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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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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书谈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间: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书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叶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嫏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徇,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做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连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晒书记

    《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

    我曾想,这位郝先生直挺挺地躺在七月的骄阳之下,晒得浑身滚烫,两眼冒金星,所为何来?他当然不是在作日光浴,书上没有说他脱光了身子。他本不是刘伶那样的裸体主义者。我想他是故做惊人之状,好引起“人问其故”,他好说出他的那一句惊人之语“我晒书”。如果旁人视若无睹,见怪不怪,这位郝先生也只好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而去。郝先生的意思只是要向侪辈夸示他的肚里全是书。书既装在肚里,其实就不必晒。

    不过我还是很羡慕郝先生之能把书藏在肚里。至少没有晒书的麻烦。我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数十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所以读到《世说新语》这一则,便有一点惭愧。

    先严在世的时候,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买回一包包的书籍。他喜欢研究的主要是小学,旁及于金石之学,积年累月,收集渐多。我少时无形中亦感染了这个嗜好,见有合意的书即欲购来而后快。限于资力学力,当然谈不到什么藏书的规模。不过汗牛充栋的情形却是体会到了,搬书要爬梯子,晒一次书要出许多汗,只是出汗的是人,不是牛。每晒一次书,全家老小都累得气咻咻然,真是天翻地覆的一件大事。见有衣鱼蛀蚀,先严必定蹙额太息,感慨地说:“有书不读,叫蠹鱼去吃也罢。”刻了一颗小印,曰“饱蠹楼”,藏书所以饱蠹而已。我心里很难过,家有藏书而用以饱蠹,子女不肖,贻先人羞。

    丧乱以来,所有的藏书都弃置在家乡,起先还叮嘱家人要按时晒书,后来音信断绝也就无法顾到了。仓皇南下之日,我只带了一箱书籍,辗转播迁,历尽艰苦。曾穷三年之力搜购杜诗六十余种版本,因体积过大亦留在大陆。从此不敢再作藏书之想。此间炎热,好像蠹鱼繁殖特快,随身带来的一些书籍竟被蛀蚀得体无完肤,情况之烈前所未有。日前放晴,运到阶前展晒,不禁想起从前在家乡晒书,往事历历,如在目前。南渡诸贤,新亭对泣,联想当时确有不得不然的道理在。我正在佝偻着背,一册册地拂拭,有客施施然来,看见阶上阶下五色缤纷的群籍杂陈,再看到书上蛀蚀透背的惨状,对我发出轻微的嘲笑道:“读书人竟放任蠹虫猖狂乃尔!”我回答说:“书有未曾经我读,还需拿出曝晒,正有愧于郝隆;但是造物小儿对于人的身心之蛀蚀,年复一年,日益加深,使人意气消沉,使人形销骨毁,其惨烈恐有甚于蠹鱼之蛀书本者。人生贵适意,蠹鱼求一饱,两俱相忘,何必戚戚?”客嘿然退。乃收拾残卷,抱入室内。而内心激动,久久不平,想起饱蠹楼前趋庭之日,自惭老大,深愧未学,忧思百结,不得了脱,夜深人静,爰濡笔为之记。

    纽约的旧书铺

    我所看见的在中国号称“大”的图书馆,有的还不如纽约下城十四街的旧书铺。纽约的旧书铺是极引诱人的一种去处,假如我现在想再到纽约去,旧书铺是我所要首先去流连的地方。

    有钱的人大半不买书,买书的人大半没有多少钱。旧书铺里可以用最低的价钱买到最好的书。我用三块五角钱买到一部Jewett译的《柏拉图全集》,用一块钱买到第三版的《亚里士多德之诗与艺术的学说》就是最著名的那个Butcher的译本————这是我买便宜书之最高的纪录。

    罗斯丹的戏剧全集,英文译本,有两大厚本,定价想来是不便宜,有一次我陪着一位朋友去逛旧书铺,在一家看到全集的第一册,在另一家又看到全集的第二册,我们便不动声色地用五角钱买了第一册,又用五角钱买了第二册。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在三家书铺又拼凑起一部《品内罗戏剧全集》。后来我们又想如法炮制拼凑一部《易卜生全集》,无奈工作太伟大了,没有能成功。

    别以为买旧书是容易事。第一,你这两条腿就受不了,串过十几家书铺以后,至少也要三四个钟头,则两腿谋革命矣。饿了的时候,十四街有的是卖“热狗”的,腊肠似的鲜红的一条肠子夹在两片面包里,再涂上一些芥末,颇有异味。再看看你两只手,可不得了,至少有一分多厚的灰尘。然后你左手挟着一包,右手提着一包,在地底电车里东冲西撞地踉跄而归。

    书铺老板比买书的人精明。什么样的书有什么样的行市,你不用想骗他。并且买书的时候还要仔细,有时候买到家来便可发现版次的不对,或竟脱落了几十页。遇到合意的书不能立刻就买,因为顶痛心的事无过于买妥之后走到别家价钱还要便宜;也不能不立刻就买,因为才一回头的工夫,手长的就许先抢去了。这里面颇有一番心机。

