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一会儿,莱伊小姐发现身旁只有牧师的妹妹了。
“又见到伯莎,你肯定很高兴,莱伊小姐。”
“她要开始幸灾乐祸了。”这位有教养的小姐心想。“当然高兴。”她说。
“看到一切都这么圆满,你一定很宽慰。”
莱伊小姐用尖锐的眼神看着格洛弗小姐,却未见一点嘲讽之意。
“噢,看到一对夫妻如此幸福美满,我觉得真美妙。我来这儿的时候,看到两人这般恩爱,真的让我感觉自己也变得更好了。”
“这个可怜的姑娘果然是个十足的白痴。”莱伊小姐想。“是呀,可喜可贺呢。”她不动声色地打趣道。
她向四周扫视一眼,寻找拉姆齐大夫的身影;尽管她是输了的一方,她还是期待着那场早就预料到的争论。她具备出色斗士的天性,就算失败在所难免,也不会逃避任何正面交锋。大夫朝她走来。
“嘿,莱伊小姐,你又回到我们身边了。见到你,大家都好高兴。”
“这些人可真是热情友好。”莱伊小姐有些恼怒地想,她觉得拉姆齐大夫是先给她个甜枣,跟着就要粗鲁地取笑她,或是责备她一番。“我们去花园里兜一圈吧。你肯定想跟我斗嘴。”
“那最好不过了——我是说,去花园里散步;当然咯,谁也不能跟您这样有魅力的人吵起来。”
“他若不是打算后头要说难听的话,便不会一上来就说这么好听的话。”莱伊小姐想。“你对花园感兴趣,我很高兴。”她说。
“克拉多克把这儿修得真好。看着他改善的这一切,真是赏心悦目。”
莱伊小姐把这话当成是讥讽,想着如何巧妙应答,但想不出来,于是不说话——莱伊小姐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两人一言不发地走了几步,拉姆齐大夫突然开口:
“啊,莱伊小姐,你终归还是说对了。”
她停下来,瞧了一眼说话的人,他似乎十分当真。
“没错,”他说,“我愿意承认,之前是我错了。你大获全胜了,是吧?”
他看着她,发出随和的笑声,身子也跟着抖动。
“他这是在取笑我吗?”莱伊小姐自问,心里仍有些不痛快。她不仅没听懂这位有教养的大夫说的话,更没看透他内心深处的想法,这还是头一回。“这么说,你觉得这个庄园比以前更好了?”她急忙问道。
“真不知道他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弄得这么好。嗨,你瞧瞧就知道了!”
莱伊小姐噘起嘴。“莱伊府就算在最破旧的时候,看上去也有绅士气派。现在这副样子呢,”她扬起鼻子四下扫了一眼,“像是猪肉铺老板的乡下宅子。”
“我亲爱的莱伊小姐,恕我直言,这地方以前连像模像样都算不上。”
“可现在是像样了,我不满意的正是这个。我亲爱的大夫,放在以前,路人能看出莱伊府的主人是体面人物,至于入不敷出倒是枝节问题,很可能是因为支出的那一头,钱烧得太快,这说明活得很讲究。”莱伊小姐混用着滑稽的多重隐喻。“于是路人就会据此引出大道理。对绅士而言,只有两种正派得体的活法——赤贫如洗或腰缠万贯,不穷不富乃是低俗。而如今,路人看到了精打细算的管理,收支平衡,但十分张扬,像是干了什么光荣的事。钱都要数着花。天哪!莱伊家竟沦落到用来点明教益和点缀说教。莱伊家的人曾豪赌挥霍,吃不上面包也要买钻石,再把钻石当掉,给国王办游园会。而如今,倒成了练字本页首上的格言,成了种菜人的楷模。”
莱伊小姐具备真正善于创作警句的特质,她只要能自圆其说,就不在乎里面有多少谬论。她讲完激烈的长篇演说,看了眼大夫,等他提出任何异议,她认为这是应该的,可他只是付之一笑。
“看来你是要戳人痛处。”他说。
“这家伙到底什么意思?”莱伊小姐自问。
“我承认,我原本的确以为没有什么好下场,”大夫接着说,“总觉得他会经不住诱惑,把所有财产给挥霍掉。好吧,我可以坦率地承认,伯莎选的这个丈夫再好不过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好男人,之前没人发现他的优秀品质,也没人预料到他有多大出息。”
换作是个男人,此刻就会轻轻吹一声口哨,来表达莱伊小姐的感受,而这位小姐只是挑了挑她细细的眉毛。这么说,拉姆齐大夫的看法跟格洛弗小姐一样?
