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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義疏附錄一 楊子法言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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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未望則載魄于西。

    李注:「漸東滿。」 案:嘉祐本注文「漸」上有「以」字。

    既望則終魄于東。

    案:書鈔一百五十引「終魄」作「魄落」。

    ●之而已矣。

    案:禮書一百十二引「●之」作「亦檠之」。

    莊、楊蕩而不法。

    案:晉書王坦之傳載所著廢莊論引「蕩」作「放蕩」。

    鄒衍迂而不信。

    李注:「迂回不可承信。」 案:史記封禪書云:「騶衍以陰陽主運,顯於諸侯,而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說不能通,然則怪迂阿諛苟合之徒自此興,不可勝數也。」此文「迂」字即怪迂之「迂」。漢書郊祀志顏注云:「迂謂回遠也。」

    先知卷第九

    忽眇綿作昞。

    李注:「眇綿,遠視。」 案:文選江賦注云:「●眇,遠視貌。法言曰:『眇綿作炳。』」●音綿,與李說同。學林六引作「忽忽眇綿作炳」,疑非。

    政善而吏惡,一勤也;吏善而政惡,二勤也;政、吏駢惡,三勤也。

    李注:「政,君也;駢,並也。」 案:書鈔七十七引作「一曰善政,二曰吏善政惡,三曰政、吏戒惡,此曰三勤也」。「戒」乃「咸」訛。(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李注:「駢,並也。」)

    之謂惡政。

    案:御覽八百十九引作「此謂惡政也」。

    聖君少而庸君多。

    案:文選辨命論注引「庸」作「亂」。(裕孚案:「文選各本多作『庸』。」)

    脩之以禮義。

    案:「脩」當作「循」。循與順同,(說文:「循,順行也。」)猶云順之以禮義也。(古籍脩、循互訛,弗具引。)

    吾見玄駒之步。

    李注:「玄駒,蚍蜉子也。」 案:「孫詒讓札迻云:「『步』當作「走』。」今考玉燭寶典十二引「步」作「●」,(似「走」字艸書之誤。)又引郭璞蚍蜉賦云「感萌陽以潛步」。文心雕龍物色篇亦云:「蓋陽氣萌而玄駒步。」據郭、劉二文,似「步」非誤字。

    象龍之致雨也,難矣哉!

    案:續漢書禮儀志注引無「也」字,「難」作「艱」。

    君之不才。

    案:御覽九百二十八引作「君乏才」。

    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

    案: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此文,又引李注曰:「埏埴為器曰甄陶,王者亦甄陶其民也。」今本挩。(選注又有「埏,失然切」四字,蓋隋、唐以前李注音義文。)

    剛則甈。

    案:學林八引楊子音義曰:「甈,五計切,破甖;又力制切,破瓦。」今本音義挩。(學林引本文「甈」誤「甔」,又云:「太剛則有玻裂之患也。」)

    譬猶日之中矣。

    案:事類賦注一引「矣」作「乎」。

    什一,天下之中(世德堂本無「中」字。)正也。

    李注:「什一稅民,天下之中賦正法也。」 案:事類賦注一引作「什一之稅,天下正也」,亦無「中」字。據李注,「中」字應有。

    重黎卷第十

    羲近重,和近黎。

    案:書堯典疏引此文,申之曰:「是羲承重,而和承黎矣。」

    蓋哉!蓋哉!應難未幾也。

    李注:「再言『蓋哉』者,應難以事,未有近其理哉。」 案:事類賦注一、御覽二引無「應難」二字。北史信都芳傳載芳四術周髀宗自序云(一):「漢成帝時,學者問蓋天。楊雄曰:『未幾也。』問渾天。曰:『幾乎!』言蓋差而渾密也。」亦無「應難」二字,當係衍文。(注云「應難以事」,蓋謂楊子難蓋天八事。)

    (一)「宗」字原本訛作「周」,據北史本傳改。

    至蠡策種而遁,肥矣。

    案:「肥」即易下經「肥遯」之「肥」,肥與蜚同。

    六國蚩蚩,為嬴弱姬。

    案:後漢書袁紹傳載沮授引此文,注云:「方言:『蚩,悖也。』」

    守失其微。(音義云:「本或作『徽』。」)

