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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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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要追求完满。对于我而言,这就是一个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它并非合适的追求对象。是谁说过,我们必须去爱一个完满的女人,甚或任何一种足以使我们开心的美丽动物?如果接受这一观念,我们的意志也就不必存在了。

    第十节 美的观念在多大范围内适用于人类的品质

    一般而言,上面的论述也适用于人类心智的诸特质。那些能够让人敬慕、能够更多让人感觉崇高的品质,实际上更多地让人感觉到恐惧而非爱。这些品质有坚韧、正义、明智等等。没有哪个人因为具有这些品质而让人觉得和蔼可亲。那些迷住我们的心神,让我们感到快乐的品质,都是比较温柔的,比如温和的脾气、怜悯、仁慈以及宽容等等;虽然后面这些品质对于社会关系而言都不是那么直接和重要,也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但是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它们才显得如此令人亲近。那些伟大的品质主要发生于下列场合:危险、惩罚、困难等等;它们的作用乃在于阻止最坏的损害发生,而非令人感觉亲切,因此,这些品质一点也不可爱,尽管非常值得尊敬。后面那些品质则主要与安慰、满足和放任有关;因此,它们更为惹人喜爱,尽管有时候显得不是那么有尊严感。那些让绝大多数人着迷的人,被人们作为休闲时光的理想伴侣,认为有了他们相伴就不会有忧伤和焦虑,那么这些人绝无显赫的品质,更不会有杰出的优点。在长时间地停留在极为耀眼的事物上面之后,我们会疲惫不堪,而更愿意把目光转向浅绿色的景色。值得探讨的是,我们在阅读到凯撒和加图的时候会受到怎样的触动;在萨卢斯特(Sallust)的记载中,二人是如此地相近,但又是那么地对立。一个是宽容(ignoscendo)、慷慨(largiundo),另一个是尖刻、吝啬(nil largiundo);一个是不幸者的避难所(miseris perfugium),另一个则是邪恶者的克星(malis perniciem)。 [17] 对于后者,我们对他非常钦佩、非常敬慕,或许还带点害怕;我们尊敬他,但不过是敬而远之。而至于前者,我们则感觉非常亲近;我们喜爱他,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令我们愉悦。为了让我们最直接、最自然地感受这一点,我在此添加一位天才的朋友所讲述的例子,他在阅读这一章节时给了我启发。父亲的威严是如此有利于我们的成长,在任何方面都令人敬佩不已,由此也就让我们难以对他回应全部的爱,而这种爱在母亲那里则是常见的,因为她几乎把双亲的那种威严感全部转化为温柔和放任。但是对于父亲,我们则怀有一种崇高的爱,他的威严实际上就是来自我们自身;不过待到韶华逝去,年迈父亲的威严也就转化为一种类似于女性的温柔和偏爱。

    第十一节 美的观念在多大范围内适用于优点

    依前面章节所论,我们很容易可以看出,需要适当界定美的观念在多大范围内适用于优点。把美这种特质一般地适用于优点,极易使我们混淆关于事物的观念,也将产生一种无比古怪的理论;就像我们把美和比例、适合性、完满相等同一样,我们把美和从我们自身————或者其他人————而来的关于事物特质的自然观念相混淆,也会模糊我们的美的观念,使得我们根本没有标准或者规则来判断何为美;可以说,再没有比我们的幻想更为不确定和靠不住的了。因此,把美和优点相混淆,这种散漫的、不精确的评论方式,就会使我们在鉴赏理论和道德理论方面犯双重错误;这种错误也会误导我们抽去伦理科学的正当根基(理性、社会关系和必要性),而把它放置于虚幻和不牢固的基础之上。

    第十二节 美的真正原因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尝试着证明了美不是什么,那么我们必须至少花费同样的精力来考察,美到底蕴含在什么之中。美是一种极能触动人的事物,因此必定依赖于某些实在的特质。另外,由于它不是我们理性的产物,也由于它在打动我们的时候并不依赖功用,甚至在那些美的事物上我们根本无法找到任何功用,还由于自然的秩序和方法完全不同于我们自身的标准和比例,所以我们必须得出如下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美是身体中的某种特质,当感觉涉入时就开始在人脑中自动发挥其功能。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考察,这些感性特质是以何种方式存在于那些美的事物,或者那些能够激发我们喜爱之情和类似激情的事物之中的。

