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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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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执著,其他宗教信仰也不赞成基督教所鼓励的谦恭。我自己在世的这几十年里,就目睹过有些价值观念逐渐被废弃。在我年轻的时候,“gentleman(绅士)”这个概念是有价值的,但现在不仅仅是它所指的人,就连这个词本身也变得多少有些让人反感。在盥洗室门口,你常会看到一个门上写着“Ladies(女士)”,但另一个门上写的却是“Men(男人)”。如果我听过读过的那些东西都是真的话,那么最近三十年,未婚女子的童贞之德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已经不再有人在乎。拉丁国家仍然重视这个。但若是说既然道德价值不是绝对的,它们就要受偏见和喜好的左右,这么说也不正当。大家都已经认可了“语言的形成发展是为了应对生物进化的需要”这个观点,为什么道德价值就不会是以同样的方式形成发展的呢?它对于物种的生存至关重要,于是就在物种进化的过程中一起发展起来,这难道不可能么?如果说这场战争证明了什么的话,它证明了除非一个国家珍视某些价值观念,否则它们就会被摧毁。这些价值观绝对现实,因为它们之所以必须珍视,是因为它们不仅是维系国家存在的要素,也是维系个人生存的要素。

    等战争打赢了,我强烈希望我们不要蠢到认为自己之所以能打赢是因为我们有敌人所不具备的美德。如果我们告诉自己说我们能胜利是因为我们爱国、英勇、忠诚、团结、无私,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要不是我们有力量制造强大的武器,有条件训练庞大的军队,那些品质根本帮不上我们什么忙。打胜仗的是强权,不是公理。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些美德,唯一能说的就是除非整个民族都践行它们,不然他们就会忽视或拒绝提供击退敌人所需的防卫力量(就像法国那样)。说我们的敌人不具备我们所有的一些美德,这很愚蠢,他们至少都是英勇、忠诚、爱国的。他们有些价值观念不同于我们的,若是他们实现了野心,统治了世界,那十有八九在百年之后,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念,就像我们国家不动脑筋的那些人接受我们现在所推崇的价值观念一样。强权就是公理,这样说很残酷,我们既有的全部观念也都让我们去否定它,但这句话是真理。它讲的就是一个民族必须保证自己有强权来捍卫自己心目中的公理。

    奥尔德斯[14]在他的《七思集》第一篇中说:“上帝在————这是根本事实。我们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能通过直接经验,自己发现这个事实。”照他这么说,上帝真是一个大蠢蛋。

    有些哲学家想将“美”编入绝对价值之列,这可是件大难事。当你说什么东西“美”的时候,指的是它激起了你某种特定的情绪状态,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这就得由各种条件共同作用决定了。会受到个人癖好、学历见识、风格时尚、习惯习性、性,以及新奇感影响的“绝对”还算哪门子“绝对”?人们可能以为一旦某件事物被认定是美的,它就有了足够的内在价值,能够无限期地在我们的眼里保持它的美。而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会厌烦它。也许熟悉不至于导致轻蔑,但的确会带来冷漠,而冷漠就是杀死审美情感的刽子手。

    不论“美”是为了什么,它都是一种价值。然而,除非“美”能升华灵魂,让灵魂可以接受更加重要的价值,或者让灵魂调整好情绪可以接受更重要的价值,否则“美”就算不得是必要价值。可“灵魂”又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外部因素会导致某些特定的感受,而这些感受能够让你心中产生某些情感,这些情感就是所谓的“审美情感”。但审美情感怪就怪在次等艺术也能激发它。有的人从巴尔夫的《波希米亚女郎》[15]中获得审美情感,有的人从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中获得审美情感,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前者的情感没有后者的真挚诚恳,不如后者那么有建设性。

