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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假维新中的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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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然一新,凡朝野上下之所以视农工商,与农工商之所以自视,位置较重。”(22)曾一度出现“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的局面。就这一点而言,奖励实业的政策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905年到1910年,国内新设厂矿企业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峰,其中资本在万元以上者有209家,共拥有资本7 525.5万元。同1895年至1898年出现过的高峰相比,其资本力量更强,投资范围更广。除此而外,清政府对华商承办铁路也采取了一些“优奖”和鼓励措施。如“华人请办铁路,如系独力资本至五十万两以上,查明路工实有成效者,由臣部(即商部————引者)专折请旨给予优奖,以资鼓励。其招集华股至五十万两以上者,俟路工告竣即按照本部奏定之十二等奖励章程核办”(23)。尽管清政府并没有真正做到“体恤商情”、“保惠商人”,但它直接促成了各省铁路公司的创设高潮和“劫路”、“保路”、“招商筑路”运动的勃兴。由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及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除浙江、广东等少数省外,实际的造路成绩并不显著,多数省份始终停留于计划阶段,但这一时期修筑敷设的铁路是至今还存在的历史痕迹。当然,这些成果未必能全部归于“新政”,但在这些成果中有着新政留下的或深或浅的印记。

    川汉铁路股票背面

    (五)教育改革。晚清新政中最富积极意义而有极大社会影响的内容当推教育改革,而教育改革又是从废科举开始的。

    科举起于隋代。在其初始,作为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的否定物,它曾经是一种含有历史合理性的东西。但经历了一千多年之后,这种制度已经走向了它的反面。特别是明代开始,被称为“经义之文”的八股大盛,“遂使世之慕速化者,置经史实学于不问,竞取近科闱墨,摹拟剽窃以弋科第”(24)。科举之弊,明季归有光慨乎言之:“士方没首濡溺于其间,无复知有人世当为之事。荣辱得丧,缠绵萦系,不可脱解,以至老死而不悟。”(25)在此之后,批评科举和八股者代有人出。梁启超曾从救亡图存出发,痛斥“经文”之害:

    经义试士,始于王安石。而明初定为八股体式,尊其体曰:代孔孟立言;严其格曰:清真雅正。禁不得用秦汉以后之书,不得言秦汉以后之事。于是士人皆束书不观,争事帖括。至有通籍高第,而不知汉祖唐宗为何物者,更无论地球各国矣。然而此辈循资按格,即可以致大位,作公卿,老寿者即可为宰相矣。小者亦秉文衡,充山长,为长吏矣。以国事民事托于此辈之手,欲其不亡,岂可得乎?况士也者,又农工商贾妇孺之所瞻仰而则效者也。士既如是,则举国之民从而化之。民之愚,国之弱,皆由于此。昔人谓八股之害,甚于焚书坑儒,实非过激之言也,故深知中国实情者,莫不谓八股为致弱之根原。盖学问立国之基础,而八股者乃率天下之人使不学者也。(26)

    张之洞亦有感于此,历数科举之积弊,主张变通科举:

    自明至今,行之已五百余年。文胜而实衰。法久而弊起。主司取便以藏拙,举子因陋以侥幸,遂有三场实止一场之弊。所解者高头讲章之理,所读者坊选程墨之文,于本经之义,先儒之说,概乎未有所知。近今数十年文体日益佻薄,非惟不通古今,不切经济,并所谓时文之法度文笔而俱亡之。(27)

    二者批评的角度不同,但结论却颇为一致。都认为科举非加以根本改造不可。然而,科举已成为一种教育传统,它比任何批评者更顽强!百日维新甚至革除过八股,然而转瞬之间它又重新复活。在丧失了合理性的东西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顽强,正体现了历史惰性的沉重力量。历史惰性各国都有,但中国尤其突出。1901年清政府下诏,并于第二年废止了八股,但科举仍未被逐出历史。1903年,袁世凯、张之洞遂上奏亟呼废除科举,其中说:“其患之深切著明,足以为学校之的而阻碍之者,实莫甚于科举……科举一日不废,即学校一日不能大兴;将士子永远无实在之学问,国家永远无救时之人才;中国永远不能进于富强,即永远不能争衡于各国。”(28)袁世凯其人不足论,但他的这番话毕竟正确地说明了科举与新式教育及国家命运的关系。1905年各省督抚会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折》中,又进一步强调了停罢科举之意:

    袁世凯

    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又断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决无大兴之望。(29)

    这段话与前此袁、张的奏折表达了同样的意境,同样的要求。在这样一种社会舆论压力下,清政府颁布了一道上谕,废止了科举:“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举考试亦即停止。”(30)同年12月,清政府又谕令设立学部,作为管理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自此教育行政才从礼部中独立出来。

