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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继统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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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宋太祖在位十七年,崩时长子德昭已二十六岁,乃始终未尝立太子,未尝封诸子为王,而特封弟匡义为晋王,使久尹开封,握畿辅大权。其生平传位匡义之意原甚明显。然李焘《长编》记太祖之崩,自注云:“顾命大事也,而《实录》(按:此指《太祖实录》。《太祖实录》有二本,一修于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一重修于真宗咸平二年,皆李焘所引据)及《国史》(按:此指《三朝国史》)皆不能记,可不惜哉!”吾人于此,不惟感觉可惜,抑且感觉可疑。《太祖实录》原本之修,距太祖之崩不过四年,正史亦因《实录》而修,二书于太祖顾命事俱非有年远迹湮,不得不从阙略者。顾何为皆不能记顾命之事?于此有三种可能之假说:

    (1)太祖暴崩,未及顾命,因而于传弟之事无正式表示。此于太宗不利,故《实录》《国史》皆不记其临终之情形。

    (2)太祖顾命中所定传位之程序(譬如以次传匡义、廷美、德昭),非太宗所愿遵依者,故掩没其顾命之事。

    (3)太祖末年有悔传弟之意,而又见匡义羽翼已就,传子无望,故于身后事宁缄默不言。

    以上三说,孰为事实,今固无从判断,然有一事可确知者:太宗之即位,并无太祖正式传授之法令根据(无论为事实上本无或事实上虽有而太宗名义上不用之)。否则,《实录》《国史》,以至李焘《长编》,断无不加记载之理。惟然,故太宗即位之际,符瑞纷起,凡以见其继统,乃出天意。

    马韶,平棘人,习天文三式之学。开宝中,太宗以晋王尹京邑,时朝廷申严私习天文之禁,韶素与太宗亲吏程德元善,德元每戒韶不令及门。九年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元……曰:“明日乃晋王利见之辰也。”德元惶骇,因止韶于一室中,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元以人防守之,将闻于太祖。及诘旦太宗入谒,果受遗践阼。(《长编》卷十七引《三朝国史·方技传》)

    开宝末,上在晋邸,遣亲信诣西边市马,还宿要册湫祠旁,中夕梦神人语之曰:“晋王已即位矣,汝可倍道还都。”使者至京兆,果闻太祖升遐。(《长编》卷十八)

    是岁五月,静南节度使宋偓又言:“白龙见要册祠(?)池中,长数丈,东向吐青白云。”癸亥,诏封湫神普济王为显神王,增饰祠宇,春秋奉祠,仍立碑纪其事。(同上)

    此类事通常只见两朝嬗递之际。使太宗之继统而有名正言顺之法令根据,则此类事岂非画蛇添足,而烦伪造也?

    最可异者:太宗之制造历数在躬之符瑞,不始于太祖既然死之后,而始于太祖将死之时。

    初,有神降于盩厔县民张守真家,自言:“我天之尊神,号黑杀将军,玉帝之辅也。”守真每斋戒祈请,神必降室中,风肃然,声若婴儿,独守真能晓之。……上不豫,召守真至阙下。壬子,命内侍王继恩就建隆观设黄箓醮,令守真降神。神言:“天上宫阙已成,玉锁开,晋王有仁心。”言讫不复降。(李焘《长编》卷十七。原注:此据国史《符瑞志》稍增以杨亿《谈苑》。《谈苑》又云:“太祖闻守真言以为妖,将加诛,会晏驾。”)

    使是时太祖与太宗之间毫无隔陔,太宗有以逆料乃兄死前必将作传位于己之正式表示,则太宗之鹰犬何致冒犯刑诛,为此大伤太祖感情之伪构?将谓太宗深恐太祖暴崩,阙为顾命,因预为之防,而竟亿中乎?此则不近情理之甚也。将谓太宗逆料太祖顾命中所定传位之程序,非己所能接受,而昭示天下者,故别为他日即真之地乎?则亦太早计矣。以余测之,上所举三种可能之假说中,殆当以第(3)种之“盖然性”为最高。

    又有一事似可为第(3)说张目者如下:

    开宝末,右补阙窦偁为开封府判官,与推官贾琰同事上(太宗)……上与诸王宴射,琰侍上侧,颇称赞德美。(按:太祖诸子皆德名,惟无名德美者,此必德昭之误。)……偁叱之曰:“贾氏子巧言令色,岂不愧于心哉!”坐皆失色。上(太宗)亦(“亦”字李焘下得极妙)为不乐。因罢宴,白太祖,出偁为彰义节度判官。至是(太平兴国五年十一月,时去德昭自杀不久)上(太宗)思见偁,促召赴行在。(李焘《长编》卷二十一)

    此事不知确年,要前太祖之崩不久。时太宗为开封府尹,而窦偁为府判官,地极亲近。偁之所以凌迫德昭者如此,可谓目无太祖。此岂能无所希合与倚藉?由窦偁所希合与倚藉者观之,则此时太宗与其兄侄间之真情可睹矣。

    二

    然太宗为继统事终造出一名正言顺之法令根据,即所谓“金匮之约”是也。此事据李焘《长编》所记,大略如下:(《宋史》及《东都事略》并大致相同)

    (1)太祖建隆二年六月,皇太后疾革,问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余庆也。”后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儿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长君,汝安得至此?汝与光义皆我所生,汝后当传位汝弟。四海至广,能立长君,社稷之福也。”上顿首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谓赵普曰:“汝同记吾言,不可遗也。”普即就榻前为誓书,于纸尾署曰:“臣普记。”上藏其书于金匮,命谨密宫人藏之。(李焘自注云:“司马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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