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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文章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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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与胡说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菜,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重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

    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份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罢?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

    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姊,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再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哎

    纵有温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青青的,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婷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无声地,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份真是好:————三年前,夏色瘫软就在这死市你困惫失眠夜夜色磅礴言语似夜行车你说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我说种‘片刻之恋’吧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压得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方,“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怆。再如后来的疲于喧哗看不到后面,掩脸沉没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拗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一九四四年八月)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一九四七年)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还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头,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

    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嗜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塌,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掺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

    Michael 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

    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份大于艺术的成份。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主题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罢,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泰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依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

    《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

    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大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偕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

    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一个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

    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炙,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牲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了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份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

    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末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地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窠,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存稿

    我写文章很慢很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终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帐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吧,却有许多二十来岁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似乎我从九岁起就开始向编辑先生进攻了,但那时候投稿新闻报本埠附刊几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尝试了,直到两年前。)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姊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绍给芳婷,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

    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顶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淡烟渐渐地褪了,露了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桃色的网,从山顶上撒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踽踽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扑通扑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青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一个游泳健将。————沿路上都是蓬勃的,甜笑着的野蔷薇,风来了,它们扭一扭腰,送一个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时装展览会里表演时装似的。清泉潺潺地从石缝里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蓝光潋滟的池塘。在薰风吹醉了人间的时候,你可以躺在小船上,不用划,让它轻轻地,仿佛是怕惊醒了酣睡的池波,飘着飘着,在浓绿的垂柳下飘着。————这是多么富于诗意的情景哟!”

    虽然我不喜欢张资平,风气所趋,也不免用了两个情感洋溢的“哟”字。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我也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两个时常争辩着。

    后来我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我父亲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五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莺叱燕

    收放心浪子别闺围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开端写宝玉收到傅秋芳寄来的一张照片:

    “宝玉笑道:‘袭人你倒放出眼光来批评一下子,是她漂亮呢还是————还是林妹妹漂亮?’袭人向他重重地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诉林姑娘去!拿她同外头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别忘记了,昨天太太嘱咐过,今儿晚上老爷乘专车从南京回上海,叫你去应一应卯儿呢,可千万别忘了,又惹老爷生气。’”

    写贾琏得官:

    “黑压压上上下下挤满了一屋子人,连赵姨娘周姨娘也从小公馆里赶了来了,赵姨娘还拉着袖子和凤姐儿笑着嚷:‘二奶奶大喜呀!’凤姐儿满脸是笑,一把拉着宝玉道:‘宝兄弟,去向你琏二哥道个喜吧!老爷栽培他,给了他一个铁道局局长干了!’

    宝玉挤了进去,又见贾母歪在杨贵妃榻上,鸳鸯蹲在小凳上就着烟灯烧鸦片,琥珀斜签倚在榻上给贾母捶腿贾琏这时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开足了,这一乐直乐得把平时的洋气派洋礼节都忘得干干净净,退后一步,垂下手来,恭恭敬敬给贾政请了个安,大声道:‘谢二叔的栽培。’”

    凤姐儿在房中置酒相庆,

    “自己坐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琏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两个小老婆罢!’贾琏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馆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贾琏忙道:‘尤家的自从你去闹了一场之后,我听了你的劝告,一趟也没有去过,这是丰儿可以作证人的。’凤姐道:‘除了她,你外面还不知养着几个堂子里的呢!我明儿打听明白了来和你仔仔细细算一笔总帐!’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了过去。”

    贾珍带信来说尤二姐请下律师要控告贾琏诱奸遗弃,因为他“新得了个前程,官声要紧”,打算大大诈他一笔款子。

    贾琏无法筹款,“想来想去唯有向贾珍那里去通融通融,横竖这事起先是他也有一份儿在内的,谅他不至坚拒。”贾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钱给他,怕他赖债,托词是向朋友处转借来的。

    底下接写主席夫人贾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时装表演,秦钟智能的私奔,贾府里打发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团,复写贾珍父子及宝玉所追求;巧姐儿被绑;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过,便负气出走,贾母王夫人终于屈服。