    第十三节 小的事物是美的

    在我们观察事物的时候,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它们的大小和数量。在事物的外观方面,何种程度的大小才被视为美的,这需要综合考察那些谈及这一方面的一般表述。我看到,在绝大多数论述中,令人喜爱的事物都被冠以小的称号。在我所粗通的所有语言中,几乎都是如此。比如在希腊语中,“ιου”以及其他描述小的词语,都几乎是令人喜爱和亲切怡人的。此类描述小的词语,被希腊人用来称呼他们的友人和家人。虽然罗马人远非敏感、优雅的民族,但他们却在同样的场合非常自然地使用此类词语。在古英语中,描述逐渐缩小的“ling”也被用以称呼那些惹人喜爱的人或事物。有些词语我们现在仍然在用,比如“darling”(或者“little dear”)等等。在今天的日常谈话中,我们把可爱的名词“little”适用于任何我们喜爱的事物之上;而在法语和意大利语中,这种情况比我们这里更常见。在动物界,越是小的动物我们就越是喜爱,比如小鸟,以及一些比较小的兽类。我们很少说某物“又大又漂亮”;但是,“又大又丑”却很常见。在敬慕和爱恋之间有很大区别。崇高是激发前一种感情的原因,它总是出现在巨大的事物之上,令人感觉恐怖;而后者则出现在小的事物之上,令人感觉欢快。我们臣服于我们所敬慕的,但却喜爱那臣服于我们的;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是被控制的,而在后者我们则满意于其温顺。简而言之,崇高和美的基础是如此之不同,以至于除了较大程度地削弱它们其中之一的影响之外,很难————在我看来几乎不可能————在同一事物之上调和它们二者。由此,关于事物的量的方面,我们可以说,美丽的事物都是较小的。

    第十四节 平滑

    在美的事物上总能发现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平滑。 (1) 这一特质对美而言是必需的,以至于我根本无法找出任何不平滑但却美的事物。在花木方面,平滑的叶面总是美的;还有园林中那平滑的斜坡;风景胜地中那平缓的小溪;漂亮的鸟类和兽类身上,那平滑的皮毛;美丽女人身上,那光滑的皮肤;在很多装饰用的家具上面,表面也都是平滑如镜的。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种特质;事实上,它是起最大作用的特质。因为,如果给一种美丽的事物加上一个破烂不堪、粗糙不平的表面,那么,不管我们怎样在其他方面装饰它、构造它,它都不会再让人感觉美丽了。任何事物,不论它缺少了其他什么因素,如果拥有平滑这一特征,它就总是比那些不平滑的事物要更令人愉悦。我对这一事实是如此确信,以至于我非常奇怪,那些论述美的人,他们列举了如此之多构成美的特质,何以独独不提平滑。实际上,任何粗糙不平、任何突出、任何尖角,都是与美的观念极为相悖的。

    第十五节 渐进的变化

    由于完美的事物都不是由那些棱角突出的部分组成,所以它们的每一部分都不会在同一方向持久地发展下去。 (2) [18] 它们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方向,甚至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它们也在时刻发生变化,不过你却难以分辨这变化的起点和终点。关于这一点,看看一只漂亮的鸟就知道了。我们看到,鸟的头部一开始比较低,然后渐渐高起,直到头顶才停止,而后它就开始慢慢降低,直到它与脖颈相接;在较大的部分,脖颈就不见了,这就到达了身体的中部,然后整个身体就慢慢减小,直到尾部;尾巴又转向了一个新的方向,但它很快变换了它的进程,开始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线条平行;线条总是在上下变化,任何一边都是如此。我是拿一只鸽子作为参照来作上述描写的:它非常符合美的绝大多数条件。它的羽毛平滑、柔软;它的身体各部分之间难以分辨;整个身体上,你看不到任何突出、隆起的部分,但整个身体的线条却是在不断变化的。请来一位最美丽的女人,细细观看她的脖子和乳房:平滑,柔软,线条流畅,看不到任何突然的隆起;皮肤表面在无限变化,但却找不到任何细微的部分是相同的;像入了迷宫一样,目不暇接、头晕眼花,不知道应该把目光定在哪儿,更不知道目光将把我们引向何处。这不是表面持续变化的最好阐释吗?在任何一个确定的点上,我们不是都无法找出任何美的构成因素来吗?我万分欣喜地发现,我可以援引天才的霍格思先生(Mr.Hogarth)的观点以强化我在这一点上的论证;我大体上认为他关于线性美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没有特别精确地联系到变化的途径,他的变化观念使得他错误地认为有突出棱角的形体也是美的; [19] 当然,这些形体的线条变化非常大,但是,由于它们却是以突然和断裂的方式而变化,我看不出任何有突出棱角的自然事物,能够称得上美。事实上,很少有自然事物是完全棱角突出的。但我认为,那些最接近于棱角突出的事物,也是最丑的。我还必须补充一点,在我所能观察到的范围内,尽管我们总能在变化的线条中发现完整的美,但是在那些非常之美的事物上,我们却未必总是能够发现某种特殊的线条,它的美能够胜过其他所有的线条。至少,我没有发现哪种线条具备这种作用。

