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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另一个女人的故事(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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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于是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哪有那样容易。找个能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容易,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过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你既然醒了,来喝点粥吧。”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后来有机会时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于是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僵局一旦打破了,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太不矜持,以至于你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我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的机会白白错过。”

    这下子,我噗一声就真的笑出来。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地生气。”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这求婚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一)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轻描淡写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堆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我想沈安若之于他就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悠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很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如何像一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都忘了人道主义地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通知的我,我在家里闷到觉得大脑与心脏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于是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啊。”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你的要求这么低?”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吧,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过不去。”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这样复杂的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拒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饭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三)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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