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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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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大块头与我无关。不论是过去还是将来,他从来都与我无关,至少是以前。

    当时我在中央大道区,相当于洛杉矶的“哈莱雷姆区”,是仅有的几个“混合”街区中的一个,那里有分别招待黑人与白人的店铺。我要找一位名叫汤姆·阿雷斯蒂的矮小希腊理发师,他老婆希望他回家,并且愿意花点小钱雇人找他。这是很好办的差事。汤姆·阿雷斯蒂又不是黑帮混混。

    我看到那个大块头站在谢米的店门口。那是一家只欢迎黑人的店,一楼是酒吧,二楼是赌场,不是什么高级场所。他抬头望着霓虹招牌上七零八落的字,一脸痴迷,就像仰望自由女神的新移民,好像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终于来到这里似的。

    他不只是个大块头,简直就是个巨人,看起来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打扮很新潮,是我见过的大块头里风格最混搭的一个。

    栗色打褶裤,灰色粗布外套,扣子像白色的台球,棕色麂皮皮鞋,里面的白色带毛小羊皮翻在外面。他穿着咖啡色衬衫,系黄色领带,胸前别着一朵怒放的红色康乃馨。鲜绿得像面爱尔兰旗子的手帕仔细叠成三个尖角插在上衣口袋里,插在康乃馨正下方,露出一大截在口袋外面。中央大道上打扮成什么样子的人都有,但是他的体积,配上那身打扮,看起来大概就跟天使蛋糕上爬着的蜘蛛一样显眼。

    他往前走去,推门进了谢米的店。两扇腰门还没合上,就有个人从里面被丢了出来,摔在污水坑里,发出一记像受伤的老鼠似的叫声。那是个头发梳得油亮,穿一身黑西装的年轻黑人。“巧克力”色,就像加了薄薄一层奶油的咖啡————我是指他脸上的肤色。

    到那时为止,一切都不关我的事。我看着那个年轻黑人沿着墙慢慢爬开。接下来没有发生什么事,于是我犯了一个大错。

    我沿着人行道走过去,走到可以稍稍推开两扇腰门的地方。我推开一条刚刚够往里面瞄一眼的缝,但已经太明显了。

    一只大得可以让我一屁股坐上去的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拎进门内,拉着我上了三级台阶。

    一个低沉柔和的声音在我耳边说:“有黑鬼在这里面,兄弟。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我拼命从他身边挣脱,想站稳脚跟。我身上没带枪,因为找一位矮小的希腊理发师似乎并不需要带枪。

    他又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这里不欢迎你。”我很快说。

    “别这么说嘛,兄弟。贝拉以前就在这里上班。小贝拉。”

    “你自己上去看。”

    他又把我往上提了三级。

    “现在我觉得很好,”他说,“我不要别人来烦我。你跟我上去,咱们喝一杯。”

    “他们不会招待你的。”我说。

    “我有八年没见贝拉了,兄弟。”他柔声说,完全没意识到他快把我的肩膀捏碎了。

    “她有六年没写信给我,不过她一定有她的理由。以前她在这里上班,你跟我一起上去吧。”

    “好,”我说,“我跟你上去,可是你得让我自己走路,别拎着我。我没事儿,我叫卡尔马迪,我是个成年人,平常自己一个人上厕所,别拎着我。”

    “小贝拉以前在这里上班。”他柔声说,根本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

    我们一起走上楼,他放开了我。

    吧台后面的角落里摆了一张玩骰子的桌子,还有几张桌子四处散放,几个客人围坐着。一时间,玩骰子的那桌周围那种鼻音浓重的讲话声立时停止,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仿佛盯着异类那样死寂。

    一个穿长袖衬衫,胳膊上套着粉色袜带的黑人大汉斜靠在吧台上,他过去肯定是拳击手,大概除了撞上混凝土大桥之外,什么都揍得过。他慢慢从吧台边挪开,朝我们走过来,微微蜷着身体,自然地摆出要打架的姿势。

    他把大棕手掌放在大块头花哨的胸膛上,看起来像只图钉。

    “白人不准进来,兄弟。这里只招待黑人。抱歉。”

    “贝拉在哪里?”大块头用他柔和低沉的嗓音问道,配上他那张大白脸,和一对深不见底的黑眼珠。

    黑人没笑:“这里没有贝拉,兄弟。没有酒。没有女人。请你离开。请你离开!”

    “把你他妈的手拿开。”大块头说。

    那名保镖犯了一个大错,他揍了大块头一拳。我看他肩膀往下一沉,侧身挥出干脆利落的一拳。大块头连躲都没躲。

    他摇摇头,抓住保镖的脖子。他的动作真是敏捷。保镖企图用膝盖顶他,大块头把他转过来,往下一折,抓住他背后的皮带,皮带立刻断了。大块头索性用巨大的手掌平抓住保镖的脊梁,将他往外一扔。保镖飞过房间,轰的一声撞上对面那道墙。那声巨响大概连丹佛的人都听见了。保镖软软地沿着墙滑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大块头说,“你跟我来喝一杯。”

    我们走到吧台前面,酒保急忙擦台面。其他客人三三两两陆续退场,悄悄走到门口,从没铺地毯的楼梯安静地溜走,只发出极轻微的脚步声。

    “柠檬威士忌。”大块头说。

    我们俩都喝柠檬威士忌。

    “你知道贝拉在哪里吗?”大块头一边用舌头舔留在杯口的酒,一边问酒保。

    “你说贝拉?”酒吧哼着,“最近我没看到她。好久没看到了,先生。”

    “你来这里多久了?”

