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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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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乾隆五六————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红楼梦》百廿回全本排印成。

    乾隆六○(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

    嘉庆六(一八○一),高鹗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的同考官,闱中与张问陶相遇,张作诗送他,有“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又有诗注,使后世知《红楼梦》八十回以后是他补的。

    嘉庆一四(一八○九),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自乾隆四七至此,凡二十七年。大概他此时已近六十岁了。

    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我们可约举几层证据如下: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一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

    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他的三个理由是:(1)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2)史湘云的丢开,(3)不合作文时的程序。这三层之中,第三层姑且不论。第一层是很明显的:《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明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出家成仙之理?第二层也很可注意。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怪!依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其实何止史湘云一个人?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他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结果也决不是曹雪芹的本意。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

    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后四十回里却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吗?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个谜竟无人猜得出,许多批《红楼梦》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后四十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人木”无关。这个谜只好等上海灵学会把曹雪芹先生请来降坛时再来解决了!此外,又如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又如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以上所说,只是要证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鄂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以上是我对于《红楼梦》的“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记

    初稿曾附录《寄蜗残赘》一则:

    《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相传其书出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这话如果确实,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这一桩案子的事实。

    嘉庆十八年癸酉(一八一三),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宫里的小太监,约定于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庆帝不在京城的时候,攻入禁城,占据皇宫。但他们的区区两百个乌合之众,如何能干这种大事?所以他们全失败了,林清被捕,后来被磔死。

    林清的同党之中,有一个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幅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谋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谕说:

    前因正黄族汉军兵丁曹幅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兹据讯明,曹幅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允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

    那年十一月中,曹纶等都被磔死。

    清礼亲王昭梿是当日在紫禁城里的一个人,他的《啸亭杂录》卷六记此事有一段说:

    有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者,侍郎曹瑛后也(瑛字一本或作寅),家素贫,尝得林清佽助,遂入贼党。适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勾结不轨之徒,许为城中内应。……曹福昌临刑时,告刽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卖友以求生也!……”

    《寄蜗残赘》说曹纶是曹雪芹之孙,不知是否根据《啸亭杂录》说的。我当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况且官书明说曹瑛是正黄旗汉军,与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簃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瑊,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寄蜗残赘》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十,十一,十二

    跋《红楼梦考证》

    一

    我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胡适文存》卷三,页一八五————二四九)里,曾根据于《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三部书,考出下列的几件事:

    (1)曹雪芹名霑,不是曹寅的儿子,是曹寅的孙子。(页二一二)

    (2)曹雪芹后来很贫穷,穷的很不像样了。

    (3)他是一个会作诗又会绘画的人。

    (4)他在那贫穷的境遇里,纵酒狂歌,自己排遣那牢骚的心境。(以上页二一五————六)

    (5)从曹雪芹和他的朋友敦诚弟兄的关系上看来,我说“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一七六五)”。又说“我们可以猜想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末叶(约一七一五————一七二○);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

    我那时在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因为我知道《四松堂集》里一定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我虽然承认杨钟义先生(《雪桥诗话》)确是根据《四松堂集》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不料上海北京两处大索的结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对于《四松堂集》,已是绝望了。有一天,一家书店的伙计跑来说,“《四松堂诗集》找着了!”我非常高兴,但是打开书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四松草堂诗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陈肖庄先生告诉我说,他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一部《四松堂集》。我说,“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罢?”陈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错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牋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自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帖着一块小红牋。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帖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卷首有永?(也是清宗室里的诗人,有《神清室诗稿》),刘大观,纪昀的序,有敦诚的哥哥敦敏作的小传。全书六册,计诗两册,文两册,《鹪鹩庵笔麈》两册。《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所采的诗文都是从这里面选出来的。我在《考证》里引的那首《寄怀曹雪芹》,原文题下注一“霑”字,又“扬州旧梦久已绝”一句,原本绝字作觉,下帖一笺条,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霑,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又此诗中“蓟门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传,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在喜峰口。此诗是丁丑年作的。又《考证》引的《佩刀质酒歌》虽无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题下注“癸未”,大概此诗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作的。这两首之外,还有两首未刻的诗:

    (1)赠曹芹圃(注)即雪芹。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这诗使我们知道曹雪芹又号芹圃。前三句写家贫的状况,第四句写盛衰之感。(此诗作于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2)挽曹雪芹(注)甲申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

    (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适按,此二句又见于《鹪鹩庵笔麈》,杨钟义先生从《笔麈》里引入《诗话》;杨先生也不曾见此诗全文。)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这首诗给我们四个重要之点:

    (1)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一七六四)。我在《考证》说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

    (2)曹雪芹死时只有“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考证》里的猜测还不算大错。

    关于这一点,我们应该声明一句。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三),下距乾隆甲申,凡五十一年。雪芹必不及见曹寅了。敦诚《寄怀曹雪芹》的诗注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有一点小误。雪芹曾随他的父亲曹頫在江宁织造任上。曹頫做织造,是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六年(一七一五————二八);雪芹随在任上大约有十年(一七一九————二八)。曹家三代四个织造,只有曹寅最著名。敦诚晚年编集,添入这一条小注,那时距曹寅死时已七十多年了,故敦诚与袁枚有同样的错误。

    (3)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据此,雪芹死后,似乎没有后人。

    (4)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

    《四松堂集》里的重要材料,只是这些。此外还有一些材料,但都不重要。我们从敦敏作的小传里,又可以知道敦诚生于雍正甲寅(一七三四);死于乾隆戊申(一七九一),也可以修正我的考证里的推测。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簃诗社里借来的。刻本共五卷:

    卷一,诗一百三十七首。

    卷二,诗一百四十四首。

    卷三,文三十四篇。

    卷四,文十九篇。

    卷五,《鹪鹩庵笔麈》八十一则。

    果然凡底本里题上没有“刻”字的,都没有收入刻本里去。这更可以证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贵了。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十一,五,三

    二

    ————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

    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是对于我的《红楼梦考证》的一篇“商榷”。他说:

    知其(《红楼梦》)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不敢承认。

    关于这一段“方法论”,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种小说是可以采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显的是《孽海花》。这本是写时事的书,故书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陈千秋即是田千秋,孙汶即是孙文,庄寿香即是张香涛,祝宝廷即是宝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剑云即是江标字剑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儒林外史》,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马纯上之为冯粹中,庄绍光之为程绵庄,大概已无可疑。但这部书里的人物,很有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盘,但我读完《质园诗集》三十二卷,不曾寻着一毫证据,只好把这个好谜牺牲了。又如杜少卿之为吴敬梓,姓名上全无关系;直到我寻着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举出的人,至多不过可供参考,不可过于信任。(如金和说吴敬梓诗集未刻,而我竟寻着乾隆初年的刻本。)《儒林外史》本是写实在人物的书,我们尚且不容易考定书中人物,这就可见蔡先生的方法的适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数的小说是决不可适用这个方法的。历史的小说如《三国志》,传奇的小说如《水浒传》,游戏的小说如《西游记》,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来推求书中人物的。《红楼梦》所以不能适用蔡先生的方法,顾颉刚先生曾举出两个重要理由:

    (1)别种小说的影射人物,只是换了他姓名,男还是男,女还是女,所做的职业还是本人的职业。何以一到《红楼梦》就会男变为女,官僚和文人都会变成宅眷?

    (2)别种小说的影射事情,总是保存他们原来的关系。何以一到《红楼梦》,无关系的就会发生关系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宝玉为允礽,黛玉为朱竹垞,薛宝钗为高士奇,试问允礽和朱竹垞有何恋爱的关系?朱竹垞与高士奇有何吃醋的关系?

    顾先生这话说的最明白,不用我来引申了。蔡先生曾说,“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吴敬梓)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这个比例(类推)也不适用,正因为《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用“品性,轶事,姓名”三项来推求《红楼梦》里的人物,就像用这个方法来推求《金瓶梅》里西门庆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结果必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我对于蔡先生这篇文章,最不敢赞同的是他的第二节。这一节的大旨是:

    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决非无考证之价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颇轻视那关于“作者之生平”的考证。无论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证“著作之内容”。这是大错的。蔡先生引《托尔斯泰传》中说的“凡其著作无不含自传之性质;各书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书中所叙他人之事,莫不与其己身有直接之关系”。试问作此传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这样考证各书的“情节”呢?蔡先生又引各家关于Faust的猜想,试问他们若不知道Goeth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为谁呢?

