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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国的资产阶级,1911—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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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纱锭增加了生产能力,但停工的机器数目也随之而增加。与此同时,日本的纱厂却继续日夜开工,付给股东们30%的红利,大多数英国纱厂也避开了这次危机。

    竞争与控制

    中国的实业家们对这次危机作过各种各样的分析,责怪是“市场不利”,“资金不足”,“固定资本比例太高”[196],“长期负债”[197],“经营缺乏远见”[198],“红利过度膨胀”[199]。但是尽管如此,中国的实业家们还是不同意英国商务参赞的意见,认为“日本和英国的纱厂所以能较好地经受住这场风暴,由于其管理较好和融资健全”[200];并称:即使我们的技术和管理像外国人一样的好,我们也无法避开他们的竞争。[201]

    在中国企业家看来,中国企业明显的弱点在于总的环境,即是受外人主宰的经济;而外国企业的优势,则在于其与世界各地强有力的联系。根据这一观点,中国民族工业的危机,主要是由日本造成的,日本的经济侵略是十足的殖民主义政策。

    “我们的纺织业有一个敌人,也只有一个日本这个敌人。”[202]这个对日本的指控,不仅反映了日本对中国进行领土扩张和攫取政治权利的野心,也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对日本侵略引发的敌意。日本商人对中国市场超常的进攻,也引起了中国实业界的焦虑。自1918年至1924年,日本在华纱厂的纱锭增加了388%。[203]“他们(日本人)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向中国。”[204]伴随日本在中国的工业投资,也染指中国纱厂的财政。在1917年至1922年间,中国纱厂所谈判的19项贷款中,有14项是由日本公司提供的。当1922年中国实业家们无力偿还债务时,日本的参与投资就变成了控制,1923年的华丰纱厂和1925年的宝成纱厂就是例子。[205]

    使中国实业家们感到惊恐的,还不只是经济攻势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这种攻势所采取的集中而系统的形式。实业家们从中觉察到不折不扣的“纺织政策”[206],是一种将“吾国棉业扑灭则已”的“阴谋”[207]。他们谴责日本主宰和独占中国市场的野心。

    1923年春天实行的原棉禁运,表明是中日实业家之间的一场力量的较量。原棉价格上涨,使中国纱厂主遇到了困难,于是要求完全禁止原棉出口。[208]当时,中国出口的全部棉花,几乎全由日本纱厂主收买(1923年出口97.4万担中的80.3万担)。[209]这些出口的原棉,只占中国全部产量的10%——13%,但这占全部商品棉的一半。日本遂夺走了中国纱厂传统的纺线和絮制衣,留给中国纱厂的原棉只有1/4。

    虽然中国的分析家并非不知道棉花生产不足,由于工业化加速和世界棉价演变,在这次危机中所起的作用,但仍然认为禁止原棉出口是解决原棉价格上涨的关键。[210]毫无疑问,中国的分析家是正确的。即使禁止原棉出口,不能解决保持农业发展与工业化之间的平衡关系,也不能阻止设在中国的日本纱厂在本地市场购买棉花,但仍能在短期内减轻中国纱厂主们的困难。中国人自己也说,这是“暂时解救燃眉之急”,易于实施并可收速效。

    华商纱厂联合会在1922年底提出禁止原棉出口的请求,得到北京政府的批准,并予以正式发布。[211]但日本对此提出抗议,并得到外交使团的支持;使团援引其与中国签订的条约为据。面对“受惠国”的一致反对,中国政府只得于1923年5月取消这一禁令。[212]

    这次为解救中国工业的燃眉之急而禁止棉花出口的尝试,引起了列强共同阵线的再度出现。当警报响起之时,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团结,战胜了其彼此之间的分歧;美国也为日本保卫“条约权利”来帮腔。

    危机加剧了经济竞争,使之政治上的合作越来越不可能。在1923年,许多外国观察家和侨民感到其与中国资产阶级的关系在恶化————认为这种关系太弱,也太死板,要求在华盛顿会议上制定的外交路线。除有其他原因外,有一事件引起了这次政策的转变。

    合作进入了死胡同:1923年的临城事件

    1923年5月6日,一列快车在山东省临城被土匪拦截,并绑架了许多乘客,其中有24名外国人。这一事件引发了舆论的评议,并触怒了外侨,要求恢复武力干涉的老政策。对于那些一直都批评“华盛顿错觉”的老中国通,认为这次事件为其提供了报复的机会,要求利用这次机会,外国政府应向中国提出尽可能严厉的要求。[213]

    外交团于1923年8月10日提出,由所有列强(包括没有直接受事件影响的国家)签署的照会,要求在赔偿和罚款之外,再建立一支由外国军官指挥的特别铁路警察部队。[214]

    事件的结果,又回到帝国主义最典型的做法。一系列其他事件————传教士被杀害,商人被绑架的清单上,又加了临城事件。在19世纪后半期,这类事件一直是列强军事和外交惩罚的导火线。

    外国人信心十足,以为这一次旧传统的恢复,会得到中国资产阶级的谅解和支持。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商人,都同样需要安全。商人知道必须团结一致,才能重建秩序。在上海的美国人和英国人完全相信本地资产阶级的默契,其商会和侨民协会在加强外国人对中国的控制的共同纲领中,结论性的提到“中国主要商界和银行界都同意,他们对局势的混乱感到不满,只是自己不敢采取行动”[215]。

    中国商人真的不敢采取行动吗?《北华捷报》责备其“巧妙的装聋作哑”[216]。但是,这恰表明,中国资产阶级拒绝参与认为不合于其利益和尊严之举,甚至与其存在联系在一起吗?中国商人的确把临城事件视为国家耻辱,并竭尽一切可能帮助解决这次事件。各主要商会甚至派出代表,亲赴出事地点与绑匪进行谈判。事件固然可悲,但却不能证明因此就应该对中国实行国际共管。

    “敝会深信,各友邦与敝国均有多年之友好关系,必不致因地方之骚扰事件而遽损敝国之主权,致引起敝国民众有反应之行动。”[217]各行业组织和各商会由此更进一步采取攻势,将此次事件的责任,归咎于“各国银行及军械洋行……违反中国商民之公意,接纳中国任何方面之军人,予以助长内乱之借款与军械”[218]。

    各商会和商人团体的行动,得到共产党人的称许,誉之为对“帝国主义助长中国内乱”有了认识。“我们号召商界的同志,重新走上革命民族主义的道路。”外国人采取强硬立场,并且拒绝与中国资产阶级合作,岂不是驱之其走向革命吗?资产阶级又怎能适应这两种势不两立的力量呢?但是又怎样能逃脱得了呢?

    革命运动的兴起和资产阶级日趋孤立

    1923年,孙逸仙与共产党人的合作和“统一战线”政策逐步形成,给了革命运动以新的推动力,并在广州建立了根据地。工会主义也随之而兴起;1925年伟大的五卅反帝国主义运动,以及上一章所讲的北伐,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城市中,大批工人和知识分子协力支持革命。而资产阶级————既包括“旧制度的资产阶级”,也包括新企业家资产阶级却与之越来越疏远。五四运动时期使人们团结一致的民族主义口号,再也不能抑制当前各种社会与政治的对立。于是斗争迭起————在商会与孙逸仙之间,在商团军与国民革命军的军校学生之间,在工会与商会之间。

    1923年秋季在广州发生的关余事件,导致了孙逸仙与列强之间的直接对抗。尽管数月前临城事件造成了紧张气氛,资产阶级还是拒绝支持孙逸仙的行动,因为孙氏选作挑战的领域,早已被资产阶级视为其独占的禁区。广州政府发起的攻势,实际上有使偿还内债的体制受到损害的危险。

    在大战末期,海关税收的增加使每年都有大量的关余[219],外国银行将这笔余款交北京政府处理。1919年,广州护法军政府要求分得关余的一部分。而实际上也的确分得了一部分(13.7%)使用。1920年,广州政府被逐出广州,遂停止了此项要求。1923年3月,孙逸仙重新掌握广州政府权后,要求重新获得这笔款项,并要求清偿前两年的欠款。但在此期间,北京政府总统于1922年7月29日已颁布命令,将全部关余拨充偿付整理内债的基金。1923年9月,外交使团以遵守条约为借口,向孙逸仙提出警告,如其要用武力夺取当地海关收入,列强就要用武力进行干预,并于12月派遣23艘炮舰驶入广州水域。

    在此期间,资产阶级始终考虑其当前所负责任的代价;上海和天津的商会和金融团体,请求孙逸仙不要危害其利益说:“我公手创共和……素以恤民为宗旨,务恳保全关税,以裕基金,不使商民损失。”[220]

    虽然孙逸仙强调,内债是由北京政府所发行的,广州政府不承认其合法性。而银行家们却不愿卷入政治争论,说“当时南方政府承认与否,以及北京政府发行该项公债时之用途如何,民众未便过问。关余既系整理公债基金之重要部分,无论何方,稍涉牵动,民众血本所关,均不能予以承认”。

    孙逸仙的共产党盟友站出来为其政策辩护,力图提高争论的层次以开导资产阶级,使之认识其真正利益之所在,并将未来发展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作了对比。“孙中山氏的唯一政策,在收回关税主权……此项政策不仅无丝毫损害商界银行界的意义,而且是专为国家主权和中流阶级的利益设定的……可怜的中国商人和银行家及一部分新闻记者,未免太缺乏政治上的关心与常识。”[221]

    但是,中国商人却宁愿向总税务司安格联爵士呼吁,请其“维护公共信用”。[222]

    如果说临城事件表明了中外合作的极限,那么,关余事件则表明了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局限性。在关余事件中,孙逸仙遭到近代化的大资产阶级————租界里的商人和银行家的反对,这些人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支持者。但是传统城市名流的敌对情绪也同样强烈,在数月后的广州商团冲突中达到了顶点。

    孙逸仙在1922年被逐出广州,次年初,靠了云南和广西的雇佣军,又重返广州;此时所建立的军政府软弱无力,无法约束军队对其提供保护,各路将军们又不断向其索要钱财。为了满足财政上的需要,孙逸仙设法与广州商会谈判贷款100万元。孙氏并开征许多附加税,允许重开赌场,将其所得交给雇佣军;还强夺祠堂和数处宗教和地方团体的“公共”产业,以及被其“国有化”的私营企业。市政收入在一年之内增加了3倍,在1923年达到900万元。但是这种程度的剥削,致使全市每个债权人和富有的广东海外华侨,群起反对孙氏及其政府和雇佣军;而这些华侨在辛亥革命时曾给予孙逸仙以宝贵的支持。这些反对者感到,自孙逸仙重返广东以来,土匪流氓云集如蚁,如何还能希望别人再会为祖国工业化而投资?“还不如把钱掷到太平洋里。”[223]

    孙逸仙和广东当地资产阶级间的紧张关系也继续加剧。1924年,商人和经纪人拒绝接受当局发行的期票,并频繁举行罢市,还呼吁商团给予支持。

    在商会的建议下建立的商团,在广州迅速有了发展。1923年末,商团有1.3万余人,其经费由各商业负担,有的商行供养30余民兵。[224]这种民兵武装队伍遍布广东省内数百个城市。1924年6月,所有这些志愿人员汇集在一起,结合成了一个省商团,由汇丰银行买办广州商会会长的兄弟陈伯廉指挥。陈伯廉把商团运动与保护当地利益联系在一起,说:“内地交通常被阻绝,贸易屡被中断,原料不能运抵市场,投资遭到损失,我们对此感到厌烦……广东新商团军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成为一支无党派的地方自卫部队……经验告诉我们,人民必须依靠自己……为共同防卫与自治而一致努力,这是以后考虑并实施其他同样有益政策的一个开端。”[225]

    广州商人在1924年提出的要求,要重复地方自治的话题,将城市治安与金融管理交给行会,并取消苛捐杂税。因此,这些商人武装中所体现的思想观念和政治倾向,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但是孙逸仙政府在1923年至1924年间的迅速激化,使得商团的保守性就突出出来了。

    商人们对广州当局的贪婪和专横行为的反抗,与全国范围的地方团体和商会反对军阀的斗争颇有一致之处。孙逸仙虽也常使用军阀的手段,但却与军阀根本不同。自从1924年1月国民党召开改组大会[226]以后,孙逸仙政府一直在努力争取群众的支持。1924年五一节,孙逸仙继续庆祝中国工人和资本家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同盟。而与此同时,由廖仲恺召开的广州工人代表大会,要求政府禁止企业职工参加商团,并且为工人申请组织自卫武装的权利。

