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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四十回出自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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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最后构想

    一

    自从胡适之先生发表《红楼梦考证》以后,三十年来“红学”的内容,一直是史学的重于文学的。特别是后四十回作者之谜,以及相应并起的曹雪芹家世的问题,成为“红学”的研究中心。后四十回的作者,原来有两说,一是仍为曹雪芹原著;一是高鹗续作。现在又有第三说,那是赵冈先生的主张,认为可能曹雪芹后四十回的原稿中,关于抄家的描写,有不便为清高宗所见的“碍语”,乃由另一满人,删削进呈;目前所流传的一百二十回本,即是此改写的稿本。考据凭证据说话,看来好像很客观,但对于证据的取舍,常易在不知不觉间流于主观。

    换句话说,就是各自援用有利于己的证据以支持其观点,形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现象,如果不是综合比较,无从判断彼此的得失。

    今年年初有一个机会听适之先生畅谈《红楼梦》和曹雪芹。他很谦虚地说他的成就,“只是扫除障碍的工作”。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一个启示,适之先生这话的意思,很明白地表示出来,做《红楼梦》的考据,只是研究《红楼梦》的必须准备工作,而非研究的本身;因为《红楼梦》到底是一部文学名著,不是一部史书。就算把《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以及曹雪芹的家世考证得明明白白、毫无疑义,对于《红楼梦》在文学上的价值,好在何处,坏在哪里?这些文学研究上最主要的课题,仍旧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

    对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若以文学的观点来看,我认为所当注意者,有下列几个问题:

    (一)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写得如何?

    (二)照前八十回看,后四十回的情节应该如何发展才合理?

    (三)假使说,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著,或虽出于曹雪芹之手,而非定稿,那么曹雪芹原来对后四十回的情节的构想,到底如何?

    以上三个问题,我想试着来解答最后一个。我以为我找到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是曹雪芹自己留给我们的。而且不必外求,就在原书第五回里面。

    二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这一回中最主要的内容,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和“新制红楼梦(曲)十二支”。

    “金陵十二钗正册”,实际只有十一幅图,黛玉宝钗合一幅,以下依序是元春、探春、湘云、妙玉、迎春、惜春、凤姐、巧姐、李纨、可卿。这里就发生一个疑问:“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他人皆是一人占一幅,何以黛玉宝钗合一幅?

    《红楼梦》曲子十二支,加上引子及尾声(飞鸟各投林)共为十四支。照曲文内容看,是用宝玉的口吻,追忆往事,发为叹息,犹如现代小说的所谓“第一人称”的写法。曲子正文十二支,是描写金陵十二钗的品貌遭遇,但这里又发生了变格,第一支《终身误》,非单写黛玉,亦非单写宝钗,而是既写黛,又写钗;第二支《枉凝眉》也是如此。以下自《恨无常》到《好事终》,自元春写到可卿,次序与“册子”第二幅至第十一幅同。

    钗、黛二人这种特殊的安排,若是仅见于“册”或“曲”,已非偶然,而竟一见于“册”,再见于“曲”,岂不值得寄以密切的注意?

    其次,大观园中,国色天香,艳绝人寰,曹雪芹以何标准选定此十二人为正钗?论行辈,巧姐不当插入;论关系,何与妙玉方外之人;论才貌,宝琴难道不够格?

    复次,此十二钗排列的次序,“册”与“曲”皆同,可见不是没有原则的;那么此原则为何?论行辈,论年龄,论以宝玉为基准的亲疏关系,无一处可以说得通。以我的“顿悟”,金陵十二钗应分为六组,每一组中显示一个强烈对比。兹就曲名简述其对比的意义如下:

    第一组(变格)

    终身误 黛玉宝钗(或宝钗黛玉)。

    枉凝眉 同上。

    解:另述。

    第二组

    恨无常 元春。

    分骨肉 探春。

    解:元春不寿,探春远嫁,此以“死别”“生离”作对比。

    第三组

    乐中悲 湘云。

    世难容 妙玉。

    解:另述。

    第四组

    喜冤家 迎春。

    虚花悟 惜春。

    解:迎春出嫁,惜春出家(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嫁而早死,所以不如不嫁求长生(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第五组

    聪明累 凤姐。

    留余庆 巧姐。

    解:凤姐翻云覆雨,极有作为;巧姐随人摆布,太无作为。母女俩的性格和遭际,以刘姥姥贯串其间,强弱因果,对比极为明显。

    第六组

    晚韶华 李纨。

    好事终 可卿。

    解:李纨守节,可卿淫乱;守节者晚境弥甘、淫乱者早丧。秦可卿谐音为“情可轻”,以此一组殿后,可以看出作者劝善惩淫的主旨所在。

    以上所未解者,是第一组和第三组,正为宝玉情感上的大问题。而主要关键则在第三组。

    第三组对比的双方是湘云和妙玉,所比的是双方对宝玉的关系。妙玉是方外之人,而且非亲非故,论表面的关系,在十二钗中跟宝玉最疏远;因此对比的另一方,应该是跟宝玉关系最密切的人,这当然非肌肤之亲的妻子不可。

    宝玉跟妙玉的情感极为微妙,从栊翠庵品茶及乞红梅这两件韵事中,可以看出端倪,只是“槛内”“槛外”,万无结成连理之理;而湘云虽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的伏线,可是宝玉未来的妻子,不是“金玉良缘”,就是“木石前盟”,包括宝玉自己在内,没有谁会想到湘云身上去,谁知最后偏偏成为夫妇;就性格而言,妙玉孤僻矫情,落落寡合,湘云则爽朗随和,最得人缘,这个对比之妙,就在无一处不反,在相互映衬之下,双方都更显得突出。

