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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文选择一——战争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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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选择的概念显然的是从自然选择的概念推论得来 〔201〕 。我们既然看到自然环境里有种种势力可以引起选择或淘汰的影响,我们就不难进一步的发见意识环境或文化传统里,也有种种势力可以引起同样的影响,特别是对于若干文明比较悠久的民族。达尔文和戈尔登的议论,早就暗示到这一点,不过二人不是社会学家,没有能加以发挥。英国政论家白介特(Walter Bagehot)倒是在这方面有过发挥的一个人,并且有一部分的议论比达、戈两氏的还要早几年。 〔202〕 不过在这方面推究得最早而最比较详细是法国的一位作家,叫拉普池(Vacher de Lapouge),他在十九世纪的末年(一八九六)就发表了一本著作,题目就是《社会选择论》(Les selections sociales),所谓社会选择,就等于人文选择。拉氏是一位有偏见的作家,特别是种族的偏见,所以通常我们总把他归在所谓种族武断论一派,不过他的作品又和一般的种族武断论者不同,他有许多不蹈前人窠臼的真知灼见,而对于一知一见,大都能旁征博引,加以证实;他的社会选择论就是很好的一例。如今我们把拉氏的理论简单的介绍一下,作为本章的楔子,其中一部分种族偏见的话,我们撇开不引。 〔203〕

    拉氏接受达尔文的演化论,认为物种的演化的主要原因是自然选择,是由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过一到人类,他认为自然选择渐由社会选择取而代之,而自然环境的重要地位也逐渐的转让给社会环境。自然选择的影响,从人类所不能避免的价值观念的立场来看,是有好坏的,好的是进化,坏的是退化,如今社会选择的影响也复如此,而就历史的事实与目前的趋势而论,社会选择的结果是弊多于利,退化多于进化。拉氏的分析认为重要的社会选择的势力有八个。

    一是军事的或战争的。拉氏认为在有机演化史里,战争的趋势与频数有增无减,即,人类爱好斗争,在其它动物之上,而近代人类尤在古代人类之上。除了原始时代的战争而外,一切的战争所消耗的总是人口中比较最健康,最强壮,最勇敢的部分。希腊罗马以及其它古代民族之亡,可以说一大部分是亡于这种分子的消耗。

    二是政治的。日常政治场合里的钩心斗角以及特殊的大规模的政争,革命,和朝代的兴替都有严重的反选择的影响。古代的希腊罗马,近代的法国革命,消灭了不少的优良的分子。而到了近代,因为民主政治与政党政治的末流之弊,政治生涯特别容易维持品质低劣的人,而淘汰品质卓越的人。智能浅薄、奴隶性成、与善于玩弄手段的政客与野心家比较容易得志,而特立独行与夫在思想上能别辟蹊径的分子反而遭受压迫,屈而不伸。拉氏这一番话是在四十多年前说的,如果在四十多年后的今日,见到了集体主义与极权主义下的政治以后再说,更不知将如何的感慨系之。

    三是宗教的选择。宗教选择的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几种的宗教主张独身,尊崇童贞,因而发生的影响,是直接的;而独身的实行又往往只限于一部分的信徒的领袖,例如僧侣或神父,而此种领袖在身、心、德行等方面又往往高人一等,所以影响所及,势必利少弊多,而造成一种反选择与退化的局面。从这个立场看,回教要比基教徒,特别是天主教,占便宜,因为它不但不主张独身,并且容许多妻。宗教又因为坚持信仰要统于一尊的关系,不免压迫所谓教外的异教,教内的异端,因而引起禁锢、放逐、杀戮、以至宗派战争等行为,这些便是间接的影响了。至于因为对于两性关系的歧视,而引起苦行主义或禁欲主义,又因教条的限制过严,不容信徒与教外的人结婚,等等,则其影响可以说是直接与间接的参半(详见下章)。

    第四种选择影响是道德的或礼教的。这在西方是和宗教的选择有密切的联系的。礼教对于性的行为与性的表现往往多方的约束,例如对于裸体的禁忌,使我们对于体格健全与不健全的人根本无法辨别。道德又责成我们举办各种的慈善事业,教我们体天地好生之德,不但把身心品质十分低劣的分子维持到尽其天年,并且更培养了他们的血统,使他们不断的长养子孙。这种影响显然的又是反选择的。