    第十六节 娇嫩

    坚固和有力有损于美。娇嫩的甚至是脆弱的外表,反倒对于美而言是必需的。只要到植物或者动物中间看一看,就可以知道这一结论完全建立在自然之上。我们不会认为橡树、岑树、榆树或者其他任何坚固的树木是美的,它们令人敬畏、雄伟庄严;人们一看到此类树木,就油然而生某种敬畏感。而恰恰对于那些娇嫩的番樱桃树、橘子树、杏树、洋丁香树和葡萄树,我们认为是美的。正是那些多花的种属,它们的脆弱和刹那芳华,让我们得到最生动的美感和优雅感觉。在动物中间,小灰狗要比獒犬美丽得多;塘鹅、巴巴里鸽或者阿拉伯小马的精巧,比起战马或者辕马的力量与稳固,也要更令人感觉亲切。在这里,对于男女两性也不必再多言,事实也证明了这一观念的正确性。女人的美,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虚弱和娇嫩,甚至是胆怯,后者是类似于娇嫩的一种精神品质。我认为,说虚弱之所以不能带来美乃是因为它导致健康不佳,这是难以理解的一种说法;并非因为虚弱而健康不佳,而恰恰是,导致虚弱感的健康不佳改变了美的其他条件。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身体的各部件趋于崩溃;明亮的光泽还有“青春的亮丽光辉”都看不到了;健康的线条变化也不见了,而代之以皱纹、凸起和没有变化的线条。

    第十七节 色彩中的美

    虽然我们在美的事物上总能发现许多色彩,但是却很难将它们分辨出来,这是因为在自然的很多方面都存在某种无限的变化。但是,即便在这种变化中,我们也能找出一些确定的原则来。首先,美的事物的色彩绝不可能是灰色或者泥色,而一定是清晰、明亮的。其次,也不能是某些特别强烈的色彩。那些适合于美的色彩,一定在任何种类色彩中居于中等,比如浅绿、淡蓝、微白、粉红和紫罗兰色。再次,如果许多色彩都是强烈和鲜明的,那么它们就总是千变万化,不至于仅是一种强烈的色彩;如果有许多色彩同时存在的话(比如一些杂色的花儿),那么它们的力量和炫目之光将很大程度上彼此消减。在一个非常漂亮的混合物上,将不仅有色彩的一些变化,而且没有任何色彩————无论红或白————是特别强烈和耀眼的。除此之外,它们以此种方式混合在一起,并且保持着变化,以至于很难辨清其边界所在。依据同一原理,孔雀的脖子和尾巴上的色彩,以及公鸭头部的混合色彩,才显得如此令人愉悦。事实上,形体之美和色彩之美是如此相近,以至于我们可以设想,确有此种混合了不同性质的美的事物存在。

    第十八节 小结

    综上所述,美的各种特质仅仅作为感性特质,有如下这么一些方面。第一,必须在形体上娇小;第二,必须平滑;第三,在躯体的起伏上有所变化;但是还必须注意第四点,即这些身体部件的变化不能是棱角突出的,而必须是互相融合的;第五,要有娇嫩的特质,不能表现出过强的力量来;第六,色彩要清晰、光亮,但却不能太过强烈、耀眼;第七,如果某一色彩太过耀眼,要尽量使其和其他色彩混合。我认为,这些就是美所依赖的特质;这些特质都是自然存在的,不太可能比其他的东西更易被任何奇思怪想所改变,或者被不同的审美趣味所混淆。