    从非议、抨击到最后废止科举,前后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这是耐人寻味的。但它的废止,改变了久被非议而不可触动的传统教育制度,做成了戊戌维新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可以说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改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20世纪初年的“新政”比19世纪末年的维新更进步、更有力。因为时势战胜了传统,所以19世纪无法实现的主张在20世纪变成了现实。这也不意味着科举功名的社会价值已完全丧失,有功名的人仍然得到社会的垂青,具有浓厚的士大夫意识的绅贵阶层也每每以功名自诩。1904年最后一次廷试的状元刘春霖,后来曾应海上闻人杜月笙之请,为杜氏祠堂落成点主。在科举废止数十年后,功名的这种社会价值还保留于民俗之中,可见传统影响的源远流长。

    在近代中国沤浪相逐的改革潮流中,呼唤人才是中心题目之一。经历了庚子之变后,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一点。“江楚会奏”的第一疏开头便说:“窃谓中国不贫于财而贫于人才,不弱于兵而弱于志气。人才之贫,由于见闻不广,学业不实;志气之弱,由于苟安者无履危救亡之远谋,自足者无发愤好学之果力,保邦致治,非人无由。”(31)新时代所需要的人才是旧教育制度培育不出来的,因为它窒息了士子的创造意识和个性,于是而有兴学堂之举。1903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从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期于十年减尽。而科举所减之额酌量移作学堂取中之额。“俾全国臣民确见裁减科举,归重学堂办法,咸晓然于朝廷意向所在。”他们指望由此能出现“人人争自濯磨,相率而入学堂,以求实在有用之学”(32)的气象。但时不我待,历史没有给予十年光阴。仅仅两年之后,袁世凯、张之洞等人就已感到:“就目前而论,纵使科举立停,学堂遍设,亦必须十数年后,人才始盛。如再迟至十年,甫停科举,学堂有迁延之势,人才非急切可成,又必须二十余年后,始得多士之用。强邻环伺,岂能我待。”(33)在他们的力促下,科举提前五年被废止了。唯其如此,新政时期的办学成绩斐然可观。从恢复、扩建京师大学堂开始,各省先后创办了高等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以及各种职业教育和女子教育。出现了中国近代史上仅见的兴办新式教育的热潮。其间,一些注重人才的殷实之家、明达之士还私人出资兴学。张謇即以兴办学堂而有名于时。他先后在南通倡办了通州师范、女子师范、幼稚园、小学、中学等普通学堂,还创办了纺织、农学、医学等技术学堂。经营建筑业的杨斯盛数年中连续创设了广明小学、广明师范讲习所和浦东中学。到了1909年,各类新式学堂达59 117所,学生数逾160万。在当时的中国,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1910年京师大学堂师生合影

    与创办新式学堂同时,清政府采纳了刘坤一、张之洞等提出的“多派士人出洋游学”的主张,通令各省迅速选派,鼓励自费留学,并让出使大臣留心察访华侨子弟就近留学,学成回国,经过考核,分别赐给进士、举人、贡生等项出身,予以任用。选派留学生出国在19世纪70年代已经开始,而在甲午战争后数量大增。新政期间,由于不分官费自费概以科名奖赏学成归国者,遂使留学蔚为潮流,在20世纪初年出现了第一次“留学热”。赴国外,尤其是赴日本留学几成一种风气。据统计,到1905年年底,留日学生数大约有8 000人至10 000人。在这些留学生中,后来产生了一大批民主革命的志士。

