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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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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身侧,我们开下山坡。

    “往西开到圣莫尼卡,”他哑声说,“然后往上开,沿着峡谷路往日落大道方向走,朝跑马径那边去。”

    我把车往西开到圣莫尼卡,经过好莱坞山脚下,接着是一排垃圾场和几家商店。街道越来越宽,过了多亨利街后变成一条林荫大道。我把车往外并线,他制止了我。我往北转上日落大道,再往西开。山坡上的房子开始亮灯了,夕阳里到处是收音机播放的音乐。

    我把车速减慢,趁着天还没黑,仔细观察他。虽然刚才在弗洛雷斯大道上他把帽檐压得很低,但我已经瞄到了那对眉毛。不过我还是想确定一下,所以我又看了一眼。没错,就是那对眉毛。

    那两道眉毛很平,简直像两道半英寸厚的黑绒毛,又浓又顺地贴在他那张宽脸的眼睛鼻子之上,是连心眉。他的鼻子是个大酒糟鼻,大概是喝了太多啤酒的缘故。

    “布勃·麦考德,”我说,“你以前是警察,现在当保镖了。这回该去福尔松蹲监狱了吧。”

    “是吗!”他一副被我说中的表情,往后靠进角落里。布勃·麦考德因为一件受贿案在昆廷监狱里服了三年刑。惯犯再次入狱,在我们州就会被关到福尔松监狱。

    他把枪摆在左边大腿上,宽厚的后背贴着车门。我漫无目的地开,他似乎也不在意。这时路上车不多,下班高峰刚过,过夜生活的人也还没出笼。

    “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他抱怨说,“我们只是不想惹麻烦。你不能走进像KLBL那样的地方,随便开口敲诈,然后还想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走出来。这说不过去。”他头都没转地往窗外吐了一口痰,“继续开,兄弟。”

    “敲诈什么?”

    “你当然不知道,是不是?你只是个爱管闲事的过路人,不小心把头伸进绳套里,嗯?果然,如他所说,你太天真了。”

    “原来你是替马瑞诺做事啊,我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当然我早就知道了,从我已经甩掉你,然后你又冒出来之后。”

    “甩得漂亮,兄弟……继续开。没错,后来我还得打电话去问他,他刚要出去。”

    “我们现在去哪儿?”

    “我得看着你到九点半,然后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现在还没到九点半。嘿,你别睡着了。”

    “你怕我睡着,那你自己来开。”

    他拿枪用力顶我一下。很痛!我猛地一脚油门,想把他甩回角落里,可他手里还是紧紧抓着那把枪。有人在自家草坪上淘气地叫喊着。

    然后我看到一盏红灯在闪,一辆轿车冲了过去。透过那辆车的后车窗,我看见两顶并排的制服帽子。

    “你这样拿枪会很累,”我对麦考德说,“反正你也不敢用它。你心肠软,世界上没有比被罢职的警察心肠更软的人了。中看不中用!”

    我们离那辆车还不够近,但我得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如愿了。他往我后脑勺上一敲,一把抓住方向盘,拉起手刹。我们的车擦着地面,刹住了。我头晕脑胀地摇摇头。等我清醒之后,他已经又靠回角落里去了。

    “下次,”他沙哑地说,“我会趁着刹车声送你上西天。你可以试试看,兄弟,你尽管试。现在开车吧,把你那些俏皮话留在肚子里。”

    我往前开,路的一边是中央的矮树篱,一边是隔着路沿的绿化带。前面那辆警车慢悠悠地开着,那两个警察睡眼惺忪地听着收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几乎可以想象他们的谈话内容。

    “何况,”麦考德在一旁咆哮,“我才不需要用枪来对付你。我还从来没碰到过一个我赤手空拳搞不定的人呢!”

    “今天早上我就碰到一个。”我说。然后跟他聊起史蒂夫·斯卡拉。

    前方红灯亮起,那辆警车似乎很不情愿地停了下来。麦考德用左手点燃一根烟,头微微低了下去。

    我继续告诉他史蒂夫·斯卡拉与谢米那位保镖的遭遇。

    然后我猛踩油门。

    我们的车径直往前冲,麦考德挥起手枪指着我,我把方向盘往右一直打到底,大叫:“抓紧!要撞上了!”