    第十九节 相貌

    相貌,在美的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我们人类尤其如此。风俗习惯赋予相貌以某种标准,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这种标准,我们就说此人是美的;这一标准能够将人们对美的欣赏和人体结合起来。因此,要想使人体变得完美,要想使人体美发挥最大程度的影响,在相貌上必须具备温柔的、亲切的特征,而且应当在外观上保证柔软、光滑和娇嫩。

    第二十节 眼睛

    迄今为止,我有意漏掉了对眼睛的论述。眼睛在美的领域内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它不可能简单地放在前面各章节名下来讨论,尽管实际上可以归之于同一原理。在我看来,眼睛之美首先表现在它的清澈上面;认为色彩斑斓的眼睛是美的,这是一种建立在特殊偏爱之上的看法;没有人会认为某种灰暗、泥黄色的混浊眼睛会是美的。 (3) 我们之所以喜爱眼睛的美,乃是基于和喜欢钻石、清水、玻璃以及其他透明物体一样的原则。其次,眼睛的不停转动也增加了它的美感;不过,一种缓慢的转动要比迅速的转动更为美丽,后者生动活泼,而前者则惹人爱怜。再次,谈到眼睛与其他相邻器官的结合,有必要坚持和其他美丽事物一样的原则;它不应当太过远离其他的脸部器官,也不应当固定于某种精确的几何结构。除了上述这些以外,眼睛的作用乃是出于人类内心的某些特质,其主要的力量也来源于此;因此,我们刚刚关于相貌的论述也适用于眼睛。

    第二十一节 丑

    在此讨论丑的特性,似乎有悖于我们上面讨论的内容。我前已论及,丑在各方面都要和构成美的特质相反。不过,尽管丑与美正相反对,但它并不对立于比例和适合性。因为,极有可能存在某物,它符合比例但却奇丑,或者极丑但却非常适合于某种功用。我也认为丑总是与崇高的观念相联。不过我并不是悄然传达给读者这么一个观点,丑本身就是崇高观念,实际上,丑必须达到令人非常恐怖的程度,这一观点才能成立。

    第二十二节 优雅

    优雅是一种与美无甚差别的观念,它们俩几乎蕴含在同样的事物之中。优雅概念从属于姿势和动作。在这两者中,要想表现出优雅来,就必须不能出现任何困难;也还需要身体的回转变化,以及身体各部分的沉稳;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各部分必须既不能相互阻碍,也不能截然分开或者出现突出的拐弯。正是在这种精神状态和动作的放松、完满与精致之中,我们才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优雅,或者可以这么说,“吾不知其所以然”; [20] 当任何人看到“麦迪奇的维纳斯”(Venus de Medicis)、“安提诺乌斯”(Antinous)或者其他雕像时,都会觉得非常优雅。

    第二十三节 典雅与美观大方

    如果某种事物,其整体的各部分都是平滑、光亮的,不存在彼此之间的挤压和冲突,也没有粗糙不平或者混乱不堪的现象,并且同时以符合规则的形象来感动人,那么我就称它是典雅的。它非常类似于美丽,不过其特殊之处在于这种规则性;正是由于它所激发的感情与美有很大差异,所以可以归之为另外一类。我把那些精致的、有规则的,但却并未模仿自然事物的作品,归之于这一名下,比如那些典雅的建筑和家具等等。若是某种事物具备了上述典雅的特征,或者具备了美丽的特征,此外又拥有巨大的尺寸,那么它就远非是单纯的美了。我称之为精美或者美观大方。

