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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汉朝的对外关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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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来理解。归根到底,它是直接由紧跟着羌人移动以后该地区文化的和社会的变化造成的。从这方面来看,汉与羌的关系对于中国历史所产生的直接影响,要比汉与匈奴的关系更为重要,尽管在该时期的历史上后者有更加令人注目的地位。

    东胡:乌桓与鲜卑

    从战国末期到汉朝初期,乌桓与鲜卑共同以东胡一名为人所知。据公元2世纪的学者崔浩说,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们原来居于匈奴(胡)之东,即现代内蒙古的某处地方。[176]东胡的力量在公元前3世纪末冒顿首次成为匈奴单于时达到它的顶点,他们经常向西侵入匈奴的土地。可是,局面不久便完全改变了。在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中,冒顿征服了东胡。[177]

    东胡很可能是由一些游牧民族建立的部落联盟,包括乌桓与鲜卑。当它被匈奴征服后,联盟显然不复存在。在整个汉代,没有能发现东胡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痕迹。

    尽管按照中国资料乌桓与鲜卑有相同的语言和社会习惯,然而他们无疑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在汉代偶然还彼此交战。与匈奴和羌不同,乌桓与鲜卑在汉朝以前和中国人的接触即使有,也很少。主要是由于汉与匈奴之间的斗争,乌桓与鲜卑,特别是前者,被拉入了中国的世界秩序。历史的和考古的证据表明,乌桓到武帝时开始与中国建立官方联系,而鲜卑仍孤立于中国朝廷之外,直到后汉王朝初期为止。[178]

    乌桓的迁居

    当匈奴征服乌桓以后,他们要求乌桓交纳正规的岁赋,主要是牛、马、羊和毛皮。公元前119年,汉朝将军霍去病给予匈奴以决定性的打击,迫使单于把他的宫廷从内蒙古迁走。汉朝因此有可能首次将乌桓和他们的匈奴霸主分开。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向匈奴提供人力和物力,汉朝将乌桓迁移到沿帝国的北方和东北五郡的长城以外地区,这五郡是上谷、渔阳、右北平(今天的河北)以及辽西和辽东(今天的辽宁)。

    在实行这一移动时,汉朝政府实际上向乌桓提供了贡纳体制的保护。要求乌桓的部落首领们一年一度前往汉朝宫廷朝觐,以此作为归顺的象征,同时设置了护乌桓校尉,其公署在靠近今北京的地方。尽管这个官职的主要职能是禁止乌桓与匈奴接触,但乌桓被指派负有监视匈奴移动的特殊任务。重要的是,校尉府作为一种新的机构设置首先应用于乌桓。它不但早于护羌校尉府八年,而且也可以推测为60年以后设立的更加精细的西域都护府提供了一个范本。[179]

    然而,汉朝这个校尉府能否有效地管理乌桓,是有疑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整个前汉时期匈奴继续保有他们对乌桓的权利,而且随时可能迫使后者履行作为他们属民的义务。例如,晚至公元8年匈奴仍派遣使者向乌桓征集牲畜和毛皮作为“贡赋”。可是到这时,乌桓得知汉朝已经正式通知匈奴,乌桓处于中国的合法保护之下,因此就拒绝遵照办理,并杀死了匈奴使者。他们还掠取了属于随同使者前来贸易的匈奴商人的妇女、马、牛。

    被激怒了的匈奴人以袭击乌桓来进行报复,绑走了一千名以上乌桓的妇女和儿童,目的是要赎金。后来,两千余名被绑者的亲属带着牲畜、毛皮和衣服前往匈奴交换俘虏,匈奴不但留下了赎金,而且把他们也当作俘虏。这个事件清楚地表明,匈奴与乌桓在公元前119年以后仍保持着官方的与民间的关系。[180]

    另一方面,汉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是更为紧张的。例如,在公元前78年,匈奴在辽东进行一场针对乌桓的报复性战争的消息传到中国,汉朝便派遣将军范明友前去拦截匈奴。可是,在范到达时,匈奴已经离开该地。由于乌桓新近曾对汉朝疆土进行多次袭击,朝廷反而命范明友去攻打乌桓。汉朝军队杀死了六千余名乌桓人和他们的三个首领。其后,乌桓继续频繁地袭击东北(现在河北、辽宁),结果每一次都被范明友的军队所赶走。[181]

    在新朝(公元9——23年)初年,中国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有相当的改善。中国使节在公元10年前往匈奴,成功地商定释放被俘的乌桓人,这便使乌桓欠下了新朝的恩情,关系的改善导致把乌桓编入中国的军事体系。王莽有乌桓军队驻扎在代郡(在山西的极北),但他们的忠诚则是可疑的,因而他们被要求派家属到中国做人质。后来,当乌桓士兵叛变时,中国政府将全部人质处死。乌桓因此起来反对汉朝并和匈奴联合。[182]

    贡纳体制下的乌桓:考古的证据

    公元49年是汉与乌桓之间关系的新时代的开始。在那一年,光武帝以大量的钱和丝绸作代价,成功地将乌桓诱入汉朝的贡纳体制。来自辽西的乌桓酋长和首领不下于922人前来朝觐皇帝,他们所带的贡赋包括奴隶、牛群、马群、弓弩和各种毛皮。皇帝为他们举行国宴并赏给他们珍贵的礼物,以示礼遇。在该年较晚的时候,多数酋长要求成为帝国的内属,皇帝授予81名乌桓部落领袖以王或侯的荣誉称号。作为内属,这些乌桓部落被允许居住在沿边诸郡。汉朝向他们提供食品和衣服。作为报答,他们承担保卫边境反对匈奴与鲜卑的义务。

    与此同时,重新设立乌桓校尉府,其公署在宁城。[183]和前汉相比较,后汉这个府的职能有相当的扩大。它不但负责乌桓事务,而且也有责任处理鲜卑的事务。更加特殊的是,它的职权范围包括管理礼物和食品,安排正规的季节贸易,并从那些愿意参加汉朝贡纳体制的集团取得质子。

    新近的考古发现大大丰富了我们关于宁城乌桓都护府的知识。1972年,在内蒙古的和林格尔发掘了一座装饰有彩色壁画的重要的后汉墓。该墓的时间断定在公元145年到200年之间。在两幅直接与汉和乌桓关系有关的画中,一幅表现了校尉巡回视察的场面。[184]

    这幅图画上的题词说:“使持节护乌桓校尉。”可以确定,画中有128人,129匹马和11辆车。校尉在图画的中部;他乘坐一辆三匹马拉的官车,周围是部属和士兵。题词提到他和他的属下的某些头衔,是《后汉书》的官府建制表中所未曾包括的。[185]图画的证据也许暗示,到公元2世纪末,校尉的权力可能因校尉府需要的增加而大大地扩大了。

    另一幅图画表现了宁城城中的各种活动。校尉府在城市的西北部,它实际上占全图的主要部位。画中的校尉坐在大厅的中央,接受宾客的问候,后者大多数显然是乌桓人或鲜卑人。这是可以从他们的红色和褐色的衣服和他们剃光的头(有的在顶上留有一小簇发)推断的;这些细节和文献资料中关于乌桓与鲜卑二者的记述是完全一致的。[186]他们中有些人坐在建筑物中,而其他人则排在主要入口之外,显然等着向主人致敬。在院中一伙杂技演员正在为客人表演。在前面的宾客好像是一个乌桓酋长,他是由两个汉族官员伴随的。

    在图画中显示的其他建筑物包括军事设施和文官住所。此外,有乌桓和鲜卑前来贸易的市场。整个地区由骑兵和持长矛的步兵组成的重兵把守。

    完全可以断定,墓主是一个汉朝边境官员,他的经历在被任命为乌桓校尉时到达顶点。很清楚,壁画的目的是叙述他生活中的主要事迹。可是,在后汉和三国时期的所有乌桓校尉中,根据现存历史记载只能确定17人,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和这个墓主的生平细节是确切符合的。[187]

    作为以汉为一方和以乌桓与鲜卑为另一方两者之间关系的重要证据,对这些壁画的重要性作很高的估计是不过分的。它们不但以最生动的方式证实了正史中提供的记载,而且还揭示了许多其他有趣的细节。例如,我们第一次既有关于乌桓与鲜卑的生活又有汉朝贡纳体制实际进行的某些明确的观念。[188]在另一幅壁画中描绘了所谓“胡帐”。就我们所知,恰恰就在造此墓的前后,胡帐在中国上层社会中由于灵帝(公元168——189年在位)的影响而风行一时,因为他首先在宫中采用了它。[189]

    在宁城重建校尉府证明是十分成功的。在汉帝国与乌桓之间存在普遍和平的关系达半个世纪之久。证据表明,乌桓忠实地履行协议中他们的职责。他们不但坚定地和汉朝一起抵抗匈奴和鲜卑的侵略,而且参加了对付帝国境内其他叛乱的其他军事活动,例如,公元165年,2. 6万名幽州和冀州的乌桓步兵和骑兵被调往南方去平息零陵(湖南)和苍梧(广西)的大规模的蛮人地方叛乱。[190]太尉张温也曾派遣3000名幽州乌桓骑兵前去协助镇压凉州的叛乱。[191]

    在公元2世纪,乌桓骑兵已经获得了如此高的声望,以致他们已开始为皇帝服役;据报道,数百人被用来作为皇宫警卫。后来,在公元207年,对他们战斗能力的赏识导致曹操将乌桓骑兵收编入他的私人军队。[192]可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忠诚,曹操再一次要求乌桓战士将他们的家庭置于中国政府的照看之下,作为人质。例如,在公元217年,当乌桓首领鲁昔和他的骑兵屯驻在池阳(山西)时,他的妻子留在晋阳(陕西)作为人质。[193]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种中国惯例至少自王莽时便已开始通行。可是,乌桓过多地被用作军人的情况播下了叛乱的种子。