    案:作「徽」是也。嘉祐本亦作「徽」,爾雅釋詁:「徽,善也。」守失其徽,猶言傷其美。

    天胙光德,而隕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顯有德。而令隕之者,明乎秦、楚忒惡之所致。」 案:嘉祐本注文「令」作「今」。

    故天之胙,為神明主。

    案: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作「故天因而瑞之」,王命論注引作「故天因而胙之」,又引「天因胙之」,是古本當有「因而」二字,今本挩。

    胎籍三正。

    案:此語蓋本書甘誓「怠棄三正」。胎、怠同聲假用。

    越與(音義云:「俗本作『興』。」世德堂本亦作「興」,從宋、吳本。)亢眉,終無橈辭,可謂伎矣。

    李注:「有才伎也。」 案:伎眾亢眉及無橈言,與曲對文。疑與史記項羽傳「枝梧」義同。莊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彪云:「枝,柱也。」是其誼。李說非。

    自令之間而不違。

    案:「自令之間」,猶云獨善其間。

    不能移。

    案:學林二引「不」上有「項」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谷詩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張辟疆之覺平、勃。

    案:學林八引音義:「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義挩下四字。(學林二又云:「觀辟疆啟陳平之語,殆非十二齡所能言,當從漢書作『十五』也。」)

    始六之詔。(音義云:「天復本作『始元之初』。」)

    案:嘉祐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謂高帝至武帝計六君。(李刻據盧校本無「世」字,與宋、吳本同。)

    事得其宜之謂義。

    案:孟子題辭解疏引作「謂之義」。

    四皓、韋玄。(音義云:「天復本作『四皓、韋玄成』。」)

    案:嘉祐本正引「韋玄成」。

    欒布之不塗。(音義云:「天復本作『不倍』。」)

    案:嘉祐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塗,猶云弗偽飾。

    左氏。曰:「品藻。」

    案:類聚五十四引「氏」下有「傳」字。

    淵騫卷第十一

    攀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

    案:戴校云:「據溫公集注,則古本無『巽』字。今考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請(世德堂本下有「問」字。)孟軻之勇。

    案:御覽四百三十七引「請」作「或問」,「問」字當有。

    魯仲連●而不制,藺相如制而不●。

    案:學林九引作「●而不剴」,「剬而不●」,釋云:「皆讀音旨兗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則所據之本不作制。陳騤文則上引兩「制」字亦作「剬」。(引「●」誤「傷」。)

    使知國如葬,則吾以疾為蓍龜。

    案:文選三國名臣序贊注引「如」作「若」,「龜」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順、(音義云:「俗本作『周之傾』」。)赧以成周而西傾。

    案:音義云:「順靚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說亦同,(癸巳存稿。)其說似確。惟書鈔四十二引「順」作「從」,立義似別。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 案:「相」乃「●」訛。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志云:「『相』當作『●』。說文:『●,高貌。』」此文訛「●」為「相」,與彼例同。忠不足●,猶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乎?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 案:嘉祐本注文「款」作「難」,當從之。

    實刺客之靡也。

    案:文選吳都賦劉注云:「靡,美也。楊子法言曰:『聶政、荊軻,刺客之靡。』」蓋本書古訓。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隸釋十六、陳騤文則上亦引作「甪」,與溫公所引或本同,當從之。

    菑(世德堂本作「災」。)異董相。

    案:文選辨命論引「災異董相」,又引李軌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孫通。曰:「槧人也。」

    李注:「見事敏疾。」 案:槧無敏訓,疑與荀子「漸詐」義同。

    陳平之無悟。

    李注「內明奇畫,外無違悟。」 案:李注蓋讀「悟」為「啎」。據文選長笛注引法言注:「遻,觸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並古通。或李本舊作「遻」,陳揆文則上引作「無悞」,與溫公所據宋、吳本同,則俗本也。 又案:文選陸機漢高功臣頌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張良為高祖畫策六,陳平出奇畫四,皆權謀,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張子房語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齊,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 案:注本漢書朔傳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選顏延年陶徵士誄曰:「依世尚同,詭時則異。」疑據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華陽國志「意」亦作「志」,國志稱:「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從事,常以公正諫正為志。」(又國志贊云:「仲元抑邦家儀形。」)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淪。」均本此。

    (一)「不」字原本訛作「又」,據法言正文改。

    則西山之餓夫與東國之絀臣。

    案:文選陸機連珠注引「絀」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義云:「天復本作『又以巫鼓』。」)

    李注:「巫鼓猶妄說也。」 案:「鼓」疑「瞽」省,猶云巫史。

    或問:「聖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後漢書來歙傳注引「炳」作「明」,公孫述傳注引「聖人」作「王者」,疑誤。(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亦引,同今本。)

    如回之殘,牛之賊也,焉德耳?

