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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我们走近,那年轻的妇人赶紧擦了擦手,招呼说:“是要买糖么?新鲜的麦芽糖,今天刚做好的。”魔晶路灯的光亮投在她的身上,打满补丁的布衣浆洗得干干净净,笑容也干干净净。

    他还是那么多话,如果能用一半的精力去看,去想,可能就不会输得这样快了。

    杰克喘着粗气转过头,好不容易看清是我之后咧嘴笑了笑,把手从女人裤裆里抽出,在对方衣服上擦了擦,“玛丽心肝儿,去那边等我。”

    仔细看了看那房子,我叹了口气,知道被打的那个多半是默克尔。他第一次带我来喀什雅,找佣兵卖掉什么魔晶戒指和一把生锈的破斧头以后,就来到这儿玩了整整一个晚上。

    帝都是严禁私人收售武器的,想要把这剑卖掉,只能去喀什雅街区。默克尔爷爷带我到过那儿,一幢幢很大的房子里有着很浓的香味。醉酒的男人笑起来像打雷,喜欢把钱袋抛得叮当乱响,被他们叫做“宝贝”的女人都捏着嗓子说话,而且穿得很少。

    那团扑来的黑影似乎没想到我会抛弃武器,势头顿了一顿。随后亮起的金黄色火焰把飞来的骨棒彻底炸成了碎屑,其中几块溅到我的胸前,裁纸般划开了皮肉。

    精灵真的能算得上最善良的老师。记得第一次闯到三十关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族人还用魔法帮我治过伤。不过普罗里迪斯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那个姐姐。

    “我不会先去惹别人。”

    “这样吧……”正当我想问她们,有没有人需要杀的时候,两枚冰冷的小物件从后面塞到了我的掌心里。

    炎气和人体之间的触撞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比刀片更锋利的气劲顿时绞起了大片血肉,我像没有分量一样飞出,撞在远处的墙上,已经折裂的右臂骨更是碎得扭曲起来。

    血炼之地的关卡一直在变,每天都有很多新人去替换那些尸体,能够单独驻守的家伙,向来强大得可怕。

    武者最终没能得到答案,咽气后眼睛睁得很大。其实他前面说对了一半,我的身体并不是铁打的,只有手是。

    今天好像是什么坎兰节,大街小巷的人流比平时多出了几倍,到处都是明亮的灯火和沸腾的笑语。我尽量避开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走在街边的阴影里,不想被人看见身上的血迹。

    一路上我们走得很慢,他似乎还没醒酒,老扶着我的肩膀不放。右手的骨头已经接起来了,翻开的血口也都合拢如初,就像几年以来他为我治过的无数道伤一样,好得不能再好。

    “怎么还没睡?”我问她,同时听到默克尔发出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怪笑。

    刚开始的时候,我很讨厌这种颜色,但几年下来,每天都看着、触摸着、流淌着它们,也就开始慢慢变得习惯。

    那女人骂了句粗话,极不情愿地离开了。杰克看了看周围,站在原地没动,右颊上的几条刀疤拧成一团,“小鬼,又带了什么破烂来?上次那些到现在还积在我手上,卖也卖不掉,真是操他妈的……”

    “薇雪儿,他不会有任何东西给你的。”玫琳在冷笑。

    默克尔点点头,扶着我就要走开,那小女孩舔着指头,看了我们一会,忽然说:“妈妈,我还想吃。你给我三根大的,我长大了去挣钱,还你很多很多铜子,好不好啊?”

    我是撒迦,应该有十一岁了,从三年前开始,我不再哭泣。

    默克尔的确是个瞎子,也的确总是脏兮兮的,但我痛恨有人当面这么叫他。

    骨骼和牙床的阻力都没能阻止这致命的一击,近尺长的断剑切豆腐般斜向贯穿了头颅,从脑后刺出。垂死的武者松脱手掌,直勾勾地瞪视着落下地面的我,每说一个字,口鼻中的乌黑血液都在大量喷溅,“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既然早就准备好了,不如快点送给她们吧,吊别人胃口可不是绅士该有的行为。”老默克尔从没有这样一本正经过。