    艺术理论家说,“绝对美”指的就是敏感、受过教育、有文化的人一般会评为“美”的东西,这些理论家们太傲慢自大了。黑兹利特[16]绝对是一个受过教育、有文化、敏感、有品味的人,然而他居然能把柯勒乔[17]与提香相提并论。当他们列举他们心目中那些已经创作出绝对美的艺术家们时,他们一般都会提到莎士比亚、贝多芬(如果他们自诩格调高雅的话,他们或者会提巴赫),还有塞尚。他们提前面那两位(或者说三位)是肯定没问题的,但他们怎么能肯定塞尚对后代人就一定能有像他对我们一般的影响呢?我们的孙辈完全有可能忽略他,就像我们现在看曾经名噪一时的巴比松画派[18]画家一样。我这辈子见过太多审美判断标准完全逆转的例子,于是再也不信任当下流行的看法了。济慈说美的事物是永恒的喜悦,其实不是这样的,它不过能在某个特定时刻激起我们某种特定的情感,如果它能做到这点,“美”能给予我们的一切,它就也能给予我们。仅因为别人与我们的审美观不同而蔑视别人,这是荒唐事。我们都是这样的。

    看起来,一个民族的体态特征,以及基于此的理想美,不出一两代就会发生变化。我年轻时,英国的美女应该是丰胸、细腰、肥臀,看上去有能生许多孩子的潜力。而现在她应该是苗条的,臀部纤窄、乳房小巧、双腿修长。人们欣赏她的这些特征,是不是因为现在经济条件大不如前,孩子太多不受欢迎了?而她的体型近乎男性,还讨人欢喜,是不是正因为这意味着她可能不育?

    如果画像和照片算数的话,你就会发现上世纪的美国人都是瘦削颀长、五官鲜明、鼻子大、上唇长、嘴巴薄、下巴显眼。而现在你很难看到有谁长得像英国漫画家笔下的山姆大叔。现在的美国人丰满、圆脸、五官很小而且还有些模糊。他们穿着打扮方面不太行。你可以在美国看到许多漂亮的年轻人,但中年人里就没谁还保持着年轻时的漂亮面孔了。

    我又在重读桑塔亚那[19]。读他的书是件乐事,可当你读完一章时,停下问问自己读了之后有没有变得更好或者是更睿智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作答。大家都赞赏他语言优美,但句子只有在意义清晰的时候才算得上漂亮,而他却常常语义含混。他很有才华,会选意象,会做漂亮的隐喻、恰当的明喻,举例证明的时候才气逼人,但我可没听说过哲学需要如此华丽美妙的修饰,这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忽视了论点。读完之后,读者很有可能会心里不踏实,觉得这论证要是真有说服力,就犯不着用这么花里胡哨的陈述方式了。

    我觉得,桑塔亚那之所以能在美国获得那么大名声,完全是仰仗了美国人那可怜的不自信情绪,他们以为只要是外国的就一定比本国的有价值,所以他会骄傲地给你端上法国卡门贝尔干酪,尽管事实上他们国产的干酪和进口的一样好,通常还更好一些。要我看,桑塔亚那算是误入歧途了。他知道如何反唇相讥,他伶牙俐齿,有常识有理智,通人情达世故,悟性极好,我觉得凭着这些,他完全可以像阿纳托尔·法朗士[20]那样,写一些带哲思的传奇故事,要真是这样的话,读那些书一定是件大乐事,一遍接一遍都不会腻。他和那位法国人一样机智,学识比他更渊博,视野更开阔,心思更细腻微妙。桑塔亚那决定做哲学家而不当小说家,这是美国文学的损失。实际上,他的作品中最让人读起来受益匪浅的是皮尔索尔·史密斯[21]从他的文集中摘选的那些小散文。

    谦逊是一种强加在我们头上的美德。而至少就艺术家而言,这样是有道理的,实际上,当他对比自己做出的和自己想做的,对比自己叫人沮丧的努力成果和世上的名家杰作时,他就会发现,所有的美德里,谦逊最容易践行。除非他谦卑,否则别想进步。自满对他来说是致命的。奇怪的是,别人的谦逊会让我们感到尴尬,当他们在我们面前自谦时,我们会局促不安。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许是这里体现出的奴颜屈膝触犯了我们为人的尊严吧。当初我想雇两个黑人女佣来帮忙,带她们来的是个种植园的监工,她俩出生在那个种植园。他说了一大通推荐的话,最后一句是:“这两个黑鬼不错,她们很谦恭。”她们中的某个会用手指捂住脸和我说话,或者会紧张地咯咯笑一阵,然后问她能不能用某件我扔掉的东西,这种时候我就会想叫:“行行好吧,别这么低三下四的啊!”

