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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中国国防论之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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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

    往者在东,得读《大战学理》及《战略论》诸书之重译本,尝掇拾其意义附诠于《孙子》之后,少不好学,未能识字之古义,疑义滋多焉。庚戌之秋,余将从柏林归,欲遍谒当世之兵学家,最后乃得见将官伯卢麦,普法战时之普军大本营作战课长也。其著书《战略论》,日本重译者二次,在东时已熟闻之矣。及余之在德与其侄相友善,因得备闻其历史。年七十余矣,犹好学不倦,每岁必出其所得,以饷国人。余因其侄之绍介,得见之于柏林南方森林中之别墅。入其室,绿荫满窗,群书纵横案壁间,时时露其璀璨之金光,而此皤皤老翁,据案作书,墨迹犹未干也。余乃述其愿见之诚与求见之旨。将军曰:“余老矣,尚不能不为后进者有所尽力,行将萃其力于《战略论》一书,今年秋当能改正出版也。”乃以各种材料见示,并述五十年战略战术变迁之大纲,许余以照片一,《战略论》新版者一,及其翻译权。方余之辞而出也,将军以手抚余肩曰:“好为之矣,愿子之诚有所贯彻也。抑吾闻之,拿破仑有言,百年后,东方将有兵略家出,以继承其古昔教训之原则,为欧人之大敌也。子好为之矣!”所谓古昔之教训云者,则《孙子》是也(是书现有德文译本,余所见也)。顷者重读

    《战略论》,欲举而译之。顾念我祖若宗,以武德著于东西,犹复留其伟迹,教我后人,以余所见菲烈德、拿破仑、毛奇之遗著,殆未有过于此者也。子孙不肖,勿克继承其业,以有今日而求诸外。吾欲取他国之学说输之中国,吾盍若举我先民固有之说,而光大之。使知之所谓精义原则者,亦即吾之所固有,无所用其疑骇,更无所用其赧愧。所谓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放诸四海而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嗟夫,数战以还,军人之自馁极矣,尚念我先民,其自觉也。

    计篇

    总说此篇总分五段,第一段述战争之定义,第二段述建军之原则,第三段述开战前之准备,第四段述战略战术之要纲,第五段结论胜负之故。全篇主意,在“未战”二字,言战争者,危险之事,必于未战以前,审慎周详,不可徒恃一二术策,好言兵事也。摩尔根曰“事之成败,在未着手以前”,实此义也。

    第一段

    兵者,国之大事;

    毛奇将军自著《普法战史》开章曰:“往古之时,君主则有依其个人之欲望,出少数军队,侵一城,略一地,而遂结和平之局者,此非足与论今日之战争也;今日之战争,国家之事,国民全体皆从事之,无一人一族,可以幸免者。”

    格鲁塞维止著《大战学理》第一章,战争之定义曰:“战争者,国家于政略上欲屈敌之志以从我,不得已而所用之威力手段也。”

    伯卢麦《战略论》第二章曰:“国民以欲遂行其国家之目的,故所用之威力行为,名曰战争。”

    案既曰“事”,则此句之兵,即可作战争解,顾不曰战而曰兵者,盖兼用兵(即战时运用军队)、制兵(即平时建置军队)二事而言之也。兵之下即直接以国字,则为孙子全书精神之所在;而毛奇之力辟个人欲望之说,伯卢麦之一则曰国民,再则曰国家之目的,皆若为其注解矣,岂不异哉。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案死生者个人之事,存亡者国家之事,所以表明个人与国家之关系,而即以解释上文之“大”字。“察”者,审慎之谓,所以呼起下文种种条件:

    第二段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此段专言内治,即平时建军之原则也。道者,国家之政治;法者,国军之制度;天地人三者,其材料也。中国古义以天为极尊,而冠以道者,重人治也(即可见孙子之所谓天者,决非如寻常谈兵者之神秘说)。法者,军制之根本,后于将者,有治人无治法也。五者为国家(未战之前)平时之事业。经者本也,以此为本,故必探索其情状。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民不畏危。

