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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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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三释成菩萨。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承上起度生庄严之心即是颠倒。不名菩萨。然必何如而后可以名菩萨耶。佛乃分明决断云。若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失我.法本无。曰欲通达耳。不通则我能度。我能严。生情于寂然平等之中。达之则度即无度。严即非严。顺性于粹然功德之表。万行纷纭。忏尘不立。一真凝寂。众德焕如。终日菩萨。了无菩萨。夫是之谓真菩萨也。何无人严度之足疑。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二。初约能见五眼明见净。二约所知诸心明智净。

    初约能见五眼明见净。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如来意谓。汝闻度无所度。严无所严。不见自他诸法方名菩萨。将无疑佛亦不见诸法耶。故曰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等。肉眼者。色香味触四尘名肉。胜义净根。依肉而住。依肉而发。有所照见。名为肉眼。然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

    天眼者。谓作观行。依肉眼边。想外境界。观想成故。能见障外之色。

    慧眼者。谓根本实智。照真空之理。

    法眼者。谓后得权智。照差别之事。

    佛眼者。智无不极。照无不圆。

    初二通于凡夫。后二声闻所无。菩萨但无佛眼。而复各各浅深不同。唯佛则圆具前四。一一殊胜。皆名佛眼。佛眼之外。无别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

    是故凡夫肉眼。唯见障内。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见无数世界。

    二乘天眼。唯见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见恒沙佛界。

    二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萨亦皆分证。佛之慧眼。圆照三空。洞彻真性。

    菩萨法眼。所知未尽。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尽净。无法不知。无生不度。故曰一一皆殊胜也。

    意谓前言菩萨度生严土。但离能所分别。故云不见自他。何疑诸佛便无真实智眼。故弥勒云。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眼。盖言有照了诸法之五眼也。

    △二约所知诸心明智净。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初约一河数沙。二约沙数诸河。三约诸沙数界。尔所国土所有众生。尔所众生种种心念。如是若干种心。如来五眼悉能知之。故弥勒云。诸佛五种实。以见彼颠倒。所以然者。以佛说诸心。皆非真心。是名倒心。故弥勒云。种种颠倒识。以离于实念。不住彼实智。是故说颠倒。又究其所以颠倒者。以既离实智。则此诸心虚妄无体。求之过去。过去已灭。无体可得。求之现在。现在不住。无体可得。求之未来。未来未有。无体可得。三际全空。以虚为实。曰颠倒也。是则诸心乃倒幻之影。净智如实鉴之光。以光临影。则纤毫皆尽。妍丑焕然。谁谓如来之不见诸法耶。问。眼但能见。心可言知。今五眼曰知者。何也。曰。佛之知见无二体故。非妄想隔别者可思惟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二。初问答标多。二反覆释成。

    初问答标多。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如来意谓。汝闻心是颠倒。皆不可得。将无疑福依心起。心既颠倒。福亦颠倒。颠倒非善。修之何益耶。故问云。于汝意云何等。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者。是人。指满界宝施之人。言是宝施之人。自以布施。为是因缘性。得福多不。空生即云。此宝施之人。自以布施。为是因缘。则福不但多而已。得福甚多。其意盖谓。因缘无性。无性乃成无漏。是故为甚多耳。下文福德无故。即此因缘性空也。

    △二反覆释成。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者。反释也。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者。顺释也。有实者。不达因缘性空。执以为实。住相之施也。福德无者。以了因缘无性。不生滞着。无住之福也。故弥勒云。佛智慧根本。非颠倒功德。谓以心识住着故成颠倒。依之作福。亦成颠倒。佛智无住。远离颠倒。本之作福。则成真实。真实称性。故甚多耳。然则妄心住相之福不当修。智慧离相之福何不当修耶。

    问。福德性空。福乃甚多。妄心性空。妄亦应多耶。曰。一法界心。本来不住。本来空寂。佛智空而不住。顺于本性。故悟性空。福乃甚多。妄心颠倒。住而不空。违于本性。故悟性空。则妄心都尽。何可雷同。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二。初断色身是佛疑。二断诸相是佛疑。

    初断色身是佛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来意谓。汝前闻佛以无为得名。将无疑无相法身是佛。云何相好亦名为佛。执法身以疑色身乎。故问于意云何等。

