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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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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没有提及自己的所见,全然不去理会这一事件,只是好奇地看着她,想要看穿她脑中的想法。他加倍对她温柔相待,一心要用炽烈的爱让她忘却灵魂中那种深切的渴望。

    某一天,他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她没待在屋子里。

    “劳森太太去哪儿了?”他问女仆。

    “她去阿伯丁了,先生,还带着小宝宝。”女仆回答说,对他的问话有些吃惊,“她说会坐末班火车回来。”

    “哦,那好吧。”

    他恼火埃塞尔对这次出行只字未提,但并不担心,因为最近她不时去一趟阿伯丁,他也高兴她去逛逛商店,或许还会看场电影。他出门去迎接那趟末班火车,可她却没有回来,这时他才突然害怕起来。他赶回她的卧室,发现梳妆用品已经不在原处。打开衣柜和抽屉,里面已经半空。她出走了。

    一阵狂怒攫住了他。当时已经太晚了,无法给阿伯丁打电话询问,但他心里明白自己的询问会得到什么结果。她狡猾地选择他在银行定期做账的日子,让他被工作束缚,没机会跟踪她。他拿起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一早有一班船开往澳大利亚。现在她一定在前往伦敦的路上,他忍不住发出一阵痛苦的呜咽。

    “世上能做的我都为她做了,”他喊道,“她竟狠心这样对我。多残酷啊,残酷得耸人听闻!”

    过了凄惨的两天后,他收到她的一封来信,里面是她那女学生般的笔迹。她写什么东西都总是很费劲。

    <small>亲爱的伯蒂:</small>

    <small>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要回家。</small>

    <small>再见。</small>

    <small class="right">埃塞尔</small>

    她没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都没求他也一起去。劳森彻底垮了。他查到那艘船第一站停靠的地方,尽管十分清楚她有去无归,却还是发了份电报求她回心转意。他满心焦虑,可怜巴巴地等待着,希望她会写来一个“爱”的字眼,可她甚至都没回复。他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狂暴不安的阶段,一会儿他说服了自己,觉得摆脱了她也好,可过了一会儿,他又想把钱扣下,以此迫使她回来。他孤独而悲惨,既想念他的孩子,也想念她。他知道,再怎么自我欺骗也回避不了一件事,那就是追上她同去。没有她他根本活不下去。他对未来的全部规划如同一座纸牌屋子,如今失去了耐心的他,气汹汹将纸牌扬散开去。他不在乎抛弃掉未来的机会,只要能让埃塞尔回来,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他以最快速度来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开。经理表示反对,这样说走就走会造成诸多不便。劳森不想听那些道理,决意在下一班船出航之前成为自由人。直到卖掉所有家当登上了那条船,他才稍稍恢复了镇静。到了这地步,跟他有接触的人都觉得他头脑不大清醒。劳森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往阿皮亚发了一封电报给埃塞尔,说他就要跟她会合了。

    他在悉尼又发了一封电报,他的船最后在黎明时分穿越阿皮亚的沙洲,他再次见到了散落在海湾的白色房屋,心中升起一种巨大的解脱感。来接他的是医生和一位代理,两人都是他的老相识,他们熟悉的面孔让他感到亲切。三人一起喝了一两杯,就为了叙叙旧,同时也是抚慰他极度焦躁的情绪。他拿不准埃塞尔是否愿意见他。汽船接近码头时,他焦急地扫视着等在那里的一小群人。她没在那儿,他的心往下一沉,但他看见了布列瓦尔德,穿着那件蓝色的旧外套。他的心里又有了暖意。

    “埃塞尔在哪儿?”他跳上岸,问道。

    “她在平房里,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气馁,但他装出一副快快活活的样子。

    “那么,你那儿有我住的房间吗?估计要一两个星期我才能安顿好。”

    “哦,可以,我能给你腾出个地方来。”

    经过海关后他们来到旅店,几个劳森的老友在那里迎候着他。喝了好几轮他才得以离开,朝布列瓦尔德家走去的时候,两人都很高兴。再次见到埃塞尔的喜悦让他忘掉了所有痛苦的念头,他用胳膊紧紧搂住她。他的岳母和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也很高兴。当地人和混血儿们纷纷进门,围坐一旁,笑嘻嘻看着他。布列瓦尔德拿来一瓶威士忌,给每位客人都倒了一点。劳森在膝头抱着他那皮肤黝黑的孩子坐着,他们把孩子的英国衣服全脱了,浑身赤条条的。埃塞尔穿着长罩衫坐在旁边。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归家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旅店,回来时已经快活得过了头,喝得烂醉。埃塞尔和她的母亲知道白人时常要醉一醉,两人好脾气地说笑着扶他上了床。