    毛奇将军《普法战史》第一节,论普法战争之原因,曰“今日之战争非一君主欲望之所能为也,国民之志意实左右之。顾内治之不修,党争之剧烈,实足以启破坏之端,而陷国家于危亡之域。大凡君主之位置虽高,然欲决心宣战,则其难甚于国民会议。盖一人则独居深念,心气常平,其决断未敢轻率;而群众会议,则不负责任,易于慷慨激昂。所贵乎政府者,非以其能战也,尤贵有至强之力,抑国民之虚骄心,而使之不战。故普法之役,普之军队仅以维持大陆之和平为目的,而懦弱之政府(指法)适足以卷邻国(指普)于危亡漩涡之内。”

    此节毛奇所言,盖指法国内状而言也。拿破仑第三,于俄土奥意之役,虽得胜利,仅足以维持其一时之信用,而美洲外交之失败,国内政治之不修,法国帝政日趋于危险。拿破仑第三欲自固其位,不得不借攻普之说,以博国民之欢心,遂至开战,故毛奇曰“懦弱之政府”云云。

    《普奥战史》第一章摘要,自拿破仑之亡,普人日以统一德国为事,所持以号召者则民族主义也。顾奥亦日耳曼族也,故普奥之役,时人谓为兄弟战争,大不理于众口,而议会中方且与俾士麦变为政敌,举前年度之陆军预算而否决之。千八百六十六年春夏之交,普人于战略政略之间乃生大困难,盖以军事之布置言,则普国着手愈早则利愈大,而以致治之关系言,则普若先奥而动员,微特为全欧所攻击,且将为内部国民所不欲(西部动员时,有以威力强迫始成行者)。普王于是迁延迟疑,而毛奇、俾士麦用种种方法仅告成功苦心极矣。数其成功之原因,则一为政府之坚忍有力,二为平时军事整顿之完备,三为军事行动之敏捷,卒能举不欲战之国民而使之能战。

    案本节文义甚明,所当注意者为一“民”字及一“令”字。民者根上文国家而言,乃全体之国民非一部之兵卒也。令者有强制之意,政府之本领价值,全在乎此。案正式之文义,例亦不胜枚举,兹特举普法战役之例,以见国民虽有欲战之志,而政府懦弱不足以用之,卒至太阿倒持,以成覆败之役。特举普奥战役之例,以见民虽不欲战,而政府有道,犹足以令之,以挽危局为安全。可见“可与之死,可与之生”,两句决非寻常之叠句文字。与民死,固难(普奥之役之普国);与民生,亦不易也(普法时之法国)。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广狭、死生也。

    案观下文“天地孰得”之语意,则知此所指,乃天时地利之关于国防事业者,曰阴阳,曰寒暑,曰远近,曰广狭;皆确实之事实,后人乃有以孤虚旺相等说解天字,而兵学遂入于神秘一门。神秘之说兴,而兵学晦矣,(另有说)而不知孙子当时固未尝有此说也。

    “时制”云者,时,谓可以用兵之时,制,限也,谓用兵有所限制也。如古之冬夏不兴师之谓。日俄之役必择正二月中开战,预期冬季以前可以求决战等类是。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格鲁塞维止《大战学理》论军事上之天才文,摘译如下:

    细论(甲)勇

    战争者,危险事也,故军人第一所要之性质为勇。

    勇有二:一为对于危险之勇,一为对于责任之勇。责任者,或指对于人而言,或指对于己之良心而言,兹先论第一种对于危险之勇。

    此勇又有二:有永久之勇,有一时之勇。永久之勇,为不惧危险,此则或出于赋禀,或成于习惯,或由自轻其生命而生,要之皆属于恒态,永久的也。

    一时之勇,由积极之动因而生,若名誉心、爱国心,及其他种种之感奋而出者是也。此种之勇,要不外乎精神之运动,属于情之区域,为非恒态。

    二者效果之异,可无疑矣。恒态之勇,以坚固胜,所谓习惯成自然,无论何时,不离其人者也;感情之勇,以猛烈胜,而不拘以时。前者生节操,后者生英气。故勇之完全者,不可不并有此二者。

