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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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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凡乐,圜钟为宫(1),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若乐六变(2),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即地祇皆出(3),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声之高下,列为五等,以宫、商、角、徵、羽名之(4)。为之主者曰宫,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谓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圜钟为宫,则黄钟乃第五羽声也(5),今则谓之角,虽谓之角,名则易矣,其实第五之声,安能变哉?强谓之角而已。先王为乐之意,盖不如是也。世之乐异乎郊庙之乐者,如圜钟为宫,则林钟角声也。乐有用林钟者,则变而用黄钟,此祀天神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角也。函钟为宫(6),则太蔟徵声也。乐有用太蔟者,则变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徵也。黄钟为宫,则南吕羽声也。乐有用南吕者,则变而用应钟,此求人鬼之音云耳,非谓能变均外间声以为卷五羽也(7)。应钟、黄钟,宫之变徵(8)。文、武之世,不用二变声,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当以类求之。朱弦、越席、太羹、明酒(9),所以交于冥莫者,异乎养道,此所以变其律也。声之不用商,先儒以谓恶杀声也。黄钟之太蔟,函钟之南吕(10),皆商也,是杀声未尝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声也。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故商为中声。降兴上下之神,虚其中声人声也。遗乎人声,所以致一于鬼神也。宗庙之乐,宫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宫、角、徵、羽相次者,人乐之叙也,故以之求人鬼。世乐之叙宫、商、角、徵、羽,此但无商耳,其余悉用,此人乐之叙也。何以知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以律吕次叙知之也。黄钟最长(11),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此其叙也。圆丘方泽之乐(12),皆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始于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次者,天地之叙,故以之礼天地。五行之叙: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金耳,其余悉用。此叙,天地之叙也。何以知其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自羽?以律吕次叙知之也。黄钟最长,太蔟次长,圜钟又次,姑洗又次,函钟又次,南吕最短,此其叙也。此四音之叙也。天之气始于子(13),故先以黄钟;天之功毕于三月,故终之以姑洗。地之功见于正月,故先之以太蔟;毕于八月,故终之以南吕。幽阴之气,钟于北方,人之所终归,鬼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黄钟,终之以应钟。此三乐之始终也。角者,物生之始也。徵者,物之成。羽者,物之终。天之气始于十一月,至于正月,万物萌动,地功见处,则天功之成也,故地以太蔟为角,天以太蔟为徵。三月万物悉达,天功毕处,则地功之成也,故天以姑洗为羽,地以姑洗为徵。八月生物尽成,地之功终焉,故南吕以为羽。圆丘乐虽以圜钟为宫,而曰“乃奏黄钟,以祀天神”;方泽乐虽以函钟为宫,而曰“乃奏太蔟,以祭地祇”。盖圆丘之乐,始于黄钟;方泽之乐,始于太蔟也。天地之乐,止是世乐黄钟一均耳。以此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方泽乐而已。唯圜钟一律,不在均内。天功毕于三月,则宫声自合在徵之后、羽之前,正当用夹钟也。二乐何以专用黄钟一均?盖黄钟正均也(14),乐之全体,非十一均之类也。故《汉志》:“自黄钟为宫,则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他律虽当其月为宫,则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其均起十一月,终于八月,统一岁之事也,他均则各主一月而已。”古乐有下徵调(15),沈休文《宋书》曰(16):“下徵调法:黄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本正声黄钟之徵变(17),谓之下徵调。”马融《长笛赋》曰(18):“反商下徵,每各异善。”谓南吕本黄钟之羽,变为下徵之商,皆以黄钟为主而已。此天地相与之叙也。人鬼始于正北,成于东北,终于西北,萃于幽阴之地也。始于十一月,而成于正月者,幽阴之魄,稍出于东方也。全处幽阴,则不与人接;稍出于东方,故人鬼可得而礼也;终则复归于幽阴,复其常也。唯羽声独远于他均者(19)。世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者,天地岁事之一终也。鬼道无穷,非若岁事之有卒,故尽十二律然后终,事先追远之道,厚之至也,此庙乐之始终也。人鬼尽十二律为义,则始于黄钟,终于应钟,以宫、商、角、徵、羽为叙,则始于宫声,自当以黄钟为宫也。天神始于黄钟,终于姑洗,以木、火、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太蔟徵之后、姑洗羽之前,则自当以圜钟为宫也。地祇始于太蔟,终于南吕,以木、火、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唯函钟当均,自当以函钟为宫也。天神用圜钟之后,姑洗之前,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不曰夹钟,而曰圜钟者,以天体言之也。不曰林钟,曰函钟者,以地道言之也。黄钟无异名,人道也。此三律为宫,次叙定理,非可以意凿也。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同会于卯,卯者,昏明之交(20),所以交上下、通幽明、合人神,故天神、地祇、人鬼可得而礼也。自辰以往常在昼,自寅以来常在夜,故卯为昏明之交,当其中间,昼夜夹之,故谓之夹钟。黄钟一变为林钟(21),再变为太蔟,三变南吕,四变姑洗,五变应钟,六变蕤宾,七变大吕,八变夷则,九变夹钟。函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姑洗,四变应钟,五变蕤宾,六变太吕,七变夷则,八变夹钟也。圜钟一变为无射,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宫,四变合至林钟,林钟无清宫(22),至太蔟清宫为四变;五变合至南吕,南吕无清宫,直至大吕清宫为五变;六变合至夷则,夷则无清宫,直至夹钟清宫为六变也。十二律,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清宫,总谓之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宫,但处位而已。此皆天理不可易者。古人以为难知,盖不深索之。听其声,求其义,考其序,无毫发可移,此所谓天理也。一者人鬼,以宫、商、角、徵、羽为序者;二者天神,三者地祇,皆以木、火、土、金、水为序者;四者以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者;五者六变、八变、九变皆会于夹钟者。