    以商人组织为一方,以革命政府与工会为另一方,1924年夏天爆发了冲突,挑明了自治口号中隐含的不同选择。保护地方权益的斗争,一旦和民主的概念混同在一起,显得只不过是保护那些绅商们;自治口号经常提到的“民众”,只是少数债权人。正如上海资产阶级1912年拒绝为共和政府的建立提供经费一样,广州的资产阶级在1924年也拒绝为统一全国的北伐承担费用。广东商人反对孙逸仙的计划,而且因其亲共亲苏倾向而倍加深恶痛绝。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失败,只反映其社会基础的狭隘,与孙逸仙的全国性雄心之不相称;而1924年广州政府与商人斗争所导致的武装冲突,却具有阶级战争的全部暴烈性质。

    城市绅商一直利用民众的支持,来维护其自身利益,一旦失去这个支持,遂不得不向外国求援。广州商人在英国领事馆、汇丰银行和海关内,为订购、付款和进口武器来建立商团军,进行了广泛的关系网及阴谋诡计,着实惊人。有了大量的武器进口,自然会导致最后的武装对抗。1924年10月15日,政府军粉碎了商团[227],而位于广州西关的商民总部却遭到洗劫,并被焚毁。

    在中国,保卫自由与保卫地区特权,经常是一回事情,所以,阶级斗争的爆发与省自治与生俱来,就不足为奇了。被共产党历史学者称之为法西斯分子的商团,证明资产阶级对其地区的利益,是非常执着的。不论1924年粉碎商团事件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但这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在下一年,当1925年的五卅运动在中国所有主要城市爆发时,资产阶级和革命之间的关系问题,就上升到全国性的规模了。

    和1919年的五四运动一样,1925年的五卅运动,也是在民族主义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旗帜下开展起来的。五卅运动开始于一个地区性事件:一名在上海日本纱厂的罢工工人之死和为对其进行悼念而举行的示威游行遭到血腥的镇压。运动迅速扩大到中国其他地区,同样严重的事件,于6月12日在汉口爆发,6月23日在广州爆发。五卅运动是外国势力在中国存在的结果,是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以及租界的行政管理的结果。

    由总商会于1925年6月提出13条要求,作为北京政府特派员与外交使团代表之间谈判的基础,除要求惩办有关人员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并提出以下的条件:将会审公廨的司法权归还中国(第6条),中国居民派代表参加公共租界的工部局(第9条),将越界所筑之路归还中国当局(第10条),取消关于扩大港口权限和检查权法令的计划(第11条)。但是示威者和中国报纸(特别此时在工厂、学校和军队中获得很大成功的地下报纸)[228]却走得更远,要求完全废除不平等条约,并向英国和日本开战。

    行动的方式并没有改变。5月31日上海开始的总罢工,持续到6月25日。罢工扩大到其他城市,在广州持续了6个月;同时还举行了抵制日货,后来又抵制英国货的运动。这次抵制运动,引起了学生和商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

    也和1919年的情况一样,资产阶级的内部分裂最后变得明显了。一方面是温和派,如上海总商会的领袖们,只把大多数组织提出的17条中,呈交当局其中的13条;在呈报当局过程中,删除了关于工会权利、领事裁判权、撤除外国军舰等条款。另一方面则是团结在上海马路工会和商业公团联合会中的激进分子,以及在6月7日为统一行动而组成的工商学联合会中的好斗分子。

    1925年运动的特点,是在中国各大城市,特别是在上海,出现了由列宁主义式的革命政党领导强大的工人运动。1925年在上海组成由共产党控制的总工会,将117个工人组织联合在一起,会员21.8万人。这是一支很有组织的力量。工人阶级强有力的干预,一方面改变了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对话(或者是对抗)的条件;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民族主义运动核心力量的对比。

    1925年,在华的外国侨民害怕了。自义和团运动以来,外国还不曾经历过如此的惊恐。罢工使香港的港口和上海的工厂陷于瘫痪状态,外国却不能用国际武装力量的讨伐来解决,只得要求谈判和妥协。各外国商会,各外侨联合会,上海万国商团的官方报纸(特别是《字林西报》,不久前还一直在反对华盛顿会议的“荒谬的宽宏大量”),从现在起,都极力表示同情中国的要求[229],并频繁与中方保持接触。在上海,享有特权的商务关系人,自然是总商会的领袖们。为了和总商会的一些人结成联盟,外国愿意归还会审公廨,承认中国居民在工部局中的有效代表权,并答应逐步重建中国的海关自主权。由于工人阶级的介入,民族主义运动获得了新的锐气,而资产阶级也终于得到自1905年以来一直要求得到的东西。

    如果外国侨民想通过这些让步,来换取中国资产阶级的支持,其措施也只有一半是成功的。在7月16日所作的第一次努力,被总商会会长虞洽卿和副会长方椒伯接受了。但是虞、方二人却受到银行家宋汉章影响同事的抵制。[230]而且虽然在达成协议之后,虞洽卿热烈表示其感激之情,而商会会报对此却另有看法,认为“英国人只是在侮辱了我们,欺凌了我们,并给我们造成了一切损害之后,才采取了这一步骤。因此我们不能感谢和赞扬他们”[231]。

    1925年夏天,上海资产阶级就这样沿着危机前业已存在的不同路线而分裂了:老一辈的买办保守派,新一代的银行家与企业家,和广州行会或马路联合会激进的店主。这次危机的复杂性,主要来自各个不同集团的态度,存在着分歧和矛盾,而不是由于突然变得惊慌失措的资产阶级的急遽变化。在开始的时候,危机向各商业组织提供了一个居间调停的机会;资产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抓住了这个机会。而公共租界当局无疑正是为了改变资产阶级这一种仲裁者地位,迫使其和雇主们组成共同阵线————从而放弃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在7月6日切断了电力供应,迫使迄今为止尚未罢工的中国工厂关闭。

    这一行动真的足以使资产阶级与革命运动分裂吗?换个说法,两者之间曾有过真正的联盟吗?

    在1925年,很多报刊都重提民族团结的老话题,并指出发展中国的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的康庄大道。[232]同时,统一战线的辩证法提供的理论基础,认为分别代表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个政党之间,是可以进行合作。但是当孙逸仙于1925年3月逝世时,资产阶级和国民党之间的关系已变得很松弛了。尽管孙逸仙不久前曾使工商界感到失望,但因其在1911年创建的共和国伟业,唤起了工商业界人士内心发出感激与崇敬之情,而现在这位众望所归的老革命领袖去世了。在个人威信常常比纲领更重要的政治环境中,孙逸仙的逝世,的确扩大了资产阶级和国民党之间的鸿沟。

    但是,由于受到1925年五卅运动巨大爱国热情的鼓舞,上海资产阶级仍然支持罢工者;总商会募集并分配了220万银元。[233]在工会、学生和教育团体的帮助下,总商会组织了一个临时救济会,并通过对仓库中的英国货、日本货征收特别税,筹集到一笔罢工基金。[234]但是把这种互助理解为真正的政治联盟,那就错了。事实上在1925年夏季的高涨爱国热潮中,支持罢工者是个普遍运动,连军阀和北京政府也提供了资金。[235]

    上海总商会的领袖们倾向于和罢工者谈判,正如其愿同任何找麻烦的人谈判一样。和各省城中的名流一样,这些领袖人物也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持当地的秩序,并且准备作出可观的财政牺牲来确保“公众的安宁”。虞洽卿的出色活动,在危机期间起着主导作用,其行动不只是作为上海总商会会长和商界的代言人,而是所有谈判中的首领。虞洽卿在2月和3月间曾积极谈判建立商埠[236],并被提名为未来商埠的会办,使其成为当地利益的官方代表。[237]虞洽卿急于维护其个人威信,很重视公众舆论,说“我们愿意听取很小的中国团体最琐细的批评”[238]。当罢工者要采取暴力行动时————例如8月13日5000名码头工人为向商会索取罢工补贴,抢走了虞洽卿的三北公司的两艘轮船,虞氏当然更有理由让步。[239]

    除了雇主们对工人事业的同情外,上海总商会在1925年夏季对罢工者的帮助,反映出其害怕群众运动,也反映出其以儒家社会的和谐理想而实行的妥协(以及被外国观察家和历史学家不客气的称之为脚踏两只船)的惯常做法。资产阶级在夏季已逐渐脱离运动,反映出是新的力量的平衡,而不是资产阶在创造平衡。采取主动的,是在让步与恐吓之间摇摆不定的外国人,也是把罢工扩展到中国工厂和行政机构的工会。和往常一样,资产阶级对事件作出了反映,但没有在事件中采取主动;采取增加工资,试图分裂工人组织,并在罢工者和外国工厂主之间进行调停,让工人回到日本公司(8月)和英国公司(10月)工作进行谈判。这是古已有之的谨小慎微?或是其自身的内部矛盾而处于无能为力?资产阶级穷于应付具体的局面,却又一次未能把握住历史的进程。

    转向蒋介石,1927年4月

    向蒋介石靠拢,使之作为政治力量的资产阶级,迅速被排除出去,但这并非1927年革命扩展所留下的最后一条出路。自1923年至1924年以来,这是资产阶级一直在进行政治思考进程所达到的选择。

    这个运动来自接近新资产阶级自由知识分子阶层。1924年,蒋梦麟注意到自由主义[240]和新教育已经失败的事实,两者都强调个人的发展。《中国教育改革》在新任编辑陈启天主持下,宣传旨在造就对国家有用公民的国家主义教育。在中国青年党及其刊物《醒狮周报》支持下,国家主义思潮在五卅运动中的作用,比一般想像的为大。青年党领袖曾琦(1892——1951年)和李璜(1895——1991年),可能于20年代初在法国受到查理·莫拉的影响,宣传国家的“永恒结构”,称其是超越社会变迁的;并号召全民革命,即恢复经济、政治和文化平衡,而不改组社会秩序。

    国家主义运动,是对马克思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反动;在某些方面,与自强思想有相似之处。虽然其内涵确实包含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倾向,但一开始并不排斥一切民主实践,其所标榜的精英统治论,实际是被弱化的民粹主义。

    在国民党内,戴季陶(1894——1949年)此时也采取了与之相似的路线。但由于戴氏曾信仰共产主义,所以强调列宁主义组织方法的重要性,梦想把列宁主义的组织方法应用于民族主义革命(国民革命),以求建立“一个在中央集权主义政治领导之下的大一统国家”[241]。

    在1927年至1928年南京政府建立以后,大部分民族主义、阶级合作主义和国家主义思想,都被国民党正式采纳,因此,很难评价其各自在1927年之前的影响。在此期间,这似乎在传统的和现代的城市精英中,都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这种意识形态保持了某些基本的价值观念————反对帝国主义,要求经济现代化;同时排斥阶级斗争,因而符合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在一些基本点上,如社会和谐,民族独立和物质进步,1925年的纲领使人回忆起1919年纲领;但两者的精神却并不一样。为了实现这些纲领,资产阶级和知识阶层以前是寄希望于西方,现在似乎要依靠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民族主义了。在这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戴季陶用孔子的语言来重新解释孙逸仙的学说。这种向中国本源的回归,绝不会吓跑资产阶级。聂云台对城市纨绔子弟宣传节俭之类的说教,或穆藕初为了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到和尚庙里去求签,这都是效仿的做法。

    更令人感到诧异的,是资产阶级赞同这样的看法,即由一个有无限权力的政府作为国家统一和繁荣的保证。这种求助于政府的想法,与新近引进但尚未被完全吸收的自由主义相违背,更与传统的商人阶级的自立精神相抵触。如果资产阶级竟然把建立民族主义的统一国家作为最终方案,那是因为(正如大多数作家所强调的那样)把这样的国家当做对抗工人的要求和革命纷扰的最有效的保障。但是也许更为重要的,是资产阶级认为,只有强大的政权才能重获而且保持民族的独立。

    中国资产阶级并不完全是由于倦怠和恐惧,不得不听从蒋介石当权————如其曾听从袁世凯当权一样,只是希望蒋氏能使其摆脱固有矛盾,从而调和资本主义与民族主义。蒋介石与资产阶级的和解,由于旧的私人关系和上海商人团体的衰落,而更加容易实现。