    (乙)局面眼(慧眼)果断

    战争与劳动困苦相连,军人欲忍而不疲者,则其身心不可不具有一种堪能之力。人苟具此力,而不失其常识,则已适于战争之用。吾侪尝见半开化之国民中,颇有适于战争者,不外具此力也。

    若进一步而为完全之要求,则军人不可不有智力。

    战争者,推测之境界也,凡事物为军事动作之基础者,其四分之三常不确实。譬在云雾中,或浓或淡,惟有智力者能判断之。于此中而求其真,寻常之人,或亦偶得其真,又有以其非常之勇,而补其智之所不及者,偶然而已。若综合全体而论,其平均之成绩,则不智者终不能掩其所缺。战争者,不虞之境界也。人生事业中最易与意外之危险相触者,莫如战争,主将于此不能不为之稍留余地;而诸状况不确之程度愈增,事业之进步亦愈困难。

    情况之不明,预料之不确实,与意外之事变,常使主将生“所遇者恒与所期不相侔”之感。而影响即及于各种计划,其或竟举前计直弃之,而易以新,而一转瞬间,新计划之根据又不见完全。盖战状云者非一时尽现,日有所闻,日有所异,而此心常皇皇于所闻所异之中。

    当此而能镇定者不可不具二种性质:一曰智,智者如行路于黑暗之中,常能保有一点之光明,而知本线之在何方者也;一曰勇,勇者使人能藉此微弱之光明,而迈往前进者也。彼法人之所谓局面眼(慧眼)(Coup d'oeil)者,此则谓之果断;果断云者,勇其父而智其母。

    此法语之所由生,盖谓战争以战斗为主。而战斗则以时间及空间之两要素为体。当时骑兵之使用,及其急剧之决战,凡一切皆以迅速及适当之决断为成功之要诀。而形容此时间空间之目测力,谓之为慧眼。兵学者迄今以此古义释慧眼者不少,盖凡动作迫切之时而能下适当之决断者,无非由此慧眼而生。例如发见适当之一攻击点等,则尤可见慧眼云者,非仅谓形体上之目,实兼指心目而言者也。

    由慧眼乃生果断,果断云者,则所谓责任之勇也。又得云精神之勇,法语名之曰心勇,以其由智所生故也。然此勇之生,虽由于智,而其动则不由于智,而由于情。盖智者不必有勇,且多智之人,往往有临难而失其决断力者,吾侪所尝见也。故智尚矣,尤赖于情之勇。大抵人当危急之秋,与其谓为智所左右,毋宁谓为情所左右也。

    临事之苦于疑虑,尤恐其陷于犹豫也,则果断要矣。世俗常以冒险大胆暴虎冯河之勇为果断,然吾侪则以为若不具完全之理由,决不许以果断之称。完全之理由,则由智力而得者也。

    果断生于智,而成于勇,固矣。然观察之智、感情之勇,仅曰兼也,实犹未足;所贵者,则二者之调和力也。世有人,其心目颇能解释困难问题,而平生当事,亦未尝无勇;顾有一临应行果断之机会,而忽失其能力者,则智力不融洽,故不能交互而生第三者之果断也。彼无智者,即遇艰难,未尝思想,即无忧虑,幸而成功,则例外也。

    是故吾辈论果断者由智力之特殊方向而生,与其名之曰英迈,毋宁谓为强硬之脑髓,下之事实则足以证之。即在下级官时,颇能决断一切,一旦晋级稍高,即失其固有之能力者。盖此种人明知不能果断之害,而目下所遇诸事务,又非从前所习惯,而固有之智力,遂失其作用也。此其果敢之动作,习之愈久,犹豫之危险愈大,见之愈明,而决断力之萎缩乃愈甚。