    一两天后他便开始找工作。他很清楚自己不能指望找到他去英国前丢下的那种职位,但以他所受的教育,在一家贸易公司找点事做不成问题。也许这场变故最终不会让他蒙受什么损失。

    “毕竟在银行赚不到什么钱,”他说,“还得靠做贸易。”

    他希望尽快让自己成为不可缺少的人物,好有人拉他当上合伙人,说不定几年后他就会成为一位富有之人。

    “等我安顿好,我们就去找个小房子,”他跟埃塞尔说,“总不能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很小,几个人互相挤成一堆,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这里既不安静,也没个人隐私可言。

    “哦,不用着急。我们尽管待在这儿,等找到想要的房子再说。”

    一星期后,他进入一个名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的事,她却说在孩子降生前不想换地方——她又要生孩子了。劳森试图说服她。

    “要是你不喜欢这儿,”她说,“就去住旅店好了。”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

    “埃塞尔,你怎么能提这种建议!”

    她耸耸肩膀。

    “既然我们可以住在这儿,要自己的房子有什么用呢?”

    他只得让步。

    劳森下班回到平房时,每每会发现那里聚集了一群当地人。他们横躺竖卧、抽烟睡觉,喝着卡瓦酒,滔滔不绝聊个不停。屋子里又脏又乱。他的孩子四处乱爬,跟当地孩子一起玩耍,耳中听到的只有萨摩亚话。他渐渐养成个习惯,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去旅店喝几杯鸡尾酒,有了烈酒垫底,晚上才能面对这群友好的当地人。而且,尽管他比以往更加热切地爱着她,却始终觉得她正从他身边溜走。婴儿出生后他提议他们该去自己的房子住,但埃塞尔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让她对自己人依赖起来,眼下再次回到他们中间,她就更来了劲头,完全以当地人的方式恣意独行。劳森喝得更多了。每到星期六晚上他便去英国人俱乐部,醉得人事不知。

    劳森有个坏毛病,一喝醉就爱跟人吵架,有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争论起来,贝恩便把他解雇了,只得另谋他就。他赋闲了两三个星期,这段日子不愿待在平房那儿,所以跑去旅店或英国人俱乐部喝酒消磨时光。米勒,就是那个德裔美国人,纯粹出于怜悯才让他去自己的公司任职。虽说劳森的财务专长自有其价值,但眼下的处境让他很难要求和以前相当的薪水。作为一个生意人,米勒没犹豫便给了他一份工作。埃塞尔和布列瓦尔德责怪他答应这件事,因为混血儿佩德森给得更多。但他十分痛恨听从一个混血儿的指令。埃塞尔向他三番五次地央求,让他突然火冒三丈:“哪怕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为一个黑鬼干活。”

    “说不定你真得干。”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一终极羞辱。嗜酒之欲渐渐控制了他。他经常喝得烂醉,工作上一团糟。米勒警告过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接受规谏的人。有一天两个人争吵起来,他把帽子往头上一扣便走出门去。现在他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再也没有人愿意雇佣他了。有一阵子他闲着无事可做,接着就得了震颤谵妄症。等身体恢复过来,他觉得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力抗拒一直以来的压力,便去佩德森那儿求他给自己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能有个白人在他的店里干活,劳森的会计技能也可以派上用场。

    从那时起他颓废得更快了。白人一个个对他冷眼相待,只是因为轻蔑的怜悯,因为害怕他喝醉时发狂的暴力行径,他们才没有跟他彻底断交。劳森变得非常敏感,总是提防着别人的侮辱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当地人和混血儿之中,但再也没了白人的威望。他嫌恶他们,而他们也痛恨他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既然已经成了当地人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还摆什么架子。布列瓦尔德以前对他谄媚奉承,现在则十分鄙视。埃塞尔算是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家里吵闹不断,颇不光彩,有几次两个男人还大打出手。一旦争吵起来,埃塞尔就站在她父母那边。一家人觉得他喝醉了反倒比清醒好,因为他醉了就往床上一躺,或者直接在地板上沉沉睡去。