    【注释】

    (1)圜(huán)钟:十二律中的夹钟。十二律是古代音乐的律制,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中吕、蕤(ruí)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yì)、应钟。其中奇数次序的称为“律”,偶数次序的称为“吕”,合称“律吕”。

    (2)六变:此“变”之所指,众说纷纭,这里取孙诒让的说法,指奏六段乐。

    (3)地祇(qí):地神。

    (4)宫、商、角、徵(zhǐ)、羽:古代五音,即传统音阶,相当于现代的do、re、mi、sol、la(1、2、3、5、6)其中,角和徵的音程、羽和宫的音程为小三度,其他音程为大二度。将十二律与五音相配就形成不同音高的调式,五音本身能构成五种调式:宫调、商调、角调、徵调、羽调,每种调式的主音(宫调为宫、商调为商、角调为角……)再根据十二律固定音高,如宫调的主音do取黄钟的音高就是黄钟宫,那么接下来应该是太蔟商、姑洗角、林钟徵、南吕羽。所以圜钟为宫,即是宫调的主音do取夹钟音高;黄钟为角,即是角调的主音mi取黄钟的音高。

    (5)黄钟乃第五羽声也:这里存在疑义,若以圜钟为宫,按照推算,则黄钟应为羽(夹钟宫、中吕商、林钟角、无射徵、黄钟羽),但是《周礼》说黄钟角,沈括的意思是说名称不一样但是音调一样。孙诒让主张《周礼》列举的本来是四种不同调式,没必要放在一起解释。

    (6)函钟:即林钟。

    (7)均外间声:当十二律取定音高,形成某一组音阶时,其音阶之外的组合称为均外间声,比如以黄钟为宫,则下面是太蔟商、姑洗角、林钟徵、南吕羽,而应钟羽在此音阶之外,故称“均外间声”。

    (8)变徵:古代又有七声音阶,即在角和徵之间加一个变徵,在羽和宫之间加一个变宫,相当于现代的fa和si,因为角和徵、羽和宫之间有两个半音,所以变徵、变宫是比角、羽升一阶(半个音),还是比徵、宫降一阶(半个音),就有所不同,以此形成古代三种形式的七音:春秋战国时期的古音阶(雅乐)的变徵、变宫比徵、宫低半个音;魏晋至隋唐的新音阶(清乐)的变徵比角高半个音,变宫比宫低半个音;南北朝以后的清商音阶(宴乐)的变徵、变宫比角、羽高半个音。与十二律相配,如果黄钟为宫,则应钟为变宫。

    (9)朱弦:祭祀时弦乐上的弦为红色。越席:祭祀时用蒲席。太羹:祭祀时供不加调味汁的肉。明酒:祭祀时用新水酿的酒。

    (10)“黄钟之太蔟”二句:这里指宫调而言,以黄钟为宫,则太蔟为商;以林钟为宫,则南吕为商。沈括意为《周礼》用乐中亦有商声,然而先儒的意思可能是不用商调。

    (11)黄钟最长:古人定律,以相同管径的律管确定音高,音越低则律管越长,十二律由低到高从黄钟到应钟,所以黄钟最长。

    (12)圆丘:又名圜丘,古代祭天之所。方泽:古代祭地的方形水池。

    (13)子:古人以十一月为子,十二月为丑,正月为寅,以此类推。十一月,阳气始生而阴气最旺。三月,阳气繁盛而阴气中止。五月,阳气最旺而阴气始生。八月,阳气中止而阴气繁盛。这里的天之气代表阳气。十二律可与十二月相配,黄钟配十一月为子,大吕配十二月为丑,以此类推。