“郡里的人究竟是怎么看的?”她问,“讨厌的布兰德顿太太怎么看,赖尔太太怎么看(她压根不配叫‘梅斯顿’[该名字源于肯特郡首府梅德斯通,寓意魅力与仁慈。]),汉考克家的人怎么看,其他人怎么看?”
“爱德华·克拉多克赢得了八方好评。大家都喜欢他,都说他好。不过,我向你保证,尽管我不怎么喜欢承认自己的错,但他是最合适的那个人。大家已经如此接纳他,尊重他,真是了不得……我向你保证,伯莎应该庆幸,一个姑娘不是天天都能捡到这样的好丈夫的。”
莱伊小姐微微一笑,发现自己到底不比多数人愚蠢(这么说是谦虚),为此非常欣慰,在这个问题上的疑问一度让她有些不安。
“这么说,所有人都觉得他俩如斑鸠一般恩爱?”
“嗨,可不是嘛,”大夫叫道,“你呢,难道你不这么觉得?”
莱伊小姐从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消除别人的谬见,她但凡知道了点什么,绝大多数情况下,宁可藏在肚子里。
“我吗?”她回答大夫的问题,“我总是尽量顺应大多数人的看法,只有这样别人才会说你聪明!”但说到底,莱伊小姐不过是个凡人。“你认为他俩之间谁是主导的那一方?”她问,冷冷地笑了笑。
“男方,也应当如此。”大夫生硬地答道。
“你觉得男的更聪明?”
“啊,你是女权主义者。”拉姆齐大夫不屑一顾地说。
“我亲爱的大夫,我的手套是偏小的六号尺码,再看看我的鞋。”她亮出一只头很尖的高跟鞋给这位老绅士看,跟着露出一只做工细致的透孔长筒丝袜。
“你想告诉我,这是在承认男人的优越性?”
“天哪,你真是嘴上不饶人!”莱伊小姐笑了,这下她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了。“我知道你想跟我争论一番。你真想听听我的看法?”
“想。”
“好,依我看,把一个冰雪聪明的女人跟一个平常男子放在一块儿,什么也证明不了。女人通常喜欢这样来证明自己聪明。把乔治·艾略特[乔治·艾略特(1819—1880),英国女作家,被称为19世纪英语文学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顺便提一句,她浑身上下没有哪点像女人,除了穿衬裙——且并非一直穿着)跟某某普通男子放在一块儿,再提出悲剧般的问题:这样的女人是不是不如这样的男人?这么做太愚蠢了!二十五年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普通的傻女人,跟一个普通的傻男人相比,到底谁更傻。”
“答案是?”
“唉,说实话,我觉得两者之间没什么好比的。”
“那你对这个问题根本没想法咯?”大夫叫道。
“所以我才把问题抛给你呀。”
“哼!”拉姆齐大夫咕哝着说,“这个问题套在克拉多克夫妇身上呢?”
“套不上……我不认为伯莎是个傻女人。”
“她傻不了,她可是投胎做了您的亲侄女,嗯?”
“哎呀,大夫,你越来越没规矩了。”
两人逛完花园,只见拉姆齐太太在客厅跟伯莎道别。
“好,说真的,莱伊小姐,”大夫说,“他俩很幸福,对吗?大家都这么认为。”
“大家都认为,那就错不了。”莱伊小姐说。
“你怎么看?”
“天哪,好一个不依不饶的男人!哎呀,拉姆齐大夫,我的意思就是:要知道,对伯莎来说,生活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斜体字;而爱德华呢,他的书里全是练字本标题式的大号圆体字……你不觉得读起彼此的书有些吃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