    第五是法律的。在刑法方面,一部分接受惩处的人固然是罪有应得,即使因死刑而受淘汰,也不足惜。但所谓政治犯一类的分子,往往有很大的聪明才智,徒因政见的不同,而遭受禁锢、放逐,以至于杀戮,从一朝一党的立场看,固然是成功,从整个而永久的民族立场看,却是一大失败。在民法方面,血亲结婚的限制,多妻与重婚的禁止,使良好的血统不能集中,不能比较多量的蕃殖,而同时却又容忍娼妓制度的存在,也多少发生过一些反选择的影响。

    六是经济的势力。这也是反选择的,因为善于谋利的人往往不是人口中真正优良的分子,而真正优良的分子大都不重视钱财。这还是就一般的经济生产活动而言,如果专就一部分蝇蝇苟苟、唯利是图的活动说,或因侥幸,或用欺诈,或由贪婪,或不惜利用种种卑鄙龌龊的手段,来获取财利,因而提高个人的生活,维持一家的血统,而洁身自好、廉让为怀的分子反而不得不在个人生活与蕃殖方面,竭力的撙节限制,甚至于根本不能结婚,不能成家立业,这不是显而易见的违反了选择的原则么?以财富做姻选标准的婚姻也有同样的危险,一个贫困而优秀的分子和一个富裕而卑劣的分子配合,结果总是一个品质的降落。近代的重商主义与金钱政治可以说是整个的反选择的。一个以财富为基础的国家或时代是种族演进的最大的敌人。

    第七是职业的选择。职业是有高下的,其需要的才智是不齐的。人口统计的数字发见高等职业的分子往往结婚迟而生育少,而低等的则反是。这又是一种反选择的局面。

    第八种的反选择的局面是由于人口有都鄙之分与夫人口在都鄙间的移动。近代工商业的发展是以都市为中心的,它必须靠大量的精力过人的分子来维持,于是原来居住在乡间的这一类的分子就不断的向都市里迁徙,而一经迁徙以后,或因恶习与疾病等种种关系,不得不迟婚节育,或因名利观念太深,享乐的欲望太大,而自动的迟婚节育,终于把良好的血统斩绝了;斩绝得愈快,则乡间移来的分子不得不愈多,而这些后来的分子也必终于踏上同样的覆辙。

    拉氏的理论大要是如此。其实社会选择或人文选择的势力远不止这八种。大抵一个观念、一个标准、一种风俗、一种制度,无论属于社会生活或文化生活的那一个方面,只要历史比较长久,所影响的人口部分比较广大,多少总要发生一些选择或反选择的效果。例如近代的医学卫生,因为过分的偏重环境的影响,又如近代的高等教育,因为过分的偏重个人的功利,都已经成为一些有力的反选择的势力。就中国历史说,最强大的两股选择势力殆无过于家族制度和科举制度。 〔204〕

    严格的说,自然选择和人文选择是不容易划分的。一则文化选择要发生效用,势必经过生殖与死亡的两大关口,而这两个关口都是生物学的,都属于自然的范围。再则一部分的人文选择的势力一半也是自然的,例如战争,人类以外的动物也有战争的现象,而许多的心理学家承认斗争是人类的天性中的一种行为倾向,甚至于认为它是一种本能,不过自从文明日进以后,因为种种文化势力的推波助澜,更见得变本加厉罢了。我们在上文关于自然选择的两章里,事实上也不得不随时关照到种种社会与文化的势力,不但关照,并且还按了次序加以开列,特别是在关于生殖的一章里。

    人文选择的势力既不一而足,我们势不能逐一加以分析,姑就战争与宗教两大势力,分别在本章与下一章里作比较详细的讨论,随后又有三章,或论种族,或论社会改革与经济改革,多少也就人文选择的立场说话。

    战争的行为总不免改变一个民族人口的成分。从优生的立场看,这种改变是利害得失参半,而总结账也许是盈,也许是亏,那就要看情形说话了 〔205〕 。这种改变的发生不出三个时期:

    一、准备的时期。

    二、作战的时期。

    三、战后调整的时期。

    一、第一个时期里很关紧要的一点是近代国家都有一个很大的常备军。常备军的设置不免把大量的正在生殖时期里的壮丁从一般人口里隔离出来,以至于不能及时结婚生育;如果兵役的时期特别长,而加入的分子是由比较严格的选择而来,即真正是一些壮健有为的分子,则其影响显然是有害的。如果兵役的时期不长,即经过短期的严格训练以后可以暂时退伍,非国家有事不再入伍,则影响自然较好,并且有人说,恐怕比四年的大学教育还要好些,至少没有四年大学教育的那般坏,因为,兵役可以增进健康,养成能克苦、爱勤劳、有纪律的生活,因而于退伍以后,比较容易找到配偶,也比较容易成家立业,而做一个良善的父亲。 〔206〕 在有的少数的军队里,这些也许是事实,但就别的与一般的军队而言,士兵的健康与习惯往往是所得不偿所失。

    在军官的阶级里,此种反优生的影响当然更见得显著,一则因为从军对他们大都是终身的职业,再则他们都是军官大学出身的人,在智能上大都要高人一等。在欧美各国,又往往因为习惯和不得不维持相当高的社会标准的关系,他们不是不结婚,就是结婚得很迟,而对于子女的数量,也是限制得很厉害。目前主持军政的人似乎还见不及此,对于他们的婚姻生育不但不能加以鼓励,并且还变本加厉的予以限制,例如,一九三二年六月,美国当时的海军部长亚当斯(Charles Francis Adams)下过一个令,教海军大学的学生,至少要于毕业满两年以后,才许结婚。 〔207〕

    常备军的维持和花柳病的传播也有很大的关系;据我们所知,这已经是维持常备军的国家的一个通病,其间很难找到几个例外。军人于服役期内,虽不能结婚,势不能不有不规则的性生活,这就是花柳病的来源了,而此种疾病的发生势不能限于军队本身而止,终必散布到一般的人口之中,而引起不育与高度的婴儿死亡率一类的很严重的影响。我们固然承认,常备军的所在地未必就是花柳病传播的中心,而就美国军队而论,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初期以后,花柳病的流行已经减少了很多,但即在今日,问题还是相当的严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美一类国家的常备军是不大的,并且大都由于应募的志愿兵所组织而成,其中总有一部分是流浪性比较发达、情绪比较不稳称、而不适宜于寻常生计的人,换言之,即优生的价值也许在水平以下的人。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个常备军说不定可以有几分正面的选择的效力,就是把这一类不适宜于文明生活的分子整批的加以淘汰。 〔208〕 所以在当时的主要的优生损失是限于军官阶级的一方面,而不在一般的士兵一方面。

    不过在强迫兵役制之下,情形就不同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到现在,在这种兵制下得来的军队不再代表着人口中一部分直线的血系,而代表着种种血系的一个横断面,并且是一个在均数以上的横断面,因为凡属身心品性有所残缺而不适宜于军队生活的分子全都在被摈之列。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兵役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反优生的制度,而亟应设法加以限制或纠正的。

    兵可以千年不用,而不可一日不备,而常备军的设置,特别是在强迫兵役制度之下,又有这种种有乖民族健康的影响。欲求一个两全之道是不容易的。我们姑且提出下列的四五点来,以供关心国防的国家当局参考。

    (甲)如果一个常备军是由征募而来的士兵组织而成,而一经入伍,又须长期服役,那最好是不要收录年岁太青的分子。太老当然也不行。那就得加以折中;我们要的是壮丁,但我们所要的壮的程度应当有一个限制,即以不妨碍军事的效率为度。如果一个满三十六岁的壮丁还没有结婚,前途大概就不会结婚,而他的优生的价值,大概也不会太高。不过就体格与一般能力而论,他还不失为一个壮丁,教这样一个人加入兵役,民族纵有几分损失,那损失也不至于太大。但如果应募的是一个十八岁到二十五岁的青年,情形就不可同日语了。