    “袭人叫宝玉到宝钗处辞行,宝玉推说:‘姨妈近来老不给人好脸子看。’后来他自己心里也觉不过意,问袭人道:‘宝姐姐有什么怪我的话吗?’袭人道:‘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事呢?’宝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临行的时候,宝黛又拌了嘴,闹决裂了,一时不及挽回,宝玉只得单身出国去了。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淌,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黏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

    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牛脾气不好,不服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了过来,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地送了命。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口,被炊烟薰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

    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仗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

    “他是永远年青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

    “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了一只贵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往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哑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个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地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

    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青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份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学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一把白摺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之,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地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罢。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地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罢。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方罢。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论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地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罢?”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罢。写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声,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那首诗上的:

    亦有兄弟,不可以据。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

    观闵既多,受侮不少。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

    心之忧矣,如匪浣衣。

    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旁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罢?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 G. Woden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地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双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

    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

    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

    主固不误

    光绪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下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一九四四年四月)

    谈看书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份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 Pernoud)写的文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

    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册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了,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文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 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造不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 Grove Day)所编《夏威夷的魅惑》(“The Speli of 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 G. 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尼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

    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戴安(I. 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有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鱼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 P. 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

    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合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

    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b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已经绘做好了,与棉内胡尼的行径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现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军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顾名思义,是叫她们做主妇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价摄影机,后来凡是便宜的照相机都叫勃朗尼。美国人常吃一种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切小长方块,也叫勃朗尼,谚语“勃朗尼工作”指无报偿的辛勤工作,为人作嫁。儿童故事插图上画勃朗尼总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中世纪紧身呢袄,同色裤袜,通身褐色,其实“褐色的东西”指肤色的可能性较大。显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肤,不很黑。

    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d in the 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实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卷,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化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于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E. A. Hooton著《出身猿猴》“Up from the Ap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 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

    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骼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汗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C. S. Coon)著《人类的故事》(“The Story of Man”))四十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 L. 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廊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种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卷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十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分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平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或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 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是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湘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份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

    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是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 Living 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各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未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

    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刚恩(S. M. Garn)著《人类的种族》(“Human Races”))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掺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份很大。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尼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分,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塞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拨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英国本身被诺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实际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

    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小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嫡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擅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宝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

    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实在源远流长。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默默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fairy 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火。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菇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 far away and the long 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

    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声,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再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渗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

    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骼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鉴,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 R. 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十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尼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分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彷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妨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风靡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批、大批的人饿死病死。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夫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 in 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尼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但是叛变是临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刚巧两个当值人员都怠职睡熟了,军械箱又搬到统舱正中,为了腾出地方搁面包果树————这次航行的使命是从南太平洋移植面包果,供给西印度群岛的黑奴作食粮,但是黑人吃不惯,结果白费工夫————克利斯青藉口有鲨鱼,问军械管理员拿到箱子钥匙。更巧的是几个最横暴的海员都派在克利斯青这一班,午夜起当值。内中有三个在塔喜堤逃走,给捉了回来,共有七个人犯事挨过打,都在午夜该班。于是克利斯青临时定计起事,其余的员工有的胁从,有的一时迷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拜伦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岁,脸长得一副聪明相,讨人喜欢,高个子,运动员的体格。布莱事后这样描写他:“身坯结实,有点罗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于凡是他拿过的东西都沾脏了。”布莱形容他自然没有好话。骑马过度容易罗圈腿,英国乡绅子弟从前都是从小学骑马。手汗多,似乎是有点神经质。

    诺朵夫也写他脾气阴晴不定,头发漆黑,肤色也黑,再加上晒黑,黝黑异常————倒和绮萨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对。————诺朵夫认为他想单独逃走是为了跟船长屡次冲突————因为对他不公,并不是主持公道————后来临时变计,占领了这条船,宣布要用铁链锁住船长,送回英国治罪。同伙的船员一致反对回英,这才作罢。事后他与少年士官白颜谈起,又强调他的原意是把船长解回英国治罪。最后与白颜等两个士官诀别,还又托他们回国后转告他父亲,他本意是送船长回国法办,虽然父亲不会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罪行。