    我们撞上了那辆巡逻车左后方的挡泥板。那辆车单轮着地,往旁边滑出去,车里传出一阵咒骂。车子边侧滑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左边尾灯碎裂,油箱可能也撞得变形了。

    小轿车颓废地坐在路边,惊魂未定地打着哆嗦,仿佛一只受了惊的兔子。

    麦考德大概想把我一劈为二。他的枪筒离我的肋骨只有几英寸,但他并非心狠手辣之人,只不过是个坐过牢的潦倒警察,好不容易找到份廉价的工作,接下了这个他并不了解的任务。

    他突然打开右车门,跳出车外。

    这时,在我这边已经有一个警察下了车,我低头躲进方向盘下面。手电筒的灯光照上我的帽顶。

    脚步声逼近,灯光跳到我脸上。

    “给我下车!”有个声音在咆哮,“你以为这里是什么,赛车场吗?”

    我像只羊羔似的乖乖下了车。麦考德蹲在车后某处,我看不见他。

    “吹口气给我闻闻。”

    我吹了一口气。

    “威士忌,”他说,“我就知道。走,快点!”他用手电筒戳我。

    我往前走。

    另一名警察试着把我们撞在一起的车撬开。他满口脏话,忙得无暇他顾。

    “你走路的样子不像喝醉酒,”抓我的警察说,“怎么回事?刹车坏了?”另一名警察好不容易把两辆车的挡泥板踹开了,这时正爬回驾驶座里。

    我摘掉帽子,低下头,“因为吵架,”我说,“我挨揍了,脑袋晕了一会儿。”

    麦考德犯了一个错。他听到我这样说时立刻拔腿开跑。他蹿过路面,翻过矮墙,屈着身子跑。我们能听见他踩在草地上的脚步声。

    这提醒了我。“抢劫!”我对正问我话的警察叫道,“我本来不敢告诉你!”

    “什么?搞什么!”他大叫,一边把枪从枪套里掏出来,“你为什么不早说?”他朝矮墙冲过去,“开车在附近绕圈!我们要抓的就是那个人!”他对警车里的另一个警察大吼。

    这时他已翻越矮墙。草地上传来更多脚步声和喘息声。半个街区外有一辆车突然刹车,一个男人钻出车外,但一只脚还踩在脚踏板上。车头灯昏暗,我看不清他的长相。

    驾驶巡逻车的警察朝跑马径旁的灌木丛冲过去,怒气冲冲地倒车,转了个圈,刺耳的警笛响起,车子扬长而去。

    我跳进麦考德的双门跑车,发动引擎。

    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接着又开了两枪,然后有人大叫了一声。警笛在街角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又响起来。

    我把油门踩到底,驶离现场。警笛还在北边不远处作响,孤独的声音在山间回荡。

    我把那辆双门跑车扔在离威尔士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在比弗利-威尔夏门前叫了一辆出租车。我知道会有人跟踪我,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多快找到我。

    我从好莱坞一家鸡尾酒酒吧打电话给海尼。他还在忙这件案子,一肚子怨气。

    “有没有斯卡拉的新消息?”

    “听着,”他生气地说,“你是不是去找谢米的遗孀谈过?你现在人在哪里?”

    “我是去找过她,”我说,“我现在在芝加哥。”

    “你最好快点回来。你去找她干吗?”

    “我觉得她可能认识贝拉,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想不想提高赌注啊?”

    “你别逗我了。她死了。”

    “斯卡拉……”我正想开口。

    “这就很有意思了。”他哼了哼,“他也去找过她。隔壁有个多管闲事的老邻居看到了。可是她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是自然死亡的。我这里一时抽不出身,所以没过去看。”

    “我知道你很忙。”我用自以为很沉重的声音说。

    “妈的!医生甚至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至少现在还不知道。”

    “吓死的,”我说,“她就是八年前出卖斯卡拉的人。也可能是威士忌惹的祸。”

    “是吗?”海尼说,“嗯……反正现在是守株待兔。我们把他赶到了杰拉德,他租了辆车往北逃了。我们联络了郡警和州警围堵,只要他经过里奇,我们就可以在卡斯塔克拦下他。当年是她告发的?你最好来一趟,卡尔马迪。”

    “不行,”我说,“比弗利山庄的警察现在也在抓我,驾车肇事逃逸。我也成罪犯了。”