    辛亥革命时期,沪军都督陈其美随从人员中的私人关系,似乎已经建立起来了。陈其美死后,其在上海总商会和浙江帮里的老盟友虞洽卿和张人杰(静江),帮助了陈氏的门徒蒋介石发了迹。1920年,虞洽卿为了解决孙逸仙所急需的资金,创办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让蒋介石加入了这项经营。在这里聚集了所有以后在蒋介石兴起中起重要作用的人————陈其美之侄陈果夫,国民党卓越理论家戴季陶,上海总商会董事、虞洽卿的朋友闻兰亭。

    这种私人关系的重要性,在1925年孙逸仙逝世后,国民党核心中的力量重新组合和右派的形成中,显示了出来。西山会议派引证戴季陶的著作,反对共产党人进入国民党核心。有证据表明,虞洽卿和张人杰插手了西山会议派渗透进入上海的事。在广州,孙文主义学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比较难于建立。直到1925年11月商团被击败为止,温和派的商人似乎宁愿投向孙逸仙的对手陈炯明。而且直到1926年3月20日事件[242],国民政府的激进路线,阻碍了蒋介石集团的右派力量的重新聚集。但是张人杰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老板简照南到了广州,并时时参与政府事务,却暗示国民党右派,蒋介石与企业之间的接触,从不曾间断过。

    中国资产阶级和国民党之间的关系,超出了联盟的范围;特别是在广州,这种关系反映出1925年至1926年间所有政治上的矛盾状态。对于经过1924年的镇压而严厉检验过的商业团体,国民政府继续使用引诱(强制性的统一战线政策和警告性两种手法),目的在防止要求自治的资产阶级力量东山再起,禁止重建商团,一切社会援助和慈善活动被置于严格控制之下。[243]同时,政府设法与准备合作的商人达成谅解,鼓励其成立新的组织,与原来建立的组织相竞争;在等待各商会改变态度的同时,建立起广州商人协会,以与商会相对抗[244];还组织了市民团代替商团,由各公司出资,其政治与军事结构均由政府控制。[245]任何不顺从者,都将被列为“买办型商人”,被置于国民党商人部的直接管制之下。[246]南洋公司因拒绝向政府提供贷款,被指控为压制工会而遭到抵制。[247]

    这些做法不只是对商人政治上的操纵。在西方受教育的宋子文,是一位经济现代化和扩大民主的鼓吹者,此时任广州政府商务委员[248],兼1925年成立的中央银行行长。[249]宋氏在与商人打交道中,似乎是一位诚恳而友善的调解人。国民党————即使在其激进时期,也并不打算瓦解和毁灭商人团体,只是要将其置于党的监护之下,使之其为党服务(党化)。蒋介石在1926年3月20日事件之后,巩固了其权力,但其政策的指导思想并没有改变。早在6月份已经开始,在7月份北伐军出发后,加剧的工人运动遭受镇压一事,却使资产阶级从中得到了好处。广州根据地成了此后南京政府的战略试验场。1924年10月,广州商团被消灭后,最富有的商人因逃避“赤色分子”而出走。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系多,而与现代企业家联系较少,这种为时已较久的特点,都有助于这个政策的成功。

    广州的资产阶级就是这样被压服了,上海的资产阶级则正在被争取过来。伊罗生和安德列·马尔罗的著名解释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因受到1926年11月和1927年1月暴动罢工的威胁,而作出了反革命的选择。事实上,投靠蒋介石是商人集团核心中进步因素的成功。1926年夏季以来,在北伐胜利进军与前此和同时的起义之后,群众运动已经迫使上海资产阶级处于守势。要就是支持群众运动,要就是抵制群众运动,没有真正选择的余地。可以选择的,只是采取什么方法来抵制。有的建议,与浙江孙传芳[250]所代表的本地军阀结成联盟;另外一些更精明,或更了解蒋介石真正目的的人,则设法同国民党内的非共产党分子联合。

    1926年6月进行的总商会选举,清楚地表明商人阶级内部的政治分化。在孙传芳的支持下,1919年至1920年间被排斥在外的老亲日派又恢复了活动,重新出现。为了对这次不公正选举表示抗议,前任会长虞洽卿离沪到了日本,150名会员拒绝参加投票。这些人的弃权,反倒帮了倒忙,使代表性不大的清一色董事会取得了权力。银行家傅筱庵(宗耀)在履行其使命时,其作用与是否称职,仍大有争议。[251]商会核心里的多数人就这样被击败,被迫从根本上重新调整政治方向。虞洽卿担任商会会长时期(1924——1926年),恰值内战开始及大军云集江浙两省同时,曾想方设法使上海及附近地区维持中立,让聚集在市内和江南制造局成为撤退败兵的难民区。虞氏同样努力推进淞沪商埠自治区的建立,打算使之成为自治市,摆脱江苏省的控制。[252]虞洽卿信守本地士绅的思想与做法,其行动受到上海人,也受到北京政府的欢迎。

    孙传芳急于恢复对上海及其财源的控制,在1926年提出其特殊的大上海计划,把此计划交给胡适的一位朋友、地质学家丁文江去组织实施;但在一开始即限制了上海的司法权,以保证上海服从于江苏省的管辖。[253]商界的一个大派系反对这个政策,聚集在虞洽卿周围,开始鼓动自治。这个运动在1926年秋季变得特别强大。[254]但自此以后,孙传芳得到了商会的支持,商会不反对重开江南制造局;会长傅筱庵还将其担任董事的招商局为孙传芳运送军队。[255]但是,1927年2月17日起义者罢工,虽被孙传芳的军警野蛮地镇压下去,却仍不能吸引资产阶级向其靠拢,因为孙传芳此时在战场上的败局已定。

    1927年3月末和4月初,资产阶级和蒋介石结成了联盟,帮助蒋氏在上海取得了权力,并不是资产阶级右翼,而是资产阶级中最拥护民族主义,也最现代化和较具有民主理念的分子。

    如同1924年之在广州,1927年春上海革命形势的发展,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普遍重新组合。20年代初的资产阶级激进派,继续为争取工部局中的华人代表权,废除会审公廨,反对军阀的侵犯而斗争;但此时其在政治棋局中的地位已完全改变了。在一群买办影响下,民族资产阶级背叛革命的套话后面,隐藏着另外一种现实,即由于社会——政治紧张关系的全面变化,改变了资产阶级及其他集团和政治人物的关系,资产阶级的激进主义已经变质为保守主义了。这种保守主义,似乎很像卡尔·曼海姆所解释的那样,基本上是一场作为存在的有力运动,对激进主义有意识的否定。[256]

    通过研究1927年春季商人团体结构发生的重新改组,可以证实上述的分析是正确的。1926年改选后产生的总商会失去了领导地位,让位于虞洽卿倡导建立的商业联合会。正是这个联合会,在3月26日蒋介石到达上海时,与之取得了联系,并立即按照蒋氏恢复秩序而需索取的代价,为其提供了300万元的贷款,实际就是要蒋介石去摧毁共产党工会的力量。这个联合会是上海各主要商业组织的政治代言人,在团结一致的坚实基础上,同时又加入了沪商协会。这个沪商协会,也和所有1926年建立的官方的或地下的商人协会一样,是属于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建立的商民部[257],是一个国民党组织。在1927年3月20日沪商协会公开以前,很少有人知道。但沪商协会好像和马路联合会的关系很密切,在1927年4月发生的事变中,为了加速沪商协会的发展,将马路联合会的各分会接收了过来。[258]由此不难看出,商业联合会与马路联合会的融合,前者是为帮助蒋介石起家而成立,后者从五四运动期间出现之时,就被历史学家认为是进步小资产阶级的喉舌。

    与资产阶级合作,得到大多数商业团体的支持,对蒋介石是至关重要。商人拒绝参加3月29日在共产党工会领导下成立的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259],使工人组织的政治主动性陷于瘫痪。[260]给予蒋介石的钱能使其招募卫队,大多数为青帮分子,于4月12日晨攻击工人纠察队,并解除其武装。

    本来是合作的关系,几乎马上变成了从属与被剥削的关系。4月12日的政变刚一结束,蒋介石马上又向商人勒索700万元,强行借贷3000万元。蒋氏不放过任何敲诈勒索的机会,在商人中引起了恐慌。[261]和任何省商会头面人物被军阀勒索时一样,上海的资产阶级对此也一筹莫展。在这种事件中,店主和金融家们在拥有枪杆子人的面前,历来都是如此,商人却因内部分裂而引起的分歧更为严重了。商会已失去了以前所拥有的政治威信。蒋介石和一个组织一个组织的分别谈判,使其不可能进行反抗,而逐一被吸收进国民党的机构中。另一方面,蒋介石在1927年4月下旬对资产阶级的压迫,又好像是资产阶级内部派系自相火并的继续;向傅筱庵发出通缉令,没收其大部分货物,取消其当选的上海总商会会长职务,并将总商会置于管制之下。这一切都令虞洽卿及其朋友们感到满意。傅筱庵这一派在1926年被剥夺了对商会的领导权;1927年4月底,而另一派中的虞洽卿、王震(一亭)、冯少山(培熺)三人,奉命出任负责监督商会活动的政府委员时,又重新控制了商会。

    以前每当政府滥用职权时,资产阶级总是极力加以谴责,并起而斗争。而这次之所以没有反抗,因为符合其中最大一派的利益。1927年,资产阶级不仅是对无产阶级的背叛,同时也是对其自身的背叛。由于资产阶级放弃了一切政治权利,便很容易受到国家权力的打击;而这种权力又正是由其帮助才得以恢复的。

    官僚政治的卷土重来与资产阶级走向衰落,1927——1937年

    长期以来,南京政府治理下的十年(1927——1937年),被看作是资产阶级发展的极盛时期。30年代的观察家和新闻工作者同意这一论点,并且也为研究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历史学家所接受。迟至1975年,琼·切斯诺还写道,“它的(国民党)权力是建立在保守的管理人员和亲西方的企业家阶级联盟的基础之上”[262]。按照这个观点,商业资产阶级,特别是上海的资本家和地主,是这个政权的主要支持者和受益者。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学者们,一般是采取相似的解释[263],只是在修辞上谨慎地满足于谴责买办和官僚资本家,但是事实上是很清楚的,整个资产阶级牵连到对蒋介石政权的支持;其实,这只是一个假定。在共产党历史学者眼里,的确,正是资产阶级对这个政权的支持,才赋予这个或那个企业家以买办或官僚的特性。谁也不知道民族资产阶级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不可思议的从政治和经济舞台上消失了。

    最近的研究[264],已经开始重新考虑国民党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这个困难的问题。在极端的方式上,这种经过修正的观点认为,“都市经济的利益并没有控制在南京政权手里,也没有对其产生重大的影响”;并认为蒋介石政府关心的,仅仅“从政治上削弱城市绅商,并从经济的现代化部门牟利”[265]。

    诚如我们所相信的那样,这种经过修正的理论是有根据的。那么资产阶级的国民党政权看法,为什么会如此长期的被广泛接受呢?解释的困难,显然证明这个难以分析和描述的政权,确有其模糊不清之处。当一位历史学者失去信心时,很可能会问自己:是不是现在论述的是一个没有阶级基础的政权。[266]但是这种误解,似乎是中国人自己故意促成的。急于把中国的发展,描述为符合马克思主义客观规律的中国理论家们,试图证实存在一个资产阶级,无论是买办的、官僚的,还是半封建的资产阶级。另一方面,蒋介石政府巧妙地创造一个于其最有利的形象,一个可望得到西方的同情并予以财政援助的形象。正像毛泽东的中国宣扬节俭和友爱,把西方的激进派和左派人士弄得眼花缭乱一样。蒋介石的中国,也热衷于夸大其词的宣扬其都市化、现代化和自由化的特点。蒋介石的资产阶级特点,以说服和争取欧美民主国家,双方都成功地塑造了自己的形象。这说明西方对中国是多么无知,因为外国人与中国的接触究竟是有限的,不得不依靠一个中介人或翻译。对于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宋子文是担任这个角色最有名的人物。宋氏是在哈佛大学受的教育,精通英语。对其主持记者招待会,接待企业家和外国顾问,正如琼·蒙内特说,“我和宋子文打交道很容易,他的文化是欧洲式的”[267]。但是,南京政府并不像宋子文那样关怀资本家,这对蒙内特或其他相似的人来说,就困难得多了。在宋子文说给其外国友人所制造的神话后面,人们今天开始看到完全不同的情景,资产阶级从属于并被结合进国家机器。一个转变中的国家的官僚政治,其目的和手段都是不明确的,其现代经济部门总是处在国际舞台的各种风险支配之下。

