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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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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老少,悲伤过后,便是不眠之夜。对于老年人,狂喜同样令其心绪不宁;但年轻人呢,在我看来,他们更自然地看待快乐,因此睡眠不会受到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记不得前一天的事,但很快又想了起来,于是伸了伸懒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躺在床上细想着眼前的幸福。她刚刚才意识到自己最大的心愿已经实现。上帝仁慈,对子民有求必应;她全心全意奉上无言的感恩。经过令人发狂的期待,历经种种希望和担忧,尝过暗恋一个人那种近乎快乐的痛苦,最终如愿以偿,这一切真奇妙。她现在别无所求,已然十全十美。啊,没错,上帝真的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在黑马厩镇度过的这两个月……从最初兴奋地住进祖辈留下的房子,到后来安顿下来,过着平淡的乡村生活。她整天在乡间小路上游荡,或去海岸上看荒凉的海景。她读了许多书,期待用充足的时间来满足对知识的极度渴求。她长时间待在父亲建的书房中,莱伊家族家道中落后才沉湎于书籍之中;因负担不起别的爱好,也只能一门心思看书。伯莎看着这一卷卷书的书名,仔细通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名字,莫名有些激动,憧憬着以后从中获得的乐趣。

    一天,伯莎去教区牧师的住所串门,爱德华·克拉多克碰巧也在那儿,他刚过了个短假回来。她很早前就认识他,他的父亲是她父亲的佃户,他还是在那片田地上务农,但是两人有八年没见过面,她几乎认不出他了。尽管如此,在她眼里,他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是个帅小伙。他走到她跟前搭话,问她还记不记得他,她并未因此感到不快。他坐下来,一股宜人的农场气味飘向她,那是一种香味,由浓烈的烟草味和牛马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她不明白为何因此心跳加速,但她尽情地吸气,眼里闪着光。他开始说话,他的声音在她听来如此悦耳。他用大大的灰眼睛看着她,她觉得那双眼睛非常招人喜欢。他的脸刮得很干净,嘴巴很迷人。她涨红脸,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她煞费苦心,让自己显得越迷人越好。她知道自己的深色眸子很漂亮,便用那双眼睛盯着他。最后,他同她握手道别,她又脸红了。她方寸大乱;他站起来的时候,浓烈的乡村男性的气味钻入她的鼻孔,令她一阵眩晕。她庆幸莱伊小姐不在场,没有瞧见她这副模样。

    她在夜色中走回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脑子里想的全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她回忆过往,努力回想两人相识时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梦见他吻她。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想的还是克拉多克,觉得这一天见不到他就不能过了。她想过邀请他来吃午餐或茶点,却又不敢;况且,她暂时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他。于是,她想起了农场,可以去那儿,那儿不也属于她吗?他肯定在那儿干活。爱神大发慈悲,她在一块田里看见他,他正在指挥某种生产作业。她一见到他就浑身哆嗦,心跳得厉害。他看到她,便上前问好。她脸一红,跟着又煞白,模样窘迫极了。他迈着轻盈的步子,漫步到树篱旁,那模样实在是英俊。最重要的是,他身强力壮,一想到他肯定力大无比,伯莎就觉得高兴。她几乎没有掩饰对他的爱慕。

    “噢,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她边说边跟他握手,“我只是随便逛逛。”

    “我想带你四处瞧一瞧,伯莎小姐。”

    克拉多克打开大门,带她来到放马车的棚子里,指给她看在隔壁田地里犁地的几匹健壮的马;又领她看他养的牛,还戳了戳猪身上的肉,让她瞧瞧,他把它们养得多壮实。他把猎马也夸了一番,又带她去看了羊——所有东西说了个遍,她在边上听得入迷。克拉多克极其自豪地带她看各种机器,讲解马拉搅拌机怎么用,以及买收割机花了多少钱。她想,她平生从未听过这么吸引人的东西。但最要紧的是,伯莎想去他住的地方看看。

    “能给我杯水吗?”她说,“我好渴。”

    “快进来。”他边说边打开门。

    他带她来到一间小客厅,地板上铺着一块油布。桌子占了屋子的大半空间,上面铺着一块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盖着又旧又破的皮革,摆放得再呆板不过了。壁炉台上除了烟斗和烟罐子,还有艳丽的瓷花瓶,里面装着灯芯草,台子中间有面大理石做的时钟。

    “啊,多漂亮呀!”伯莎激动地叫道,“你一个人在家肯定很孤独。”

    “不会,我总是不着家。给你倒点牛奶好吗?比喝水好。”

    这时,伯莎见桌上有条餐巾和一壶啤酒,还有一些面包和奶酪。

    “我是不是妨碍你用午餐了?”她问,“真对不起。”

    “一点也没关系。我十一点的时候会吃些点心。”

    “噢,我能吃点吗?我爱吃面包和奶酪,正好饿极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这突如其来的一顿饭看起来荒唐可笑。他切成大块的面包味道很好;当然,啤酒也胜似甘露。但后来,伯莎担心,克拉多克准会觉得她有些古怪。

    “我这样跑来和你共进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古怪?”

