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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优生与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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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 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

    抗战已经过三年了;主持抗战的最高当局告诉我们说,抗战至少还要三年,或者五年。大家的推测也以为非三五年不办。也有人说,我们抗战的结束最早总要在欧战结束以后。不过无论结束的迟早,前途总有结束的一天,结束之后,也总有许多善后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是势所必然的。我们对于这一类的问题,真要觅取适当的解决,即真想善后,应本未雨绸缪之旨,在这时候提出来,至少应当把问题的性质与轮廓向关心国事的人介绍一下;若留待抗战结束以后,便太迟了。

    问题之一无疑的是人口问题,人口是一向成问题的,不过平时成问题,战后更成问题。人口问题也是一向有人研究的,不过平时有人研究,战后更应该有人研究;平时的研究尽有它的理论与学术上的价值,抗战结束以后的研究更应有实际与国策上的意义。易言之,我们不研究战后的人口问题则已,否则我们应有的一大目的是要研究出一个适合国情的人口政策来。

    对于研究社会问题的人,抗战固然增加了不少的困难,但同时也开发了不少的机会,对于研究人口问题的人特别是如此。人口是一个富有动力的现象;人口自有其所谓动态;种种人口的动态,平时固然也有,但比较不容易观察,到了战时与战后,平时不大动的部分也动起来了,平时动得比较显著的部分动得更有力量了。疾病率与死亡率无疑的是增高了;人口的流动,不论其为横面的地域间的移民,或为纵线的阶级间的升降,也变本加厉了。婚姻率与出生率当然也有显著的变迁,就已往一般的战争而论,这变迁大抵偏向降低的一方面。死亡、婚姻、生育与人口的纵横流动又各有其选择或淘汰的影响,平时有,战时自更不免见得普遍深刻。总之,战争无异替研究人口问题的人布置了一个实验室;战争在人口上所发生的影响,固然是有些变态的、畸形的,但从变态与畸形之中,我们往往可以推论出正常的形态来;近代生理学的发展,很大的一部分不就建筑在病理学上么?近代常人心理的研究不也得力于精神病与神经病的研究么?抗战既替中国的人口学者造就了不少的机会,则上文所说的一种责任————研究出一个人口政策来的责任,在他更属义无反顾了。

    人口问题与人口政策应该有下列五个部分:一是关于一般数量的。二是关于一般品质的。三是关于地域间量的调剂的。四是关于地域间质的平均发展的。五是关于流品升降的。历来讨论人口问题的人,对第一部分是在所必讨论的;对第三部分也大抵兼顾得到;对第二部分则有的完全不问,有的只是附带的提及;至于四、五两部分,则几乎是在不论不议之列了。换言之,到最近为止,二、四、五三部分,虽间或有人讨论,却还没有正式的被收罗到人口学范围以内。目前姑先就第一部分说一说。

    我国人口数量向无正确的统计。在以前,还有人以为这种统计是不需要的,甚至于要不得的,因为统计先须调查,调查不免扰民,《国语》上至于有“民不可料”的垂戒。在抗战以前,虽官私两方面渐有人努力于这方面数字的搜辑,但大都是一城一邑或一小区域的尝试,以言全国,则我们所有的始终是一些估计。此种估计有少至二万万六七千万的,有多至八万万的,最普通的估计是在四万万与五万万之间,或四万万五千万与五万万之间。假定这四五万万之间的估计大致不差,这数量算是太多呢,太少呢,或恰到好处呢,却又是别一问题,而在事实上更不容易答复;因为它牵连到许多物资的统计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答复,一时也无从说起。即使物资的数字有着落,人口是否过多过少或不多不少的问题还是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原来人口学者在这方面的见地根本就不一致,有的主张多些好,有的主张少些好,有的主张不多不少好,而怎样才算不多不少,他们也说不出一定的标准来。

    因此,到现在为止,我们对于一般的数量问题,所能实际参考到的,还不过是一部分社会学者与人口学者的观感,而这些观感当然又是很参差的。有的以为中国人口并不太多,认为我们因为死亡率大,实际的增加的速率要比许多国家为迟缓,长此不改,在国际竞争的场合里,怕早晚要吃亏;孙中山先生的见地似乎就是如此。有的以为太多。有这种见地的人比较多得多。他们觉得中国地虽大而物不博,以不博的物力供养庞大的人口,就到处呈捉襟见肘之象。因此,他们就很倾向于限制人口的种种方法,特别是生育节制或所谓新马尔塞斯主义,甚至于主张这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以至于一般国是问题的唯一的路径。至于认为中国人口是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人,大概是没有吧。