    常住心(恒)

    性质之邻于果断者为常住心,当不意之事变能得正当解决(此属于智),而急危之际能保守其固有之宗旨者也(此属于情),固不必属于非凡之列。盖同一事也,出诸深思熟虑之余,则为平淡无奇,而当急剧之际,乃仍不失其深思熟虑之态度,则常住心之所以可贵也。此种性质,或属于智之活动,或属于情之平衡,则视际会之何如以为定。顾智与情,二者苟缺其一,则失其常住心。

    (丙)不拔坚固忍耐感情及性格之强健

    战争者,由四原质所成之蒙气围绕之,曰危险,曰形体之劳苦,曰不确实,曰不意是也。入此蒙气中而能兼确实之动作与完全之成就者,不能不有赖于智力交互之力,战史所称述之不拔、坚固、忍耐等,要不外由此力之变化而出。简言之,则诸英雄此种性质之表现,不过自唯一之“志意力”而出。顾其现象,则相似而不相同。试分析如左:

    欲使读者之想象易于明了,不可不先提起一问,曰:凡重量负担抵抗等之加于主将之心上,而足以挑起其心力者,何耶?答之者必曰:此种重量未必即为敌人之行为也,盖敌人之行动,直接及于兵卒而已,与指挥官不相触;例如敌若延长其抵抗之时间,由二时至四时,则指挥官唯使其部下加二时间之形体危险而已;此种数量则地位愈高,价值亦愈减,在将帅之地位言则战斗延长二时间之差,又何足论;唯敌之抵抗,次第影响于主将所有之诸材料(合人员材料而言),抵抗愈久,消耗愈多,则间接及于指挥官之责任问题,则是主将所痛心,而意志之力因之触发者也。

    然指挥官负担之最重且大者犹不在此。

    当军队犹有勇气,犹有好战之心,则动作轻快,其劳指挥官意志之力者盖少。战况一及于困难,则如平常随意运转之机关,忽生一种抗力,非敌人之抵抗,而我兵之抵抗也,非必其抗命抗辩也。(当是时抗命抗辩亦时时有之,兹所云者指概况言。)

    流血既多,军队之体魄道德诸力均为之沮丧,忧苦之情起于行列之间,而此情遂影响及于指挥官之心。主将于此仅持我心之不动未可也,尤贵逆众庶之心而支之。众庶之心力,既不能自支,则其意志乃悉坠于将帅一人之上。众庶之希望冷矣,则由主帅胸中如燃之火而使之再温;众庶之未来观暗黑矣,则由将帅胸中皎洁之光而使之再明:夫如是,始足以成功。非然者,将帅将自失其心力,而众庶将引将帅而堕于自卑之域。世有因危险而忘耻辱者,此其由也。是为将帅不可不支持之最大抵抗,此种抵抗,人愈多则愈长,地位愈高则愈重。

    凡临战所以激人之感情者甚多,其能最久而有力者,莫如名誉心。德人于此语附以好名之鄙义,盖谓滥用之,易生不正之动作者也。然溯此心发动之原,实属于人性中最高尚之域,而为战争中发生动力之枢纽。彼爱国、复雠诸感奋,或则高尚,或能普遍,或能深入,然不能驱名誉心而代之。盖爱国心等为全军所共有,非不高尚也,而主将于此则无由自别于群众,而不足生其较部下为更大之企图。名誉则按其等以差,而各种机会,各种动作,皆若为各人所私有,无不思所以利用之。以名誉为产业,而各极其鞭策竞争之致,则成功之由也。古来有大将帅而无名誉心者乎,未之见也。