    (14)黄钟正均:古人以黄钟宫为正均,是因为黄钟宫这一组音阶的乐音最为纯正、准确,并且十二个伴音都以黄钟音为准确定。因为十二律的十二个半音不完全相等,所以定音可能有误差,而黄钟宫这组音阶相对容易定准。

    (15)下徵调:变徵比徵声低半个音,所以称为“下徵调”。

    (16)沈休文:即沈约(441——6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任南朝宋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等职。著有《晋书》《宋书》《齐纪》等,除《宋书》外,多已佚。

    (17)林钟本正声黄钟之徵变:胡道静等疑当作“林钟以正声黄钟为变徵”。在七音阶中的宫调中,以林钟为宫,则为南吕为商、应钟为角、黄钟为变徵、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蕤宾为变宫。

    (18)马融(79——166):字季长,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历任校书郎、郡功曹、议郎、大将军从事中郎及武都、南郡太守等职。通经学,唐时配享孔庙,宋时封扶风伯。

    (19)羽声独远于他均:指人鬼之乐中的徵、羽之间的音距比天地之乐的徵、羽的音距都长。人鬼之乐以太蔟为徵、应钟为羽,两音之间有八个半音。

    (20)卯者,昏明之交:卯时即早晨五点到七点,所以为昏明之交。

    (21)变:指按三分损益法在基本音高基础上产生十二律吕的过程。

    (22)林钟无清宫:比原来音阶中各音都高八度的音声称为“清宫”,理论上与五音相配的十二律都能升高八度,但因为十二律吕的半音不等,所以有时升高八度后,不能和原来的五音音阶相对应,此时称为“无清宫”。