    我随便吃了点东西,喝了些咖啡,然后坐出租车到弗洛雷斯大道和圣莫尼卡我停车的地方。

    周围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小孩在一辆车后面弹一把尤克里里琴。

    我开着自己的旧跑车朝希瑟街而去。

    希瑟街位于比奇伍德大道最上方,那里像切过一道陡直山坡的伤口。街道沿着山蜿蜒向上,即便在白天,开上坡以后也无法看到半个街区之外的地方。

    我要找的那一栋沿着山势往下搭建、欲营造出“攀岩”效果的房子,前门开得比街道低,屋顶上有个阳台,地下室有一两间卧室,车库的设计使停车就像把车开进橄榄油瓶里那样容易。

    车库是空的,但是有辆锃亮的大轿车停在屋外,前轮压上路面,停在路肩上。屋内有灯光。

    我贴着路肩开,把车停好,然后沿着平整的水泥路走回来。我掏出笔形手电筒往那辆大车里照。车主登记的是大卫·马瑞诺,加州好莱坞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号。我决定走回车上,把枪从抽屉里拿出来。

    我再次经过那辆大车,走下三级粗糙的石阶,看着尖顶拱门下一道窄门边上的门铃。

    我没按它,只是看着它。门并没有关紧,昏暗的灯光从一道裂缝里透出来。我把门往前推开一英寸。然后又推开一些,直到门缝宽得足够探头往里面看。

    我竖起耳朵听了一阵。我决定进屋正是由于里面一片死寂————类似于爆炸后的宁静。当然也可能我晚餐没吃饱。反正我进去了。

    长方形的客厅一直延伸到屋子尽头,但厅并不大,毕竟这是栋小屋子。尽头是几扇落地窗,透过玻璃可以看见外面用金属栏杆围绕的阳台。既然房子建在这么高的山坡上,想必阳台也高出山坡不少。

    厅里陈设着精致的台灯,讲究的椅子,高级的桌子,一方杏色的厚地毯,两张舒适的小长椅,一张面对火炉,另一张呈直角摆在火炉右边,象牙白的火炉罩上面有艘迷你的胜利号。铜制小屏风后面堆了柴火,但并没有点燃。

    房里有股静谧温暖的感觉,看起来就让人很舒服。矮茶几上摆了一瓶维特威士忌,旁边有酒杯、铜冰桶和夹子。

    我把门关回刚才那个样子,站在室内。一片死寂。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收音机座架上那座电子钟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山下半公里之外的大街传来模糊的汽车喇叭声,夜间飞机在远处嗡嗡作响,房子下方是一片蟋蟀金属般的鸣叫声。

    很快,我便不再孤单了。

    马瑞诺太太从落地窗旁的侧门溜进屋内,发出的声音不比一只蝴蝶响。她仍戴着那顶漆黑的帽子,穿着那套橙色的斜呢套装,看起来还是像刚从地狱回来。她手上拿着一只小手套,用它裹住一把枪的枪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后来也一直没明白。

    刚开始她没看见我,等她看见时,似乎也毫不介意。她只是把枪稍稍往上举,沿着小地毯朝我走过来。她的双唇往嘴内缩,我甚至看不见咬着双唇的牙齿。

    这时我早已把枪掏出来。我们枪口对着枪口,面对着面。她可能认得我,但我无法从她的表情做出判断。

    我说:“你逮住他们了,嗯?”

    她微微点点头,“就他一个。”她说。

    “把枪放下,这件事对你而言已经结束了。”

    她稍稍把枪放低了一些,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对准她的那把柯尔特手枪。我把我的枪也放低。

    她说:“她不在这里。”

    她的语调很平淡,没有抑扬顿挫,不带任何感情。

    “贝琳小姐不在这里?”我问。

    “嗯。”

    “你还记得我吗?”

    她仔细看了我一眼,但脸上并没露出任何高兴的表情。

    “我就是那个想找贝琳小姐的人,”我说,“是你告诉我地址的,记得吗?可是大卫派了一个保镖,劫持我开车在路上乱兜,他自己却跑来这里谈交易,至于谈什么我就猜不出来了。”

    那个棕发女人说:“你根本不是警察。大卫说你是冒牌货。”

    我做了一个热情洋溢、略显夸张的手势,不着痕迹地朝她靠近一点,“我不是警察,”我承认,“但我的确当过警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之后发生了很多事,对不对?”