    或者,我们之所以觉得局促不安,是因为别人的谦恭逼着我们意识到自己也没什么价值?

    人见到了上帝,凭什么就得要谦卑恭顺呢?因为上帝比人更好、更聪明、更强大?这理由真差劲,和我的用人在我面前会恭恭敬敬的原因半斤八两:她谦卑是因为我是白人,比她钱多,受过的教育比她好。要我说,该谦卑恭顺的是上帝,要是他认识到自己造人造得多么蹩脚,他就很应该谦卑谦卑啦。

    我不懂,为什么批评家总指望作家应该能写得更好。作家很少按自己想做的做,而是按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标准做。莎学家们读莎剧中碰到明显的缺陷漏洞时,如果他们不闭着眼睛坚称这不是什么缺陷,而是承认莎士比亚偶尔也会乱了阵脚,那么他们就会少了许多头疼事儿了。我看不出为什么要认定莎士比亚没意识到有几部戏里的动机太牵强了,让虚构的剧情根本没法成立。批评家们为什么要说他没有意识到?要我说,完全有证据可以证明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要不是他意识到了手帕事件实在是太牵强了,根本经不起推敲,他为什么要安排奥赛罗说“那方手帕是一个埃及女人给我母亲的……”这段话?他是想有更好的设计,但实在想不出————我想,要是我们肯得出这么个结论,一定能省掉不少麻烦。

    他是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头金色的鬈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亮。他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一脸的友好大方。他没接受过太多教育,英语说得一塌糊涂。他一点自我意识都没有。他不做作,是个话匣子,很合群。他是一个飞行员。他在谈自己的经历。“我以前从不信教,”他说,“但当我陷入困境时,我就会做祷告。‘啊,上帝,’我说,‘让我活到明天吧。’我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说。”

    她是个小个子女人,黑头发、黑眼睛,因为年轻,所以漂亮,看上去整洁利索。由于战事的无常,她流落到了南方腹地,但在此之前她一直住在俄勒冈的波特兰市,她依然用那个城市的标准、习惯和生活方式来衡量这里的一切。只要是与那儿不一样的,就会让她鄙夷。晓得自己不比别人逊色,而且比大多数人还聪明(按美国人的理解),她很开心。但是在这里,她局促地意识到周围的人都比自己阶级地位高,却还不得不与他们交往,这让她窘迫得很,难过得很。她既局促不安又咄咄逼人:局促不安是因为她怕别人不按她自己的看法看她,咄咄逼人是因为她决心不让他们捉弄了去。结婚前她给一个生意人做秘书,而且以前她从没有过仆人伺候。这让她很困惑,困惑里夹杂着些许恼怒,她觉得这样不民主,可她为什么会觉得让别人帮忙做饭就比让别人帮忙写信要不民主,这旁人就弄不懂了。她怨恨老板对她和气,觉得他们这是在施恩,而别人为她做的事,她都心安理得地接受,因为她觉得作为一个被迫背井离乡的人,这是她应得的。她讨厌东部人,认为他们傲慢自大,矫揉造作,一副屈尊纡贵的样子,还目中无人,实际上她讨厌他们和美国人嫌恶英国人是一样的。她拿他们和俄勒冈的波特兰市人比上一比,就把他们给否定了。

