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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王子和他的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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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尔斯·亨顿和小王子摆脱了那一群暴徒之后,马上就穿过一些背街小巷,匆匆向河边奔逃。他们在路上没有受到阻挡,一直跑近了伦敦桥;然后他们又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挤着往前走,亨顿紧紧地握着王子的——不,国王的——手腕子。那惊天动地的消息已经四处传开,这孩子同时从无数的人声中听到了——“皇上驾崩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使这漂泊无依的孩子心头打了个寒颤,把他激动得浑身发抖。他体会到他所遭的损失有多么大,心中充满了深切的悲恸;因为那位威严的暴君虽然对别人横暴无比,对他却是向来很慈爱的。热泪涌到他眼眶里来,使他视觉朦胧,一切都看不清楚了。在那一刹那间,他感到自己是上帝的生灵中最孤苦伶仃、举目无亲、没人理睬的了——这时候又有另一片呼声像响雷似的震动了夜空:“爱德华六世皇上万岁!”这使他高兴得眼睛里发亮,一股得意的情绪立刻渗透全身,连手指尖上都感觉到了。“啊,”他心里想,“这显得多么庄严而又神奇呀——我当了国王!”

    我们这两位朋友在桥上从人群中穿过,慢慢地往前走。这座存在了六百年的桥在那些年代里一向都是一条熙熙攘攘的通道,它是个稀奇的建筑物,两旁紧密地排列着许多商店,楼上尽是些住家的房屋,从河的一边一直伸展到对岸。这座桥的本身就可以算是一个市镇;那上面有个客栈,有啤酒铺,有面包房,有服饰杂货店,有食品市场,有手工业工场,甚至还有教堂。在它的心目中,它所连接起来的两个邻区——伦敦和南市——如果作为它的郊区,还算不坏,但此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了。这个地方可以说是一个生息相关的小天地;它是一个狭窄的市镇,只有一条五分之一英里长的街道,它的人口只够一个村镇的人数,那里面的居民个个都和他所有同镇的人熟识,并且还认识他们的父母和祖先——连他们的家庭琐事也都一清二楚。这个地方当然也有它的贵族阶级——那些上流的屠宰世家、面包世家等等,应有尽有,他们在那些古老的房屋里已经住了五六百年,对这座桥的悠久历史从头到尾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还知道它的一切稀奇的传说;他们说的老是桥上的事情,想的老是桥上的念头,说起瞎话来总是话很冗长,语调平匀,直截了当,内容丰富,自有一种桥上的派头。这种地方的居民必然是狭隘、无知而又自负的。孩子们都是在桥上出生,在桥上长大,在桥上活到老年,然后在桥上死去,他们除了这座伦敦桥而外,一生一世从来不曾踏脚到任何地方。日日夜夜,络绎不绝的行人车马的巨流从这条街上穿过,经常有乱嚷乱叫的人声,还有马嘶、牛吼、羊叫,再加上那些兽蹄嘚嘚的响声,真是热闹极了;那些住在桥上的人自然是认为这番景象是人间唯一的奇观,把他们自己多少当成这种奇观的专利者。而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至少他们可以从窗户里展示这种奇观,每逢有一位回朝的国王或是英雄人物临时给这种奇观添上一层光彩的时候,他们就果然享受到他们的特权,因为要想从头到尾、清清楚楚、一直不断地看到那些威武的行列,再没有像桥上这么好的地方了。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只是定睛地望着那带剑的魁梧武士,那种神情充满了严肃的惊讶,还含着几分不耐烦的意味。亨顿莫名其妙,于是他说:

    那孩子仍旧站着不动;不但如此,他还把一只脚挺不耐烦地在地板上跺了一两下,亨顿简直不知是怎么回事。他说:

    这个晴天霹雳使亨顿大吃一惊,直到脚跟都受到了震动。他悄悄地自言自语说,“瞧,这个可怜虫的神经病真是跟上了时代呀!国家有了变故,他的神经病也跟着变过来了,现在他在幻想中居然成了国王!哎呀,我可得顺着他这个狂想才行——没有别的办法——真的,要不然他就要叫我上塔里去坐牢了!”