    “差不多一年了,我记得。差不多一年,先生,差不多……”

    “这里什么时候改成了黑人的场子?”

    “哪里?”

    大块头把一只拳头握紧,拳头大概有水桶这么大。

    “有五年了,”我打圆场说,“这个人不可能认识叫贝拉的白人女孩。”

    大块头看我一眼,好像我才从蛋里孵出来似的。一杯柠檬威士忌并没有让他脾气变好。

    “谁他妈的叫你插嘴来着?”

    我微笑,一个大大的、友善的微笑:“我是刚才跟你一起进来的那个人,还记得吧?”

    他也对我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柠檬威士忌,”他对酒保说,“把你裤子里的玩意儿拿出来,好好服务!”

    酒保手忙脚乱地一边干活,一边翻白眼嫌弃我们。

    这时候场子里空无一人,只剩下我们俩和那名酒保,还有躺在对面墙下的保镖。

    保镖呻吟了几声,身体动了动,翻个身,开始贴着墙角慢慢爬,活像只有一只翅膀的苍蝇。大块头看都不看他一眼。

    “这里跟以前一点儿都不一样,”他埋怨道,“以前这里有个舞台,有乐队,还有几间很可爱的小房间,你可以在里面找乐子。贝拉会好多花样儿。她红头发,非常可爱。我们本来要结婚了,后来他们把我逮走了。”

    我们面前又多了两杯柠檬威士忌。“谁把你逮走了?”我问。

    “不然你以为我过去八年在哪里?”

    “蹲监狱是吧。”我说。

    “没错,”他用根像棒球棍似的大拇指敲敲自己的胸膛,“史蒂夫·斯卡拉,堪萨斯抢劫案就是我干的,四万美金!他们一直追到这儿,才逮住我,我就是他们说的……嘿!”

    那名保镖爬到后门那儿,连滚带爬跑了出去。门锁咔一声锁上。

    “那扇门通到哪里?”大块头问。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他是这里的老板。他的办公室在后面……”

    “也许他知道。”大块头用那块爱尔兰旗手巾抹抹嘴,然后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口袋里。

    “他最好别耍花样。再来两杯柠檬威士忌。”

    他走到骰子桌后面那扇门前,跟门上的锁较劲,然后一块木板便被他扯了下来。他走进去,从身后把门带上。

    谢米的店此刻一片死寂,我盯着酒保。

    “这个家伙不好惹,”我赶紧说,“他会犯浑,想找老情人。以前这里还是白人场子的时候,她在这里上班。后面有没有枪?”

    “我以为你跟他是一伙的。”酒保狐疑地说。

    “我没办法,是他把我拖上来的,我可不想被别人从屋里丢出去。”

    “嘘。我有霰弹枪。”酒保对我还是存有疑心。

    他在吧台后面弯下腰,弓着身体,然后一直保持同样的姿势,眼珠子滴溜溜转着。

    后面房间紧闭的门后传来一声闷响,可能是摔门声,也可能是枪声。就那么一声,然后没动静了。

    酒保和我等了一会儿,我们心里都在猜测那是什么声音,祈祷它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声音。

    后面那扇门打开,大块头迅速走出来,手里拿了一把柯尔特军用点四五自动手枪。那把枪在他手里简直像把玩具枪。

    他扫视屋内,嘴边的笑容有点神经质,看起来的确像是可以独自犯下堪萨斯城大案的人。

    他很敏捷地走到我们旁边。这么大的块头,脚步却很轻盈。

    “给我站直,黑鬼!”

    酒保脸色苍白,慢慢站直,双手高举,手里是空的。

    大块头搜了搜我的身,然后准备离开。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贝拉在哪里。”他轻声说,“他想用这个玩意儿告诉我。”他摇摇手里的枪,“拜拜了,兄弟们。别忘了你们的鞋!”

    然后他一溜烟儿走了,悄无声息地下了楼。

    我跳到吧台后面,抓起搁在木板隔层上那把锯短的霰弹枪。我不是想用它来对付史蒂夫·斯卡拉,他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不希望酒保拿它来对付我。我走到房间另一端,走进后面那扇门。

