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烫衬衣是在夏天,尽管开了空调,她还是弄得一头大汗,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干脆就把身上的T恤和短裤都脱了,只剩Bra加内裤,烫衣板就支在那扇窗前面。
这种话听着总是开心的,但她还是想帮他做些事。用冯一诺的话来说,此种心理就象是动物在宣誓自己的领地。某些女人厨艺好,可以说:我占领了这个男人的胃。她这个人手比较笨,不会做饭,更加不会烤蛋糕,也只有洗衣服还能凑合一下,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洗衣机嘛,至于烫衣服,她从前没有试过,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心里估摸着应该不难,至少这件事情,她可以帮他做。
等他们坐上出租车,隽岚的电话又响了,这一次,是叶嘉予。
但叶嘉予说要走,她就走了。
她打断他,冲了他一句:“这话你对自己说去,别陷得太深。”
那里是别人的家了,她对自己说,低下头拿出Blackberry,在上面上打字:
还有,我爱你。
那扇朝北的窗后面是厨房和小餐厅,旁边有个很小的房间,是他们用来放洗衣干衣机的,她总是在那里烫衣服。她自己是不怎么打扮的,叶嘉予也不是讲究穿着的人,但因为工作需要,每个礼拜总有五天西服革履。公司同事都是拿出去洗烫,跟她在一起之前,他也是这样的。
某个星期天,还是一样的laundry day,洗衣服的大日子,她也这样问叶嘉予:“下个礼拜要烫几件衬衣?”
叶家在东莞有几间颇有规模的工厂,跟那里大多数工厂一样做的都是外贸订单,每逢旺季,流水线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若是真的回去帮忙,肯定也不会轻松,但再怎么说也是自家的生意,不像在这里,为别人做嫁衣裳。有段时间,他家里人似乎也希望他回去,似乎也是因为经济危机的冲击,遇到一些麻烦,总算后来情况好了些,便又不了了之了。
“那路上当心。”
“我知道,上次看到过的。”他回答。
她站起来,郁亦铭伸手拉了她一下,对她说:“还没到。”
“总该有点开心吧,当然也别陷太深,我不是个好人,可能算是个好人吧,但肯定不是好男人……”他又自夸起来,一点都不像被伤了自尊。
“那你说我该怎么反应?”她配合他,也换了玩笑的口吻。
“玩笑总要开的。”
“下周末。”
“不过分就行,”究竟什么算是过分?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
“我不太舒服,不去了,你替我跟他们打声招呼。”她回答,头也不回的走出去,只比他快了一点点,她刚下车,车门就在他面前关上了。
她有些感激,说:“还是打车吧,我冷死了。”
“你当我想跟啊?你不是没带钱包吗?打算走回去啊?”他反问她,弯腰替她把BB捡起来。
“怎么啦?”她问。
旧同学中有知道叶嘉予底细的人,都觉得他与其这样辛苦,还不如回家去帮忙。只有隽岚理解他的选择,她实在难以想象他跟一帮土财主坐在一起,在酒桌上谈生意。
“几号回来?”
又讲了几句,就道别了。叶嘉予那边先挂断,该说的似乎都说了,只是隽岚觉得心中空阔,她没有听到想听的话,当然,有些事强求就没有意思了。
我在格林威治,我们的房子有人住了,那人把窗帘换成了罗马帘,还不如原来的好看,……
次日去公司,一早便在电梯里遇到西海岸office的Jim,此人问郁亦铭:“昨天怎么没见你去酒吧?”
对视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列车便靠站了,灯光总算全部恢复正常,隽岚看到站台上熟悉的站名。曾经有几个月,每天傍晚下班,她坐地铁到这里,下了车再走十分钟,便到家了。
他没再说什么,拿出钱来买了两张单程票。两个人进站上了车,找位子坐下,似乎很有默契的不提刚才的事情。纽约的地铁还是她熟悉的那副老样子,列车行进发出的轰鸣在隧道里回荡,半路有拉手风琴的人上来,唱着东欧风情的民歌讨钱,周遭这样吵闹,倒也省去了讲话的必要,免得尴尬。
隽岚不知道自己在那个街角站了多久,看着,想着,直到对面五楼那扇窗里灯突然亮起来,一个人影从窗帘后面走过,仿佛是个女人。
在她长住过的几个城市当中,她觉得自己最喜欢纽约,倒不是因为这座城真的有多好多好,而是因为她在这里有过最好的回忆,最自由,也最完满,外加那么多间音乐厅,她最喜欢的吉他用品商店和摇滚酒吧。
“我就想问问你好不好?”他说。
突然有人拍她的肩膀,又把她吓了一跳,这回真的把BB扔地上了,回头一看,竟然就是郁亦铭拿着电话站在她后面。
“住对面的人都看见了。”他回答,转身却过来吻她。她笑起来躲他,他却不放手,将她抱到窗台上,Bra也解了。
“好。”
唯一留在她记忆里的,只有一个关于烫衬衣的笑话,说的是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对市场的预期,如果他星期天洗完衣服,烫了五件衬衣,就表示他对后市走势持乐观态度,如果一件都不烫,就是彻底的悲观。
那窗帘其实只是一道薄纱,遮也遮不了什么,她贴在他耳边问:“你现在不怕被人看到了?”
隽岚很想问:那我呢?他会怎么回答,她不确定。
她没话说了。的确,他要是不来,自己只能走回去了。
发送键刚刚按下去,Blackberry突然震起来,吓了她一跳,差点儿就失手扔了。仔细一看,屏幕上显示的是郁亦铭的号码,她迟疑许久,才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