    公元187年,渔阳(河北)的两个原汉朝地方官员张纯、张举与幽州的乌桓首领结成军事联盟,在北方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叛乱,影响到幽州、冀州、青州(山东)和徐州(也在山东)。从一开始,张举确信他的计划将会成功,因为按照他的估计,“乌桓数被征发,死亡殆尽,今不堪命,皆愿作乱”。[194]

    中国人与乌桓人在这次叛乱中的合作证明,自从乌桓在汉帝国内部定居以来,这两个民族之间的联系是何等的密切。后来,在公元205年,当曹操的军队向北部边境推进时,幽州与冀州的十余万户逃往乌桓寻求保护,此事说明在两个民族之间相互信任已逐步发展起来。[195]这是由沿着边境进行的兴旺的贸易发展所取得的效果。在公元2世纪最后的十年中,宁城胡市的繁荣使幽州成为帝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结果,当黄巾起义时,100余万中国人从青州和徐州迁到该地。作为内属,许多乌桓人也已开始从事农业。例如,魏文帝时期(公元220——227年),雁门(山西)郡守请求豁免在他管辖下的大约500家乌桓人的地税和户口税,理由是他们支持在军中服役的成丁。这个事例毫无疑问地说明,这些乌桓家庭已经成为中国行政管辖之下的正式“编户”。[196]

    在汉代中国内部的乌桓人口究竟有多少是难以估计的。《后汉书》报道说,灵帝朝(公元168——189年)之初,上谷、辽西、辽东和右北平四个北方郡的乌桓人口大约由1. 6万落组成。根据现代的研究,每一落平均约有30户,每户约有7口。[197]假定每一单位包括200人,那么在上述四郡乌桓人口总计约300万人。

    鉴于公元2世纪最后十年据报道幽州乌桓已俘获中国人十余万家,这个数字并非无据。[198]况且,如上所述,在205年有十余万家中国人逃往乌桓寻求庇护。这些家庭的总人数可能是100万左右,乌桓在20年内能够同化如此多的中国人是难以想象的,除非他们自己的人口数倍于此数。

    鲜卑与汉

    在整个后汉时期,除了乌桓定居在帝国之内以外,许多部落地处边界之外,最后为鲜卑所同化。这是与汉代中国建立关系的最后的群体。在他们败于冒顿手下之后,鲜卑人逃到一个远离辽东边境的大概从内蒙东部伸展到满洲的地区。因此,整个前汉时期,他们与中国之间隔着乌桓。

    后汉初年,鲜卑经常与匈奴、乌桓联合,袭击汉朝的东北边境,特别是辽东。汉与鲜卑的官方联系在公元49年首次建立,当时辽东太守祭肜以慷慨提供钱财和贸易的办法,成功地把一个强大的鲜卑群体的首领偏何吸引到汉朝一边来。作为报答,偏何不仅同意向朝廷纳贡作为归顺的象征,而且为了中国而和匈奴、乌桓战斗。[199]汉帝国以很高的费用获得了鲜卑的归顺和效劳。每一次使者带着黑貂皮和马匹来到边界,称之为贡品,他们接受帝国的礼物的价值则两倍于此。此外,他们斩送每一个匈奴人首级都由汉朝政府给予厚赏。

    长年累月,匈奴在这个地区的力量逐渐衰弱到无足轻重的地步。公元58年,在偏何领导下的鲜卑人征服了留在帝国之外对上谷作周期性袭击的桀骜不驯的赤山乌桓,从而为汉朝东北边境的和平和稳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此后汉朝政府每年付给敦煌和酒泉[200]以东所有鲜卑首领钱2. 7亿。此事使人想起,几乎这是在同时期给予南匈奴总数的三倍。在以后的30年中,这个地区的主要形势是和平。[201]

    公元91年,北匈奴受到窦宪的沉重打击,逃往西方。随之而来的是鲜卑民族在领土和人力两方面的突然扩展。鲜卑不但迁入所有匈奴空出的土地,而且同化了剩下的匈奴人,据报道超过10万家。[202]由于这一扩展,鲜卑重新开始了对汉朝边境的袭击,一度侵入居庸关。公元110年左右,汉朝政府发现有必要向他们提供更好的贸易条件。宁城的乌桓校尉获准给予在胡市中的鲜卑人定期贸易的特殊待遇。可是,为了实行对他们的控制,汉朝要求所有贸易的部落向中国送质子。两座大的质子旅邸在宁城建造起来,一座在北,另一座在南,据报道它们收留来自120个鲜卑部落的质子。一个名叫燕荔阳的强大的鲜卑首领,甚至接受了“王”的荣誉称号,并从朝廷得到印绶。由于燕荔阳和他的人民得到允许居住在宁城附近,他们有可能成为汉代中国的内属了。

    但是汉朝的贡纳体制对鲜卑取得的成功更少于其他群体;每当他们臣服立刻就再次造反了。从这时起,鲜卑在边境上的地位是基本上颠倒过来了。和原来帮助汉朝保卫它的边境对抗侵略的任务相反,他们现在成了对帝国的主要威胁。汉朝经常被迫转而向南匈奴和乌桓求助,以防止鲜卑的边境袭击。

    公元2世纪中叶,当一个强大的鲜卑草原联盟在有魄力的檀石槐领导下建立起来时,鲜卑的势力达到了它的顶点。[203]作为一个个性强硬的和有魅力的领袖,檀石槐似乎在到20岁以前就已成为他自己部落的首领。他的武艺很快便在本民族中间大受尊敬;他终于成功地在自己的无可争辩的领导之下将全部鲜卑部落组成一个联盟。在鼎盛时,他的力量在整个原鲜卑的疆域————南至汉代中国,北到南西伯利亚的丁零地面,东到满洲的夫馀,西到伊犁河谷的乌孙————都能感受到。他按照冒顿的方式管理他的联盟,把它分为三部:东部,又分为四个分部,每一分部分别在一个首领统率之下,从右北平之东直到辽东;西部,由五个分部组成,从上谷以西到敦煌和乌孙;中部,由三个分部组成,从右北平以西到上谷。和冒顿一样,檀石槐从设于弹汗山上的宫廷对中部直接发号施令。[204]

    由于担心鲜卑的正在增长中的威胁,桓帝(公元146——168年在位)授予檀石槐以王的称号,并提出宽大的和平条件。檀石槐毫不犹豫地加以拒绝。一旦统一,鲜卑就拒绝接受与汉朝之间的贡纳关系。[205]

    在灵帝统治的整个时期(公元168——189年),鲜卑从他们的三个基地有步骤地攻击边境。仅仅在168年到170年间,他们就在十几次的遭遇中击败汉朝军队。[206]鲜卑作为一个强大军事力量突然兴起的秘密,没有比公元177年蔡邕的奏议中说得更充分的了。这份文书中说:

    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207]

    从这段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铁器和人力的这种交流实质上有助于鲜卑的军事和政治的实力。他们对中国铁器的兴趣一直是很强烈的。例如,公元141年,一支鲜卑雇佣队伍完成了在武威(甘肃)的军役以后,坚持要用中国政府付给他们的钱购买铁器。当边境官员以法律禁止为理由加以拒绝时,他们威胁要放火烧掉该地的丝绸仓库。汉朝当局最后屈服了。[208]该事件表明,除了走私贸易之外,鲜卑时时能通过官方渠道得到中国的铁。有理由相信,汉人顾问在鲜卑政治发展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相当于中行说在汉朝初期匈奴宫廷中所起的作用。檀石槐的留在汉朝贡纳体制之外的决定,同样可能是根据这些人的劝告作出的。[209]

    对于汉帝国来说是幸运,对于鲜卑来说是不幸,檀石槐在公元180年45岁时早逝。危机紧跟着他的死到来。由于没有他的坚强领导,内部权力斗争随之而来,鲜卑联盟崩溃了。半个世纪以后,另一位名叫轲比能的杰出领袖为重建联盟做出了历史性的努力,但他的成功是短暂的,因而也是有限的。[210]

    鲜卑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在整个后汉时期留在中华帝国之外,这与南匈奴、羌和乌桓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像任何其他群体一样对汉朝商品有兴趣,但是不愿以失去他们的种族个性为代价。确实,时时有个别鲜卑部落加入汉朝的贡纳体制,在宁城的活动就可以说明。可是,他们这样做不过是因为他们被设在那里的胡市所吸引。1959——1960年在内蒙发现了后汉时期的三百多个鲜卑墓。发掘使大量埋葬的物品出土,其中包括青铜镜、漆器和后汉时代样式的陶器,以及上有汉字的绣花丝绸。很可能,这些汉朝的产品通过诸如在宁城的边境市场的官方贸易才到了鲜卑的坟墓中————如果确实的话,它们并不是通过宁城市场本身的。[211]

    当他们的需要不能通过官方的或不正当的贸易方式得到满足时,鲜卑人便诉诸武力。因此,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他们和汉朝的经济关系基本上可以以贸易和掠夺两个方面来确定,而在政治方面彼此关系则以归顺和叛乱的轮流交替为其特点。全部历史应以公元185年应劭所述最为清楚,他说:

    鲜卑……数犯障塞,且无宁岁。唯至互市,乃来靡服。苟欲中国珍货,非为畏威怀德。计获事足,旋踵为害。[212]

    朝鲜半岛

    在政治方面,中国人在汉代渗入朝鲜的直接后果并不引人注意。[213]将半岛的部分并入帝国的尝试已经作出,但是由于不存在来自这些部分对本土的威胁,因而没有建立诸如存在于西北和北方的保护线的呼声。汉朝制度在朝鲜成长的真正重要性表现于长期的文化效果。最后朝鲜成为将中国文化因素传入日本的代理人。这些因素源自儒学传统和佛教两者,它们进入更远的东方以前已在朝鲜生根。此外,在中国发展起来的后来在日本应用的某些工艺(如造纸),很可能是从定居于朝鲜的中国人移民集团那里得到的。