    资产阶级的异化

    自辛亥革命以后,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政治主动权,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之后又得到了增强,但却被1927年后重新建立的极端权力和权威政府剥夺了。这个官僚机构比起清朝政府,其目标是更具有野心,成功地取消了19世纪商人阶级获得受惠的社会自治权。在抵御这些来自政府当局侵夺权利中,外国租界只能使用愈加脆弱和虚幻的保护。而中国的资产阶级却别无选择了,不管是祸是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系到国家机器上去。

    资产阶级的组织依附国民党政权

    南京政府为了使商人组织从属于自己,在1927年至1932年间,采取分化和互相牵制的策略,展开了迫使商人组织就范的进攻:建立平行机构,改组或取消原有机构,逐渐减少资产阶级的政治与社会活动。上海是资本主义的堡垒和国民党的总部,为这次攻势的开展与成功提供了最好的例子。

    在第一阶段:成立于1927年的上海商民协会,成倍地增加了分会:这就造成了传统法人团体间的某种统一。从事同种职业活动的行会————如丝织业和养蚕业,或豆类和稻米贸易业,都被要求改组。采用统一的组织结构,往往和管理机构的深刻变化是一致的。旧式官僚被指责为名流统治论和买办主义,遂失去人们的信任,被迫让位给追随国民党而获得信任的继承者。

    政府一旦建立起对基层组织的控制,开始攻击各商会。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上,曾要求压服商会,但未获成功。在上海,从1929年5月至1930年6月,以虞洽卿为首的委员会改组了总商会。在统一商业利益的代表借口下,总商会和南道分会[268]与闸北分会合并,给商民协会的代表保留1/3席位。居住在公共租界里的大多数领袖人物均被撤换;而正是这些人物在20年代初,使商会成为有威信和有影响的组织。自此以后,商界受华界小企业主和商民协会的控制,没有能力或不愿反对当权的政府,新的大上海市商会只不过是上海市政府的一个齿轮罢了。[269]

    根据1927年7月和1930年5月颁布的法令,上海市政府[270]在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下,享有极其广泛和重要的行政权与司法权,所有上海市的商业组织都要受到上海市社会局的监督。自19世纪以来,商业组织的发展得以掌握各都市社区的管理,现在被粗暴地扭转了。行会间一切职业上的争端,都要由市政府来解决;收集各种经济统计资料,办理各种慈善事业,也都由市政府负责。

    资产阶级被剥夺了自主的代表机构,失去了对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并从其传统的活动中被驱逐出来;同样也失去了某些反对外国运动的控制。20多年来,资产阶级曾致力于发展这个运动,并从中得到受益。

    纳税华人协会继续抗议公共租界工部局强征税收,不过不再是从商会的显要人物接受指示,而是从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商民部接受指示。[271]抵制运动,本来是商人抗议外国权势的自发社会抵抗形式,政府终于试图将其制度化。政府得到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对付帝国主义,同时又可以对付资产阶级。日军于1927年6月登陆青岛所引发的抗议运动中,学生和商人都没有掌握主动权。群众团体集合的地方是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各种规定也都是该部发出,对违反规定者的处分也由该部公布。虽然准备用来囚禁奸商的牢房似乎经常空着,但这次抵制仍然给当局一次控制商业团体的机会。抵制的制度化,在以后的运动过程中变得更加正规。为了反对日军在山东登陆,1928年组织的抵制运动,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控制和指导。5月初的《中央日报》大字标题下,内容是“万众愤慨反对日本出兵;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272]。7月末,举行的一次全国反日会议,规定了全国所有抵制组织的正当行动。这次牢房并没有空着,至少在汉口是如此。[273]

    1931年至1932年的抵制洋货运动,标志着这一发展的高峰。反对日本侵占满洲的全国性抗议斗争,完全掌握在国民党当局手中。日本在国际联盟中竟称,是中国当局自己组织了这场运动。这是确实由中国当局组织的运动。日本人引证了一份文件————1931年9月25日行政院发给各省市当局的备忘录,标题是抗日行动计划,明确指示各级党部,都应通过各群众团体组织“抗日救国会”[274]。C.F.雷默向全世界为中国辩护,说这是一次自发自主的行动,政府当局并未插手。但雷默也承认,这次抵制运动和以往各次相比,配合得更好。受控制的“自发”群众运动的策略,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新发明。

    资产阶级被剥夺了主动权之后,发现其长期进行的“救国”斗争,现在却被用来对付自己了。事实上在1932年末,对真正的或莫须有的违反抵制规定者的惩罚,都带有新的特点,不再像以前那样登记在案,罚款或销毁货物。现在有些秘密团体开始以赤裸裸的恐怖手段对付那些得罪人的商人。这些团体的名称,让人引起历史的回忆,如“上海除奸热血团”、“铁血团”等等。在政府官员,国民党强硬派,以及受国民党保护的地痞流氓掌握下,抵制运动变成了威吓和进行恐怖活动的手段,变成了迫使资产阶级顺从国家权力的又一手段。

    受到威胁的租界庇护所

    租界的存在,曾经促进19世纪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商人们在这些外国飞地里开设商店,逃避了中国当局的高压和掠夺。1927年末,租界制度————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事实上,日益受到民族复兴浪潮的威胁。这个民族复兴曾是资产阶级所鼓励过的,但是资产阶级却成了这个浪潮的第一批牺牲者之一。

    1927年春天,汉口和九江被北伐军占领,英国被迫放弃在两地的租界;于是列强都学英国的榜样,采取了妥协政策,将33个租界中20个交给了南京政府。[275]当然那些最重要的租界还留着,特别是上海的租界。但外国人却不得不将上海会审公廨交还给中国,代之以1930年设立的一个地方法院(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和一个省级上诉法院(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在这些法院里,一切外国的干预均被排除。公共租界内的中国居民终于在一场斗争中获胜,工部局中有了三名华董,1930年5月又增加到五名华董。同时,上海特别市政府领导了一场向外国人进行的消耗战,提出一起起案件和问题,对条约提出越来越有限制的解释,有时将其干脆置之不理,外国人也小心谨慎地避免使用武力。但是外国人一次又一次的妥协,销蚀了其获得的特权,中国当局赢得监督租界行政的权利。[276]

    特别是中国当局成功地扩大对舆论的控制,至少控制了舆论在学校和报刊的传播;要求所有的学校都必须政府立案,然后又要求所有的报纸注册。这些都办到了。当其重新取得对租界中国居民的司法权时,使外侨社会充分感受到自己手中行政权力的分量。

    1927年4月,国民党和上海的黑社会结盟,就进一步加强其对租界的控制;工部局的行政部门再也不能阻止这些地痞流氓了。在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的指挥下,人数多达2万至10余万的青帮分子,也都成了国民党特务,不但追捕工会和共产党领导人,或绑架或暗杀拒不向政府交钱的富商。从1927年5月至8月,恐怖的浪潮席卷商界,被迫为国民革命军向华北各省进军提供款项。[277]

    租界越来越容易受国民党合法或不合法的影响,对中国的居民顶多只提供虚幻的保护。中国商人发现其自身与19世纪的前辈一样,在官僚机器日增的压力下,已毫无自卫能力。

    资产阶级:牺牲品还是同谋者?

    资本家们对遭受的剥削和屈辱提出了抗议。1928年夏季北伐结束以后,资产阶级因政治上的一些缓和而感到欣喜,并受到当时任财政部长宋子文的庇护,能够向全国经济会议(1928年6月)和全国财政会议(1928年7月)提出不满和要求。1928年10月改组后的全国商业联合会,要求该会在立法院中占有5个席位;商人们甚至威胁,如果不满足其要求,将停止向政府贷款。[278]

    在上海总商会改组之后,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制止了这些资产阶级的独立表现,资产阶级也好像是放弃了反抗的企图。国民党向资产阶级施加的种种压力,是否足以解释资产阶级的这种消极态度呢?能不能重新提出国民党政权的资产阶级基础的论点,就像J.费尤米斯那样,相信国民党给了资本家们足够的补偿————至少是对其中的一部分人,从而才得到资产阶级的支持?[279]

    在企业家中,国民党政权对银行家的个人事业和经济利益尽力最多。在民国初年,北京的银行家与各政治和行政派系的关系密切,靠公债发了财。1927年末,一直重视自己独立性的上海银行家,通过公债成了主要贷款人了,并由此将其事业和蒋介石联系在一起。从1927年至1937年,政府所借的多达10亿元的内债中,大多数(50%——75%)是上海银行家提供的。政府出售债券的价格,远远低于其票面值,使各银行得到的实际利润约达20%,大大高于8.6%的官方利率。南京政府的头几年,是银行业的繁荣时期。但是在1931年至1932年的危机时期,市场饱和,日本侵占满洲,中国政局的不稳定,导致了公债价格暴跌。接着,在1936年,政府又强行规定偿还公债打折扣。同时,政府通过1935年实施的币制改革和在银行业中的突然行动,使政府控制了主要信贷所。从此之后,银行业和信贷就由国民党官员来经营了。

    一部分银行家由于早已失去了许多特权,又没有任何进行其他活动的途径,只好投身上层政坛的道路。吴鼎昌(1884——1950年)就是一例。吴氏于1912年开始其事业,曾在银行进行过有利于私股的改革,并按照美国模式改组私营银行,将资源集中到四行储蓄会。但自1935年,吴鼎昌拒绝和私人企业的一切联系,当了实业部长;其后在1937年,又就任贵州省政府主席。[280]

    张嘉璈(1888——1979年)和吴鼎昌相似,当其在中国银行时,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在上海,都一贯捍卫银行经营的自由思想,对上海创建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和《银行周报》的工作起过重要作用。作为中国银团的首领,张嘉璈曾试图使北京政府接受严格的财政控制,并进行预算改革。在受到打击下,张氏于1935年被迫离开中国银行,就任国民政府铁道部长,1942年奉派赴美研究经济建设问题。[281]

    钱永铭(1885——1958年)早在1927年选定从事政治和行政工作,反对政府对交通银行的干预;在1920年至1922年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力争成为强有力的政治力量时,担任该会会长。但钱氏很快加入蒋介石集团,接受财政部次长职务,并于1928年出任浙江省财政厅长。[282]

    还有一些银行家参加蒋介石集团,是为了要以国民党官员的身份保住其以前所经营企业的地位。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宋汉章就是如此。1935年中国银行改组后,在宋子文控制下,宋汉章担任中国银行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1915年至1916年,宋汉章曾尽一切可能使中国银行脱离袁世凯的政治操纵;但在后来,却为南京政府服务。

    有一些人虽没有参加政府,但也受到敦促,多少要在当局的直接控制下行事,并且通过接受官方业务来保全其事业。例如陈光甫,在1937年以前,一直经营其1915年创办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因其与孔祥熙的关系————二人在美国留学时是同学,有人说孔、陈二人是亲兄弟。这也许使陈光甫更容易接受财政部长孔祥熙对其金融活动所加的控制。这种关系,无疑使陈光甫仕途通达。陈氏被派往美国,就币制改革的中国白银储备换算事宜进行谈判。1937年后,陈光甫完全从事公职,负责中国向美国借款的工作;自1938年至1941年,复任财政部对外贸易委员会主任。[283]

    浙江兴业银行的李铭(1887——1966年)的经历,没有发生明显的方向改变,但也带有较多的官员性质。1927年,李铭被任命为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会主任,保证了对内债的良好管理,提高了政府的信誉。1935年,政府任命李铭负责改革金融部门机构的工作。[284]