    第二十四节 触觉中的美

    以上对美的描述,仅仅是从观感出发的,不过若是用触觉的相似作用来描述自然事物的特质,或许也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印证。对此,我称之为触觉中的美。它与视觉所能接收到的同种愉悦有着紧密的关联。我们的所有感觉都是相通的;这些感觉分属不同种类,也被不同种类的外在事物所触动,但却是以同一种方式被触动的。所有能够在触觉上让人感觉到愉悦的事物,其表面必定是很少阻力、较为光滑的。我所谓的阻力,或是指其表面上的运动是否顺畅,或是指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挤压程度。在前者,如果阻力非常小,那么我称之为平滑;在后者,则称之为柔软。我们从触觉中得到的愉悦感,无非来自这两种特质中的某一种;而若是两者皆具,我们的愉悦感受就会大大增强。这一情形太普通不过了,因此完全可以用它来解释其他现象,而用不着专门找例子来对它进行阐明。就像在其他领域一样,另外一种愉悦的来源是不断推陈出新;当发现事物的表面在不断变化时,我们就会感到非常愉悦,或认为它是美的;每个人对此应有所察觉。这类事物的第三个特征就是,尽管它们的表面持续变换,但却并不过于突然。任何突然变化的事物,不管其给人的感觉是否猛烈,都是不受人欢迎的。一根手指,若是在不经意之间,忽然变得比平时要热一些或者冷一些,那就会令人吃惊;当某人完全不注意时,在其肩膀上轻轻拍一下,也会有同样的效果。因此,这就是何以那些棱角突出的事物、那些在外形上突然改变其方向的事物,很少能带给人愉悦的原因所在。任何此种改变,都是某种升或降的缩影;也正是因为此种原因,四方形、三角形以及其他棱角突出的形体,都不会令人感到愉悦;无论是从观感还是触觉上说,都是如此。当人们把他触摸到柔软的、平滑的、渐进的、变化的、无棱角的事物时的感受,与他看到某种美丽事物时的感受相比对时,他会发现两者有某种惊人的类似;因此,我们或许可以找到它们发挥作用的共同原因。触觉和视觉的不同,仅仅表现在很少一些方面。触觉能够从柔软中得到愉悦,而柔软显然不是视觉的对象。另外一方面,视觉能够感受色彩,触觉则不能;触觉能够从适当的温热中发现某种新的愉悦,而视觉则胜在可以发现事物的无限程度和多样性。不过,由于这二者所感受到的愉悦是如此的类似,以至于让我产生这么一个想法,即,是否可能通过触觉来分辨色彩(据称有一些盲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另外,对于那些视觉上认为非常美的色彩和色彩配置,是否也能够通过触觉而感受到呢?倘若可以做到这些,这该是多么令人欢欣鼓舞啊。在此先撇开这些猜想不谈,让我们进入到对另外一种感官的讨论中:这就是听觉。

    第二十五节 听觉中的美

    在听觉中,我们也同样天然倾向于以某种柔软的、精致的方式受到影响;至于悦耳的、美妙的声音在多大程度上与我们之前对于美的描述相符,每个人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弥尔顿(Milton)少年时期的一篇诗作中, (4) 他曾经描述过此类美妙的声音。对于弥尔顿在这一艺术领域的成就和精湛技艺,我就不用多谈了;没有人比他拥有更敏感的听觉,也没有人比他更能用比喻的方式来表达出这种感受了。弥尔顿的描述如下:

    ————它完全驱走了难以释怀的忧伤,

    把我包裹在吕底亚人柔软的音乐中;

    其音调曲折婉转

    甜美无比,拉长至天际;

    伴随着奔放、多变,还有熟练的回旋,

    这温柔动人的声音,让人长久迷失于其中;

    它解开了所有紧绷的锁链

    晦暗不安的灵魂才始平静。 [21]

    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感受,与其他事物中的美的特质相比较,比如柔软、蜿蜒曲折的表面、无中断的延续以及渐进的变化;观察到所有这些感官的差异以及所有他们的作用,都有助于使它们更为清晰,并且从整体上保持一致,而非因为其复杂和多样性而变得模糊不清。

    对于上面的描述,我还要再加上一两点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一,音乐中的美不能够承受太大或者太过强烈的声音,后者或许可以促发别的激情;它也不能包含尖厉、刺耳以及太过深沉的声音;与这种美最合拍的,只能是清晰的甚至是平缓、无力的声音。其二,从一种音调到另一种音调的多变或者快速转变,都是与音乐中的美相悖的。这类转变 (5) [22] 常常令人欢快不已,或者促发其他突然的、令人激动不已的激情;但它不能让人感到安宁、沉醉以及平和,后者才是美的独特效果,在其他感官上也是如此。事实上,美所激发的感情更类似于某种忧郁,而非高兴和欢快。我这里所论,并不是要把音乐限定在某些种类的音符和曲调上,何况音乐也不是我所擅长的领域,更不敢大放厥词。我的目的,仅仅是要确定某种一以贯之的美的观念。对于灵魂的影响,存在无限种可能的方式;或许只有一个杰出的头脑、一双敏感的耳朵,才能够感受到此类声音的多样性。在美这一普遍标准之下,从那些不同的甚至是互相反对的观念中,分辨出某些属于同一种类而且彼此协调一致的观念来,应该说不上是偏见吧?而在其中,我的目的也仅仅是找出一些关键点来,用以证明听觉和其他感觉在愉悦感受方面的一致性。