    早期接触

    中国人和朝鲜半岛民族的接触,按传统说法开始于周王国建立时(传统说法为公元前1122年)。那时商王室的一个逃亡的成员名叫箕子,他逃到朝鲜,并将若干中国生活方式的特征带到那里。[214]箕子或其他早期中国冒险家可能遇见的部落大概是松花江周围后来称为夫馀民族的先民;沃沮似乎集中于纬度40度上下,秽貊生活在更南的地方,直到半岛的中部。关于这些民族的种族渊源或任何可用来对他们作鉴定的特征,所知甚少。

    紧接着在公元前第2个1000年期间的未经证实的接触,出现了一段漫长的空白期,从此以后才有更多关于中国人在朝鲜的材料。历史记载可以说是从公元前4世纪开始的,当时燕的统治者采用了“王”的称号(公元前323年)。燕国位于控制着当时中国大部分的其他六个大国的东北,是满洲和朝鲜诸部落的接近的邻居。由于力量和声望的增长,燕国有能力对南方的齐国(在山东半岛)施加更大的压力。与此同时,燕国的有些居民对朝鲜进行积极的贸易联系,他们在那里留下了大量燕国铸造的钱币。[215]贸易的条件或有关的商品种类都是难以查清的。

    不出所料,秦帝国的建立开始了中国与朝鲜关系的新阶段。按照传统说法,躲避中国新政府暴虐统治的逃亡者设法前往朝鲜,但是这样的解释可能是出于后来的一种愿望,即为了加强对秦朝统治的抹黑。被提到的第一位逃亡者是卫满,公元前195年卢绾在东北发起了反对汉帝国的失败的起义,在此以后据说卫满到了朝鲜。[216]由于有1000名追随者支持,据说卫满在一个中国话叫做朝鲜的地方建立起一个王国,这个地方靠近现代平壤所在地。后来的一种记载说,当时建立了第二个王国,位于卫满辖区之东,这不一定被人接受。[217]

    汉帝国的最初几十年间听任卫满巩固他自己的权力,这显然是合长安官员的意的,因为他们期待着他会抑制对中国利益的损害或侵略中国的领土。卫满本人从来没有访问过朝廷,他在地方上行使的权力是任何其他地方首领做不到的,这是力量的标志。很可能,在公元前2世纪,朝鲜本地的制铁业在中国移民的指导下发展起来了;迄至此时为止铁器一直是现成地从中国带来的。

    公元前128年,发生了一次建立中国权威的不成熟和流产的尝试。匈奴侵入辽西郡,杀死太守,并进入渔阳郡和雁门郡,在那里他们杀死或俘虏了3000人。为了对付这种威胁,中央政府派出卫青和另一个将军,他们抓住了几千俘虏。记载紧接着告诉我们,秽貊部落首领南闾带着不少于28万名追随者向中国人投降,为此建立了苍海郡,但在两年后撤销。[218]关于南闾或该事件所知的仅限于此,那么多的居民集团的投降竟没有较为持久的影响,这也许是令人吃惊的。完全可以理解,在那种特殊的时机,中国人并不愿意接受更多的纠缠,因为在这时,他们正开始尽力处理匈奴问题。

    汉朝的扩张

    只有当北部边境上的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和中国的渗透已成功地完成时,汉朝政府才有可能作进一步的努力。公元前109年,两支军队被派出远征,理由是卫满的后裔窝藏了许多中国逃亡者。尽管两支军队(一由陆道一由海路)在一次互相配合的行动中失败,中国最后仍迫使地方首领投降(公元前108年),并建立四郡管理该地区,这四郡名为玄菟、临屯、真番和乐浪。[219]

    安排并不是长期不变的。地方官员们的权力范围受到怀疑,诸郡之一(真番)的情况也是如此。在武帝统治末年开始了缩减和撤退的政策,公元前82年撤销真番和临屯就是例子。[220]到公元1——2年,剩下的玄菟和乐浪两部分别包括3县和25县。玄菟所属一县名高句骊,后来高丽一名渊源于此;乐浪包括朝鲜县。[221]

    在中国人推进的其他地区,他们设立了属国,以都尉作为施加他们的权威的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曾经承认地方首领或王拥有的称号,以加强那些统治者的声望,同时博得了那些人的忠诚。在高丽情况是不同的。在那里没有建立军事组织以反对强大的潜在敌人的迫切需要;也没有强大的部落单位,这些单位已经逐渐形成他们自己的首领和官员的统治集团。显然,这适合于严格地建立与帝国正规的地方机构相同类型的政府单位,并可指望郡县官员能够用同等程度的效率来管理他们的地区。

    他们如何有效地做这样的事仍是一个有待推测的问题,但是考古的证据揭示了他们存在的重要痕迹。除了可能是乐浪郡府的遗迹之外,还发现了一些可能为高级官员建造的坟墓。此外,200座或许更多的汉代样式的坟墓在靠近平壤的地方发掘出来,它们很可能是中国移民的,他们的财富使他们能够获得在本国诸郡正用作殡葬陈设的奢侈品。[222]

    后汉时期的关系

    在后汉时期占优势的是一种有点不同的情况,那时帝国政府不能在远离朝廷的地方维持强大的地位。从公元1世纪后期起,中国的统一和管理的力量已经削弱,有些本地韩人(Hann)[223]部落人多势众地在南部平原定居下来并向北推进。公元20——23年,据说他们发起对乐浪的袭击,从那里带回1500名居民做奴隶。[224]尽管中国人不久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重新树立他们自己的力量(公元30年),但他们此刻被迫认可某些地方首领的权威。[225]不久,可能在公元1世纪的上半期,这些人中的一批人改造了建立在鸭绿江及其支流的高句骊(Koguryǒ)。[226]公元106年,由高句骊国王发动的对中国军事设施和官员的袭击,迫使汉朝当局向西撤退到靠近辽东郡的地方,但是在公元132年中国人能够恢复某些他们失去的地方。[227]

    汉代的最后数十年,政府对朝鲜的继续控制开始成为问题,这是不足为怪的。公元175年左右,一个主张独立的政权由公孙度在东北建立,他是一个曾经在玄菟郡任职的官员之子。[228]他能请求高句骊王给予承认,甚至从更远的北方夫馀部落领袖那里得到承认,由此可见他的力量和独立的程度。正好在汉朝末年,在曹操努力建立魏国取得成功时,公孙度的王国归于其统治之下。一个名叫带方的新郡在他的权限之下建立了起来,其官署设在今天的汉城附近的地方。[229]

    在此期间半岛的南部发生了其他变化。马韩、弁韩、辰韩三个联盟已经形成。其中马韩最大。它包括五十多个小部落或单位;其他两个联盟每个各包括12个小部落或单位。[230]这些单位非常可能和来自日本列岛的访问者有联系,公元57年和107年从九州前往洛阳朝廷的使团很可能在他们的旅程中经过韩人联盟之地。前一次光武帝向使者赠送了一颗印。有特定刻字的一颗金印公元1784年在志贺(筑前)发现,已被鉴定确系原物。[231]

    南方(南越)

    秦汉时期岭外地区和东部海滨地区对于中国人相对来说仍是不甚了解的。[232]多山和多沼泽的地区是北方人难于习惯的,亚热带气候也可能会危及他们的健康和安宁。很可能,为此中国当局经常表示不愿意向这些地区发动大规模远征,大体上对于北方来说,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并不是可能损害中国人利益和财产的潜在敌人。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各民族中和秦汉当局发生接触的主要是越部落。他们可能分为两个集团:南边的南越,主要居住在广东、广西和越南(Vietnam);[233]位于东北的闽越,集中于闽江(今福建)。中国人认为他们是非常不开化的,而且热衷于彼此争斗。[234]

    中国的扩张

    尽管统治短暂,秦帝国仍然向南挺进,并且建立了桂林、南海和象三个郡,它们的准确位置是难以严格确定的。[235]秦朝末年,原籍北中国真定的地方领袖赵佗自立为王,他的地位和称号在公元前196年得到高帝的确认。从中斡旋的汉朝使者是陆贾,他以对中国政治思想有所贡献而知名。[236]

    可是,有迹象表明,该国王并非经常满足于与汉帝国保持友好的关系.他采用了“帝”的称号,因此就将自己置于和汉朝皇帝分庭抗礼的地位,而且他对吕后统治时期(公元前188——前180年)强行实施的禁止向他的地区出口铁器和母畜的命令表示愤怒。[237]此外,他对在北面与他紧邻的长沙国的安全构成威胁。在一个由陆贾率领的使团第二次访问以后(公元前180年),一个妥协的方案完成了。赵佗保留了他在自己疆域内的权力,但放弃了“帝”的称号;他接受了名义上的从属地位,向汉朝皇帝表示恭顺,不再要求平起平坐。[238]协议成功的部分原因在于巧妙地强调了赵佗的祖先是中国人,以及他家族的坟墓在中国。

    公元前135年,赵佗请求汉朝政府帮助他对抗闽越军队的进攻,得到了成功。结果闽越的内部混乱导致这次进攻结束,而汉朝政府的迅速反应和庄助的个人品格给予南越王以有力的影响,他同意送自己的儿子到长安的朝廷中服务:该王子不是作为质子送去的,而是在宫中担任宿卫。[239]

    南越诸王时时背弃曾经正式答应过的效顺的诺言,但是汉朝宫廷由于其他地方的事务并不急于强迫对方表明态度。公元前113年,在南越内部开始了一次积极改变王国地位的运动;这个运动希望南越能以与其他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从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存在)相同的条件并入汉帝国。这一建议的幕后主要发动者是太后,她是中国人,和那个曾在长安任职宿卫的王子结婚。可是,太后的想法和倡议遇到了某些南越领袖们的不可忽视的反对,他们多少年来已经建立了权威,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应将汉朝的利益置于他们自己之上。

    反对太后计划的领导人名叫吕嘉,公元前112年,他的支持者采用暴力手段,置太后于死地。这种挑衅是不能置之不理的。一支汉朝远征军用船装载开赴南方,其中部分行程是循江而行。公元前111年,路博德和扬仆两位统帅成功地到达番禺(今广州),并迫使其投降。战役以建立九郡管理南部领土(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而告结束;[240]其中两个郡位于海南岛上,在那里搞了一些农业和养蚕业。这些地区某些特有的产品如白雉、白兔,对汉朝宫廷有迷惑力,但仍有必要分别在公元前82年和前46年放弃这两个郡。[241]

