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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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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那些事情,虽然对其他的事一概不知却仍然感到心满意足。他们对过去的一切总有几分不屑一顾的心态。他们没有服从权威的习惯,不知道权威也许有着合理的依据。他们从本能上就不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东西会是什么优秀的东西。对于政治与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他们思想上虽然没有框框却懵懵懂懂,好像觉得那些问题实际上并无关紧要。他们认为人们对那样的问题尽可以各抒己见。欧洲的大学生时常热烈地讨论政治、哲学和艺术的发展趋势,而在美国的大学生中间根本没有这种现象。美国学生所做的是吸收本地的传统的东西,包括体育和社会的习俗;他们的大学生活便是他们真正的教育,这包括友谊、合作、自由等内容。在19世纪80年代,哈佛校园里兴起一种老式的不修边幅、寻求欢乐的风气。在那个时期,波士顿和坎布里奇在某些方面很像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同样地乏味的财富,同样的高谈阔论,同样的急功近利,同样的肮脏偏僻的街道————这些穷街陋巷的空气中都有一股得过且过的腐朽味道,同样的古怪人物,同样地想出风头的幽默,再加一点可怕的东西————有人骇人听闻地怀疑有些居民可能私下里净干伤天害理的事。对在学的大学生来说,生活似乎充满了滑稽可笑的事和粗俗的闹剧,其实日月只是善意地展示着一件又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他们拥挤地贴在叮叮当当的马车上,外套的领子遮挡着耳朵,两脚躲在厚厚的稻草里,一路颠簸,花费长长的半个小时赶往波士顿。他们在那里享受与姑娘们交朋友的快乐,或者去剧院看戏,或者美美地吃一顿。夏日里,在毕业班举办毕业聚会的那天和毕业典礼的时候,波士顿的姑娘们和有头有脸的长者便会来哈佛回访,领头的是马萨诸塞州州长,他乘坐的是租来的四匹马拉的马车,为首的还有当地的演说家和诗人。他们谈笑风生,满嘴都是传统的观点。与其说他们很想敦促年轻人在事业上起步,倒不如说他们急于炫耀自己的风趣,急于用饮料、用一大堆青春的回忆来温暖自己的心。这样的大学生活是一种田园诗式的、随意性很强的、充满幽默的生活,它缺乏出色的想象力,缺乏应有的学识的灌输,缺乏通俗晓畅的宗教:学生们空虚、浮躁,飘飘然地忙于毫无价值的活动,因此他们毕业后倒是能立即适应单调乏味的社会生活。他们爱美的东西,可是却见不到。那些零星的宜人风景或艺术作品虽然也许能抵消难看的前景,却是美学意义上的大杂烩,看到它们的感觉就像在参观博物馆。没有浸透着激情与素养的美,没有与雅致、高尚的事物密切相连的美。当然,每个国家的上空都有一片蓝天;新英格兰也有灿烂的晚霞、厚厚的积雪,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去海边和树林中度假。你会注意到为自己家乡赢得影响的某种寻常的技术或事情也会被大家仔细地研究、得到不少赞誉。人们会指出哪里的老墙角的暗红色墙砖已经风化,上面出现了青苔;会指出这儿或那儿的窗玻璃虽然经历过无数的房客和女仆却仍然完好无损,只不过上百年的阳光已经把它晒成了紫色;最为可贵的是那些细高的榆树,树冠在空中舒展如盖,遮蔽着下面的古老的街道和草地。不过,大自然给予这些东西的柔情似乎原本是为其他东西准备的————那是某种更重要的东西。不但美国的民族精神早先就已经有点变得冷漠与贫瘠(导致这种改变的因素是新教、移民的涌入和对物质任务的专注),而且老一辈人身上的美好情感又难以传给年轻的一代。年轻人喜欢随心所欲,照理说者应该受到鼓励与尊重。他们有一种只跟年龄和能力与自己差不多的人交往的天性。比如在农民中,年轻的与年老的就迥然不同。教师和学生就像不同种类的动物,又像奶牛和挤奶女工,彼此是互助的关系;他们之间在一段时间里可以互利互惠,可是却难以促膝谈心。这种情况表明美国有才智的人没把心思集中在与才智有关的事情上。他们的任务、他们的乐趣把不同年龄的人分割了开来。能把他们联合起来的东西是理念,是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利益,是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离开这些东西,他们就会难以忘掉彼此的劣势。

    19世纪末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图书馆

    桑塔亚那担心美国的学生无法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好好学习,因为这些人一有时间就“像猴子那样嬉闹玩耍,打情骂俏”

    。

    1823年的哈佛大学

    从哈佛毕业意味着开始了迈向成功的步伐,但是桑塔亚那却对19世纪的哈佛学院抱着深沉的忧虑,因为学生们从这里毕业,“空虚、浮躁,飘飘然地忙于毫无价值的活动”。

    当然,以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大学四年的学习并没学到什么东西,等于浪费了时间;然而尽管美国成年男人在自己的事业中非常讲究实际,他们却不会因为妻子儿女喜欢变着花样玩而生气。他表现的谦逊十分感人,他们好像在对自己说:“让心肝宝贝们去尽情地玩吧,只要他们高兴就行。我们这些大男人拼命工作还不就是为了他们的幸福吗?”生活的最高追求肯定是生活中的欢乐,然而美国的女人和大学生是否得到了生活中的欢乐呢?那欢乐是否就是最终的目标呢?