    “我觉得你真没架子。莱伊先生以前也常来这儿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噢,是吗?”伯莎说。当然,有了他这句话,她今天的举动显得自然多了。“不过我真得走了,不然波莉姑姑会找我麻烦的。”

    他求她带些花回去,接着匆忙采了一束大丽花。她收了下来,难为情地表示了感谢。握手道别时,她的心又离谱地扑扑直跳。

    莱伊小姐问这些花打哪儿来。

    “噢,”伯莎沉着地说,“碰巧遇见一个佃户,他给我的。”

    “哼,”莱伊小姐嘀咕了一句,“付租金可比这实在多了。”

    莱伊小姐不久便离开了房间。伯莎饱含深情地望着整齐的大丽花,大笑了一声。

    “欺骗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她喃喃自语,“我彻底陷入爱河了。”

    她亲吻着那束花,感觉好开心……她显然是恋爱了,因为从那晚起伯莎就下定决心要嫁给爱德华,否则就不活了。她一刻也不耽误,一个月不到,他们的婚期已然在望。

    莱伊小姐讨厌一切形式的情感表露。在圣诞节,按说人人都该对邻里关怀备至,满怀万般柔情,这种做法却让她觉得别扭。这个时候,她喜欢去某个欧洲大陆城市躲起来,在那儿她谁也不认识,好避开别人泛滥的爱心。即便在夏天,莱伊小姐但凡看到冬青树,就会反感得有点起鸡皮疙瘩;脑中马上就浮现出中产阶级家中的布置,浮现出煤气枝形吊灯下垂着的槲寄生[一种植物,常用作圣诞节悬挂饰物。],还有愚蠢的老绅士亲吻离群的女性以此取乐[按西方习俗,圣诞夜,男性可随意亲吻站在槲寄生枝下的女性。]。伯莎到了成年的岁数,她的监护人[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须为未成年的伯莎另指定一名男性监护人,管理其财产。]拉姆齐大夫想安排仆人和贫穷的佃户为她庆祝,而她觉得应该回绝,莱伊小姐对此很满意。莱伊小姐可以想象,这种场合的庆祝活动——握手、欢呼,还有英国乡村男人露骨的快活劲儿——比起俗丽廉价的圣诞狂欢,可能更让人受不了。不过,幸好伯莎和莱伊小姐一样,打心底里讨厌这些东西,也告知了相关人等,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别跟她提那些在她看来无关紧要的活动。

    然而,拉姆齐大夫的盛情难以遏制。对于什么叫合情合理,他有一种老派纯正的英国式观念。他热衷于用某种方式行事,纯粹是因为世世代代以来大家都这么做。他执意要郑重地向伯莎当面致以祝贺,送上祝福,说上几句身为管事的该说的话。

    伯莎下楼的时候,莱伊小姐已经在吃早餐,一看就是女士用餐,除了一块一平方英寸的咸肉和一小片没涂黄油的吐司,没什么能填饱肚子的。莱伊小姐着实有些不安,因为她不得不提起伯莎的生日,这让她伤脑筋。

    “这就是女人的一大优点,”她自言自语,“过了二十五岁,她们把生日当作见不得人之事避而不谈。而男人呢,深深佩服自己聪明过人,竟有本事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总对生日兴致盎然;而且,这些愚蠢的男人以为别人都爱过生日。”

    这时候,伯莎走了进来,亲了亲她。

    “早安,亲爱的,”莱伊小姐说,然后为侄女倒了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师为庆祝你成年把牛奶给烧糊了。我相信她不会以喝醉的方式来给你庆生——怎么着,也得等到晚餐以后。”

    “希望拉姆齐大夫不要过分热心。”伯莎回答,她明白莱伊小姐的心思。

    “噢,亲爱的,想到他到时候那副乐呵呵的模样,我心里就发怵。他心肠倒是不坏。我认为,他的品格高尚,学识也不会比一般的全科大夫差。可他有时候过于友好,让人头疼。”

    然而,伯莎只是表面上镇定,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心里激动得怦怦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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