    汉的控制:忠诚与叛乱

    据报道,这时中国朝廷可能和一个位于日南之外的可由海道抵达的王国有联系。据《汉书》中的一节说,这块土地名为黄支,从武帝时起便送来贡赋,但只有公元2年的明确材料提到当时送来一头犀牛。黄支地望的鉴定说法纷纭,涉及非洲、印度以及马来半岛;《汉书》的一节可能是中文文献中最早提到马来群岛的。该节揭示了中国人知道有一条主要依靠大海,但也包括一段陆上运输线的贸易线。它也明确地指出,行程是用非中国人的船进行的。[242]

    根据一份报道,[243]尽管南方已建立了郡县,但在王莽时期居民们一直也没有为中国的生活方式所同化。他们说的是多种不同的方言,据描述,他们的习性与其说是文明人,不如说是动物所具有的。只有当中国罪犯被迁去在他们中间生活时,他们才获知某些中国文化的特性。当光武帝在位(公元25——57年)时,他们开始从事农业,而且用婚姻规范和学校来约束他们的生活。

    后汉初期,一些地方首领继续向汉皇室表达他们的忠诚,但是一场严重的叛乱在公元40年爆发了。这是由征侧和征贰两姐妹领导的,从大约65个城镇或居民点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它需要后汉时期最著名和最勇敢的将军之一马援的才略和一支万人的军队,来加以镇压。征侧和征贰及时被处决;其后她们作为致力于为越人争取独立地位的女英雄而在民间传说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前马援曾被卷入汉朝重建之前的斗争中,并曾在西北进攻羌人部落的战斗中服役。在对付征氏姐妹的战役中,他终于被授予所有军队的最高指挥权,而不是将这些军队置于其他将领的领导之下。[244]

    在汉代的剩余时间内,南方民族和汉朝当局之间的关系有相当大的变化。有若干次关于他们首领们表现忠诚的报道,这些人向洛阳送贡赋,或者访问首都表示敬意。可是,在公元100年到公元184年间发生的猛烈暴动不少于7次,经常引起中国人的强大的防御行动。[245]时时有必要从其他郡调出军队,这种方法的明智与否构成了公元137年在朝廷中辩论的一个重要题目。这一次,日南郡象林县境以外的居民袭击了该县,杀死一些官员。来自邻近九真郡和交趾郡的一万名救援军队本身发生了兵变,攻打中国的设施。暴动者几次显示了坚决进攻忠于汉朝军队的迹象,情况紧急。

    在洛阳召集了一次会议来讨论这一紧急的状态,绝大多数官员,高级的和低级的,都建议从毗邻地区派遣一支4万人的大军。[246]这种观点出于种种原因遭到本人曾服过现役的李固的反对。考虑到内部的不安定状况,他认为调出日南以北毗邻诸郡的兵力是极其危险的。他相信,由于气候的关系,中国军队死伤的比例将会高达40%或50%。他进一步强调供应的困难和消耗,列举了所需物力和运输这些东西的后勤工作的数字。他坚决主张,与其派遣一支大军前去用军事压力来解决难题,不如指派经过仔细选择的官员前往南方诸郡任职。他认为,只要选定公正的和宽大的官员,他们将会在这些地区行使他们的权威。与此同时,百姓应该从某些地区暂时撤退,在骚乱平息后再回来。最后,他建议,为了消除本地首领们的对抗,应该招募他们,并给予适当的酬劳,这样的话,不满分子将被肃清。李固的意见取胜了,后来指派的官员成功地恢复了秩序。但这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被报道的下一次暴动发生在公元144年。[247]

    东南(闽越)

    在现代福建的沿海地区,从结果看,汉朝与地方领袖们之间的关系和汉朝与较远的南方部落之间的关系是有些不同的。山岭将这一地区与内地隔开,海滨兴起了被称呼为王的首领,他们的世系追溯到前帝国时期著名的越王句践(公元前496——前465年)。在汉帝国的创立的同时,闽越国和东海国在汉帝国的默许下分别于公元前202年和前192年建立了起来;东海通常以东瓯一名为人所知。当反对帝国政府的七国之乱发生时(公元前154年),[248]东瓯王首先支持叛乱的领袖吴王,但后来接受贿赂杀死了他。随之而来的是东瓯与闽越之间的深仇;东瓯面对后者的攻击,于是请求汉朝的援助(公元前138年)。太尉田蚡建议放弃所有地区,与之相反,庄助主张东匝应得到帮助,一支军队及时地被派出了。在军队到达以前,闽越中止了它的进攻;在东瓯王的请求下,东瓯人民移到内地,居住在长江与淮河之间。[249]

    紧接着汉朝政府在公元前135年阻止闽越进攻南越的干预,两个王国再次在该地区成立。一个是闽越国,现在由汉政府指定的傀儡国王统治;另一个是东越国,它是由新近被汉军击败的闽越王的兄弟统治的。公元前112年,东越袭击并杀死了一些孤立的汉朝官员,而且国王采用了“帝”的称号,这便迫使帝国朝廷采取坚决的行动。从陆路和海道派出了远征军,讨伐以国王之死和人民向汉朝统帅投降告终。此后政府回到了公元前138年提出的未实行的建议,考虑到闽越和东越地区的多山地形和居民的不可靠,决定将该地区全部加以放弃。历史记载中简洁地叙述说:“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居江、淮间,东越地遂虚。”[250]

    这一简短的叙述需要作某些修正,[251]从该地区迁出全部居民是很难实行的,它与汉朝政府设置郡县按照地方政府的一般方式来管理该地区一样行不通。没有证据足以说明到公元1年有来自中国其他地方的移民进入福建,很可能在那时只存在一个较大的居民点。这是东冶镇或县,可能是武帝时期或稍后建立的。它位于闽江口的海滨,至少从公元83年起便成为从遥远南方带来贡赋的远洋船只的一个补给点。[252]到公元2世纪末,又有一些县可能在该地区建立了起来,也许从公元300年开始,县的数量显著增加;据推测,移民的某些措施是在较早的几十年进行的,当时中国分裂成为魏、蜀汉和吴三国。

    西南

    在汉朝建立时,帝国在西方以陇西、广汉和蜀诸郡为界。边界————如果可能确定这样一条线的话————此后急转向东,把巴郡、武陵郡和长沙国包括在内。边界之外,向西去,在今天的云南省和贵州省境内,有若干河道流过,包括今天的红河和黑河。其中一些从内地通航,并可使船舶顺流而下直抵靠近海防或广州的大海。

    这些西部地区居住着一大批部落,大部分是小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夜郎、滇和邛都。有些部落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方式,另一些位于离内地更远的部落据记载则是牧民,他们过着游牧的生活,没有明确的各级首领统治。[253]公元前339年到前328年之间,楚王向这些部分发起了一次流产的军事远征,其结果是一名中国官员庄蹻成为滇国(今云南)的独立的国王。公元前4世纪至前3世纪,由于秦帝国向南挺进,这个王国被隔绝了,随着秦帝国的崩溃,新的汉朝政府循着滇国的东部边界(包括巴郡和蜀郡)建立自己的疆域。

    据报道,汉朝对这些遥远地区的兴趣是由那里的商业活动激发的。滇以西地区的居民据说是通过马匹、奴隶和牦牛的贸易获得财富的。公元前135年,一个名叫唐蒙的中国官员向长安报告,来自蜀的货物————主要是柑橘类水果制品————经由夜郎道在牂柯江顺流而下直抵南越。[254]唐蒙成功地说服中央政府允许他着手组织一次远途考察,此事导致在同年,(公元前135年)建立犍为郡。居民为汉的丝绸所诱惑而被争取过来,从巴郡和蜀郡招募的军队用来开辟交通和运输的路线。与此同时,汉朝官员在司马相如的劝说下略微向北渗入,邻近蜀郡的大片地区归属汉朝管理。司马相如是蜀人;他在历史上因对中国诗歌作出的贡献而闻名。[255]

    由于地方的不顺从,维持中国存在所引起的费用,以及有意识地决心集中全部可用的力量去处理北方的匈奴问题,因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间隙期,在此期间中国的前进暂时中止了。然而,张骞在公元前122年左右从中亚回来所作的报告,立刻重新激发了对南方的兴趣。[256]他说,他注意到在大夏出售的货物是商人们从蜀带到那里去的。他的描述促使中央政府派遣一队探险者前往西南,为的是开辟一条通往身毒(印度)的道路。可是,他们的旅行为滇王所阻,他将他们扣留在昆明可能达四年之久。

    汉朝权威在西南的真正提高是在南越平定以后发生的,依靠的是参与那次战役的包括有来自巴、蜀罪人的军队。公元前111年,建立了牂柯郡,后来的记载认为这个地区盛行鬼神崇拜,农业和畜产都很稀少。[257]与此同时,一个据认为毫无疑问的效忠于皇室的夜郎地方首领被立为夜郎王;像其他地方一样,汉朝当局准备将建立地区政府正规机构的直接统治和确认本土统治者的地位及其权力两者结合在一起。不久以后,越巂郡建立了起来,此外两个较小的郡后来并入蜀郡;广汉郡的一部分建成了独立的武都郡。

    当汉朝的权威伸向云南时,政府再次将两种管理方式结合起来。除了建立益州郡(公元前109年)外,滇王的地位和他的名号都得到确认。最幸运的是,文献记载的史实由一枚皇家印章的发现而得到确证,这枚印章是中国当局及时刻制的,推测是授予国王的。[258]在石寨山遗址发现的其他文物包括种类繁多的物品。其中有饰牌和源自斯基泰或鄂尔多斯样式的武器;具有南方东山文化崇拜特征的大铜鼓;还有若干正规中国样式的、知名的而且广泛分布在北方的物品。[259]后来的记载提到滇时,把它说成是一个具有盐、贵金属和家畜的特别富裕的地区。[260]

