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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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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你这句话,上帝一定会保佑的,阿其·斯蒂尔曼!”她抓住阿其·斯蒂尔曼的手,真心诚意地吻着。

    那个新来的彼得森用讥讽的口气在弗格森耳边悄悄说:

    “能找到这块地方,演技不错,啊?不过,用得着跑这么远吗?另外随便找块地方不也一样吗————啊?”

    弗格森对这种俏皮话不以为然。他急切地说:

    “你是不是想绕着圈子说,那孩子没来过这儿?我对你说,那孩子是来过!如果你想要个说法……”

    “好了!”斯蒂尔曼叫了起来。“来,大家来看!一直在咱们的鼻子底下,可咱们就是没有看出来!”

    大家一窝蜂拥到据说是孩子坐过的地方,一双双满怀希望的眼睛使劲盯住阿其的手指,想看清楚他到底指的是什么东西。稍停,众人发出了备感失望的叹息声。帕特·利雷和汉姆桑德韦奇异口同声说:

    “是什么呀,阿其?这儿什么都没有。”

    “没有?你们把这叫做什么也没有?”他的手指在地上慢慢地移动,勾勒出一个形状。“这儿————你们还没看出来吗?这是英云·比利的痕迹。是他带走了孩子!”

    “感谢上帝!”那母亲喊道。

    “拿走灯笼。我已经辨出方向来了。跟我来!”

    他跑了起来,在山支树丛中穿行了三百码,消失在一片沙丘后面了。众人奋力赶上时,看到他正在等着。十步以外是一个用破布和旧马垫子搭成的小棚子,歪歪斜斜,黑黝黝的。棚子的缝隙中泻出一丝昏黄的光线。

    “您先走,霍根太太。”那年轻人说,“您应该第一个进去。”

    大家跟着霍根太太跑到棚子跟前,他们都看到了棚子里头的景象。英云·比利坐在地下,孩子就睡在他身边。母亲发疯似地把孩子搂在怀里,又拥抱了阿其·斯蒂尔曼,两行热泪流下了她的面颊。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话语像金色的溪流奔涌而出,倾诉着她的感激,这一腔热情让那个爱尔兰人感到心中暖洋洋的。

    “十点钟的时候,我在那儿发现了她。她在露天地里睡着了,累坏了————小脸儿湿渌渌的,我猜她一直在哭。我把她抱到屋里来,给她吃的,她饿极了————后来又睡着了。”

    孩子的母亲千恩万谢,她高兴地放下平日的架子,也拥抱了比利,称他是“微服私访的天使”。假如他是天使的话,也许真要化装。他的穿着打扮都是为了扮演那个角色。

    凌晨一点半钟,寻找孩子的大队人马唱着《约翰尼回家开步走》拥进了屯子,他们甩着灯笼,一边喝酒一边往前走。这帮人聚集在酒店,在那里一直闹到天亮。

    6

    第二天下午,屯子里的人热情洋溢,心潮澎湃。一个仪表出众、气度非凡的外国要人来到酒店,登记时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消息从一幢木屋传向另一幢木屋,从一座矿井传向另一座矿井;人们纷纷扔下工具,全屯子的人都聚集到那个万众瞩目的地方。一个路过屯子北头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声嚷嚷着报信,而帕特·利雷的矿井紧挨着弗林特·布克纳的矿井。听到喊声的菲特洛克·琼斯看来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

    “夏洛克大叔!不走运!————他怎么偏在这个时候……”他发了一会儿呆,又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怕他干什么?谁都知道他的招数,我也知道。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划一番,摸清了线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办事……可是这一次什么线索都不会有————既然这样,他还能看出什么来呢?什么也看不出来。不,先生;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假如我冒险延期的话……不,我不能这样冒险。弗林特·布克纳今天夜里铁定要上西天。”这时,另外一个问题又冒了出来。“夏洛克大叔今天晚上也许想跟我聊聊家常,我怎么能躲过他呢?因为八点钟前后我非得在我的屋子里呆上一两分钟。”这件烦心事让他绞尽了脑汁。然而他终于找到了解开难题的办法。“我们去散步,然后我让他在路上等一分钟,这样他就看不到我做什么了。甩开一位侦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你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让他跟你在一起。对,这是最保险的了————我要带着他。”

    与此同时,酒店前的道路被期望一睹大人物风采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可是,福尔摩斯却在房间里呆着不露面。只有弗格森、铁匠杰克·派克和汉姆·桑德韦奇运气不错。这几个热心的崇拜者为了接近那位伟大的科学派侦探,租了酒店的行李间,从这里隔着一条十到十五英尺宽的过道,能窥视侦探的房间。三个人躲进行李房,在百叶窗上打了几个窥视孔。福尔摩斯房间的百叶窗本来是放下的,后来被一点点托起来了。三名密探既兴奋又刺激,只觉得头皮发紧,他们到底面对这位足智多谋、才华出众、蜚声世界的奇人了。他就坐在那儿————不是传说,不是幻影,而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形神兼备的一个人,触手可及。

    “瞧他的脑袋!”弗格森满怀敬畏地说,“我的天哪!瞧那脑袋长的!”

    “谁说不是!”铁匠的话音里也带着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有学问吧?这几样真般配啊!”

    “看他的脸色,苍白,”汉姆·桑德韦奇说,“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这种脸色哪。妈的!像咱们这样的人怎么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

    “别说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说,“就说咱们自己吧,咱们考虑的那点破事还算个事儿吗?”

    “没错,威尔斯·法戈。看他皱着眉头呢————他正往深处想呢————藏得再深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么了。”

    “对,是这样的,没错。比如说————哎,瞧他都入了神,样子怪可怕的————脸色铁青————死人的脸也不过这样啊。”

    “阁下,这可是金不换的本事啊!这也是胎里带来的本事。他都死过四回了,一回回都有真凭实据。三次是该着,还有一次是飞来横祸。我听说当时他身上那股味道是湿乎乎,冷冰冰的,和坟地一个味。他————”

    “嘘!瞧他!瞧————他把拇指搁在大脑门这一边,食指搁在那一边。他准是想得好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衬衣打个赌?”