    那名保镖躺在走廊地板上,手里抓着一把刀,早已不省人事。我把刀子从他手里抽出来,从他身上跨过,推开写着“办公室”的另一扇门。

    蒙哥马利先生在里面,坐在一张小桌子后面,旁边是一扇用木板钉死一部分的窗子。他的身体折叠着,像块手帕,也像根铰链。

    他右手边的抽屉是打开的,那把枪一定是从里面掏出来的,抽屉底下铺的那张纸上还留有一道枪油的痕迹。

    他实在不太聪明,不过以后他也不可能再变聪明了。

    在我等候警方来的那段时间里,什么事都没发生。

    警察到的时候,酒保和保镖都已经跑了。我一直把自己和蒙哥马利先生和那把霰弹枪锁在房里,以防万一。

    负责此案的警察叫海尼,是一个尖下巴、满腹牢骚、动作迟缓的副队长。在总局办公室问我话时,他那两只发黄的手一直交握在膝头上。他的衬衫在领口下方有缝过的痕迹,看起来是个穷酸而诚实的人。

    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他们有记录,对史蒂夫·斯卡拉一清二楚,甚至还有一张十年前的老照片。照片里斯卡拉看起来像块法式小面包,没有眉毛。他们唯一不知道的是他现在的去向。

    “六英尺六英寸半,”海尼说,“两百六十四磅。这么大的个子跑不了多远,尤其还穿了那身花衣服。他在匆忙之中买不了其他东西。你为什么没拿下他?”

    我把照片还给他,哈哈大笑。

    海尼伸出一根发黄的长手指无奈地指着我说:“卡尔马迪,有名的私人侦探?堂堂六尺大汉,下巴硬得可以敲碎石头。你为什么不抓住他?”

    “我两鬓都开始发白了。”我说,“而且我没带枪。他却有。我去那边办的事不需要用枪。斯卡拉一把就把我拎了起来。有时候我也会变得小鸟依人。”

    海尼怒目圆睁。

    “得了,”我说,“咱俩吵什么?我见过那个家伙,他可以把一头大象揣在兜里,而且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会杀人。你们一定可以抓住他。”

    “对,”海尼说,“轻而易举。只不过我不想为这种黑人命案浪费时间。没照片,没版面,甚至连寻人启事都登不了三行字。妈的,有一次在哈莱姆区东八十四街死了五个黑人,五个,告诉你!每个人身上都被砍得像鬼画符一样!结果新闻记者连跑都懒得跑一趟。”

    “抓他的时候小心点,”我说,“否则他能替你把一队巡逻车都砸烂,到时候你就能上头条了。”

    “我可没这命。”海尼嘲讽道,“哎,去他妈的,我已经广播了,现在只有坐等。”

    “试试那个女孩。”我说,“她叫贝拉。斯卡拉肯定会去找她,她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也是整件事的导火索。你们可以试试找到她。”

    “你去找她试试,”海尼说,“我已经二十年没逛过妓院了。”

    “难道我像是常客?你愿意付多少钱?”

    “老天爷,警察是不请私人侦探的。干嘛使呢?”他拿出一盒烟丝,卷了根烟,烟烧得跟森林大火一样快。隔壁小隔间里,有个男人对着电话筒像个疯狗似的大吼。海尼又卷了一根烟,这次小心多了,他舔舔烟纸,把烟点燃。然后,他又把两只枯干的手交握起来,放在膝盖上。

    “考虑考虑出风头的事吧。”我说,“我跟你赌二十五块,我可以在你逮住斯卡拉以前先找到贝拉。”

    他考虑了一会儿,仿佛对着烟圈计算自己的银行存款。

    “最多十块。”他说,“而且她是我一个人的,不准走漏消息!”

    我瞪着他。

    “我不赚这种小钱。”我说,“不过,要是我能在一天之内找到她,而且你不能管我用什么方法,那我免费替你服务。我要让你知道,你为什么二十年如一日地只能当副队长。”

    他欣赏不了我的幽默感,就跟我很不欣赏他那个妓院笑话一样。不过我们还是握握手,达成协议。

    我把自己的老旧三人座克莱斯勒跑车开出警察局停车场,朝中央大道区开去。

    谢米的店当然关了。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便衣的人坐在店前的一辆车里,用一只眼睛读报。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蹲守在那里。人们对斯卡拉的事一无所知。

    我把车停在街角,走进一家名叫圣苏西的黑人旅馆,菱形的大厅里两排空荡荡的椅子在一条纤维地毯上瞪着彼此,柜台后面有个秃头男人闭着双眼,两手合抱放在台面上打瞌睡。他脖子上系了一条从一八八〇年就开始用的领巾式领带,领带夹上那颗绿石头差不多有烟灰筒那么大。他松垮的下巴就轻轻枕在那颗石头上,两只棕色的手很软、很放松、很干净。

    他旁边一个印有凸起金属字样的牌子上写着:“本旅馆受国际联合代理公司保护。”

    我等他睁开一只眼睛,然后用手指着那个牌子说:“H.P.D.派来检查的。有什么情况吗?”

    H.P.D.是指旅馆保护部,是一家大型代理公司里的一个部门,专门对付开空头支票和从旅馆后门开溜、只留下装满砖头的旧手提箱的那些人。

    “麻烦,兄弟,”他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我们这里没有麻烦。”然后他把声音降低了几度说:“我们不收支票。”

    我靠着柜台,正对着他那双合抱的手,开始在空无一物、满是划痕的木头台面上旋转一枚两毛五的硬币。

    “你听说今天早上在谢米的店里发生的事了吧?”

