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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上古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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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木赐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完了信,读完了也不放下,紧紧地攥在手里。

    多么提气又霸气的话啊!帅气程度几乎可以名列“中国古代十大经典语录之一”了!这么响亮的口号,又怎么可能是陈胜、吴广那两个目不识丁的农民可以说出来的?反正据端木赐所知,这句话的原作者是来自墨家的一位大贤,听说还是墨子的直系后代……实际上在那个封建时代,也只有墨家的人才具有这种朴素的“平等”思想,毕竟他们也是主张通过“选举”来选拔君主的。

    端木赐也是后来才知道,出手刺杀的人好像是农家的力士,凶器是一把锄头……

    端坐在树下弹琴的隐士,一手抚着琴弦,一手扶着笔直的剑,眼睛似乎是在注视着在云中飞掠的白鸟,一派逍遥。

    他们当然要死,这两个农民只不过是诸子推出来的炮灰而已,胜利了自然好,失败了也牵连不到别人头上。不过既然已经胜利了,那么义军统领的这个位置,自然不会让这两个身份卑微的人来坐,否则的话让高贵的六国王族们怎么自处,所以他们就理所当然地死了……

    这封信不长,但内容很丰富,其主要分作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先赞颂一下华夏上古的圣王们,说如果没有他们哪有我们的今天啊之类的。这也是古代学术流派们的一贯作风了,不管说什么做什么,一律先扯一张大虎皮之后再说再做。

    而现在,这些恐怖而悠久的学派还依旧在今天的大地上流传着,端木赐现在手里攥着的这封信,就是明证!

    至可惜盛景不长,及至秦始皇兵出六国,一统天下,在咸阳颁布了焚书法令,号曰“挟书律”——“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这是墨家的信。

    有了提纲性的指导语言之后,还需要做一些另外的准备工作,比如煽动人心之类的。古人是很迷信的,很相信所谓的天意。在陈胜、吴广决意起事的时候,就有人从鱼肚子里吃出了一张帛布,上面写着“陈胜王”!

    “禹王天生神圣,治大水而凿山,万流归海,民至今而受其赐。先祖子墨子承袭禹德,立言一家,异乎儒而别乎法,兼相爱,交相利,赴火蹈刃,以自苦为极,君固知之。墨家传立千年,惠民甚多,虽不为外人道,然足下亦我同道,岂有不知之理?端木氏避世久矣,甲申国变以来,声渐稀于世,原以为尽戗于鞑子铁蹄之下,吾辈甚哀,先祖尝亲往扬州、嘉定、江阴等地为君等祭,诵屈子《国殇》。”

    端木赐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式样很古老,不像是现代的工艺,上面写着墨色的字。

    而后面攻城略地的事情,自然就属于兵家的工作范畴了,他们本来就是干这个的。如果没有兵家大贤的帮助,陈胜、吴广这朵小浪花,早就被秦帝国的滔天巨浪给拍死在沙滩上了,哪里还有嚣张的余地?

    至于说为什么后来陈胜、吴广死了?

    首先从鱼肚子里吃出帛布这件事就很值得考究,帛布……别开玩笑了!帛布是何等珍贵的布料?在上古时代可是能够直接当成货币使用的!极其有钱的人家才极其偶尔地拿帛布写字!几个在做苦役的穷人能买得起?而且还会写字?真是不一般地略扯……

    这段法令的意思就是除秦国史官所记录的史册之外,其余诸侯国的史书一律焚毁,于是晋国史书《乘》、楚国史书《梼杌》不传。天下人只要不是博士官的,敢藏书的一律治罪,于是百家之说悉数断绝,就连儒家的《乐》也从此失传,《尚书》也争议极多。

    诸子百家分工合作,很齐心齐力地干翻了秦这只大老虎……

    信中具名的人是禽滑釐,禽滑釐是先秦时期墨家创始人墨子的得意弟子,在墨家的地位几乎可以和夫子门下的“子贡”想媲美。只是此“禽滑釐”非彼“禽滑釐”,据端木赐所知,墨家每一代的杰出弟子都会有一个继承“禽滑釐”的名字,除此之外,还有“耕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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