    (乙)除非士兵都是才质樗劣的分子,军队之中无论如何不应当鼓励独身的政策。要避免这一点,最好的是要缩短在伍的期限。如能更进一步,鼓励士兵结婚,与以成家立业的种种方便,自然更好,即使在士兵方面做不到这一层,至少为下级军官要做到这一层。

    (丙)就军官方面说,除了这些方便之外,应更规定一种子女津贴的办法,多生一个子女,应多领一份保养子女的补助金。这种力量虽未必太大,至少可以说军官阶级的出生率不再降低,甚至可以稍稍提高;就目前美国的海陆军界而论,这种出生率是很低的,其它文明国家的情形怕也是大致相仿。

    (丁)如果国家必须建置一个很大的军队,那与其征募,倒还不如普遍的实行强迫兵役的制度,因为如果真正普遍实行,而标准又不过于严格,则后者的反选择的影响毕竟比较的小。在大学的青年应当就在大学过程里接受军事训练,而不应另有训练的时期,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就这样实行过。大学生的应否接受军事训练,也要看国家实行的是不是普遍的强迫兵役制,设或不是,大学校里自没有设置这一科的必要。 〔209〕

    (戊)国家在危急存亡之秋,当然每一个公民有应召出力的义务,不过我们应当注意,各人的才具是不同的,所出的力应当是每一个人所能出而出得最有效率的一种力量。因此,如果把有过专门训练的科学与技术人才往战线上送,是判断上的一个严重的错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就铸成过这样一个大错, 〔210〕 而其它国家多少也有同样的情形。近代战争与古代的不同,后方的重要并不亚于前方,所以这种专门的人才应当用在后方,而不应当开赴前方,作为冲锋陷阵之用。

    二、第二是作战的时期。上文说过,战争不止是一种人文选择的势力,也是一种自然选择的势力,所以我们必须从死亡、婚姻、与生育三方面来加以分析,换言之,必须从轩轾的死亡率、婚姻率、与出生率三方面加以观察;同时,战争也是一种群内以及群际的竞争 〔211〕 ,而群际与群内的竞争也自有其选择的影响,所以这些方面也应当充分的顾到,否则战争的选择的意义还是不容易完全明了。

    (甲)关于群际或群与群之间的死亡选择,我们必须先就两个民族的相对的品质加以比量,我们要问两者之中,究属那一个对于人类的演进已经有过而前途可以有更大的贡献,其有更大的贡献的一个自然是更有保全与维持的价值。

    种族是有差等的,而由各种不同的种族成分所造成的民族也是有差等的。这种差等的现象可以从好几个方面观察出来。(一)彼此在比较隔离的状态之下,即同样的不受外来影响的状态之下,两个种族或民族的文化造诣是不齐的。(二)在同一个社会里,在同一个竞争场合之内,双方的造诣也有不齐,因而在地位上不免分一个高下。(三)一个种族或民族对于人类的文化多少总有一些自出心裁的贡献,但有的多,有的少,其间也很不一致,贡献多的总比少的要高出一等。(四)人类的品性虽大致相同,但种族与民族之间,总有后天环境所不能解释的许多程度上的差别,而此种差别大都可以用统计方法研究出来,事实上这种统计的结果目前已经不少。在一个富有感伤主义而主张极端的环境论与平等论的人看来,这一类的观察是绝对要不得的。不过事实终究是事实,种族之间或民族之间,在各种品性上,尽管只有程度上的不齐,即彼此变异性的范围多少总有好几分的掩叠,而彼此均数的不同,却终究是很实在的。如果我们不接受演化的理论则已,否则这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结论,因为人类的来源尽管是一个,而一经移徙分化,一经不同的环境加以选择与淘汰以后,即一经成为许多不同的种族,以至再从种族混合而为民族,其间程度上的差异与均数上的分别是必然的一种结果。

    两个敌对的军队,在品质上孰高孰下,有时候是不容易比较而加以判断的。当初埃及人和尼罗河上流的部落作战,这种高下自然是很容易划分。不过到了近代的普法之战,日俄之战,南非洲英荷之战,美国的南北战争,两军品质的优劣,特别是在精质上的优劣,我们所知有限,就很难下一个断语了。