    抗战开始以还,情形又有些不同了。以前以为太多而主张“去奢去甚去泰”的人至少是暂时不大说话,甚至于觉得略微多一些或许也有好处。他们一面看见抗战进入第四年,尽管成千成万的壮丁不断的向前方输送,而后方的生活始终能维持一个格局,以言都市,则商工的辐辏如故,以言乡村,则田畴的开辟如故,总之,在人力的供给上我们到如今还没有感受到严重的打击。反观敌方,据西洋到彼国旅行的观察家,例如美国的孟罗博士,说,他们在阡陌间,工厂里,商店中,已大感人力不敷分配的痛苦,有的已被逼而荒芜停闭,有的不能不招请中学生帮忙,维持残局。而相对的说,敌国人口并不比我们少,但绝对的说,则相去悬殊了。另一方面,他们又看见,一年以来,欧洲许多小国家,一个一个的在强邻压迫之下,或日渐削弱,或沦为附庸,甚或在地图上完全改变了颜色,而以陆军第一著称的法兰西,亦于不旋踵之间,更换了百五十年来以流血赚来的国体;这一种兔起鹘落的变迁自有其种种不同的因缘,而这些因缘之中,战争失败的直接关系小,而人口数量的弱小的间接关系却大。蕞尔七百万人口的比利时,即使它这次不临时变节,试问它能支持几天。法兰西的人口大约只抵得我们四川省的一半,就绝对的数量论,它的人口并不比德意等列强少许多,但是就增加率下降的一般趋势说,它的危机却比任何民族为严重。这种江河日下的趋势,在法国已有一百年的历史,到了近代数十年,已呈生不抵死的现象;目前勉勉强强的四千万的人口,到三四十年后,也许会减少到不足三千万。这种数量上渐进的绝对的缩小对国计民生究竟有什么实际的影响,姑且不论,它所引起的一种不安以至于自馁的心理,尤其是在关心民族前途的人口学者不断的危词耸听之下,是无可避免的。说不定这一次惨败与屈服的基本原因之一还是这一般的自馁心理,而“非战之罪也”咧!(详见下文《第五篇》中《法国的人口奖励政策》一文。此文成于二十八年八月,当时法国人正惴惴于战争的来临,而《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一文则成于二十九年九月,当时法国已屈服于德国铁蹄之下,短短的一年之中,风景不殊,山河大异,厉阶虽不止一端,而人口的削弱实为一大关键,读者参阅二文,应深长思之。)这种情形,我国的人口学者岂有不知之理,也岂有不知借镜之理,中国人口的数量即使太大,到此他们也不得不暂守缄默,或别寻另谋安插的说法了。

    我在抗战以前也主张过中国人口应当受相当的限制,对于生育节制的需要也曾有条件的表示赞成,但从没有承认只要数量一减少,便什么都有办法,都有出路。如今我更觉得我们应有的原则是一个既不鼓励亦不限制的原则。例如我们对于旧有的关于家庭、婚姻、以及生男育女的一部分的礼教,能加以合情理的修正,而与以维持,则人口的数量,可不鼓励而自鼓励,否则,即鼓励亦归于无效。假如在抗战结束以后,我们对于一般民众的生活水准,能因天灾的减少、富源的开发、工农商各业的协调的进展,而逐渐提高,再从而使他们在人生观上有所修正,则人口的数量,可不限制而自限制,否则,即限制亦归于无效。换言之,我们不能有直接的诉诸政治的人口数量政策,而可以间接的借径于文化条件与经济条件的人口数量政策;这种间接政策推行的结果,虽未必能使人口数量“恰到好处”,但,一壁鼓励,一壁限制,一边张,一边弛,至少可以使目前已有的人口,无论多少,维持一个比较平衡的状态。

    上文这类话是需要进一步的解释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内在的生物因素而外,还靠两个外铄的因素,一是经济的,一是教化的。生物因素可以假定为比较不变的,而经济与教化两因素的影响则往往因民族经验而有强弱。大抵在一个民族发展的初期里,经济的影响比较大,比较直接,数量的增减胥视天惠的厚薄与足敷分配与否为转移。不过就在那时候,教化的影响还是有它的重要的地位。甲民族明知其天惠不厚,却因政治军事等关系,不能不维持一个较大的人口,那就得靠教化的力量了。乙民族的天惠也不厚,无论如何必须限制它的人口到一个很低的数量,那也得靠教化的势力。到了后期,人口已越来越庞大,天惠的开发利用已到达相当限度,于是此种教化的力量便越来越大,越直接,并且比起初期来,更从比较不自觉的进而为自觉的;而经济的因素则比较的退居背景,汉唐以还中国的一般经济状况不能说富裕,而始终维持着一个很大的人口,一个很高的生殖率,工业革命以来欧洲的经济状况,比以前不知已进步了多少,但生殖率反而有江河日下之势,这一种的事实,只有教化的因素可以直接的加以解释,而所谓教化的因素,在中国是家族主义与家族主义所包括的一切,在欧洲是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所包括的一切。在家族主义之下,一个人尽管穷苦,子女却不能不生,并且不厌其多;在个人主义之下,一个人尽管富裕,子女却不能多生,并且最好是不生。家族主义若不经修正,要限制与减少人口的数量是不可能的,个人主义若不修正,要鼓励与增加人口也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少的人口学者主张限制,从而提倡生育节制的运动,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虽说年数还不多,但即使再加上数十年,怕也不会有很大的效果,原因就在没有照顾到所以不能限制的教化的因素。反之,欧洲英法德意比等国,数十年来,都有增加人口的舆论,并且先后已蔚成种种奖励的政策,例如法、比两国的家庭津贴,但其成绩却微乎其微,详见格拉斯氏《人口数量的竞争》(Glass, The Struggle for Population)一类的作品,为的还不是同样的原因。格氏的结论里始终咬定一个经济的原因,假如经济的宽裕适足以助长个人主义的人生观的话,则可知这其间比较直接的因素决不是经济的,而是教化的了。家族津贴一类的方法,从这样一个立场看,适足以增高问题的严重性,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上文的讨论,我们对于今后中国人口的数量问题究应以什么态度,定什么比较广义的政策,是可以推想而知的了。上文说过,我们无须鼓励,因为传统的教化的势力并没有衰歇,它的鼓励的力量还足够强大。这种力量我们今后固无须再加意发挥,因为事实上既比较难能,理论上亦无此必要,但我们也正不必故意加以摧毁,应知一旦摧毁之后,再要用别的鼓励的方法,来维持或增加人口的数量,是“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的一种举动。英美法意等国最近数十年的经验不就是前车之鉴么?上文也说过,我们对于目前人口的数量,也无须乎故意限制;抗战的经验与欧洲目下国际间成败利钝的局面,既似乎告诫我们不必限制,甚至于不应限制,而上文一番因素的讨论更说明了勉强的与浮面的限制也正复心劳日拙。然则我们将从此放任,而让人口无止境的增多么?上文既有传统教化的力量在,可不鼓励而自鼓励的话,则此种危险岂不是很大么?