    “我信。现在,他仰头盯着天上,还慢慢地捋胡 子呢,还————”

    “现在他站起来了,正把左手指头跟右手指头放在一起掐算。看见了吗?先碰的是食指————接着是中指————接着是无名指————”

    “不动了!”

    “瞧他皱眉头呢!这一节还没理出头绪来。所以人————”

    “笑啦!————笑面虎似的————别的手指头都用不着了!他想好了,伙计们,他准是想好了!”

    “哼,我信!但愿我不是他算计的那个人。”

    福尔摩斯先生把一张桌子搬到窗前,背对着这帮密探坐了下来,开始写字。密探们从窥视孔那儿收回目光,点上烟斗歇歇气,一边喷云吐雾,一边聊着。弗格森果断地说:

    “伙计们,没什么好说的,他是一个奇人!只要奇人有的,他都占全了。”

    “威尔斯·法戈,你说过的话,就数这一句最明白。”杰克·帕克说:“昨天夜里那件事,要是他在,还不是小菜一碟?”

    “嘿,当然了,可不是小菜一碟么!”弗格森说,“要是那样,咱们就能见识什么叫科学性了。有学问————实实在在的学问————拔尖的学问,没人能比得上,你说是不是?阿其也不错,门外汉敢说,他从来没让别人比下去过。不过,他的本事只不过是眼力,眼尖得跟猫头鹰似的,要让我说,这本事只不过是飞禽走兽一类的本事,不比飞禽走兽高,也不比飞禽走兽低,这种本事是百里挑一,可里头没学问。要说厉害,要说神奇,那他就没法跟这一位比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告诉你他会怎么干。他会路过霍根家门口,瞟一眼————就源一眼————他家的屋子,这就行了。这就把什么都看出来了?正是,阁下,看得点滴不漏。别看霍根家在那儿住了七年,还没他知道的多呢。然后,他会坐在那孩子的床 上,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说话————这么着吧,汉姆,就当你是霍根太太。我问,你答。”

    “好嘞,来吧。”

    “‘夫人,能否请您————注意————别老走神。那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女孩,您呐。’

    “‘唔,女孩。很好,很好。几岁啦?’

    “‘刚六岁,您呐。’

    “‘唔————年纪小,体格弱————两英里。这样她一定累得走不动了。一定会瘫在地上睡着了。咱们能在两英里以外找到她,也许不到两英里。有几颗牙呀?’

    “‘五颗,您呐,还有一颗刚露头。’

    “‘很好,很好,很好,真不错。’你看,伙计,他一看就看出门道来了,这时候别人还都在那儿看热闹呢。‘穿袜子了吗,夫人?穿鞋没有?’

    “‘穿了,您呐————都穿了。’

    “‘袜子也许是纱线织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

    “‘是纱线的,您呐。鞋是小牛皮的。’

    “‘唔————小牛皮。这样,事情就复杂了。不管它,接着来————我们能对付得了。信什么教呀?’

    “‘天主教,您呐。’

    “‘很好,请把床 上的毯子给我剪一条。好,谢谢。不是纯毛————进口的。很好。请把孩子穿的哪件衣服剪一条来。谢谢。是棉布的。有点儿磨痕。非常好的线索,非常好。劳驾您给我弄点儿地上的土。谢谢,太感谢了。啊,太好了,太好了。现在,我想咱们有头给了。’你瞧,伙计们,他掌握了全部线索,别的都没用了。那么,这位奇人现在干什么呢?他把这些个布头和泥土摊在桌子上,一件挨着一件放好,胳膊肘支着桌子,趴在那儿研究————一边研究,还一边自言自语,‘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换换位置,‘六岁’;再把桌上的东西这样摆摆,那样摆摆:‘五颗牙————一颗刚露头一一天主教————纱线————棉布————小牛皮————他妈的小牛皮。’然后坐直了盯着天上,一边把两手插进头发里,梳过来,梳过去,一边嘟囔,‘他妈的小牛皮!’然后他站起来,皱着眉头,搬着手指头掐算线索————碰到无名指后停了下来。不出一分钟,他满面红光,心花怒放,喜上眉梢,挺起身板,可威风了。他对众人说,‘你们去两个人,提着灯笼,到英云·比利那儿把孩子接回来————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觉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礼貌周到地弯腰打个招呼,回酒店去了。这就是他的作派,别人可学不了————讲科学,有学问————没用十五分钟,全都妥了————用不着在树林子里钻一个钟头,也用不着大家凑到他跟前开半个钟头的会。伙计们,你们说是吧?”

    “老天爷,这可太神了!”汉姆·桑德韦奇说,“威尔斯·法戈,你真把他说活了。哪本书也没像你描写得这么活灵活现啊。老天爷,我觉得就像在我眼前一样————你们呢,伙计们?”

    “真的吗?这只不过像看相片一样,那边才是真的呢。”

    弗格森对自己的成功宣讲非常高兴。他静静地呆了一会儿,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后怀着深深地敬畏嘟囔:

    “这人别是上帝派下来的吧?”

    一时无人回答;过了一会儿,汉姆·桑德韦奇毕恭毕敬地说:

    “叫我说,这人可是百年不遇。”

    7

    当天晚上八点钟,寒气袭人,有两个人摸黑从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前经过。他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侄子。

    “在路上等一会儿,叔叔,”菲特洛克说,“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钟就回来。”

    他问了几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后,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来了,两个人边走边谈。九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酒店。他们穿过台球室时,那儿还聚着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风采的人。人群中响起了一阵仰慕的欢呼声。福尔摩斯先生频频点头示意,等福尔摩斯离开台球室后,他的侄子对众人说:

    “诸位,夏洛克叔叔还有一些事情,要干到十二点到一点钟的样子;完事以后他会尽早下来,他希望诸位当中能有人留下来和他干一杯。”

    “老天爷,他可真仗义,伙计们!”弗格森大声嚷着。咱们为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三呼万岁。嘿,嘿,嘿————”

    “万岁!万岁!万岁!嗷————”

    欢呼声在酒店里回荡,这呼声包皮含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衷心爱戴。上楼时,叔叔轻声责备侄子:

    “你干吗要把我拖进来?”