    具足。即成就义。色身者。八十随形好。谓随其身形一一皆好。然不同好而曰色身者。以好不离形。形全是好。举色身即全举好矣。此小相也。佛可以具足色身见者。于空生疑处为问也。不也。世尊。不应以具足色身见者。空生决疑之答也。

    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者。以法身毕竟无色。如镜明彻底非影。故弥勒云。法身毕竟体。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又云是名具足色身者。以色身不离法身。则相好亦非不佛。如镜明无物。方能现物。所现之物。不离于镜。如弥勒云。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有。由是观之。即法身以现色身则可。执法身为法身则不可。即色身以见法身则可。执色身为色身则不可。岂法身是佛。相好非佛也耶。

    △二断诸相是佛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相即三十二相。始于首之白毫。终至足之轮相。此大相也。可以不应即非是名等。尽同前意。夫如来因中。以称性妙智。修行百福。方感一相。今人摩顶至踵。极为薄福。极为愚痴之相者。皆以多生修行百恶之所感耳。即果验因。可惧也已。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二。初遮异见。二示正见。

    初遮异见。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佛意谓。汝闻佛以无为得名。将无又以声依色发。既无所依之色。何有能发之声。遂疑无身何以说法耶。不知此是执如来有所说法矣。故曰勿谓。曰莫作。然必重言以诫之者。何也。释云。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法故。夫不唯不解。而且成谤。所以诫其莫作是有所说法之念也。

    问。上文是名具足色身。则才显非身之身。何乃旋疑无身说法。曰。此与前疑俱在第三疑中。一时而起。故先断前疑。后断此疑。非次前文来也。问。既前疑已断。合悟次疑。亦不必复为之断矣。曰。理合因彼以识此。然既同时以起二疑。必须先后为之皆断。佛忧末世惟恐其不明。故每事致谆谆耳。

    △二示正见。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夫以有所说为谤佛为不解。必何如而后正解耶。但说法者。无法可为之说。是名说法。如寂寥空谷。声来则向。无向可为之向。是名为向耳。虽应而无应声之念。虽说而无说法之心。由其无念无心。故能应能说耳。何法可说之有。故弥勒云。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相。二差别者。又及义也。无自相者。说从因缘而生。缘生性空。说无自体可得也。意谓不独佛身是无身之身。而佛法亦是无法之法。全是一真法界。而了无自相之可得也。然则何以有说为疑耶。问。第三疑第五疑第七疑。以及今疑。皆云无说。差别云何。曰。第三疑迦文化身有说。五疑然灯证智可说。七疑佛有异说。今疑无身何说。疑既不同。无说判然矣。请细检之。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段秦译古本刊定皆无。魏译则有。近见秦本亦有。故存之。名所说既深无信疑。谓无说之说。不离法身。则幽深罔措。何人能信。故问之也。彼非众生非不众生者。谓非是凡夫众生。非不是圣性众生。出类拔萃。非凡夫之凡夫也。众生众生者。双牒上文。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者。双释上文。言非凡夫众生。是名圣性众生也。故弥勒云。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圣。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此空生现起之疑也。意谓前第三.第十二.第十三。皆言不得菩提。既无有法得菩提。如何如来地地修进。过等觉。极妙觉。证得阿耨菩提。故问如来得菩提为无所得耶。

    △二答二。初明菩提。二明修证。

    初明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意谓。欲知修证。先识菩提。知菩提则知修证矣。无少法可得者。弥勒云。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谓所证菩提之处。但妄尽觉满名菩提。离此何有菩提可得。此以空寂名菩提也。是法平等。顺言之也。无有高下。反言之也。如弥勒云。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谓在凡不减。故不下。在圣不增。故不高。清净自相。本来如是。此约同体。名菩提也。同体空寂。菩提之体如此。

    △二明修证。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法虽空寂。茅塞于无明。体固平等。妄分于差别。非谓不修得成正觉。故以无我等修也。无我等者。即般若度。能了烦恼本空。法身本具。名为了因。如灯能破暗显物也。一切善法。即施等五度。能资般若。断烦恼成菩提。名为缘因。如灯虽破暗显物。必藉心油以为资缘也。