    “对,”她说,“尤其是对大卫来说,呵,呵。”

    那不是笑声,她也并不想笑。那只不过是缓解尴尬的本能反应。

    “哈,哈。”我说。我们面面相觑,像两个神经病。

    关键问题是,我必须靠近她,近到能夺下她的枪。现在还是离得太远。

    “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我问。

    “就大卫一个。”

    “我猜也是。”这招不太聪明,却让我又往前移了一英尺。

    “噢,大卫是在这儿,”她赞同道,“没错。你想见他吗?”

    “嗯,如果不是太麻烦的话。”

    “嘻,嘻,”她说,“一点都不麻烦,就这样。”

    她突然把枪举起来,朝我扣动扳机。她脸上的表情丝毫未变。

    枪没响,这让她颇为困惑,不过那种困惑仿佛是在想两个星期前的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她的眼里已经没有我了。她举起那把枪,小心翼翼地摆弄裹着枪把的手套,然后往枪口里瞄了一眼,但还是没瞄出个所以然,于是又把枪摇了摇。这时,她才再次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一直没有动。现在也没有必要动了。

    “大概没装子弹。”她说。

    “或许子弹都用完了,”我说,“可惜。这种小玩意儿一次只能装七颗。而且我的子弹也装不进去。让我看看我还能帮什么忙?”

    她把枪交到我手里,拍拍双手掸去灰尘。她的眼睛里好像没有瞳孔,也可能全是瞳孔,我不敢确定。

    枪里没子弹,弹匣空空如也。我闻闻枪管,这把枪自从上次清理上油后就没再发射过子弹。

    这就难倒我了。直到上一刻为止,事情看起来都非常简单,我只需要尽量避免更多命案发生即可。但这么一来我前面笃定的事全被推翻了,我实在不知道我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我把她的手枪塞进侧袋,把自己的枪放回后裤兜,咬着嘴唇等了两分钟,看看有什么动静。没有动静。

    尖脸的马瑞诺太太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目光涣散,仿佛眼睛聚焦在我双眼中央的某一点,有点像正在观赏落日但已喝得烂醉的观光客。

    “好吧,”最后我说,“我们去瞧瞧屋子里其他地方,看看怎么回事。”

    “你说大卫?”

    “嗯,我们可以去看看他。”

    “他在卧室里。”她吃吃傻笑,“他在卧室里。”

    我抓住她的手臂,帮她转个身。她很听话,像个小孩子。

    “不过这是他待的最后一间卧室,”她说,“嘻,嘻。”

    “是啊,没错。”我说。

    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个侏儒。

    大卫·马瑞诺的确死了————毫无疑问。

    一盏支座为人体雕塑的白色台灯在一张大床旁边亮着,卧室以绿色和银色为主调。那是房里唯一的一盏灯,灯光静静地照在他脸上。他死了没多久,还没有死尸的难看样儿。

    他随意地躺在床上,稍稍侧身,仿佛中弹的时候正好站在床边。一只手臂松垮垮地往外伸,像软绵绵的海带,另一只压在身体下面。睁开的双眼目光呆滞,带着一种近乎得意的表情,嘴唇微张,灯光照在他上排牙齿的边缘上,反射出微光。

    刚开始我完全看不见伤口。伤口位置很高,在他脑袋右侧的太阳穴上,而且偏后,耳骨几乎刺入脑部。伤口焦黑,四周满是血污,一条细细的血迹蜿蜒而下,流到脸上时越来越细,颜色越来越深。

    “见鬼,这是接触性枪伤,”我对那女人说,“自杀伤口。”

    她站在床尾,盯着他头上那堵墙。似乎除了那堵墙之外,她对别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我把他还没变僵硬的右手拎起来,闻闻他的虎口。我闻到无烟火药味,但又好像没闻到,最后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闻没闻到。当然这并不要紧,做一次石蜡测验就知道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只手放回去,仿佛它是价值连城的易碎品。我沿着床边绕了一圈,趴在地板上,半个身子钻进床底下,骂了一句,再爬起来,把死人翻了个身检查他身下。那里有一个发亮的铜制子弹盒,但没有枪。

    看这个情况又像是谋杀。我更喜欢这种解释,他不像是会自杀的那种人。

    “看到枪了吗?”我问她。

    “没有。”她那张脸和瓷盘一样白。

    “姓贝琳的那个女人到哪里去了?你来这里打算干什么?”