    坚固者,于各事之冲突上所生意志之抵抗之谓。忍耐者,则意志抵抗之自时间上言者。二者甚相近,而其本则相异,盖坚固仅由于情之强,而欲其持久不变,则不能不藉于智之彻,盖行为之继续愈长,则对于行为之计划亦愈密,而忍耐力则实生于智力之计划者也。

    (丁)感情之强健

    欲进论感情及性格之强健,不可不先释强健二字为何义。感情之强健云者,决非谓感情猛烈,或易于激动之谓。不论何种感动激刺,而其人常能随智力为动作者,是为感情上强健。此性质果由智力而生乎?一疑问也。世有优于智力者,而忽为情所驱使,遂妄动妄作者,论者犹得曰智有大小广狭,而此必其小而狭者也,顾吾人则以下说为近于真。

    当情之炽,而能随智为转移,吾侪名斯人以为有自制之能,此自制力则生于情者也。伟人当情至于激,则别生一种情以平衡之,而亦无害于前者之激情,得其平而后智力之作用现。顾此特别之情又何自生乎,曰生于自尊心,盖彼终身不忘为万物之灵也,故其动作不背于有智虑者之原则。吾侪以激情虽至极致,而犹能不失其平衡者,谓为感情之强健。

    感情上之人物,大别为四类:第一种,为无情之人物;第二种,则情易动而常不逾矩,人所谓多情而静稳之人物;第三种,则其情易于刺激,一时虽猛烈,而消灭则甚易;第四种,则其情甚不易动,而其动也不急剧,必以时,顾一旦既动,则且强且久,既深且激。此四种之差别与体魄上亦大有关系,吾侪不欲以薄弱之哲学,为高深之研究,但举此四类人而论断其于军事上之关系,兼以释明此感情上强健之义。

    无感情者,容易不失其平衡,然不能谓感情强健,盖此种人全无发动力者也。其于军事上有偏颇之器能,用之得其宜,亦足以奏多少之功,顾不能得积极之效果,然亦不至于偾事。

    第二种之人物,颇足以经营小事,而临大事则易为所抑压;例如见一人之横祸,则能披发缨冠以往而视,及国运之将亡、民生之病苦,则亦徒自悲痛而不能自奋。此种人之于军事,其动作颇能和平,而不能建大功,其或智力出众,未始不可建特殊之事业,然而鲜矣。

    情之易激而烈者,既不适于世矣,彼其长在于发动之强,而其短则在经过之速。此种人物若加以名誉心,则颇适于下级军官之用,盖其职务之动作,以短时间而告终也。鼓一时之勇以为大胆之攻击者,数分间事耳,反之一会战为一日数日之事,一战役为一年二年之事业也,则与此种人实不相宜。感情速而易变,一失平衡,即成丧气,是用兵者所最忌也。然必谓易于激动之人必不能保其感情之平衡,是又不然。盖易激之人,思想颇高,而自尊之情,亦即由之以生,故其事之及于误也,则常惭愧不能措,故若裕以学问,加以涵养,阅历渐深,亦能及于感情强健之域。

    大凡军事上之困难,犹若大容积物之压迫然,旋而转之,非大有力者不可,具有此力者,则惟此第四种具深潜激情之人。此情之动犹若巨物之前进,其速度甚小,其效果则甚大。顾以此种人为必能成功,则亦属误解。未开明国之英雄,一旦因自制力之缺乏而挫折者,屡屡见也,是亦由其智力之不足,而易为情所驱使者也,然顾开明国中亦未始无之。

    我侪于此不惮反复重言以申明之:所谓感情上强健者,非其情感发动之强之谓;当强情之发能不失其平衡,而动作犹为智力所支配,譬若大舟涉风,颠倒辗转,而罗盘之针尖,常能不失其方向,是为感情之强健。

    性格上之强健

    性格之强健云者,即人能确守其所信之谓。所谓信者,固不问其说之出于人,或出于己也。意见之变易,不必由于外来之事物,即一己智力之因果作用,亦足以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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