    随后他便察觉到有件事一直瞒着他。

    平时他回平房凑合一顿半当地化的寒酸晚餐时,埃塞尔往往不在家。要是问一句她去哪儿了,布列瓦尔德就会告诉他,她去朋友家消遣了。有一次他随着她来到布列瓦尔德说的那个朋友家,发现她并不在。等她回家后,他问她去了什么地方,她说父亲弄错了,她去了另一个地方。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着最漂亮的衣服,两眼闪闪放光,看上去非常快乐。

    “别打算跟我耍花招,我的姑娘,”他说,“不然我就把你身上的每根骨头都敲断。”

    “你这头喝醉的畜生。”她轻蔑地说。

    他知道布列瓦尔德太太和老外祖母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他认定布列瓦尔德这些天来一反常态对他和和气气,是因为得意于有了对付自己女婿的鬼主意。他的疑心被激惹起来,幻想着一个个白人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每当他走进旅店的休息厅,里面突然一片肃静,更让他确信这些人正拿他当话题。有件事情正在发生,人人都知道,唯独他一个人蒙在鼓里。他被一阵愤怒的嫉恨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跟某个白人有了私情,挨着个儿仔细端详他们,但找不出任何线索。他感到孤独无助。由于找不出证据来确定他的猜疑,他便像个狂乱的疯子一样到处乱转,寻找能让他发泄愤怒的对象。最后终于偶然找上了一个,与其他人相比,这人最不该遭受他的暴力之苦。有天下午,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在旅店里,查普林走进来在他身旁坐下,或许因为查普林是整个岛上唯一对他稍有同情的人。他们要了喝的,就即将举行的赛事闲聊了几分钟。然后查普林说:

    “我觉得我们都该舍出点钱置办新衣服了。”

    劳森嘿嘿一笑,因为查普林太太掌管着钱袋,要是她想买件衣服应景,自然用不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试图显出一副友好的样子。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劳森说,两道黑眉毛皱成一团。

    “我只是客客气气问候一下而已。”

    “哼,你还是把那些客气的问候留给自己好了。”

    查普林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热带地区的生活、威士忌以及家里的琐屑事情让他的脾气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

    “听着,哥们儿,你只要待在我的店里,就得有个正人君子的样子,否则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让你躺到大街上去。”

    劳森低下头去,阴沉的脸色变得通红。

    “我还是把话跟你挑明了吧,你也可以告诉别人,”他说,盛怒之中有些气喘,“如果你们这帮家伙有谁跟我妻子胡搞,最好当心点儿。”

    “你认为谁会愿意跟你妻子胡搞?”

    “我没你想的那么愚蠢。别人能看见的,也一样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直截了当警告你,就这些。我可忍受不了偷偷摸摸的鬼把戏,绝对不行。”

    “喂,我说,你最好赶紧离开这儿,等你清醒了再来。”

    “我自己想走才走,早一分钟都不行。”劳森说。

    这种夸口太不合时宜了,因为多年来当旅店老板的经历让查普林掌握了一种独特的本事,专门对付那些宁可让他们腾地方,而不愿好好相处的绅士。劳森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便发现自己被拎着衣领、抓着胳膊,强行推搡到了大街上。他跌跌撞撞下了台阶,来到炫目的阳光下。

    这件事造成的后果是他跟埃塞尔有了第一次粗暴的争吵。羞辱的痛楚让他不愿再回到旅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平时早,见埃塞尔正穿衣服打算出门。通常她穿长罩衫,赤脚,黑头发上戴一朵花。可今天的她穿了白色长丝袜和高跟鞋,正在给一件粉红色的薄纱礼服系扣子,那是她最新的一件衣服。

    “把自己打扮得挺俏啊,”他说,“你要去哪儿?”

    “去克罗斯利家。”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到处闲逛。”

    “又没人请你去。”

    “我才不在乎呢。我不去的话你也别想去。”

    “那你先去躺一会儿,我还没准备好。”

    她以为他已喝醉,一上床马上就会睡过去。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开始抽烟。她看着他,越发感到不安。等她准备完毕,他也站了起来。这会儿的情况不同往常,平房里一个人都没有。布列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面对着丈夫。

    “我才不跟你一起去。你喝醉了。”

    “胡说,我不去你也别想去。”

    她一耸肩膀,打算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讨厌的家伙。”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嚷了起来。

    “你干吗不让我一起去?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跟我耍花招?”