    “我想,您不愿默默无闻吧,是不是,叔叔?好,那么,在一个开矿的屯子里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为了这个才说那句话的。别看那些家伙称赞您,可是只要你不干一杯就这么走了,他们就会骂你是势利眼。再说,您说过有好多家常话要跟我聊,这也得聊到半夜呀。”

    这小伙子做得不错,而且做得很聪明————叔叔承认这一点。这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也做得聪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没有和别人说过————“叔叔和别人就在一旁————这可是一个‘不在现场’的有力旁证,铁证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畅叙了约摸有三个小时。快到午夜的时候,菲特洛克·琼斯走下楼来,在离酒店十来步远的黑影里找了一个地方等着。五分钟以后,弗林特·布克纳摇摇摆摆地出了台球室,几乎擦着他走了过去。

    “我摆平他了!”小伙子自言自语地说。他继续目送着弗林特·布克纳的身影,“再见————再见————妥了,弗林特·布克纳。你骂我母亲是个————好吧,我不在乎。现在都了结了;朋友,再散最后一次步吧。”

    他沉思着回到酒店。“从现在到一点钟是一个小时。我们要跟这些家伙一块儿呆着:这可是‘不在现场’的好证据。”

    他领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到了台球室,那里挤满了迫不及待的拥戴者。贵客请大家举杯畅饮,室内一片欢腾。人人喜笑颜开,恭维声不绝于耳;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有的引吭高歌,有的开讲趣闻轶事,一杯接着一杯,欢饮只恨夜短,酒宴达到了高潮。差六分钟不到一点的时候,只听得一声巨响————

    轰隆!

    霎时间,众人无声无息。只听见那巨大的响声在山谷间久久回荡,越来越弱,终于听不见了。这时,人们哇的一声朝门口冲去:“什么东西炸了!”

    一个声音在门外的黑影里响了起来:“是在山谷那头,我看见闪光了。”

    众人一窝蜂地往山谷里跑————福尔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尔曼,所有的人都跑了过去。一英里的路他们几分钟就跑到了。借着提灯的光亮,他们看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坚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却无影无踪,连一条破布和一丝木屑都没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见了。人们到处搜寻,突然,有人大吼一声:

    “他在这儿!”

    千真万确。人们在五十码开外的沟里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纳————不如说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无生气的东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纳。菲特洛克·琼斯和其他人赶快跑过去看个究竟。

    验尸用了十五分钟。陪审团 的头头汉姆·桑德韦奇提交 了结论性报告。报告在一连串生搬硬套的华丽辞藻之后,最后才说到现场的情况:“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审团 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后未造家室,也无财物,只剩房屋一间,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魂灵,阿门。”

    陪审团 草草收场,赶快挤到大队人马中去,因为那里才有大家关注的焦点————夏洛克·福尔摩斯。矿工们一声不响、怀着敬畏之情排成一个半圆,围住了已成废墟的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场。在这片空场上,那奇人正踱来踱去,他的侄子提着灯笼跟在身后。他手持一根带子量木屋的遗址,量遮挡木屋的灌木丛到大路的距离,量灌木丛的高度;又在其他几处量来量去。他搜集了一条碎布,一丝木屑,还把不远处的一点泥土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后,然后收了起来。他用一个罗盘定了当地的方位,留出两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表,记录了时间(太平洋沿岸时间),再校正为当地时间。他步量了从木屋遗址到尸体之间的距离,并根据潮汐的影响作了校正。他用一个袖珍气压计测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个袖珍温 度计量了气温 。最后,他很有气派地点点头说:

    “好了。诸位,咱们回去吧?”

    他领着大队人马向酒店走去,众人再也憋不住了,热烈谈论起这位奇人来,对他交 口称赞。其间也夹杂着有关这场悲剧的探讨:起因如何,谁是主谋;等等。

    “嗨,有他在这儿真是万幸————是吧,伙计们?”弗格森说。

    “这可是本世纪头等大事,”汉姆·桑德韦奇说,“准会传遍全世界;不信,记着我这句话好了。”

    “说得对!”铁匠杰克·帕克说,“咱这屯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尔斯·法戈?”

    “嗯,你问我呀————要问我怎么想这件事,这么说吧:昨天我出两块钱一英尺买的那片‘一条龙’矿,今天兴许就有人出十六块一英尺的价!”

    “没错,威尔斯·法戈!哪个新屯子也没有过这么好的运气啊。唉,你看见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东西了吗?那叫眼力!什么也别想躲过他那双眼睛————全在他手心里攥着呢。”

    “是这么回事。在别人眼里,这些东西什么都不是;可在他眼里头,那是书啊,老大的字在上头印着哪。”

    “你这个比方绝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艺儿里头都有点儿蹊跷,它们还以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馅啦!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里,它们都该告密了,没错,你就记着这句话吧。”

    “伙计们,如今我不用担心他是来跟那个小伙子阿其斗法的了。这可是件大事,没有长远的眼光不行。对付这一团 乱麻,要的是科学性,要的是学问。”

    “我想,事情走到这一步咱们大家都高兴。高兴?老天爷,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儿,在一边好好看着,看看这人怎么干的,准能长不少学问。可是他不,他一头钻到树丛里头,什么也没看到。”

    “没错,我也看见了。不过,阿其还年轻。过一阵子他就能多懂点儿事了。”