    她开始咬自己的左手小指头,“老实说,”她说,“我想把他们两个都杀了。”

    “然后呢?”我问。

    “当然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先打电话给他,他说你是假警察,根本没发生什么谋杀案,你是来敲诈的,只想吓吓我,骗到地址……”她停住,啜泣了一声,跟擤鼻涕差不多,然后她把视线转到天花板的角落上。

    她讲话有点仓促,不过倒是很顺畅,像个开杂货铺的印度佬。

    “我来是想把他们俩都杀了,”她说,“我不会否认这一点。”

    “用一把没装子弹的枪?”

    “两天前还不是空的,我看过。肯定是大卫把子弹拿出来了,他一定是心虚。”

    “还算说得通,”我说,“然后呢?”

    “所以我就来这里了。他太过分了,让你来找我要她的地址。我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然后呢?”我说,“我知道你的感受,爱情杂志我也读过。”

    “噢,他说他得去见贝琳小姐,是电台的公事,绝不牵涉私人感情,以前不是,以后也绝不会是……”

    “我的天,”我说,“这个我也知道,我知道他会跟你胡扯什么。现在有个死人躺在我们面前,我们得采取行动,虽然他只不过是你的丈夫而已。”

    “你……”她说。

    “对,”我说,“这样也比你刚才讲那些废话好。然后呢?”

    “门没关,我走进来。就这样。现在我要走了。你别想拦我。反正你知道我住在哪里,你……”她骂了我几句。

    “我们得先联系警方。”我说完,走到门前把门关上,从里面转动钥匙然后再拔出来。接着我走到落地窗前。那女人狠狠瞪着我,但此时我已听不到她在喃喃自语些什么。

    床尽头的落地窗通向客厅外的阳台。电话放在床边墙上一个凹洞里,早晨打过哈欠之后便可以伸手抓来话筒,叫人送一盘钻石项链让你试戴。

    我在床边坐下,正待伸手去抓电话,一个模糊的声音在玻璃窗外对我说:“等一下!别急!”

    虽然隔着玻璃窗,但是那个声音仍然低沉温和。我听过那个声音。那是斯卡拉的声音。

    我跟那盏灯在同一水平线上,灯就在我正后方。我从床边扑向地板,伸手去摸后裤兜。

    一声枪响,我背后的玻璃碎开了。我实在想不通,刚才斯卡拉并不在阳台上,我已经看过了。

    我翻个身,开始贴着地板往落地窗相反的方向匍匐前进。我唯一的生机就是那盏灯。

    马瑞诺太太接下来的行动简直太妙了。她从脚上扯下一只高跟拖鞋,开始用鞋跟砸我。我抓住她的脚踝,跟她扭打在一起,她快把我的头给砸烂了。

    我把她摔倒在地,可惜为时不久。等我企图爬起来时,斯卡拉已经进到屋里,站在那儿朝我笑。那把点四五手枪拿在他手里很合适。那扇落地窗和窗外上了锁的纱窗,看起来仿佛刚被一头狂暴的大象破窗而入。

    “好吧,”我说,“我放弃。”

    “这小妞是谁?她真的很喜欢你哦,兄弟。”

    我站起身来。那女人早躲到某个角落里去了,我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转过去,兄弟,让我搜你的身。”

    我还没把枪掏出来,就被他拿走了。我没有提起门钥匙,但钥匙也被他拿走了,他一定在外面偷看了一阵子。他没拿我的车钥匙,看了一眼那把没装子弹的小手枪,又把它扔回我兜里。

    “你从哪儿进来的?”我问。

    “简单。从阳台下面爬上来,挂在那儿,通过铁窗格子盯着你们。这对一个以前跑马戏的人来说容易得很。你近来可好,兄弟?”

    血从我脑门上,一路流到脸上。我掏出一条手帕,把血擦掉,并没有回答他。

    “天呐,刚才你坐在床上想抓电话筒,背后还躺了一具尸体,样子实在滑稽。”

    “对,太好笑了。”我喊道,“他是她丈夫。”

    他瞧了她一眼:“她是他的女人?”

