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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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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如果是肝脏还好啦,做起来还不难,可是如果是心脏我就没多少经验了,而且那还要有专门的工具将胸前两根肋骨锯开,做起来很花时间,而且有些工具这次也没带来。」被众人瞩目的首席医生尴尬地说。

    有个披着巨狼皮、顶着狼头的大哥布林战士倚躺在灌木丛上,其手中武器已断,左胁插着根箭矢,而一道自左肩斜向右腰的巨大伤口尚在涌出鲜血。并不是只有冒险队在算计敌人,掠夺部族同样也在算计猎物。

    往羊角兽化人部族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探险队拔营不久便遭遇到两头迁移中的暗影魔豹,它们从下风处接近突袭,应该是打算拖走一头驮羊当大餐,双方短暂交手后错估形势的雌雄魔兽受到轻创,似乎觉得拼命划不来而迅速脱离,冒险小队也明白不可能追得上。

    领队正想下令把死者头颅都砍下带走时,肥猫却又补上一句话:「不过这个方法不能用,因为那个部族都不|穿鞋。」

    「装作暂停歇息的样子,留下半数的人在驮兽旁,魔法师、较擅长射箭者和向导都隐藏起来,绝对不能让他们走脱一个。」诺瓦发出指示,即使半数队员也有十五人。

    几乎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想的,但是当攻击时机快要来临时,奎里的耳朵动了动,他马上明白自己先前感到疑惑的原因和此战的变数。但猫兽人并没有大声发出警告,只对旁边的人指了指某个方位,人类的听力和猫兽人虽然有些先天差距,但受到提示后便很快发现问题所在,立刻准备好挪动箭锋的方向以应付这个变化。

    「然后呢?」探险队的大力士依旧是那种口气。

    「嗯……」肥猫很认真的考虑过后回答道,「许多部族都有从外界商队手中交易到驮兽和人类武器,也有少数部族有穿鞋的习惯,所以要骗过那群狼牙哥布林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有几个问题却要先解决,首先是驮兽的数量太多,战士的人数太少,不同脚印的多寡就会透露出这是一只外界商队。其次是不同部族杀死敌人后,为庆祝胜利都会有一些不同的做法,只有外界商队才会直接放置不管。最后一点就是你们的气味太淡了,不过这不算大问题,狼牙哥布林的嗅觉其实很迟钝,大概就比你们好一些而已。」

    「我们有一批备用的鞋,给驮羊套在脚上,这样就可以制造出随行战士是驮兽好几倍的假像。那羊角兽化人杀死敌人后通常会怎么处理?」这里不但离那个部族很近,而且嫁祸栽赃为其制造敌人也可以更容易劝诱对方合作。

    「这些家伙是狼牙哥布林的一支,这个部族相信巨狼的毛皮爪牙可以赋与力量,用巨狼的头骨和毛皮做成的战装是勇士的证明,可是他身上没有狼牙项链,那是首领的证明。」

    有句俗语说「越怕出事就越容易出事」,似乎是印证了这句话,只是来的不是魔兽,而是一队掠夺部族的亚人。

    「咦,那个位置不太对啊!」看见穆下刀在肋骨下方普莱斯连忙喊道,但接下来的事让大家都目瞪口呆,只见东方人的手一伸一收,就将一颗心掏了出来。

    「他们是喜欢砍下对方首级,然后将部族酿的酒倒进那颗头颅嘴里,自己在颈部断口处接渗下来的血酒喝。本地各部族就算会酿酒,酿出来的酒也多少都会有酸味,不像外界商队带来的酒好喝,但是他们说用这种方法,酒的酸味就会消失而变得更香醇好喝。」

    「他们都死透了,还能怎么样?」克莱伦斯没好气地说,从早上开始只要这只肥猫开口就没好事,他已经不想再听坏消息了。

    「那……普莱斯医生,你是外科手术的权威,这种事难不倒你吧!」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越想避开就遇上越多,克莱伦斯干脆反过来做。