    从整个人类的立场看,战争的优生影响究有多大,一则要看双方品质究属高低不同到什么程度,再则要看双方对比以及对双方原有人口的比例上的损失究有多大。根据这一类的看法,可知历史上的战争大抵不出以下的三四类。第一类是,一方面的军队是组织完整、纪律严明、武器锐利,而一方面只是一个好勇狠斗的部落所派遣的队伍,结果是后者被前者完全消灭了。一八九八年英国军队,在吉青纳将军(General Kitchener)指挥之下把非洲中部苏丹(Sudan)区的黑人悉数扫灭,便是最近的一个例子。在这一类的例子里,大抵战胜的军队,在精质上要比战败的军队为强,但也有相等的,甚至于战败的军队实际上比较胜的还要优秀一些。

    第二类战争的结果是,战败的一方不是靡有孑遗,而只是作战的丁男见杀。剩下的妇孺大抵被战胜者劫掠而去,成为战胜者的民族的一部分,并且终于在血系上发生混合。结果是在战胜民族或部落的精质上引起一番变化,增加不少的变异性,这种变化有时候是好的,也有时候是坏的。

    第三类战争的结果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在社会与生物学上并不混合,而前者只把后者用作一种经济侵略的工具或对象,如果被征服者,在被压迫的状态之下,能维持充分高的出生率,甚至于逐渐高出征服者的出生率,则若干世代以后,不难复兴起来。否则,到若干世代以后,也可以到一个靡有孑遗的地步,和战败后当场被战胜者完全歼灭实际上没有分别。

    不过地位大致相等的国家发生战争时,胜负的决定大抵由于单个民族的品质者少,而由于合纵连衡的关系者多。交战的一国,如果与国或同盟国多而且强,则操胜算的机会就比较的大。这一类同盟的缔结和民族品质的良好往往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一则弱小的民族自然有一种联合的倾向来应付一个强大的民族;再则主要作战国的一方如果有胜利的希望,或此种希望越来越大,一部分本来中立的次要的国家就会中途和它发生联系;三则军事同盟或政治同盟的缔结,事齐事楚,往往也是一件碰巧的事,就是,要看当时在朝与掌权的是许多批领袖中的那一批。在近代国家,这种领袖的代谢往往是很快的,例如,在美国,一个喜欢战争的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和一个尊尚理想的威尔逊(Woodrow Wilson)先后掌权,中间只差得四年。在俄国,罗曼诺夫皇朝和列宁的苏维埃政府只差得八个月,法国内阁的朝夕更迭,更可以不必说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有同盟关系的发生,几年以至于几个月之间可以有很大的分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战争,特别是一九一四到一九一八年的一次,所参与的国家或民族在品质上都不能不说是很高的。而战衅一开以后,谁也不肯示弱,谁都主张战斗到底,所以双方的死亡率都是很高,从优生的立场看,其为人类亘古以来未有的大损失,自是不言而喻。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据最低而最仔细的统计,凡经动员而死亡的官兵大约有一千一百万人(其中八百万人死于创伤,三百万人死于疾病) 〔212〕 ,而其它也比较切实的估计则认为至少还要加上二百万人,即一千三百万人。 〔213〕

    至于每一个作战国的内部发生了些什么选择的影响,我们必须把参战的将士与不参战的民众,就年龄与性别,先作一番比较。换言之,我们要看作战的军队是怎样产生的。

    如果军队是一种职业性的军队,并且和其它的职业一样,所有的士兵也领取工饷,则也许除了体格一端而外,其品质大概不会比一般人口的水平为高,并且在许多重要的方面说不定比一般的水平要低劣许多。 〔214〕 这在上文已经讨论到过。

    如果是由普遍的兵役组成,则军队的品质,在体格方面显然的要比人口的均数为高,而在其它方面,或许也要略微高些,因为在征集的时候,体格上有缺陷的分子是绝对的不合格的,而心理上有缺陷的分子,大抵也摈而不录,不过严格的程度要次于体格的检查罢了。

    如果一个军队是由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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