    那却又不然。我们固然主张不摧毁原有的教化力量,却并不反对加以相当的修正。我们固然主张旧力量的维持,却也并不反对新力量的吸取。家族主义,当一种主义看,其流弊当然很大,无限制的鼓励人口增殖,既是流弊的一种,不过其间接绵延民族的命脉和维持人口的数量的功绩,也正复不宜一笔抹杀,我们在加以修正的时候,这一部分的精神是无论如何要设法保留的。也许把以前对于家族的忠诚转移到民族身上去,就是修正的一法(详见上文第一篇《论“对民族行其大孝”》一文)。为家族接续香烟,是忠诚的小者私者,因此,任何人不免勇于表示,初不问此种香烟值得接续与否;但为民族保全元气,是忠诚的大者公者,一个人在表示之先,总得考虑一番,他所要保全的究属是不是元气的一部分,即或自身不能考虑,国家与社会当亦不能坐视。这两种忠诚同一可以鼓励人口的增加,而前者是比较无选择的,后者是比较有选择的,有选择,则鼓励之中即寓限制之意。说到选择,我们就牵连到人口政策的一般品质的一方面了,数量的考虑原不能离品质的考虑而独立,不过我们限于题目的范围,目前姑不具论。

    上节说我们对于旧的教化因素,固愿加以维持,至少是有条件的维持,但也不反对新的教化因素的接纳。所谓新的教化因素,显然是指促成西洋近代生殖率低降的那些因素,也许个人主义的一个名目可以概括。个人主义,当一种主义看,也是有很大的流弊的,人口的无限制的紧缩即是流弊的一种。不过个人有个人的价值,个人发展的重要仅仅次于民族的发展,揆诸生物与种族的要求,个人固须对民族负责,为民族牺牲;而绳以社会与文化的要求,民族亦必与每个个人以充分发展其智能兴趣的机会。所谓充分,固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的对象就是民族的要求。不过既属相对,当其发展和对社会文化作贡献的时候,对民族的要求势不能没有几分抹杀。家族主义下的中国人是不很了解个人的地位的,结果,所抹杀的不是民族的要求,而是一己的发展。不过今后的局势不同了。个人亦正有其重要的一层概念既因教育的发达而日就普遍,个人发展的要求也势必因经济能力的提高而日见迫切;到那时候,人口的增殖率行见自然低落,而人口的数量自然会受到限制。欧洲百年来的人口趋势就是这样来的,这些才是英法德意等国人口所发生恐慌的因,那生育节制以及堕胎等方法是一些缘罢了;有了因,缘自然会应运而生,似更无须乎故意的提倡。我们所愿望的是,有另一种原有的教化因素在,此种新的教化因素所产生的自然限制的趋势应不至于像不羁之马一般,流于奔放一途,使民族人口踏上英法德意等国目前已经踏上而急切倒退不来的故辙。不过只是愿望,无论如何虔诚,是不行的,我们还得有一番努力,即于修正旧有的教化因素而外,对新进的教化因素,也须加以有条件有节制的提倡,庶几双方活动的结果,可有彼此牵制之功,而无一方偏胜之弊。我所谓广义的人口数量政策,就是这一类的努力,这显然和西洋诸国所实行的狭义的数量政策大异其趣;不过关于狭义政策的失败,至少已是今日一部分人口学者的公论。

    一八 人口品质与人口政策

    人口品质的观念一向是建筑在经验之上的。在文化比较悠久的民族里,这种经验是极多的。在“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或“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一类的经验之谈里,品质的涵义是很丰富的。到了近世,自生物与人类演化的学说发达以后,品质的观念更取得了学理的根据,生物演化的原因,就其大体而言,也就是人类品质递进或递退的原因。这种原因主要的有三个,一是变异,二是遗传,三是选择。关于这三个原因,我在此不预备作什么解释,因为它们早就成为受过中等教育以上的人的常识。不过,我要在此特别提醒一下,我们不讲求人口的品质则已,否则,就不能不随在参考到这三个因素;离开了这三个因素,人口品质的问题与政策是无从说起的。