    她握紧拳头打在他的脸上。他一下子失去了自制。他所有的爱、所有的仇恨一齐涌上心头,让他发了狂。

    “看我教训你,”他喊道,“我得好好教训教训你。”

    一根马鞭恰好在手底下,他一把抓过来抽她。她叫喊起来,叫喊声让他更加疯狂,不停地抽打着,一鞭接着一鞭。她的尖叫声响彻整座房子,他一边抽一边骂。随后,他把她扔到床上,任她躺在那里抽泣,又疼又怕,然后扔掉手上的鞭子冲出门去。埃塞尔听见他已走远,便止住哭泣,小心地环顾四周,爬了起来。她浑身疼痛,但伤得并不重,开始检查衣服损坏没有。当地女人对拳打脚踢并不陌生,这番殴打并没有让她满腔愤怒。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将头发整饬一番,一双眼睛便闪亮起来,里面现出异样的神色。也许这时她比以前更爱他了吧。

    不过劳森只顾胡乱往前跑,跌跌撞撞穿过种植园时,已耗尽了气力,虚弱得像个孩子,一头栽倒在一棵大树下。他既痛苦又羞愧,想到埃塞尔,一阵温存的爱意袭上心头,仿佛他全身的骨头都被软化了。一想到过去,想到曾经的种种期望,他就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惊骇不已。他想把她搂进怀里,想马上回到她的身边,因为他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她。他站起来,无奈身子太虚弱,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好容易回到平房,此时她正坐在狭小的卧室里,对着她那面镜子。

    “唉,埃塞尔,原谅我吧。我简直羞愧得无地自容。当时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双膝跪在她面前,胆怯地抚摸着她的裙子。

    “我竟做出这种事情,光是想想就无法忍受。真是太可怕了。我一定是疯了,世上没有谁能让我像爱你一样去爱,我愿做任何事情来减轻带给你的痛苦。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说句原谅我的话吧。”

    她的尖叫声犹在耳畔,撕心裂肺。她默默地看着他。他想拉过她的手,泪水夺眶而出。万分羞愧中,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她的膝头,虚弱的身子随着抽泣而颤抖。一丝极端蔑视的神情浮现在她的脸上。这种当地女人特有的不屑神情,源于对在女人面前卑躬屈膝的男人的鄙视。没骨气的东西!一时间她几乎觉得他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他像一只癞皮狗一样匍匐在她的脚下,结果被她略带轻蔑地踢了一脚。

    “滚。”她说,“我恨你。”

    他想把她抱住,但被推到了一边。她站了起来,开始脱身上的衣服,踢掉鞋子,褪下脚上的袜子,然后穿上原来那件长罩衫。

    “你要去哪儿?”

    “关你什么事?我去池塘。”

    “让我也去吧。”他请求着,就像个孩子,“你连这都不肯答应我吗?”

    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脸,可怜巴巴地哭了起来。而她,目光严厉而冰冷,迈过他的身边,走了出去。

    从那时起她彻底对他鄙视。一大家子仍在小平房里挤成一团,劳森、埃塞尔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布列瓦尔德、他妻子和老祖母,还有那些不断登门造访的说不清关系的亲戚和吃闲饭的人。他们不得不挨肩叠背过日子,劳森变得毫不重要,不受任何人的注意,一早吃完早饭就离开,晚上回来也只是吃顿晚饭。他放弃了抗争,没钱去英国人俱乐部的时候,晚上就跟老布列瓦尔德和当地人打红心牌。没喝醉的时候,他看起来既胆小又无精打采。埃塞尔待他就像一条狗。有时他也会兽性大发,对此她一概屈服忍受,害怕被卷入互相仇恨的风暴。但是,这阵儿一过,他又开始畏缩、哭哭啼啼,让她恨不能吐他一脸唾沫。对于他的暴烈,她已经有所准备,他要是打,她就连抓带咬地反击。这对夫妻打得很凶,他经常占不到什么便宜。很快,整个阿皮亚都知道他们关系恶劣。几乎没人同情劳森,旅店的住客大都奇怪老布列瓦尔德怎么不把他踢出门去。