    如果同盟国因为自私、目光短浅而且愚蠢,在战后因为憎恶德国人的罪孽,就不去吸取他们的优点,那就太叫人扼腕了。德国人残暴无情、言而无信、暴戾阴险、奸诈腐败。没错儿,字字是真。他们教会了自己的人民奋斗进取、纪律严明,这已成了习惯。他们花了大力气,把自己国家的青年们训练得强壮、威武、英勇无畏。他们把他们教得为了公共利益会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他们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和我们的不同,但这并不相干。)他们把爱国主义精神化作了一股强大、积极的力量。这些都是好的,我们要是明智就该效仿。人应该读读历史。当初意大利各城邦的人以为只要肯大把花钱,就能收买那些威胁他们的敌人,就能让雇佣兵来保卫他们的边境,从而维护自己的自由。他们的历史说明,一个国家的人民除非积极备战,除非愿意花钱充盈军火库,不然就会失去自由。只有愿意放弃部分自由才能享有自由,这句话是老生常谈,总是被人抛之脑后。

    当朋友一掌拍在我背上,说我是好家伙的时候,我非常欣慰,但我实在讨厌他拿另一只手掏我的口袋。

    他是个骗子,坐过牢。现在他在部队,过得很不快活。他刚刚又晋升了一级,这叫他沮丧。他痛恨生活,因为他说他很挫败,所有理想全都实现了,现在他没有生活的动力了,他没有活下去的目标了。

    她相当热情地问我:“出名的感觉如何?”

    我想这个问题我已经被问了不下二十次了,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如何回答,到今天我才灵光一现,想出个答法,可惜太迟了。

    “感觉就像人家给你一串珍珠。珍珠链子很漂亮,等过一阵子,如果你还能想起它的话,你也不过是想知道它到底是真的还是人工的。”

    现在我有答案了,我看也不会有人再问我这个问题了。

    下水管。美国人一点不在乎吃进肚里的食物质量如何、烧得好不好,却很为自己用来处理排泄物的装置而感到无比自豪,这简直是莫名其妙。

    生命既悲惨又琐碎,它是一部通俗闹剧,剧中人生最高尚的情感也许只是用来激起一干庸俗的观众俗不可耐的感情————这真是太悲哀了。

    让我们吃吧,喝吧,开心点儿吧,因为明天我们就死了————是的,但我们死得痛苦悲惨————不过也不总是如此:有时候我们开心地打完一场高尔夫球后,坐在扶手椅上,喝着一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然后就这样静静地走了,或是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无痛而终。我想,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好好嘲笑某些人了,他们试了又试,不眠不休,直到最终被死亡追上,去时还有多少夙愿未能实现。

    他们说他全知全能,还有一堆我也搞不清楚的本事,但他们从来不夸奖他有常识,不承认他宽容,这在我看来真是奇怪至极。如果他像我这样了解人性,他就应该知道人是多么懦弱,他们的情感是多么难以控制,就应该晓得他们心中有多么恐惧,是多么可怜,就应该明白,再坏的人也有善意,再好的人也有坏心。如果他还有感情的话,他也就一定会有“懊悔”这种感觉,而当他想到自己把创造人类这件事搞得如此之一团糟时,他除了懊悔以外还能有什么感受呢?奇了,做出这么蹩脚的事儿来,万能的他怎么不干脆把自己灭了算了。也许他真的就这么做了。

    如果知识不能引出正确的行为,那它还有什么用?可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呢?

    谁都可以耍我一回,这我不介意,我宁愿自己是被骗的那个而不是骗人的那个,而且我觉得被人当傻子耍一回挺好玩的。但我自会当心,绝不会让同一个人耍我第二回。

    作家应切忌解释过多。

    G. K.。他知道X是个骗子,但以为不管他骗谁也不会骗他。他不知道骗子首先是骗子然后才是朋友。但是我觉得X的奸诈狡猾中居然有极其吸引人的地方。他弄得G. K.倾家荡产,然后逃到美国以躲掉官司。我在纽约碰见过他,他正在一家豪华饭店吃饭。他和从前一样无忧无虑、和蔼可亲、兴高采烈、善解人意。他看上去似乎真的是很高兴见到我。他自在得很,觉得尴尬窘迫倒是我。我确信他肯定不会因良心的谴责而睡不着觉。

    我们可能会以为,有人帮了我们忙,我们道声“谢谢”是件容易事,然而其实许多人觉得这话说不出口。我想,大概是他们觉得帮忙的人弄得自己受人恩惠,于是下意识地自尊心就抗拒起来。