    人口品质的政策可以有两个,一是广义的与间接的,一是狭义的与直接的。前者着重在变异的鼓励与选择势力的控制,后者着重在流品的辨别与婚姻生育的控制,也就等于遗传的控制。我只说着重,而不说专重,因为无论广义狭义,直接间接,变异、遗传、选择的三个的因素都不能没有分。变异之所以值得鼓励,因为其间至少有一部分是可以世代嬗递而历久不替的。选择之所以能行使,也根本因为品性有遗传的趋势,不因世代的嬗递而改变。而婚姻生育的控制,事实上也等于汰弱留强的一番选择功夫。既然如此,又何以要分广义狭义或间接直接的两个方面呢?因为,只讲广义与间接的政策,或失诸迟缓而不着边际,只讲狭义与直接的政策,则失诸操切偏隘而不近人情。就事实论,目前欧美各民族中,能兼筹并顾到这两方面的,可以说还没有,我们所能参考到的,往往只是一些狭义与直接的政策。例如,在美国,政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限制各国的移民,而同时对于国内种种强有力的反选择的势力,至今还无法过问。再如,在国社党统治下的德国,一面竭力提倡妇女的三K运动及稗劣分子的绝育运动等,一面却又大规模的排斥犹太人,使他们在国境以内无立足之地。德美两国目前的人口品质政策,都可以说是留情于遗传的小者近者,而遗忘了变异与选择的大者远者。广义与间接的品质政策终究是一个文化与教育的政策,而狭义与直接的是一个政治法律的政策;在今日之下,一方面讲论人口品质的优生学说既还没有传播开来,而一方面在统治阶级里,有了科学的一知半解以后,便想操切与独断的施诸政治的人,或利用了科学的以至于假科学的一知半解,而想实现一种社会的冥想与民族的野心的人,又所在而有,这种局面或许是无可避免的。本书末尾一文所介绍的霍尔登的《遗传与政治》那本书就是为了这种局面写的。

    广义与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可以说几乎是无所不包的;自然界以及文化界的种种势力,举凡可以奖励变异与推进积极的选择的,都可以网罗在这政策之内。一切所谓优境或改良环境的努力都可以和品质政策发生联系。一般的人不察,才以为优生和优境是截然相反的立场。其实不然。优生论者和优境论者所争持的不是环境的应不应改良,而是环境所以必须改良的理由与着手改良时所注重的对象。优境论者所注重的对象是个体,他认为环境一经改善,瘦弱的可以成为强壮,愚笨的可以化为聪明,夭折的可以变为寿考。优生论者却以为问题并不如是其简单,就个人论,能否有这些变化,要看个人先天本质之中有这些变化的可能没有,假若没有,无论环境改善到什么程度,还是不中用的。所以优生论者一面虽也未尝不主张为个人而改善环境,一面却特别注意到整个的民族与所由造成这民族的无数的血系或血统。瘦弱对强壮,愚笨对聪明,夭折对寿考,等等的品性,都有其血统的关系,这并不是说瘦弱、愚笨、夭折……的血统和强壮、聪明、寿考……的血统是截然两事,不过有的血统里正面和健康的品性比较多,而有的血统里反面和不健康的品性比较多,却是很寻常而容易指认的一个事实。环境一经改善之后,凡属正面与健康的品性不特可以不遭埋没,并且各得其充分发展与尽量向下代传递的机会。约言之,无论自然的环境或人为的环境自有其选择或淘汰的力量,自有其决定下一代人口中品性的支配和一般品质的高下的力量。所以说,优生论者与优境论者的主张环境改良虽同,而其所以主张的理由则异。

    举两三个例子吧。水旱之灾所引起的饥荒的环境是亟应改善的,优境学者如此主张,优生学者也未尝不如此主张。不过前者的目的着重在个人生命的维护,个人经济生活的提高,以至于维护与提高后的团体生活的一般的维护与提高。优生论者却以为这种环境是一股很大的自然淘汰的势力,从单纯的自然的立场说,凡是经历过饥荒的人口与其子孙,对于饥荒的环境,因为淘汰的关系,可以有进一步的适应的能力,经历的次数越多,这种能力便越大。但是从文化与近代社会的立场说,这种淘汰是弊多而利少的。久经灾荒的人口,自私心比较强,逆来顺受的能力比较大,智力比较弱,体格的柔韧性虽增加,而刚果性则减缩。为什么?因为惟独有这种种品性的人口分子才能在这种环境里觅取一己的生存与血统的绵续,其没有这种品性的分子不是饿死,便是病死,其有几分傲气而不受嗟来之食的更不免走上自杀的一途,其眼光远些智力高些而又不甘于毁灭的则又移宅徙乡、别寻乐土去了(说详《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三辑,《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 〔6〕 中《第三篇》)。换言之,灾荒环境的影响所及,远不止于一部分人口分子的经济生活的低落,与一地方的文化生活的衰退,而根本可以侵蚀到民族的品质,灾荒的区域越广,灾荒的频数越多,这种侵蚀的程度越深。这种情形优生论者名之曰反选择。翻译《天演论》的严几道先生相信我们人口里有不少的恶劣的根性,如今三四十年以后,我们更发见了这种劣根性的一部分的解释,就是灾荒的反选择的作用。优生论者对于灾荒环境亦自有其迫切的优境论,不过他的优境论始终是从优生的观点出发的。

