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兵一个又一个的从陈文身边经过,少有人说话,大多只是或艳羡、或敬畏的打量了下陈文,便走了过去。唯独让陈文觉得奇怪的是,那个满脸油光、膘肥体壮的长老却是从来到走始终在盯着他看,仿佛多看两眼就能再长二斤肥肉似的。
听到这话,陈文的第一反应是跑。这等乱世,正规军军纪都不怎么样,更何况这帮杂兵,自己这等孤身上路的旅人自然是离他们越远越好。
不过嘛,他最近倒很是过了段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估计气色上未必比得了眼前这位“大帅”。
看来真的是大事,如果是军情的话,那么送到大清那边,便是大功一件。不过先要把这厮抓起来,拷问一番。
而南直隶就很好,尤其是南京,那里是清初明朝遗老最大的聚集地,南京来个人见王翊,并不奇怪。而且,明时的南直隶包括后世的安徽,而天津话本身源于宿州方言,口音这关也过得去。
在路上陈文就想过,虽然已经打算好面见王翊和郑成功时都自称是天津卫人士,但是如果被不相关的人盘问的话这么说的话反而过于引人注目。
陈文心中冷笑。21世纪普通居民的营养标准在17世纪大概只有豪富之家才能达到,一个按照21世纪营养摄入标准下成长起来的现代人,自然要比在乱世中出生、长大,成长期普遍营养不良的古代人在体格上要有优势得多。
得了吧,还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王升居高临下的看着陈文,笑了笑。“起来吧。”
“谢王大帅。”陈文长身而起,低下头侧目而视,狗腿子已收刀入鞘,而其他人也恢复原状。
算了,跪就跪吧,瞧瞧这厮的体重,估计也逃不过三个月后的那场浩劫,权当是提前拜烈士了。
“回王大帅,在下南直隶人士。”
只不过,陈文很清楚,封建军队也是军队,乞丐兵也是兵,丘八这种生物,太平时节都不好招惹,更何况这还是乱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他便一如先前一般,毫不犹豫的站到了路旁,任由这群乞丐兵先行通过。
“真是壮士啊。”
王升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壮士远道而来,不知有何要事啊?”
“有劳。”
南直隶!受人所托!求见王翊!还在这个节骨眼,会不会是军情?
这时,为首的那个挎着腰刀的军官上前一步,一手扶着刀把一手戟指向前,大声说道:“好叫你这厮知道,我家大帅便是大明兵部右侍郎冯老大人麾下心腹爱将,游击将军王升王大帅。”
嗯,还是说实话吧。
陈文毕竟在社会上混过几年,看人多少还是会点。那个长老的眼神让陈曦很不舒服,总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于是乎,待最后一个丐帮弟子从自己身边过去了,他立刻向着自己要去的方向疾步前行。
但问题是他这两条腿的肯定是跑不过对面那个四条腿的,而且刚刚侧身而过,他分明看见那位长老的骡子上挂着满装的弓袋和箭壶,万一对方在那一刻飞将军灵魂附体……
真是疯了,这时候走神个什么劲儿啊,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快去大兰山,然后去福建。在这浪费什么时间啊,得尽快摆脱了这帮人。
至于那个什么冯老大人,鲁监国的兵部右侍郎,应该就是那个清军围剿四明山时被部将出卖殉国的冯京第吧。对了,出卖他的那个部将叫什么来着,这个得好好想想。
古人不是都讲究什么忠孝仁义吗?受人所托远行千里,一个义士的印象分应该够这位将军放自己走了吧。
这时,那狗腿子似乎看出了陈文在神游天外,按住刀鞘,一把将腰刀抽出了大半。“你这厮,见了我家大帅还不下跪!”
来人是个瘦弱少年,扛着竹枪一路小跑,气还没喘匀。本来已是戟指在手,结果一听陈文称他为将军,立刻把手摇的飞快,满脸的尴尬。“不敢这么称呼,不敢这么称呼,小人不是什么将军,那个,我家大帅请小哥过去一下。”
“壮士哪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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