    这个问题太难了,大家七嘴八舌,谁也说服不了谁。提到的几个嫌疑人又一个个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轻的希里尔,没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纳,也没人真跟他斗过气;对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纳都没有给过好脸色,不过也没激烈到能动刀子的份儿上。从一开始,一个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边上,这就是菲特洛克·琼斯,可直到最后才有人说出来。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

    “啊,是呀,”众人说,“我们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个理由杀弗林特·布克纳,再说,他要是那样干也不足为奇。可是,有两件事解释不通:第一件,他没这么大的胆子;第二件,出事的时候他根本不在那儿呀。”

    “这我也知道,”帕特说,“出事的时候他跟咱们在一起,在台球室。”

    “是啊,连出事前一个钟头,他也一直在那儿。”

    “这就对了。也算他走运。要不然,头一个怀疑的就是他。”

    8

    酒店的餐厅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只留下一张六英尺长的松木桌子和一把椅子。这张桌子靠墙摆着;椅子放在桌子前面;夏洛克·福尔摩斯端端正正坐在那把椅子上,气度不凡,引人瞩目。众人都站着。整个餐厅挤得满满当当。屋子里烟雾腾腾,人们大气不出。

    那位奇人抬起胳膊,示意众人再安静一些。他的胳膊在空中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简明扼要地提问,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对回答的问题报以“嗯嗯”、点头或者诸如此类的反应。通过这些问答,他彻底查清了弗林特·布克纳的情况,包皮括他的性格、行为、习惯,和人们能说出来的其他情况。显而易见,这位奇人的侄子是屯子里惟一有杀害弗林特怖克纳动机的人。福尔摩斯对证人报以慈悲的微笑,不紧不慢地问道:

    “诸位当中有谁知道,爆炸发生的时候这个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在什么地方吗?”

    跟着就是一片雷鸣般的应答声:

    “在这家酒店的台球室里!”

    “啊。那么他当时是刚到吗?”

    “在那儿足有一个钟头了。”

    “啊。到爆炸现场大约————大约————这个,大约有多远呢?”

    “足有一英里!”

    “啊。说真的,这还不足以证明不在现场,可是————”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大笑。还夹杂着诸如此类的叫声:“天哪,他可真是糊涂蛋!”以及:“桑迪,你说这话也不脸红吗?”这笑声和喊声淹没了证词。作证的桑迪低着头,羞得满脸通红。福尔摩斯继续问道:

    “无论如何,这个小伙子琼斯和本案的些许关联(众人笑)已经暴露无遗。现在让我们召唤这场悲剧的目击者,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他取出在现场搜集的那些零七八碎的物证,摆放在他膝头的一张硬纸板上。众人鸦雀无声,静静地看着。

    “我们已经测得经度和纬度,并根据磁偏角作了校正,这些给出了发生悲剧的精确方位。我们还测得了海拔高度,气温 和基本湿度————这些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能使我们精确地估价,在当夜的这段时间内,这些因素在何种程度上作用于凶手的情绪和意向。”

    (响起了一阵嗡嗡的低语声:“老天爷,他的学问真深哪!”)

    福尔摩斯指着他的那些物证。“现在让我们请这些沉默的证人讲给我们听吧。

    “这儿有一条亚麻布空子弹袋。它说明什么呢?说明:害人的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它还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智力低下————是否可以说头脑迟钝,或者差不多如此呢?因为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是不会想到抢劫弗林特·布克纳的,这个人身上从来没有多少钱。不过,也许凶手是不明底细的外地人呢?我们再来听听子弹袋怎么说。这件东西是我从子弹袋里面取出来的。这是一小片银色的石英,非同寻常。请你仔细看看————再请你————还有你。现在请传回来。在这一带沿岸地区,只有一处矿脉出产这种类型、这种色泽的石英;那矿脉绵延近两英里长,根据我的看法,在不久的将来,这条矿脉将会使当地闻名于世,使它的两百位主人获得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清说出那条矿脉的名称。”

    “基督教科学和玛丽·安联合矿!”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一阵狂热的欢呼声随之而来,大家都就近抓住别人的手,使劲攥着,眼含泪花。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吼道:“我的‘一条龙”就在那条矿脉上,这下子它要涨到一英尺一百五十块钱了————这话你记住了!“

    等到喧闹声平息下来,福尔摩斯先生接着说:

    “由此我们可知有三件事确定无疑:凶手可能智力低下;他不是个外地人;他的作案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让我们接着分析下去。我手里拿着的是一小截导火索,上面有最近燃烧过的气味。这截导火索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结合已经确定无疑的证据石英,它向我们透露凶手是一名矿工。先生们,这导火索还进一步告诉我们:凶杀的手段是爆炸。还有什么呢?还有:爆炸物是放置在木屋靠近大路的一侧————也就是木屋的前面————因为这截导火索是我在距爆炸地点六英尺以内发现的。

    “现在我手里捏着的是一根瑞典产的火柴————是那种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这根火柴的,那里距被炸毁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尺。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导火索是从那儿燃起的。这根火柴还说明什么?说明:那凶手是个左撇子。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先生们,我很难向你们解释我是怎样知道的,如此细微的蛛丝马迹只有靠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觉。不过确有蛛丝马迹,而且有一个事实也支持这种判断,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侦探小说中常常留意这个事实,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

    “老天爷,是这么回事!”汉姆·桑德韦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我也没想到!”“我也没想到!”好几个人都嚷嚷起来。嘿,他的眼里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

    “先生们,尽管凶手远离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伤害。我现在向你们展示的这块木片击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无论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身上挂的彩都会暴露无遗。我是在他点燃那根致命的导火索对所立之处拣起这块木片的。”他居高临下地扫视全场,脸拉了下来。他慢慢抬起手,指道:

    “凶手就站在那儿!”

    刹那间,全场惊愕得鸦雀无声;紧接着,几十条嗓子齐声喊道:

    “萨姆·希里尔?啊,老天爷,不会!哪会是他?纯粹是瞎说八道!”