    我点点头,然后立刻就后悔了。

    “那可真不好受。要是我早知道就好了……可是我没办法,是他自找的。”

    “你……”我盯着他正要发话,突然听到身后的女人发出一声怪异的呜咽声。

    “还有谁?还有谁?我们到客厅去。我记得那里摆了一瓶很不错的酒。而且你头上需要擦点东西。”

    “你疯啦,赖在这儿不走,”我喊道,“外面所有的警察都在找你。你想逃出这个山谷,唯一的办法就是回比奇伍德街,或是翻过那些山————靠脚!”

    斯卡拉看着我,很平静地说:“这里不准任何人打电话报警,兄弟。”

    斯卡拉看着我到浴室里洗脸,然后贴上创可贴。然后我们一起走回客厅。马瑞诺太太蜷缩在长椅上,目光空洞地盯着没点燃的火炉,一声不吭。

    她没有逃走,因为斯卡拉一直没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她表现得很听话,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仿佛现在她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从酒瓶里倒出三杯酒,递一杯给那位棕发女子。她伸手接酒杯,略带微笑,当她从长椅上跌到地板上时,脸上还挂着那个微笑。

    我把酒杯放下,扶她坐回长椅上,她低下头去。斯卡拉瞪着她,她全身发抖,脸色白得像张纸。

    斯卡拉拿着他的酒坐到另一张长椅上,将那把点四五手枪放在身旁。他喝着酒,眼睛盯着那女人,苍白的大脸上流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

    “真不好受,”他说,“不好受。可是那个王八蛋对她不忠。去他妈的。”他伸手要了另一杯酒,一口吞下,在一张与她坐着的长椅呈直角的长椅上坐下。

    “原来你是个侦探。”他说。

    “你怎么猜到的?”

    “露·谢米告诉我有个男人去找过她,听起来就像你。我刚才在外面绕了一圈,看到了你停在外面的那辆破车。我走路没声音。”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

    他身穿运动服坐在房间里,显得更高大了。谁知道他花了多久时间才置办了那么一身衣服。那些衣服不可能是成衣,因为他身材太高大了。

    他叉开双脚在杏色地毯上,神情忧郁地瞪着自己麂皮皮鞋往外翻的小羊皮内里。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鞋子。

    “你来这里干吗?”他粗声问。

    “来找贝拉。我猜她可能需要帮忙。而且我跟一个警察打赌,说我能在他找到你之前,先找到贝拉。可惜我现在还没找到她。”

    “你一直没看到她,嗯?”

    我慢慢地、小心地摇摇头。

    他柔声说:“我也是。我来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她都没回家,只有那个躺在卧室里的男人跑进来。谢米店里那个经理怎么样了?”

    “警察就是为了那件事儿要逮捕你。”

    “是吗?为了那样的人?大概吧。我得走了。我本来为了贝拉,想把那具尸体搬走,总不能把他留在这里吓到她。不过我想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那桩命案搞得我束手束脚。”

    他看看手肘旁边躺在另一张长椅上的女人。她的脸色仍然白得发青,双眼紧闭,胸口微微起伏。

    “如果她不在,”他说,“我大概会把这里收拾干净,把你也解决了。”他碰碰身边那把点四五,“我不是对你有意见,而是完全为了贝拉。可是看现在这个情况……妈的,我怎么能对女人下手呢?”

    “真可惜。”我边摸头边怒声说。

    他咧嘴笑笑,“我看我开你的破车先走一小段路,把钥匙扔过来。”

    我把钥匙丢过去。他捡了起来,放在那把巨大的柯尔特手枪旁。然后他身子稍稍往前倾,伸手到背后一个裤兜里掏出一把枪柄镶了珍珠、大概点二五口径的袖珍手枪,握在掌心里。

    “就是这把枪杀的,”他说,“我把租来的那辆车停在下面那条街上,沿着堤岸走上来,绕到房子后面。然后我听到门铃声,这个家伙就站在门口。我人还在下面,他没看见我。结果屋内没人应门,你猜怎么着?这家伙居然有钥匙,他有贝拉家的钥匙!”