    据报道,公元前86年和前83年发生了反对汉朝权威的叛乱。在第一次事变中据说参加的部落成员多达3万人;记载告诉我们,公元前82年叛乱结束时,5万名本地居民被处死或当了俘虏,10万头家畜被中国人拿走。[261]公元前28年至前25年出现了更多的麻烦,由此而引起的全部问题是,为了保持这些遥远的地区而耗尽中国的物力,并驱使中国军队进行艰巨的战役是否正确,是不是应该放弃。结果,汉朝由于被任命为牂柯太守的陈立的强有力的行动而得以重新在那里行施权力。[262]在王莽当政时(公元9——23年),西南有相当多的骚乱,有一次战役持续了三年,仅仅由于疾病便遭受了70%的损失。第二次远征也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就,这一次据说包括10万人,装备所需在数量上是以前的两倍。

    后汉时期有报告说在南郡和巴郡的土著居民中爆发了骚动和叛乱。牂柯郡的地方首领们很快便向光武帝提交贡品,显然是从水路把它们送到番禺(广东)的;桓帝朝(公元146——168年)采取了有意识的步骤,将各部落融合于中国的生活方式之中,主要的办法是用中国的礼俗进行教育。[263]在益州,王莽统治时期因若干骚动而引人注目,但由于灌溉工程的成果,大片土地可以耕作。据报道,公元42年至45年进一步爆发了叛乱,然后是公元176年有叛乱。在此期间,相当数量的部落在公元51年和69年投奔中国人,明帝统治时期(公元57——75年)在益州西部建立了有六个属县的永昌郡。[264]依照协议,居民得到允许用纺织品和盐来交税;在郡境以外的一些部落则以犀牛、象和宝石作为他们的贡赋;作为交换他们从汉朝接受封号(公元94——120年)。来自其他地方的贡品包括地方的乐师和艺人,他们中某些人自称来自东地中海世界。[265]

    公元114年,越巂郡以西的部落成员不少于167620人向汉朝民政官员表示归附,但两年以后爆发了反对苛重租税的一次起义,得到永昌、益州和巴郡的响应。二十余县因随之而来的暴力事件遭受损失。它被镇压以后,接着是一个据说民政管理促进了居民文化水平的时期。[266]在再远一点的北方,明帝时期一个有事业心的官员将来自蜀疆域之外的多少有点不寻常的贡品献到洛阳。按照非中国起源的音乐和舞蹈在帝国宫廷表演的传统,他送去若干土著效忠者所作歌曲的歌词,这些歌词赞扬汉帝国的仁慈的统治和文明。[267]此后我们交替地读到叛乱(公元107、123、156和159年)或它们被镇压、反对归顺或呈献稀有珍品(公元108、161年)的记载。

    和东地中海世界的接触

    一次据报道在公元166年发生的事件有时引起了误解。据《后汉书》说,在那一年,大秦王安敦派遣使节从日南以外向汉朝呈献象牙、犀牛角和玳瑁等礼物,[268]这样便标志着中国与大秦交往的开始。后一个名称可能指地中海地区的罗马世界的东部;安敦可能与马可·奥勒留·安敦尼皇帝是同一人。《后汉书》的作者认为应当说明,这个传统的记事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在贡品的清单上缺乏珍品。

    该事件绝不应该当做东地中海世界一个统治者和一个中国皇帝之间正式外交关系开始的证据。若干世纪以来旅行家已经由陆道来往于两个世界之间,关于公元166年的报道可能是罗马商人寻求海上通往东方之路的最早的有记载的事件。紧接着张骞时代之后,中国的使者已被派往西方勘探,他们报告中的一个结果是,中国人第一次听到了关于安息波斯以及更远的西边的某地方的情况。[269]但到此时为止在罗马世界商人和中国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被记录下来;据《后汉书》说,这是由于波斯人故意阻挠接触的发生。而且,据说波斯人阻止甘英前往大秦的旅行,他是于公元97年被派前往该处的。[270]但不论用何种方式进行贸易,贸易留下了物证,其形式是遗弃在中亚或者东地中海地区目的地的中国丝绸。此外,有已到达东方的罗马实物,如装饰物和贵金属的迹象。[271]

    有大量的证据表明,丝在帝国初期是罗马的一种奢侈的服饰。它常常提醒人们,为这些进口物的支出对罗马经济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272]同样有理由表明,有些汉朝政治家了解输出剩余的丝绸到中国同盟者或远方买主那里的潜在价值。[273]这些主张的含义已由一个主要根据西方资料进行工作的学者修正,他根据西方的而不是东方的观点进行探讨。曼弗雷德·拉施克博士认为,丝绸从中国运送到中亚诸国,是亚细亚诸同盟者的主动行动,而不是出于中国促进出口贸易的愿望。拥有丝绸是高级地位的一种标志,它使较强大的首领们有别于较弱小的首领们,并增加了较强大首领们的威望。他提出,丝绸被带到西方,可能比中国资料所证明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可能在公元前6世纪便到达了多瑙河河岸。[274]

    拉施克还指出,匈奴帝国的力量不应低估。匈奴熟习铁器,这是帕米尔以西制造的;他们从事一些农业,使用中国工匠,这些人是俘虏来的或是投奔他们而来的。匈奴得到相当大的力量支持,并有比通常所赞扬的更为强大的组织,有可能迫使汉初的皇帝依从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缔结一项保全面子的中国的所谓“和亲”的协定。没有确切的证据足以表明,中国在这一阶段从输出丝绸中获得财富,而且在中国明显地没有大量发现罗马货币或制成品的情况。拉施克认为,这不能假定丝绸贸易是由像波斯人这样的中间人控制的,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相信中国丝绸的进口耗尽了罗马的财富。

    陈高华 译

    * * *

    [1]关于后汉时期对外关系的某些方面,读者可参考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北部边疆:后汉帝国的政策和策略》(堪培拉,1984),该书出版时本书在印刷中。

    [2]《史记》卷七四,第2344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卜德译本,第1卷,第160——161页。

    [3]《史记》卷八,第389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397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和伦敦,1961)第2卷,第114页。关于“天下”观念,见安部健夫:《中国人的天下观念》(东京,1956),第83——89页。

    [4]关于《书经》中的“海内”观念,见李雅各:《书经》,载《英译七经》第3卷上(牛津,1893),第150页(禹贡)。在《山海经》中有五篇题为“海内”(第10、11、12、13和18篇)。

    [5]《吕氏春秋》卷十三,第1叶,参见以下:《淮南子》卷四,第4——6叶(约翰·梅杰:《〈淮南子〉卷四中体现的汉初思想中的地形学和宇宙论》,哈佛大学1973年博士论文,第49页及以下)。

    [6]《后汉书》卷八九,第2919页。

    [7]五服最早可能见于《书经》,见高本汉:《书经》,《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2(1950),第11——12页;李雅各:《书经》,第74页。也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收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费正清编(坎布里奇,1968),第20、292页注1。我对九州和五服理论的扼要叙述是以多种版本为依据的,见李雅各:《书经》,第142——149页(禹贡);《国语》上,第3叶;孙诒让:《周礼正义》64(卷十八),第90——95页;孙诒让:《周礼正义》(《四部备要》本)71(卷二十),第80——84页。

    [8]顾颉刚:《史林杂识》(北京,1963),第1——19页。

    [9]《史记》卷六,第236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125页)。

    [10]武帝述及要服之事,见《汉书》卷六,第2759页。关于王莽,见《汉书》卷九九下,第4136——4137页,所述与孙诒让的《周礼正义》一致,见该书71(卷二十),第80——84页(见第336页注1所引)。

    [11]《汉书》卷七八,第3282页;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31页。

    [12]关于进一步的论述,请看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7)。

    [13]《汉书》卷八,第241页;《汉书》卷九九下,第413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343页)。

    [14]《后汉书》卷十五,第581页;《后汉书》卷十九,第717页;《后汉书》卷二四,第855页;关于“葆”字及其含义,见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收在他的《中国制度史研究》(坎布里奇,麻省,1961),第43——57页;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967)第2卷,第202页。

    [15]匈奴与匈人(Huns)不能等同,见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载《罗马帝国的兴衰,反映罗马历史与文化的新研究》,特姆波里尼和哈斯合编(柏林和纽约,1978),第2部,第612、697页注101。关于匈奴生活方式的资料,见斯·伊·鲁登科:《匈奴的文化和诺颜乌拉的墓穴》,波伦姆斯德译(波恩,1969)。

    [16]单于是匈奴语言中统治者称号的汉译。由于我们无法重建匈奴语的任何有价值部分,而且匈奴的称号和名字只能通过中国著作来了解,因此,我使用中文的译名。这样,王的名字(如日逐王),甚至这个民族的名称匈奴,都是汉语。后者实际上是强烈的污蔑之词,汉语的意义是“凶恶的奴隶”。在这个时代和以后时代我们遇到的其他非汉人民族的名称通常也是汉人用汉语表达的称呼,如乌桓、鲜卑等。

    [17]关于蒙恬,见前面第1章《道路、城墙和宫殿》。

    [18]《史记》卷一一○,第2892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4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2页。《汉书》卷九四上和所提到的其他几卷的段落的译文,见德格罗特:《亚洲史中的中国文书》第1卷《公元前的匈奴》,第2卷《公元前中国的西域》。但是,由于这部著作很罕见,本卷的脚注没有它的参考材料。

    [19]《史记》卷一一○,第2902页(沃森:《英译〈史记〉》第1卷,第173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2页。关于和亲协定,见手塚隆义:《汉初与匈奴和亲条约有关的二三问题》,《史渊》,12:2(1938),第11——14页。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9页以下。

    [20]《汉书》卷九四上,第3754页以下。

    [21]《史记》卷一一○,第2896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7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3756页。