    “值多少钱?”我抬起从武者腰间抽出的那柄完好阔剑。

    这个晚上过得很不一样:薇雪儿始终笑个不停,玫琳第一次来到我的房间,老默克尔喝光了姐妹俩偷出来的酒,变戏法一样凭空扔没了所有的空瓶。

    尽管有一部分炎气凝成的焰尾,仍旧扫中了腰腹,剑身上传来的大力也毫无悬念地击飞了我,但在这四分之一个眨眼瞬间里,我已经成功地把着力点,转到了手上。

    “哥哥,哥哥!”等在家门前的薇雪儿一见到我就欢呼着跑近,玫琳无奈地站在后面,应该是来催胞妹去睡觉,却根本没有办法。

    至于我,攒钱本来就是为了去边云,没有其他用途。这些年我找过红很多次,并打算一直找下去,它肯定还活着,就像我梦见的那样。

    喀什雅经常能看到佣兵,我已经卖过好多次武器给他们了。虽然默克尔老爱偷我的钱去买酒喝,但这不算什么,他瞎了,总得有人顾着他。

    没想到居然会有人把钱藏在靴子里,我看着他一刀刀挑出缝进鞋帮里的金币,脸上的表情就像一刀刀在剜自己的肉,觉得有意思极了。

    我解开包在外层的衣服,剑身亮起的寒光让他立刻停止了抱怨,“这把什么价?”

    窗外透进的日光已经很昏暗了,映在地板上,就像一滩滩发黑的血。

    “都在这里了。”杰克望着地上的一小堆金币,眼神隐约变了变,但很快恢复了原样,“拿上钱快回家吧,记得以后别再一个人出来卖东西。唉,你父母就算是吃这碗饭的,也总不能老让孩子和别人打交道,难道就不怕你死在外面么?”

    我稀里糊涂地伸出手,薇雪儿瞪大了眼睛,玫琳掩住了嘴巴,就连我自己,也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拨开人群,满身酒气的老默克尔就躺在地上。这趟伟大的逃帐行动让他的眼眶高高肿起,鼻血一直流到胸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刚被最粗长的骨棒迎面砸过。

    那天他花了很多钱,也赔了很多钱——有个喝醉的贵族妇人看到坐在房间外面的我,就莫名其妙地扑了上来,结果她断了两条腿和一支手臂,随后还被光着屁股冲出房门的默克尔踩了一脚。

    “坎兰节礼物呢?我和姐姐都要哦!”薇雪儿歪着头看着我,像个小精灵。

    “咦?”对于我没有变成想象中的两截,那人感到了惊诧,迈开长腿走了过来。每次沉重的脚步落下,都带着整间木屋微微颤抖。

    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话,一般都很对。

    “他欠你们多少?”盯着仍骑在老头身上的男人,我问。

    女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但老默克尔更奇怪。每次在外面逃过帐单,就算是一杯酒,他都要跑到我面前炫耀好几天。有一回我对他说,实在不想付钱的话,就带上我,把那些店里的人全杀了就是,结果被老头打了一个耳光。

    在东区的火鸟酒馆旁边,我看到了佣兵杰克。他正和一个牛那么壮的女人搂抱着,靠在黑暗的巷子口做些很奇怪的动作。

    “普通的精铁剑大约五个金币,你手里的这把钢火很好,护手的卸力弧度几乎完美,应该是红矮人打造的,最少得值二十个。”林格把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你最近搞什么鬼?想喝酒在这里拿就成,没必要去买。这就回去了?哎,站住……”

    我收好钱,转身,走上大街。黑吃黑的勾当早就遇到过了,刚才杰克在有杀气的瞬间哪怕是动一下指头,我都会立即让他和以前那几个家伙一样,变成一堆碎肉。

    我没有回答,直接冲了上去。也许他是想表现一下自己有多威风,多煞气,然后慢慢地宰割我,却不懂得在战斗中没话找话,是白痴才会有的行为。

    自从那次救了薇雪儿以后,玫琳对我的态度就好了很多,但现在她又变得冷漠起来,“胡说什么!我才不希罕他的礼物!”

    走出甬道,打开狭窄的酒馆暗门,大堂里的林格好奇地打量着我,“怎么会拖到这个时候?”

    推开窗,看着那只蛾子自由自在地离开,忽然觉得挺羡慕它。当然了,只是羡慕,而且短暂。在我的习惯里,任何能够令人软弱的东西,都极少从心里萌生。

    “十五个金币。”我不喜欢讨价还价,所以价钱一直都开得很低。

    我没觉得好香,倒是有点好笑,“你都这么老了,还吃糖?”

    “小家伙,听说你杀过不少人……”这不是什么妖兽,而是个人类武者。他比记忆中的父亲还要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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