    “布列瓦尔德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其中一个说,“要是哪天他用子弹在劳森的臭皮囊上打个洞,我都不会感到惊讶。”

    埃塞尔晚上依然去那片寂静的池塘洗澡。那里似乎对她有一种超乎常情的诱惑力,让你联想到一条获得了灵魂的美人鱼会渴望回到清凉咸涩的海浪里。有时劳森也去。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他去池塘,因为看到他出现,埃塞尔显然很生气。也许他希望在那儿重拾初见她时溢满心中的纯粹狂喜,也许,仅仅出于那种他爱她、她不爱他而产生的癫狂,以为顽固地强求就能得到爱。一天他闲逛到那儿,油然而生一种近来罕有的感觉。他忽然感到自己与这个世界和解了。黄昏临近,暮色如同一片纤薄的云彩依附在椰树的叶子上。一阵微风搅扰而过,寂然无声。一弯新月刚好挂在树顶。他朝岸边走去,看见埃塞尔仰面浮在水上,头发朝四周漂散,手里拿着一大朵木槿花。他停下脚步欣赏起来:她就像是奥菲莉亚。

    “喂,埃塞尔!”他欣喜地喊了一声。

    她惊了一下,红色的花朵落到水里,随波漂去。她的手划了一两下,探到水底后站了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哈哈一笑。

    “别只顾自己。这地方容得下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你不能离我远点儿?我想一个人待着。”

    “瞧你说的,我也要洗个澡。”他好脾气地答道。

    “到桥那边去。我不希望你下来。”

    “那我要先说声抱歉。”他说,依然微笑着。

    他毫不生气,一点儿都没注意到她怒火上涌。他开始脱上衣。

    “走开,”她尖叫着,“我不会让你来这儿的。你连这都不肯答应我吗?走开。”

    “别傻了,亲爱的。”

    她弯腰捡起一块尖石头朝他扔了过去。他没来得及躲闪,那石头击中了他的太阳穴。他大叫一声,用手捂住脑袋,拿开一看,手上沾满了鲜血。埃塞尔一动不动站在那儿,气得直喘粗气。他脸色刷白,一言不发地捡起外套走开了。埃塞尔又下到水里,水流带她慢慢漂向浅滩。

    那石头留下了一条锯齿状的伤口,一段时间里无论劳森到哪儿,头上都缠着绷带。他为这桩意外编造了一个适当的借口,以便应付旅店那群人的询问,结果根本没机会使用——没人提及这件事。他看见他们暗暗朝他脑袋瞥上两眼,却不发一言。沉默只能意味着他们知道受伤的原因。现在他确信埃塞尔有个情人,他们都知道是谁。但他得不到哪怕一丁点儿的迹象为他引路。他从未见过埃塞尔跟什么人在一起,也没有谁表现出愿意跟她在一起,或者用怪模怪样的态度揶揄他。狂暴的怒火得不到发泄,他只能越喝越凶。在我来岛上不久前,他又一次发作了震颤谵妄症。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的家里遇见埃塞尔的,这人跟他的当地妻子住在离阿皮亚两三英里远的地方。我跟他一起打网球,玩累了之后他提议喝杯茶。我俩走进房里,只见埃塞尔正在乱糟糟的客厅里跟卡斯特太太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不由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试图看出她到底有什么东西激起劳森那种不顾一切的爱情。可这种事情谁又说得清呢?她的确惹人喜爱,让人联想到红色木槿花,是萨摩亚常见的树篱花卉,优雅、娇柔,激情四溢。尽管当时我已知晓不少有关她的故事,但最让我吃惊的还是她的清新和单纯。她很安静,有些害羞,看不到任何粗鄙、低劣的东西。她不具备混血儿所共有的壮健之气,很难让人相信她会是那个尽人皆知的悍妇。她穿着漂亮的粉红色长裙和高跟鞋,俨然一副欧洲人的模样。这样一位淑女,竟然在当地生活的阴暗背景下才会觉得更加自在。我全然不认为她有多么聪明,如果一个男人跟她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吸引他的那种激情陷于厌倦无聊,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整体印象是,她那难以捕捉的天性就像出现在意识中的一个闪念,语言还来不及捕捉,它便倏忽而逝,其中蕴藏着她独有的魅力。但也许这终究只是离奇的想象,要是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恐怕她在我眼里不过是个漂亮的小混血儿而已,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她跟我聊起了很多话题,都是跟刚来萨摩亚的人说的套话:谈到旅行,问我在帕帕瑟滑过滑水岩没有,是否打算在当地人的村子里住下。她还跟我谈起了苏格兰,我注意到她似乎很愿意多谈一谈她在那儿住得多么阔绰,并且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这个太太那个太太,都是她在北方住的时候结识的。