    我正在重读罗素的《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也许正如他所说,哲学不能也不试图提供解决人类命运问题的方法,也许它不应该指望能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找到答案,因为哲学家另有要事待做。那么该是谁来告诉我们活着有没有意义,人类的存在是否不过是一场悲剧呢?不对不对,“悲剧”这个词太崇高了,应该说“人类的存在是否只是一桩可笑的倒霉事呢”。

    在美国待的时间长了,没有人不会注意到“嫉妒”这个恶习在这儿多普遍。它会带来糟糕的后果,因为它会弄得人们轻视那些本身美好的东西。举止优雅、穿着得体、英语说得文法准确、生活有一定的讲究,这些竟然沦为做作甚至堕落的标志,这太奇怪了!一个上了一所好的寄宿学校,又在哈佛或耶鲁读过书的人,必须处处小心,否则就会引起那些没有享受过这些好处的人的敌意。文化人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摆架子,只好违背自己的习惯故作熟络热情,说话风格也随着大流,这看了真叫人心酸。要是嫉妒别人的人能想着把自己提升到受他们嫉妒者的水平,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可他们不想,他们只想把别人拽下来,压得和自己一样没水准。他们理想中的“正常人”长着毛乎乎的胸膛,啃馅饼,用餐不换正装,还打嗝。

    皮尔索尔·史密斯在《琐言录》中某个地方颇有些自得地发表意见,说畅销书作者嫉妒文学素养更高的作家。他错了。他们对那些人一点不在乎。史密斯想说的那种作家是另一级别的,他只是个刚入门的畅销书作家,但他想要当文人,他自认为应该得到的表扬,文学批评界没给他,他顿觉失了面子。休·沃尔浦尔[22]就是这样的人,我毫不怀疑他会很乐意拿大众对自己的喜爱换知识分子的敬重。他谦恭地敲着他们的门,恳求他们让他进去,而他们只是大笑,让他感到无尽辛酸。真正的畅销书作家根本不会被这种欲望所困扰。我认识已故的查尔斯·加维斯[23]。他的书人人都读:英国的每一个女佣,每一个女店员,还有许许多多其他人都人手一本。有一次在加里克俱乐部,我听到人家问他的书销量多少。开始他不愿说:“噢,不值一提。”但那人穷追不舍,他最后只好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七百万册。”他这个人谦虚,不摆架子,知礼节。我相信,当他坐在桌边,给他那数不清的作品再添一部时,他是心有灵感,全心全意扑在创作上的。

    关键就在这里:想要写出一本畅销书,靠努力是没用的。他必须真心诚意地写。那些陈腔滥调惹得你大笑,老掉牙的人物角色、用烂了的情景场面、寻常平庸的故事情节让你嗤笑不已,而这些在他眼里却既不老掉牙,也没被用滥,更非寻常平庸。正相反,他认为它们既新颖又真实。包法利夫人有多吸引福楼拜,他创造的这些人物就有多吸引他。好多年前,爱德华·诺布洛克[24]和我决定合作写一部电影剧本。那是出惊悚情节剧,我们堆砌了一个又一个惊悚事件,刚设计完一桩,又想出一桩,我们的肚子都笑疼了。我们写了两个星期,这段时间过得实在是痛快。这剧本写得很说得过去,结构合理,扣人心弦,可我们一直找不到人肯把它排出来。读过这剧本的人说的话都一样:“你们写的时候好像就是闹着玩的。”当然,他们说的一点不差,我们就是闹着玩的。结论很明显:除非你能让自己信服,否则就别指望能写出让别人信服的东西。畅销书作者的作品畅销是因为他是呕心沥血地创作的。他的精神状态调得和大众一样,实实在在地是和他们有一样的志向,一样的偏见,一样的情感,以及一样的观点。他给的都是他们想要的,因为那些也都是他自己想要的。哪怕一丝一毫的不真诚读者都能察觉,然后拒不接受。

