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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株,子小而味不澀,皆是陸路廣州每歲進貢,只採茲寺者。西廊僧院內老樹下有古井,樹根蘸水,水味不鹹。院僧至訶子熟時,普煎此湯,以延賓客。用新訶子五顆,甘草一寸,並拍破,即汲樹下水煎之。色若新茶,味如綠乳,服之消食疎氣,諸湯難以比也。佛殿東有禪祖慧能受戒壇,壇畔有半生菩提樹,禮祖師啜乳湯者,亦非俗客也。近李夷庚自廣州來,能煎此味,士大夫爭投飲之。

    天授三年,始置試銜。

    李延壽所撰《南北史》,因父大師先有纂集未畢[220],追終先志,凡十六載方畢。合一百八十卷,並表上之。其表云:「《北史》起魏登國元年,盡隋義寧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年;兼自東魏天平元年,盡齊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總編為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謂之《北史》。《南史》起宋永初元年,盡陳禎明三年,四代一百七十年。為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謂之《南史》。南北兩朝合一百八十卷。」其表云:「鳩集遺逸,以廣異聞;去其冗長,揚其菁華。既撰自私門,不敢寢嘿。」又云:「未經聞奏,不敢流傳;輕用陳聞,伏深戰越。」

    元相稹之薨也,卜葬之夕,為火所焚,以煨燼之餘瘞之也。

    李德裕自西川入相,視事之日,令御史臺榜興禮門:「朝官有事見宰相者,皆須牒臺。其他退朝,從龍尾道出,不得橫入興禮門。」於是禁省始靜。

    天寶中,有樵人入山醉卧,為蛇所吞,因以樵刀畫腹得出,久之方悟。自爾半身皮脫,如白風狀。

    上官昭容,儀之孫也。其母將誕之夕,夢人與秤,曰:「持此秤量天下文士。」母視之曰:「秤量天下,豈是汝耶?」口中嘔嘔,如應曰「是」。

    德皇西幸,知星者奏曰:「逢林即住。」及至奉天,奉天尉賈隱林入謁,遂拜侍御史。

    睿皇時,司馬承禎歸山,乃賜寶琴、花帔以送之。公卿多賦詩以送,常侍徐彥伯撮其美者三十餘篇,為製序,名曰《白雲記》。蓋承禎號白雲子也[221]。

    開元八年,穀水夜半漲。時伐契丹,兵營於彼,漂沒二萬人。唯行綱夜樗蒲不睡,接高獲免。

    衛中行自福察有贓,流於播州[222]。會赦北還,死於播之館,置於臼塘中。南人送死,無棺槨之具,稻熟時理米,鑿木若小舟以為臼,土人呼為「臼塘」。

    范液有口才,薄命,所向不偶。曾為詩曰:「舉意三江竭,興心四海枯。南遊李邕死,北望宋珪殂。」

    進士周逖,改次《千字文》,更撰《天寶應道千字文》,將進之,請頒行天下。先呈宰執,右相陳公迎問之曰:「有添換乎?」逖曰:「翻破舊文,一無添換。」又問:「翻破盡乎?」對曰:「盡。」右相曰:「『枇杷』二字,如何翻破?」逖曰:「唯此兩字依舊。」右相曰:「若如此,還未盡。」逖逡巡不能對。

    御史舊例:初入臺,陪直二十五日,節假直五日,謂之「伏豹直」。百司州縣初授官陪直者,有此名。杜易簡解「伏豹」之義云:「直宿者,離家獨宿,人情所違。其人初蒙榮拜,故以此相處。『伏豹直』者,言眾官皆出,此人獨留,如藏伏之豹,伺候待搏,故曰『伏豹』耳。」韓琬則解為「爆直」,言如燒竹,遇節則爆。封演以為:舊說南山赤豹,愛其毛體,每雪霜霧露,諸禽獸皆出取食,唯赤豹深藏不出,故古人以喻賢者隱居避世。鮑明遠賦云:「豈若南山赤豹,避雨霧而深藏。」而言「伏豹」、「豹直」者,蓋取不出之義。初官陪直,已有「伏豹」之名,何必以遇節而比燒竹之爆也。

    近代通謂府廷為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詩》曰:「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司馬,掌武備,象獸以牙爪為衛。故軍前大旗謂之牙旗,出師則有建牙、禡牙之事。軍中聽號令,必至牙旗之下,與府朝無異。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公門為牙門,字稱訛變轉為「衙」。

    官銜之名,蓋興近代。當是選曹補授,須存資歷。聞奏之時,先具舊官名品於前,次書擬官於後,使新舊相銜不斷,故曰「官銜」,亦曰「頭銜」。所以名銜者,言如人口銜物,取其連續之意。又如馬之有銜,以制其首,前馬已進,後馬續來,相似不絕者。古人謂之「銜尾相屬」,即其義也。

