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嗔恚
十、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氵?……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善业有十种。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
二、不偷盗:给施资财
三、不邪氵?: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说诚实言
五、不两舌:和合彼此
六、不恶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语:作利益语
八、不悭贪:常怀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悯
十、不邪见: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惟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
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说,乃人天教之大义。
惟修人天教者,虽较易行,然报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诸大善知识,尽力提倡“净土法门”,即前所说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净土宗”。令无论一习一 何教者,皆兼学此“净土法门”,即能获得最大之利益。“净土法门”虽随宜判为“一乘圆教”,但深者见深,浅者见浅,即惟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学,所谓“三根普被”也。
在此讲说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宁,众生欢乐,佛日增辉,法一轮 常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