    人类的一大不幸是,当他们早没了能勾起别人性欲的风华之后,自己的性欲犹存。他们想要满足这样的欲望大概没什么不合适的,但我觉得他们最好还是不要谈论这一点。

    他告诉我说他的妻子少言寡语,他希望有办法能让她开开口。“哎呀,”我说,“那就大声读报纸,这样她马上就会和只喜鹊一样叽叽喳喳,喋喋不休。”

    好几个世纪以来,讽刺家们一直在耻笑那些人老珠黄却对不情不愿的小青年死缠烂打的女人,而人老珠黄的女人们依然一直在不知疲惫地对不情不愿的小青年死缠烂打。

    她不是个笨女人,实际上她是个聪明人。她看都不看报纸一眼,也不听收音机,她说既然这场战争自己也插不上手,她凭什么还要惦记它。她实实在在地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你更乐意看新闻,而不愿听她讲关于她自己的事儿。

    我给了她一本我新作的样书。她热烈地赞扬它,她每一句赞扬的话都让我气闷。我使上了全部的自制力,才压下了叫她闭嘴不要满口胡言的冲动,还硬做出一副很欣慰、很受用的样子。如果那书只如她所见的话,那我为它花的所有心思、读过的所有文献、做的所有努力就全都白费了。她从中读出虚荣与浅薄是因为她本就是个虚荣而浅薄的女子————我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也许,读一本书,你倾注什么才能品味出什么,你只能从中读出你自己的样子。也许只有当你心中多少有一丝祥和,你才能体会到《斐多篇》的安详;只有当你多少还有一分高尚情怀,才能意识到《失乐园》的崇高。这个假设和我早年的认识一致,即小说家成功塑造的人物总是与他们自己的某些方面相同。其他类型的角色,他只会描写,无法塑造,而且很少能叫读者信服。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由此可以推断,通过研究作家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他用最深情的笔触、最大的同情理解写出来的人物)便可相对完整地窥知他本人的性格,比读任何有关他的传记都有效。

    * * *

    [1] “人生在世必遇患难,如同火星飞腾”(Yet man is born unto trouble,as the sparks fly upward)这句话出自《圣经·旧约》中的《约伯记》第五章第七节。

    [2] “如果我上城里来,我就去看你”之意,原文用了虚拟语气。

    [3] 意同上句,这里没有用虚拟语气。

    [4] 这是用韦氏音标对“balcony(阳台)”一词注音,/ǒ/相当于国际音标中的/а/,/ō/则相当于国际音标中的/u/。

    [5] 即Cæsar's Wife, 1922年出版。

    [6] 原文是“You shall not crucify mankind upon a cross of gold,” 这是1896年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1860——1925)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所做演讲中的结尾,批评了当时的金本位货币政策,布莱恩凭着他出色的演说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你不能把人类钉死在金制的十字架上”这句话也在大选期间广为流传。但在最终选举中,布莱恩败给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金利(William McKinley,1843——1901,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

    [7] U.S.O.即United Service Organization(美国劳军联合组织)。

    [8] 新贝德福德(New Bedford),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部的城市,建于十七世纪中期,是十九世纪上半期主要的捕鲸港。捕鱼业和多种制造业在其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楠塔基特(Nantucket),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一岛屿,一直到1950年代中期都是捕鲸业中心,现今是受人欢迎的游览胜地。

    [9] 卡萨诺瓦(Giovanni Giacomo Casanova,1725——1798),意大利冒险家,以一部《自传》著称,其中大书自己的风流韵事,他的名字也就成为了“好色之徒”“浪荡子”“大众情人”的代名词。

    [10] T·E·劳伦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1888——1935)即著名的“阿拉伯的劳伦斯”,从1916年起,作为原英军北非情报员,他率领阿拉伯人抗击土耳其军队。10月,他攻下了大马士革,还出席了巴黎和会。1922年他舍弃了公职,隐姓埋名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成了一名普通的空军士兵。身份暴露后他再次化名,加入皇家坦克军团,后又于1925年转回皇家空军。1935年退役。劳伦斯不仅是一个军人、阿拉伯语专家,还是名作家,作品有《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沙漠暴动》(Revolt in the Desert)等。他的事迹被好莱坞改编为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该片一举获得1962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七项大奖。