    薛宜僚,會昌中為左庶子[223],充新羅冊贈使。由青州泛海,船頻阻惡風雨,至登州,却漂回青州。郵傳一年,節度烏漢貞加待遇。有籍中飲妓段東美者,薛頗屬情,連帥置於驛中。是春,薛發日祖筵,嗚咽流涕,東美亦然。及於席上留詩曰:「阿母桃花方似錦,王孫草色正如烟。不須更向滄溟望,惆悵歡娛恰一年。」薛到外國,未行冊禮,旌節曉夕有聲,旋染疾,謂判官苗田曰:「東美何故頻見夢中乎?」數日而卒,苗攝大使行禮。薛旅櫬還,及青州,東美乃請告至驛,素服奠,哀號撫柩,一慟而卒。情緣相感,頗為奇事。

    沈詢嬖妾有過[224],私以配內豎歸秦,詢不能禁。既而妾猶侍內,歸秦恥之,乃挾刃伺隙,殺詢及其夫人於昭義使衙。是夕,詢嘗宴府中賓友,乃更歌着詞令曰:「莫打南來鴈,從他向北飛。打時雙打取,莫遣兩分離。」及歸,而夫婦併命,時咸通四年。

    顧非熊少時,嘗見鬱棲中壞綠裙幅,旋化為蝶。張周封亦言:百合花合之,泥其隟經宿,亦化為大蝶。

    胡淛者,吳少誠之卒也,為辯州刺史,好擊毬。南方馬庳小,不善馳,淛召將吏蹴鞠,且患馬之不便玩習,因命夷民十餘輩肩舁,據輦撝杖,肩者且擊[225],旋環如風。稍怠,淛即以策叩其背,犯鞭亟走,淛用是為笑樂。

    三藏,謂大乘中及薛婆多部。諸小乘經量部師,唯立二藏。(比西天宗部各異。)一,素怛纜藏。此云「契經」,能契於理及攝生,故《佛地論》云:「能貫攝,故名為經。」佛初成道,為五俱輪等說、四諦十二行法,即《三轉法輪經》為首,此幻化相而談名幻性說。初成正覺,為諸菩薩,稱法界性說。《華嚴經》譬如日出,先照高山,爾時聲聞在會。如此方時,即《四十二章經》為首。(《開元錄》即《大般若經》為首。)二,毗柰耶藏。此云「調伏」,如期所應為調伏。故《攝論》云:「調和控御身語等業,制伏滅除諸惡行故。」律即以《四分戒經》為上首,即佛成道十二年中說。若約教至此方,即以《遺戒經》為首。(又律有大乘、小乘律令。此律藏即以《菩薩地持經》為首,亦名為論,亦名《菩薩戒》,此《開元》次第也。)三,阿毗達磨藏。「達磨」,此云法;「阿毗」有四義,此云對法、數法、伏法、通法。對法,向無注涅槃。故又有通釋契經義,故此藏亦名「鄔波提鑠」。古云「優波提舍」,此云「論議」,又曰「摩呾里迦」,古曰「摩德里迦」,此云「本無」。自佛在世及滅度後,大小乘各有制造,不可見其先後。若依《開元錄》,即《大智度論》為首,龍樹菩薩造。聖賢集傳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亦名為十二部經,謂部類也。以轉法輪三周,總說十二行相,能銓彼教分類,故分十二。又破十二有支,入十二處所說法,亦為十二示。

    王蜀刑部侍郎李仁表,寓居許州,將入貢於春官。時薛能尚書為鎮,先繕所業詩五十篇以為贄,濡翰成軸,於小亭凭几閱之。未三五首,有戴勝自簷飛入,立於案几之上,馴狎良久,伸頸嚲翼而舞,向人若將語。久之,又轉又舞,向人若如是者三,超然飛去。心異之,不以告人。翌日投詩,薛大加禮待。居數日,以其子妻之。

    濠州西有高塘館,附近淮水。御史閻敬愛宿此館,題詩曰:「借問襄王安在哉,山川此地勝陽臺。今朝寓宿高塘館,神女何曾入夢來。」軺軒來往,莫不吟諷,以為警絕。有李和風者至此,又題詩曰:「高唐不是這高塘,淮畔江南各一方。若向此中求薦枕,差參笑殺楚襄王。」讀者莫不解顏。後因失印,求新鑄,始添「濠」字。

    喬琳[226],天寶初,自太原赴舉。過大梁,有申屠生,善鑒人,謂之曰:「惜其情反於氣,心不稱質。若交極位,不至百日。年過七十,當主非命。」咸如其言。後在相位八十七日[227],七月七日生,七月七日誅。