    在中国买英文书,价钱太贵还在其次,简直的就买不到。因此我时常的忆起纽约的旧书铺。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做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做飞蓬状,做狮子狗状,做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做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做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做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音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做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吧?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作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窣窣,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画展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唧唧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赢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着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即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花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位,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功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功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功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功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相声记

    我要记的不是听相声,而是我自己说相声。

    在抗战期间有一次为了筹什么款开游艺大会,有皮黄,有洋歌,有杂耍。少不了要一段相声。后台老板瞧中了老舍和我,因为我们两个平素就有点儿贫嘴刮舌,谈话就有一点像相声,而且焦德海、草上飞也都瞻仰过。别的玩意儿不会,相声总还可以凑和。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话真是地道,又干脆又圆润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语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话稍差一点儿,真正的北平人以为我还行,外省人而自以为会说官话的人就认为我说得不大纯粹。老舍的那一张脸,不用开口就够引人发笑,老是绷着脸,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敛起,像有开关似的。头顶上乱蓬蓬的一撮毛,没梳过,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脸庞上。衣领大约是太大了一点儿,扣上纽扣还是有点儿松,把那个又尖又高的“颏里嗉(北平土话,谓喉结)”露在外面。背又有点儿驼,迈着八字步。真是个相声的角色。我比较起来,就只好去(当)那个挨打的。我们以为这事关抗战,义不容辞,于是就把这份差事答应了下来。老舍挺客气,决定头一天他逗我捧,第二天我逗他捧。不管谁逗谁捧,事实上我总是那个挨打的。

    本想编一套新词儿,要与抗战有关,那时候有这么一股风气,什么都讲究抗战,在艺坛上而不捎带上一点儿抗战,有被驱逐出境的危险。老舍说:“不,这玩意儿可不是容易的,老词儿都是千锤百炼的,所谓雅俗共赏,您要是自己编,不够味儿。咱们还是挑两段旧的,只要说得好,陈旧也无妨。”于是我们选中了《新洪洋洞》、《一家六口》。老舍的词儿背得烂热,前面的帽子也一点儿不含糊,真像是在天桥长大的。他口授,我笔记。我回家练了好几天,醒来睁开眼就嚷:“你是谁的儿子……我是我爸爸的儿子……”家里人听得真腻烦。我也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

    练习熟了,我和老舍试着预演一次。我说爸爸儿子的乱扯,实在不大雅,并且我刚说爸爸二字,他就“啊”一声,也怪别扭的。他说:“不,咱们中国群众就爱听这个,相声里面没有人叫爸爸就不是相声。这一节可千万删不得。”对,中国人是觉得当爸爸是便宜事。这就如同做人家的丈夫也是便宜事一样。我记得抬滑竿的前后二人喜欢一唱一答,如果他们看见迎面走来一位摩登女郎,前面的就喊:“远看一朵花。”后面的接声说:“叫我的儿子喊他妈!”我们中国人喜欢在口头上讨这种阿Q式的便宜,所谓“夜壶掉了把儿”,就剩了一个嘴了。其实做了爸爸或丈夫,是否就是便宜,这笔账只有天知道。

    照规矩说相声得有一把大折扇,到了紧要关头,敲在头上,“啪”的一声,响而不疼,我说:“这可以免了。”老舍说,“行,虚晃一下好了,别真打。可不能不有那么一手儿,否则煞不住。”

    一切准备停当,游艺大会开幕了,我心里直扑通。我先坐在池子里听戏,身旁一位江苏模样的人说了:“你说什么叫相声?”旁边另一位高明的人说:“相声,就是昆曲。”我心想真糟。

    锣鼓歇了,轮到相声登场。我们哥儿俩大摇大摆地踱到台前,深深地向观众鞠了一躬,然后一边一块,面部无表情,直挺挺地一站,两件破纺绸大褂,一人一把大扇子。台下已经笑不可抑。老舍开言道,“刚才那个小姑娘的洋歌唱得不错。”我说:“不错!”一阵笑。“现在咱们两个小小子儿伺候一段相声”,又是一阵笑。台下的注意力已经被抓住了。后台刚勾上半个脸的张飞也蹭到台上听来了。

    老舍预先嘱咐我,说相声讲究“皮儿薄”。一戳就破。什么叫“皮儿薄”,就是说相声的一开口,底下就得立刻哗的一阵笑,一点儿不费事。这一回老舍可真是“皮儿薄”,他一句话,底下是一阵笑,我连捧的话都没法说了,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半天笑的浪潮消下去之后才能继续说。台下越笑,老舍的脸越绷,冷冰冰的像是谁欠他二百两银子似的。

    最令观众发笑的一点是我们所未曾预料到的。老舍一时兴起,忘了他的诺言,他抽冷子恶狠狠地拿扇子往我头上敲来,我看他来势不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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