    第二十六节 味觉与嗅觉

    如果考虑到味觉和嗅觉,各感官之间的普遍一致性就会更加明显。我们经常比喻性地把甜美的观念适用于视觉和听觉;但是,由于味觉和嗅觉所能感受到的痛苦或愉悦,没有其他感官那么明显,因此我们将对它们与其他感官的相似性作一番解释;实际上,这种相似的程度很高,我们甚至可以寻找所有感官之所以能够感受到美的共同原因所在。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够比对所有感官的类似愉悦感受进行对比、考察,更有助于寻求一个清晰、确定的美的观念了;这是因为,有些地方在这一感官作用下非常清晰,但在另外一种感官下却非常模糊,只有对它们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更为确定地谈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通过这一方式,它们才能互相确证;实际上,自然正是需要细察的,我们只能从它们显露出来的信息中,去评述它们。

    第二十七节 崇高与美的比较

    在结束对美的一般评述时,自然应该对美和崇高作一番简要的对比;在这一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极端对立。崇高的事物在尺寸上是巨大的,而美的事物则是娇小的;美的事物应当是平滑、光亮的,而崇高的事物则是粗糙不平的;美的事物应当是避免直线,在偏离的时候,也令人难以察觉,而崇高的事物在很多情况下却以直线条的方式出现,即便存在偏离也是极为明显的;美不应当暧昧不明,而崇高则倾向于黑暗和晦涩;美应当柔和、精细,而崇高则坚固甚至厚重。事实上,二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观念,一个建立在痛苦之上,另一个却建立在愉悦之上;尽管它们会违背其原因的直接性质而发生变化,这些起因却并不会因为它们发生变化而变化,从而一直保持着区别,而这种区别是任何一类艺术家所不能忘记的。在自然结合的无限变化中,我们应当尽量找出结合在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特质,同时,我们也必须找出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但是,在思考某一事物之于激情的力量时,我们必须知道,要想使某一事物的主导特质能够影响我们的心智,其他的次要特质也必须是同一性质的、与主要特质有着同样的设计,只有如此,所促发的感情才能更为统一和完美。

    黑与白相混合,连在一起,但是

    即便变换一千种方式,难道就没有黑和白了吗? [23]

    如果我们看到崇高和美在某些时候混杂在一起,难道这就证明它们是相同性质的,它们是相类似的,甚至说它们不是相对、截然相反的?黑和白可以混在一起,可以杂拌,但却并不因此就是相同的。无论是它们之间彼此混合,还是它们混合于其他颜色,黑作为黑的力量,以及白作为白的力量,都会一如它们独立呈现于世人面前那样。

    (第三部分结束)

    ————————————————————————————————————————

    [1] 普罗提诺认为,对称不是美的必要因素。(W.R.Inge,The Philosophy of Plotinus ,II,214 ff.)See p.70 n.

    [2] Critical Review ,III,366-7:“比例并不仅限于部分之间的联系或者尺寸上的某种设置。比例是某种对称,它可能由诸多不同的形象来支撑。”Literary Magazine,II,187:“比例不是美本身,但确是它最有能力的特质之一。在某种偏见看来,关于美或许可以这么说,一张英俊的脸,或者一条俊美的腿;不过我们认为,一个美的、纯粹的事物不可能没有对称和适当的结构。对于我们而言这一点不证自明,无需强调。”

    [3] See p.92 n.:Critical Review ,III,366-7.Cf.Ibid. ,p.367:“……我们或许会发现,在不同种类的对称比例中,都有很高程度的美感。”

    [4] E.g.Leonardo da Vinci.(See J.P.Richter,The Literary Works of Leonardo da Vinci ,1883,I,167-201.)伯克可能拥有一些关于达·芬奇的一手资料;在他的第221号藏书售单上面就写着:“Da Vinci,Della Pittura,con la Vita da Du Fresne,Par.,1651.”