    “老兄,我忘了。”这时他两只眼睛都睁开了,盯着旋转的硬币。

    “老板被人干掉了,”我说,“那个叫蒙哥马利的,脖子被拧断了。”

    “希望上帝善待他的灵魂。”然后声音又降了几度,说,“你是警察?”

    “私人侦探,而且我办的案子十分机密。哪种人能守口如瓶,我一眼就看得出来。”

    他上下打量我,然后又把眼睛闭上。我继续转那枚硬币,他忍不住想看。

    “是谁干的?”他轻声问,“谁把他给杀了?”

    “一个刚出狱的狠角色。因为这个地方不招待白人,把他惹毛了。那家店以前是白人去的,记不记得?”

    他没作声。硬币轻轻晃了一圈倒下,静静躺着。

    “你说吧,”我说,“我可以念一章《圣经》给你听,或请你喝杯酒,随你挑。”

    “兄弟,”他用鼻音哼着,“我喜欢在自己家里读《圣经》。”然后很快用谈生意的口气补充道:“你到柜台后面来。”

    我走到柜台后面,从后裤兜拉出一小瓶封口的波本威士忌,从台面下递给他。他很迅速地倒了两小杯,极具行家品酒风范地嗅嗅他自己那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你想知道什么?”他问,“这片地方的人行道上的每条裂缝,我都门儿清。可是,我不见得会说。这个酒你算请对人了。”

    “谢米的店在变成黑人场子以前是谁在经营?”

    他很惊讶地瞪着我:“就是那个叫谢米的人啊,兄弟。”

    我叹道:“我真是笨死了!”

    “他死了,兄弟。蒙主恩召。一九二九年那年死的。酒精中毒。亏他是开酒吧的。”他又把声音提高几个音阶哼道,“同一年,富人们的财产和房子也都没了,兄弟。”然后他声音又降下来:“我可是一分钱都没少。”

    “我看也是。再倒两杯。他还有没有亲人留在附近?”

    他又倒了一小杯,把木头塞子紧紧塞上。“两杯够了,还没到午饭时间,”他说,“谢谢你,兄弟,你是个会办事的人。”他清清喉咙,“他有个老婆,”他说,“你可以查电话簿试试看。”

    他不肯接受那瓶酒。我把酒放回后兜里。他跟我握了手之后,又合上双手放回柜台上,闭目养神。

    这个小插曲对他来说已经结束了。

    电话簿上只有一个姓谢米的。维奥莱特·卢·谢米,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号。我在电话里投下一枚五分硬币。

    电话响了很久,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接起来说:“嗯……什……什么事?”

    “谢米太太,您先生以前是不是在中央大道经营一家俱乐部?”

    “什……什么?我的老天!我先生已经走了七年啦。你是谁?”

    “卡尔马迪探员。我马上过去,这件事很重要。”

    “你……你说你是谁?”

    那声音很浑浊,有点含混不清。

    那是一栋破破烂烂的棕色房子,前面有一块脏兮兮的草坪,一棵看起来很能扛得住风吹雨打的棕榈树周围的草秃了一圈。走廊上摆着一把孤零零的摇椅。

    午后的微风把去年就挂在墙壁上还没摘掉的圣诞装饰吹得啪啪作响,院子一侧生了锈的晒衣绳上挂了一排发黄的衣服,似洗未洗、已经干得发硬。

    我再往前开一小段路,把车停在对街,再走回来。

    门铃坏了,我只好敲门。一个女人一边擤鼻子一边走出来开门。她有一张长长的黄脸,两边挂着杂草般的头发,没有形状的身体包在一件法兰绒晨衣内,晨衣的颜色与式样早已不复辨识,只是用来裹住身体而已。她穿了一双男用拖鞋,露出脚趾头。

    我说:“谢米太太?”

    “你就是那个……”

    “是的,我刚才打电话给你。”

    她很疲惫地招呼我进门。“我没有时间打扫房子。”她发着牢骚。

    我们在客厅里两张脏兮兮的厚重安乐椅里坐下,面面相觑。这房间里所有东西都是垃圾,只有一台新的小收音机,控制板发出朦胧的反光。

    “我就那么一个男人,”她说完笑了起来,“伯特没干什么坏事儿吧?警察很少找我。”

    “伯特?”

    “伯特·谢米。我先生。”

    她又发笑,两只脚还上下踢着。她的傻笑里带着酒意。看来那天我跟酒太有缘了。

    “那是个笑话,先生,”她说,“他早死了。我希望上帝那儿有很多廉价的金发妞儿,他活着的时候对金发妞儿永远不嫌多。”

    “我心里想的是个红发妞儿。”我说。

    “我猜他大概偶尔也会玩玩红头发的吧。”这时我突然觉得她的眼睛好像不那么惺忪了。“我记不清了。是哪个?”

    “一个叫贝拉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她曾经在中央大道那个俱乐部上过班,我在替她的亲人找她。现在那个地方已经变成黑人场子了,所以都没人听说过她。”

    “我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那女人毫无征兆地发起火来,“我怎么会知道?”

    “她是个演员,”我说,“歌手。你真的不认得她吗?”