    “注意了,先生们————别着急。观察一下————他的额头上有血迹。”

    希里尔吓得脸色刷白,快要哭出来了。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向每个人求助,期望得到他们的同情。他朝福尔摩斯伸出双手,恳求道:

    “噢,别,别!我从来没干过,我发誓从来没干过。脑门上这处伤是我————”

    “警官,逮捕他!”福尔摩斯喊道,“我绝不妄言。”

    希里尔又开始求救。“噢,阿其,别让他们抓我。我妈非气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么受的伤。跟他们说,阿其,救救我!救救我!”

    斯蒂尔曼挤到人群前面来说:

    “好,我会救你。别害怕。”他面对全场说,“不管他是怎么受的伤,都和这个案子无关,不会影响断案。”

    “上帝保佑你,阿其,够朋友!”

    “阿其,好样儿的!来吧,小伙子,把他们那套花拳绣腿打个落花流水!”众人欢声雷动。对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爱乡之情在众人心中油然而生,他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年轻的斯蒂尔曼等欢呼声平息下来,说道:

    “我请汤姆·杰弗里斯把住这道门,请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门,别让任何人离开。”

    “说办就办。接着说吧,老手。”

    “我确信罪犯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一会儿我就指给你们看。现在我先把这出悲剧从头到尾讲清楚。杀人的动机不是抢劫,而是复仇。那凶手的智力并不低下,他也没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尺之外。他没有被木片击中。他没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药。他既没有带着一个子弹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这些出错的地方,这位杰出的客人对本案的分析大体正确。”

    大厅里荡起一阵舒心的笑声。熟识的人相互点头,好像是说:“这话在理,有根有据。好小伙子,好小伙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让啊!”

    客人依然从容大度,不为所动。斯蒂尔曼接着说: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证,而且我马上就告诉大家,在什么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铁丝,众人伸长脖子盯着看。“这上面均匀地涂了一层熔化的蜡油。这儿还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蜡烛。在这剩下的一半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着一条标记。我马上就告诉大家我在哪儿发现这些东西的。现在,我不推理,不猜测,不把杂七杂八的线索生拉硬拽凑在一堆,也不拿侦探行当的噱头卖关子;我就用平铺直叙、开门见山的方式告诉你们这件伤心事是怎么发生的。”

    为加深印象,他停顿了一下————让场子里静下来,让悬念更强烈,让众人的兴趣点更加集中;然后他说:

    “凶手为了制定方案煞费苦心。这个方案不错,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个有头脑的人,并不迟钝。这个方案算度精确,为的是让策划者彻底摆脱嫌疑。在第一个地点,他在一根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上一道标记,点燃后计算时间。他发现,蜡烛燃去四英寸需要三个小时。当福尔摩斯先生在这间房子里询问弗林特·布克纳的个性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在楼上做了半个小时的试验,通过实验得出了蜡烛在背风的情况下燃烧的速度。他当时证实了蜡烛的燃烧速度后,就吹灭了它————就是我给大家看的那根————然后又在一根新蜡烛上做了标记。

    “他把这根新蜡烛固定在一个锡做的烛台上。在五个小时标记处用烧红的铁丝烫了一个透芯孔。我已经给大家看了那根铁丝,上面有一层均匀的蜡油————这是熔化的蜡油冷却后留下的。

    “他吃力地————应该说吃尽苦头————穿过弗林特·布克纳屋后山脚下的那片树丛,还拖着一个空面粉桶。他把面粉桶安置在万无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烛台。然后,他量出了大约三十五英尺长的导火索————由面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背后的长度。他在桶身上钻了一个孔————这就是他当时钻孔用的螺丝刀。他一鼓作气钻好了孔;完工以后,导火索的一头通到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另一头削开露出火药,插进了蜡烛的孔里————因为设定今天凌晨一点起爆,那么点火的时间约在昨天晚上八点钟————这一点我可以打赌————而且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里有和导火索一头相连的炸药————这一点我虽然证明不了,但我照样可以打赌。一两个小时以前我找到这些证据的时候,福尔摩斯大师正在丈量那些没用的空地,搜集那些与本案无关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来。众人都舒了一口长气,活动活动僵住的筋骨,欢呼雀跃。“真他妈的棒!”汉姆·桑德韦奇说,“难怪他在树丛里钻来钻去,不跟那位大师在一起凑热闹呢。瞧瞧吧,伙计们————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吗!嘿,真棒————”

    他们的话被阿其·斯蒂尔曼打断了。

    “一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在现场的时候,那把螺丝刀和试验用蜡烛的主人把这些东西从一个地方取走————这个地方选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个他认为更好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二百码远的松树林里。他藏起这些东西,还用松针盖了走来。我就是在那里找到它们的。螺丝刀和面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现在————”

    那位奇人打断了阿其·斯蒂尔曼,讥讽地说:

    “先生们,我们聆听了一个非常美妙的童话————实在是太妙了。现在,我想向这位年轻人请教一二。”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说:

    “这下子,我怕阿其要给问住了。”其他人也没了笑脸,不做声了。福尔摩斯先生说:

    “让我们来把这个童话按照先后顺序考察一遍————或称按照数列的法则,也就是说————把一个个细节连贯起来考查,循序渐进、一往无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这座华而不实的玩偶 堡垒,戳穿这个幼稚幻觉的梦想世界。年轻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请教三个问颗————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说那支假想的蜡烛是昨天晚上约八点钟的时候点燃的,我理解的对吗?”

    “是,先生————大约八点钟。”

    “您能说是八点整吗?”

    “啊,不,我说不了那么准。”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个时候经过现场,他几乎可以肯定会遇到凶手,对吗?”

    “对,我是这么想的。”

    “谢谢您,目前要问的问题完了。我是说,目前要问的。”

    “妈的!他是给阿其下套呢,”弗格森说。

    “是啊,”汉姆·桑德韦奇说,“我讨厌看那副样子。”

    斯蒂尔曼扫了客人一眼说,“我自己是八点半钟的时候路过那儿的————不,大约九点钟。”

    “真的吗?这可有点儿意思————很有意思。你也许碰到凶手了?”