    下面的例子是从社会与文化环境里随便找来的,我说随便,因为这例子很容易找,凡属一个比较历有年所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标准、观念,无往而没有它的选择或反选择的力量。很好的一例是中国的家族制度。二三十年来,有识之士在这题目上发表的议论,以至于任情的讥弹的文字,不可谓不多了。但议论的分量虽多,总不出两个立场:一部分从个人出发,认为中国的家制阻遏了个人的自由发育,所以亟应推翻,或根本改造;一部分从社会出发,认为它妨碍了中国社会组织的扩展,文化生活的进步,以至于国家观念的发达。这些议论大致不错。不过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公允。其所以不公允的缘故,正坐发议论的人仅仅认识了一个狭窄的优境的立场。从优境论的立场看,无论所欲改善的是个人的或社会一般的环境,旧时的家制也许是有百罪而无一功。但若从优生论的立场出发,却可以得一个功罪参半的判断。中国家制对于民族的品质,我一向以为有维持相当水平的功,和毁损奇才异禀的罪,而获功获罪之由,也就是它的参杂的选择和反选择作用。旧时的家制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类的信条之下,教人口中品质较好的分子始终能维持相当高的出生率,至少此种出生率并不低于品质比较低劣的分子,而没有演成近代西洋社会所深恐的所谓轩轾出生率(differential birthrate)的现象。这是它的选择的作用。同时,旧时家制下的社会与文化生活是很逼窄的,年代一多,此种逼窄的生活更不免陷入一种窠臼,不能自拔;品质比较平庸的人口分子,能自纳于这种窠臼的自不难保世滋大,垂裕后昆,但品质比较特出,即上文所称有奇才异禀的分子,便格格不相入了,格格不相入的结果,迟早不免于一个淘汰。这便是它的反选择的作用(说详拙作《家族制度与选择作用》 〔7〕 一文,入《论丛》第五辑,《民族兴衰各论》)。中国旧时的选举与科举制度也有同样的功罪,特别是在唐代以后的一千年以内,不过关于这一方面我目前不预备细说。总之,中国民族之有今日,即在今日列强角逐的世界,依然有不少挣扎与力争上游的力量,不能说不是家制与选制一类社会势力之赐;而各方面人才的不敷分配,一般组织能力的薄弱,一般开创的干才的消竭,公私分明的观念与守法精神的不易培养等等,也未始不是这一类的制度所遗留给我们的。

    在文化方面我们再举一个比较近便的例,就是政治思想与政治体制。历来在这方面争持最力与最久的大抵不外两种主张,一是自由主义,一是集体主义,不过争持者的立场也始终没有越出优境论的范围,所不同的是前者着眼在个人,而后者在全般的社会罢了。我以为只从优境的立场说话,这争持是永无解决的一日的。但若改从人口品质或优生的立场说话,我以为自由思想与建筑在这思想上的政制显然的要较胜一筹。大抵集体政制之下,我们的团体生活可以有一时的安谧,以至于一时的紧张兴奋,是无可怀疑的。但若企求比较长期的相安,尤其是比较持久的稳健的进步,那就只有自由的政制可以给我们。为什么?就因为只有在这种政制之下,人口中各式变异的品性与每一品性各种变异的程度,包括所谓奇才异禀的程度在内,才有繁荣与孳乳的余地,而社会生活与文化生活的进步无疑的是建筑在这种变异品性之上的。上文所引“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一类语句,我们大可以用这种立场来读,而取得更进一步的意义。目前主张集体主义与集体政制的正大有人在,他们并且动辄以自由主义的名号加诸于作反对或批评的论调的人;不过他们应当辨别,同一主张自由主义,为个人的发展而作的是一事,为民族品质的保养而作的是又一事,前者借口于天赋人权之说,不辨人品的高下,不顾个人对于社会的贡献的大小,一味以伸张个人的权益为事,固然有它的极大的流弊,但在后者,这种流弊是不可想象的。对于这种不分皂白一味排斥自由思想的人我只要请他们考虑很简单的一点:君主专制政体不能不说是旧式的集权政体的一种,假如清代末年的集权的力量再大一些,至于到一个可以消灭像孙中山先生一类的革命种子的程度。试问,还有革命可言么?还让我们今日有从事于抗战建国的大业的机会么?若说集体政制与集权不一样,我也承认不大一样,不过从君主个人的专制到社会集体的统制,其间距离并不很远,就人口品质一端而论,其为受压迫,遭箝制,以至于被淘汰,更是如出一辙。汤、武革命,有识者讥其为以暴易暴,近代有许多成功的政治革命运动,特别是为人口品质的前途设想,又何尝不如此?不过在成功者正当自庆其成功的时候,正在被患得患失的心理所蒙蔽的时候,不肯静心的加以思考罢了。