    李注:「言復甚也。」 案:謝應芳辨惑編一引「德」作「得」。據宋咸注云:「假令顏行之殘,冉行之賊,則安得不朽之業如此?」似「德」字舊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於齊,見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賓。

    李注:「夫齊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齊三日,乃見其所謂齊者。」 案:俞樾平議云:「『祭』疑『齊』字之誤。」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齊」,「祭」涉下文「不祭」而誤。禮書七十六正引作「齊不賓」,當據訂。

    死生盡禮,可謂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詞,下五字乃或人問詞。

    無已泰乎?

    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養育之本,故能資生斯民也。得資生之業,是故係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統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為心。」 案:李說迂曲,必增字而後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禮:「師氏掌國中失之事。」鄭注云:「故書『中』作『得』」呂氏春秋行論篇:「以中帝心。」高注云:「中猶得。」淮南齊俗訓:「天之圓也,不得規。」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證。斯文作「得」,與周禮故書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禮記禮運篇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緇衣篇所謂民以君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為釋,亦非。

    或問群言之長。

    案:文選文賦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選宋元后哀策文注引「泰」作「太」,七啟注、求自試表注亦引作「太」,「乎」作「也」。又七啟注引注文云「天下太和也」,求自試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寧餬。(世德堂本作「呌」,注同。)

    李注云:「寧餬,餬其口也。」 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書鈔百四十二亦引作「寧」。)

    不亦享乎。

    李注:「嫌禮胡如此,太盛也。」 案:平議云:「『享』當作『厚』。」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厚」,故云「太盛」。御覽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當據訂。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

    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禮待之也。」 案:御覽引作「不可不厚也」,當據訂。注云「盛禮」,似亦以盛訓厚。

    否則介鱗易我冠裳。

    案:後漢書楊終傳注引「介鱗」作「鱗介」。

    或問「勞功」。曰:「日一日勞,攷載曰功。」

    李注:「日一,日猶日日也。攷,成也。周而復始以成其歲,故曰功。」案:此節勞、功並文,正文「日勞」當作「曰勞」,與「曰功」對文。注文「日一日」當作「日一」,日一即日省言,故曰「猶日日」。今本「一」下衍「日」字,因誤正文為「日勞」,誤矣。

    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

    案:此乃楊子自述其作書之歲也。以史考之,當為平帝三年。此書成于居攝前,故稱新莽為漢公。互相勘驗,厥證益昭。李注不察,以漢公為稱其前美之詞,並雜引新事緣飾楊書,以為慨寄微言,箴規深切。所謂本無其意,妄欲強合也。(或以重黎篇羲和為莽官。今考漢書平帝紀:「元始元年,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楊子所云,即屬此秩,非王莽所改大司農也。)

    序

    案:序篇引入漢書本傳。其文字小有異同者,如「恣乎情性」、「冠乎群倫」,漢書「乎」並作「于」;昔在聖考,作「在昔」;「忽恍」作「曶怳」;「莫尚」作「莫上」,「一概」作「壹概」;以及「遐」字作「假」,「範」字作「范」,「歡」字作「驩」,是也。或古字兩通,或字體稍別,具詳溫公所引,茲不悉著。

    恣乎情性。

    案:黃氏日鈔引「乎」作「于」。

    終後誕章乖離,諸子圖徽。

    李注:「諸子應時而作詭世之言。」 案:溫公從宋、吳本「終」作「然」,與漢書合。李讀「終後誕章」為句,似非。「誕章」二字當連下文「乖離」讀六字為句。徽、幑古通,當從俞正燮說。漢書作「微」,亦假字。

    陳施于意。

    案:漢書「意」作「億」。顏注引李奇曰「布陳于億萬事也」,係本書古誼。

    動不克咸,本諸身。

    李注:「克,能;咸,皆。」 案:李讀「動不克咸」為句,似非。「咸」當下屬。孟子離婁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即此所本。咸本諸身,猶彼文皆反求諸己。動與行同,不克猶不得也。