    【译文】

    《周礼》说:“大凡音乐中,以夹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以这种调式奏六段乐,就会使天神降临,人们可以用礼仪祭祀他们。以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以这种的调式奏八段乐,就会使地神降临,人们可以用礼仪祭祀他们。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以这种调式奏九段乐,就会使祖先的神灵降临。”音阶的高低有五等,命名为宫、商、角、徵、羽。主音为宫,次二是商,次三是角,次四是徵,次五是羽,这是音阶的次序。命名可以改变,次序不可改变。宫调主音如果说是圜钟,那么黄钟对应第五羽声,现在却说是角声,虽然说是角声,名称变化了,但其实还是第五声,怎么能变呢?只不过是强行说是角声而已。先王作乐的意图,大概不是这样。世俗的音乐和郊庙祭祀用乐不同,如以圜钟为宫,那么应该以林钟为角声。但在祭祀天神的时候,音乐中有用林钟的情况时,就变成用黄钟,并不是说羽声能变成角声。以函钟为宫,那么应该以太蔟为徵声。但在祭祀地神的时候,音乐有用太蔟的情况时,就变成用姑洗,并不是说羽声能变成徵声。以黄钟为宫,那么应该以南吕为羽声。但在祭祀祖先神的时候,音乐有用南吕的情况时,就变成用应钟,并不是说能把音阶之外的声音变成羽声。应钟是黄钟宫的变徵,文王、武王的时代,不用两种变声,所以在均外。鬼神的情况,应当根据其属性推求。朱弦、越席,太羹、明酒,这些是用来和神冥沟通的,和日常习惯不同,所以音乐也要变调。祭祀时不用商调,先儒认为商声是杀声,所以不宜用于祭祀。然而黄钟宫调里的太蔟,函钟宫调里的南吕,都是商声,可见杀声也未尝不可使用。为什么说不用商声呢?商声是中声。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所以商为中声。因为要祭祀天地之神,所以略去代表人声的中声。略去中声,这是为了向鬼神表示虔敬。宗庙祭祀中的音乐,宫在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宫、角、徵、羽依次排列,现实的是人乐的次序,所以用来向祖先祈祷。世俗音乐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这里只是没有商,其余的都用,这就是人乐的次序。怎么知道是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呢?是通过律吕的次序知道的。黄钟最长,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这就是它们的次序。在圜丘、方泽演奏的音乐,都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始于角是因为角代表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跳过金,是因为祭祀不用商调。木、火、土、水的顺序是天地自然的顺序,因此也按这种顺序祭祀天地。五行的顺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这里只是不用金而已,其余的都用。这种顺序是天地自然的顺序。怎么知道要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呢?还是通过律吕的次序知道的。黄钟最长,太蔟次长,圜钟又次,姑洗又次,函钟又次,南吕最短,这就是它们的次序。这是祭祀音乐中四音的次序。天之阳气从十一月开始生长,所以黄钟在先;阳气在三月达到繁盛,所以姑洗在后。地之阴气始于正月,所以太蔟在先;阴气在八月达到繁盛,所以南吕在后。幽阴之气集中于北方,是人的最终归宿,鬼的藏身之所,所以黄钟在先,应钟在后。这是三大祭祀用乐的始终。角代表万物生长的开始,徵代表万物的形成,羽代表万物的终结。天之阳气始于十一月,到了正月,万物萌动,地之功开始显现,而天之功已有成,所以祭地以太蔟为角,祭天以太蔟为徵。三月万物都生长起来了,天之功全部完成,而地之功也已有成,所以祭天以姑洗为羽,祭地以姑洗为徵。八月万物都已成熟,地之功告终,所以祭地以南吕为羽。圜丘用乐虽然以圜钟为宫,却说“乃奏黄钟,以祀天神”;方泽用乐虽然以函钟为宫,却说“乃奏太蔟,以祭地祇”。因为圜丘祭天之乐,始于黄钟;方泽祭地之乐,始于太蔟。祭祀天地之乐,只是世俗音乐中黄钟宫的一调而已。把这个黄钟宫的一调分成天地二乐。黄钟宫的音调,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则为祭地的方泽用乐。只有圜钟一调,不在音阶之内。天之功成于三月,那么宫声自然应该在徵声之后、羽声之前,正应当用夹钟。那祭天地二乐为什么专用黄钟一调呢?因为黄钟宫的乐音最为纯正准确,可以定准其他的十一律,所以和其他是一个音声调都不一样。所以《汉书·律历志》说:“以黄钟为宫调主音,则其他音皆为正声,没有差错。其他律吕虽然各以其对应之乐为宫调主音,但是应和而成的音律会有些微误差,不得正声。黄钟宫始于对应的十一月,终于八月,以统领一年的大事,其他律吕则各自主导一月而已。”古乐有下徵调,沈约的《宋书》说:“下徵调的调法是:黄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宫中,正声黄钟为变徵,所以称为下徵调。马融的《长笛赋》说:“反商下徵,每各异善。”意思是说南吕本为黄钟宫中的羽声,在下徵调中变成了商声,都是以黄钟为主。这是祭祀天地的顺序。祭祀祖先魂灵的音乐始于正北的黄钟,成于东北的太蔟,终于西北的应钟,荟萃到幽阴之地。它始于十一月,而成于正月,代表幽阴之魄稍微出现在东方。如果全处于幽阴的北方,就无法与人接触;稍微出现在东方,所以祖先的魂灵才能得到祭祀;最终则复归于幽阴之地,恢复其常态。唯独羽声的音调长于其他音调。因为世俗的音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以表示天地运行一个循环的终止。鬼道则没有穷尽之时,不像岁时那样有终结,所以穷尽十二律之后才会终止,以体现慎终追远之道,用意非常深远,这是庙堂音乐的始终。人鬼之乐以穷尽十二律为义,就应该始于黄钟,终于应钟,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则始于宫声,自然应当以黄钟为宫声。天神之乐始于黄钟,终于姑洗,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那么宫声应当在太蔟徵之后、姑洗羽之前,所以自然应当以圜钟为宫。地神之乐始于太蔟,终于南吕,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那么宫声应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只有函钟合于音阶,自然应当以函钟为宫声。天神之乐,宫声在圜钟之后,姑洗之前,中间只有一个音自然合用。不称夹钟而称圜钟,是用天的形状称呼它。不称林钟而称函钟,是用地的性质称呼它。黄钟没有异名,因为它是人道。以这三种律吕为宫声,其次序有着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穿凿解释。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都会合于卯,卯是昏明之交,所以可以交流上下、沟通幽明、汇合人神,所以天神、地神、人鬼都可以进行祭祀。从辰时以后一般就是白昼,从寅时以前一般就是黑夜,所以卯时为昏明之交,夹在昼夜之间,所以称为夹钟。黄钟一变为林钟,再变为太蔟,三变为南吕,四变为姑洗,五变为应钟,六变为蕤宾,七变为大吕,八变为夷则,九变为夹钟。函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为姑洗,四变为应钟,五变为蕤宾,六变为太吕,七变为夷则,八变为夹钟。圜钟一变为无射,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宫,四变正好到林钟,林钟没有清宫,到太蔟清宫为四变,五变正好到南吕,南吕也没有清宫,直到大吕清宫为五变,六变正好到夷则,夷则也没有清宫,直到夹钟清宫为六变。十二律中,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清宫,总称为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宫,只是占据一个位置而已。这些都是天理不可改变的。古人认为这些规律很难知晓,只是没有深入地求索而已。听其声音,探求其意义,考察其次序,丝毫不可改变,这就是所谓天理了。总之,一是人鬼之乐,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二是天神之乐,三是地神之乐,都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四是以黄钟一调而分为天地二乐;五是六变、八变、九变都会合于夹钟。