    我以为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儿女英雄传》一书,用年羹尧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间的序,一篇乾隆年间的序。我们幸亏知道著者文康是咸丰,同治年间人;不然,书中提及《红楼梦》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宝鉴》(道光中作的)里的徐度香与袁宝珠,岂不都成了灵异的预言了吗?即如旧说《儒林外史》里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现在我们知道吴敬梓死于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于乾隆九年,我们便可以断定匡超人决不是汪中了。又旧说《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现在我们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时吴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叙述牛布衣之死,可见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说,要推倒“附会的红学”,我们必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来《红楼梦》一书所以容易被人穿凿附会,正因为向来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个大问题。因为不知道曹家有那样富贵繁华的环境,故人都疑心贾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类的宰相之家。因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书是指斥满洲人的。因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历史,故人都不信此书为曹雪芹把真事隐去的自叙传。现在曹雪芹的历史和曹家的历史既然有点明白了,我很盼望读《红楼梦》的人都能平心静气的把向来的成见暂时丢开,大家揩揩眼镜来评判我们的证据是否可靠,我们对于证据的解释是否不错。这样的批评,是我所极欢迎的。我曾说过:

    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

    此间所谓“证据”,单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时代,版本等等的证据;并不是那些“红学家”随便引来穿凿附会的证据。若离开了作者,时代,版本等项,那么,引《东华录》与引《红礁画桨录》是同样的“不相干”;引许三礼,郭琇与引冒辟疆,王渔洋是同样的“不相干”。若离开了“作者之生平”而别求“性情相近,轶事有征,姓名相关”的证据,那么,古往今来无数万有名的人,那一个不可以化男成女搬进大观园里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汤斌等几个人呢?况且板儿既可以说是《廿四史》,青儿既可以说是吃的韭菜,那么,我们又何妨索性说《红楼梦》是一部《草木春秋》或《群芳谱》呢?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可马铿伦理学》里,曾说: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我把这个态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

    十一,五,十

    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

    从前汪原放先生标点《红楼梦》时,他用的是道光壬辰(一八三二)刻本。他不知道我藏有乾隆壬子(一七九二)的程伟元第二次排本。现在他决计用我的藏本做底本,重新标点排印。这件事在营业上是一件大牺牲,原放这种研究的精神是我很敬爱的,故我愿意给他做这篇新序。

    《红楼梦》最初只有钞本,没有刻本。钞本只有八十回。但不久就有人续作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了。俞平伯先生从戚本八十回的评注里看出当时有一部“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红楼梦辨》下卷一————三七),这便是续书的一种。高鹗续作的四十回,也不过是续书的一种。但到了乾隆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之间,高鹗和程伟元串通起来,把高鹗续作的四十回同曹雪芹的原本八十回合并起来,用活字排成一部,又加上一篇序,说是几年之中搜集起来的原书全稿。从此以后,这部百二十回的《红楼梦》遂成了定本,而高鹗的续本也就“附骥尾以传”了。(看我的《红楼梦考证》,页五三————六七;俞平伯《红楼梦辨》上卷,一————一六二。)

    程伟元的活字本有两种。第一种我曾叫做“程甲本”,是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排印,次年发行的。第二种我曾叫做“程乙本”,是乾隆五十七年改订的本子。

    程甲本,我的朋友马幼渔教授藏有一部。此书最先出世,一出来就风行一时,故成为一切后来刻本的祖本。南方的各种刻本,如道光壬辰的王刻本等,都是依据这个程甲本的。

    但这个本子发行之后,高鹗就感觉不满意,故不久就有改订本出来。程乙本的“引言”说:

    ……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马幼渔先生所藏的程甲本就是那“初印”本。现在印出的程乙本就是那“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本子,可说是高鹗,程伟元合刻的定本。

    这个改本有许多改订修正之处,胜于程甲本。但这个本子发行在后,程甲本已有人翻刻了;初本的一些矛盾错误仍旧留在现行各本里,虽经各家批注里指出,终没有人敢改正。我试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为证。第二回冷子兴说贾家的历史,中有一段道: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还有许多字迹。

    后来评读此书的人,都觉得这里必有错误,因为后文第十八回贾妃省亲一段里明说“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口传授教了几本书,识了数千字在腹中;虽为姊弟,有如母子”。这样一位长姊,何止大他一岁?所以戚本便改作: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日,就奇了。不想后来又生了一位公子。

    这是一种改法。程甲本也作“次年”。我的程乙本便大胆地改作了: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这三种说法,究竟那一种是原本呢?

    前年我的朋友容庚先生在冷摊上买得一部旧钞本的《红楼梦》,是有百二十回的。他不但认这本是在程本以前的钞本,竟大胆地断定百二十回本是曹雪芹的原本。他做了一篇《〈红楼梦〉的本子问题,质胡适之俞平伯先生》(北京大学《国学周刊》第五,六,九期),举出他的钞本文字上与程甲本及亚东本不同的地方,要证明他的钞本是程本以前的曹氏原本。我去年夏间答他一信,曾指出他的钞本是全钞程乙本的,底本正是高鹗的二次改本,决不是程刻以前的原本。他举出的异文,都和程乙本完全相同。其中有一条异文就是第二回里宝玉的生年。他的钞本也作:

    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我对容先生说:凡作考据,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注意可能性的大小。可能性(Probability)又叫做“几数”,又叫做“或然数”,就是事物在一定情境之下能变出的花样。把一个铜子掷在地上,或是龙头朝上,或是字朝上,可能性都是百分之五十,是均等的。把一个“不倒翁”掷在地上,他的头轻脚重,总是脚朝下的,故他有一百分的站立的可能性。试用此理来观察《红楼梦》里宝玉的生年,有二种可能:

    (一)原本作“隔了十几年”,而后人改作了“次年”。

    (二)原本作“次年”,而后人改为“隔了十几年”。

    以常理推之,若原本既作“隔了十几年”,与第十八回所记正相照应,决无反改为“次年”之理。程乙本与钞本之改作“十几年”,正是他晚出之铁证。高鹗细察全书,看出第二回与十八回有大相矛盾的地方,他认定那教授宝玉几千字和几本书的姊姊,既然“有如母子”,至少应该比宝玉大十几岁,故他就假托参校各原本的结果,大胆地改正了。

    直到今年夏间,我买得了一部乾隆甲戌(一七五四)钞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本十六回,这是曹雪芹未死时的钞本,为世间最古的钞本。第二回记宝玉的生年,果然也是: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这就证实了我的假定了。我曾考清朝的后妃,深信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没有姓曹的妃子。大概贾元妃是虚构的人物,故曹雪芹先说她比宝玉大一岁,后来越造越不像了,就不知不觉地把元妃的年纪加长了。

    我再举一条重要的异文。第二回冷子兴又说:

    当日宁国公,荣国公是一母同胞弟兄两个。宁公居长,生了四个儿子。

    程甲本,戚本都作“四个儿子”。我的程乙本却改作了“两个儿子”。容庚先生的钞本也作“两个儿子”。这又是高鹗后来的改本,容先生的钞本又是钞高鹗改订本的。我的《脂砚斋石头记》残本也作“四个儿子”,可证“四个”是原文。但原文于宁国公的四个儿子,只说出长子是代化,其余三个儿子都不曾说出名字,故高鹗嫌“四个”太多,改为“两个”。但这一句却没有改订的必要。《脂砚斋》残本有夹缝朱批云:

    贾蔷,贾菌之祖,不言可知矣。

    高鹗的修改虽不算错,却未免多事了。

    我在《红楼梦考证》里曾说:

    程伟元的序里说,《红楼梦》当日虽只有八十回,但原本却有一百二十卷的目录。这话可惜无从考证(戚本目录并无后四十回)。我从前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但我现在对于这一层很有点怀疑了。

    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辨》里,为了这个问题曾作一篇长文(卷上,一一————二六)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他的理由很充足,我完全赞同。但容庚先生却引他的钞本第九十二回的异文作证据,很严厉地质问平伯道:

    我们读第九十二回“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只觉得宝玉评《女传》,不觉得巧姐慕贤良的光景;贾政玩母珠,也不觉得参什么聚散的道理。这不是很大的漏洞吗?