    1927年至1937年,南京政府的借款政策,给银行家带来了财政利益,经济部门也向银行家敞开了官方或半官方的经营前景。这两个方面既鼓励银行家支持政府,也加快了银行家由企业转变为公务员或半公务员。此外,政府通过1935年在银行业采取的突然行动,控制了全国银行66%——70%,并没有给银行家留下多少选择的余地。相比之下,实业家和商店主则不是被拉拢,而是一直受到压制。1928年开征统一消费,1928年、1929年、1930年又三度修订海关关税。这两项税收制度,对资本课税变得愈发难以承受。1935年,纱厂和面粉厂大厂主荣宗敬被判为破产时,需要政府给予帮助,荣氏即向政府提出,在前此三年中共交纳税款1000万元。[285]穆藕初在1923年的经济危机中,对其纱厂失去了控制,而在1929年却接受了财政部次长的职位。[286]但是,撇开像穆藕初这样少数的例外,在实业家和店主当中,却没有大批转入仕途的迹象。而在金融界,这种事是引人注意的。实业家和商店主,显然不能像银行家为政府的赤字提供财政支持,当然也就得不到同等的优惠待遇;1935年以前,还能在自己的企业中保持一些自主权。当时政府只控制华资工厂的11%——14%。[287]但是在以后的岁月中,政府在强有力的国家银行支持下,把控制伸向已被世界经济危机削弱了的工商部门,也没有号召企业家们以其技术来为国家效力。企业家和商店主通常被排挤出去,受益的是已就任国民政府的官员。

    就是这样,通过强制和授予特权相结合的办法,资产阶级被统一到国家机器中去了;企业家受打击的最甚,而特权使银行家受惠更多。

    国民党政权急功近利的观念,可以解释其为何给予资产阶级中几个主要集团以不同的待遇。的确,现代银行的运营,几乎完全靠公共开支提供资金作为基金,使企业家有接受官僚政治所加调整的准备,而不可能接受中国商人和手艺人自主和合作传统的调整。异化了的资产阶级,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自此以后,资产阶级的命运要由其监护之下的政府所决定。资产阶级的命运取决于政府所作所为,进而言之,取决于政府的真实本能及其对自己应起作用的看法。对中国资产阶级的研究于是转到对南京政权的分析。

    官僚集团与资产阶级共生

    正像E.巴拉兹曾极其生动地描述过的循环运动那样,资产阶级一旦从属于国家,胜利的官僚机器再度压制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国民党的文职官员和对政府唯命是从的资产阶级,在30年代形成的共生关系,与清末衰落时期的官僚资本主义颇为相似。在国民党统治下,也像清朝统治一样,政府力图用现代化的企业来加强其基本权威。而高级官吏则利用在经济发展的名义,动员人力和物力来为自己牟取私利。但是,现代化的论题在国民党观念中所起的作用,条约口岸的资源在财政体系中所占的关键性地位,是否允许把南京政府和儒家的农业帝国相提并论呢?

    从国民党政权所进行的制度改革来看,可不可以认为官僚政治和资产阶级共生,是因为企业家阶层还很软弱,国家对其临时的放松,从而通过国家独立和国内和平的政策来促进其发展呢?德国和日本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或者我们也许认为,国家的干预根本就不是为了推进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是宣告由政府实际接管其发展。资产阶级部分的被吸入官僚政府,正好与技术官僚和管理者阶级形成的同时,与以企业官僚主义化为特征的清朝官方的资本主义相比,这是一个以官僚专业化为基础的新的国家资本主义。

    在国民党内部,各种思想流派的矛盾很大,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论点。一种论点支持官僚现代化,愿意与企业家进行对话,急于帮助其参加政府。考察1928年至1933年担任财政部长宋子文的经历,就可以印证这个论点。宋子文与资产阶级合作的最初尝试,可以上溯到1928年6月,为促进企业家与高级官员会见而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1932年,为了争取企业界支持反对蒋介石关于军费支出的政策,宋子文在上海总会组织了一次反对内战的会议,这是资产阶级最后一次重要的表现。第二年,宋子文力图让上海资本家参加国家经济委员会的领导,这是为发展和管理西方国家对华财政与技术的援助设立的政府机构。宋子文在1933年10月卸去了政府职务,使之合作因而中断,企业界遂即失去主要代言人。

    实际上,国民党政权仍然继承着孙逸仙的教义,并因世界经济危机的经验,反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化。在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期间,重新肯定了其对私人资本主义的谴责。1930年以后,在自此成为支配力量的蒋介石影响下,这种对私人资本主义的谴责,由于官方的教义中融合了儒家的箴言和法西斯主义的原则,而变得更加严厉。尽管这种反资本主义思潮可以从革命的历史中找到正当理由,但却常常是由传统的反重商主义感情决定的。例如1930年至1936年任山东省主席的韩复渠对此就说得很清楚,认为为了急于改善农村的行政管理,对过于迅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表示怀疑。[288]

    主张现代化的人,则在德国和意大利独裁者寻找榜样,在提高效率的口号下,宣扬由国家计划和协调经济发展。例如中国的法西斯主义理论家和主张秘密组织蓝衣社的鼓动者刘健群,就是采取这个立场的人之一。在这些人的惩戒准则中,“奸商”被列入应从社会清除的“败类分子”之中。其目的是将重工业、采矿业、运输业和对外贸易重新置于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289];认为推行发展经济的方针,是以其当做荣耀和国力的构成要素,其本身并非十分优先的目标。

    在各种各样的理念后面,还有许多力量在起作用,如对金钱的贪欲,裙带关系和宗派主义。不少高级官员只不过把经济建设当做个人发财的机会,最上层的夫人们尤其是如此,特别是蒋介石夫人和孔祥熙夫人。

    目标的不明确导致了政策的分歧,和平与国内安全的重建(特别是在长江中下游),对罢工和工会运动的镇压,鼓励了企业家的活动。长期以来,商会和银行家协会,雇主联合会要求的一系列组织改革,政府都已付诸实施。1931年废除了厘金,中国收回了关税自主权:进口税从1929年的4%增至1930年的10%,1934年又增至25%。1932年在上海开办的新造币厂,为1933年3月颁布废“两”扫清了道路。这个非常古老的计算单位的消失,简化了币制,此后币制即以银元为基础了。当完成货币统一之时,适逢世界银价上涨,迫使中国在1935年采用法币;发行法币,是由国家储备委员会监督下,四家政府银行独有的特权。[290]

    1928年,新的中央银行和半官方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较晚创立的中国农民银行[291],均置于政府的权力之下,将现代金融部门加以改组。中央银行从外国人手中收回了对海关收入的保管权,日益增多的收入遂充实了该行的资金。1933年,上海票据交换所从汇丰银行手中接管了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

    自1911年以来,厘金的负担,关税不能自主,货币与金融体制的混乱,一直被指斥为妨碍现代经济部门发展和资产阶级兴盛的原因。南京政府的改革废除了这些障碍,但是马上却又制造同样大的障碍。在政府管辖的地区,厘金废除了,却代之以繁多的产品税:卷烟税和面粉税(1928年)、棉纱税、火柴税和酒税(1931年)、矿产品税(1933年)等。新收回的海关自主权所起的作用,主要不是保护本国工业,而是为了充实国库,对原材料、机器和成品都一律科以同样的进口税。

    银行体制的合理化与集中化,导致了1935年11月等于国有化的实然行动;确立纸币制度,使政府在未来能用增加发行来弥补赤字,但同时也为长期的通货膨胀开辟了道路。

    的确,资产阶级所寻求的全部改革,好像都反击到自己身上。尽管注意到某些表面相似之处,但却不能把南京政府的政策,与明治维新时期日本领导人的政策相比。即使国民政府这些改革曾在有时候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活动,但是主要目的也不是要建立有利于私人企业组织的体制。这些改革提供了充分证据,说明其对此并无兴趣。在1932年至1935年工商业萧条之初,政府不曾给工商业以任何帮助,就是最毋庸置疑的证明。

    能不能因此找到南京政府的国家资本主义开端呢?1935年11月银行的准国有化本身,并不等于对主要经济活动的控制,因为在中国,现代金融部门的兴起,主要是靠公共支出提供资金,而不是靠生产投资。但是银行国有化却大大增加了政府干预工商工业的机会。在经济危机压力下,工商界自己也要求政府干预。这种干预最初采用贷款形式;迟至1935年,才成立在杜月笙控制的工商业救济贷款委员会,分配了2000万元的贷款。[292]于是中国银行在新任董事长宋子文的推动下,控制了大约15家纱厂(总计约占中国纱锭数的13%),并将干预扩展到轻工业的各领域:卷烟、面粉,稻米的加工与贸易。

    在孔样熙控制下的中央银行,相对来说不是那么活跃。但是在这两个例子中,公私利益错综复杂的纠缠在一起。例如,孔祥熙和宋子文都是私人企业中国建设银公司的主要股东。这家公司创建于1934年,为中国企业吸引外国投资;在1935年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在国营银行和主持发展项目的政府部门————如财政部和全国经济委员会之间充当中介人。后来发现孔、宋这两位高级官员及其家族,也在该公司进行私人投资。孔祥熙联合杜月笙一起创办的启新公司,对公债、黄金、棉花和面粉进行投机。此外还有很多合营公司,其中有些是赎买处境困难的私营企业,例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到1937年末,宋子文成了该公司最大的股东。其中还有许多————中国植物油料公司、中国茶叶公司、上海中心渔业市场,是1936年至1937年任实业部长的吴鼎昌直接组织的,都得到各省政府的合作,并由通常属于政府几个派系的私人资本家予以财政支持。这些公司能得到财政津贴,享有垄断权和其他特权,常常挤垮与之竞争的私营企业。[293]

    只有蒋介石任委员长的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资源委员会,奉行了充公政策,其结果是大部分重工业和采矿业都由政府控制。

    严格地说,经济的公有部门仍旧是有限的,但是不能将不属于公有部门的工商业,看作纯粹私有部门的组成部分。在这些企业中,握有各式股权的政府高级官员所起的作用,使其性质很不明确,这是官僚主义的特点。尽管国家利益和官吏们的私利之间存在舞弊和混乱,遭到历史学者们的普遍谴责,但却不能据此给这种体制下定义。而且和19世纪“官督商办”企业的相似之处,也只能说明部分问题。1930年的官僚们,和1880年的清代官吏是不同的。尽管有些人想在吴鼎昌与清代总督之间寻找相似之处,但发展后面的动力却来自中央,而且只限于少数最高级官员(即使不限于共产党史学至今仍坚持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其中最活跃的人物,都曾在国外受过教育,对现代世界及工业方法和财政方法的了解,远非清朝的先辈们所可比拟。这个官僚集团(至少包括中央政府的上层),由于吸收金融和经济专家,即加速了其自身的发展。企业资产阶级的衰落,与这个官僚集团的现代化是同时发生的。出于政治策略上的原因,共产党的历史学家们将这两种现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将企业资产阶级视为官僚集团现代化的结果,并号召资产阶级团结起来反对国民党政权。

    尽管如此,但也不能肯定这个双重发展不遵循普遍的规律;一个巨大的农业国的经济与技术起飞,必然会有规律。资产阶级在其黄金时代已经证明,没有能够维持(或恢复)团结与民族独立的国家机构,这种起飞是不可能的。既然中国的历史传统不允许强大的(或相当强大的)政府,与多元化社会中各种自主集团同时并存,因此,和官僚共生就成了资产阶级求生存的唯一可能形式。

    在许多方面,资产阶级——官僚混合体,更接近于今天社会主义政权下的“新阶级”,而不像西方的自由资本阶级。因此,在评价资产阶级——官僚混合体时,既不能根据其和私营企业的关系,也不能根据其道德上的腐败(在所有“新阶级”中,腐败都以各种形式普遍存在),而应根据其是否能够确保国家经济的发展。

    这种混合体是否要对道格拉斯·S.帕俄和易劳逸[294]所指责的停滞负责呢?是否应该将拉蒙·H.迈尔斯[295]和托马斯·G.罗斯基[296]所描述的功能,应归功于这种混合体呢?南京10年的经济平衡表含糊不清,更增加了分析的困难。不过这种含糊不清,主要涉及农村的演变。上述诸人对规模不大的现代经济部门的进步,看法是一致的。张长治编写的工业生产指数表明,南京10年的增长率为8%——9%,其发展速度和民国时期的大部分年份(1912——1937年)相当。此外,T.罗斯基还是坚决认为,在这一时期内发展中工业,在质量上有进步。

