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麥
凡種五穀用成、收、滿、平、定日為佳。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凡九穀不避忌日種之,多傷敗。
種諸豆與油麻、大麻等,若不及時去草,必為草所蠹耗,雖結食亦不多。諺云:麻耘地,豆耘花。麻須初生時耘,豆雖花開尚可耘。
種菉豆地宜瘦。
臘月種麥及豆,來年必熟。
麥苗盛時,須使人縱牧其間,蹂踐令稍實,則其收倍多。
麥屬陽,故宜乾原。稻屬陰,故宜水澤。
小麥不過冬,大麥不過年。
麥最宜雪。諺云:冬無雪,麥不結。
種麥之法。土欲細,溝欲深,爬欲輕,撒欲勻。
晒麥之法。宜烈日中乘熱而收,仍用水蓼剉碎雜其間,則免化蛾。
桑
糓上接桑,其葉肥大。桑上接梨,脆美而甘。撒子種桑,不若壓條而分根莖。
鷄腳桑,葉花而薄,得繭薄而絲少。
白桑,葉大如掌而厚,得繭厚而堅,絲每倍常。
桑葉生黃衣而皺者號曰金桑,非特蚕不食,而木亦將就槁矣。
先椹而後葉者,葉必少。
浙間植桑,斬其桑而植之,謂之稼桑。却以螺殼覆其頂,恐梅雨侵損其皮故也。二年卽盛。
常以三月三日雨,卜桑葉之貴賤。諺曰:雨打石頭徧,桑葉三錢片。或曰:四日尤甚。杭州人云:三日尚可,四日殺我。言四日雨尤貴。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則絲薄,近下則子不生。
按《五行書》曰:欲知蚕善惡,常三月三日,天陰而無日,不雨,蚕大善。
蚕繭腰小者雄蛾,大者雌蛾。雞、鵞、鴨卵圓者雄,尖者雌。
午日不得鋤桑園。
有柘蚕食柘而早繭。
葉濕者不可飼蚕,雨中採至必拭令乾,恐有傷。
竹
冬至前後各半月不可種植,盖天地閉塞而成冬,種之必死。
種時斬去稍,仍為架扶之,使根不搖,易活。又法,三兩竿作一本移,盖其根自相持,則尤易活也。或云,不須斬稍,只作兩重架為妙。
種竹處當積土令稍高於旁地二三尺,則雨潦不侵損,錢唐人謂之竹腳。
竹有花輙槁死,花結實如稗,謂之竹米,一竿如此,則久之滿林皆然。其治法,於初米時擇一竿稍大者,截去近根三尺許,通其節,以糞之,則止。
竹林中有樹切勿去之,盖竹為樹枝所礙,雖風雪不復欹斜。
筀竹根多,穿害堦砌,惟聚皂莢刺堆土中障之,根卽不過,栽油麻萁亦妙。
凡種竹正月二日,宜取西南根,於東北角種之,其鞭自然行西南,盖竹性向西南行也。諺云:東家種竹,西家種地。若得死貓埋其下,其竹尤盛。竹有醉日,卽五月十三日也,《齊民要術》謂之竹醉日,《岳州風土記》謂之龍生日,移竹栽宜用此日,或陰雨,土虛則鞭行,明年笋莖交出。
種竹以五月二十日為上,是日遇雨尤佳。或曰:不必五月,但每月二十日皆可。又一說:正月一日、二月二日、三月三日皆可種,無不活者,每月仿此。
種竹若用鋤頭打實土,則笋生遲。
種竹不去篠,則林外向陽者三二年間便有大竹。諺云:栽竹無時,雨過便移,多留宿土,記取南枝。如要不間年出笋,用本命日,謂正月一日、二月二日之類。
種竹不拘四時,凡遇雨皆可。若遇火日及有西風則不可移,花木亦然,移時須是大,其根盤維以草繩,仍記向背為佳。
大率種竹須向北,盖根無不向南也。仍須土鬆,淺種,不用增土於窠株之上乃佳。《夢溪忘懷錄》之法尤妙。
種竹須將竹母斬去,只留四五尺長,仍斜植之。種竹須濶掘溝,用籠糠和泥抱根,然後用淨土傅其上,或鋪少大麥於其中,令竹根著麥上,以土盖之,其根易行。
《志林》云:竹有雌雄,雌者多笋,故種竹常擇雌者。物不逃於陰陽,可不信歟,凡欲識雌雄,當自根上第一枝觀之,?枝者為雌,卽出笋,若獨枝者是雄竹耳。
種竹法。擇大竹,就根上去上三四寸許截斷之,去其上不用,只以竹根截處,打通節,實以硫黃末,顛倒種之。第一年生小竹,隨卽去之,次年亦去之,...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