    六吕:三曰钟,三曰吕。夹钟、林钟、应钟。大吕、中吕、南吕。钟与吕常相间,常相对,六吕之间,复自有阴阳也。纳音之法(1):申、子、辰、巳、酉、丑为阳纪,寅、午、戌、亥、卯、未为阴纪。亥、卯、未,曰夹钟、林钟、应钟,阳中之阴也。黄钟者,阳之所钟也;夹钟、林钟、应钟,阴之所钟也,故皆谓之钟。巳、酉、丑,太吕、中吕、南吕,阴中之阳也。吕,助也,能时出而助阳也,故皆谓之吕。

    【注释】

    (1)纳音之法:古代术数之学,以天干、地支与五行、五音等相配,可用于占卜。

    【译文】

    六吕是指三钟、三吕。夹钟、林钟、应钟。大吕、中吕、南吕。钟与吕时常相间、时常相对,六吕之间,还自有阴阳之分。按照纳音之法:申、子、辰、巳、酉、丑为阳纪,寅、午、戌、亥、卯、未为阴纪。亥、卯、未对应于夹钟、林钟、应钟,是阳中之阴。黄钟是阳气汇集之音;夹钟、林钟、应钟是阴气汇集之音,所以都称为钟。巳、酉、丑对应于太吕、中吕、南吕,是阴中之阳。吕是帮助的意思,能经常出来辅助阳气,所以都称为吕。

    《汉志》:“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1),八八为伍(2)。”八八为伍者,谓一上生与一下生相间。如此,则自大吕以后,律数皆差,须自蕤宾再上生,方得本数。此八八为伍之误也。或曰:“律无上生吕之理,但当下生而用浊倍(3)。”二说皆通。然至蕤宾清宫生大吕清宫,又当再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即非自然之数,不免牵合矣。自子至巳为阳律、阳吕(4),自午至亥为阴律、阴吕(5)。凡阳律、阳吕皆下生(6),阴律、阴吕皆上生(7)。故巳方之律谓之中吕,言阴阳至此而中也,中吕当读如本字,作“仲”非也。至午则谓之蕤宾。阳常为主,阴常为宾。蕤宾者,阳至此而为宾也。纳音之法,自黄钟相生,至于中吕而中,谓之阳纪;自蕤宾相生,至于应钟而终,谓之阴纪。盖中吕为阴阳之中,子午为阴阳之分也。

    【注释】

    (1)左旋:根据十二律相生图,按逆时针旋转而产生音声。

    (2)八八为伍:亦称“隔八相生”,按三分损益法,根据标准律管确定其他律管的管长。黄钟生林钟为三分损一,林钟生太蔟为三分益一,太蔟生南吕为三分损一,南吕生姑洗为三分益一,姑洗生应钟为三分损一,应钟生蕤宾为三分益一,蕤宾生大吕为三分益一,大吕生夷则为三分损一,夷则生夹钟为三分益一,夹钟生无射为三分损一,无射生中吕为三分益一,中吕生黄钟为三分益一。

    (3)浊:原作“独”,据稗海本等。胡道静等以“浊”为“浊音”,据此而改。

    (4)阳律:指黄钟、太蔟、姑洗。阳吕:指大吕、夹钟、中吕。

    (5)阴律:指蕤宾、夷则、无射。阴吕:指林钟、南吕、应钟。

    (6)下生:黄钟生林钟、太蔟生南吕、姑洗生应钟、大吕生夷则、夹钟生无射、中吕生清黄钟,均为三分损一,所谓“下生”。

    (7)上生:蕤宾生大吕、夷则生夹钟、无射生中吕、林钟生太蔟、南吕生姑洗、应钟生蕤宾,均为三分益一,所谓“上生”。

    【译文】

    《汉书·律历志》说:“阴阳相生,从黄钟开始向左旋转,八八为伍。”所谓的“八八为伍”,是说隔八律上生与隔八律下生相间交错。如此一来,则从大吕之后,律数就都不对了,必须从蕤宾再向上推算,才能得到正确的律数。这是“八八为伍”说法的错误。有人说:“律声没有上生吕声的道理,应该是下生而按浊音之例加倍。”两种说法都是通的。然而到了蕤宾清声生大吕清声时,又应当再一次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就不是自然的规律了,不免牵强。从子到巳为阳律、阳吕,从午到亥为阴律、阴吕。凡是阳律、阳吕都是下生,凡是阴律、阴吕都是上生。所以对应巳的音律称之为中吕,意思是阴阳至此而中和,中吕应当读如本字,作“仲”是错误的。到午就称为蕤宾。此前以阳为主,以阴为宾。蕤宾的意思就是说阳到此开始为宾。按纳音之法,从黄钟开始相生,到了中吕就到一半,称为阳纪;从开始蕤宾相生,到了应钟就结束了,称为阴纪。中吕是阴阳的中点,子午是阴阳的分界。