    [11] 里诺(Reno)是美国内华达州西部一城市,临近加利福尼亚州边界。是一个著名的旅游胜地,一度是美国的离婚中心。

    [12] 金罗美(in-rummy)是一种可以两个人或多个人进行的纸牌游戏。

    [13] 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美国一位报纸编辑和政治领袖。1841年创办极有影响力的《纽约论坛报》,致力于各项改革、经济发展以及人民大众地位的提高。他一直任该报总编辑直到去世。他一生希望担任公职但未实现,1872年当时的自由共和党曾提名他为总统候选人,但他竞选失败。

    [14] 奥尔德斯即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写有诗歌、小说、剧本、文艺评论等,代表作为寓言体小说《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针锋相对》(Point Counter Point)等,移居美国(1937)后作品带有神秘主义色彩。

    [15] 巴尔夫(Michael William Balfe,1808——1870),爱尔兰作曲家和歌唱家。《波希米亚女郎》(The Bohemian Girl)是其最成功的作品。

    [16] 黑兹利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作家、评论家,著有《莎剧人物》(Characters of Shakespeare's Plays)、评论集《英国戏剧概观》(A View of the English Stage)及散文集《席间闲谈》等(Table Talk)。

    [17] 柯勒乔(Antonio Allegrida Correggio,1494——153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重要画家,创作了大量的油画和天顶画,多以宗教和神话为题材,著名作品有《耶稣诞生》、天顶画《圣母升天》。

    [18] 巴比松画派(Barbizon School)是指法国十九世纪中下叶自然主义风景画派,因画派的主要成员均住在巴黎附近的巴比松镇而得名。

    [19] 桑塔亚那(George Santayana,1863——1952),西班牙哲学家、文学家、批判实在论代表之一,移居美国(1872)后曾在哈佛大学任教,著有《存在的领域》(The Realms of Being)、小说《最后的清教徒》(The Last Puritan:A Memoir in the Form of a Novel),以及诗歌、评论等。

    [20] 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法国小说家、文艺评论家,关心社会问题,后逐渐倾向社会主义,1921年加入法国共产党,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有《希尔维特·波纳尔的罪行》(Le Crime de Sylvestre Bonnard)、《现代史话》(L'Histoire contemporaine)四卷等。擅写智慧小说和短篇故事。

    [21] 皮尔索尔·史密斯(Logan Pearsall Smith,1865——1946),美国作家,主要写散文和箴言,作品有《琐言录》(Trivia)、《回想集》(Afterthoughts)及自传《难忘的岁月》(Unforgotten Years)等。

    [22] 休·沃尔浦尔(Sir Hugh Walpole,1884——1941),英国小说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坚韧不拔》(Fortitude)、《黑暗的森林》(The Dark Forest)等,最受欢迎的是系列小说赫里斯家族纪事(The Herries Chronicle)《无赖汉赫里斯》(Rogue Herries)、《朱迪斯·帕里斯》(Judith Paris)、《城堡》(The Fortress)、《瓦奈萨》(Vanessa)等。

    [23] 查尔斯·加维斯(Charles Garvice,1850——1920),英国畅销小说家,擅长写浪漫传奇故事。从1913年起一直到他去世,他写的小说每年至少能售出一百七十五万册。至1914年,他已出版了一百五十部小说,售出七百万册。本涅特称他为“英国最成功的小说家”。但尽管当时他的小说很受大众欢迎,文学评论界对他评价并不高。如今他的作品鲜有人问津。

    [24] 爱德华·诺布洛克(Edward Knoblock,1875——1945),美国小说家、戏剧家,他写过的剧本有《天命》(Kismet)、《牧神》(The Faun)、《虎!虎!》(Tiger!Tiger!)等,小说有《蚁巢》(The Ant Heap)、《有两面镜子的男人》(The Man with Two Mirror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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