    她又擤擤鼻子,我从来没看过那么脏的手帕。“我感冒了。”

    “你知道什么东西治感冒最有效吧?”我说。

    她飞快地扫我一眼:“我才刚戒。”

    “我可没戒。”

    “老天,”她说,“你才不是警察咧。没有哪个警察会送酒给我。”

    我把那瓶波本威士忌掏出来,让它立在我膝头上,它几乎还是全满的。女人灰绿色的眼睛立刻扑到酒瓶上,舌头在嘴唇附近打转。

    “先生,那是酒,”她叹息,“我不管你是什么人。小心拿着,别打翻了。”

    她从椅子上很费劲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穿过房间,回来时手里拿着两个油腻的厚玻璃杯。

    “没调酒的东西,”她说,“就喝你带来的。”她把两个杯子朝我面前递过来。

    我替她倒了一大杯,要是我自己喝下去,肯定飘起来。然后我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她一口把她那杯吞掉,仿佛刚吞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眼睛又看向酒瓶。我再替她倒了一杯。她抱着那杯坐回椅子上,眼里浮现出一丝阴郁。

    “酒能减轻我的痛苦,”她说,“但我从不知道它是怎么起作用的。我们刚才在谈什么来着?”

    “一个叫贝拉的红发女孩。她以前在俱乐部上班,现在你应该记起来了吧?”

    “噢!”她喝完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立在她旁边的小茶几上。她又倒了一杯。

    “坐在你的椅子上别动,别耍花招,”她说,“我想到了。”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打了个喷嚏,几乎把身上的晨衣都甩掉了。她把晨衣掖回肚皮前,冷冷地瞅我一眼。

    “不准偷看!”说完伸出一根手指对我晃了晃,走出客厅,出门时撞上了门框。

    屋后开始传出各种撞击声,先是一把椅子好像被踢翻了,然后五斗柜的抽屉往外拉得太猛,摔在地上。我可以听到她东翻西翻,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加上大声的咒骂。过了一会儿,有阵钥匙慢慢开锁的窸窣声,接着似乎是衣箱盖往上拉的声音。又是一阵东翻西翻、扔东西的声音。一个盘子跌在地上,然后是一阵满意的咯咯笑声。

    她回到客厅,手里抱着一个用褪色的粉胶带捆起来的包裹,把它扔在我膝上。

    “你看看。照片、新闻剪报。那些拜金女郎可不一定非得靠警方记录才能上报。他们都是俱乐部的人。我对天发誓,这些就是他……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就这些和他的旧衣服。”

    她坐下来,伸手又去抓酒瓶。

    我把胶带扯开,逐一翻阅那一叠闪亮的照片,这些全是职业摆拍,不都是女人。男人都面相奸诈、妆容怪异、衣着奇特。还有些在加油站里搭篷子表演的踢踏舞者和谐星,大概没几个能混到主街以西的区域。女人们都有漂亮的腿,露起来也丝毫不吝啬。不过她们的脸实在不怎么样,一个个像记账员的旧外套似的,只有一个例外。

    她穿着意大利小丑的服装,至少腰部以上是如此。从那顶高高的锥形白帽下散开来的头发想必是红的,她的眼睛里有笑意。我不确定她的脸有没有整过容,我对脸没那么在行。不过那张脸与众不同,它没被粗暴对待过,一定有人曾温柔地对待她。或许是史蒂夫·斯卡拉那样的野兽,可是他一定曾经善待过那张脸。在那双会笑的眼睛里,你看得见希望。

    我把其他照片丢下,拿着这张走到四仰八叉坐在椅子里目光呆滞的女人面前,把照片伸到她鼻子下面。

    “这个女的,”我说,“她是谁?后来怎么样了?”

    她目光呆滞地盯着照片,然后咯咯笑出声。

    “那是史蒂夫·斯卡拉的马子。妈的,我忘了她叫什么。”

    “贝拉。”我说,“她叫贝拉。”她从两道扭得乱七八糟的茶色眉毛下盯着我,其实她并没有喝得很醉。

    “是吗?”她说,“是吗?”

    “史蒂夫·斯卡拉又是谁?”我问。

    “俱乐部里的保镖。”她又咯咯傻笑,“他在牢里。”

    “噢,不,不对,”我说,“他现在就在城里。他出狱了,我认识他。他才刚进城。”

    她的脸突然像被打碎的瓷花瓶那样裂开。我立刻猜到是谁把斯卡拉出卖给了本地警察。我大笑!错不了的,因为她心里明白。倘若她不知道这回事儿,她就不会企图隐瞒她认得贝拉的事实。她绝不会忘记贝拉,没有人会忘记她。

    她的眼睛又缩回脑袋里,跟我对望片刻,她突然伸手要抢那张照片。

    我退后一步,把照片塞进外套内袋里。

    “再来一口吧。”我把酒瓶递给她。

    她接过去,迟疑了一会,然后慢慢往喉咙里灌下去,眼睛盯着早已褪色的地毯。

    “没错,”她像是耳语似地说,“是我出卖了他,可是他一直不知道。他是银行里的存款啊。银行里的存款啊!”