    使后四十回的回目系曹雪芹做的,高鹗补作,不大了解曹雪芹的原意,故此说不出来,尚可勉强说得过去。无奈俞先生想证明后四十回系高鹗补作,不能不把后四十回目一并推翻,反留下替高鹗辨护的余地。

    现在把钞本关于这两段的钞下。后四十回既然是高鹗补的,干么他自己一次二次排印的书都没有这些的话?没有这些话是否可以讲得去?请俞先生有以语我来?(《国学周刊》第六期,页十七)

    容先生的钞本所有的两段异文,都是和这个程乙本完全一样的,也都是高鹗后来修改的。容先生没有看见我的程乙本,只看见了幼渔先生的程甲本,他不该武断地说高鹗“自己一次二次排印的书都没有这些话”。我们现在知道高鹗的初稿(程甲本)与现行各本同没有这两段;但他第二次改本(程乙本)确有这两段。我们把这两段分钞在这里:

    (1)第一段“慕贤良”:

    (程甲本与后来翻此本的各本)

    宝玉道:“那文王后妃,是不必说了,想来是知道的。那姜后脱簪待罪;齐国的无盐虽丑,能安邦定国:是后妃里头的贤能的。若说有才的,是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诸人。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还有画荻教子的:这是不厌贫的。那苦的里头有乐昌公主破镜重圆,苏蕙的回文感主。那孝的是更多了:木兰代父从军,曹娥投水寻父的尸首等类也多,我也说不得许多。那个曹氏的引刀割鼻,是魏国的故事。那守节的更多了,只好慢慢的讲。若是那些艳的,王嫱,西子,樊素,小蛮,绛仙等;妒的是,“秃妾发,怨洛神”。……等类。文君,红拂,是女中的豪侠。”

    贾母听到这里,说:“够了;不用说了。你讲的太多,他那里还记得呢?”

    (程乙本)(容钞本同)

    宝玉便道:“那文王后妃,不必说了。那姜后脱簪待罪,和齐国的无盐安邦定国:是后妃里头的贤能的。”巧姐听了,答应个“是”。宝玉又道:“若说有才的,是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诸人。”巧姐问道:“那贤德的呢?”宝玉道:“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这些不厌贫的,就是贤德的了。”巧姐欣然点头。宝玉道:“还有苦的像那乐昌破镜,苏蕙回文。那孝的木兰代父从军,曹娥投水寻尸等类,也难尽说。”巧姐听到这些,却默默如有所思。宝玉又讲那曹氏的引刀割鼻,及那些守节的。巧姐听着,更觉肃敬起来。宝玉恐他不自在,又说:“那些艳的,如王嫱,西子,樊素,小蛮,绛仙,文君,红拂都是女中的……”尚未说出,贾母见巧姐默然,便说:“够了,不用说了。讲的太多,他那里记得?”

    (2)第二段“参聚散”:

    (程甲本与后来翻此本的各本)

    冯紫英道:“人世的荣枯,仕途的得失,终属难定。”贾政道:“像雨村算便宜的了。还有我们差不多的人家,就是甄家,从前一样的功勋,一样的世袭,一样的起居,我们也是时常来往。不多几年,他们进京来,差人到我这里请安,还很热闹。一会儿抄了原籍的家财,至今杳无音信。不知他近况若何,心下也着实惦记。看了这样,你想做官的怕不怕?”贾赦道:“咱们家里再没有事的。”

    (程乙本)(容钞本同)

    冯紫英道:“人世的荣枯,仕途的得失,终属难定。”贾政道:“天下事都是一个样的理哟!比如方才那珠子:那颗大的就像有福气的人是的。那些小的都托赖着他的灵气护庇着。要是那大的没有了,那些小的也就没有收揽了。就像人家儿当头人有了事,骨肉也都分离了,亲戚也都零落了,就是好朋友也都散了,转瞬荣枯,真似春云秋叶一般。你想做官有什么趣儿呢?像雨村算便宜的了。还有我们差不多的人家儿,就是甄家;从前一样功勋,一样世袭,一样起居,我们也是时常来往。不多几年,他们进京来,差人到我这里请安,还很热闹。一会儿抄了原籍的家财,至今杳无音信。不知他近况若何,心下也着实惦记着。”贾赦道:“什么珠子?”贾政同冯紫英又说了一遍给贾赦听。贾赦道:“咱们家是再没有事的。”

    容庚先生想用这两大段异文来证明,不但后四十回的回目是曹雪芹原稿有的,并且后四十回的全文也是曹雪芹的原文。他不知道这两大段异文便是高鹗续书的铁证,也是他伪作回目的铁证。

    高鹗的“引言”里明明说: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前八十回有“抄本各家互异”,故他改动之处,如上文举出第二回里的改本,还可以假托“广集核勘”的结果。但他既明明承认“后四十回更无他本可考”,又既明明宣言这四十回的原文“未敢臆改”,何以又有第九十二回的大改动呢?岂不是因为他刻成初稿(程甲本)之后,自己感觉第九十二回的内容与回目不相照应,故偷偷地自己修改了,又声明“未敢臆改”以掩其作伪之迹吗?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他那里料得到一百三十多年后居然有一位容庚先生肯用校勘学的工夫去校勘《红楼梦》,居然会发现他作伪的铁证呢?

    这个程乙本流传甚少;我所知的,只有我的一部原刻本和容庚先生的一部旧钞本。现在汪原放标点了这本子,排印行世,使大家知道高鹗整理前八十回与改订后四十回的最后定本是个什么样子,这是我们应该感谢他的。

    一九二七,十一,十四,在上海。

    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

    一 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去年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这部脂砚斋重评本(以下称“脂本”)只剩十六回了,其目如下:

    第一回至第八回

    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

    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

    首页首行有撕去的一角,当是最早藏书人的图章。今存图章三方,一为“刘铨畐子重印”,一为“子重”,一为“髣眉”。第二十八回之后幅有跋五条。

    其一云:

    《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颇得史家法。余向读世所刊本,辄逆以己意,恨不得起作者一谭。睹此册,私幸予言之不谬也。子重其宝之。青士、椿余同观于半亩园并识。乙丑孟秋。

    其一云:

    《红楼梦》非但为小说别开生面,直是另一种笔墨。昔人文字有翻新法,学《梵夹书》。今则写西法轮齿,仿《考工记》。如《红楼梦》实出四大奇书之外,李贽,金圣叹皆未曾见也。戊辰秋记。

    此条有“福”字图章,可见藏书人名刘铨福,字子重。以下三条跋皆是他的笔迹。

    其一云:

    《红楼梦》纷纷效颦者无一可取。唯《痴人说梦》一种及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种尚可玩,惜不得与佟四哥三弦子一弹唱耳。此本是《石头记》真本,批者事皆目击,故得其详也。癸亥春日白云吟客笔。(有“白云吟客”图章。)

    李伯盂郎中言翁叔平殿撰有原本而无脂批,与此文不同。

    又一条云: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原文与刊本有不同处,尚留真面,惜止存八卷。海内收藏家更有副本,愿抄补全之,则妙矣。五月廿七日阅又记。(有“铨”字图章。)

    另一条云:

    近日又得妙复轩手批十二巨册。语虽近凿,而于《红楼梦》味之亦深矣。云客又记。(有“阿癐癐”图章。)

    此批本丁卯夏借与绵州孙小峰太守,刻于湖南。

    第三回有墨笔眉批一条,字迹不像刘铨福,似另是一个人;跋末云:

    同治丙寅(五年,一八六六)季冬月左绵痴道人记。

    此人不知即是上条提起的绵州孙小峰吗。但这里的年代可以使我们知道跋中所记干支都是同治初年。刘铨福得此本在同治癸亥(一八六三),乙丑(一八六五)有椿余一跋,丙寅有痴道人一条批,戊辰(一八六八)又有刘君的一跋。

    刘铨福跋说“惜止存八卷”,这一句话不好懂。现存的十六回,每回为一卷,不该说止存八卷。大概当时十六回分装八册,故称八卷;后来才合并为四册。

    此书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第十三回首页缺去小半角,衬纸与原书接缝处印有“刘铨畐子重印”图章,可见装衬是在刘氏收得此书之时,已在六十年前了。

    二 脂砚斋与曹雪芹

    脂本第一回于“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诗之后,说: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

    “出则既明”以下与有正书局印的戚抄本相同。但戚本无此上的十五字。甲戌为乾隆十九年(一七五四),那时曹雪芹还不曾死。

    据此,《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也许其时已成的部分止有这二十八回。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把《红楼梦》的著作时代移前。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年表》(《红楼梦辨》八)把作书时代列在乾隆十九年至二八年(一七五四————六三),这是应当改正的了。

    脂本于“满纸荒唐言”一诗的上方有朱评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九,一七七四)

    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当西历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据陈垣《中西回史日历》检查)。