    [22]《新书》(《四部备要》本)卷四,第5叶。警告匈奴的是一个名叫中行说的中国逃亡者,见《史记》卷一一○,第2899页(余英时:《贸易和扩张》,第37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0页)。

    [23]《史记》卷一一○,第2899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0页);《汉书》卷九四下,第3841页。贾谊关于“五饵”以及匈奴的尚武品质将因此遭受削弱的建议,见《汉书》卷四八,第2265页(颜师古注3)。

    [24]《汉书》卷四,第125、13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25、265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1、3764页;《史记》卷一一○,第2901、2904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2、175页)。关于雍靠近长安和它作为一个宗教中心的重要性,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7页。

    [25]关于文帝的行为,见《汉书》卷九四下,第3831页。

    [26]《汉书》卷五二,第2398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3795页以下。《史记》卷一一○,第2940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176页以下)。

    [27]《汉书》卷九四上,第3766页;《史记》卷一一○,第2906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7页以下)。

    [28]关于这两位将军,见《史记》卷一一一,第2906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26页以下);《汉书》卷五五。关于这些战役的一览表,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收在《中国的兵法》(小基尔曼和费正清编),第111页以下。

    [29]关于人、马的损失和出征的费用,见《汉书》卷二四下,第1189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74页)。《史记》卷一一○,第2910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82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一,第2938页(沃森,同上书第2卷,第209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71页;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97页。

    [30]这些看法是严尤向王莽提出的(公元14年),见《汉书》卷九四下,第3824页。

    [31]《汉书》卷五四,第2455页。

    [32]关于四郡建立的时间是有疑问的。一种观点认为,四郡中没有一个是在公元前104年以前建立的,最后建立的武威可能是在公元前81年至前67年之间。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59页以下、第145页注38。

    [33]关于匈奴国家的封建性质,见威廉·麦戈文:《中亚的早期帝国:斯基泰人和匈奴人及其在世界史上的作用,特别利用中文资料》(查佩尔希尔,纽约州,1939),第118页。

    [34]《汉书》卷六,第17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62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9页。

    [35]《汉书》卷九四下,第3795页。关于匈奴的政治结构,见谢剑:《匈奴政治制度的研究》,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41∶ 2(1969),第231——271页。

    [36]《汉书》卷九四上,第3774、3782页。

    [37]同上书,第3787页。

    [38]关于冒顿的活动,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49页。关于“儿单于”在嗣位以后表现出来的沉溺于残酷行为的倾向,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75页。

    [39]关于继承问题,见手塚隆义:《匈奴单于相续考》,《史渊》,20∶ 2(1959),第17——27页。

    [40]《汉书》卷九四上,第3789页以下。

    [41]《汉书》卷九四下,第3795页以下。

    [42]《汉书》卷九四上,第3771页。

    [43]同上书,第3773页。

    [44]关于新形式的内在原则,见《史记》卷一一○,第2913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86页)。关于萧望之,见《汉书》卷七八,第3282页;《汉书》卷九四下,第3832页。

    [45]《汉书》卷九四下,第3797页。

    [46]“松散的控制政策”(羁縻)审慎地避免将正规的官僚政治强加在非中国民族身上,关于这一概念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31页。

    [47]《汉书》卷九四下,第3798页。

    [48]同上书,第3803页。

    [49]关于这一事件,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11页。

    [50]《汉书》卷九四上,第3780页。

    [51]见《汉书》卷九四下(第3833页)班固的评论。

    [52]《汉书》卷九四下,第3812页。

    [53]同上书,第3810页。

    [54]《汉书》卷九四下,第3803、3806页。关于这一婚配的传说和它在随后的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见阿瑟·韦利:《白居易的生活与时代:公元前772——846年》(伦敦,1949),第12页以下,第130、184页。关于遣送中国公主与其他亚洲民族首领结婚的更多事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公元前125至公元23年的早期阶段》(莱顿,1979),第43页以下、第146页以下。

    [55]关于乌桓,见以下《乌桓的迁居》。

    [56]《汉书》卷九四下,第3829页。

    [57]《后汉书》卷十一,第505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2940页以下。并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3卷,《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39(1967),第102页以下。

    [58]见手塚隆义:《关于日逐王独立与南匈奴单于之继承》,载《史渊》,25:2(1964),第1——12页。

    [59]《后汉书》卷八九,第2942页以下。

    [60]《后汉书》卷八九,第2943页。值得注意的是,印章用的字是“玺”,这个名称在正常情况下只有汉朝皇帝和某些王能拥有。

    [61]贡品的数量是在公元50年确定的;《后汉书》卷八九,第2944页。公元94年上奏疏的人是袁安,见《后汉书》卷四五,第1521页。

    [62]《后汉书》卷一下,第78页;《后汉书》卷二八,第3626页。

    [63]《后汉书》卷八九,第2943页以下。关于弛刑和他们被纳入军队,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莱顿,1955),第240页以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79、150页注24。

    [64]《后汉书》卷八九,第2952页。

    [65]《后汉书》卷八九,第2962页以下。

    [66]《后汉书》卷八九,第2944页。

    [67]《后汉书》卷八九,第2955页。关于最初的部落成员的不同来源以及那些新近归附的人的问题,见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载《史渊》,27:1(1966),第1——10页。

    [68]《后汉书》卷八九,第2957页。

    [69]关于刘渊,见《晋书》卷一○一,第2649页;《资治通鉴》(卷八五,第2702页)以现已散失的资料为据,声称中国人(晋)和匈奴人(胡)都集合在刘渊一边。

    [70]《后汉书》卷八九,第2942、2945——2946、2948页。

    [71]《后汉书》卷八九,第2948、2957页。

    [72]同上书,第2949——2950页。

    [73]同上书,第2949、2952页。

    [74]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第37页;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第3——5页。

    [75]《后汉书》卷八九,第2950页。

    [76]《后汉书》卷八九,第2951页。关于北匈奴的西迁,见齐思和:《匈奴西迁及其在欧洲的活动》,载《历史研究》,1977. 3,第126——141页;萧之兴:《关于匈奴西迁过程的探讨》,载《历史研究》,1978.7,第83——87页。

    [77]汉与西域诸国的关系在《史记》和《汉书》的几卷中有叙述,但有人提出哪种材料更可取的问题。关于《史记》的记事是在《汉书》基础上编成的第二手记录之说,见何四维:《〈史记〉卷一二三关于大宛传的可靠性问题》,载《通报》,61:1——3(1975)。第83——147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0页以下。

    [78]《史记》卷一二三,第3168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71页以下);《汉书》卷六一,第2691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19页以下)。

    [79]关于张骞西行的日期是含糊不清的,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09页注774。

    [80]《汉书》卷六,第17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62页),《汉书》卷六一,第2691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13页);《汉书》卷九六上,第3877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5页)。

    [81]《史记》卷一二三,第3168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72页)。关于略有不同的说法,见《汉书》卷六一,第2692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17页)。

    [82]《汉书》卷六一,第2696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3页以下)。

    [83]这个职位的创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64页。关于它的历史,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10页以下。

    [84]这些数字见《汉书》卷九六下,第3901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43页)。这类列入关于西方国家一览表的统计数字(《汉书》卷九六上一下),可能是以都护和他的属官提供的报告为基础的。因此它们很可能属于公元前60年以后某一时候,而不是汉朝宫廷正在制定这些计划的时候。

    [85]昆莫,与单于一样,是乌孙首领称号的汉文对音,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43——44页。

    [86]《汉书》卷九六下,第3902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45页以下)。

    [87]《汉书》卷九六上,第3877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87——88页)。关于质子,请看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

    [88]《汉书》卷九六上,第3875页;《汉书》卷九六下,第3903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81页以下、第147 页)。

    [89]李被授予特殊的官职贰师将军,贰师是费尔干纳一座城市名称的汉语对音。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6页。

    [90]《汉书》卷九六上,第3894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31页)。根据《汉书》的不同版本提供的数字换算离长安的距离或是5070公里,或是5200公里;也就是说,《汉书》为车尔成到汉朝首都的距离提供了两种估计。这些数字是表示用中国“里”(约相当0. 4公里)记述的距离换算成现代的量度的结果。由这样的资料提供的量度可能只是涉及的实际距离的大致数,特别是提到的地区距离中国的行政管理机关愈来愈远时;但是,由于它们表示了都护府大量使用的官方驿路的里程,这些数字不应太轻率地加以放弃。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30——31页。

    [91]《汉书》卷九六上,第3873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6页)。

    [92]《汉书》卷九六下,第3913、3922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68、184页)。

    [93]关于僮仆都尉见《汉书》卷九六上,第3872页;并见张维华:《论汉武帝》(上海,1957),第166页。

    [94]《汉书》卷九六上,第3872、3874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3、78页)。

    [95]关于汉朝在哈勒噶阿璊和其他三国的指挥部之间的距离,见《汉书》卷九六下,第3917页。

    [96]《汉书》卷九六上,第3874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9页)。关于这些官职见劳干:《汉代的西域都护与戊己校尉》,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8:1(1956),第485——496页;久保靖彦:《关于戊己校尉设置的目的》,《史渊》,26:2——3(1966),第55——66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与冲突》,第228页以下;本书第2章第196页注3。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0页)指出,该职可能由两人担任,他们分别称为“戊校尉”和“己校尉”;可是,原文几乎总是称这两人为“戊己校尉”。然而,当后汉重建此职时,任命了一名称为“戊校尉”的官员;见下文。

    [97]《后汉书》卷八八,第2931页(余英时:《汉代中国的贸易和扩张》,第143页)。主要以新近考古发现为基础的有关汉与西域之间文化与经济关系的讨论,见汪宁生:《汉晋西域与祖国文明》,载《考古学报》,1977.1,第23——42页。

    [98]《后汉书》卷八八,第2915页、第2923页以下。

    [99]《后汉书》卷四七,第1582页;《后汉书》卷八八,第2925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页。

    [100]《后汉书》卷二,第120页;《后汉书》卷二三,第810页;《后汉书》卷八八,第2914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页。