    “告诉我那女的在哪里,”我说,“我就不会对斯卡拉说一个字。”

    “她就在这里,”她说,“主持广播节目,有一次我还在KLBL电台听到她的播报。可是她改了名字,叫什么我不知道。”

    我又有一个预感。“你当然知道,”我说,“你还在敲诈她。谢米没有留下半毛钱给你,你靠什么过日子?你还在敲诈她,因为她从你和斯卡拉那样的人渣堆里爬上枝头做凤凰了,对不对?”

    “银行里的存款啊!”她哑声说,“一个月一百美元,和收房租一样稳妥。”

    酒瓶此刻又回到地板上。没有人碰它,它却突然往旁边一倒。酒流出来,她没有理会。

    “她到底在哪里?”我继续逼问,“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们说好的。凭银行支票取钱。我真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才见鬼咧!”我咆哮道,“斯卡拉……”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对着我尖叫:“出去!你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你给我出去……”

    “好,好,”我伸出一只手,“你别激动。我不会告诉斯卡拉的,不要激动。”

    她缓缓坐回去,捡起那几乎已经空了的酒瓶。其实现在我大可不必把场面闹僵,我可以用别的法子查出来。

    离开的时候,她连瞧都没瞧我一眼。我走进秋天清爽的阳光中,钻进我的车里。我是个乖小孩,努力想跟每个人都融洽相处。没错,我是个大好人!能认清自己感觉太棒了,我是那种会为了赢一场十块钱的赌,跑去拐骗一个落魄的老酒鬼,逼她说出守了一辈子秘密的大好人。

    我开到附近一家杂货店前,从电话亭里打电话给海尼。

    “听着,”我告诉他,“斯卡拉在谢米的场子里工作过。谢米的老婆现在还活着。斯卡拉可能会去找她,如果他胆子够大的话。”

    我把地址告诉了他。他语气很臭地回道:“我们差点就逮到他了。有辆巡逻车跟一位第七大道公交场的巴士司机谈过,对方说他看到一个身材和衣着都符合的大汉,在第三大道和亚历山大街下车。我看他肯定会闯进一间屋主出门度假的空房子,我们马上就可以把他抓住。”

    我说那很好。

    KLBL电台位于小城和比弗利山庄西区的边缘地带。这是一栋扁平的白墙建筑,角落有一座荷兰风车似的服务站。电台的缩写字母用霓虹灯安在风车的翼板上,不停旋转着。

    我走进一楼接待室,接待室有一侧是玻璃墙,展示着一间空荡荡的广播室,里面有个舞台,前面排了些给观众坐的椅子。接待室里坐了几个人,每个人都摆出很有派头的架势。那位金发前台小姐像从超大纸盒里跳出来的一颗可以戳死人的巧克力糖,涂着深紫色的指甲油。

    等了半个钟头之后,我进去见到一位名叫大卫·马瑞诺的广播经理。电台台长和日间节目部经理都太忙,没空见我。马瑞诺的办公室装有隔音设备,墙上贴满了名人签名照。

    马瑞诺是个英俊的高个子,有点像地中海东部的人,红润的嘴唇很丰满,留着一道修剪整齐的小胡子,水汪汪的棕色大眼睛,黑亮卷发,可能是烫的,也可能是自来卷,双手修长白皙,但是指尖有尼古丁烟碱的痕迹。

    趁着他研究我的名片的功夫,我在墙上找寻那位曾经打扮成小丑的女郎。没找到。

    “原来是私人侦探啊?我们可以替你效劳吗?”

    我把我的小丑女郎照片掏出来,放在那本美丽的棕色记事簿上。看着他那样目不转睛地瞪着照片颇有意思。他脸上变换着各种微妙的表情,没有一种希望被我看到。结论是他认识那张脸,而且对他来说具有某种意义。然后他抬头看我,带着愿意谈交易的表情。

    “不是最近拍的,”他说,“不过挺不错。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用得上。都是美腿,对吧?”

    “至少是八年前照的,”我说,“你打算用来干什么?”

    “当然是宣传用了。我们差不多每隔一个月就会登一张在电台专栏上,不过我们这个电台现在仍然规模很小。”

    “为什么?”

    “你是说你不知道她是谁?”

    “我知道她以前是谁。”我说。

    “当然是薇薇安·贝琳,是我们这里超级棒棒糖节目里的明星,你知道吗?每周播三次的广播剧,每次半小时。”

    “从来没听过,”我说,“我从来不听广播剧。”

    他往后靠去,点燃一根香烟,忘了他的镶玻璃边的烟灰缸上还搁了一根没抽完的烟。

    “好吧,”他讽刺地说,“别绕弯子了,有话快说,你到底要什么?”

    “我想要她的地址。”

    “我当然不能给你,而且你在任何电话簿里都绝对找不到。很抱歉。”他开始作势整理桌上的文件,看到另一根没抽完的香烟,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又坐了回去。

    “我现在进退两难,”我说,“必须得找到她,而且要快。我不想勒索任何人。”

    他舔舔他那两片非常丰满的红嘴唇。我突然感觉他好像获得了某种快感。

    他轻声说:“你是说你知道一些事,可能会伤害到贝琳小姐,也伤害到广播节目?”