    不过在这普遍发展趋势之下,出现了与20年代相似的周期。在战后的经济奇迹之后,是1923年至1924年的经济危机,因三年的革命与内战而延长;到1928年末,现代经济部门又经历了一个新的繁荣时期,直到1932年又一次危机。在1935年,1/4的中国工厂都停工了,到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才正式复工。

    在30年代,也和20年代一样,这些经济波动主要是由外界事件决定的。在世界经济危机期间,白银大幅度跌价。在1928年至1931年的时间内,国际市场上银价下降了一半以上,这实际上等于中国货币贬值。其结果是刺激了出口,从而补偿了西方经济危机的影响,并刹住了有些商品的进口;对于不足以保护本国工业的关税,也起了补救的作用。

    1931年的英镑贬值和1934年的美元贬值,引起银价急剧回升;物价下跌对中国制造商立即产生影响。但是在条约口岸,进口商极力将价格维持在前一时期的水平上。白银在中国的购买力,不如在外国市场上升得那样快;这个差距,引起白银的大量外流和猛烈的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与收缩的浪潮,加上日本入侵满洲和上海,比起其他所有的因素,都更强烈地动摇了30年代各条约口岸的经济。

    和这种总是从属于国际市场现象相比,官僚势力的复起和企业资产阶级的衰落,其重要性都是次要的。不是官僚主义化妨碍了现代经济部门的起飞,最终妨碍了企业资产阶级的发展,而是作为国家的中国太衰弱了。不进行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使国民党的资产阶级与官僚共生的政权,带有城市色彩的现象,不可能为经济的真正现代化开辟道路。

    中国资产阶级(无论是作为20年代“自由而西化”的古典型资产阶级,或是作为30年代官僚化的资产阶级)的失败,源出于一个更加普遍的原因,也就是使经济起飞失败的同一原因。

    如果我们抛弃自由主义者的希望,即把资产阶级看作第三种力量源泉的幻想,也抛弃马克思主义的信条,即夸大的把资产阶级看作革命发展的必然阶段,那么,是否有必要把中国资产阶级的经历,看成只不过是历史中偶发事件————一个不会再次出现的插曲呢?在以后的革命阶段中,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但是一种传统却留存了下来,又是具有城市的、现代主义的、民主和世界性的传统。这种传统————向世界其余部分开放的民族发展传统,激励着后世的现代化官僚。中国资产阶级是最先作为一个阶级,接受现代化挑战的,这就是其所奠定的传统,能不断激励希望继承其未竟之业的原因之所在。

    * * *

    [1]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清代和日本德川时代的城市网》,第6页;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268页。

    [2]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第197——204页。苏珊·琼斯:《宁波的金融:钱庄》,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第47——51页。

    [3]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298页。

    [4]同上书,第314页。

    [5]参考罗兹·墨菲的论文:《外来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

    [6]有关权力从占有土地的士绅转移到城市,或绅商转移的问题,参阅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235、248——260页。伊懋可用农奴制的衰落来解释这一转移的观点,至今尚有争论;但似乎可以确定的是所有权制度以及一般的社会结构,在18世纪都经历了深刻的变动。参阅托马斯·A.梅茨格:《论中国现代化的历史根源:明末清初经济与行政的日益分化》,第33——44页,载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编:《中国现代史经济讨论会》(台北,1977年)。关于名流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可参阅伊懋可:《上海的行政管理:1905——1914年》,载伊懋可、施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241页。

    [7]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东西方之间的桥梁》,第102页。

    [8]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第15——25页。

    [9]何炳棣:《扬州的盐商:18世纪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研究》,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7(1954年),第130——168页。

    [10]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第6章。

    [11]周策纵:《五四运动: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革命》,第380页。

    [12]艾蒂安·巴拉兹:《中国的文明和官僚政治。一个主题的种种变奏》,第44页。费维恺:《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与官办企业》,第242页。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284——301页。S.A.M.阿谢德:《现代中国早期的一次能源危机》,载《清史问题》,3·2(1974年12月)。

    [13]详细的分析,参看M.克莱尔·贝热尔:《“另一个中国”:1919年至1949年的上海》,载C.豪编的《上海,一个亚洲大城市的革命和发展》。

    [14]费维恺:《外国在华势力》(本书第3章)。

    [15]约翰·勒斯特:《苏报案:中国民族主义运动早期的一段插曲》,载《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学报》,27.2(1964年),第408——429页。

    [16]M.克莱尔·贝热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学家对辛亥革命的评价》,载《历史评论》,230(1963年10——12月),第403——436页。

    [17]M.克莱尔·贝热尔:《资产阶级的作用》,载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229——295页。

    [18]《北华捷报》,1913年11月1日,第352页。

    [19]参看周策纵:《五四运动: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革命》,第380页。

    [20]张仲礼:《中国士绅:对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的作用之研究》,第117——120页。

    [21]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和西方,1872——1949年》,第64、73、367页。

    [22]张仲礼:《中国士绅:对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的作用之研究》。

    [23]M.克莱尔·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和辛亥革命》,第53页。

    [24]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第131、164、168、183页。

    [25]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第59——60页。

    [26]伊懋可:《上海的士绅民主制,1905——1914年》(哈佛大学博士论文,1967年),第230——246页。

    [27]1911年末出现的上海商会短命的竞争者,也许正如J.桑福德所说的,反映了商人集团内部的政治分歧,即使确实存在过矛盾,也很快解决了,因为这两个商会在1912年就合并了。詹姆斯·桑福德:《19世纪末20世纪初上海华人商业组织与活动》(哈佛大学博士论文,1976年),第259页。

    [28]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第62页。

    [29]爱德华·J.M.罗兹:《中国的共和革命:广东的情况,1895——1913年》,第222——223页。

    [30]董必武:《纪念辛亥革命五十周年》。

    [31]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第41——42、125——126页。

    [32]周锡瑞:《中国的维新和革命:辛亥革命在湖南和湖北》,第237——250页。

    [33]《北华捷报》,1913年11月1日,第352页。

    [34]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第2章(转引自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337页,注18)。

    [35]《北华捷报》,1913年11月1日,第352页,关于商人在各省城行政中的作用,参看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第69——80页。

    [36]让·罗德:《中国革命生活的状况,1911——1914年》,第117、301页。

    [37]小岛淑男:《辛亥革命时的上海独立与绅商阶层》,载《东洋史学论集》,6(1960年8月),第113——134页(《中国近代化的社会结构: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特辑)。

    [38]《北华捷报》,1912年7月13日,第109页;1913年3月1日,第650页;贝热尔:《中国的资产阶级》,第82——85页。

    [39]宣言译文,载F.麦考密克:《中华民国》,第457页(原文见1912年1月5日《孙大总统对外宣言》。————译者注)。

    [40]《近代史资料》专刊,《辛亥革命资料》,1,(1961年),第58、201页。

    [41]《辛亥革命资料》,第96页,参看沈云荪:《中华实业银行始末》,载《近代史资料》,6(1957年),第120——139页。

    [42]《上海法国总领事的报告》,1912年1月13、17、18日,法国外交部档案:中国国内政治:中国革命。

    [43]同上。

    [44]《北华捷报》,1912年2月10日,第356页;1912年8月10日,第405页;1912年8月17日,第458页。《上海法国总领事的报告》,1912年3月2日。

    [45]《北华捷报》,1912年4月27日,第217页。

    [46]《北华捷报》,1912年3月1日,第650页。

    [47]《北华捷报》,1913年11月9日,第40页。

    [48]萧梁林:《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哈佛大学出版社,1974年。

    [49]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2,1895——1914年,第848页。

    [50]同上书,第908页。

    [51]同上书,第920页。

    [52]《北华捷报》,1912年11月16日,第479页

    [53]《北华捷报》,1912年12月7日,第665页。

    [54]《北华捷报》,1913年8月13日,第558页。

    [55]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2,1895——1914年,第860——867页。

    [56]《北华捷报》,1913年4月26日,第226、252页;1913年5月10日,第427页;1913年5月24日,第531页。

    [57]参看上海钱业公会通电,《北华捷报》,1913年5月17日,第495页。

    [58]《北华捷报》,1913年7月26日,第283页。

    [59]《南华早报》,1913年7月27日、7月29日、7月30日、8月1日。

    [60]外交部驻华大使与领事档案、书信,F.O.228:2499,卷277,革命,北方与南方,1919年7月24——31日。F.O.228:2500,卷278,革命,北方与南方,1913年8月16——31日。F.O.228:2501,卷279,革命,北方与南方,1913年8月16——31日,特别参考发自镇江、南京、重庆、芜湖的书信。

    [61]南京通讯,1913年8月29日,F.O.228:2502,卷280,革命,北方与南方,1913年9月。

    [62]参看本书第4章欧内斯特·P.扬:《革命后的政治风云:袁世凯时期,1912——1916年》。

    [63]1911年至1913年之间,为地方士绅利益而缩小官僚机构的权力,以及地方士绅和商人的结盟,参看周锡瑞:《中国的维新和革命》,第246——255页。

    [64]伊懋可:《上海的士绅民主制,1905——1914年》,第73页;《上海市制进化史略》,载上海通讯编:《上海研究资料》,第75——78页。

    [65]校注:南京无租界,下关江边地带划有外国人居留地。作者把Concession与settlement两者混为一谈,南京1904年开辟下关为外国人公共居留地,并非租界。

    [66]关于袁世凯的经济政策,参考菊池贵晴:《中国民族运动的基本结构————关于排外性联合抵制的研究》,第154——178页。

    [67]弗朗索瓦·富列:《对法国革命的思考》。

    [68]贸易(1915年、1917年、1919年),上海和广州的报告。

    [69]伍德海编:《中华年鉴,1921——1922年》,第1004——1006页。

    [70]萧梁林:《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73——124页。

    [71]严中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72——73页。

    [72]萧梁林:《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第23页。

    [73]海外贸易局:《中国的贸易与经济状况》,H.H.福克斯的报告。

    [74]张长治:《共产党统治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计量分析》。

    [75]严中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34页。

    [76]周秀鸾:《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第2章。

    [77]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等编:《大隆机器厂的发生、发展与改造》,参看托马斯·G.罗斯基:《制造工业的发展》,载德怀特·H.珀金斯编:《历史剖析中的中国现代经济》,第231页。

    [78]刘大钧:《中国工业与财政》,第48页。

    [79]校注:中国银行:1905年,清政府设立户部银行;1908年,改组为大清银行;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将设在上海的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1912年4月,袁世凯在北京另筹设中国银行,于8月1日开业;1913年4月,颁布《中国银行则例》,规定中国银行属中央银行性质;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国银行条例》和《中国银行章程》,改组中国银行为特种国际汇兑银行,总行自北京迁至上海。交通银行:1907年,清政府邮传部奏准设立;1908年1月开业,系官商合办,采用股份制,主要经营收支、汇兑、借款,还经营普通银行业务;辛亥革命后,交通部总长梁士诒任总裁,形成财政上与政治上的交通系势力;1928年11月,国民政府改组为实业性质银行,总行自北京迁至上海。

    [80]佘耀枢:《论交易所失败之原因》,载《上海商会月报》,2.8(1922年8月),第8——13页。

    [81]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编:《1913——1952年南开指数资料汇编》,第2——7页;《物价调查方法》,载《中国经济公报》,1924年6月21日。

    [82]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表61,第165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第202页。

    [83]参考朱昌崚:《近代中国的维新人物:张謇,1853——1926年》,第31页所引大生纱厂例子。

    [84]琼·切斯诺:《1919——1927年中国的劳工运动》,第197页;《上海总商会月报》,4.4(1924年4月),第35——36页。

    [85]戴维·D.巴克:《中国城市的变化:山东济南的政治与发展,1890——1949年》,附录B。

    [86]H.O.龚:《中国六大城市的人口增长》,载《中国经济杂志》,20.3(1937年3月),第301——304页;同时参考德怀特·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1368——1968年》,附录E,第290——291页。

    [87]费唐:《费唐给上海工部局的报告》,两卷,1,第347页。

    [88]琼·切斯诺:《中国的工人运动,1919——1927年》,此书1962年出版以后,作者对中国劳工界似乎回到了较为实际的看法。

    [89]周锡瑞:《维新和革命》;F.富列:《对法国革命的思考》,第159页。

    [90]校注:张謇于1913年9月11日任工商总长;1913年12月24日,农林、工商两部合组为农商部,任张謇为农商总长,未就任;1914年5月1日,复任农商总长,未就任,由周自齐署理。袁世凯政府时期,无实业部,只有农林、工商部及农商部。此处原文为实业总长有误,应为农商总长。