    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米勒走了进来,亲热地跟周围的人一一握手,坐下后用他洪亮而欢快的嗓门要了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他很胖,浑身汗津津的。摘下金丝眼镜擦拭时,你能看到他的眼睛其实很小,全靠大大的圆形眼镜把它们放大得仁慈可亲,一点也不机灵或狡猾。他很会讲故事,人也快活,一进屋就打破了原来的沉闷气氛。不一会儿,那两个女人——埃塞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就被他的俏皮话逗得笑声连连。他专爱跟女人们厮混,在岛上出了名,你大可见识一番这个满身肥肉、又老又丑的家伙如何保有这等迷人的魅力。他的诙谐幽默与周围人的理解水平相契合,说起话来一副生气勃勃、信誓旦旦的样子,那西方人的口音也为他的叙述增添了某种特别的味道。最后他朝我转过身来。

    “好啦,我们要是回去吃晚饭的话,最好现在就得走了。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用车捎上你。”

    我谢过他,站起身来。他跟其他人握手,走出房间,迈着结实而沉重的步子,爬进了他的车。

    “那小女人挺漂亮的,劳森的妻子。”我说。车子一路向前行驶着。

    “他那样待她实在太糟糕,经常殴打她。我一听见有男人打女人就火冒三丈。”

    我们又开了一会儿,然后他说:

    “他是个该死的傻瓜才会娶她,这话我当时就说了。要是没娶她,他就攥得住她了。这个孬种。这么说就对了,孬种。”

    这一年已快到年底,我离开萨摩亚的日子也越发临近。预订的船一月四日驶往悉尼。圣诞节是在旅店度过的,举办了好几场当地特色的欢庆活动,但看上去不过是迎接新年的预演。惯于在休息室打发时光的那些人决意在新年前夜玩个痛快。一顿热热闹闹的正餐之后,一伙人溜达着来到英国人俱乐部那座简单的木屋,打起了桌球。一时间,说笑声、下注声不绝于耳,有的人球技欠佳,但米勒不在其列,尽管他跟别人一样喝得烂醉,年纪也比他们大不少,但他目力不减,出手稳稳当当,诙谐而文雅地把那些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自感疲倦,便走出门去,穿过马路到了海边。那里长着三棵椰树,犹如三位月下少女等待着自己的情人跃出海面。我坐在一棵树下,望着礁湖以及夜空中聚合的点点繁星。

    不知道这之前劳森身在何处,不过十点半前后他到了俱乐部,从布满尘土、空无一人的大路上蹒跚而来,心神萎靡倦怠,在去桌球室之前进了酒吧,独自一人喝了杯酒。现在,遇到很多白人聚集一起的时候,他有点儿胆怯加入他们,需要拿烈性的威士忌给自己壮胆。他正端着一杯酒站在那儿,米勒进了门,朝他走了过去,身上只穿着衬衫,球杆还拿在手里。米勒朝侍者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侍者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外套,系了一条红色的缠腰布,一句话没说便溜出了小房间。

    “喂,我一直想跟你说几句话,劳森。”美国大汉说。

    “嗯,这倒是这该死的岛上少有的几样免费、无偿、白给白送的事情之一。”

    米勒把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正了正,用冰冷而决断的目光盯着劳森。

    “听着,年轻人,我知道你一直在殴打劳森太太,我不能再容忍下去了。如果你不马上住手的话,我就把你这肮脏小身板上的骨头全都敲断。”

    这时劳森才明白他长久以来寻找的到底是什么。他找的人是米勒。看着这人的相貌——肥胖、秃头、光滑的圆脸、双下巴,还有那副金丝边眼镜、那年龄、那叛教牧师一般宽厚而精明的表情,再想到纤弱、纯洁的埃塞尔,让他心里登时充满了恐惧。不管劳森有多少缺点,但绝不是懦夫。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手给了米勒一记重击。米勒马上用拿球杆的那只手挡住,随后抡起右手,一拳砸在劳森的耳朵上。劳森比美国人矮了四英寸,体格瘦小,导致他虚弱不堪的不仅是疾病和让人失去活力的热带气候,还有酒。他像根木头一般倒了下去,半昏迷地躺在吧台边上。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