    我从前根据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一首诗下注的“甲申”二字,考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一七六四),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坰”的话了。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再依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话,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他生时大概在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我的《考证》与平伯的《年表》也都要改正了。

    这个发现使我们更容易了解《红楼梦》的故事。雪芹的父亲曹頫卸织造任在雍正六年(一七二八),那时雪芹已十二岁,是见过曹家盛时的了。

    脂本第一回叙《石头记》的来历云:

    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此上有眉评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据此,《风月宝鉴》乃是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此处不说曹棠村而用“东鲁孔梅溪”之名,不过是故意作狡狯。梅溪似是棠村的别号,此有二层根据:第一,雪芹号芹溪,脂本屡称芹溪,与梅溪正同行列。第二,第十三回“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二句上,脂本有一条眉评云:“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顾颉刚先生疑此即是所谓“东鲁孔梅溪”。我以为此即是雪芹之弟棠村。

    又上引一段中,脂本比别本多出“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九个字。吴玉峰与孔梅溪同是故设疑阵的假名。

    我们看这几条可以知道脂砚斋同曹雪芹的关系了。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我并且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托梦于凤姐一段,上有眉评云: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

    又可卿提出祖茔置田产附设家塾一段上有眉评云:

    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又此回之末凤姐寻思宁国府中五大弊,上有眉评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想恸血泪盈□(此处疑脱一字)。

    又第八回贾母送秦钟一个金魁星,有朱评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看此诸条,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国府的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顒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

    这几条之中,第十三回之一条说:

    曲指三十五年矣。

    又一条说:

    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

    脂本抄于甲戌(一七五四),其“重评”有年月可考者,有第一回(抄本页十)之“丁亥春”(一七六七),有上文已引之“甲午八月”(一七七四)。自甲戌至甲午,凡二十年。折中假定乾隆二十九年(一七六四)为上引几条评的年代,则上推三十五年为雍正七年(一七二九),曹雪芹约十三岁,其时曹頫刚卸任织造(一七二八),曹家已衰败了,但还不曾完全倒落。

    此等处皆可助证《红楼梦》为记述曹家事实之书,可以摧破不少的怀疑。我从前在《红楼梦考证》里曾指出两个可注意之点:

    第一,十六回凤姐谈“南巡接驾”一大段,我认为即是康熙南巡,曹寅四次接驾的故事。我说:

    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考证》页四一)

    脂本第十六回前有总评,其一条云: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我又曾说赵嬷嬷说的贾家接驾一次,甄家接驾四次,都是指曹家的事。脂本于本回“现在江南的甄家……接驾四次”一句之傍,有朱评云:

    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我当时指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頫一一相合,故我认贾政即是曹頫(《考证》四三————四四)。这个假设在当时很受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傍有朱评云: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

    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

    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这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三 秦可卿之死

    第十三回记秦可卿之死,曾引起不少人的疑猜。

    今本(程乙本)说:

    ……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戚本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叹,都有些伤心。

    坊间普通本子有一种却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脂本正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上有眉评云: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又本文说:

    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

    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此九字旁有夹评云:

    删却,是未删之笔。

    又本文云:

    又听得秦氏之丫嬛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

    旁有夹评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天香楼是怎么一回事呢?此回之末,有朱笔题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有眉评云: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可见此回回目原本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后来删去天香楼一长段,才改为“死封龙禁尉”,平仄便不调了。

    秦可卿是自缢死的,毫无可疑。第五回画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此从脂本)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特立专章,讨论可卿之死(中卷,页一五九————一七八)。但顾颉刚引《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平伯深信此说,列举了许多证据,并且指出秦氏的丫嬛瑞珠触柱而死,可见撞见奸情的便是瑞珠。现在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我们虽不得见未删天香楼的原文,但现在已知道: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系。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此段是脂砚斋劝雪芹删去的。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

    四 《红楼梦》的“凡例”

    《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故全抄在下面:

    凡  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原文此处为“□”)《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跡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以上四条皆低二格抄写。以下紧接“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长段,也低二格抄写。今本第一回即从此句起;而脂本的第一回却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一长段,在脂本里,明是第一回之前的引子,虽可说是第一回的总评,其实是全书的“旨义”,故紧接“凡例”之后,同样低格抄写。其文与今本也稍稍不同,我们也抄在“凡例”之后,凡脂本异文,皆加符号记出: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今本作友)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今本作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今本作集)以告普天下〔人〕。虽(今本作知)我之罪固不能免,(此五字今本作“负罪固多”)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此处各本多“自护己短”四字)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此一长句与今本多不同)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们读这几条凡例,可以指出几个要点:(1)作者明明说此书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明明说“系石头所记之往来”。(2)作者明明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又说“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3)关于此书所记地点问题,凡例中也有明白的表示。曹家几代住南京,故书中女子多是江南人,凡例中明明说“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因此疑心雪芹本意要写金陵,但他北归已久,虽然“秦淮残梦忆繁华”(敦敏赠雪芹诗),却已模糊记不清了,故不能不用北京作背景。所以贾家在北京,而甄家始终在江南。所以凡例中说,“书中凡写长安,……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跡于方向也。……特避其东南西北字样也。”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红楼梦辨》,中,五九————八十),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页七九)。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

    至如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五 脂本与戚本

    现行的《红楼梦》本子,百廿回本以程甲本(高鹗本)为最古,八十回本以戚蓼生本为最古,戚本更古于高本,那是无可疑的。平伯在数年前对于戚本曾有很大的怀疑,竟说他“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红楼梦辨》,上,一二六)。但我曾用脂砚斋残本细校戚本,始知戚本一定在高本之前,凡平伯所疑高本胜于戚本之处(一三五————一三七),皆戚本为原文,而高本为改本。但那些例子都很微细,我在此文里不及讨论,现在要谈几个更重要之点。

    我用脂本校戚本的结果,使我断定脂本与戚本的前二十八回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但脂本为直接钞本,而戚本是间接传钞本。

    何以晓得两本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呢?戚本前四十回之中,有一半有批评,一半没有批评;四十回以下全无批评。我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钞手不止一个人,有人连评钞下,有人躲懒便把评语删了。试看下表:

    第一回 有评   第二回 无评

    第三回 有评   第四回 无评

    第五回 有评   第六回 无评

    第七回 有评   第八回 无评

    第九回 有评   第十回 无评

    第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回至廿六回 有评

    第廿七回至卅五回 无评

    第卅六回至四十回 有评

    看这个区分,我们可以猜想当时钞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钞一回,故甲钞手专钞奇数,便有评;乙钞手钞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钞手连钞十五回,都有评;乙钞手连钞九回,都无评。

    戚本前二十八回,所有评语,几乎全是脂本所有的,意思与文字全同,故知两本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底本。试更举几条例为铁证。戚本第一回云:

    一家乡官,姓甄(真假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名费废,字士隐。

    脂本作

    一家乡官,姓甄(真〇后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名费(废),字士隐。

    戚本第一条评注误把“真”字连下去读,故改“后”为“假”,文法遂不通。第二条注“废”字误作正文,更不通了。此可见两本同出一源,而戚本传钞在后。

    第五回写薛宝钗之美,戚本作

    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此句定评)想世人目中各有所取也。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娇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此乃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

    今检脂本,始知“想世人目中”以下四十二字都是评注,紧接“此句定评”四字之后。此更可见二本同源,而戚本在后。

    平伯说戚本有脱误,上举两例便可证明他的话不错。

    我因此推想得两个结论:

    (1)《红楼梦》的最初底本是有评注的。

    (2)最初的评注至少有一部分是曹雪芹自己作的,其余或是他的亲信朋友如脂砚斋之流的。

    何以说底本是有评注的呢?脂本抄于乾隆甲戌,那时作者尚生存,全书未完,已是“重评”的了,可以见甲戌以前的底本便有评注了。戚本的评注与脂本的一部分评注全同,可见两本同出的底本都有评注。又高鹗所据底本也有评注。平伯指出第三十七回贾芸上宝玉的书信末尾写着:

    男芸跪书一笑。

    检戚本始知“一笑”二字是评注,误入正文。程甲本如此,程乙本也如此。平伯说,“高氏所依据的钞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都是奇巧的事。”(《红楼梦辨》,上,一四四)其实这并非“奇巧”,只证明高鹗的底本也出于那有评注的原本而已(高,程刻本合删评注)。

    原底本既有评注,是谁作的呢?作者自加评注本是小说家的常事;况且有许多评注全是作者自注的口气,如上文引的第一回“甄”字下注云:

    真〇后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

    这岂是别人的口气吗?又如第四回门子对贾雨村说的“护官符”口号,每句下皆有详注,无注便不可懂,今本一律删去了。今钞脂本原文如下。

    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俗口碑,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照样钞写一张。今据石上所钞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适按,二十房,误作十二房,今依戚本改正。)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住八房。)(适按,十八,戚本误作二十。)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微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适按,在籍二字误脱,今据戚本补。)

    这四条注都是作者原书所有的,现在都被删去了。脂本里,这四条注也都用朱笔写在夹缝,与别的评注一样钞写。我因此疑心这些原有的评注之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作者自己作的。又如第一回“无材补天,幻形入世”两句有评注云: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慙恨。

    这样的话当然是作者自己说的。

    以上说脂本与戚本同出于一个有评注的原本,而戚本传钞在后。但因为戚本传钞在后,《红楼梦》的底本已经过不少的修改了,故戚本有些地方与脂本不同。有些地方也许是作者自己改削的;但大部分的改动似乎都是旁人斟酌改动的;有些地方似是被钞写的人有意删去,或无意钞错的。

    如上文引的全书“凡例”,似是钞书人躲懒删去的,如翻刻书的人往往删去序跋以节省刻资,同是一种打算盘的办法。第一回序例,今本虽保存了,却删去了不少的字,又删去了那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很好的诗。原本不但有评注,还有许多回有总评,写在每回正文之前,与这第一回的序例相像,大概也是作者自己作的。还有一些总评写在每回之后,也是墨笔楷书,但似是评书者加的,不是作者原有的了。现在只有第二回的总评保存在戚本之内,即戚本第二回前十二行及诗四句是也。此外如第六回,第十三回,十四回,十五回,十六回,每回之前皆有总评,戚本皆不曾收入。又第六回,二十五回,二十六回,二十七回,二十八回,每回之后皆有“总批”多条,现在只有四条(廿七回及廿八回后)被收在戚本之内。这种删削大概是钞书人删去的。

    有些地方似是有意删削改动的。如第二回说元春与宝玉的年岁,脂本作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戚本便改作了:

    不想后来又生了一位公子。

    这明是有意改动的了。又戚本第一回写那位顽石: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至石下,席地而坐,长谈,见一块鲜明莹洁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

    这一段各本大体皆如此;但其实文义不很可通,因为上面明说是顽石,怎么忽已变成宝玉了?今检脂本,此段多出四百二十余字,全被人删掉了。其文如下:

    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别,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问(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一〕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

    这一长段,文章虽有点噜苏,情节却不可少。大概后人嫌他稍繁,遂全删了。

    六 脂本的文字胜于各本

    我们现在可以承认脂本是《红楼梦》的最古本,是一部最近于原稿的本子了。在文字上,脂本有无数地方远胜于一切本子。我试举几段作例。

    第一例 第八回

    (1)脂砚斋本

    宝玉与宝钗相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系何香气。

    (2)戚本

    宝玉此时与宝钗就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甜的幽香,竟不知是何香气。

    (3)翻王刻诸本(亚东初本)(程甲本)。

    宝玉此时与宝钗相近,只闻一阵香气,不知是何气味。

    (4)程乙本(亚东新本)

    宝玉此时与宝钗挨肩坐着,只闻一阵阵的香气,不知何味。

    戚本把“甜丝丝”误钞作“甜甜”,遂不成文。后来各本因为感觉此句有困难,遂索性把形容字都删去了。高鹗最后定本硬改“相近”为“挨肩坐着”,未免太露相,叫林妹妹见了太难堪!

    第二例 第八回

    (1)脂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的走了进来。

    (2)戚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走了进来。

    (3)翻王刻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摆摆的来了。

    (4)程乙本

    话犹未完,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

    原文“摇摇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躯。戚本删了这三字,已是不该的了。高鹗竟改为“摇摇摆摆的”,这竟是形容詹光,单聘仁的丑态了,未免太唐突林妹妹了!

    第三例 第八回

    (1)脂本与戚本

    黛玉……一见了(戚本无“了”字)宝玉,便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宝玉等忙起身笑让坐。宝钗因笑道,“这话怎么说?”黛玉笑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道,“我更不解这意。”黛玉笑道:“要来时一群都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了,明儿我再来(戚本作“明日我来”),如此间错开了来着,岂不天天有人来了,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姐姐如何反不解这意思?”

    (2)翻王刻本

    黛玉……一见宝玉,便笑道:“嗳呀!我来的不巧了!”宝玉等忙起身让坐。宝钗因笑道:“这话怎么说?”黛玉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道:“我不解这意。”黛玉笑道:“要来时,一齐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明儿我来,如此间错开了来,岂不天天有人来了,也不至太冷落,也不至太热闹?姐姐如何不解这意思?”

    (3)程乙本

    黛玉……一见宝玉,便笑道:“哎哟!我来的不巧了!”宝玉等忙起身让坐。宝钗笑道:“这是怎么说?”黛玉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道:“这是什么意思?”黛玉道:“什么意思呢?来呢,一齐来;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明儿我来,间错开了来,岂不天天有人来呢?也不至太冷落,也不至太热闹。姐姐有什么不解的呢?”

    高鹗最后改本删去了两个“笑”字,便像林妹妹板起面孔说气话了。

    第四例 第八回

    (1)脂本

    宝玉因见他外面罩着大红羽缎对衿褂子,因问,“下雪了么?”地下婆娘们道,“下了这半日雪珠儿了。”宝玉道,“取了我的斗篷来了不曾?”黛玉便道,“是不是!我来了,你就该去了!”宝玉笑道,“我多早晚说要去了?不过是拿来预备着。”

    (2)戚本

    ……地下婆娘们道,“下了这半日雪珠儿。”宝玉道,“取了我的斗篷来了不曾?”黛玉道,“是不是!我来了,你就讲去了!”宝玉笑道,“我多早晚说要去来着?不过拿来预备。”

    (3)翻王刻本

    ……地下婆娘们说,“下了这半日了。”宝玉道:“取了我的斗篷来。”黛玉便笑道:“是不是?我来了,他就该去了!”宝玉道:“我何曾说要去?不过拿来预备着。”

    (四)程乙本

    ……地下老婆们说,“下了这半日了。”宝玉道:“取了我的斗篷来。”黛玉便笑道:“是不是?我来了,他就该走了!”宝玉道:“我何曾说要去?不过拿来预备着。”

    戚本首句脱一“了”字,末句脱一“着”字,都似是无心的脱误。“你就该去了”,戚本改的很不高明,似系误“该”为“讲”,仍是无心的错误。“我多早晚说要去了?”这是纯粹北京话。戚本改为“我多早晚说要去来着?”这还是北京话。高本嫌此话太“土”,加上一层翻译,遂没有味儿了。(“多早晚”是“什么时候”)

    最无道理的是高本改“取了我的斗篷来了不曾”的问话口气为命令口气。高本删“雪珠儿”也无理由。

    第五例 第八回

    (1)脂本与戚本

    李嬷嬷因说道,“天又下雪,也好早晚的了,就在这里同姐姐妹妹一处顽顽罢。”

    (2)翻王刻本

    天又下雪,也要看早晚的,就在这里和姐姐妹妹一处顽顽罢。

    (3)程乙本

    天又下雪,也要看时候儿,就在这里和姐姐妹妹一处顽顽儿罢。

    这里改的真是太荒谬了。“也好早晚的了”,是北京话,等于说“时候不很早了”。高鹗两次改动,越改越不通。高鹗是汉军旗人,应该不至于不懂北京话。看他最后定本说“时候儿”,又说“顽顽儿”,竟是杭州老儿打官话儿了!

    这几段都在一回之中,很可以证明脂本的文学的价值远在各本之上了。

    七 从脂本里推论曹雪芹未完之书

    从这个脂本里的新证据,我们知道了两件已无可疑的重要事实:

    (1)乾隆甲戌(一七五四),曹雪芹死之前九年,《红楼梦》至少已有一部分写定成书,有人“抄阅重评”了。

    (2)曹雪芹死在乾隆壬午除夕(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三日)。

    我曾疑心甲戌以前的本子没有八十回之多,也许止有二十八回,也许止有四十回。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那么,从甲戌到壬午,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书?难道他没有继续此书吗?如果他续作的书是八十回以后之书,那些书稿又在何处呢?