    上文所举的不过是荦荦较大的一些例子。其实任何社会或文化势力,只要时间比较经久,无论其为一种宗教信仰、道德标准、法律成规、教育理想以至于哲学观念都可以发生正负两面的选择作用。广义与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是轻易无法规定的,也许事实上根本无须明确的规定。不过在主持政教的人,一方面对于此种选择的理论如能有明白的认识,一方面于设教施政的时候,在在能从大处着眼,对于人口分子的思想作业,不拘泥于其小节,不作揠苗助长的举动,不以少数狭窄的轨范强其迁就,在不危害国家民族及社会安全的宽大的原则之下,避免任何强制与干涉的行为:果能如此,再益之以少许狭义与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则民族虽大,犹之个人,也不难臻于“虽愚必明,虽柔必强”的境界。

    至于狭义与直接的品质政策,问题就比较简单得多了。在广义政策一方面,我们到现在只有一些民族存亡兴替的经验可供参证,但在这狭义的方面,西洋各先进的国家已经多少有一些成规可资借镜,其实施后的成败利钝,也已经相当的明显,可以容我们抉择取舍,特别是在所谓消极的优生一方面,即限制稗劣分子的婚姻生育一方面。狭义政策的内容大要不出三点,一是人口中流品的识别,二是优秀的流品或中上分子的婚姻生育的鼓励,三就是中下流品的婚姻生育的限制以至于禁绝。

    流品的辨识显然是第一个步骤。人口分子的良莠不齐与此种现象的大体上必有其先天遗传的根据,人类遗传学发展到今日之下,我想是无须再加引证的。问题的要点是在如何辨别与如何比较明确与公允的断定。大抵这种辨别与断定的工作,在体格品性方面比较易,而在心理品性方面比较难,在中下的流品比较易,而在中上的流品比较难,在个人方面比较易,而在家世方面比较难。不过并不是不可能。自心理测验的方法发明以来,我们对于各种心理品性,自一般的智力以至于特殊的才能及个别的意志情绪,多少都已有一些量断的方法,在智力方面这种方法并且已经相当的标准化。根据了这种方法,英美等等国家对于其人口的品质也已经有过一些初步的调查或估计,例如美国在十年前白宫方面所派出的委员会得到如下的一个结论:人口中低能的分子占到全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其中百分之二对国家社会是绝对的一个负担。对于中上的流品,各国一般的调查虽还似乎没有,但在德美等国,在第一次欧洲大战以后,即有所谓高才儿童的简选与高才儿童专校或专班的设立,足见中上流品的鉴定,也是我们的能力所可以几及的事。中国以前的科举制度,所做的又何尝不是这种鉴定的工作。目前主持政教的人,诚能在这方面加以探讨,拿旧时的科举制度做一个基础,再参以近代品性心理学与人才研究所已获得的结论,加以修正扩充,说不定一个簇新的人口品质鉴别的政策,就可以从这种探讨中产生出来。目前的学校制度,固然也有它的鉴别的效用,但标准太不一致,辨别得不够细密,人口分子进入学校的机会也不够普遍,学校制度对于所谓道德的品性,其注意力之薄弱尤在以前科举制度之下。有此种种缺点,学校制度,至少就目前的情形而论,至多只能做鉴别政策的一个辅助的力量,而不克负荷其全部以至于大部分的责任。至于目前的考试制度,虽也不无此种功用,但其贡献尤在学校制度之下。它的最大的功能似乎在专替政府遴选吏才,让喜欢从政的人也可从此得一进身之阶,至于一般流品的抉择,它是无力过问的。总之,学校制度可以鉴别一部分智力较强的人,考试制度可以选择一部分干才较高的人,但流品的辨认与断定又奚止智力与干才两端而已呢?

    至于家世或血系方面的调查,目前最感困难的一点是资料的缺乏。旧式的家谱到今日已成告朔的饩羊,全无实际的用处,中国如此,西洋也未尝不如此。不过西洋新式的家谱学,经优生学者的一番努力以后,已经奠定了基础,关于记载的范围、方法、节目、以及记载的汇存与相互参证等等,都已经有了不少的公认的原则。在各先进国家,公私方面也已经有专门机关的设立,从事于家谱资料的搜集与研究,例如美国长岛冷泉港的优生学纪录馆,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三十年的努力。我们若能把两晋、六朝、以及唐代推崇谱学的精神恢复过来,在中央一方面,依照六朝梁代以后的故事,专设一个图谱局一类的组织,在地方方面,采取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氏“州县设志科,而志科兼收谱科”的拟议,再参之以西洋近代在这方面的种种贡献,对私家的撰述仍复尽量与以提倡鼓励,积年稍久,对于人口中流品的变迁与血系的维持,自然会有一个亲切的认识,而谱学经此提倡与整理之后,人口分子对于婚姻生育的行为,纵直接不为民族品质计,而为家族品质计,也不期然而然的会谨慎将事,目前那种草率儿戏的举动,行见一扫而空。到那时候,人口的流品,特别是中上的一端,也就会不鉴别而自鉴别,无劳国家的过分的垂注了。两晋六朝的流品之分,自有它很大的流弊,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一方面,逮其末流,甚至于也发生过不少反选择的作用;不过这是有原因的,对于流品的认识不够与不正确,此其一;九品中正的制度把流品统制得过于严密,过于狭窄,此其二;今后流品的鉴别,对于这两点自无法抄袭,也不应抄袭,那也就不至于发生同样的流弊了。

    狭义政策的第二方面是中上分子婚姻与生育的鼓励。这一点,和上文所已讨论的广义的政策一样,也是无法与无须严密规定的;并且,只要广义的政策有着落,只要狭义政策的第一方面,即流品的辨别,有成效,这种鼓励是势所必然的事。我在上文《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一文里已经讨论到过,假如社会与文化的选择势力不加调整,但凭法律的制裁,金钱的奖劝一类狭隘与直接的方法是不中用的,德意法比等国对于一般的人口,包括中流以至于比较中下的流品在内,犹且不中用;何况个人的智力较高、眼光较远、功名心较大、而活动能力较繁变的中上流品呢?