    威廉·詹姆斯有个理论:如果有位科学家是个鳏夫又带着个马上要学走路的小孩,假如有人能说服他允许把孩子的脚弄出水泡,那么结果将证明当水泡痊愈时,孩子便自然学会了走路,就像练习过并摔过许多跤那样。因为他身上走路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就像子宫里婴儿的呼吸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那样。美国老式大学的情况也许可用来支持这一理论。那种学校让年轻人的脑袋起了四年水泡,阻止他们练习任何有用的东西,可是四年结束后,人们却发现在绝大部分工作中,他们竟然能够跟那些一直在实践、始终没离开过办公桌的同龄人干得一样好,甚至干得比他们的同龄人还好得多。人性与人的聪慧是自动成熟起来的,只要不去压制或扭曲它们就足够了。大学生活把年轻人从对金钱的追求、从虚伪、从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长。即便这种成长没得到大才大智或渊博学问的指导,他却也没受过十分邪恶的东西的教唆。如果知识领域里的东西没有一直吸引着他,我们能肯定成长本身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或对人很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在哲学范畴内)可提供给他吗?他至少了解到知识这种东西是存在的并且对知识给人的好处和影响有了清楚的认识。

    1858年哈佛大学的学生合唱团

    大学生活把年轻人从对金钱的追求、从虚伪、从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长。即便这种成长没得到大才大智或渊博学问的指导,它却也没受过十分邪恶的东西的教唆。

    哈佛进行改革时(我相信所有的大学如今都进行了改革),其首要的目的不是改善大学生活或使大学更具学术气氛,虽然在某些学术圈子里顺便也收到了这样的效果。哈佛改革的目的实际上是要扩大教学范围,使学校的规模更上一层楼。每个大城市、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或地区的首府自然希望拥有符合“大学”这个词的本意的大学:学科齐全的教学机构或一组教学机构,其教学能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教学内容包括所有的艺术门类和科学中的各种学科。这样的大学回避了教育,回避了对某种道德和理智传统的传播。教育也许只是人们事先很礼貌的说法。教师当然不应该手揽着少年的肩膀,充当家长或兄长;他应该是某门学科的专家,他一方面在大学里开讲座,另一方面也许私下里在搞调查研究,有几个学生做他的助手,他对这几个学生则进行专业训练。似乎没有理由要求这样的学府里的教授或学生都住在一起,或者要求他们有基本相同的宗教信仰、道德标准、教养背景,或者要求他们都讲同样的语言。刚好相反,只要他们每个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有足够的能力,那么他们越是不拘一格,就越能够使他们的“大学”变得更完善。对听讲者也不必加以限制,就像对去教堂、剧院、市图书馆的听众、观众、读者那样,不应有年龄、性别、种族、造诣方面的要求。他们应该是自行决定到大学里来的,来致力于自己所选择的研究科目,只要他们认为那研究有用处就行。也没有必要限制他们提出的课题,或者非得把他们的课题分配到系里去,除非是为了便于管理。教授有责任开创新的学科,因为这个世界非常复杂,人类对它的认识非常肤浅而且五花八门,所以随着人们兴趣和看法的变化,他们总会从每样事物中发现新的组合形式和新的内容。

    哈佛校长:詹姆斯·沃尔克

    詹姆斯·沃尔克于1853年至1860年担任哈佛大学的校长,同时他还是一名哲学家。

    随着哈佛大学的发展,所有这些特点都或多或少地清楚地显露了出来。不过它的改革都远远地尚未完成。它的核心仍然是个学院,其赞助者仍是当地人,旧传统仍然根深蒂固,教育对象还是一千或两千本科生。每门学科都缺少专家,付给专家的报酬还没有着落,从道德和社会行为标准上来说,人们还不能够完全接纳从国外吸引来的人才。对本科生的学习要求并不十分严格,除了本科生还有一批毕业后继续留校学习的研究生或从别的学院吸引来的研究生。这些研究生等于是未来教授的培养对象,像在德国那样身上带着博士的标签。每个学科的教师们都仿佛变成了一个委员会,这是个有几分登记处功能的委员会,需负责给他们精心培养出的学生找职位。于是大学就有机会在全国乃至在国际上发挥作用,从各地吸引杰出的人才和年轻有抱负的学生,同时向四面八方送出自己有见识、有学问的门徒。

