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上出现的约会又恢复了,真是万分高兴。
他先利用萝莎不在的时候,研究她的房门。
门用一把锁锁得很严,钥匙得转上两转才能打开,只有萝莎一个人有钥匙。
博克斯戴尔最初想把萝莎的钥匙偷来;不过,要翻一个姑娘的口袋非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萝莎如果发觉钥匙遗失了,会让人换一把锁,等新锁换好了以后才离开她的屋子。那样一来,博克斯戴尔等于白白地犯一次罪。
最好还是另外想个办法。
博克斯戴尔把可能寻到的钥匙都寻来,乘萝莎和高乃里于斯两人在窗洞口度过他们的幸福的一个钟头时,他就把所有的钥匙一把一把地试。
有两把钥匙插得进锁,其中一把能转动一转,但是第二转就转不动了。
所以,这把钥匙只需稍微修改一下。
博克斯戴尔在上面薄薄地涂了一层蜡,又试了试。
钥匙在第二圈上碰到的障碍,在蜡上留下了痕迹。
博克斯戴尔只消照着这个痕迹,用一把薄得像刀口一样的锉刀锉一锉就行了。
花了两天力气,博克斯戴尔的钥匙完全合用了。
萝莎的房门,没发出一点响声,毫不费力地就打开了,博克斯戴尔走进年轻姑娘的卧房,单独地跟郁金香在一起。
博克斯戴尔第一次罪行,是翻过墙去掘郁金香;第二次是从开着的窗户爬进高乃里于斯的干燥室;第三次就是利用一把私配的钥匙进入萝莎的屋子。
我们看出来,忌妒使得博克斯戴尔在犯罪的道路上加速了步伐。
博克斯戴尔就这样单独地跟郁金香在一起。
一个普通的小偷,会把陶瓷盆往胳膊底下一夹带走。
但是博克斯戴尔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偷,他仔细地考虑。
他一边考虑一边望着郁金香,靠了他那盏暗灯,他看见它还没有生长到让他能肯定会开出黑花的程度,虽然照表面情况来看,可能性很大。
他考虑到如果开的花不是黑的,或者开的花有杂色斑点,那他偷了也是白偷。
他考虑到失窃的消息会传开,因为有了花园里那回事,一定会怀疑到他身上来,会被搜寻,不管他把郁金香藏得多好,也可能会搜出来。
他考虑到即使他能把郁金香藏得叫人找不到,但是由于不得不搬动,它很可能受到损伤。
最后他考虑到,既然他有萝莎房门上的钥匙,他什么时候愿意就可以什么时候进去,他考虑到最好还是等到开花的时候再说,在开花的一个钟头以前或者以后把它偷走,立刻动身上哈勒姆,甚至在别人还没有提出收回的要求以前,就把花放在鉴定人面前了。
到那时候,他或者她要是提出收回的要求,博克斯戴尔就可以控告他或者她偷窃。
这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任何一点都和想出这个计划来的人很相配。
因此,每天晚上,年轻人在牢房窗洞口度过的那一个愉快的钟头里,博克斯戴尔就走进年轻姑娘的卧房,并不是为了侵犯贞洁的庙堂,而是为了看看黑郁金香花开得怎样了。
在我们讲到的这一个晚上,他正要跟每天晚上一样到她屋里去;可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对年轻人只说了几句话,高乃里于斯就叫萝莎回去守着黑郁金香。
看见萝莎离开她的房间才十分钟就回来了,博克斯戴尔猜到郁金香已经开花了,或者就要开花了。
因此,这一天夜里要大大地试一试身手,所以博克斯戴尔带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杜松子酒来找格里弗斯。也就是说每个口袋里一瓶。
格里弗斯喝得迷迷糊糊,博克斯戴尔几乎可以说成了这座房子的主人。
十一点钟,格里弗斯已经烂醉如泥。清晨两点钟,博克斯戴尔看见萝莎离开房间;不过,看得出来,她怀里小心翼翼地抱着一样东西。
这样东西,毫无疑问,就是刚开了花的黑郁金香。
可是,她要干什么呢?
她立刻带着它动身上哈勒姆去吗?
一个年轻姑娘不可能这样在深更半夜里孤零零地一个人出门。
也许她仅仅是把花带上楼去给高乃里于斯看吧?这倒很可能。
他赤着脚,踮起脚跟着萝莎。
他看见她走近窗洞。
他听见她叫高乃里于斯。
借着暗灯的灯光,他看见盛开的郁金香,黑得就跟遮蔽着他的黑夜一样。
他听见高乃里于斯和萝莎两人决定派人到哈勒姆去送信。
他看见这一对年轻人的嘴唇碰在一起,然后,听见高乃里于斯把萝莎打发走。
他看见萝莎熄掉暗灯,朝她的卧房走去。
他看见她回到她的屋里。
十分钟后,他看见她又离开,仔细地把钥匙转了两转锁上门。
为什么她要这么仔细地锁门呢?她一定是把黑郁金香锁在这扇门里面了。
博克斯戴尔在萝莎卧房的上面一层楼的楼梯口上,什么都看见了,萝莎从她那层楼跨下一磴,他也从他那层楼跨下一磴。
所以当萝莎迈着轻捷的步子碰到楼梯的最低一磴的时候,博克斯戴尔的手已经更轻捷地碰到萝莎房门的锁了。
这只手里拿的,我们当然能够猜到,就是那把配的钥匙,和原来的那把一样容易打开萝莎房门的钥匙。
就是这个缘故,我们才在这一章的开头说:这一对可怜的年轻人确实需要上帝直接保佑他们。
注释:
[1]特塞尔,荷兰北部沿海的一个岛。安特卫普虽是比利时城市,但离荷兰边境很近;“从特塞尔到安特卫普”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在全荷兰”。
[2]撒旦,《圣经》中的魔鬼的名字。
[3]梅苏(1629—1667),荷兰画家。
[4]Boxtellea,拉丁文,意思是“博克斯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