    [91]朱昌崚:《近代中国的维新人物:张謇,1853——1926年》。

    [92]方腾:《虞洽卿论》,载《杂志月刊》,12.2(1943年11月),第46——51页;12.3(1943年12月),第62——67页;12.4(1944年1月),第59——64页。

    [93]《茂新、福新、申新总公司卅周年纪念册》。

    [94]罗伯特·基思·肖帕:《浙江的政治和社会,1907——1927年:精英势力,社会控制和省的发展》(《密歇根大学博士论文,1975年》),第218页。

    [95]肖帕:《浙江的政治和社会》,第254、307页。

    [96]巴克:《中国城市的变化》,第147——148页。

    [97]肖帕:《浙江的政治和社会》,第254页。

    [98]巴克:《中国城市的变化》,第149页;肖帕:《浙江的政治和社会》,关于其他例子,在河北省,参阅琳达·格罗夫:《农村社会:高阳地区:1910——1947年》(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论文,1975年12月),第49——52页。

    [99]穆藕初:《藕初五十自述》;方显廷:《一位七十岁中国经济学家回忆录》。

    [100]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19页。

    [101]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4卷,1,第502——509页。

    [102]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第397——401页;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3版,第328页;聂其杰编:《崇德老人自订年谱》。

    [103]巴里·基南:《中国的杜威实验:民国初期的教育改革与政治权力》,第56——63页。

    [104]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在上海史料选辑》,第221——247、376——394页;周策纵:《五四运动》,第6章。桑福德:《中国的商业组织和状况》,第5章。

    [105]关于联合会,参看《五四运动》,第648——664页。关于工部局总董,参看费唐:《费唐的报告》,1,第126——127页。

    [106]《北华捷报》,1916年2月19日,第467页。

    [107]《中国经济公报》,1922年12月23日,第2页。

    [108]蔼庐:《金融界今后之觉悟如何》,载《银行月刊》,2.5(1922年5月)。

    [109]《北华捷报》,1921年10月15日,第151页。

    [110]穆藕初:《花贵纱贱之原因》,载《密勒氏评论报》,1922年12月23日,第140——141页。

    [111]校注:此书原用英文写成,后来成为《建国方略》的组成部分。

    [112]R.W.克洛普顿和区俊珍(音)编译:《杜威在华演说集;1919——1920年》。

    [113]孙逸仙:《中国的国际开发》,第2版,第158页。

    [114]校注:此处所称的自由派与激进派的争论,即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思想界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一次重要论战。论战的中心问题是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论战由张东荪、梁启超等人所挑起。1920年11月,张东荪著文提出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主张,认为“救中国只有一条路,一言以蔽之,就是增强富力……开发实行”,“至于社会主义不妨迟迟”。同年12月,陈独秀以《关于社会主义讨论》为题,予以驳斥。接着,张东荪、梁启超分别发表文章,把中国贫困和混乱的原因,归结为“无知病”、“贫乏病”、“兵匪病”、“外力病”,否认在中国进行革命的必要性。当时李达、陈独秀、蔡和森、何孟雄等人在《新青年》、《共产党》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对张、梁的观点进行系统批判,指出中国工业的发达虽不如欧美、日本,但“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却无有不同,而且又不能独异的”,认为要推翻反动统治,改变中国现状,只有“组织革命团体,改变生产制度”。通过这次论战,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做了思想准备。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论战遂告结束。

    [115]《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3月26日。

    [116]参看1921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商教联席会议提出的要求,《上海总商会月报》,1.4(1921年10月)。

    [117]《密勒氏评论报》,1922年12月16日,第86页。

    [118]《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议记录》,载《银行月刊》,1.6(1921年6月)。

    [119]工业高级官员叶恭绰对北京商会的报告,载《北京政治》特刊,1920年1月,第21——22页;1920年1月29日,第147页。

    [120]穆藕初语,转引自《北华捷报》,1923年1月23日,第95页。

    [121]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第三次决议案,载《远东商业公报》,1921年10月,第17——18页。

    [122]穆藕初语,转引自《北华捷报》,1923年1月13日,第95页。

    [123]《北京政治》,特刊,1920年1月。

    [124]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五四时期期刊介绍》,3,第292——294页。

    [125]《宁波工厂周刊》、《五四时期期刊介绍》,3,第289页。

    [126]《工界》,《五四时期期刊介绍》,3,第301页。

    [127]胡适,《密勒氏评论报》,1920年7月10日,第324页。

    [128]《五四时期期刊介绍》,3,第303页。

    [129]周秀鸾:《工业的发展》,第80页。

    [130]周策纵:《五四运动》,第243——244页。

    [131]《北京时报》,1919年11月21日。

    [132]校注:1919年时总统为徐世昌。

    [133]周策纵:《五四运动》,第172——173页。

    [134]同上书,第386页。

    [135]同上书,第389页。

    [136]桑福德:《商业的组织和状况》,第342、361页。

    [137]《北华捷报》,1920年4月24日,第185页。

    [138]《北华捷报》,1920年6月12日,第660页;1920年12月11日,第745页。

    [139]《北京时报》,1919年11月21日。

    [140]校注:此三部长为曾任财政部次长及驻日公使的陆宗舆,财政部总长曹汝霖;时驻日公使章宗祥,曾任司法部总长。

    [141]校注:指我国要求废除“二十一条”与日军撤出山东,归还原胶州湾德国租界地及胶济铁路。

    [142]校注:指五卅运动及其以后反帝运动。

    [143]校注:指国民革命的“打倒列强,除军阀”的战略。

    [144]日本外务省外交档案:《中国抵制日货,杂件M.T.3.3.8.5——1》,(1919年)。从烟台致领事的急件,1919年8月29日(编号740856——740873)。

    [145]《提倡国货之我见》,载《上海总商会日报》,4.5(1924年5月),《言论》栏。

    [146]文汉:《由工业见地上论维持国货与抵制日货》,载《实业杂志》,71(1923年9月)。

    [147]《提倡国货之我见》,载《上海总商会月报》,4.5(1924年5月)。

    [148]聂云台(聂其杰):《为日兵枪杀市民事警告国民》,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6(1923年6月),《言论》栏,法文译文见M.克莱尔·贝热尔、张瑞福:《救国!中国的民族主义与1919年的五四运动》,第103——114页。

    [149]峙冰:《国权回复与经济绝交》,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4(1923年4月),《言论》栏。

    [150]M.克莱尔·贝热尔:《中国1919年的五四运动:经济局势与民族资产阶级的作用》,载《历史评论》,241(1969年4——6月),第309——326页。

    [151]伍德海编:《中国年鉴1923年》,第674页。

    [152]《张嘉璈访问记》,载《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1月29日,第470页。

    [153]茹玄:《新银行团与经济瓜分》,载《上海总商会月报》,1.6(1921年12月),《言论》栏。

    [154]《全国商教联席会议始末记》,载《上海总商会月报》,1.4(1921年10月),《纪事》栏。

    [155]W.S.A.波特:《参加太平洋会议的人民代表》,载《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10月22日。

    [156]《北华捷报》,1922年2月18日,第420页。

    [157]《麻克类爵士与中国商人》,载《北华捷报》,1923年2月17日,第446——447页。

    [158]《北华捷报》,1923年3月10日,第664——665页。

    [159]《北华捷报》,1923年5月19日,第471——472页;1923年6月23日,第818页。

    [160]《向商人们说的老实话》,载《北华捷报》,1923年4月4日,第77页。

    [161]《北华捷报》,1923年6月23日,第818页。

    [162]《北华捷报》,1922年12月16日,第711——712页;雪莉·加勒特:《中国城市的改革者:中国基督教青年会,1895——1926年》,第171页。

    [163](蔡)和森:《外国帝国主义者对华的新旧方法》,载《向导周报》,22(1923年4月25日),第158——160页。

    [164]蔡和森:《反对“敦请一友邦”干涉中国内政》,载《向导周报》,19(1923年2月7日),第158——160页。

    [165]《和平统一宣言》,载张其昀编:《国父全书》,第755页。

    [166]胡适:《我们的政治主张》,载《努力周报》,2(1922年5月14日)。杰罗姆·B.格里德英译,见其《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第191页。

    [167]《全国商教联席会议始末记》。

    [168]丁文江:《少数人的责任》,载《努力周报》,67(1923年8月26日)。武堉幹:《联省自治与职业主义》,载《太平洋》杂志,3.7(1922年9月)。

    [169]《北华捷报》,1920年10月28日,第223页。

    [170](邓)峙冰:《时局杂感》,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2(1923年2月),《言论》栏。

    [171]谢瀛洲:《中国的联邦主义,对部分省宪法的研究》,第83、204页。

    [172]孔飞力:《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控制、自主和动员问题》,载魏斐德、卡罗德·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257——298页。

    [173]《“请合呈政府特许全国商会自练商团案”:四川成都总商会代表提议》,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4(1923年4月)。

    [174]校注:14世纪至15世纪德意志北部城市结成的政治与商业同盟。

    [175]《“保护商埠安全议案”,汉口总商会提议》,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5(1923年5月)。

    [176]《北华捷报》,1923年1月6日,第8页。

    [177]茹玄:《关于国是会议之片言》,载《上海总商会月报》,1.5(1921年11月),《言论》栏。

    [178]《上海总商会月报》,3.7(1923年7月),《会议记载》栏;美国国家档案馆,驻上海总领事克宁翰电,1923年6月26日,89300/50950。

    [179]校注:原文意为脱离、退出,即中国历史上习称的宣布“独立”。

    [180]《“商人政府”的批评》,载《东方杂志》,20,11(1923年6月20日)。

    [181]毛泽东:《北京政变与商人》,载《向导周报》,1923年7月11日,第31——32页。

    [182]《字林西报》,1923年6月26日。

    [183]校注:1923年8月初,苏浙和平协会发起人张一麐等,奔走于宁沪杭当局之间,于19日,江苏督办齐燮元与浙江督办卢永样及淞沪护军使何丰林签订第一次苏浙和平条约,但并未能阻止苏浙战争的爆发。

    [184]蔼庐:《金融界今后之觉悟如何》,载《银行月刊》,2.5(1922年5月),《评谈》栏。

    [185]参看本书第五章;并参看安德鲁·J.内森:《北京1918——1923年的政治斗争:派系活动和宪政的失败》,第74——90页。

    [186]《全国银行公会之建议案》,载《东方杂志》,18.3(1921年2月10日);英译文载《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1月22日,第412——414页。

    [187]《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1月29日,第470页。

    [188]厄普顿·克洛斯(约瑟夫·W.霍尔的笔名):《中国银行家坚持自己的权利》,载《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2月19日。

    [189]《京津时报》,1923年4月19日。

    [190]《密勒氏评论报》,1921年10月8日,社论。

    [191]《“请维持全国商会联合会通过议案力争实行案”:湖北宜都商会提议》,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4(1923年4月)。

    [192]《请分呈各巡阅使各督军息争保民谋统一案》,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6(1923年6月)。

    [193](邓)峙冰:《时局杂感》,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2(1923年2月)。

    [194]《远东商业公报》,1922年1月。

    [195]玛丽·克莱尔·贝热尔:《民族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1923年中国棉纺业的危机》。

    [196]之一:《华商纱厂资金问题与棉业前途之关系》,载《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4.2(1923年10月),第2——8页。

    [197]潜园:《纺绩业根本整理之私见》,载《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3.4(1922年10月20日),第2——6页;朱仙舫:《整理棉业新议》,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5(1923年5月),第1——12页。

    [198]振德:《民国十一年度各纱厂营业报告》,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5(1923年5月)。

    [199]B.Y.李:《中国棉纺厂的现状》,载《密勒氏评论报》,1923年10月6日。

    [200]海外贸易局:《中国1923年6月工业和经济状况报告》,H.G.布雷特,上海。

    [201]潜园:《青岛纺绩业之状况与希望》,载《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4.1(1921年1月),第29——32页。

    [202]李寿浵:《关税加增与我国纺织业之前途》,载《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3.2(1922年3月20日),第9——14页。