    [101]《后汉书》卷三,第135页;《后汉书》卷二三,第813页。

    [102]《后汉书》卷六,第257——258页;《后汉书》卷四七,第1571页以下;《后汉书》卷八八,第2928页。

    [103]关于中国人发现葡萄以及葡萄园种植中的最初试验,见《汉书》卷九六上,第3985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36页);《汉书》卷九六下,第3928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99页)。

    [104]见杜钦提出的意见,《汉书》卷九六上,第388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08页以下)。

    [105]《汉书》卷九六上,第3893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27页)。

    [106]《后汉书》卷八八,第2928页。

    [107]《后汉书》卷八八,第2923页。

    [108]关于这些匈奴称号,见《汉书》卷九六下,第3928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97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84页注81、第197页注712。

    [109]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载,《文物》,1975.7,图版8(4),第28页。见伊濑仙太郎:《中国西域经营史研究》(东京,1955),第75——80页。

    [110]昆弥是昆莫的一种替代形式,见第391页注5。这时乌孙已被大小昆弥所分,两者都是汉的附庸(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44页)。

    [111]《汉书》卷九六下,第3908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58——161页)。

    [112]《后汉书》卷八八,第2931页。

    [113]《晋书》卷一二二,第3055页;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第28页。

    [114]《汉书》卷九六上,第3873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6页)。

    [115]《史记》卷一二三,第3170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75页)。

    [116]《汉书》卷九六下,第3912——3916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66——174页)。

    [117]同上书,第3922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84页以下)。

    [118]《汉书》卷九六上,第3878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91页以下)。

    [119]《水经注》(《四部备要》本)卷二,第6叶。

    [1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历史文物》(北京,1978),第11——12页;黄文弼:《罗布诺尔考古记》(北平,1948);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7——8、130页注29。关于考古证据的概要,见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

    [121]《后汉书》卷八八,第2909——2912页。关于在新疆尼雅汉代遗址发现的一枚刻有“司禾府印”的印,见《文物》,1957. 7,图版8(之一)。

    [122]《后汉书》卷四七,第1587页;《后汉书》卷八八,第2911页。

    [123]关于都护职务的历史,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10页以下。

    [124]《后汉书》卷九六下,第3923页 〔译者按,《后汉书》疑是《汉书》之误〕(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88页)。

    [125]《后汉书》卷四七,第1587页。

    [126]同上书,第1588——1589页。

    [127]关于作为赠品的支付费用的范围,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61页。

    [128]关于汉代和汉代以前羌的一般记载,见胡昭曦:《论汉晋的氏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载《历史研究》,1963. 2,第153——170页;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载《历史研究》,1963. 5,第165——182页;管东贵:《汉代的羌族》,《食货》,复刊1∶1(1971),第15——20页;1∶2(1971),第13——23页。

    [129]《汉书》卷四八,第2241页记载了贾谊关于匈奴人口的陈述,但这个数字应该认为是比较夸张的,关于匈奴人口的较近期的估计,见吕思勉:《燕石札记》(上海,1937),第127——131页。关于羌部落的兵力数目,见《后汉书》卷八七,第2898——2899页。

    [130]《后汉书》卷八七,第2869页。

    [131]《汉书》卷六九,第2972页。

    [132]唐代的一些学者给“羌”下的定义是“羊”,见《说文解字》(北京,1963),第78页。

    [133]《后汉书》卷八七,第2875页。

    [134]《汉书》卷六九,第2986页。

    [135]同上书,第2979页。

    [136]《后汉书》卷八七,第2883页。

    [137]同上书,第2876页。

    [138]《汉书》卷六九,第2973页。

    [139]《后汉书》卷八七,第2892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2960页。关于曹凤,见《后汉书》卷八七,第2885页。

    [140]《汉书》卷七三,第3126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12页。关于婼羌,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80页注70。

    [141]《汉书》卷九六上,第3875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80页以下);顾颉刚:《史林杂识》,第69——73页。有一枚刻有“汉归义羌长”字样的印章,可能属于前汉时期,见萧之兴:《试释“汉归义羌长”印》,载《文物》,1976. 7,第86页。

    [142]《汉书》卷九四下,第3804页(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52——53页)。

    [143]《后汉书》卷八七,第2878页(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53页)。

    [144]同上书,第2876页以下。

    [145]《晋书》卷五六,第1533页。

    [146]《后汉书》卷八七,第2876——2877页。关于日期见《汉书》卷六,第188页。

    [147]《后汉书》卷八七,第2878页。

    [148]关于护羌校尉的支援人员,见《后汉书》志第二八,第3626——3627页。

    [149]《汉书》卷六九,第2993页。

    [150]《汉书》卷六九,第2985页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26页以下)。

    [151]《后汉书》卷八七,第2885、2894页。

    [152]《后汉书》卷八七,第2882、2895——2897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0页。

    [153]《汉书》卷八,第262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243页);《后汉书》卷四,第170页;《后汉书》卷五,第206、211、237页;《后汉书》志第二三,第3514——3515、3521页。关于属国都尉,见镰田重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东京,1962),第329页以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61页以下。

    [154]《后汉书》卷六五,第2138页。

    [155]《后汉书》卷八七,第2887、2897页。

    [156]《后汉书》卷四,第185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80、2898页。

    [157]《后汉书》卷五一,第1686页以下。

    [158]《后汉书》卷五,第216页。

    [159]《潜夫论》五(22),第258页。

    [160]同上书,第262页。

    [161]《后汉书》卷八七,第2887——2888页。

    [162]《后汉书》卷五八,第1866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93页。关于虞诩,见前面第4章《和帝、殇帝与安帝统治时期》和《顺帝统治时期》。

    [163]《后汉书》卷八七,第2891页。

    [164]《后汉书》卷六,第256、269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93、2896页。

    [165]《后汉书》卷六五,第2148页。

    [166]《后汉书》卷八七,第2869页。

    [167]《后汉书》卷七○,第2258页。

    [168]《后汉书》卷七二,第2319页以下。见以上第5章《董卓其人》。

    [169]《后汉书》卷八四,第2798页。

    [170]《后汉书》卷五八,第1880页。

    [171]关于这次叛乱的研究,见古斯塔夫·哈隆:《凉州叛乱:公元184——221年》,载《大亚细亚》新版,1∶1(1949),第119——132页。

    [172]《后汉书》卷五八,第1875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0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七,第2998页。

    [173]《后汉书》卷五八,第1875页(雷夫·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载公元181——220年大事记》〔堪培拉,1969年〕,第26页)。

    [174]《后汉书》卷七二,第2327页。

    [175]《后汉书》卷六六,第2176页。

    [176]《史记》卷一○二,第2759页。

    [177]《汉书》卷九四上,第3750页;《后汉书》卷九十,第2979页。

    [178]关于这些民族及其与汉帝国的关系的一般概述,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1962)。

    [179]《后汉书》卷九十,第2981页。令人惊奇的是,《史记》或《汉书》都没有这些早期关系的记载,《后汉书》是唯一的资料来源。《汉书》中最早记载乌桓的材料是公元前78年的叛乱(《汉书》卷七,第229页 〔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68页〕)。乌桓校尉府在公元前119年以后某一天设立,见《后汉书》卷九十,第2981页。关于该官职的当代研究,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130页。

    [180]《汉书》卷九四下,第3820页。见内田吟风:《有关乌桓族的研究》,《满蒙史论丛》,4(1943),第1——104页。

    [181]《汉书》卷九四上,第3784页;《后汉书》卷九十,第2981页。

    [182]《汉书》卷九四下,第3822页;《后汉书》卷九十,第2981页。

    [183]在上谷郡,可能位于现在河北的张家口。《后汉书》卷九十,第2982页。

    [184]见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和内蒙古博物馆:《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载《文物》,1974.1,第8——23页。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北京,1978)。

    [185]《后汉书》志第二八,第3626页。

    [186]《后汉书》卷九十,第2979页。

    [187]墓主可能是乌桓校尉公綦稠,他在187年被杀,见金维诺:《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年代探索》,载《文物》,1974.1,第49页。不同的观点见黄盛璋:《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与历史地理问题》,载《文物》,1974.1,第38——46页。

    [188]吴荣曾:《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载《文物》,1974.1,第24——30页。

    [189]盖山林:《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内蒙古呼和浩特,1978)。

    [190]《后汉书》卷七,第310、315页;《后汉书》卷三八,第1286页。

    [191]《后汉书》卷七三,第2353页。

    [192]《后汉书》卷九十,第2984页。

    [193]《三国志·魏书十五》,第470页注引《魏略》。

    [194]《后汉书》卷八,第354、356页;《后汉书》卷七三,第2353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2984页;《后汉纪》卷二五,第五叶。

    [195]《三国志·魏书一》,第27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2984页。

    [196]关于宁城市场,见《后汉书》卷七三,第2354页。一幅汉代壁画也描述了宁城市场,见盖山林:《和林格尔汉墓壁画》,第53——56页。关于100万中国人的迁徙,也见《后汉书》卷十三,第2354页。关于豁免500户乌桓家庭赋税的情况,见《三国志·魏书二六》,第731页。

    [197]《后汉书》卷九十,第2984页;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121页。

    [198]《三国志·魏书一》,第28页。

    [199]《后汉书》卷二十,第744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2985页。

    [200]译者按,此处疑有误。《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云:“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2. 7亿为常。”敦煌、酒泉远在西方,与鲜卑无关。

    [201]《后汉书》卷二十,第745页。赤山可能即现在内蒙的赤峰市。关于每年支付的数额,见《后汉书》卷九十,第2986页。

    [202]《后汉书》卷九十,第2986页。登记的单位是“落”,可理解为“户”,但比起上面所叙述的“落”来,其成员要少一些。

    [203]《后汉书》卷九十,第2989页以下。见K.加德纳和德克雷斯皮尼:《檀石槐和公元2世纪的鲜卑部落》,《远东历史论丛》(堪培拉),15(1977),第1——44页。