    “我估计现在你明白会有什么结果了。这算是给你的警告,你最好记住。”

    他拿起球杆回了桌球房。这地方人声嘈杂,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劳森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里面嗡嗡响个不停。随后他悄悄溜出了俱乐部。

    我看见有个人穿过马路,只是漆黑夜色中闪过的一块白色斑影,并没看清那人是谁。他低着头来到海边,经过我坐在旁边的那棵树,我才看清那人是劳森。他无疑是喝醉了,所以我没有跟他搭话。他犹豫地又走了两三步,转过身,来到我跟前,弯下腰盯着我的脸。

    “我猜就是你。”他说。

    他坐下,掏出烟斗。

    “俱乐部里实在又热又吵。”我主动地说。

    “你为什么坐在这儿?”

    “我在等待大教堂那边的子夜弥撒。”

    “你愿意的话,我跟你一起去。”

    现在劳森看起来很清醒。我们坐了一会儿,默默抽着烟。礁湖不时有条大鱼掀起浪花,稍远一点儿的礁湖开口处,有一艘灯火闪烁的纵帆船。

    “你下周就起航了,对吧?”他说。

    “对。”

    “又能回家了,多带劲啊。不过我是无法承受了,那种寒冷,你知道。”

    “想来真是奇怪,在英格兰那儿,人们正围着火盆瑟瑟发抖呢。”我说。

    周遭一丝风都没有,像是夜晚宜人的气息施的魔法,只穿一件薄衬衫和细帆布外套也不冷。我很喜欢夜色中那优雅的倦怠气息,任自己的肢体尽情舒展开来。

    “这种新年之夜可没法让人好好规划未来。”我笑着说。

    他没有回答,不知道我的信口之言让他想起了什么,因为他突然开始说起话来,声音很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但口音很有教养。听了好一阵伤耳朵的鼻音和粗俗的语调之后,这声音实在让人感到快慰。

    “我把事情全搞砸了。这很明显,对吧?我现在掉到了坑里,没有任何出路。‘黑暗如穿过两极的深井。’”我感到在引用这句诗的时候他笑了笑,“而且,奇怪的是,我看不出哪儿做错了。”

    我屏住一口气,因为对我来说没有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袒露自己的灵魂更令人敬畏的了。随后,你明白了就算有人再卑微、再低贱,在他身上仍然保有激发人同情之心的一点闪光。

    “要是我能看清一切都是我的过失,下场就不会如此糟糕了。不错,我喝酒,但如果事情没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根本不会沾上。我并不是真喜欢喝酒。我觉得我不该跟埃塞尔结婚。如果只是供养着她,就什么事都没了,但我确实爱她。”

    他的声音支支吾吾。

    “她不是坏人,你知道,她真的不坏,只能说该着倒霉。我们本来会非常幸福的。当初她逃走的时候,我就应该让她走,可我做不到这一点——我那会儿死心塌地爱着她,再说还有孩子。”

    “你爱孩子吗?”我问。

    “以前我爱。孩子有两个,你知道。但现在他们对我来说没那么重要了。在哪儿你都会把他们看成这里的当地人。我还得用萨摩亚语跟他们说话。”

    “重新开始的话,对你来说太晚了吗?你不能鼓起勇气离开这个地方?”

    “我没有气力。我累垮了。”

    “你还爱你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这两句话,声音里带着某种憎恶,“到现在我都还没弄清楚呢。我彻底完了。”

    大教堂的钟声敲响了。

    “如果你真想参加午夜弥撒的话,那就一起去好了。”我说。

    “走吧。”