    迈尔斯·亨顿把他挡住,说:

    约翰·康第一面嘟哝着说些威胁和咒骂的话,一面走开,随后就淹没在人群中,不见踪影了。亨顿叫了一顿饭,让茶房给他送上楼去,然后带着他所保护的孩子,爬上三层楼梯,到了他的房间。那是个简陋的屋子,里面有一张破床和几件七零八碎的旧家具,点着两支暗淡的蜡烛,光线相当微弱。小国王拖着脚步走到床边,卧倒在那上面,他因饥饿和困乏,几乎是筋疲力尽了。现在已经是清早两三点钟,他将近有一天一夜的工夫,一直都在站着走着,并且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他困倦地低声说道:

    然后他就站起来,走到角落里的脸盆架跟前,站在那儿等着。亨顿用愉快的声调说:

    在桥上出生和成长的人们无论到什么别的地方,都觉得生活空虚无聊,简直无法忍受。历史上曾经记载过这么一个人,他在七十一岁的时候离开了伦敦桥,退休到乡间去了。可是他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心烦意乱;他简直睡不成觉,因为他觉得那万籁无声的寂静太讨厌、太可怕、太沉闷了。后来他终于厌弃了那种环境,还是逃回了他的老家;这时候他已经熬成了一个消瘦而憔悴的幽灵,一回到老家,就在那激荡的流水拍岸的声响和伦敦桥上的人声、车声、蹄声的催眠合奏中,怪舒适地获得了安息,恢复了甜蜜的美梦。

    在我们所写的那个年代,这座桥给当时的儿女们提供了英国历史的“实物教学”材料——那就是,桥头的拱门顶上钉着一些尖头长铁钉,那上面挂着一些有名人物的惨白和腐烂的头颅。可是我们现在且不谈这个吧。

    国王喝了第二杯酒,心里就更加有了兴致,于是他说:“我想要了解你这个人——你把你的来历告诉我吧。你的举动很有英勇的气派,而且有高贵的精神——你是贵族出身的吗?”

    国王吃饭的时候,他那皇家的尊严稍微减少了一点威风,他越吃越高兴,因此就乐于谈话了。他说:

    他打定了这个开玩笑的主意,心里很高兴,于是他把那把椅子从桌子前面搬开,在国王背后站着,尽他所能地按照宫廷礼节开始伺候他。

    他弯下腰去望着这孩子,以慈祥和爱怜的关切打量着他,同时用他那棕色的大手温柔地轻拍着那小伙子的脸蛋儿,把他那乱蓬蓬的卷发往后面摸平。一阵轻微的颤动透过这孩子的全身。亨顿喃喃地说:

    他向四周张望,想找到一点多余的被盖,可是没有找到,于是他就把自己身上的紧身上衣脱下来,给这孩子裹上,一面说,“我已经受惯了刺骨的寒风,穿惯了单薄的衣裳,我是不大怕着凉的。”——随后他就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使血液流通,一面仍旧在自言自语:

    亨顿眼睛里闪着微笑的光,他自言自语道:

    亨顿的住处就在这座桥上的小客栈里。他带着他那位小朋友走近门口的时候,有一个粗暴的声音说:

    亨顿忍住了一阵大笑,心里想着,“天哪,这可真是扮得像!”于是他就敏捷地走上前去,做了那傲慢无礼的小家伙所吩咐的事情;然后他就站在旁边,不禁有些因诧异而发呆,直到后来,又是一声命令,“过来——给我毛巾!”这才把他猛然惊醒过来。他从那孩子的鼻子底下拿起毛巾,递了给他,可并没有表示什么意见。这时候他才动手把自己的脸也洗一洗,让它痛快痛快;他在洗脸的时候,他这个收养的孩子就在桌子跟前坐下了,准备着用餐。亨顿迅速地洗完脸,然后把另外那把椅子往后一拉,正待坐下来吃饭,可是这孩子愤怒地说:

    一个茶房端了一份冒热气的饭菜进来,把它放在一张小松木桌子上,再摆好椅子,就出去了;像这样的穷客人,他是要让他们去伺候自己的。他出去的时候,还把门使劲一带,砰的一声把那孩子惊醒了;他一翻身就坐起来,挺愉快地向四周扫了一眼;随后他脸上又布满了愁容,他长叹了一声,喃喃地自言自语道,“哎呀,原来是一场梦。我真伤心啊!”后来他又看见了迈尔斯·亨顿的紧身上衣——他把视线从这件衣服移到亨顿身上,明白了这位好心人为他而牺牲了自己的温暖,于是他就温柔地说:

    “陛下,我的来历没有多少可说的,不过既然没有更开心的事情可说,我讲讲我的来历或许可以供您半小时的消遣。家父理查爵士是很富有的,而且生性非常豪爽。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家母就去世了。我有两个弟兄:我的哥哥叫做亚赛,他的心肠正像家父一样;我的弟弟休吾是个卑鄙龌龊的家伙,他贪得无厌,诡计多端,心地狠毒,专爱暗算别人——是个卑鄙阴险的小人。他生下来就是那样;十年前我最后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是那样——他才十九岁就成了个十足的坏蛋,那时候我才二十岁,亚赛二十二岁。家里另外没有别人,只有我的表妹爱迪思小姐——那时候她才十六岁——相貌很美,性情温柔,心肠很好,是个伯爵的女儿,她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一笔很大的财产和那断嗣的头衔都归她继承了。家父是她的监护人。我很爱她,她也爱我;可是她从生下来就和亚赛订了婚,理查爵士不许毁除婚约。亚赛爱上了另外一个姑娘,他叫我们不要灰心,坚持我们的愿望,将来总有一天,日子拖久了,再赶上个好运气,总会让我们各人的好事如愿以偿。休吾爱上了爱迪思小姐的财产,虽然他口头上还是说他爱的是她本人——不过他向来是这样,老是嘴里说的是一套,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可是他的诡计在这位姑娘身上施展不开;他能骗得过我的父亲,可骗不了别人。我父亲在我们弟兄三个当中最喜欢他,也最信任他,最听他的话;因为他是最小的孩子,别人都恨他——这些特点自古以来总是足以博得父母的欢心;他还有一张很甜的嘴,最会哄人,撒谎的本领又特别高明——这些特长又正好能够大大地助长那盲目的疼爱,使它更加入迷。我是有些放荡——说老实话,我还可以进一步承认我的确是非常放荡,不过我那种放荡是天真烂漫的,因为除了我自己,它对谁也没有害处,也不丢谁的脸,也不叫谁受什么损失,又没有任何罪恶和卑劣的意味,对我那高贵的身份也没有什么不适合的。

    “那就这么决定了吧,别的话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这个名字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再往下说吧——把你的来历都告诉我。”

    “请你把水倒上,不要多话!”

    “说得好,有胆量,不管你那小脑袋是正常的,还是有神经病,我都相信你。可是这个混蛋流氓究竟是不是你的父亲,那反正没有关系;只要你情愿跟我在一起,我就不许他把你抓去打骂,他吓唬你的话算是白说。”

    “胡说!”小国王愤怒地喊道。

    “禀告皇上陛下,我家忝列贵族之末。家父是个从男爵——是较小的勋爵之一,称爵士衔——他是理查·亨顿爵士,住在肯特郡僧人洲附近的亨顿第。”

    “真是,这个小叫化子上人家屋里来,占据了人家的床铺,他可是若无其事,心安理得,好像什么都是归他所有似的——根本就不说一声对不起或是请不要见怪这类话。他发起神经病来,胡说八道的时候,居然自称为太子,并且还把这个角色扮演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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