    “你们随时都可以换角色,不是吗?”

    他又舔了几下嘴唇,想摆出一副不好惹的表情:“我好像闻到了什么味。”

    “你的胡子烧焦了。”我说。

    那虽然不是全世界最棒的俏皮话,不过至少打破了僵局。他笑了,摆了摆手,身体往前倾,突然对我推心置腹起来。

    “我们这样谈不对,”他说,“显然你很上道————你看起来像个上道的人————所以我也不耍花样。”他抓起一本真皮装订的便条纸,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撕掉那一页递过来。

    我念出声:“北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号。”

    “她的地址,”他说,“她没答应,我不能乱给电话号码。如果此事关系到电台的名声,你可要对我讲义气。”

    我把那张纸塞进口袋里,考虑了一会儿。他刚才把我骗得团团转,完全不考虑我的面子。我犯了一个错。

    “那个节目做得如何?”

    “全国联播网让我们试播。节目内容很简单,就叫‘小镇大街’,不过制作得很棒。总有一天会红遍全国的,等着瞧吧。”他用手捋捋自己清秀的眉毛,“顺便告诉你,剧本是贝琳小姐自己写的。”

    “噢,”我说,“告诉你桩丑闻,她以前的男朋友坐过牢,现在放了出来,是她以前在中央大道工作时认识的。他现在出狱了,想找她,而且已经杀了一个人。你先别急……”

    他的脸并没有变成一张白纸,因为他的肤色不对,不过看起来也够糟了。

    “你先别急……”我说,“这个女孩没什么不对,这你应该明白,她没问题。看她的脸就知道了。如果事情全抖出来,或许会有些负面的宣传,不过这其实不算什么,好莱坞有那么多下三烂的故事,还不是都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但那需要钱啊,”他说,“我们电台哪儿有钱,而且联播网的试播也甭想了。”他的目光游移,令我感到困惑。

    “该死!”我说罢往前倾,朝桌面上一捶,“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她。这个野兽叫史蒂夫·斯卡拉,他很爱她,可以赤手空拳把别人宰了,但绝不会伤害她,不过万一她有男朋友或丈夫……”

    “她没结婚。”马瑞诺迅速提示我,眼睛盯着我起起落落的手掌。

    “他会把他们的脖子都拧断,这么一来她也有危险。斯卡拉不知道她住哪儿,他现在在躲警察,所以应该不容易找到。你唯一能靠的是警方,不过最好要有点关系,别让警方把消息透露给报社。”

    “不成,”他说,“不能找警察。你不是想办这件案子吗?”

    “她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晚上。她今晚不上节目。”

    “我会替你把她藏好,明晚之前,”我说,“如果你要我这么做的话。不过我只能做这么多。”

    他再一次捏起我的名片,读了一遍,然后丢进抽屉里。

    “快去找到她,”他催促道,“如果她不在家,待在那儿等她回来。我上楼去召开紧急会议,再见。快去吧!”

    我站起身。“我要先付你钱吗?”他问。

    “不急。”

    他点点头,又摆了摆手,伸手去抓电话。

    弗洛雷斯大道的住址应该靠近日落大厦,从我现在的位置去那里,需要穿过市中心。交通十分繁忙,还没开过十二个街区,我便意识到从刚才离开电台停车场后,一辆蓝色双门车就一路跟着我。

    我假装左转右转了几次,以便确定它真的在跟踪。那辆车里只坐了一个人,不是斯卡拉。驾驶座后的那个人上身足足矮了一英尺,从方向盘后露脸都困难。

    我更快速地左转右转了几次,把他给甩了。我不知道那人是谁,在那种情况下也没工夫去猜。

    开到弗洛雷斯大道的地址后,我把跑车贴着路肩停下。

    青铜大门后有一个漂亮庭院,后面有两排别墅,尖尖的屋顶盖着形状一致的木瓦,看起来有点像旧式英国运动画报里的小茅屋。

    草坪修剪得有点过分整齐。走道很宽,长方形的游泳池周边贴着彩色瓷砖,安置了几把石椅。这地方不错。太阳在草坪上投下活泼的阴影,除了几记汽车喇叭声有点响之外,远方日落大道上喧嚣的车流声远远传到这里,不过像是蜜蜂的嗡嗡声。

    我手上那个地址指向的是左手边最后一间。没人应门铃。门铃装在前门正中央,不禁令人怀疑电路是怎么走的。我连续按了好几下,然后走回游泳池旁的石椅那里坐下来等。

    一个女人快步经过我身边,不像在赶时间,似乎只是习惯疾步行走而已。她是个精瘦的棕发女子,穿着鲜艳的橙色斜呢套装,戴了一顶小黑帽。那顶帽子让她看起来像个穿套装的女魔头。她长着个爱管闲事的鼻子,嘴巴紧抿,手上拎着一串钥匙。

    她走到我盯着的那扇门前,打开锁,走了进去。她看起来不像贝拉。

    我走回去又按了一次门铃。门立刻打开。那位皮肤黝黑、长着一张尖脸的女人上下打量我,然后说:“找谁?”