    如果甲戌已有八十回稿本流传于朋友之间,则他以后十年间续作的稿本必有人传观抄阅,不至于完全失散。所以我疑心脂本当甲戌时还没有八十回。

    戚本四十回以下完全没有评注。这一点使我疑心最初脂砚斋所据有评的原本至多也不过四十回。

    高鹗的壬子本引言有一条说:

    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

    平伯曾用戚本校高本,果见此回很大的异同。这一点使我疑心八十回本是陆续写定的。但我仔细研究脂本的评注,和戚本所无而脂本独有的“总评”及“重评”,使我断定曹雪芹死时他已成的书稿决不止现行的八十回,虽然脂砚斋说: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但已成的残稿确然不止这八十回书。我且举几条证据看看。

    (1)史湘云的结局,最使人猜疑。第三十一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句话引起了无数的猜测。平伯检得戚本第三十一回有总评云: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平伯误认此为“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的一部分,他又猜想:

    在佚本上,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或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红楼梦辨》,下,二四)

    但我现在替他寻得了一条新材料。脂本第二十六回有总评云:

    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

    雪芹残稿中有“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写的是一种“侠文”,又有“佩麒麟”的事。若兰姓卫,后来做湘云的丈夫,故有“伏白首双星”的话。

    (2)袭人与蒋琪官的结局也在残稿之内。脂本与戚本第二十八回后都有总评云: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棋官(戚本作“盖琪官”。脂本一律作棋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平伯也误认这是指“后三十回”佚本。这也是雪芹残稿之一部分。大概后来袭人嫁琪官之后,他们夫妇依旧“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高鹗续书大失雪芹本意。

    (3)小红的结局,雪芹也有成稿。脂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云:

    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埋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心私情。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二十六回小红与佳蕙对话一段有朱评云:

    红玉一腔委曲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又二十七回凤姐要红玉跟她去,红玉表示情愿。有夹缝朱评云:

    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方见。

    狱神庙一回,究竟不知如何写法。但可见雪芹曾有此“一大回文字”。高鹗续书中全不提及小红,遂把雪芹极力描写的一个大人物完全埋没了。

    (4)惜春的结局,雪芹似也有成文。第七回里,惜春对周瑞家的笑道:

    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

    有朱评云:

    闲闲笔,却将后半部线索提动。

    这可见评者知道雪芹“后半部”的内容。

    (5)残稿中还有“悮窃玉”的一回文字。第八回,宝玉醉了睡下,袭人摘下通灵玉来,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这一段后有夹评云:

    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悮窃”一回伏线。

    悮窃宝玉的事,今本无有,当是残稿中的一部分。

    从这些证据里,我们可以知道雪芹在壬午以前,陆续作成的《红楼梦》稿子决不止八十回,可惜这些残稿都“迷失”了。脂砚斋大概曾见过这些残稿,但别人见过此稿的大概不多了,雪芹死后遂完全散失了。

    《红楼梦》是“未成”之书,脂砚斋已说过了。他在二十五回宝玉病愈时,有朱评云:

    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

    戚本二十一回宝玉续《庄子》之前也有夹评云:

    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宝玉看此为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

    脂本无廿一回,故我们不知道脂本有无此评。但看此评的口气,似也是原底本所有。如此条是两本所同有,那么,雪芹在早年便已有了全书的大纲,也许已“纂成目录”了。宝玉后来有“悬崖撒手”“为僧”的一幕,但脂砚斋明说“叹不得见”这一回文字,大概雪芹止有此一回目,尚未有书。

    以上推测雪芹的残稿的几段,读者可参看平伯《红楼梦辨》里论“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长篇。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平伯所猜想的佚本其实是曹雪芹自己的残稿本,可惜他和我都见不着此本了!

    一九二八,二,十二————十六

    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 重评石头记》钞本

    我在民国十六年买得大兴刘铨福家旧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本十六回(一至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我曾作长文(《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胡适文存三集》,页五六五————六〇六)考证那本子的价值,并且用那本子上的评语作证据,考出了一些关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事实。

    今年在北平得见徐星署先生所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全部,凡八册。我曾用我的残本对勘了一部分,并且细检全书的评语,觉得这本子确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本子。

    此本每半页十行,每行三十字。每册十回,但第二册第十七回即今本第十七十八两回,首页有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第十九回另页钞写,但无回目。又第七册缺两回,首页题云:“内缺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按高鹗作百二十回《红楼梦》“引言”中说:

    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此可见此本正是当日缺六十七回之一个本子。六十四回亦缺,可见此本应在高鹗所见各本之前。有正书局本已不缺此两回,当更在后了。

    又第三册二十二回只到惜春的谜诗为止,其下全阙。上有朱批云:

    此后破失,俟再补。

    其下为空白一页,次页上有这些记录:

    暂记宝钗制谜云: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

    丁亥夏 畸笏叟。

    有正本此回稍有补作,用了此诗做宝钗制的谜,已是改本了。今本皆根据高鹗本,删去惜春之谜,又把此诗改作黛玉的,另增入宝玉一谜,宝钗一谜,这是更晚的改补本了。

    此本每册首页皆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一行;第五册以下,每册首页皆有“庚辰秋定本”一行。庚辰是乾隆二十五年(西历一七六〇)。八册之中,只有第二三册有朱笔批语,其中有九十三条批语是有年月的:

    己卯冬 (乾隆二四,西一七五九) 二十四条

    壬午  (乾隆二七,西一七六二) 四十二条

    乙酉  (乾隆三十,西一七六五) 一条

    丁亥  (乾隆三二,西一七六七) 二十六条

    这些批语不是原有的,是从另一个本子上钞过来的。中如“壬午”钞成了“王文”,可见转钞的痕迹。不但批语是转钞的,这本子也只是当时许多“坊间缮本”之一,错字很多,最荒谬者如“真”写成“十六”。但依二十二回及六十四,六十七回的阙文看来,此本的底本大概是一部“庚辰秋定本”,其时《红楼梦》的稿本有如下的状况:

    一,二十二回未写完。

    二,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未写成。

    三,十七与十八两回未分开。

    四,十九回尚未有回目。八十回也未有回目。

    写者又从另一本上过录了许多朱笔批语,最早的有乾隆己卯(一七五九)的批语,是在庚辰(一七六〇)写定本之前;其次有壬午年(一七六二)批语,其时作者曹雪芹还生存,他死在壬午除夕。其余乙酉(一七六五)丁亥(一七六七)的批语,都是雪芹死后批的了。

    故我们可以说此本是乾隆庚辰秋写定本的过录本,其第二三两册又转录有乾隆己卯至丁亥的批语。这是此本的性质。

    和现在所知的《红楼梦》本子相比,有如下表:

    (1)过录甲戌(一七五四)脂砚斋评本。(胡适藏)

    (2)过录庚辰秋(一七六〇)脂砚斋四阅评本。(即此本)

    (3)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八十回皆已补全,其写定年代当更晚。)

    (4)乾隆辛亥(一七九一)活字本。(百二十回本,我叫他做“程甲本”。)

    (5)乾隆壬子(一七九二)活字本。(“程乙本”)

    我的甲戌本与此本有许多不同之点,如第一回之前的“凡例”,此本无;如“凡例”后的七言律诗,此本亦无;如第一回写顽石一段,甲戌本多四百二十余字,此本全无,与有正石印戚本全同。此本与戚本最相近,但戚本已有补足的部分,故知此本的底本出于戚本之前,除甲戌本外,此本在今日可算最古本了。

    甲戌本也是过录之本,其底本写于“庚辰秋定本”之前六年,尚可以考见写定之前的稿本状况,故最可宝贵。甲戌本所录批语,其年代有“甲午八月”(一七七四),又在此本最晚的批语(丁亥)之后七年,其中有很重要的追忆,使我们因此知道曹雪芹死在壬午除夕,知道《红楼梦》所记本事确指曹家,知道原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知道八十回外此书尚有一些已成的残稿(看《胡适文存三集》页五六五————六〇六;或《胡适文选》页四二八————四七〇)。

    但此本的批语里也有极重要的材料,可以帮助我们考证《红楼梦》的掌故。此本的批语有本文的双行小字夹评,有每回卷首和卷尾的总评,有朱笔的行间夹评,有朱笔的眉批,有墨笔的眉批。墨笔的眉批签名“鉴堂”及“漪园”,大概是后来收藏者的批语,无可供考证的材料。朱笔眉批签名的共有四人:

    脂砚  梅溪

    松斋  畸笏(或作畸笏叟,亦作畸笏老人。)

    畸笏批的最多,松斋有两条,其余二人各有一条。梅溪与松斋所批与甲戌本所录相同。脂砚签名的一条批在第二十四回倪二醉遇贾芸一段上:

    这一节对《水浒》记杨志卖刀遇没毛大虫一回看,觉好看多矣。

    己未冬夜 脂砚。

    我从前曾说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我并且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我又说,“脂砚斋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顒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此本第二十二回记宝钗生日,凤姐点戏,上有朱批云: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廖)矣。不怨夫!(末句大概当作“宁不悲夫”!)

