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跟昨晚的大餐有关。
昨晚到营的第一顿晚餐,朱慈烺特批了一百斤的猪肉,给军士们尝腥。
萧汉俊转身离开,命令手下人将这一处宅子盯紧了,任何进出,哪怕是一条狗也得记录在案。
对新兵们来说,这一百斤猪肉远比其他任何待遇更重要。俗话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些新兵都是二十岁左右,很多人是到了新兵营才第一次吃上了饱饭,第一次没有半夜饿着醒来。只这一点上,就足以让他们认真训练,任打任骂绝不反抗了。
……
萧汉俊面前的桌子上摆开三锭五两的银子,三个地痞看的直流口水,听到事情办好了,还有五两的赏钱,三人更是兴奋。
大斗笠和小商贩在这条街道来回走了两次,确定无人跟踪之后,终于快步离开。
萧汉俊淡淡笑:“你们两位身上的杀气太重,在人群中引人注目,不适合干这种跟踪的活,别瞧他三人不起眼,他们可是这条街的老痞子了,偷鸡摸狗,尾随劫财的事情没少做,鼻子比狗还要灵,只要那人在街上出现,他们就一定能查到那人的住处。”
“殿下。我营中还没满员,给臣分五百兵吧。”将官们都想把新兵纳入自己麾下,但杨轩是第一个直接提出来的。
大斗笠越走越慢,而在大斗笠的后方,一个背着背篓的小商贩正在街边游荡,但却不推销背篓中的货物,只是走走停停,警惕的看着从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他手法还不够老练,眼神也不够冷静,一眼就被萧汉俊看出来了破绽,他明显就是在掩护前面的那个大斗笠,或者说,两人使用的是一种最常见的反跟踪方法,在一个地方反复走两次,由掩护的人观察有没有跟踪之人,大斗笠也可以在回头的时候发现跟踪者。
大斗笠一直沿街而走,但经过安宁街时,却忽然右拐进了一条小巷,跟踪的那名地痞并没有跟进去,而是径自走了,因为在小巷子的另一头,他的另一个同伴已经等待多时,他不必冒险跟进去,如果大斗笠进了巷子不出来,那就说明大斗笠就住在巷子里,巷子里住户不多,很容易就可以盘查出来。
地痞是个老江湖,眼角见到是萧汉俊,没有转头去问,而是直接进了街边的一个酒馆。
三个地痞在街道上游荡。
大斗笠一路慢慢悠悠的向前走,不时还停下脚步,好像是在欣赏街景,三个地痞非常有经验,只一人跟在大斗笠的身后,另外两人绕到其他街道,在下一个路口接应同伴,实行分段跟踪,
萧汉俊腾的一下就跳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不觉已经是黄昏,天色渐渐黑下来,街上的人流渐渐稀少,灯笼亮起,胭脂店准备关门了。三个在街道上转悠了一下午的地痞也累了,蹲在胭脂店边的青石板上啃烧饼。
一名文士从对面走来,和他身形交错时,小声说一句:“后面还有其他人,你不要跟了。”
“这是给三位的茶钱,谁发现了头绪,另外加赏五两……”
“班头,这行吗?”
第二日早上,朱慈烺急不可耐的巡视新兵营。
粗布衣衫,带着大斗笠,将面目遮挡的严严实实,不讲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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