    《汉志》言数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1)。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2),始动于子,参之于丑(3),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4)。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体算立成法耳,别有何义?为史者但见其数浩博,莫测所用,乃曰“此阴阳合德,化生万物者也”。尝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捣帛杵,不识,持归以示邻里。大小聚观,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后有一书生过,见之曰:“此灵物也。吾闻防风氏身长三丈(5),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6)。”乡人皆喜,筑庙祭之,谓之“胫庙”。班固此论(7),亦近乎“胫庙”也。

    【注释】

    (1)函三为一:太极包含天道、地道、人道。

    (2)十二辰:中国古代将天赤道附近的一周天自西向东划分为十二等分,以十二地支来表示分为十二部分的周天,此即十二辰。

    (3)参:通“叁”,这里是乘三倍的意思。

    (4)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以子为1,从子开始,经过十二辰,即1×311=177147。

    (5)防风氏:上古部落领袖之一。传说大禹在会稽山召集诸神,防风氏因迟到而被大禹处死。

    (6)胫(jìng)骨:小腿骨。

    (7)班固(32——92):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汉和帝永元元年(89)随窦宪出征匈奴,任中护军,行中郎将,参议军机大事。著有《汉书》。

    【译文】

    《汉书·律历志》说:“太极的元气,把天地人涵容为一。极就是中正,元就是开始的意思。它在十二辰之间流转,从子开始,三倍子数,在丑为三,又三倍得九在寅,又三倍得二十七到卯。”经过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阴阳合于大德,阳气汇聚于子,以化生万物”。殊不知这是计算律吕的长短所规定的方法,另有什么意义呢?写史的人只看到这个数字很大,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就说“这是阴阳合于大德,化生万物”。曾经有人从土中挖出一根腐朽了的破棒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拿回去给邻居看。邻居大人小孩聚在一起看,都感到惊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后来一个书生经过,看到后说:“这是灵物。我听说防风氏身长三丈,一节骨头能装满一辆车。这是防风氏的小腿骨。乡人都很高兴,造了个庙祭祀这跟木棒,称为“胫庙”。班固此论,和这“胫庙”也差不多。

    吾闻《羯鼓录》序羯鼓之声云(1):“透空碎远,极异众乐。”唐羯鼓曲,今唯有邠州一父老能之(2),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余在鄜延时,尚闻其声。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因奏事回(3),有旨令召此人赴阙(4)。元孙至邠,而其人已死,羯鼓遗音遂绝。今乐部中所有,但名存而已,“透空碎远”了无余迹。唐明帝与李龟年论羯鼓云(5):“杖之弊者四柜。”用力如此,其为艺可知也。

    【注释】

    (1)《羯鼓录》:唐南卓撰,记载唐开元天宝年间与羯鼓有关的资料。羯鼓是一种西域传入的打击乐器。

    (2)邠(bīn)州:今陕西彬县一带。

    (3)泾原:今甘肃平凉一带。承受公事:全称“走马承受公事”,各路设一员,负责向皇帝汇报各地情况,后改为廉访使。

    (4)赴阙:指入朝。

    (5)唐明帝:当为“唐明皇”之讹,即李隆基,公元712——756年在位。李龟年:唐玄宗时期乐工。善歌,长于作曲,擅奏羯鼓。

    【译文】

    我读《羯鼓录》上面说羯鼓的声音“透空碎远,和其他乐器很不一样。”唐代的羯鼓乐曲,现在只有邠州一父老能演奏,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我在鄜延的时候,还听过那声音。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于是上奏朝廷,朝廷下旨宣召此人入朝。杨元孙来到邠州,而那个人已经死了,羯鼓遗音于是就断绝了。现在乐班中保留的羯鼓曲,只是存其名而已,所谓“透空碎远”再难寻踪迹。唐玄宗和李龟年讨论羯鼓说:“敲坏了的鼓杖就有四柜子。”敲得如此用力,那种艺术技艺也可想而知了。

    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1),则唐之“汉震第二鼓”也,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2)。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古典悉皆散亡。顷年王师南征(3),得《黄帝炎》一曲于交趾,乃杖鼓曲也。“炎”或作“盐”。唐曲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4):“颠狂楚客歌成雪,媚赖吴娘笑是盐。”盖当时语也。今杖鼓谱中有炎杖声。

    【注释】

    (1)拊(fǔ):轻拍。

    (2)宋开府:即宋璟(663——737),字广平,形州南和(今河北邢台)人。累官御史台中丞、吏部侍郎、吏部尚书、刑部尚书等,开元十七年(729)拜相,授开府仪同三司,故称“宋开府”,封广平郡开国公。