    此下又另行批云:

    前批书(似是“知”字之误)者聊聊(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丁亥(一七六七)的批语凡二十六条,其中二十四条皆署名“畸笏”,此二条大概也是畸笏批的。凤姐不识字,故点戏时须别人执笔;本回虽不曾明说是宝玉执笔,而宝玉的资格最合。所以这两条批语使我们可以推测脂砚斋即是《红楼梦》的主人,也即是他的作者曹雪芹。本书第一回本来说此书是空空道人记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最后十五字,各本皆无,是据甲戌本的。)甲戌本此段上有朱批云: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此评明说雪芹是作者,而“披阅增删”是托词。在甲戌本里,作者还想故意说作者是空空道人,披阅增删者是曹雪芹,再评者另是一位脂砚斋。到庚辰写定时,删去“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字样,只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了。依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款式看来,凡最初的钞本《红楼梦》必定都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人不知脂砚斋即是曹雪芹,又因高鹗排本全删原评,所以删去原题,后人又有改题“悼红轩原本”的,殊不知脂砚斋重评本正是悼红轩原本,如此改题正是“被作者瞒蔽了”。

    “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原本有作者自己的评语和注语,我在前几年已说过了。今见此本,更信原本有作者自加的评注。如此本第七十八回之《芙蓉女儿诔》有许多解释文词典故的注语:如“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下注云:

    离骚:“鸷鸟之不群兮”,又“吾令鸩为媒兮,鸩告余以不好。雄鸠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注:鸷特立不群。鸩羽毒杀人。鸠多声,有如人之多言不实。罦罬音孚拙。《诗经》:“雉罹于罦。”《尔雅》:罬谓之罦。(钞本多误,今校正。)

    如“钳诐奴之口,讨(戚本作罚。程甲乙本作讨,与此本同)岂从宽?”下注云:

    《庄子》:“钳杨墨之口”。《孟子》:“诐辞知其所蔽。”

    此类注语甚多,明明是作者自加的注释。其时《红楼梦》刚写定,决不会已有“《红》迷”的读者肯费这么大的气力去作此种详细的注释。所谓“脂砚斋评本”即是指那原有作者评注的底本,不是指那些有丁亥甲午评语的本子,因为甲戌本和庚辰本都已题作“脂砚斋重评”本了。

    此本使我们知道脂砚即是雪芹,又使我们因此证明原底本有作者自加的评语,这都是此本的贡献。此本有一处注语最可证明曹雪芹是无疑的《红楼梦》作者。第五十二回末页写晴雯补裘完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

    下有双行小注云:

    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

    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所以避讳“寅”字。此注各本皆已删去,赖有此本独存,使我们知道此书作者确是曹寅的孙子。(此注大概也是自注;因已托名脂砚斋,故注文不妨填讳字了。)

    我从前曾指出《红楼梦》十六回凤姐谈“南巡接驾”一大段即是追忆康熙南巡时曹寅四次接驾的故事。这个假设,在甲戌本的批语上已得著一点证据了(《文存三集》五七四;或《文选》四三七————四三八)。此本的南巡接驾一段也有类似的批语:“咱们贾府只预备接驾一次”一句旁有朱批云:

    又要瞒人。

    “现在江南的甄家……独他家接驾四次”一段旁有朱批云:

    点正题正文。

    又批云:

    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这更可证实我的假设了。甄家在江南,即是三代在南京做织造时的曹家;贾家即是小说里假托在京城的曹家。《红楼梦》写的故事的背景即是曹家,这南巡接驾的回忆是一个铁证,因为当时没有别的私家曾做过这样的豪举。

    关于秦可卿之死,甲戌本的批语记载最明白(《文存三集》五七五————五七九;或《文选》四三九————四四二)。此本也有松斋,梅溪两条朱批,也有“树倒猢狲散”一条朱批,但无“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条总评。此本十三回末有朱笔总评云: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此条与甲戌本的总评正相印证。

    我跋甲戌本时,曾推论雪芹未完的书稿,推得五六事:

    (1)史湘云似嫁与卫若兰,原稿有卫若兰射圃拾得金麒麟的故事。

    (2)原稿有袭人与琪官的结局,他们后来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

    (3)原稿有小红,茜雪在狱神庙的“一大回文字”。

    (4)惜春的结局在“后半部”。

    (5)残稿中有“悮窃玉”一回文字。

    (6)原稿有“悬崖撒手”一回的回目。此本的批语,除甲戌本及戚本所有各条之外,还有一些新材料。二十回李嬷嬷一段有朱批云: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疑是“目曰”二字误写成“昌”字)“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

    又二十七回凤姐要挑红玉(小红在甲戌本与此本皆作红玉)跟她去一段,上有朱批云: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有误字)己卯冬夜。

    其下又批云: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丁亥夏 畸笏。

    此诸条可见在遗失之残稿里有这些事:

    (甲)茜雪与小红在狱神庙一回有“慰宝玉”的事。

    (乙)残稿有“花袭人有始有终”一回的正文。

    (丙)残稿中有“抄没”的事。

    此外第十七八合回中妙玉一段下有长注,其上有朱批云:

    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拟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有十二钗及副钗,再副,三四副的芳讳。这个结局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这回迷失了,似乎于原书的价值无大损失。

    又第四十二回前面有总评云:

    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这一条有可注意的几点:

    (1)此本之四十二回在原稿里为三十八回,相差三回之多。就算十七八九三回合为一回,尚差两回。

    (2)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可见原来计画全书只有一百回。

    (3)原稿已有“黛玉死后宝钗之文字”,也失去了。

    徐先生所藏这部庚辰秋定本,其可供考证的材料,大概不过如此。此本比我的甲戌本虽然稍晚,但甲戌本只剩十六回,而此本为八十回本,只缺两回。现今所存八十回本可以考知高鹗续书以前的《红楼梦》原书状况的,有正石印戚本之外,只有此本了。此本有许多地方胜于戚本。如第二十二回之末,此本尚保存原书残阙状态,是其最大长处。其他长处,我已说过。现在我要举出一段很有趣的文字上的异同,使人知道此本的可贵。六十八回凤姐初见尤二姐时,凤姐说的一大篇演说,在有正石印本里有涂改的痕迹;原文是半文言的,不合凤姐的口气;石印本将此段演说用细线圈去,旁注白话的改本。如原文:

    怎奈二爷错会奴意。眠花卧柳之事瞒奴或可。今娶姐姐二房之大事,亦人家大礼,亦不曾对奴说。奴亦曾劝过二爷,早行此礼,以备生育。……

    涂改之后,成了这样的白话:

    怎奈二爷错会了我的意。若是在外包占人家姐妹,瞒着家里也罢了。今娶了妹妹作二房,这样正经大事,也是人家大礼,却不曾对我说。我也曾劝过二爷,早办这件事,果然生个一男半女,连我后来都有靠。……

    这种涂改是谁的手笔呢?究竟文言改成白话是戚本已有的呢?还是狄平子先生翻印时改的呢?我们现在检查徐先生的抄本,凤姐演说的文字完全和石印本涂去的文字一样。而石印本改定的文字又完全和高鹗排印本一样。这可见雪芹原本有意把这段演说写作半文言的客套话,表示凤姐的虚伪。高鹗续书时,觉得那不识字的凤姐不应该说这种文诌诌的话,所以全给改成了白话。狄平子先生石印戚本时,也觉得此段戚本不如刻本的流畅,所以采用刻本来涂改戚本。但狄先生很不彻底,改了不上一叶,就不改了;所以原文凤姐叫尤二姐做“姐姐”,石印本依刻本改为“妹妹”;但下文不曾照改之处,又仍依原文叫“姐姐”,凡八九处之多。这可证石印本确是用刻本来改原本的。然而若没有此本的印证,谁能判此涂改一案呢?