    我认为大家都可以理解在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危急关头,哲学本应该发挥显著的作用,此外它本应该具有多重特性。无论其内容明确还是含蓄,总该有适合哈佛这种学院的某种哲学。一个数百年来所有的有文化的波士顿人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能违背它的道德准则、掩饰它的宗教疑惑。它必须把它那严肃、忠实、勇于革新的精神传递下去。不过,同时还应该有适合哈佛大学的哲学。哈佛传统信念的主要部分即是信仰自由、是对知识与真理的探究。为了传统哲学的利益,有必要考虑世界上所有的意见,有必要把时代精神与前辈的精神结合在一起。因此,在哈佛没有任何一种深奥的见解受到压制。教授们可以是勤奋的,可以是冷静的,也可以貌似一神论者,并不要求一位教授必须跟别的教授一样。我相信,为了学校的健全发展,哲学系若增添了佛教学者、伊斯兰教学者、天主教学者,学校当局肯定会很高兴,当然前提是那学者似乎要懂规矩,要能够跟学校的学术机器步调一致,要能够吸引足够数量的学生。然而这种行政当局批准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这种自由里没有愉悦可言,空中飘散着些许地狱之火的怪味道。你可以愿意想什么就想什么,但是你必须把你的信念或怀疑奉献给鼓励所有的人、帮助所有的事向前进的共同任务。如果信仰的问题让你感到不胜其烦,你还可以做无神论者。这样的氛围不是智慧的氛围,也不是科学的氛围,而是责任的氛围。

    在大学的学术生活和学术方法方面,改革也同样很不彻底。教学内容绝大部分还是学院的教学内容,还是学院的那些科目,这些东西完全可以让助教去教;可是现在却由教授以讲座的形式讲授,课量过大,内容又经常重复。听讲的学生往往心不在焉,他们人文学科的基础太差;求知欲并不强烈。研究生(很像那些年轻小姐)听课时注意力更集中些,很想什么都不漏掉,可是他们的基础也好不了多少并且常常表现得更迟钝;他们的迟钝是那种天真的笨头笨脑。因此,哲学教授不得不吃力地逆水行舟。有时候他只好向现实屈服。例如,他凑巧提到了达尔文而眼前的学生却一脸茫然,他就会解释一番:“查尔斯·达尔文,《物种起源》的作者,那是部划时代的伟大著作,于1859年出版。”另外还有些时候,他也许会完全沉浸在理想中,想象着自己正在真正的大学里讲解那些不朽的观念,那也等于讲给整个世界听,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跟大量的群众建立了联系,那些群众受到了他演讲的激励。他幻想着自己眼前有一排排的博学的男女,他们熟悉世上所有令人疑惑的问题,经受得住各种见解的冲突,为任何革命的出现做好了准备;无论他发表什么样的意见也难以使他们的心里感到震惊或者使他们的精神进一步崩溃。正相反,既严峻又温柔的赤裸裸事实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愉快的解脱。他可以幻想片刻,幻想自己是来自光明王国的某种英雄,正下到地狱,将浸着道理的面包片扔进咆哮的偏见和猖狂的谬论张开的大嘴中。或者,如果他教的是人数不多的小班或只有两三个学生围拢在他身旁,他也许会想象他正在播撒被爱焐暖的智慧的种子,撒进自己那些真正弟子的心里,那儿便是真理未来的归宿。如果现实跟这些梦想距离不大,如果哈佛真是一座成熟的大学,那么那里的哲学家也许能够将他们的学说的纯度大幅度地提高。实际上,哈佛的哲学刚好有一个相反的优点:它忠实地体现了这块地方和眼前的这段时间所提供的复杂灵感。虽然这所大学是地方性的、道德上极拘谨的学校,可它又是向科学领域敞开窗口的学校;这里的哲学家中至少有两位天赋极高、有强烈的感情,他们信仰虔诚、性格浪漫,但是又专心于对自然界事实的研究,关注世上观念的发展趋势。他们俩都感到自己身负两种责任:有责任如实地描述事物,有责任发现它们之中有利于人类某些固有愿望的因素。虽然他们俩对待这两种责任同样十分执著,可是在性情、教育背景、爱好等方面却大不相同。威廉·詹姆斯被人称为经验论者,乔赛亚·罗伊斯则是位唯心论者。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互相的影响很大。他们之间的差异使他们的联合反映了典型的英国和美国哲学的现状,因为英国和美国的哲学都分为英国古哲学派和德国哲学派。好像所有这些还不够复杂似的,他们还不得不将自己的精力分割开,大部分精力用于履行教授的职责,完成日常的教学任务,只能用剩余的精力做学问、进行思考、创作文学作品。然而,即使是这种分散精力的条件也有好的一面。哲学院的工作性质有如黏合剂,可以把不同的人黏合在一起,同时它又涉及到人们共同的实际利益;哈佛的哲学学派若想成为充满活力的学派,学派里既自由又合作,那就需要促进其“血液循环”,而哲学院的工作正好有助于这种循环的持续。哲学院里有一种综合的动力,这动力一半来自惯例,一半来自道德标准,哲学院的生活是一种单纯的、高尚的、令人激动的生活。其中每个人都在努力地研究矛盾————他所感到的事物中的矛盾,或许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矛盾;大家都决心找到某种可靠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或者至少勇敢地去承受它。这是理性生活中清冽的早晨,天阴沉沉的可是却正在放晴。

    早期哈佛大学物理系图书馆

    * * *

    [1] 《奥义书》,印度古代吠陀教义的思辨作品,是后世各派印度哲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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