    [203]方显廷:《中国的棉业和贸易》,2,第6——7页;《北华捷报》,1922年2月25日,第518页。

    [204]李寿浵:《关税加增与我国纺织业之前途》。

    [205]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63年第3版,第180——185页。

    [206]潜园:《纺绩业根本整理之私见》。

    [207]子明:《世界棉花之需给与中日棉业之关系》,载《银行周报》,7.10(1923年3月20日);7.11(1923年3月27日)。

    [208]沧水:《禁棉出口与今后中日纱市之感想》,载《银行周报》,7.6(1923年2月6日),第14——15页;方宗鳌:《禁止棉花出口之我见》,载《商学季刊》,1.1(1923年2),第1——3页。

    [209]方显廷:《中国的棉业和贸易》,2,附录5。

    [210]穆藕初:《花贵纱贱之原因》,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2(1923年2月)。

    [211]《远东商业公报》,1923年3月,第41——42页;《北华捷报》,1923年2月17日,第426页。

    [212]《使团与禁棉出口令之取消》,载《银行月刊》,3.7(1923年7月)。

    [213]《北华捷报》,1923年5月19日,第471——472页。

    [214]伍德海编:《中华年鉴,1924年》,第819页。

    [215]《密勒氏评论报》,1923年7月7日,第172页。

    [216]《北华捷报》,1923年6月30日,第859页。

    [217]《为外人干预护路事致符领袖公使函》,载《上海总商会月报》,3.9(1923年9月),《会务记载》栏。

    [218](蔡)和森:《商人感觉到外国帝国主义助长中国内乱的第一声》,载《向导周报》,44(1923年10月27日),第333页。

    [219]校注:关余:为“关税余款”或“关税盈余”之简称,指中国海关关税收入中,例需扣除海关经费及偿付海关关税担保1900年以前所借之外债后,所剩余之款额,称曰关余。

    [220]《银行界请孙文维持内债基金》,载《银行月刊》,3,12(1923年12月),《银行界消息汇闻》栏。

    [221](蔡)和森:《为收回海关主权告全国国民》,载《向导周报》,48(1923年12月12日),第365页。

    [222]《北华捷报》,1924年1月5日,第1页,并参阅本书第十一章。

    [223]《南华早报》,1923年7月24日。

    [224]韦慕庭:《孙逸仙:受挫的爱国者》,第249——264页。载《密勒氏评论报》,1923年11月24日,第534——535页;1923年12月22日,第130页。关于商团可参阅本书第十一章。

    [225]《密勒氏评论报》,1924年6月21日,第82页。

    [226]校注:按即国民党改组后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227]校注:广东商团原是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商人自卫组织,后来发展成为一支拥有数千人的反动武装,以英国汇丰银行广州分行买办陈廉伯及佛山大地主陈恭受为首领。1924年8月,陈廉伯通过英国通利洋行,订购了大批枪械运来广州,企图推翻广州革命政权,建立“商人政府”,广州军政府查获并扣留了陈廉伯购进的武器,陈廉伯逃往香港,指使商团“罢市”抗争。10月10日,商团发动武装叛乱,并企图联合陈炯明夺取广州。孙中山采取了断然措施,于10日晚成立革命委员会,派出军队,镇压了商团的叛乱。

    [228]尼戈尔·杜里乌斯:《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中国报刊的一些反映》,载《中国研究手册》,1(1980年)。

    [229]《北华捷报》,1925年7月18日,第20页。

    [230]《北华捷报》,1925年7月25日,第54页。

    [231]《北华捷报》,1925年9月12日,第348页。

    [232]《血痕》,2,1925年6月19日;3,1925年7月12日;《救亡》,2,1925年6月16日。

    [233]《北华捷报》,1925年11月14日,第294页。

    [234]《北华捷报》,1925年8月1日,第78页。

    [235]《北华捷报》,1925年8月29日,第251页;切斯诺:《中国工人运动》,第266页。

    [236]校注:原文为自治区。1925年2月和3月,上海讨论建立自治区性的淞沪商埠,脱离江苏省;1926年,淞沪商埠成立后,孙传芳自任淞沪商埠督办,丁文江任商埠总办。

    [237]《北华捷报》,1925年3月21日,第478页;1925年4月25日,第140页;1925年6月13日,第440页。

    [238]《密勒氏评论报》,1926年7月24日,第188——190页。

    [239]《北华捷报》,1925年8月15日,第167页。

    [240]基南:《中国的杜威实验》,第119页。

    [241]赫尔曼·马斯特第三和威廉·G.塞韦尔:《出自传统的革命:戴季陶的政治思想》,载《亚洲研究学报》,34.1(1974年11月),第73——98页。

    [242]校注:3月20日事件,又称中山舰事件。1926年3月18日,蒋介石以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名义命令海军局代局长兼中山舰长李之龙将中山舰调至黄埔候用。当中山舰开至黄埔时,蒋介石却称李之龙不服调遣,擅入黄埔。3月20日,调动军队,宣布戒严,断绝广州内外交通,逮捕李之龙,扣留中山舰及其他军舰,包围省港罢工委员会,收缴工人自卫队武装,包围广州东山苏联顾问住所;令黄埔军校及国民革命军中的共产党员退出。

    [243]《北华捷报》,1925年1月17日,第91页;1925年10月31日,第194页。

    [244]《密勒氏评论报》,1925年3月7日,第21页;1925年11月21日,第228页。

    [245]《密勒氏评论报》,1926年4月17日,第179页。

    [246]《密勒氏评论报》,1926年2月13日,第316页。

    [247]《北华捷报》,1925年6月24日,第146页。

    [248]校注:此处原文为商务委员。1925年9月22日,宋子文任广州财政部长,1926年1月22日,任国民党商业部长;并且广州政府并没有商务委员的设置。

    [249]校注:广州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于1925年7月12日。

    [250]校注:孙传芳1925年1月16日任浙江督办(此时改督理为督办),并自任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同年11月25日,任江苏督办。

    [251]《中国商会的权力与政治》,《密勒氏评论报》,1926年7月24日,第190页。《密勒氏评论报》,1926年7月17日,第176页。

    [252]《北华捷报》,1925年3月21日,第478页;1925年4月25日,第140页;1925年6月13日,第409页。蒋慎吾:《上海市政机关变迁史略》,载《上海资料研究》,1926年第1版,第78——82页。

    [253]《北华捷报》,1926年5月8日,第252页。

    [254]《向导周报》,177(1926年),第1832页。

    [255]《北华捷报》,1926年11月20日。

    [256]卡尔·曼海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论文集》,第2章。

    [257]校注: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成立商业部,部长宋子文;商民部,部长王法勤。

    [258]约瑟夫·费尤史密斯:《商人联合会与国民党在上海统治的建立》(向1978年3月31日至4月2日亚洲研究学会芝加哥年会提交的论文)。

    [259]校注:1927年3月22日晚,上海工人举行第三次武装起义,占领上海大部分地区,并成立了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

    [260]伊罗生:《中国革命的悲剧》,修订版第2次印刷,第166页。

    [261]小帕克斯·科布尔:《国民党政权与上海资本家,1927——1929年》,载《中国季刊》,77(1979年3月),第1——24页。

    [262]琼·切斯诺和弗郎索瓦·勒巴比埃:《中国:从辛亥革命到解放》,第188页。

    [263]陈伯达:《中国四大家族》;许涤新:《官僚资本论》。

    [264]易劳逸:《夭折的革命: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1927——1937年》,小帕克斯·M.科布尔:《上海资本家和国民政府,1927——1937年》(伊利诺斯大学博士论文,1975年)。M.C.白吉尔:《“另一个中国”:1919至1949年的上海》,载C.豪编:《上海:一个亚洲大城市的革命和发展》。

    [265]科布尔:《国民党政权》,第1——2页。

    [266]易劳逸:《中华民国研究通信》,1.1(1975年10月),第14页。

    [267]琼·蒙内特:《回忆录》,第134页。

    [268]校注:原文译文为南道分会与闸北分会。上海无南道地名,以其与闸北相对应之地位,应为南市。

    [269]雪莉·加勒特:《商会》,载伊懋可与施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227——228页;科布尔:《国民党政权》,第23页。

    [270]校注:1927年7月,成立上海特别市。

    [271]费唐:《报告》,1,第243页。

    [272]《申报》,1927年6月24日,第13页;1927年6月30日,第13页;1927年7月2日,第13页。

    [273]C.F.雷默:《关于中国抵制外货的研究》,第138——140页。

    [274]1C.F.雷默:《关于中国抵制外货的研究》,第269页。

    [275]校注:此处有误,凡条约规定中国失去行政权之地区为租界;某一地区虽居住外国侨民,但其行政权仍属中国,谓之居留地。据此,中国共划外国租界27处,即天津有英租界、法租界、德租界、俄租界、奥租界、意租界、比利时租界、日租界8处;原美租界合并于英租界。汉口有英租界、法租界、德租界、俄租界、日租界5处。广州有英租界、法租界2处。上海有公共租界、法租界2处。厦门有日租界、英租界2处。鼓浪屿有公共租界1处。福州有日租界1处。九江有英租界1处。镇江有英租界1处。杭州、苏州、沙市、重庆四城市各有日租界1处。在1917年后,中国收回天津德、奥2租界,汉口德租界;1918年后,收回天津、汉口俄租界2处;1927年后,收回汉口、九江、镇江3处英租界,1931年后,收回天津比租界及厦门英租界。1937年前,中国共收回10处租界。自此中国尚存17处租界,即天津的英、法、意、日4处租界,汉口的法、日2处租界,广州的英、法2处租界,上海的公共租界与法租界及厦门、福州、杭州、苏州、沙市、重庆6处日租界,鼓浪屿的公共租界。1943年签订中美、中英新约,1945年签订中法新条约,中国在法律上收回全部英法在中国存在的租界。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日、意为战败国,日本、意大利租界当然为中国收回;同时中国按中英、中法新约收回英、法在中国的租界。实际上,1943年日本闻知中国与英、美签订新约,将收回租界,特提前数日,将英国在中国租界移交给汪伪政权,改为汪伪政权下的特区。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按接收汪伪政权接收了各特区。所以中国抗战胜利后,没有举行接收租界的仪式。另外,当时北平城内东交民巷使馆界,实际属于公共租界性质;1945年,英美政府与中国政府交涉,暂缓交还北平东交民巷使馆界;经中国政府同意,东交民巷使馆界暂未收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国公使均已回国,中国随即收回。

    [276]贝热尔:《“另一个中国”:1919年至1949年的上海》。

    [277]科布尔:《国民党政权》,第1——2页。

    [278]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4章。

    [279]J.费尤米斯:《商人联合会》。

    [280]包华德和里查德·C.霍华德:《中华民国传记辞典》,3.第452页;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和西方,1872——1949年》,第418页。

    [281]包华德和霍华德:《中华民国传记辞典》,1,第26页。

    [282]包华德和霍华德编:《中华民国传记辞典》,1,第379页。

    [283]同上书,1,第192页。

    [284]同上书,2,第316——317页。

    [285]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173页。

    [286]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第477页。校注:此处有误,1928年11月13日任工商部常任次长。1930年12月,工商部与农矿合组为实业部,次长下分设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穆于1931年1月31日任常务次长。

    [287]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362页。

    [288]巴克:《中国城市的变化》,第167页。

    [289]易劳逸:《夭折的革命》,第47页。

    [290]保罗·T.K.石(音):《艰辛的十年:中国国家建设的努力,1927——1937年》;阿瑟·N.扬:《中国的建设成就,1927——1937年:财政和经济记录》。

    [291]校注:中国农民银行前身,为1933年成立鄂豫皖赣四省农民银行;1935年4月1日,国民政府决定将其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总行设汉口,为“复兴农村经济”的专业银行,主要经营存放款、办理汇兑等业务外,还享有发行兑换券、农业债券和土地债券特权;1936年,发行钞票,财政部批准其发行钞票,与法币同样使用。

    [292]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267——271页。

    [293]同上书,第286——301页。

    [294]道格拉斯·S.帕俄:《国民党与经济停滞:1928——1937年》,载《亚洲研究杂志》,16.2(1957年2月),第213——220页;易劳逸:《夭折的革命》,第5页。

    [295]拉蒙·H.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

    [296]托马斯·G.罗斯基:《中华民国经济概论》(《多伦多——约克大学现代东亚联合中心讨论会论文》,第1集,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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