    狭义政策的第三方面是全部人口品质政策最简单的一方面,规定既最较容易,实施也最少困难。对于中下的流品,优生论者目前所主张的有效的应付方法不外三个,一是节育,二是隔离,三是绝育。节育的对象是中下而不甚下的流品,其对于中上以及中流之有局部的遗传病态或变态的分子,也未始不适用。节育是私人的行为,事实上应由个人根据了自我的认识而加以抉择,初非国家所能强制。不过优生教育发达到相当程度以后,这种自我的认识,即在稍有智力的人,也不难获得,这在欧美比较先进的国家已有过不少的实例。到那时候国家为未来世代的公安计,再从旁加以政策的提挈,是很可以的。隔离也是目前已经比较流行的一种政策,特别是在美国。这和绝育一样,是专为特别稗劣的人口分子而设的。隔离有两个缺点,一是两性分隔以后,不能有婚姻室家之好,二是公帑的耗费太大;它的唯一的优点是万一诊断有错误,还有挽回的余地。至于绝育便不然了。绝育是要施行外科手术的,在男子行输精管割术,在女子行输卵管割术,一经手术那就断者不可复续,无可挽回了。不过它有几个优点,一是经过手术的人依然可以结婚,在性生活方面也全无妨碍,其能从事于简单的手艺或粗糙的工作的依然可以执业;他不但多少可以有一些经济的生产,并且可以省却国家一大笔养济的经费。因此,绝育的方法在狭义与消极的人口品质政策里的地位,近年来已日见重要;在德美两国,并且执行得已有相应成效,特别是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详见下文《第五篇》中《美国加州优生绝育的经验》一文)。这三种方法,我们都可以酌量的采用,固然,在采用以前,充分的智识上的准备是必须的,那也就属于流品的鉴别范围以内了。

    人口品质政策的重要性,我想我无须再加申说,特别是在抗战的今日与抗战终了后的将来。战争是有严重的选择作用的,正负两面都有,而负的一面为多,这我在上面《抗战与选择》一文里已经讨论过。为民族的生存计,抗战是无可避免的,也是绝对不应避免的,因此,因抗战而引起的反选择作用也属我们分有应得,丝毫不应推诿。但一旦抗战圆满结束,此种反选择的创痕,亟应设法救疗,设法补充,教人口的品质不但回复到战前原有的水平,更从而超越这水平以上,岂不更是一件责无旁贷的事?我以前在别处说过,我们目前抗战的大业以及其他建国的业务,所用的都是我们的祖宗遗留下来的民族的本钱,人口的数量是一般的本钱,人口中较好的品质更是特别有价值的本钱;抗战以后,我们务必要把这笔本钱捞回来,并且要本上加利,以至于利上加利。要达到这个目的,非有一个健全的人口品质的政策不为功。

    一九 人口流动与人口政策

    人口流动的一个名词是须要相当的说明的。一般的见解以为人口流动指的是移民一类的事实,例如,抗战开始以来,沦陷区的民众向西南各省迁移的活动。这固然是不错,但这只是人口流动的方式的一种,其它的方式还有。最赅括的说,这种方式至少有两个或三个。一是空间有形的流动,地域间的移民属之,农村与都市间或旧称为都鄙间的移民也属于这一类。二是空间无形的流动,人口分子对于职业的选择与更换就是一种比较无形的流动。三是人口分子在社会地位上的升降,或阶级间的升降;阶级一名词是目前许多人所讳言的,不过无论讳与不讳,阶级的现象总是存在的,至少社会地位总有优劣高下之分。这第三类的流动方式西洋社会学者叫做“社会流动”;不过这名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加上社会两字之后,并不足以把它和其它的流动方式截然划分,其它的流动方式又何尝没有它们的社会性质呢?至于把社会流动翻译成“社会变动”,那就更不妥了。二、三两类流动的方式,虽属比较的无形,在以前未尝不看重人口品质的中国人却也相当的认识;这从“流”字的传统的用法里就可以看出来;“九流三教”的“流”字暗示着第二类的流动;“流品”和“未入流”的“流”所表现的更属清楚,“未入流”的人口分子也就是流动能力最小的分子,初不论此种能力之小,是因为先天品质的限制,抑或后天社会的制裁。