    有关掠夺部族的组织以前就有好几派说法,有的主张他们是像狼群般行动,有的认为他们是男人出来掠抢,女人守在巢穴,甚至有一派主张他们没有女人,而会把其他种族的女人抢回去交配,可是生下来的全都是他们的种族。对诺瓦和怀特来说这个情报极有价值,只不过他们眼前最该考虑的是如何渡过危机,真被盯上的话,他们也不可能一直躲在羊角兽化人的部落不出来。

    「心脏的部份就由我来试试,肝脏的部份还是要麻烦普莱斯医生。」

    「这就表示他们只是被派出来搜寻猎物的斥候而已,不远处还有更庞大的本队。」

    毕竟熊兽人的寿命不比人类长,大约七、八岁就算成年,超过三十岁算高寿,那位唤雨巫师在诺瓦和怀特上次来时还是小孩,和龙盘据在此地的漫长岁月相比,十几年的经验实在微不足道。

    「通常斥候这种工作只要交给部下就行,而这个家伙也很年轻,那一定是急着发展自己势力的新晋勇士,才会亲自带队出来搜索好多分些战利品。也就是说他们最少有好几个比这家伙部下更多、实力更强的勇士。」

    「掠夺部族的首领一定是最强的勇士,部族的女人和小孩都在他身边,而其他勇士则带领各自的部下在外围,每年会有一次挑战首领之位的机会,其他勇士先竞争这个机会再和首领对决。成为首领的人要放弃原有部下分配给其他勇士,被赶下台的首领则要重新建立自己的势力以争取挑战机会,不过会失去地位的首领通常已处于走下坡的状况,所以很少有能重新夺回位置的事。」

    那些蛮族做惯的事,汇集精英的探险队居然找不到人仿冒,让诺瓦一时颇为感慨。

    但是领队下令了一会儿却没人动,「怎么回事?大家还不动手?」诺瓦皱着眉头问。

    由于位于下风处,因此猫向导轻易地就发现对方的存在而先发出预警,但对方直朝着这个方向过来,近三十头驮羊的显著目标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隐去痕迹回避,所以可行的选项只剩将对方全歼一途。

    在诺瓦候爵设下陷阱诱歼这批大哥布林的同时,他们也想出两面夹击的手段,实力最强的战士绕道潜行至下风处,当正面的攻击吸引住商队的目光时,背后的袭击便能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伤害。

    (已经有两个目标就位,还不行,还不行,再等一下!)虽然内心焦急却装作谈笑的样子,为的就是那最佳时机。但背后一声弓响和「动手!」的大喊声让诺瓦错愕住,等他反应过来拔剑应战时,忍不住忿恨地回头看上一眼,却看到让他倒吸口凉气的东西。

    听到这话的人眉头都挤近了几分。

    大哥布林的跳跃能力比普通人类强得多,所以喜欢用猛然跃出的方式达到奇袭震慑的效果,等所有人都定位后一起发动攻击,以制造大量敌人来进攻的错觉。诺瓦在等他们大半都停下来准备突袭的时刻,那将是最好的反突袭时机。

    在商队人手比驮兽多时,这招就不容易得手,所以诺瓦要隐藏起半数兵力,这样对方才会认为他们有机会独吞一大块肥肉,而不是去找更多同族来围攻探险队。

    不过受到这个提示普莱斯也明白该怎么做才正确,直接用蛮力将尸体的肝脏扯下来。这幅景象看得许多人有点不舒服,心想这东方人究竟干过什么事,看起来对这种事很有经验的样子。

    假使附近有同族,便有更多时间召集人手吃掉这只商队,就算没有,只要不断袭扰,直到他们没有足够驮兽能载运货品时就会抛弃部份货物,被放弃的受伤驮兽和货物自然就成为这些掠夺部族的战利品。

    其实这章里面从人头接酒喝的习俗是参考了某个台湾原住民的祭典,以前原住民有出草习俗,「出草」即为打猎之意,但对象包括敌对部落和汉人垦民,只不过现在强调尊重原民文化,所以很少有人再提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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