    (3)王师南征: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官军征交趾。

    (4)施肩吾(780——861):字希圣,号东斋,杭州新城(今属浙江)人。元和十五年(820)状元,隐居不仕。著有《西山集》等。

    【译文】

    唐代的杖鼓本来称为“两杖鼓”,演奏时两头都用杖敲击。现在的杖鼓,一边是用手拍的,这是唐代的“汉震第二鼓”,唐玄宗、宋璟都擅长弹奏这种鼓。乐曲多为独奏,就像鼓笛曲一样。现在的杖鼓,经常只是拿来打拍子,很少有专门独奏的了,古曲都已经散亡了。近年王师南征,在交趾获得《黄帝炎》一曲,正是杖鼓曲。“炎”或作“盐”。唐曲还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颠狂楚客歌成雪,媚赖吴娘笑是盐。”可见当时人称鼓曲为“盐”。现在杖鼓谱中还有炎杖声。

    元稹《连昌宫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1)。所谓“大遍”者(2),有序、引、歌、、嗺、哨、催、、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3),凡数十解(4),每解有数叠者(5)。裁截用之,则谓之“摘遍。”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注释】

    (1)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人。贞元九年(793)明经及第,贞元十八年(802)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又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左拾遗。大和三年(829),擢尚书左丞。后出为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卒后追赠尚书右仆射。著有《元氏长庆集》。

    (2)大遍:大曲名,每套大曲由数遍组成,全部演出称“大遍”。

    (3)有序、引、歌、(sà),嗺、哨、催、(diān)、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唐宋大曲主要分三段:开始部分器乐独奏或合奏,节奏自由,称为“序”。中间以歌为主,称为“中序”或“拍序”。之后以舞为主,节奏急促,称为“破”。,胡道静等疑为“靸(sǎ)”之假借,为“序”至“中序”之间的过渡。,“中序”与“破”之间的过渡。

    (4)解:即大曲中的段落。

    (5)叠:曲调重复部分,相当于重唱、重奏。

    【译文】

    元稹的《连昌宫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一句。所谓的“大遍”,有序、引、歌、、嗺、哨、催、、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约数十段,每段有数叠。如果摘取部分演奏则称为“摘遍。”今人的大曲,都是节选,都不是“大遍”了。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太宗皇帝赐今名(1)。

    【注释】

    (1)太宗:据《宋史》,当为宋太祖。

    【译文】

    鼓吹乐部中有拱辰管,就是古代的叉手管。太祖皇帝赐予了现在的名称。

    边兵每得胜回,则连队抗声凯歌,乃古之遗音也。凯歌词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语。余在鄜延时(1),制数十曲,令士卒歌之,今粗记得数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头(2)。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过黄河,万里羌人尽汉歌。莫堰横山倒流水(3),从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自怨单于。弯弓莫射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记书。”其四:“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4)。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其五:“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时轧吃根勿反。儿(5)。”

    【注释】

    (1)鄜延:治所在今陕西延安。

    (2)子将:精锐的将士,一说为部将、小将。衙头:敌军指挥部。一说为衙头山,在今甘肃渭南。

    (3)堰:堵塞。横山:北宋与西夏争夺之地。

    (4)背嵬(wéi):据程大昌《演繁露》当为皮制的圆形盾牌,一说为大将的亲随兵。回回:即回纥(hé)兵。

    (5)轧吃(gù)儿:汉人的后代。

    【译文】

    边塞战士每次得胜归来,就全队高声唱凯歌,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凯歌的词有很多,都是市井鄙俗之语。我在鄜延时,曾经创作了数十曲凯歌,让士卒歌唱,现在还粗略地记得数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头。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过黄河,万里羌人尽汉歌。莫堰横山倒流水,从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自怨单于。弯弓莫射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记书。”其四:“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其五:“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时轧吃根勿反。儿。”

    《柘枝》旧曲(1),遍数极多,如《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今无复此遍。寇莱公好《柘枝舞》(2),会客必舞《柘枝》,每舞必尽日,时谓之“柘枝颠”。今凤翔有一老尼,犹是莱公时柘枝妓,云:“当时《柘枝》,尚有数十遍。今日所舞《柘枝》,比当时十不得二三。”老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传之。

    【注释】

    (1)《柘(zhé)枝》:唐代乐舞名,从西域传入,曲调明快。原为女伎二人对舞,宋后发展为百人演出的大型舞蹈。

    (2)寇莱公:即寇准(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授右正言、直史馆,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使。封莱国公。谥忠愍。《宋史》卷二八一有传。

    【译文】

    《柘枝》旧曲,段落极多,就像《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现在不再有这一段了。寇准喜欢《柘枝舞》,会客时必舞《柘枝》,每次舞《柘枝》必定跳一整天,时人称他是“柘枝颠”。现在凤翔有一位老尼姑,是当时寇准府上的柘枝妓,她说“当时的《柘枝》还有数十段,今日所舞《柘枝》,比不上当时的十分之二三。”老尼姑现在还能唱其中的曲词,好事者往往为之传唱。