    “贝琳小姐?薇薇安·贝琳小姐?”

    “谁?”语气似乎很吃惊的样子。

    “你是KLBL电台的薇薇安·贝琳小姐吗?”我说,“有人告诉我……”

    她满脸通红,嘴唇几乎要咬上牙齿了,“如果这是开玩笑的话,可一点也不好笑。”她说完就打算对准我的鼻子把门摔上。

    我赶紧说:“是马瑞诺先生叫我来的。”

    摔门的动作停止了。门再度敞开,那女人的嘴巴却跟香烟纸一样薄,甚至更薄些。

    “我,”她一字一句地说,“就是马瑞诺先生的太太。这里是马瑞诺先生的家。我不知道这个……这个……”

    “薇薇安·贝琳小姐。”我说。但她一时接不上话并不是因为她不知道那个名字,而是因为一股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愤怒。

    “这个贝琳小姐,”她继续讲下去,就好像刚才我什么都没说似的,“已经搬进来住了。马瑞诺先生今天一定觉得很开心。”

    “太太,你听着,这件事……”

    门被摔上了,连走道尽头的游泳池水都被震起了一阵涟漪。我盯着那扇门看了一会儿,又看看别的房子。就算有观众偷看,他们也都躲得很好。我又按了按门铃。

    这一次门突然弹开,棕发女人发怒了。“你给我滚开!”她大吼,“你再不滚,我叫人赶你出去。”

    “等等!”我喊道,“或许他是在开玩笑,但警察可没心情开。”这句话奏效了。她整个脸部表情缓和下来,还饶有兴趣的样子。

    “警察?”她问道。

    “没错,这件事很严重,牵涉到一桩谋杀案。我必须找到这位贝琳小姐。你应该了解并不是她……”

    棕发女人把我拽进屋里,关上门,背靠在门上喘着气。

    “告诉我,”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告诉我,是不是那个红发妖精牵扯上谋杀案了?”她的嘴巴突然大张,两只眼睛直勾勾看着我。

    我很快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别激动!”我恳求她,“不是你先生,太太!”

    “噢,”她挣开我的手,叹了一口气,看起来傻呆呆的,“当然不是。等等……那是谁呢?”

    “是个你不认识的人。而且我也不能到处乱说。我要贝琳小姐的地址,你有没有?”

    我想不出一个她会有这个地址的理由。不过我要是用力甩甩脑袋,或许能想出来。

    “我有,”她说,“我有,我当然有。自以为聪明的那位先生却不知道。他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哪,他……”

    “我现在只需要地址,”我催促道,“而且我在赶时间,马瑞诺太太。以后……”我丢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相信我一定会找你好好谈一谈。”

    “在希瑟街上,”她说,“我不知道门牌号码,可是我去过。我曾路过那里。那条街很短,大概只有四五户人家,只有一家盖在下坡上。”她说罢又补充道:“那栋房子好像没号码。希瑟街在比奇伍德大道尽头。”

    “她有电话吗?”

    “当然有,不过没登记。这是当然的,她们那种人都一样,要是我知道的话……”

    “对,”我说,“你早就打电话去把她耳朵咬烂了。嗯,非常感谢你,马瑞诺太太。不过这件事是机密,不能走漏风声。”

    “噢,那是当然。”

    她还想多说几句,但我推开她走出屋子,走过那条铺着石板的小路。我可以感觉到她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我身上,所以我一直憋着没笑。

    那个厚嘴唇的家伙以为自己想出来的这招很聪明。他把闪进脑袋里的第一个地址给了我————他自己家的地址。也许他指望老婆出门不在家,我不知道。反正这主意傻得很,除非……除非是他想争取时间。

    我只顾猜测他为什么要争取时间,不免就分了神。我没注意到停在铜门外的那辆蓝色双门轿车,等到车里的人走出来时我才发现。

    他手里有一把枪。

    他是个大个子,不过比起斯卡拉还差得远。他口中念念有词,伸出左手掌,手心里有样东西闪闪发光。可能是块锡片,也可能是个警徽。

    弗洛雷斯大道两旁都停了车,周围至少该有五六个行人,此刻却一个人影也不见————就只有拿枪的大汉和我。

    他慢慢靠近,嘴里还不断发出那个烦人的声音。

    “抓到你了,”他说,“上我的车,你来开,老实点儿。”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公鸭嗓一般。

    “就你一个人?”

    “没错,不过我有枪,”他叹息道,“你老实点,就不会有事。”

    他小心翼翼地绕着我走了一圈。这时我看清楚了那块金属。

    “这个徽章很特别,”我说,“你没有权力抓我,就像我没有权力抓你一样。”

    “上车,兄弟。乖乖听话,否则今天你的肠子就会流到这条街上。我说了算。”他开始轻轻拍我,“妈的,你连家伙都没带。”

    “省省吧!”我咆哮道,“如果我带了家伙,你还能得逞吗?”

    我走到他的蓝车前面,坐进驾驶座里。引擎没熄火。他坐到我旁边,用枪顶着我身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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