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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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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对川菜的爱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强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当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无关的内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会时的闲聊八卦,还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轨的片段,那个,嗯,诸如此类。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喔,还有个细节一定要提,就是关于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猫先生的专属,而且我记得他做了不止一回。还有一次,我本以为他晚上回来,但是他中午就回来了。可气的是,他不但没告诉我他回来了,甚至我因为公公的事拨了个电话给他,他都没说已经到家了。那时我一心以为他还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既然我不忍心让程小二真实出轨以至于安若绝然离去,就只好弄些别的来搅和。还包括安若的小傻妞属下丛越越要自杀,以及某位出轨的同事的妻子到公司来闹那两件事,虽然与正文无关,但这两件事,包括前面那几位女子以及紫嫣的经历,都给了安若强烈的心理暗示,令她对男人这整个物种都绝望,结果就是程先生代全体男士受过了。

    以前有位朋友提醒我,说这文中的支线人物太多,以至于不细读分不清谁是谁。我也觉得。但是因为写得太随兴,难免凌乱,但每个人物的出场,都是有原因的。在读者看来多余的东西,在作者这里,往往跨越不过去。比如被很多人说反反复复的第四部分,但我恰恰觉得,如果不能顺理成章的让他们复合,那我就会一直罗嗦下去。像安若这种个性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搞定呢?又不是天真单纯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过客》的结构很像《豆芽小姐》,前面是倒叙,然后故事回到,一直讲叙到故事的开头,再继续发展。故事中男女的关系多少也是有点像的,男主角对女主角的追求,若有若无,若隐若现。重聚时,因为女主对男主的极度不信任,以至于男主的回头之路困难重重。过客故事的叙述次序,以及非常平实的文字基调(其实我也只会写平实基调,稍一华丽就驾驭不了),就是参考这故事来的。另一个参考点,是程少臣的妈妈,萧老太太的个性,与《豆芽小姐》里男主的妈妈的个性很像,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热。

    又走题了。还是说程少臣这个名字的事儿。当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欢的两个姓,发音好听,字形也有气质。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个“正”,再加一个“kai”字,楷,锴,铠,还是凯,没想好。友,恰恰写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有个楷,为了避免撞车,大改之。这也是同事给我的灵感,我有一位同事永远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区别,却常常bs我标准的卷舌音(因为他发不出来呀)。于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现在这个再绕舌不过的名字,三个音全是卷舌音,我一边想像着我那同事一定会念成“cengsaocen”,一边觉得十分的有趣,于是男主角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车,无论框架,或是细节。因为经典的东西太多,有一些几乎已经成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按那种模式写了。这个故事里自然有很多处,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华的宴会,鲜花美钻,误会,流产,一切俊男美女故事里必备的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没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至于那位施董事长,把他摆出来,也算是为了证明,安若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性。虽然整个故事始终没有描述她长得多么美艳动人,多么让人一见便难忘,但她个性里的确有很吸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当初一时兴起去追求安若,虽然脑抽的成分是有,但也并没离谱。安若本来就是他比较欣赏的,认为可以作妻子的那一类女性。而安若对施的落落大方的态度,对比她后来对江浩洋的大方态度,再对比她对程先生后来的无礼态度,足见她对程少臣的感觉永远与对别人不同。女人只有对自己很重视的人才会任性与失礼,尽管她可能不承认。而她在与男人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洁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后再回来,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运)。

    (一)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于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后,我记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节那七天假日里,我开始构思我的故事。

    (六)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这样的地方很多,不再一一列举。对了,倒是有一处,两人关系彻底崩溃的那一夜,那一段写的时候很顺理成章,觉得就应该这么发展,直到写完了才发现,恶,擦汗,这一段好像与《飘》有些像啊,所以后来出书版我把场景改换了一些。其实恰恰这一段,写的时候真没想过要去参照什么,而且《飘》这本书我有十年没重读过了,真是非常的凑巧。

    一个婚姻的崩溃,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恰是一件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量变引发了质变而导致的。当安若对婚姻没期待的时候,她得过且过,一旦她投入了很多的情绪进去,而程少臣却没有任何改变,甚因为她的入戏而更加地放心,天性敏感的自我保全体质,令她迅速想要逃避。尽管她招了很多读者骂,可我还是要说,在这个婚姻里,至少一直到离婚之前的几个月,她是尽到了做妻子的本分的,而那位被宽容读者称作完美男人的程先生,倒是始终没什么身为人夫的自觉。他被妻子主动抛弃,实在是活该,而且最后的离婚,是由他拍板钉钉,而不是安若。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在他遭遇失了父亲与孩子的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想离婚,善良的安若是不会再强逼的。

    而这个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络上(那是后来贴的,晚了几天)。这算是恶趣味吧,我写《作茧自缚》时是08年8月7日,七夕节那天,同一天将第一章的初稿贴上的。而那个故事的开头,恰好也发生在这一天。

    写文一周年之际,留下这篇后记,权作纪念。

    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发现,完了,写扭了。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五)

    继续说说关于这个文中的角色设置。

    转入正题。络言情,然后……被坑得痛苦,被虐得凄凉。我要翻身当主人!我也要写文,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我想调戏谁就调戏谁,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隶主我怕谁。

    最后再说一点。我读很多的言情故事后会发现,很多的故事里,会受到另一个故事的很大影响。并不见得是框架相似,或者细节相似,而是某一种相似的感觉,或者说是筋骨或风骨吧。非常细心敏感的读者(比如敝人我),会从蛛丝马迹里发现这个秘密,而有些读者则完全看不出来。

    我向来是计划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在每天隆隆鞭炮声里想啊想,却又懒于下笔,眼见着假期结束,上班了。没了鞭炮声响,我更没写字的感觉了。我心想,告非,得,我又一个美好的计划如肥皂泡一般在我生命里消逝了,再次哀悼一下吧。

    后来大概是几张图片给了我新的启示。让我想想,大约起因就是一张郁金香图片,以及一份情人节广告,我虽然已经对我的宏伟计划望而却步,但是萌生了先写个番外玩玩的念头。

    前面讲过了,有三个人,安若的领导张总,贺秋雁,林虎聪,是分别按我的第一位领导,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来描述的,个性方面很像。因为他们三个都是最早出现的角色,即早在正文开写前的番外里就出场了,那时我对这整个故事还没什么完整的构想,所以角色个性自然而然也捡了身边现成的来写。

    沈安若这个名字,最初我的设想是“沈平安”,后来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因为被某一支境况惨淡的股票牵连,我怕我可爱的女主角被读者们忏怒,于是忍痛改了名字。现在看起来,“沈安若”当然要比“沈平安”好听一些。

    《过客》也有一本参照物。我曾经请过很熟的读者来猜这本书的名字,但没有一个人猜对过,可见的确很隐藏。好吧,我来说,是阿蛮的《豆芽小姐》,很吃惊吧,因为这两本书的重合度非常的小。如果我不提,应该少有人能将两本书联想到一起。

    至于程少臣,最初直到写了大半的番外时,也没想好他的名字。不只是名字,连他的个性是怎样的,我都没有设定,所以在番外里,他出现的场面非常的少,而且场景模糊。因为女性写女人时,其实有一种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较欣赏的一种个性代入,而写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何况我对写故事全无经验,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个性。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于假装成一个有气质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对话我始终没有什么机会说个过瘾。

    (三)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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