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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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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黑社会》一书,叙写和剖析了民国时期各种丑恶、黑暗社会现象中具有代表性的五种:骗、赌、帮、烟、娼。

    本书每一部分都写了数十个曲折的、甚至有点离奇的、但却是真实的、发人深思的故事。

    固然,早在民国建立以前,骗、赌、帮、烟、娼五毒就已横行于国中。

    但进入民国时代五毒更为肆虐,远非清代社会可比。

    即以骗而言,民国时期“胜过”清代的,起码有以下几点:

    1、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买空卖空的掮客以及其他商界骗子越来越活跃;

    2、随着报馆的陡然增加,以及报纸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作用的提高,以行骗为业者更多地利用报纸尤其是污七八糟的小报,作为诈骗的工具;

    3、由于帮会势力的恶性膨胀,骗子多结党行骗,如上海的“拆白党”、“赫诈党”便是。

    再说赌博。民国时期中西赌法毕备。赌博方式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仅商店用“大减价摸彩”兜售商品,戏院用“抽彩”之法推销戏票,而且官府用“防空奖券(变相白鸽票、山票)等聚敛钱财。帮会兴办赌场(如合肥的蟋蟀场全是青帮首领开设),又对赌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操纵赌局的流氓赌棍,他们的赌术(骗术)无奇不有。受赌博毒害者,以百万、千万计(上海在沦陷时期就有50万人赌博),因赌博而破产者数以万计。这些,都是清代所不能比拟的。

    说到帮,应该指出的是:在辛亥革命时期,一些帮会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嗣后,帮会蜕变为破坏性很大的一股恶势力;它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随着帮会势力的膨胀,并更多地介入政治,其头目官僚化,成为社会上声势显赫的“闻人”。这些都是民国时期的事。

    关于烟(鸦片,又称“土”),民国时期种、贩鸦片称为“特业”。在从事特业方面,民国社会使清代社会相形见绌的也有几点:

    1、不仅国外鸦片倾销中国的沿海及内地,而且国内也种植、贩卖鸦片。

    2、不仅跟帝国主义勾结的不法商人贩烟,而且中国的不少高级和中下级军政官员也参与鸦片走私,保护鸦片走私。

    3、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都把鸦片税作为主要财源之一。据统计:1929年7月至1930年6月,仅两湖解付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鸦片税,就达1400万余元。

    4、有“阿芙蓉”之好即吸食鸦片普遍化。如宁夏流行着“十万亩大烟,十万支(烟)枪”的说法。

    再如,四川省烟馆特多,仅重庆市就有公开烟灯近万盏,烟灯捐每盏月12元。四川禁烟总局在重庆每月收捐税二三十万元。川产烟土一年数万万两,23供川民自用,13由烟商、军队贩出川。据1930年统计,四川全省有烟民4000万以上。当年在虎门销烟的林则徐,何曾见过这样触目惊心的一幕!

    最后说一说娼。民国时期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这就为妓院提供了妓女来源。帮会为妓院提供了新的靠山。当局向妓院抽取各种捐税(如20年代,有个名叫曾唯的人任安徽省公安局长,向妓院征收的捐税中有一种叫“娱乐捐”,打扑克4元,麻将8圈2元),使妓院“营业”合法化。这种种因素,都使得当时妓院特别“繁荣”。

    《民国黑社会》在记述骗、赌、帮、烟、娼五种社会现象的时候,尽力写出其民国时代的“特色”,这是我们撰写本书所着重注意的一点。

    第二点,我们在书中还追本求源,努力弄清这样一个问题:民国时期何以五毒猖獗,远胜于清王朝统治时代?

    如果说,民国时代的历届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五毒都一概予以纵容、庇护,那也不尽客观。比如对烟,国民党政府就曾大张旗鼓地开展过“禁烟活动”。但就是令而不行,禁而不止。当时有一句俗话:私烟越禁越好卖。个中秘密何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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