    [5] Critical Review ,III,367:“在所有事物那里,仅仅比例本身并不能导致美;但是在特定事物,特别是雕塑、绘画、建筑和音乐那里,比例却总是构成美的一条不可或缺的因素。”

    [6] Vitruvius(De Architectura ,III,I,2)认为有八种,达·芬奇遵循了他的教条(See J.P.Richter,op.cit. ,I,172)。Durer则在其Four Books of Proportion (Nurnberg,1528)中给出了人体画法的七种到十种比例(See W.M.Conway,Literary Remains of Albrecht Durer ,Cambridge,1889,pp.232-9)。

    [7] Critical Review ,III,367:“……与作者的观点正好相反,我们坚持认为人体的适当比例永远可以导向美。”

    [8] 这种“类比”出现在Vitruvius,De Architectura ,III,I,3.达·芬奇的画作阐释了前者的观点,see J.P.Richter,op.cit. ,Plate XVIII.

    [9] 对整齐匀称的园艺设计的嘲笑,到1959年时就已经非常流行了。Cf.Addison,Spectator No.414(25 June 1712);Pope,Guardian No.173(29 Sept.1713)and Moral Essay No.IV(1731),ll.113-20.

    [10] Cf.Gorgias ,474-5.

    [11] Dixon Wecter提示说,这里说的可能是去往位于中殿法学院附近的希腊咖啡屋的路,“这里是剧作家、评论家和演员们出没的地方,而很少见到显贵的律师们”。(“The Missing Years on Burke's Biography”,P.M.L.A. ,LIII,III9,n.48.)

    [12] See Introduction,pp.lxii-lxiii.

    [13] 下面对猴子的评论不禁让人想起了亚里士多德,Historia animalium ,II,502 a-b.(关于这一承继关系,请参阅William C.McDermott,The Ape in Antiquity ,Baltimore,1938.)

    [14] “诡辩”一词是培根对于这一伊索寓言的归纳(Essay LIV,“Of Vain Glory”),但事实却并非如此。Laurentius Abstemius寓言之十六(Lorenzo Bevilaqua,fl .c.1500)如此写道:“De quae quadrigis insidens pulverem se excitasse dicebat.”如果伯克阅读过Abstemius(而非仅仅读过培根),他的材料或许就不会像一般的教科书了,Aesopi phrygis fabulae…una cum nonnullis variorum autorum fabulis (edn.Cambridge,1670,p.62),or Roger L'Estrange,Fables of Aesop and other eminent mythologists with moral reflections (8th edn.,1738,no.270).

    [15] George Graham(1673-1751),出身于英国钟表和手表制造世家。他发明了水银钟摆和钟表的直进式擒纵结构。(See F.J.Britten,Old Clocks and Watches and their Makers ,1911.)

    [16] See Introduction,p.xxi.See also M.Akenside,The Pleasures of Imagination (7th edn.,1765),I,360-76.

    [17] Bellum Catilinae,LIV(misquoted).在另外一处,伯克也表达了对萨卢斯特作为一名历史学家的敬佩,称赞他“对人物品质的刻画无与伦比”,see the letter to Shackleton,21,Mar.1747(Samuels,Early Life ,P.129).18世纪的著作中经常见到对凯撒和加图的比较,e.g.Hume,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ed.Green and Grose,1898),II,362-3.

    [18] 这一脚注应该是“参阅第四部分,第二十三节”。

    [19] Analysis of Beauty (1753).关于“线性美”,see chapters IX-X;“变化”,passim ;“突出棱角的形体”,chapter IV.Cf.Introduction,pp.xxii-xxiii.

    [20] J.E.Spingarn曾专门讨论了这一术语,Critical Essays of the 17th Century ,I,c.

    [21] L'Allegro ,ll.135-42(misquoted).

    [22] The Merchant of Venici ,V,i,69(misquoted).

    [23] Pope,Essay on Man ,II,213-4(misquoted).

    ————————————————————————————————————————

    (1) 参阅第四部分,第二十一节。

    (2) 参阅第四部分,第二十三节。

    (3) 参阅第四部分,第二十五节。

    (4) L'Allegro .

    (5) 当听到甜美的音乐时,我从未感觉到欣喜。————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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