    即非善法是名善法者。即非有漏堕人天之善法。是无漏成菩提之善法也。如弥勒云。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然则以同体空寂故无得。以无我等修一切善法。而复其同体空寂。故无得而得也。夫何以修证为疑耶。问。前以无法名无得。次以平等名无得。今有修证。则义既矛盾。云何两存。答。所言修者。但是断除我法本无之妄。显自性德本有之真。修而无修。证而无证。竟无一法可得。岂有修有证有少法之可得耶。是故与前宛相符顺。问。第三疑十二疑十三疑及此段。皆言不得菩提。不得若是均乎。答。三疑迦文得果。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无佛无法。今疑有修有证。文虽相似。意义迢然。请细披之。俾无所滥。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如来意谓。汝闻修一切善法得菩提。将无疑此经是无记性。持说无记之法。则无因无果。云何得菩提耶。不知此经最胜。而宝施之不及者。良以其能得菩提故也。故云须菩提三千大千世界等也。七宝甚多。持说之四句甚少。而反远过其施者。以经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无教门。安知所入妙经。谓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是则只就无记。尚得为因。况此经是佛后得智中所变文义。唯是无漏善法。而非无记。宁有不得菩提者耶。故弥勒云。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问。此与第九疑何别。曰。九疑经是有为无体。此疑经是无记非因。又彼唯据持说为疑。此则兼对善法为难。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

    文有四节。初遮错解。二出所以。三反显无度。四展转拂迹。

    意谓。汝闻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将无疑既无高下。云何如来度生似有高下。而乖于平等无高下耶。不知佛无是度生之念也。故遮云勿谓。又诫云莫作。所以然者。以真实性中物我同体。实无众生如来度者。故弥勒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共和合也。谓众生以五阴和合得名。虽其未证真界。而缘生无体。不离法界。佛既证穷。无物不是法界。岂有法界复度于法界乎。是故实无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则佛着我人等相矣。佛岂有我人耶。又佛虽说我。元来无我。执有我者。盖是凡夫。虽言凡夫。亦无凡夫。如梦人见虎。虎与梦人。皆不可得。凡夫执我。故言无我。恐执凡夫。故非凡夫。由是观之。则如来非唯不可言度。亦复不可言无度。汝疑有度。我说无度。一真法界非度无度。问。正答降住。并十一十四。以及于此。皆言无度。差别云何。曰。初言离我度生曰无度。十一疑能度是我曰无度。十四疑无我谁度曰无度。今疑平等法界不合度生曰无度。义意判然也。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初问难迷悟。二约遮显玄。

    初问难迷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意谓。汝闻即非具足色相。是名具足色相。将无疑无相既可以现相。便可以相观无相乎。故问云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真如来耶。不可以三十二相观真如来耶。乃空生答以相观。是迷法身如来。以法身毕竟非相。如明镜元非有影也。故如来难之曰。若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转轮圣王即是如来矣。不知佛相王相。相相同也。王相依业因而生。佛相由空净所现。凡圣云泥。所以相者。何可同也。是故以本望末则可定。以末观本则不定。如弥勒云。非是色身相。可比诸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空生即解其义云。不应以相观如来。始也缘闻依真现假。假不离真。既也约假求真。真不由假。实德不在相。幻色岂为真。今而后。如解观矣。

    △二约遮显玄。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是遮去见闻声色也。然则不以色见。不以声求是行正道。能见如来矣。直如不以色见声求。云何见耶。即此见闻非见闻。无余声色可呈君。个中若了全无事。体用何妨分不分。问。第一.第七.十七.以及于此。皆云不以相见。有何差别。曰。初乃对果疑因。次是感果离相。十七依真现假。今则约假求真。其不同有如此者。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四。初遮毁相之念。二出毁相之过。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毁相之念。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观法身。不可以色声见佛。将无疑佛果一向无相。福因但成相果。相非佛果。佛果则不可以具足相得耶。故云须菩提等也。若作是念。叙毁相也。莫作是念。遮毁相也。杂华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诚如所念矣。又云。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则亦何可以作是念乎。

    △二出毁相之过。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断灭者。断绝泯灭而不复生也。中论云。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今一向无相。正当断见。于果则无福德庄严。于因则损五度之行。亦名损减谤。故曰汝若作是念。则发心者亦作是念。着断灭过。故再遮之。以绝其过也。