    “没有,我没碰上人。”

    “啊。那么————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看不出这件事和本案有什么关联。”

    “没有关联。目前没有。我是说目前————还没有。”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没有碰到凶手,不过我敢肯定找到了他的踪迹。所以我确信他就在这个房间里。我想请你们依次从我面前走过————到这里来,这里亮堂————这样我就能看清各位的脚了。”

    一阵兴奋的低语声传遍了大厅,大家列队走过阿其·斯蒂尔曼面前,福尔摩斯带着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冷眼旁观。阿其·斯蒂尔曼弯下腰,手搭凉篷,凝神注视着经过眼前的每一双脚。五十双千篇一律的脚走过去了————没有结果。六十。七十。场面开始显得有点滑稽。那客人温 文尔雅地讥讽道:

    “今天晚上凶手好像缺货呀。”

    众人听出了话中的幽默,精神振作起来,发出了一阵开心的笑声。又有十到十二个受审查的人从阿其·斯蒂尔曼面前走了过去————与其说走,不如说是扭着轻浮而滑稽的舞步蹦了过去,引得观众哄堂大笑————这时,阿其·斯蒂尔曼突然伸手指着一个人说:

    “这就是凶手!”

    “老天爷,是菲特洛克·琼斯!”人群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个结果就像一声震天动地的爆炸,让人头晕目眩,人声鼎沸,全场像开了锅一样。

    在騷动声中,福尔摩斯伸出手来,示意大家安静。这位大人物的英名对在场的人有一种神秘的压力,众人都遵命静了下来。在一片无言的喘息声中,福尔摩斯威严而充满感情地发言了:

    “这一指控非同小可。它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人身攻击。这个人的清白毫无疑问,无可置疑!请听我来证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就能揭穿这个毫无根据的谎言。听着,朋友们,那小伙子昨天晚上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

    这句话是一记重锤。大家满腹狐疑地把目光移到阿其·斯蒂尔曼身上。斯蒂尔曼却更加容光焕发,他说:

    “我知道当时还有一个人在场!”他步履轻盈地走到桌子跟前,朝福尔摩斯的双脚扫了一眼,抬起头来说:“是你和他在一起!在他点燃那支后来引爆炸药的蜡烛的时候,你和他的距离还不到五十步!”(群情激动)“而且,那些火柴就是你给他的!”

    在众人眼里,福尔摩斯显然是被击中了要害。他再开口讲话时,已经有点儿结结巴巴了。

    “这个————呃————这是痴人说梦————这个————”

    斯蒂尔曼紧追不舍。他拿出一根燃过的火柴。

    “这就是其中的一根。我是在面粉桶里找到的————桶里还有一根火柴。”

    福尔摩斯的话马上流利起来。

    “对————不过是你自己放进去的!”

    这是一记漂亮的回马槍。斯蒂尔曼还以颜色。

    “‘这是涂蜡火柴————这种火柴屯子里没有过。可以授我的身看有没有火柴盒,你呢?”

    连最拙的眼睛也能看得出,这一次福尔摩斯打退堂鼓了。他的两只手摸索着,嘴唇动了一两次,却没有出声。大家盯住福尔摩斯等着,巨大的悬念压在众人心头,沉寂更加重了这种气氛。稍停,斯蒂尔曼温 和地说:

    “我们等你拿主意呢。”

    鸦雀无声的场面又持续了片刻;这时,福尔摩斯用低沉的声音说:

    “我拒绝搜身。”

    屋内没有喧哗的声浪,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低声说:

    “完了!他是阿其盛到盘子里的菜了。”

    似乎没有人知道如今该怎么办。这一刻的局面十分尴尬————自然是因为形势急转直下,这些未经世面的人受到震撼,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脑子一下子卡了壳,就像钟表停了摆似的。只消一小会儿,就又嘀嘀嗒嗒地走了起来;人们三三两两地把脑袋凑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出主意,想办法。其中一个主意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鉴于凶手为屯子除了一害,应该谢谢他,让他走就是了。但是头脑冷静的人表示反对,他们指出,东部各州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会把这视作一桩丑闻,没完没了地说三道四。最后,头脑冷静的人占了上风,他们的主张得到一致赞同;于是,冷静派领导人 要求大家安静,并宣布:把菲特洛克·琼斯收监,交 付审判。

    这动议获得通过。显然,这里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可干,人们心中暗喜,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奔出屋门,涌向悲剧现场,去看面粉桶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是不是真在那儿。

    可是,这出戏没有散场。层出不穷的意外还没有完结。菲特洛克·琼斯一直在无声地啜泣,一波三折的形势让众人激动不已,所以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注意他。可就在宣布逮捕和审判他之后,菲特洛克·琼斯在绝望中爆发了,他说:

    “不!不行。我不想蹲监牢,我不想接受审判;我倒够霉了,吃尽了苦头。现在就绞死我吧,让我出去!总会真相大白的,不过————什么也救不了我了。他说得点滴不漏,就好像他跟我在一起,看着我干一样————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发现的;你们会找到桶和别的东西,那时我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他是我杀的;可是换了你们,如果他拿一个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穷孩子当狗一样对待,你们也会杀了他。”

    “那家伙是恶有恶报!”汉姆·桑德韦奇插话了,“伙计们,依我看————”

    警察喊着:“先生们,静一静!静一静!”

    一个人问菲特洛克·琼斯:“你叔叔知道你干的事吗?”

    “不,他不知道。”

    “你敢肯定是他给你火柴的吗?”

    “是他给的,不过他不知道我拿火柴去干什么。”

    “你做这种事的时候,怎么敢冒险和他————和一个侦探————在一起呢?这是怎么回事?”