    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忽怳」。)

    案:羅大經鶴林玉露三引作「忽恍」。

    譔先知。

    案:漢書亦作「先」。宋祁引景本作「光」,似誤。

    法言逸文

    或問:「屈原、相如之賦孰愈?」曰:「原也過以浮(一),如也過以虛。過浮者蹈雲天,過虛者華無根。然原上援稽古,下引鳥獸,其著意子雲,(或本作「虛」,是也。)長卿亮不可及。」(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 案:「然原」以下,似非本書。)

    周穆王少不好學,至乎耄長。(御覽八十五引楊子法言。)

    (一)原本「浮」下有「過」字,據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此「過」字當在「如也」下,今正之。

    楊子法言校補校勘記

    裕孚既校楊子法言校補訖,復得先生手藳數頁,亦題「法言校補」,與前互見異同,有足資參證者。不忍割棄,因刊諸校勘記中。片玉碎金,都為瑰寶,固不妨兼收並載也。鄭裕孚記。

    吾未見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學行。)

    李注:「斧藻猶刻桷丹楹之飾。楶,櫨也。」 案:「好」字後人所增也。既言斧藻,則不必更有「好」字。太平御覽一百八十八引此文無「好」字,此古本無「好」字之確證。

    然亦有苦乎?曰:「顏苦孔之卓之至也。」

    考異云:「宋、吳本無『之至』二字,溫公從之。」 案:「之至」二字非衍文。修身篇「公儀子、董仲舒之才之邵也」,與此句詞例正同。之卓之至,猶言卓且至也。蓋或人以顏子所苦為問,楊子答之謂顏子所苦在于孔子之道既卓且至,難于躋及,故曰:「顏苦孔之卓之至也。」不得以「之至」為衍文。

    或問蒼蠅紅、紫。(吾子。)

    李注:「蒼蠅間于白、黑。」俞云:「蒼蠅則何間白、黑之有?疑原文本作『蒼駹』。」 案:俞說無他證,且蠅、駹字形匪近。李注所言,本屬古訓,詩小雅青蠅鄭箋已標此義。文選曹子建贈白馬王詩曰:「蒼蠅間白黑。」蓋蒼蠅能淆黑白,故凡黑白相淆者,以蒼蠅為喻。蒼蠅能淆黑白,與紅紫之亂朱物異,而有害于色則同,故楊子並言之。俞蓋未達斯旨。

    曰:「子戶乎?」曰:「戶哉!戶哉!」

    案:御覽一百八十四引此無上「曰」字,「戶哉!戶哉」!作「我戶哉」!無下「戶哉」二字。「我戶哉」與「子戶乎」相應,似屬古本。

    它則苓。(問道。)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奮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釋之云:「奮盛苓落也。」

    宋注:「『苓』當為『蒙』。」吳注:「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無聆聞之實。」俞云:「當讀為笭,言如車笭也。」 案:吾子篇云:「好說而不要乎仲尼,說鈴也。」李注:「鈴以喻小聲。」此文之「苓」,蓋即彼「鈴」字之假字也,言惟聖人能開明,餘皆所聞弗遠也。李于此文無注,蓋以「鈴」字已注釋于前,「苓」與「鈴」同,故不加釋訓。此「苓」當作「鈴」之確據。(此條改前作。)

    聖人以不手為聖人。(問神。)

    李注:「手者,桎梏之屬。」宋注:「當作『干』。」吳注:「手,持也,執也。雖以非禮見囚,終不能執而戮之。」俞云:「『手』當為『午』。午,啎也。不午者,不逆也。」 案:上云「龍以不制為龍」,其上又言「聖人不制,則何為乎羑里」,則手義當與制近,「手」乃「●」之誤也。「●」即古「●」字,見說文我部。說文云:「●,草木華葉下●。」●恒作「垂」,荀子富國篇:「垂事養民。」楊注:「下也。」則●有降抑之義。不●者,猶言不屈不抑也。言文王雖囚,終不因囚而詘,故曰「不●」,蓋或人以不受拘執為不制,揚子以志不屈抑為不制也。古「●」字恆書作「●」,故說苑權謀篇「東郭垂」,呂覽重言作「牙」,牙即「●」字之訛。是古籍恆用「●」字也。