    △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徴莫作是念之故。以明福相不失也。菩提心者。以智悲愿三为体。一切菩萨安住此心。行菩萨行。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以大愿故。统其悲智。故于法不说断灭。住于边见之无。寂而常照。因行纷然。果相不断。如弥勒云。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功德即福德。福德是因。谓施等五度也。果报是果。即三十二相。名胜果报也。不失者。谓虽不依福德得真法身。而不失福德及以果报。以能资成智慧庄严。具智相身。资成功德庄严。具应化身。以诸如来皆具二种相故。法华云。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

    △四明不失所以。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上不说断灭。是不失福德。此究其所以不失之由也。以满恒沙等界七宝布施者。乃住相分别之心。修诸福德堕于有漏。及入无分别智成佛正因。彼有漏福德则失。如水之与火。不相容故。今菩萨忍悟我法二空。以离相之心。修诸福德。成于无漏。何失之有。是以胜前所得功德也。如弥勒云。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示胜福德相。是故说譬喻。盖言以我法二空离相之心修诸福德。能成清净无垢妙果。究竟非穷。何失之有。又究其所以得忍便不失者。以诸菩萨不住生死。虽有福德。如无福德。不受福德故也。不受者。所作福德。了无贪着。名为不受。然则作福若生贪着。是因既有漏。果亦有漏。但感轮王三十二相。不名为佛。报尽因果俱失。诚如所疑矣。今不贪着。则因既无漏。果亦复然。所感三十二相之佛。是顺性之相。空净所现。庄严法身。云何乃疑失因及果。故弥勒云。是福德无报。言无有漏之报。反显有无漏报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二。初遮错解。二示正见。

    初遮错解。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佛意谓。汝闻菩萨不受福德。将无疑菩萨是因。如来是果。因果曾无不合之理。因地菩萨不受福德。果位自然不受。今果位化身既实受用。菩萨因中云何不受取耶。故曰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等。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若来者。执实有出现。若去者。执实有涅槃。若坐卧者。执实有四威仪之佛可得。既执有实。故受用亦实也。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者。如弥勒云。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盖言应报佛身。即无垢果。惟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初无色相。而以为化众生故。自然而然。应现十方者。是诸佛无缘大悲。利他善根。无量劫来熏净法界以成善习。故有感即应。任运自然之业如是耳。如起信。不思议业用是也。岂真如凡夫妄识思议。执为实有之身。真受用于其间哉。

    △二示正见。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徴意云。来对去言。既曰如来。亦表其去。何以去来坐卧。便名不解义耶。释云。如来者。非有所来。无所从来也。既无从来。亦无所去。来去双绝。故名如来。而以来去为如来者。岂解如来之义乎。如弥勒云。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盖见去来之动者。应机而有之。化身耳。若夫法身如来。亘古亘今。寂然不动。何去来之有。故上根之士。正对化身之时。如明镜之像。空谷之向。迎之莫知其所以来。追之罔识其所以往。幽微玄渺。寂漠希夷。绝朕忘踪。故心思之不可及。即化即法。非有二也。然则尚无出现之实佛。宁有受用之实事乎。疑可冰释矣。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二。初破所迷之境。二遣能迷之心。

    初破所迷之境。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观如来及佛无去来。则真化似异。又闻遮断灭之念。及显不失福相。则真应似一。将无疑于一则不异。异则不一。一异云何两存耶。故即物以显其非一非异。而举三千大千世界等为言也。碎界为尘者。约大乘宗。知色唯识现。于观行中。假想分析和合粗色。以至于极微。非若小乘之实有尘可碎也。何以故者。徴谓何故说微尘耶。释谓以无实体故。又徴意云。既微尘是空。又说微尘者。何也。释意云。佛所说者。即非实微尘。是名空微尘也。又非惟所起微尘是空。即能起世界亦空。又复徴云。何故空耶。释云。若世界不空。则是实有一和合相矣。佛说一合相。即非实有之一合相。是空无之一合相。既是空无。则无体可说。界归于尘。无界可取。尘归唯识。无尘可取。四蕴离念。无心可取。但凡夫之人。虚妄分别。取于五蕴之法。和合之我。如弥勒云。但随于音声。凡夫取颠倒。故云贪着其事。言迷于其理也。意以界喻真身。尘喻应身。尘因界碎。如应从真起。故非异。尘细界粗。如真实应假。故非一。良以佛证真如法界。于非一处住。非异处住。如弥勒云。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世界作微尘。此喻示彼义。