    再三郑重提起这一点,但是船长究竟犯了什么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纳代船长洗刷,但是也承认他“也许”克扣伙食————吞没九十磅乳酪,多报咸肉,造假帐。至于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义,省下水来浇灌面包果树。后来他第二次衔命去取面包果,澳洲海洋探险家马太,福林德斯那时候年纪还小,在那条船上当士官,后来回忆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浇灌盆栽,他和别人都去躺在梯级上,舐园丁泼撒的琼浆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

    邦梯号上有个少年士官偷了船长一只椰子,吃了解渴。船长买了几千只椰子,一共失去四只,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这之前几天,派克利斯青带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队土人拦劫,事先奉命不准开枪,因为怀柔的国策。众寡不敌,斧头、五爪铁钩都给抢了去。土人没有铁器,异常珍视,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舰长不容分辩,大骂怯懦无用。

    在塔喜堤,船长曾经把土人馈赠个别船员的猪只、芋类和土产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腌干食品,需要新鲜食物调剂,土产可以用来和别处土人交易。大副有个土人朋友送了一对珠子,硬没给他拿去。但是这都不是什么大事,等回国后去海军部告发,还有可说,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变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纪的海军,换了现代海军也是一样。五十年代美国名著小说改编舞台剧电影《凯恩号叛变》(“The Caine Mutiny”)。本来是套《叛舰喋血记》,里面一碗杨梅的公案与那四只椰子遥遥相对,但那只是闹家务,要不是战时船长犯了临阵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过了许多年的海员生活,不会不知道里面的情形,竟想出这么个屎主意,而且十分遗憾没能实行,可见他思路不清楚。影片中迟至抵达辟坎岛后,才倡仪回国对质,更不近情理,因为中间有把船长赶下船去这回事,有十八个人跟去,全挤在一只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着陆,又没有枪械抵御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岛屿。这一个处置方法干系十九条人命,回去还能声辩控拆船长不人道?

    密契纳这篇翻案文章纯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无疑地,福莱彻。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长与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党中另有人顾虑到后果,给了布莱一干人一线生机”这未免太武断,怎见得是别人主张放他们一条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书中并没举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斩草除根,杀人灭口,一年后邦梯号不报到,至多两年,国内就要派船来查,这条规则,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还有白颜等两个士官、五名职工没来得及上小船,挤不下,船长怕翻船,喊叫他们不要下来:“我不能带你们走了!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克利斯青不得不把这几个人看守起来。大船继续航行,经过一个白种人还没发现的岛,叫拉罗唐珈,岛上土人胆小,也还算友善,白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作藏身之地,却在英国人已经发现了的土排岛登陆,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敌,结果没有上岸,驶回塔喜堤,补充粮食,采办牲畜,接取恋人,又回到土排岛。这次因为有塔喜堤人同来,当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们向一个酋长买了块地,建造堡垒。克利斯青坚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阔的水沟,工程浩大,大家一齐动手,连他在内。不久,带来的羊吃土人种的菜,土人就又翻脸,誓必歼灭或是赶走他们,一次次猛攻堡垒,开炮轰退。渐渐无法出外,除非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生活苦不堪言,住了两三个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这地方,召集会议,一律赞成离开土排岛,有十六个人要求把他们送到塔喜堤,其余的人愿意跟着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纳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白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尼亚称为“库拉”(kula)(见马利脑斯基(B. 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十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纳(M. J. Harner)著《吉伐若人》(“The 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恋人,一定也是憧憬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

    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提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口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个,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拆,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饬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谋。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牛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他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妨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解除手镣脚铐,淹死了四个。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个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族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

    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擢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仑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代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

    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悉尼上任。现在的大都市悉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黏在身上。

    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仑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褶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入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 Rum 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搜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

    诺朵夫书上末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白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声,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珈,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句,捺下不提了。

    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十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已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

    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什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

    出版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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