    清末留日学生合影

    在废科举、兴学堂、派游学的同一过程中,产生了《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和《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这是中国最早的学制。前者因不够完备而没有实行,后者则明确地规定了从蒙养院到通儒院的各级学校的学制,采用新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并对学堂毕业的学生给予科名鼓励,从高小毕业到大学毕业分别授予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的功名。这个学制的实行对20世纪中国学校教育制度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它为中国近代教育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新式教育必须有不同于旧教育的宗旨。1906年,学部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说:“中国之大病:曰私、曰弱、曰虚,必因其病之所在而拔其根株,作其新机,则非尚公尚武尚实不可也。”明确点出新教育的宗旨。所谓“尚公”,就是“务使人人皆能视人犹己,爱国如家,盖道德教育莫切于此矣”。所谓“尚武”,就是“凡中小学堂各种教科书,必寓军国民主义,俾儿童熟见而习闻之”,“以励其百折不回视死如归之志”,“以造成完全之人格”。所谓“尚实”,就是教育须“勖之以实际,课之以实用”,“以期发达实科学派”,“必人人有可农可工可商之才”,而求“下益民生,上裨国计”(34)。同科举制度下的知识分子“考其学业,科举之法外,无他业也;窥其志虑,求取科名之外,无他志也。”(35)相比较,这种教育宗旨对于人才的要求,已经大不相同了。它还有旧的印记,但更多的是新的内容。同一年,王国维从另一角度提出,教育之宗旨应当在于“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他说:人的能力分成身体和精神两种。教育的目的是发达这两种能力,与之相应,教育的宗旨分体育和心育两方面。心育中又有智育、德育、美育三类,以配符于真、善、美的境界。只有包含着这些内容的教育才是完全的教育,只有完全的教育才能育出完全的人物。在中国教育史上,他第一次提出了德、智、体、美四育并重的教育宗旨。(36)他的思想比学部所言的尚公尚武尚实更深刻,因而对后世的影响也更大。

    就其内容来说,清末新政不仅继承了洋务运动的事业,而且继承了百日维新的事业。不仅如此,在某些部分它比后者走得更远。当时身任北洋大学教习的美国传教士丁家立说:“袁(世凯)和张(之洞)两位总督,目前已着手实施他们彻底废除旧式科举制度的计划,定期削减考取功名的名额,只需十年就将停科。此后,学位概由书院颁发。”他称之为“一项革命性的法令”(37)。丁家立以资产阶级的眼光看出,新政中的教育改革部分已经超出了改良的范围。虽然教育制度的改革产生于自上而下的过程中,但160余万新式学生的出现和众多八股士类的淘汰则直接和间接地牵动了整个社会。新的知识分子已经不是旧教育的基础了。新政造就了他们,但他们又超出了新政划定的界限,奔向立宪和革命。同这种政治倾向相适应,在当时大有社会影响的是他们所传播的无神论。无神论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东西,但新式知识分子把它同西方无神论者如狄德罗、拉美特利之说相结合,同西方自然科学和其他学理相结合,因而其论证更能说服人。以科学来讨伐鬼神,其力量是传统的无神论所大大不及的。黄宗羲曾用“昧者以为神之往来,不知灵气之发于山川也”(38)来说明“鬼火”。但近代无神论则非常简单地以对“磷火误认”来解释之。相比之下,后者实在要科学得多,明白得多。秋瑾说:“人生原是最灵物,土木何能有性灵?终日礼拜何益处?反因此潦倒困终身!神仙鬼佛诸般说,尽是谣言哄弄人。”(39)这是有鉴于义和团浓厚的迷信陋习,从明显的实际事例出发引导人们否定鬼神,从无神论的观点去批判迷信的有神论了。比起太平天国以拜上帝教的一神教反对神仙鬼佛的多神教来,也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在遍地都是有神有鬼论者的时代,用科学说明无鬼无神,对于民族观念的更新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一个迷信的民族是不可能进入近代化进程的。

    《格致进化》

    三、两点历史思考

    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清末新政由一批曾仇视改革或与改革为敌的人物完成了一场带有革命内容的改革。在这种意味深长的矛盾背后是历史造成的两个原因:其一,庚子之变以后的局势是一种真正的统治阶级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的时局。1901年2月颁布的上谕中说:“无事且难支持,今又构此奇变。”正是对这一点的承认。新政在主观上是为了防止革命掀揭屋顶而挖开的一个窗洞,但在客观上却成为时势假手不愿改革者而实现的一场改革。历史常常会使动机与效果大相异趣,对于一个没落的阶级尤其如此。其二,有人说过:戊戌政变杀青年人、南方人多;八国联军杀老年人、北方人多。透过这种南北方和青老年的对立,是改革人物与顽固保守人物的对立。侵略者用暴力消灭了后一类人物中的一部分,同时又以此震慑了其他部分。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但它导致的结果却是为中国的改革消除了一些阻力。许多历史的是非是隐藏在历史的深处的,只有透过某些历史细节的表象,才能把握历史迈进的步伐和节奏。