    我很感谢徐星署先生借给我这本子的好意。我盼望将来有人肯费点功夫,用石印戚本作底子,把这本的异文完全校记出来。

    二十二,一,二十二夜

    与周汝昌书

    汝昌先生:

    在《民国日报》图书副刊里得读大作《曹雪芹生卒年》,我很高兴。《懋斋诗抄》的发见,是先生的大贡献。先生推定《东臯集》的编年次序,我很赞同。《红楼梦》的史料添了六首诗,最可庆幸。先生推测雪芹大概死在癸未除夕,我很同意。敦诚的甲申挽诗,得敦敏吊诗互证,大概没有大疑问了。

    关于雪芹的年岁,我现在还不愿改动。第一,请先生不要忘了敦诚,敦敏是宗室,而曹家是八旗包衣,是奴才,故他们称“芹圃”,称“曹君”,已是很客气了。第二,最要紧的是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赶不上亲见曹家繁华的时代了。先生说是吗?

    匆匆问好。

    胡 适 卅六,十二,七

    曹雪芹家的籍贯

    杨向奎先生从山东大学寄信来问《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不是河北省丰润县人。杨先生引了青岛《民言晚报》(十二月二十三日)登载的“萍踪”先生的一篇《曹雪芹的籍贯》里这一段话:

    清初入关时,辽东汉人之归附者多隶汉军旗籍。《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即其一也。《皇朝通志》及《八旗民族通谱》皆谓其世居沈阳,而不知曹氏本籍河北之丰润县。尤侗《艮斋文集》《松茨诗稿序》有“曹子荔轩,丰润人”云云。按荔轩名寅,字子清,雪芹之祖也。观此可知雪芹上世本为丰润人。其称沈阳,殆属寄籍。……

    杨向奎先生是丰润人,所以他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他信上说:

    丰润在明末清初有四大姓,为谷,鲁,曹,陈。而明末满人入关丰润为必经之地,被掳人民必多。曹家或即在此时被掳为包衣,遂称沈阳人。……汉军旗本为丰润人而说为东北人者,又有端方。端方姓陶,丰润城北人,后在旗,乃讹为沈阳。曹家或也类此。

    今天承王重民先生代我向北平图书馆借得尤侗的《艮斋倦稿》。我检读《松茨诗稿序》,才知道“萍踪”先生读错了这篇文字。这序里并没说“曹子荔轩,丰润人”,原文是:

    曹子荔轩与予为忘年友,其诗苍凉沉郁,自成一家。今致乃兄冲谷薄游吴门,因得读其松茨诗稿。信乎兄弟擅场,皆邺中之后劲也。……予交冲谷,知为丰润人。丰润,京畿壮县,……予昔司季其地……得冠五太史而奉教焉。……吾闻太史厌承明庐,出典大郡,一在徽州,二在凤翔,三在广信,而冲谷在子舍,往往负剑从之。……

    这里并没有说曹寅(荔轩)是丰润人,是说一位曹冲谷是丰润县人,是曹冠五太史的儿子。序文说“今致乃兄冲谷薄游吴门”,只可以解作“曹荔轩介绍他的宗兄冲谷来游苏州”。至于说“兄弟擅场,皆邺中之后劲”,那是泛用曹家的典故,并不是说他们真是一家。故尤侗是曹寅的“忘年友”,竟不知这位“乃兄”的籍贯,直到“既交冲谷”,才“知为丰润人”。

    这位“冠五”太史就是曹鼎望,是顺治十六年的进士,选了翰林,做过三任知府,进士题名录上说他是顺天府丰润县人。冲谷是他的儿子,当然不是曹寅的弟兄。曹寅的父亲叫曹玺,包衣出身,做过二十二年的江宁织造。曹寅没有哥哥,只有一个弟弟子猷,也见于尤侗的《曹太夫人六十寿序》与《楝亭赋》。他的家谱上没有一个中进士点翰林的人。据《八旗氏族通谱》卷七十四所说,曹寅的曾祖曹锡远“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月无考”。尤侗作序在康熙三十五年丙子(西历一六九六),数上去到曹寅的曾祖,应该是明朝崇祯以前了。我们只能说:曹雪芹的家世,倒数上去六代,都不能算是丰润县人。(曹家世系引见《胡适文存》卷三页844。)曹锡远是否从丰润去的,我们现在无法考定了。但尤侗这篇序不够证明他家是丰润人,只够证明曹寅曾同丰润诗人曹冲谷认作本家弟兄。

    将来杨向奎先生也许可以从这一条线索上去寻求丰润曹家的诗文和谱牒,也许可以帮助解答这个问题。

    脂砚斋评本《石头记》题记三则

    一

    现在的八十四回《石头记》,共有三本,一为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本,一为徐星署藏的八十四回钞本(我有长跋),一为我收藏的刘铨福家旧藏残本十六回(我也有长跋)。三本之中,我这本残本为最早写本,故最近于雪芹原稿,最可宝贵。今年周汝昌君(燕京大学学生)和他的哥哥借我此本钞了一个副本。我盼望这个残本将来能有影印流传的机会。

    胡 适 一九四八,十二,一

    二

    我得此本在一九二七年,次年二月我写长跋,详考此本的重要性。一九三三年一月我写长跋,改定徐星署藏的八十回本(缺六四,六七回,又二十二回不全)脂砚斋四阅评本。

    一九四八年七月,我偶然在《清进士题名录》发见德清戚蓼生是乾隆三十四年(一七六九)三甲廿三名进士,这就提高戚本的价值了。

    胡 适 一九四九年五月八夜(在纽约)

    三

    王际真先生指出,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已引余姚《戚氏家谱》说蓼生是三十四年进士,与《题名录》相合。

    胡 适 一九五○,一,廿二

    对潘夏先生论《红楼梦》的一封信(与臧启芳书)

    哲先先生:

    前承先生赐寄《反攻》卅七,八期,特别要我注意潘夏先生的《红楼梦》一文。我已读过这文章,但不能赞同潘君的论点。潘君的论点还是“索隐”式的看法,他的“方法”,还是我在三十年前“猜笨迷”的方法。明明是“吃胭脂”,潘君偏要解作“玉玺印上朱泥”;明明是“袭人”,偏要拆字作“龙衣人”;明明是“宝钗”,偏要说是“钗于文为又金”!

    这种方法全是穿凿附会,专寻一些琐碎枝节来凑合一个人心里的成见。凡不合于这个成见的,都撇开不问!试问“袭人”可拆作“龙衣人”了,还有那许许多多的女孩儿的名字,又怎么解法?又试看作者潘君引《三国志》《孙坚传》注引的传国玺一段之后,接着说:

    我们试一比较,“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裴注引)不是“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红楼梦》语)的简写吗?

    这一句话最可以表示“穿凿附会”的方法的自欺欺人。请问世间可有“雀卵”大到“方圆四寸”的吗?试问一个婴儿初生时嘴里能衔“方圆四寸”的东西吗?

    潘君此文完全不接受我三十年前指出的“作者自叙”的历史看法。鲁迅曾指出“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确定此论点之法,全靠历史考证方法,必须先考得雪芹一家自曹玺,曹寅至曹顒,曹頫,祖孙四代四个人共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宁织造;必须考得康熙六次南巡,曹家当了“四次接驾的差”;必须考定曹家从极繁华富贵的地位,败到树倒猢狲散的情况,————必须先作这种种传记的考证,然后可以确定这个“作者自叙”的平凡而合情理的说法。

    我在做这种历史的,传记的考证之外,还指出《红楼梦》的绝大的版本问题。潘君全不相信我们辛苦证明的《红楼梦》版本之学,所以他可以随便引用高鹗续作的八十八回,九十八回,百廿回,同原本八十回毫不加区别。这又是成见蔽人了。

    我自愧费了多年考证工夫,原来还是白费了心血,原来还没有打倒这种牵强附会的猜谜的“红学”!

    潘君此文,只有他引用八十回本的第六十三回说芳官改男妆,改名字一长段,今本都删了,这是向来无人注意的,可算是潘君一个贡献。但他的解释正是恰得其反。此一大段明明是一个旗人作者颂扬满清帝室的威德,而潘君反说这是“站在汉人立场,大骂异族”!成见蔽人如此,讨论有何结果?

    总而言之,我们用历史考证方法来考证旧小说,若不能说服“索隐式的红学”,我们只能自己感到惭愧,决不被希望多写一封信可以使某人心服的。

    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益的。我在当年,就感觉蔡孑民先生的雅量,终不肯完全抛弃他的索隐式的红学。现在我也快满六十岁了,更知道人们的成见是不容易消除的。

    匆匆写这几页,略答先生的雅意,并祝先生康健平安!

    胡 适 一九五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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