    [204]据记载大约在高柳以北125公里处,可能在今山西阳高县境内。

    [205]石黑富男:《鲜卑游牧国家的领域》,《北大(九州)史学》,4(1957),第80——91页。

    [206]《后汉书》卷八,第329页以下。

    [207]《后汉书》卷九十,第2991页。

    [208]《后汉书》卷四八,第1609页以下。

    [209]这是从蔡邕奏议中提到的某些名词得到启发的(《后汉书》卷九十,第2990页以下)。关于中行说,见前面第367页注2;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37页。

    [210]《后汉书》卷九十,第2994页;《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31——839页;《三国志·魏书二六》,第727页;又见《汉晋春秋》,《三国志·蜀书五》(卷三五)注中所引,第925页。

    [211]见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札赉诺尔墓群发掘简报》,载《考古》,1961.12,第673——680页。

    [212]《后汉书》卷四八,第1609页。

    [213]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明,见K. H. J.加德纳:《朝鲜古代史》(堪培拉,1969);大庭脩:《亲魏倭王》(东京,1971),第23页以下。

    [214]《后汉书》卷八五,第2817页。

    [215]加德纳:《朝鲜古代史》,第8页。

    [216]《汉书》卷一下,第7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40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五,第2985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58页);《汉书》卷九五,第2863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09页。

    [217]加德纳:《朝鲜古代史》,第9页以下。

    [218]《汉书》卷六,第16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50页);《汉书》卷二四下,第1157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43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17页。

    [219]《汉书》卷六,第193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9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五,第2986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95页);《汉书》卷九五,第3864页以下。

    [220]《汉书》卷七,第22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60页);《汉书》卷二八下,第1626——1627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17页;关于临屯在公元前75年撤销的看法,见大庭脩:《亲魏倭王》,第32页。

    [221]关于这些郡的建立与历史,以及调整的问题,见池内宏:《满鲜史研究:上世编》(东京,1951),第3——190页。

    [222]关于考古证据的报告,见原田淑人和田泽金吾:《乐浪》(东京,1930);小泉显夫:《乐浪彩箧塚》(汉城,1934);小场恒吉和榧本龟次郎:《乐浪王光墓》(汉城,1934);梅原末治和藤田亮策:《朝鲜古文化综鉴》(奈良,1946——1948)。关于汉式坟墓的研究,见金秉模:《中国和南朝鲜砖石墓构造的面貌:秦至新罗时期》(牛津大学学位论文,1978)。

    [223]更严格地说,英文应对音为Han;采用Hann为的是避免与王朝称号汉(Han)混淆。这种形式出于同样原因也用来表示秦以前的韩国,见前面第1章第42页注1。高丽部落名称和秦以前国家的名称事实上是用相同汉字来书写的,但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224]见加德纳:《朝鲜古代史》,第21页。引了残缺的《魏略》。

    [225]《后汉书》卷八五,第2817页。

    [226]Koguryǒ是中文高句骊Kao-Kou-Li的朝鲜文形式;《后汉书》卷八五,第2814页;《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43页。

    [227]《后汉书》卷四,第193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15页;《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44页。

    [228]《后汉书》卷七四下,第2418页;《三国志·魏书八》,第252页;《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45页。

    [229]《后汉书》卷七四下,第2418页;《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51页。

    [230]《三国志·魏书三十》,第849页以下。

    [231]关于这些使团,见《后汉书》卷一下,第84页;《后汉书》卷五,第208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21页。关于印,见王仲殊:《说滇王之印与汉委奴国王印》,载《考古》,1959.10,第573——575页。

    [232]关于中国进入南方的综述,见赫罗尔·威恩斯:《中国向热带进军》(哈姆登,1954)。

    [233]3“Vietnam”是该地区中国人称“南越”的越南对音。

    [234]《汉书》卷六四上,第2777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6页。关于非中国人诸民族的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研究,见埃伯哈德:《古代中国的地方文化》第 1卷(莱顿,1942),第2卷(北京,1942)。

    [235]关于这些问题,见鄂卢梭:《中国第一次对安南地区的征服》,《法国远东学院通报》,23(1923),第137——264页。

    [236]《汉书》卷四三,第2113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第1卷,第103页);《史记》卷一一三,第2967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39页);《汉书》卷九五,第3847页。陆贾的政治理论在《新语》中有所表述,见第12章《董仲舒和天的警告》,第13章《道德的价值和秦朝的失败》。

    [237]《汉书》卷九五,第3851页。

    [238]《史记》卷一一三,第2970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42页)。《汉书》卷九五,第3953页。关于赵佗继承者第二位“帝”(公元前128——前117年)陵墓的发掘,以及关于他的几个继承者名字的新证据,见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3,第220——230页。

    [239]庄助,亦称严助,曾受派遣前去南越谈判,其传记见《汉书》卷六四上,第2775页以下。王子的职责与其说是皇帝的武装侍卫,不如说是文职侍从。见何国维:《秦法律残简》,第154页注128。

    [240]九郡名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和日南。见《汉书》卷九五,第3859页;《汉书》卷二八下,第1628页以下。关于海南地区的产品和生活方式,见《汉书》卷二八下,第1670页。关于汉朝进入的考古学证据以及中国人和汉人的墓葬样式,见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北京,1981)。

    [241]《汉书》卷九六下,第3928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98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5页以下。关于海南两个郡的放弃,见《汉书》卷七,第22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60页);《汉书》卷九,第28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10页)。

    [242]《汉书》卷十二,第352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71页);《汉书》卷九六上,第407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214——215页);《汉书》卷二八下,第1671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6页;保罗·惠特利:《公元1500年以前马来半岛历史地理文集》(吉隆坡,1961),第8页以下。

    [243]《后汉书》卷八六,第2836页。

    [244]《后汉书》卷一下,第66页以下;《后汉书》卷八六,第2863页以下。关于马援,见《后汉书》卷二四,第838页以下,以及马伯乐:《安南史研究:马援远征记》,《法国远东学院通报》,18:3(1918),第11——28页。

    [245]在公元100、116、137、144、157、178和184年,见《后汉书》卷八六,第2837页以下。

    [246]《后汉书》卷八六,第2838页。

    [247]同上书,第2839页。

    [248]见第2章《文、景两帝治下诸王国的减少》。

    [249]《史记》卷一一四,第2979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51页以下);《汉书》卷九五,第3859页以下。

    [250]《史记》卷一一四,第2984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56页);《汉书》卷九四,第3863页。

    [251]见毕汉斯:《唐末以前中国在福建的移民活动》,收在《高本汉纪念文集》,埃盖尔德、格拉赫恩合编(哥本哈根,1959),第98——122页。

    [252]《后汉书》卷三三,第1156页;毕汉斯的《福建的移民活动》第102页已引证。

    [253]《史记》卷一一六,第2991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90页);《汉书》卷九五,第2837页以下。

    [254]关于唐蒙,见《汉书》卷五七下,第2577页以下;《汉书》卷二四下,第1157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42页)。

    [255]关于司马相如,见《史记》卷一一七,第2999页以下 [吴德明:《〈史记〉司马相如传译注》(巴黎,1972)];《汉书》卷五七上一五七下,第2529页以下。关于他前往西南以前扮演的角色,见吴德明:《汉代宫廷诗人司马相如》(巴黎,1964),第69页以下。

    [256]他回来的时间是有疑问的。公元前122年之说根据《史记》卷一一七,第2995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293页);《汉书》卷九九,第3841页;见吴德明:《宫廷诗人》第102页注6;《汉书》卷六一,第2689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1页以下)。

    [257]《后汉书》卷八六,第2845页。

    [258]见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北京,1959),第113页和图107之3。关于云南的发现,见云南省博物馆编:《云南青铜器》(北京,1981);汪宁生:《云南考古》(昆明,1980)。

    [259]见埃玛·邦克:《滇文化以及它与东山文化关系的某些特征》,收在《早期中国艺术和它在太平洋海洋盆地的潜在影响》,埃尔·巴纳德编(台湾,1974),第291——328页;马达兰·冯·杜瓦尔:《滇的青铜艺术中的装饰观念和风格原则》,同上书,第329——372页。

    [260]《后汉书》卷八六,第2846页。

    [261]《汉书》卷七,第22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60页)提供的数字,与《汉书》卷九五第3843页所载有些不同。

    [262]《汉书》卷九五,第3845页。

    [263]《后汉书》卷八六,第2840页以下、第2845页。

    [264]《后汉书》卷八六,第2849页提供了部落成员的准确数字。(a)公元51年,2770户,17659人;(b)公元69年,51890户,553711人。这些数字的清晰性表明,它们得自真实的计算,不可能是一种估计。关于一户6或10口的比例,见以上第3章《边境和邻邦》。

    [265]《后汉书》卷八六,第2851页。

    [266]同上书,第2853页以下。

    [267]关于中文和另一种语言的歌词,见《后汉书》卷八六,第2856页以下。

    [268]《后汉书》卷七,第318页;《后汉书》卷八八,第2919——2920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1卷,第197页)。关于和罗马世界的接触的全部问题见余英时:《贸易和扩张》,第153页以下;何四维:《汉代丝绸贸易考》,载《戴密微汉学纪念文集》(巴黎,1974年)第2卷,第117——136页。

    [269]《汉书》卷九六上,第3890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17页);《汉书》卷六一,第2689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11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41页以下。

    [270]《后汉书》卷八八,第2918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1卷,第196页);又见《后汉书》卷八八,第2910、2920页。

    [271]关于丝绸发现物的梗概,见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第625、713页以下,注219、220。关于罗马珍奇品的情况,见布尔诺埃:《丝绸之路》,张伯伦英译(伦敦,1966年),第71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1卷,第179页。

    [272]见余英时:《贸易与扩张》,第159页;鲁惟一:《香料与丝绸:公元头7个世纪世界贸易概观》,《皇家亚洲学会会刊》,1971.2,第173页。

    [273]关于《盐铁论》中的陈述,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97页。

    [274]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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