    清末新政是以自下而上的推动和自上而下的改革双向互动的形式出现的。清政府原想借此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新政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它推行教育改革,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40)的人,但无论是在国内新式学堂中还是在留学生中,清政府并没有获得多少为己所用的人才,反而出现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士类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王朝的掘墓人。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原本是要以此来弹压各种可能出现的变乱,却又给革命党人在各省以发展革命势力的机会,新军绝大多数成了王朝的“哗兵”、“叛兵”。清政府奖励实业,原想借此以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却导致了“资产阶级利益、知识分子利益与专制制度的冲突越来越大”……所有这一切,都走向了清政府预想的反面。何以会如此?历来论者大都从其推行新政的动机来说明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这并没有错,但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清政府推行新政固然有取悦列强、拉拢立宪派、打击民主革命的一面,更有统治阶级变法自强的一面;它有欺骗、拂逆舆情的一面,更有符合历史发展逻辑的具体内容。历史的效果往往不以人们的动机为转移。清末官制改革,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体制的近代化;教育改革,奠定了中国近代化教育的基础;军制改革,推进了中国军事的近代化;法律改革,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先河;奖励实业,则直接促成了创办实业的高潮。因噎废食,因人废事,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人们习惯于用御史欧家廉的几句话:“易私塾门榜即为学堂,改亲兵衣饰即为巡警,建一二洋式衙署,用一二留学生,即是崇奉西法”,来说明新政的有名无实。固然这段话反映了当时的一些实况,但远不是新政的全部。清政府“清理财政而漏卮愈大,编练新军而哗兵愈众,改轻刑律而断狱愈多。事事有尽更其故之思,人人有不如其初之慨”(41)。最后从新政走向灭亡,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不想谈得太远,单就其中两点来加以说明:

    揭露清廷“新政”导致民众负担加剧的漫画

    (一)旧人办新政。清末立新制而不易旧人,由曾与改革为敌的人物来推行新政,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但它的结果不仅冲淡了新政的革新色彩,而且限制了新政的历史展开。新的制度必须有新的价值观念、思想和行为模式与之相适应,否则绝不可能赋予新制度以真实的生命力,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性结局也就不可避免。就晚清新政来说,直接参与其事的“枢臣疆吏”有奕劻、载泽、戴鸿慈、袁世凯、端方、荣庆、铁良、寿耆、世续、载沣、瞿鸿禨、那桐、荫昌、载洵、绍昌等。这批人中,凡有立宪倾向的,大多只是“言官”而没有实权,其余绝大多数仅有王朝自救意识而无变革意识,既无实施宪政的诚意又缺乏推行宪政的能力。即使是谘议局和资政院中的议员,不向皇帝磕头就不舒服,不叫谢恩就不是滋味的,也大有人在;不知立宪为何物或干脆反对立宪的人物更不在少数。这类人物在资政院的“钦选”议员中所占比例尤为突出。因为“钦选”议员主要是由皇亲贵胄、王公世爵和硕学通儒所构成的。即使在“民选”议员中,有功名的亦占89.2%。当然有功名的并非就是抱残守阙的,但就整体而言,他们的落后性更多于进步性。应该说,在“筹备立宪”之初,统治集团中有些人还是寄以希望的,但旧的政治惯性又吞噬了这种希望。一位官僚曾不无悲愤地说:“内外臣僚,久已习为软媚”,“在位诸臣,人各有心,或阳奉而阴违,或始勤而终怠,行之不力,则功堕半途”(42)。新政终因执行无人而使朝廷之信用渐坠,国民失望愈深。自救的新政不仅无法保持王朝的内在凝聚力和集体价值,反而使社会益形棼乱,成了王朝的催命符。

    1909年载洵、萨镇冰等赴欧洲考察海军期间与西人合影

    (二)传统和既得利益的双重阻力。一切改革的推进都必然会碰到来自既得利益和传统这两方面的阻力。因为改革无可避免地要触动既得利益和传统。在近代中国,这双重阻力表现得尤其明显!中国的传统既深且久,有极大的凝固性,不破传统就不能前进。但自周秦以来形成的以孔学为轴心的文化传统,已与民族习惯、民间生活浑然一体,无所不在。更可怕的是,这种阻力又往往与既得利益扭结在一块,形成一种强大的抗改革因素。从1906年的“立宪改官”到1911年“皇族内阁”的出笼,统治集团中的各种势力和派别,围绕着权力的再分配展开了残酷的争夺。如荣庆之于张百熙,奕劻之于瞿鸿禨,铁良之于袁世凯,都是这种争夺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是掌握着最高权力的皇宗贵胄唯恐大权旁落、“鼎祚潜移”,而拼命想借“筹备立宪”之名推行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则是地方督抚(实力派)要“划分中央与地方行政权限”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削弱君主与王公大臣的权力。一方面是皇宗贵胄拼命排挤汉族官僚,剥夺汉族官僚的某些职位和权力;另一方面则是汉族官僚竭力培植各自的势力和各种社会关系,与之对抗。一些过去被摈弃于仕宦门外的士绅,也想伺立宪之机,谋取一官半职。透过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满与汉等诸种矛盾和冲突,反映的是改革与传统的对立,改革与既得利益的冲突。梁启超指出:清政府“号称预备立宪改革官制,一若发愤以刷新前此之腐败,夷考其实,无一如其所言,而徒为权位之争夺,势力之倾轧。藉权限之说以为挤排异己之具;借新缺之立以为位置私人之途;贿赂公行,朋党各树,而庶政不举。对外之不竞,视前此且更甚焉”(43)。在新政的推行中,贿赂、请托、勒索、钻营、排挤、倾轧,各种卑劣的心机与手腕都无所不用其极地施展出来。有人慨乎言之:“自明降谕旨改革官制以来,迄于今日,大小臣工,徘徊瞻顾,虚悬草案,施行无期,而昏夜乞怜,蝇营狗苟,其风益炽。清议不足畏,官常不足守。上则如社鼠城狐,要结权贵;下则如饥鹰饿虎,残噬善类。”(44)这一点,清政府在濒临灭亡之际颁布的《实行宪政谕》中说得更清楚:

    政地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朦于佥壬,则动违舆论。促行新治,而官绅或借为网利之图,更改旧制,而权豪或只为自便之计。民财之取已多,而未办一利民之事,司法之诏屡下,而实无一守法之人。驯致怨积于下而朕不知,祸迫于前而朕不觉。(45)

    结果愈改愈乱,愈革愈糟,从内部加速了清王朝的解体。这是清王朝所不愿看到的结局,但又是它一手造成的。历史有情乎?无情乎?

    【注释】

    (1)吴永:《庚子西狩丛谈》,2页,长沙,岳麓书社,1985。

    (2)吴永:《庚子西狩丛谈》,51页。

    (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81~82页。

    (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81~82页。

    (5)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1327~1328页。

    (6)参见《张文襄公奏稿》,卷32。

    (7)《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30,兵考2,9509页。

    (8)常备军训练以三年为限,期满后发给凭照,资遣回籍,列为续备军,主要补充常备军额之不足和运送军火物资;如续备军还不够用,则由后备军补充。由于清代军制陈陈相因和新军建制的尚未完成,所以常备、续备、后备的规定并没有真正实行。

    (9)三十六镇的具体分配是:广东两镇,广西一镇,甘肃两镇,云南两镇,贵州一镇,限五年编练足额;江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热河各一镇,限四年编练足额;近畿四镇,直隶、湖北、江苏各两镇,山东、山西、陕西、新疆各一镇,限三年编练足额;奉天、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各一镇,限两年编练足额;四川三镇,限三年编练足额,其中一镇与度支、陆军部协作练成。实际上,到清朝灭亡为止,编练计划并没有完成。据《清史稿·兵志》的综合统计,全国只编成二十六镇,有些书上说只编成十六镇,是没有将未成镇的队伍算进去。

    (10)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463~464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11)同上书,471~472页。

    (12)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606页。

    (13)即中华法系、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罗马法系和英美法系。

    (14)参见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42,志117,刑法。

    (15)参见《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见沈家本:《寄簃文存》(上),卷1,台北,商务印书馆,1976。

    (16)沈家本:《奏刑律分则草案告成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法·律例80号。

    (17)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843页。

    (18)同上书,827页。

    (19)同上书,843页。

    (20)参见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五),总5063页。

    (21)Wellington K.K.Chan:Merchants,Mandarins and Modern Enterprise in Late Ch'ing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Pr.,1977,p.194.

    (22)《十年以来中国政治通览》,载《东方杂志》,第9卷第7号,纪念增刊,86页,1913。

    (23)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926~92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24)薛福成:《应诏陈言疏》(1875年),见《庸庵文编》。

    (25)转引自《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7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26)梁启超:《戊戌政变记》,25页。

    (27)张之洞:《劝学篇》,外篇,变科举第八,两湖书院,1898。

    (28)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四册,118~119页,上海,中华书局,1933。

    (29)同上书,124页。

    (30)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66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31)《张文襄公奏稿》,卷32,1页。

    (32)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61~62页。

    (33)同上书,63页。

    (34)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222~224页。

    (35)转见《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73页。

    (36)参见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1008~1010页。

    (37)[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311页。

    (38)《姚江春社赋》,见《黄宗羲南雷杂著稿真迹》,256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

    (39)《精卫石》,见《秋瑾集》,131页。

    (40)《奏定学堂章程》(五),《各学堂管理通则》,8页。

    (41)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356页。

    (42)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360~361页。张枬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130页。

    (43)《梁启超诗文选》,199~200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

    (44)张枬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129页。

    (45)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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