    蕭穎士,開元中,年十九擢進士第。儒釋道三教,無不該通。然性褊躁,忽忿戾,舉世無比。常使一傭僕杜亮,每一決責,使至力殫。亮養瘡平復,為其指使如故。人有勸之去,亮曰[228]:「豈不知。但以愛其才而慕其博奧,以此戀戀不能去。」卒至於死耳。

    [194]「邱為致仕還鄉」,「仕」原作「事」,據粵雅堂本改。

    [195]「蘇州疑所給」,「蘇州」,粵雅堂本作「州郡」。

    [196]「以手推其門」,「推」原作「軋」,據四庫本改。

    [197] [成校]「玄法寺」,底本避諱作「元法寺」,今據明刻本改。

    [198] 本條「房」上原俱衍「一」字,據明抄本及粵雅堂本刪。

    [199]「乞你頭銜」,「乞你」,粵雅堂本作「與爾」。

    [200] [成校]「裴垍」,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皆作「裴洎」。《新唐書》卷六二《宰相表》中無裴洎有裴垍,而裴垍兩《唐書》皆有傳,故據改。

    [201]「郡守白公尤愛賞」,「白公」,粵雅堂本作「白樂天」。

    [202] [成校]「文皇」,底本誤作「睿皇」,據粵雅堂本改。

    [203]「今捨人之所易」,「今」字原無,據四庫本補。

    [204] [成校]「至今石柱猶有存者」,底本「石柱」作「五柱」,據粵雅堂本改。

    [205]「在大同殿古基之南」,「基」原作「墓」,據粵雅堂本改。

    [206] [成校]「至有姓胡冒令狐者」,底本無「狐」字,據粵雅堂本增。

    [207] [成校]「按孔子」,底本「按」作「案」,據粵雅堂本改。下同。

    [208]「銷得數十斤」,「十」,粵雅堂本作「千」。

    [209]「舊志」,「志」字原脫,據黃校本補。

    [210]「同日合葬」,「葬」原作「喪」,據四庫本及粵雅堂本改。

    [211] [成校]「此符懿皇之號也」,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懿皇」皆作「武皇」。按上文「咸通」乃懿宗年號,故逕改。

    [212]「顯慶二年置」,「顯」原作「明」,據粵雅堂本改。[成校]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三年」皆作「二年」,誤。《新唐書》卷三八《地理志》:「有繡嶺宮,顯慶三年置。」故據改。

    [213]「賣者決六十」,「決」,明抄本作「杖」。

    [214] [成校]「張詧」,底本作「張{上宀下詧}」,查無「{上宀下詧}」字,據明刻本、粵雅堂本改。以下均改。

    [215]「乞一領直掇」,「領」原作「人」,據四庫本改;「掇」,四庫本作「裰」。

    [216] [成校]「張鎰父齊丘」,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齊丘」皆作「齊邱」,誤。《舊唐書》卷一二五《張鎰傳》:「張鎰,蘇州人,朔方節度使齊丘之子也。」故據改。下同。

    [217] [成校]「天寶年」,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皆作「永泰初」,誤。《資治通鑑》卷二一六玄宗天寶八載:「三月,朔方節度等使張齊丘於中受降城西北五百餘里木剌山築橫塞軍,以振遠軍使鄭人郭子儀為橫塞軍使。」同卷天寶九載八月:「癸亥,〔張〕齊丘左遷濟陰太守,以河西節度使安思順權知朔方節度事。」故據改。

    [218]「哥舒翰為河西節度使」,「河西」原作「安西」,據《舊唐書》卷一○四《哥舒翰傳》改。

    [219]「吐番總殺盡更築兩重壕」「兩」原作「西」,據粵雅堂本改。

    [220] [成校]「大師」,底本作「太師」,誤,據粵雅堂本改。

    [221] [成校]「名曰白雲記蓋承禎號白雲子也」,底本無「白雲記蓋承禎號」七字,據明刻本增。又粵雅堂本「號」上有「曾」字。

    [222]「流於播州」,「播」原作「潘」,據粵雅堂本改。下同。

    [223]「會昌中為左庶子」,「左」原作「士」,據粵雅堂本改。

    [224]「沈詢嬖妾有過」,粵雅堂本作「沈詢嬖有妾,其妻害之。」

    [225]「肩者且擊」,「擊」原作「繫」,據粵雅堂本改。

    [226]「喬琳」,原作「喬林」,據《舊唐書》卷一二七《喬琳傳》改。

    [227]「後在相位八十七日」,「後」原作「復」,據四庫本改。

    [228]「人有勸之去亮曰」,「之去亮」三字原無,據四庫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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