    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曲,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字则有喉、唇、齿、舌等音不同。当使字字举本皆轻圆(1),悉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磊块,此谓“声中无字”,古人谓之“如贯珠”,今谓之“善过度”是也。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2),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善歌者谓之“内里声”。不善歌者,声无抑扬,谓之“念曲”。声无含韫(3),谓之“叫曲。”

    【注释】

    (1)本:疑当作“末”,宋元间张炎《词源》“举末轻圆无磊块”。自始至终之意。

    (2)宫声字:古代又以五声划分发音部位,喉音为宫,齿音为商,乐音为角,舌音为徵,唇音为羽。

    (3)含韫(yùn):含蓄蕴藉。

    【译文】

    古代善于歌唱的人说,唱歌时要做到“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是乐曲,只是清浊高下不同的一种曲折连贯的声音而已,如盘绕的丝线一样,吐字则有喉、唇、齿、舌等不同发音部位。应当使每个字自始至终都轻松圆润,全部融入乐声之中,使转换处没有障碍,这就是所谓的“声中无字”,古人所谓的“如贯珠”,今人所谓的“善过度”。如宫声的字应该用商声的曲调,那么就可以转为商宫来唱,这就是“字中有声”,善歌唱的人称为“内里声”。不善于歌唱,声音没有抑扬顿挫,称为“念曲”。声音不够含蓄蕴藉,称为“叫曲。”

    五音:宫、商、角为从声,徵、羽为变声。“从”谓律从律,吕从吕;“变”谓以律从吕,以吕从律(1)。故从声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变声以为事、物,则或遇于君声无嫌。六律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律应,徵、羽以吕应。六吕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吕应,徵、羽以律应。加变徵,则从、变之声已渎矣。隋柱国郑译始条具七均(2),展转相生,为八十四调,清浊混淆,纷乱无统,竞为新声。自后又有犯声、侧声、正杀、寄杀、偏字、傍字、双字、半字之法(3)。从、变之声,无复条理矣。

    【注释】

    (1)“从谓律从律”四句:从,宫、商、角之间各隔一个音律,所以以律音为宫,则商、角也是律音,以吕音为宫,则商、角也是吕音。如以黄钟为宫则对应太蔟商、姑洗角,黄钟、太蔟、姑洗均为律音。以林钟为宫,对应南吕商、应钟角,林钟、南吕、应钟均为吕音。所以叫“律从律,吕从吕”。而角与徵、羽与宫之间均隔了两个音律,因此以律音为宫,则徵、羽为吕音,以吕音为宫,则徵、羽为律音。如以黄钟为宫,对应林钟徵、南吕羽,黄钟为律音,林钟、南吕为吕音。以林钟为宫,则对应太蔟徵、姑洗羽,林钟为吕音,太蔟、姑洗为律音。所以叫“以律从吕,以吕从律”。

    (2)柱国:隋代勋级,正二品。郑译(540——591):字正义,于北周为柱国,入隋为上柱国,开皇年间曾参与制定雅乐。

    (3)犯声:在既定的音调中改换音声,侵犯了其他的音调。一种是异宫相犯,将既定音阶中的某音换用另一音阶的某音;一种是同宫相犯,将音阶中的某音代替主音,从而转换成另一调式。侧声:借正调演奏其他乐调。正杀、寄杀:含义不详。杀声指乐调的结束音。

    【译文】

    五音中宫、商、角为从声,徵、羽为变声。“从”的意思是说律从律,吕从吕;“变”的意思是说以律从吕,以吕从律。因此从声可以与君、臣、民相配,他们尊卑有一定之规,不可逾越;变声则可以与事、物相配,即使遇到君声也没有关系。以六律为君声,则商声、角声相应的都是律声,徵声、吕声则对应于吕声。以六吕为君声,则商声、角声相应的都是吕声,徵声、吕声则对应于律声。后来加上变徵、变宫,则从、变的规律已经乱了。隋朝柱国郑译首次确定七音,并与十二律相配合,形成八十四调。自此清浊混淆,纷乱没有条理,人们争相演奏新声。此后又有犯声、侧声、正杀、寄杀、偏字、傍字、双字、半字之法。从声、变声也再没有条理了。

    外国之声,前世自别为四夷乐。自唐天宝十三载(1),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2)。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注释】

    (1)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

    (2)法曲:乐曲种类,源于清商乐,后来融入了胡化或佛道化的乐曲,如《秦王破阵乐》《霓裳羽衣曲》等。

    【译文】

    中原以外的音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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