    那年轻人迟疑不决,尴尬地摸着自己的衣扣,他不好意思地说:

    “因为家里有人做侦探,我了解侦探;要是你不想让侦探看出底细,最好是在他们旁边下手。”

    全场爆发了一阵大笑,称许菲特洛克·琼斯天真烂漫的智慧表白,然而,这种称许却没有为这个可怜的小流浪汉减轻多少尴尬。

    9

    以下内容见于寄给斯蒂尔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写着“星期二”。

    菲特洛克·琼斯被锁在一间没人住的木屋里,等候审判。哈里斯警官给他送去一两天的干粮,劝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应需要接济时就来看他。

    第二天上午,我们几个人出于对希里尔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亲戚、没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纳。希里尔主持,我当抬棺的主要助手。我们刚刚干完,一个衣衫褴缕。神色忧郁的陌生人垂着头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寻的气息!这美妙的气息一下子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马上走到他身旁,轻轻抚着他的肩膀。他像遭了电击一样颓然倒地;其他人跑过来时,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恳求地伸出手来,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满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么人也没有害过呀!”

    从他狂乱的眼神里,我们看得出他已经精神失常了。这都是我的过错,母亲!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许只有您百年之后的消息才能与之相比,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会给我那样的感受了。众人把他扶起来,围住他,对他十分同情,软语温 言地安慰他,对他说:打起精神来,别再垂头丧气的,如今他是他们的朋友了,他们会照顾他,保护他,谁敢动他一个指头,就把那人杀了。只要能唤醒他们心底里温 情的一面,这些粗鲁的矿工就像一队妈妈;当然了,要是你唤醒的是另一面,他们又像一帮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顽童。他们想尽千方百计安抚他,却无济于事,这时,聪明的战略家威尔斯·法戈·弗格森说:

    “要是欺负你的只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就用不着再担心了。”

    “为什么?”那无助的疯子问。

    “因为他又死了一回。”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会耍弄我们这些可怜虫了。他是死了吗?别骗我————孩子们,他说的是真事吗?”

    “千真万确!”汉姆·桑德韦奇说,别人异口同声地说是真的。

    “上个礼拜把他吊死在圣·贝纳迪诺了,”弗格森把这件事说得有鼻子有眼,“当时他正到处追你呢。是把他错当成另外一个人了。他们后悔了,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们给福尔摩斯造了个纪念碑,”汉姆·桑德韦奇用身历其事、无所不知的口气说。

    那个自称“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长气,如释重负。他虽然没有说话,可是眼神里已经少了几分狂乱,脸色开朗了不少,看来放松了一点儿。大家一起回到我们的住处,伙计们倾屯子所有,给他做一顿美味佳肴。他们做饭的时候,希里尔和我给他从头到脚换上我们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体面老绅士。“老”这个字既用得名符其实,也透着伤感。尽管他正当盛年,但是头上如霜的白发,脸上饱经沧桑、历尽苦难的纹路,都说明了他的确是垂垂老矣。他吃饭时,我们一边吸烟,一边聊天。饭菜下肚,他终于开口讲话了,这些年来的经历不经意地脱口而出。这些话句句不走样办不到,我只能尽量忠实原意了。

    “冤案”纪事

    当初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儿已经有好多年了;有时候我能记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时候又记不清楚————不过这无关紧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纸驱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牵涉一桩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东部发生的事。

    我知道这桩罪行,可我自己并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个同名同姓的堂兄干的。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终日,手足无措。给我限定的时间很少————我记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毁了,大家会对我动私刑,我说什么都不会有人听。私刑从来都是如此:事后就算发觉是冤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就和福尔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样。所以我决意卖掉产业,换成维持生计的现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证明我清白的时候,我再回来。于是,我当天夜里逃离了丹佛,远走高飞,改头换面,用了一个假名字在山里隐居。

    我的烦恼和忧虑与日俱增,弄得我幻视幻听,满眼满耳都是幽灵,我已经不能正常地思考,脑子糊涂,像一团 乱麻,只好不再去想,因为我的脑子已经受到了创伤。我的情况越来越糟,幻觉越来越重。幽灵一直来缠着我;开始还只是在夜里,后来白天也来。它们总是围着床 窃窃私语,要谋害我,让我睡不着觉。由于不能好好休息,我终日疲劳不堪。

    这时最糟的事发生了。一天夜里,那些幽灵悄悄地说:“我们没办法,因为我们看不见他,也没有办法向别人揭发他。”

    它们叹息了一通,其中一个说:“咱们得请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十二天之内他就能到这儿来了。”

    它们全都赞成,嘁嘁嚓嚓、鬼头鬼脑地议论着,可高兴了。我如五雷轰顶,因为我读过关于福尔摩斯的书,知道他不仅智谋出众,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丝马迹,后果可想而知。

    幽灵去请福尔摩斯了,我在夜半时分匆匆起床 溜走、除了装着三万块钱的手提包皮以外,什么都没有带;那三万块钱还有两万在提包皮里。四十天以后,那个人发现了我的踪迹。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记时,习惯性地在姓名栏里填了真名,然后又擦去,写上了“达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惧使我练就了一双锐眼,我透过擦痕看出了福尔摩斯的真名字,于是,我飞快地逃走了。

    他在三年半的时间里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国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后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让我终日奔波。不过我用来登记的假名字救了我,让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尽管这些年他让我受尽磨难,可我却从来没有害过他,也没有害过其他人,我敢起誓。

    故事讲完了,在场的人都对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难平。对我来说,他说的一字一句都像钢针一下下扎在我的心口上。

    我们一致同意老人作为我和希里尔的客人留在这里。当然,我的想法不能公开;不过,等到他休养康复之后,我就带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

    众人用矿工式的豪爽热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别。然后各自去传播这条消息了。

    次日一早,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和汉姆·桑德韦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说:

    “老汉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传遍了,屯子里沸沸扬扬。他们从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对福尔摩斯大师动私刑。哈里斯警官急死了,已经给县里的警长打了电话。快去吧!”