    我们站起身沿着大路走去。大教堂整体皆白,正面朝向大海,不无辉煌之气。旁边的基督教礼拜堂看上去则像是几座会议厅。路上有两三辆汽车,很多轻便马车,马车全都靠墙立着。人们从岛上各处赶来参加礼拜,从敞开的大门能看见里面已经挤满了人。高高的圣坛上灯火通明,下面只有少数白人,很多混血儿,而绝大多数都是当地人。男人都穿着长裤,因为教会认定缠腰布有失体面。我们在后面靠近敞开的大门那里找到座位坐下。很快,顺着劳森的目光,我看见埃塞尔跟着一帮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全都打扮得有模有样,男人戴了高高的硬领,穿着光闪闪的皮靴,女人头顶硕大而华丽的帽子。埃塞尔走过通道时朝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礼拜结束后劳森和我在一旁站了一会儿,望着涌出的人流,这时他伸出手来。

    “晚安,”他说,“希望你归程一路愉快。”

    “哦,不过我走之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嘿嘿一笑。

    “问题在于你要见到喝醉的我,还是清醒时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那对大大的眼睛,在浓重的眉毛下闪着狂放的光芒,让人心里咯噔一下。我不觉得困倦,心想不管怎样还是去俱乐部待个把小时,然后再回去睡觉。到那儿以后我发现桌球房空空如也,不过休息室里有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打牌。我进去时,米勒抬头看了一眼。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开始玩牌。这自然是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游戏,我待在这儿的时间延长到了两小时,接着是三小时。那个当地酒吧侍者快活机灵,尽管时间已经很晚,仍不离左右给我们递酒,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火腿和一条面包。我们接着玩下去。这伙人大多醉得超过了自己的限度,牌戏玩得热火朝天、不管不顾。我玩得很有节制,不打算赢,也不担心输牌,而且一直颇有兴致地看着米勒。他跟其余的人一杯接一杯喝着,却依然保持冷静,头脑清醒。他的筹码越堆越多,面前摆着一张整洁的小纸片,在上面标记了借给陷入困境的玩家的不同数额。他和颜悦色地对待那几个被他赢了钱的年轻人,滔滔不绝地说着俏皮话和各种趣闻轶事,但从不错过一张牌,从不让任何表情逃过他的注意。最后,黎明悄然爬进窗户,轻轻地,带着几分求恕的羞涩,就好像它不该来这儿似的,天放亮了。

    “好了,”米勒说,“我看我们已经以别具一格的方式辞别了旧岁。现在咱们再来一轮累积赌,我就要钻蚊帐了。别忘了我已经五十了,熬不得夜。”

    我们站在阳台上,那时的清晨美妙清新,礁湖像一块五彩缤纷的玻璃。有人建议上床睡觉之前下去泡一泡,但谁都不想去礁湖洗澡,那里又黏又滑,踩上去很不保险。米勒的汽车停在门口,他主动提出带我们到池塘去。我们跳上车,沿着冷清的大路前行。到了池塘,那里仿佛尚未破晓,树下的水面处在一片阴影之中,夜色得以静静地蛰伏于此。我们一个个兴高采烈,既没有毛巾也没带别的衣服,出于审慎我开始琢磨要怎么擦干身子。好在谁都没穿太多,大家很快就剥掉了身上的衣服。尼尔森——那个小押运员——第一个脱光了。

    “我要下到池底去。”他说。

    他钻进水里,一会儿又有一个人也跳了进去,但跳得很浅,早一步就钻出了水面。随后尼尔森也出来了,扑腾着划向岸边。

    “快、快拉我出来。”他说。

    “怎么了?”

    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脸惊恐之色,两个伙伴伸手把他拖了上来。

    “我说,下面有个人。”

    “别犯傻,你喝醉了。”

    “好吧,要是那儿没有,就算是我发了酒狂。不过我跟你说那下面真有一个人,我都给吓傻了。”

    米勒看了他一会儿。这个小个子男人一脸煞白,他确实在打哆嗦。

    “过来,卡斯特,”米勒对澳大利亚大个儿说,“我们还是下去看看为好。”

    “他是直立着的,”尼尔森说,“穿着全套衣服,我看见他了。他还想抓住我呢。”

    “你住嘴吧,”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潜入水中,我们在岸上等着,一言不发。那两人在水下待的时间好像比任何人屏息的时间更长。随后,卡斯特上来了,紧接着是米勒,脸红得就像马上要发脾气,身后拖着什么东西。另一个人跳下去给他们帮忙,三个人一起用力,把那东西拖上了岸。这时我们看清那是劳森,外套上捆了一块大石头,绑着他的双脚。

    “他倒是精心布设了一番。”米勒说着,一边抹去他那双近视眼里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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