    宝玉的妻子是湘云,第三组的对比是正面的证据;而第一组则是一个有力的旁证。

    三

    程本《红楼梦》说宝玉的妻子是宝钗,但曹雪芹最后的构想并非如此。这在“曲”中一看就可以知道的,为了读者的方便,我把第一组《终身误》《枉凝眉》两支曲子的原文抄在下面:

    终身误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终身误》第三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薛)”的“空”字,不是轻易可下,如果“宝姐姐”变了“宝二奶奶”,那么日侍妆台,眼皮儿供养,心坎儿温存,还有什么“空对”之可叹?下面“举案齐眉”,非指宝钗而是指湘云,《乐中悲》一曲中,有“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的话,可以证明宝玉、湘云夫妇,感情极好,否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不成其为“‘乐’中悲”了。

    在《枉凝眉》中,说得更明白:“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连着这四个“一个”,不但明指黛玉宝钗在宝玉都是“镜花”“水月”,而且也可看出,宝玉虽只念着“木石前盟”,但另一方面又深深地爱慕着宝钗(这并不构成为矛盾,因为宝玉本是个“泛爱主义”者),所以良缘不谐的原因,决非宝玉不愿,而是宝钗不肯。

    宝钗为什么不肯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得研究曹雪芹最后所确定的宝钗,是何等样人。

    我前面说过,曹雪芹把十二钗分为六组以显示其对比,第一组虽为变格,但黛钗两人,仍是一个对比,看燕瘦环肥的两种体型,就再明显不过。其次是性格,一个“爱使小性子”,口角犀利得近乎刻薄;一个是宽宏大量,温柔敦厚,从不愿予人以难堪的。所以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一幅,劈头就说:“可叹停机德”,接下来写黛玉:“堪怜咏絮才”,这一德一才,就是曹雪芹在刻画钗黛两人时,紧紧抓住的大原则。

    在《终身误》《枉凝眉》两支曲子中,曹雪芹写宝钗之德,更有具体的比喻,其一是“山中高士晶莹雪”;其二是“美玉无瑕”,拟之为高士、白雪、美玉,可以想见曹雪芹最后想象中的宝钗,其志行的高洁、人格的完美为如何?像这样的人,不但决不会做出让人轻视的事,而且也决不会起什么肮脏心眼儿,否则就不足以符高士美玉之称了。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以狮子搏兔之力写黛玉之才,同时他也用了同样的力量去写宝钗之德,而效果适得其反,这都是写在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一回上面。现在我们撇开后四十回不谈,仅就八十回以前而论,只看到一个心地纯厚、见识高超、处处容忍退让、事事为人设想的宝钗。哪里有一点儿奸相?

    最要紧的是,人人“都道是金玉良缘”,宝钗却从未重视过这一点,也就是说,宝钗并不太看重于成为“宝二奶奶”。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有一段说: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她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

    这是一个洁身自好唯恐惹上嫌疑的人的心理。如果说宝钗属意于宝玉,那么“总远着”“越发没意思”“幸亏”等等,都得改用相反的字眼,成为这个样子: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是有意无意亲近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她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暗喜”。“无奈”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惦记黛玉,并不理论这事。

    宝钗不太看重“金玉良缘”,则宝钗以黛玉为情敌的看法,即不能成立。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写钗黛之间,是有极深的友谊的,第四十二回宝钗劝黛玉少看“杂书”,黛玉“心下暗服”;第四十五回,宝钗探病,黛玉说了这样一段话:

    黛玉叹道:“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有心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时候,又无姐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怪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她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

    以黛玉的心高气傲,从不服输而竟能如此倾心,此正所以表现宝钗以德服人的力量。曹雪芹把这一回题为“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金兰”是描写友情的一个等级很高的形容词,这是更从正面强调了“二人同心”。朋友由误会中产生真诚的谅解,是非常难得的境界,若还以为钗黛两人中间有嫌隙,那真辜负了曹雪芹立意的苦心。

    宝钗劝黛玉少看“杂书”的那第四十二回,题为:“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音”,我认为这兰言的“兰”,与金兰的“兰”,其中另有深意,因为兰言的“兰”,对不上雅谑的“雅”,要讲对仗之工,用“良言”“忠言”“诤言”都比“兰言”来得好。其所以下“兰”字者,可能也是用来象征宝钗的品格。

    如果这一假设可以成立,那么宝钗的气质,即由这三种高贵的成分所合成:白雪的纯洁、美玉的坚贞、幽兰的静穆。拟之为“高士”,十分恰当。不过高士虽然迥异流俗,却多少有硁硁自守,求个人人格完美的倾向,他的道德观,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宗教的看法不同。所以,若要期望宝钗超出理智的考虑以外,为了情感上的原因,作任何重大牺牲,也是不可能的。

    四

    以这样的性格的宝钗,如果有人想促成“金玉良缘”的具体实现,必然为她所拒绝。因为她一定会这样想:

    第一,对黛玉有夺爱之嫌,有负知友。

    第二,纵然过去本心无他,只要一嫁宝玉,那么以前种种待人的好处,都变成了故博贤惠之名,笼络人心的手段,坐实了“藏奸”二字 ,跳到黄河都洗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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