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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始研究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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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了。说到《性史》第一集因好销路之故,各处都盛行翻印,所出本数不知若干,有说可有一二万本呢。但因这书未取得法律上的版权,我是无法禁止翻印的。计我出版那千本书,得到版税二百余元,都把全数分赠那些寄稿者,我自己并无得一分文呢。但在那班反对党的,说我得到数十万大洋哪!

    在我当时收到各处寄来《性史》的稿件,约有二百余篇。因为不敢再出第二集(在此集发出的七篇),先前所预定陆续发行若干集的计划,就根本打消了。这个便给予了上海当时的文氓一个好机会。大约在第一集出版没有数个月的时间,上海市就发现了假冒我名的《性史》第二集了。我当然极不喜欢的。经过多方调查得知是某小书店所出版。我向他们交涉,他们初不肯示弱彼此遂闹到法庭。《性史》第一集虽然取不到法律的保证,但假冒我名,确是犯法。他们被法官申斥之后,遂托人向我调解,结果被判罚五百元,并约以后不准再版。谁知他们愤恨之余,继续假我名出到《性史》若干集,但都是极秘密出版的。我虽多方调查,总查不出印行的书店。我迫不得已,只好向报上大登启事,但效果甚微,因为国人在当时看报甚少,在外省看上海报的更少。故社会上误认一切《性史》若干集,都是我出的,我的罪名更加严重了!

    究竟《性史》第一集的错误在什么地方呢?第一,在印出单行本。我在上说出我介绍性史,乃是仿效蔼理士的。可是蔼氏所附的性史,乃仅作为参考的材料。他在正文中,专行讨论各种性的问题,遂使读者得到性的真正的智识。在他所附的性史中,虽则离奇古怪,式式俱有,但善读者,看它不过是一种参考的资料罢了,并不正视它的内容为独一的宝贝。况且蔼理士为慎重起见(大概也受英国法律所约束吧),定他的性心理丛书为“私行本”,就中国意义说是“秘密本”吧,就是要成年人始许买得,也就是说未成年的儿童是不准买阅的。这个限制可说是大学生始允购买,那些中学生是无权取得的。这个限制虽属外面,因为它在社会上仍然是一种公开书本,在上海大马路那时的英文书店便是公开出卖的。虽然无这个“私行本”的限制,中学生或普通人也多是买不起这部性心理丛书。因为它是六大本(也可分开买),价钱是每本要数个大洋元呢。但因有这个法律上的限制与高价的书钱,所以青年人是极难看到而受到性史那一部分的影响。反观我的《性史》第一集是什么情形呵?价钱不过三毫,人人可以买得起。况且只有性的叙述,并无科学方法的结论,当然使读者只求性史的事实(也可说是天然的史实当然免不了许多淫逸的毛病),而不知道哪种性史是好的,哪种是坏的了。

    四、我应该痛改前非

    我的本意何曾不是想仿蔼理士那样的方法呢?我错误是先想把这些性史出版后才去根据它的材料做出那些科学的结论,我在这第一集中,也已指出性交必要出“第三种水”的科学方法(我后来在上海开美的书店时就发行“第三种水”的单行本了)和乡村儿童性的初发时一些表现的事实。可是在此中,我的性科学观念只是简单地飘浮地指出,至于正题仍然脱离不了性的天然式的记述,当然不免使读者犯了许多错误。

    第二错误是照《性史》本义说是应当为“报告式”的文字,就是简单地素质地叙出怎样个人性的行为。不论它是正态与变态,总是据实直书不加渲染。如记某人与禽兽性交,只说是有这种行为,不必渲染怎样与那样的描写文章。那么,看者不过见到有这样事,并未为它所冲动,更不必有去仿效的危险了。但在《性史》第一集中未免有“小说式”的毛病————尤其是那篇小江平的董二嫂(9),使人看后不免飘飘然如阿Q了。因为用小说式去描写,无论是怎样正经的性交,就不免涉入于淫书的一类了。

    总之,我在当时已知《性史》所犯的错误了,但因社会上的责骂与禁止,使我无法纠正我的错误。在后我到上海开美的书店时尽是介绍蔼理士的学说,至于该书所附的性史与我国人的性史一件不敢介绍。但可恨太缓了,性学淫书被人们混视为一途了,我虽努力改正我的错误,已来不及了。“性学博士”的花名与“大淫虫”的咒骂,是无法避免了。时至今日,尚有许多人不谅解。我的自责,我的忏悔,也极少得到人的宽恕了。

    朋友们,听它吧!听它命运的安排吧!我是习哲学的。哲学家应有他的态度:就是对不应得的名誉与毁谤,都不必去关心。但自痛改过与竭力向上,这些是应该的。夜深了,朋友们暂别吧。再看我怎样在上海开美的书店时那种磨难吧。我怎样在那时介绍真正的性科学,也终于失败的故事吧!

    * * *

    (1) 张竞生1926年编著的一部性学资料集,收录了一舸女士(张竞生夫人褚松雪)等七人的作品,共七篇。张竞生亲撰序言和赘语,并在每篇文章后附上点评,由光华书局出版。

    (2) 《性史》第一集出版畅销之后,出现了大量的盗版书,并且有人冒用张竞生之名出版了《性史》第二、三、四、五、六至十多集和《性艺》《性典》《性史补》《性史补外补》等色情书籍,张氏为此长期承担“淫虫”“性博士”“卖春博士”等恶名。

    (3) 1923年,北大教授谭鸿熙续娶陈璧君之妹陈淑君一事在《晨报副刊》引发了一系列讨论,张竞生首倡其议,提出了“爱情四定则”,随后又不断参与讨论,成为当年轰动一时的事件。2011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重新编辑出版了《爱情定则:现代中国第一次爱情大讨论》。

    (4) 北京大学印刷课,1924年初版。

    (5) 《歌谣周刊》在编辑过程中因为需要而决定成立“北大风俗调查会”,该会于1923年5月由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组织成立,张竞生任主任委员,参加活动的主要人员有容肇祖、顾颉刚、常惠、董作宾、孙伏园、容庚等。调查会做了几件歌谣研究会没有做过的事情:一是搞了风俗物品陈列展览;二是印发风俗调查表;三是进行庙会风俗调查;四是制定了《风俗调查会简章》等,为我国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6) 1925年,张竞生在《京报副刊》发表征集性史的广告:《一个寒假的最好消遣法————代“优种社”同人启事》。

    (7) 蔼理士(1859——1939),世界著名的性学先驱。

    (8) 北京大学出版部,1925年12月出版。

    (9) 指《性史》中收录的江平的《初次的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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