    依据上文的说法,一方面以数量与品质的概念为经,一方面以地域、阶级、职业等事实的条件为纬,一个比较完整的人口流动政策就至少得包括下列的几个部分:一是关于地域间数量的调剂的;二是关于地域间品质的支配的;三是关于职业间人才的分布的;四是关于阶级间流品的升降的自由的。下文拟就前三部分分别加以讨论,至于第四部分,留待将来做另一篇文字的题材。

    一、因调剂人口数量而促成的人口流动在中国历史上是数见不鲜的;在集权政制的旧时代里,这一方面的流动政策似乎特别的容易推行。这种流动政策有的是因为经济或食粮关系的,例如《孟子》上所讲的魏惠王的“移民河东移粟河内”的政策,又如《周礼·地官》与《秋官》上所提的“移民就谷”与“移民通财”的政策。有的为军事与国防的关系,例如历代屯田,谪戍一类移民实边的政策。又有特别有政治意味的流动政策,例如汉代刘敬与主父偃等所条陈的徙豪杰名家入居关中与茂陵的办法。这种政治意味的政策又往往和迁都有关,例如,北魏自邺迁洛阳,人口从行者四十万户。不过这一类为了实边或为了强本弱末之计而执行的流动政策,其间总有几分品质的选择,而不尽是数量上的调剂了。政府强制的人口流动,大抵到了近代反不甚多见,自明代洪、永年间有过一番大规模的实边运动以后,似乎就不再有过;从此所有的这方面的流动,十九是人口分子自动的,在数目上也比较零碎,谈不上什么政策。

    不过在事实上这种政策还很有它的地位,过分强制的任何政策现在固然不再适用,但政府依然可以用些鼓励或限制的力量,使人口数量在地域间的分布,取得一个更平衡与公允的状态。所谓平衡与公允,一方面当然要看经济与生产的环境能不能支持某一数量的人口,一方面也要看政治、文化、以及国防等等方面的需要。例如东北辽、吉、黑、热、察等省,西南的滇、黔、桂、西康四省,事实上还可以容纳比目前更大的人口数量,在抗战以前,我们早就可以鼓励一部分人口的移殖,在抗战以后,似更有加以奖励的必要。东北几省的沦陷,与其说沦陷于日俄战争前后外交与内政的失败,无宁说是沦陷于人口政策的不立。以辽、吉、黑三省之大而且富,到“九·一八”事变为止,只有得人口三千万人,而这三千万的数量,一部分是明代移民的子孙,一部分是清代开禁前后自动出关、越边、或渡海的流民与其后裔。明代的移民虽属卫所政策的结果,而自清代以迄民国初年,其间说不上丝毫国家政策的援助,要有一毫政策关系的话,那关系正和援助完全相反;谁都知道在清代末叶以前,一切海外和出关的移民是在所严禁的。东北的地广人稀,这是最大的原因了;而其最大的恶果便是引起了强邻的觊觎,终于造成了“九·一八”以还的局面。法国侵占越南以后,对于云南的野心,一部分也未始不是这种情形所唤起的。

    黄河流域中部与西部的各省,近代以来,都是输出移民的区域,这显然是频年水旱之灾所促成的。要教这几省增加人口,无论增加之法是由于繁殖或移殖,势非先把自然环境根本加以改进不可,这其间所需要的政策势必是比较间接的了。黄河及其它河道的整顿、水渠的建筑、森林的再造、以及其他足以防御水旱之灾的种种设施,都应当在这政策之内,至少这一类的设施应以恢复人口的适度的繁荣为最终目的之一。我们都知道这些省区在天然富源上原不亚于许多长江流域和南方的各省区,设或不然,它们在唐宋以前,决不能维持一个大量的人口与高度的文化,而历朝也决不会选择它们做首都的所在地。陕西山西的黄土何尝不肥沃?何尝不能生产大量的食粮?要不是因为历代的因循泄沓,把水利一类的大政遗误下来,就何至于有百孔千疮的今日?《老残游记》的作者把黄河比做一条长满了疮疖和贴满了烂膏药的大腿,可见历代治河的官吏,例如河道总督之类,于讲究筵席一道之外,于肠肥脑满之余,只晓得贴烂膏药,结果是:膏药越贴得多,溃疡越来得大,而流域里的人口向南别寻乐土的越见得众,一幅逐年必须重演的“流民图”越演越见得惨苦。一旦抗战结束而建国的大业从新开始,假若我们对黄河的水利再不能切实整顿,我们对北方省区间人口流动的调整,就根本不必抱什么希望,甚至于对于一般的人口政策,也最好缄口不谈,因为黄河的殃祸所至,不但影响了人口的流动,并且侵蚀了人口的本质,这是我在上文关于《人口品质》的一文里已经说过的。近代作家里有人很有趣的指点出来过,中国的民族生活的休戚和水的关系实在是太密切了,所以,政治的治字,经济的济字,法律的法字,没有一个不从水,假如我们对水没有办法,特别是我们祖居的黄河流域的水,结果是民族生活只有一个不治、不济、与不法的归宿,固不仅人口流动在数量上无从调整的一端而已。(据我所知,最先指出这一层来的是许地山先生,许先生于二年前在香港大学作古,弥可悼惜,不过这一点关于水的发见已大足以纪念许先生了。)这一层我们希望主持政教的人要特别的加以认识,而亟迫的开始加以整理,好在时至今日,这方面的专门智识与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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