    至書不備者過半矣,而習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過半。」 案:李合後世偽古文尚書數之,故曰五十九。若揚子所言,則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備者過半。然其說足破漢博士以尚書為備者之妄。

    九齡而與我玄文。

    李注:「童烏九齡而與揚子論玄。」 案:與猶舉也。舉訓左傳襄二十七年「使舉此禮」之「舉」。與我玄文,猶言記誦太玄之文也。李說非。

    議其教化。(先知。)

    案:「議」讀若「儀」。儀為儀型之「儀」,猶言準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禮義,則下多德讓。

    案:「修」當作「循」,循與順同。(說文:「循,順行也。」淮南本經訓:「五星循軌。」高注:「順也。」)循之以禮義,猶言順之以禮義也。古籍循、修互訛,說別見。

    守失其微。(重黎。)

    音義:「微或作徽。」 案:作「徽」是也。爾雅釋詁:「徽,善也。」書堯典:「慎徽五典。」徽亦訓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者,猶言失其善也。宋嘉祐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隕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顯有德,而令(當作「今」。)隕之者,明乎秦、楚忒惡之所致。」 案:「明」借為「盲」。賈誼新書大政篇曰:「萌之為言也,盲也。」明假為盲,猶萌之訓盲也。與望諸即萌都,●通作蝱(詩鄘風載馳毛傳:「蝱,貝母也。」爾雅釋草作「●」。)同例。白虎通八風篇云:「清明者,青芒也。」亦其證。呂氏春秋音初篇云:「天大風晦盲。」高注:「盲,瞑也。」則明忒之義與光德相反。光德者,明而善也;明忒者,闇而惡也。言天于明而善者賜以福,闇而惡者覆其位。明忒與光德對文。李說非是。

    自令之間而不違。

    李注:「自令與始皇併心為無道。」 案:「令」與「善」同,「之」與「是」同。自令之間而不違,猶言獨善於無道之朝而不去也。「之間」指秦之朝廷言。

    始六之詔。

    攷異云:「溫公曰:『李本作始六世之詔。宋、吳本作始六之詔。』音義曰:『天復本作始元之初,今從之。』盧云:『宋本作始六之詔。』案:如天復本,文理最順。但未知李本如是否。宋、吳本尚可通。若監本,則不可通矣。宋刻既與宋、吳同,今姑從宋、吳本。」 案:作「始六世之詔」是也。六世者,漢由高祖至武帝,計六君也。詔謂制令之屬。爾雅釋詁訓「基」為「始」,始猶基也。始六世之詔者,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制令為其基,猶言本六世之令也。與賈誼新書過秦篇「奮六世之餘烈」詞例相似。作「始元之初」者,則俗儒不達「始」字之義所妄改也。宋嘉祐本亦作「始六世之詔」。

    欒布之不塗。

    案:不塗猶言不偽飾。言布哭彭越,順情而發,對於高祖,不飾偽言也。嘉祐本作「倍」,疑後人所改。

    攀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淵騫。)

    攷異云:「案:溫公曰:『宋、吳本作巽以揚之,今從李本。』而今本仍與宋、吳本同。盧云:『李本巽作翼。』又云:『有誤,今姑缺疑。』」(以上考異。)俞云:「李本無『巽』字,亦無他字。今各本皆作『巽以揚之』,蓋據宋、吳本。」案:「巽」字係衍文,即「翼」字訛文之併入者也。今當據李本刪。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俞云:「相與觀近。」 案:「相」當作「●」。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志云:「『相』當作『●』。說文:『●,高皃』。」此文訛「●」為「相」,與彼同例。忠不足●,猶言忠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也。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 案:李注「款」字係「難」字之訛,宋嘉祐本正作「難」。

    有李仲元者,人也。

    案:李仲元見華陽國志,名弘,成都人,志載其事甚詳。又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即其人也。又下文「不屈其意」,華陽國志引「意」作「志」。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孝至。)

    案: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李注引此文,「泰」作「太」,「乎」作「也」。此係故本。「也」與「邪」同,後人不達其義,改「也」為「乎」。文選注引李注有「天下太和」四字,今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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