    △二破能迷之心。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不解佛义者。以佛说我人见等。非是实有。但是假名我人等见。以去我人见等耳。如弥勒云。非无二得道。远离于我法。谓非去无我无法。离此二事而得菩提也。发心者。应依奢摩他智屏息万缘。唯心独存而知。应依毗钵舍那智观察一切。微细推求。历历分明而见。应依三摩提。定慧等持而胜解。如弥勒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谓远离我法诸障也。

    即非法相者。清净心中。离性离相。如金非器。是名法相者。性起为相。不离于性。如器不离金。然佛意是总显所迷之境。境本非实。能述之心。心元是空。心境既已了然。法界自然显现。真应二身。一异云乎哉。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二。初明说法功德。二明说法离染。

    初明说法功德。

    须菩提。若有人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佛意谓。汝闻真化一异俱非。又将无疑非一则化为虚假。非异则冥合归真。法身既即化身。化身终无自体。能说之佛既虚。所说之教宁实。持此不实之教。福将安在耶。故显说法之德。举满界宝施。不足以较其胜也。发菩萨心者。拣非余人。如是之人。持说四句偈等。胜彼无量宝施之福。安得无福。如弥勒云。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

    △二明说法离染。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承上演说能得胜福。然必如何演说而可以得胜福耶。故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动者。谓如来说法。皆如真如之理。远离生灭之相。寂然不动也。传授之人。要皆如是。既如其法。福乃无边。何疑持说无福德耶。如弥勒云。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正。意谓若言是化。则人无敬心。所说之法。岂肯信受。由不说故。人皆崇奉。所说之教。咸皆受持。无漏之福。自然无量。夫不言是化。则化全是法可知矣。又如如不动了无分别。即古人所谓却是虚空讲得者是也。若夫以生灭心。说实相法。则不胜其妄。不胜其染污矣。况间以名利之心乎哉。不惟无福。而害实随之。昙师黑门之报。可惧也已。

    △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意谓。化身虽有说法。然以无所从来故名如来。则佛又常涅槃矣。将无疑涅槃寂静。说法喧动。动寂相反。云何佛常说法而不碍于涅槃耶。故云一切有为法等也。意以佛有妙观察智。观诸法空。如梦幻等。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安住于至寂无为之理。涉有不住于有。观空不著于空。寂而常用。用而常寂。复何碍耶。

    又梦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电。同彰迅灭。使悟本空。则不住诸相。俾能知生灭。乃警?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观。亦可不作断疑。但是解释不取相等。以观诸有为如梦如幻。自不取不着。契合真如。无有分别动摇矣。虽然。经对凡夫执为一定确有之法。故曰如梦如幻等耳。

    若夫据实而谈。有为是梦。何以如梦如电为耶。故曰。何须更见浮生事。秪此浮生是梦中。然则三界梦也。十方梦也。迷固梦也。悟亦梦也。三乘十地菩提涅槃。何往而非梦也耶。唯梦梦者。不可以梦名耳。说法者常住于一沤未发之先。一念未萌之际。因物现形。随机说法。自然虚灵寂照。不求不取。自不取焉。不求如梦。物自梦焉。若夫起心作想。而曰我如梦。我如电。我如泡影。则盖有不胜其相。不胜其动者矣。求望如如不动。何以异于萤火之爇须弥哉。故知应作如是观。决非意想分别生灭之心所可到也。智者详之。

    △三流通分。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一卷经内。兼有师资。以就胜为言。故但云佛说。首空生者。为当机故。独列四众及天人修罗。而不及鬼神等者。文无义有。含于内故。皆大欢喜。信受奉行。正为流通。欢喜者。虚往实归故。又能说之人清净。所说之法清净。则所证之果亦必清净。故欢喜也。信受者。不信一切法。是信般若。不受一切法。是受般若。此名真解。奉行。则无住生心。离相布施等。是名真修矣。纵其随机得益。各有不同。然一历耳根。永为道种。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何可思议也耶。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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