    我们撒腿就跑。不知别人怎么想,我心里是恨不得县里的警长马上就到。你当然明白,说什么我也不愿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当我的替罪羊被人们吊死。县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听说过,可我还是不放心地问:

    “他管得住聚众闹事吗?”

    “他管得住吗2杰克·费尔法克斯管不住聚众闹事,那才是笑话呢!他用一根绳子穿过十九个恶棍的头皮。你说他管得住吗?”

    我们在谷底飞跑,远远传来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闹声,我们越跑越近,那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吼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强,越来越近。我们终于来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里人头攒动,阵阵声浪震耳欲聋。从达利谷来的一伙粗汉已经拿住了福尔摩斯,他却依然镇定自若;唇边浮着居高临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颗大英国民的心中有对死亡的恐惧,也被他刚强的个性牢牢压住,没有泄漏一丝一毫。

    “伙计们,拿主意吧!”达利帮中有一个人喊道,“快点儿!是用绳子,还是用子弹?”

    “都不用!”他的一个同党 嚷嚷着,“不出一个礼拜,他就活过来了。拿火烧吧,这样才能永远送他上西天。”

    四里八乡的家伙爆发出雷鸣般的赞许声,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挤到囚徒身边,把他团 团 围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们把福尔摩斯拖到拴马桩跟前,背靠拴马桩绑好,在他周围堆起了齐胸高的木柴和松果。这时福尔摩斯坚毅的面孔上依然毫无惧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挂着轻蔑的笑容。

    “火柴!拿火柴来!”

    沙德贝里擦燃了火柴,用手挡着风,弯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这帮乌合之众鸦雀无声。松果点燃了,微弱的火苗问了两下。我似乎听到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那声音慢慢响了起来————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贯注盯着火堆的人们好像并未注意到马蹄声。熄灭的火柴抽了出来,那汉子擦燃了另一根火柴,弯下腰去,火苗又蹿了起来;这一次火苗没有灭,蔓延开来————周围的人纷纷离开火堆。行刑者手里还捏着熄了的火柴,欣赏他的杰作。马蹄声在崖顶响起,然后轰然而下,几乎同时,人们大声喊了起来:

    “县警官来了!”

    县警官纵马撕开人群,直取场地中央,勒住马大喝一声:

    “走开,你们这些贱骨头!”

    众人闻声而退,只有他们的头领没有服从。他站稳脚跟,想去摸槍。县警官看透了他的心思,喝道:

    “住手,你这个亡命徒。把火弄灭,把那外地人解开。”

    那亡命徒服从了。县警官从容地骑在马上,不紧不慢。字斟句酌地向众人训话,句句话都说到了点子上,让他们无地自容。

    “你们都是好人————是不是呀?好得跟这个骗子————沙德贝里·希金斯搞到一起去了。这个唱高调的混账东西专会背后捅刀子,是一个十足的混混。要说有什么东西我最看不起,那就是动私刑的了。我从来没见过动私刑的当中有一个真正的男人。动私刑是以多欺少,鼓动一百个刽子手去处置一个病裁缝。只有胆小鬼才动私刑,大家起哄,才成全了这些胆小鬼;不过,一百个县警官可有九十九个不是胆小鬼。”他停了停,显然是把最后一句话再琢磨一遍,回味一下————他接着说:“如果县警官让暴民从他手里夺走了一个囚犯,他就是一个最不称职的胆小鬼。据统计,去年全美国一共有一百八十二个县警官因为人家动私刑背了黑锅。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医书里就得添一种新病————‘埋怨警官病’”。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警官为想出这个新词得意洋洋。“大家会说:‘县警官又病啦?’‘是啊,又犯了老毛病啦。’紧接着,就要发明一个新官衔了。那时候,人家不说:‘他正竞选拉巴霍县警官呢,’人家说:‘他正竞选拉巴霍县胆小鬼呢。’上帝,想想,一个大男人怕一帮动私刑的!”

    他斜了那囚徒一眼,问:“外地人,你叫什么,犯了什么事啦?”

    “我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什么事也没有犯。”

    尽管县警官肯定听说过福尔摩斯,可这名字一旦说出,还是给县警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慷慨激昂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足智多谋、美名远扬、功业盖世,描写他的书因其光辉事迹和迷人的文采赢得了每一个读者的心;这样的人物访问星条旗的国度遭此暴行,实在是鄙国的奇耻大辱。他以整个国家的名义致歉,用最美妙的姿态向福尔摩斯鞠了一个躬,并吩咐哈里斯警长前往福尔摩斯的住处照看,如果再有冒犯,惟他是问。然后他转向众人说:

    “回你们的窝吧,贱骨头!”众人四散而去。警官又说:“沙德贝里,跟我走;我要亲自过问你的案子。不————你自己收着那把玩具槍吧,到了你拿着这玩艺儿跟在后头我害怕的时候,我就和去年那一百八十二个胆小鬼一块儿混。”他骑着马颠颠地走了,沙德贝里跟在后头。

    这时已经是早饭时分,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听说菲特洛克·琼斯昨天夜里从他那间上了锁的屋子里逃走了!大家对此无动于衷。假如他叔叔想追,就让他去追吧,这是他的事,屯子里的人不感兴趣。

    10

    十天以后。

    “詹姆士·沃克”的身体已经复元,他的脑子也清楚多了。明天我就和他一起去丹佛。

    次日夜间。寄自一个小站的便条。

    今天早晨我们动身的时候,希里尔悄悄对我说:“有个消息,等你觉得没事了,沃克不会再受刺激,身体真正好起来的时候再告诉他:他说的那桩陈年罪过————他说是他堂兄干的————真是罪有应得。那天咱们埋了的是真凶————就是这世上最最不幸的那个人————弗林特·布克纳。他的真名叫雅可布·福勒!”母亲,您看,是我这个不知内情的送葬人,帮着把您的丈夫和我的父亲送进了坟墓。让他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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