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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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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一坨浆糊,当年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劳改犯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活着》。

    “汪洋在高歌:‘小羊小羊圆滚滚,嗷呜一口吃下肚,一个也别跑!’最小的男孩揉揉眼,发现他的同伴们正在被一个山那么大的怪物追逐,可是他们太胖了,根本跑不快,还没有到水边,就被一个一个地追上、吃掉了。他们全部掉进了最危险的陷阱里,只有最小的男孩逃过一劫,把这个故事流传了下来。”

    清晨五点半,天还没完全亮。

    他梦见自己还很小,有五六岁的样子,坐在床头,一边是热烘烘的暖气片,一边靠着一个女人。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她好听而粗俗的话音被尖锐的铃声打断,魏谦如同受到了惊吓一般,猛地睁开了眼,从床上弹了起来。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魏谦从来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谁,也不知道他长了几个鼻子几个眼,对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伙是个人渣王八蛋——这源于魏谦他妈十年如一日地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

    “男孩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过了溪水,去享用对面的美餐,一天过去了,吃人的妖怪没有出来,一个月过去了,吃人的妖怪依然没有出来。他们大声嘲笑奔涌不息的溪水,然后一起住在了溪水的那一侧,每天自由自在地穿梭在美丽的林子里,食用精美的食物和数不清的糖果。只有一个最年幼的男孩留在了原处,任他越长越胖的同伴们怎么在对岸大喊大叫,他都坚持不肯走近一步。”

    魏谦管他叫叔。

    这一天,是魏谦参加中考的日子。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花骨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不过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泛黄的纸页翻过去,没头没尾的故事说完了,女人仿佛完成了一个大工程,吁了口气,漫不经心地对靠在她身上的魏谦说:“所以说,人不能过得太舒服,等你脑满肠肥、每天都吃饱混天黑的时候,就离嗝屁着凉不远啦……”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最开始的时候,孩子们都被吓呆了,一步也不敢跨过去,他们生活在小溪的这一边,以野蘑菇和野草莓为生,野蘑菇没滋又没味,野草莓又酸又青涩。终于有一天,最年长的男孩对自己说:‘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没吭声,笑嘻嘻地冲楼上那两位大爷挥挥手,表示听见了——哦,麻子是个结巴,一般他不在公共场合高谈阔论。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

    魏谦冲楼下吹了个长长的口哨,一点也不介意把邻居吵醒,冲楼下嚷嚷:“麻子,给哥来三根油条!”

    而后魏谦蹬着他破旧的自行车赶往学校。

    老劳改犯制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那女人长得是真漂亮啊,和电视上那些大红大紫的明星比起来不差什么,鹅蛋脸,白净,眉目齐整。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喊话的是楼上的三胖,这货都已经胖成了一个球,依然不依不饶地以“饭桶”这个特质为荣,其思想高度简直超凡脱俗。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魏谦依然沉浸在方才的梦里,那是美梦,也是梦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想,最好那老货能在刑满释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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