    他那张大脸变得十分狰狞,躺在长椅上的那个女人呼吸声也变沉重了,我好像还看到她的一片眼皮抖了一下。

    “管他呢?”我说,“他能拿到钥匙的方法太多了。他是她工作电台的老板,他可以搜她的包,印个钥匙模型。见鬼,她不用直接把钥匙给他。”

    “你说得没错,兄弟。”他粲然一笑,“她当然不用给。他进屋后,我赶快跟进来。他把门关上了,可是我有开门的办法。我开了门之后那门就没法关紧了,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他站在这个房间中央,就在那张桌子前面。我看他以前一定来过……”他的脸色又阴沉起来,不过不像刚才那么狰狞————“因为他拉开一个抽屉,伸手进去掏出这个东西。”他将那把镶了珍珠的小枪在他庞大的手掌里掂了掂。

    马瑞诺太太的脸上现在出现了因为紧张形成的皱纹。

    “所以我过来抓他。他开了一枪,没打中。他一害怕就往卧室里跑。我跟在他后面。然后他又开了一枪,又没打中。你可以在墙上找到那两颗子弹。”

    “我会去找的。”我说。

    “嗯,然后我就逮住他啦。妈的,那家伙不过是个小白脸。如果她不想要我,没关系。但我要听她亲口对我说,懂吧?我不想听这个油头粉面的东西说出来。所以我不高兴。不过那家伙倒是挺有种的。”

    他摸摸下巴。对于他最后一句话,我表示怀疑。

    “我说:‘我的女人住在这里,你是怎么回事?’他说:‘你明天再来。今天晚上轮到我。’”

    斯卡拉把没拿枪的那只手夸张地摊开:“说这种话?他是活腻歪了,是不是?我想把他手脚都给卸下来,正教训他时,这该死的玩具枪走火了,他身体一软,就跟个……跟个……”他看了女人一眼,剩下的话没说出口。“嗯,他就死了。”

    那女人的一片眼皮又跳了一下。我说:“然后呢。”

    “我跑了。谁不跑啊?可是我又回来了。我想到贝拉一定会受不了,床上躺具尸体。所以我决定回来把尸体运走,丢到沙漠里,我自己可以找个洞躲一阵子,可惜这个女的跑来,破坏了我的计划。”

    那女人一定一直都在伪装。她一点点移动腿和脚,直到把身体扭转到适当的位置,可以靠着长椅的椅背。当她移动的时候,那把镶了珍珠的小枪还摆在斯卡拉的厚手掌上。她像一根弹簧似的弹出长椅,像杂技演员一样腾空而起,扫过斯卡拉的膝头,像只花栗鼠剥坚果一样干净利落地一把抓起那把小枪。

    他站起来,嘴里骂骂咧咧。她滚到他脚边,那把柯尔特大枪就在他边上,可是他没碰,也没企图去拿。他弯下腰,想赤手空拳抓住那女人。

    在她开枪之前,她大笑一声。

    她朝他开了四枪,都打中他下腹。随后枪的撞针清脆地弹了一下,子弹用完了。她把枪扔到他脸上,然后从他脚边翻身滚开。

    他从她身上跨过去,但没碰到她。那张苍白的大脸有好一阵子毫无表情,然后慢慢挤出饱受痛苦煎熬的皱纹,仿佛那些皱纹一直存在似的。

    他挺直身子,沿着地毯往前门方向走去。我扑向那把柯尔特枪,抓在手里,免得被那女人拿了去。他踏出第四步时,血开始滴在地毯黄线毛上。之后他每跨出一步都会流血。

    他走到门边,伸出一只大手支在木门上靠着。然后他摇摇头,转过来。之前按着肚子的那只手在门上留下一道血迹。

    他走到离自己最近的椅子上坐下,身体往前倾,双手紧紧捂住自己。血从他指缝间慢慢流出来,像水池子里溢出来的水。

    “那些小子弹,”他说,“跟大子弹一样疼,尤其是打进下面。”

    那个深色皮肤的女人像个木偶似的走向他。他沉重的眼皮半垂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走过来。

    当她走得足够近时,她弯下身子往他脸上啐了一口。

    他没动,眼睛也没眨。我冲过去,一把将她推到椅子上。我对她可不客气。

    “别碰她,”他对我呻吟道,“也许她爱那个家伙。”

    这回没人阻止我打电话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坐在第五大道与威斯顿街交叉口的卢克酒吧里的红色高脚凳上,喝着一杯马提尼,心想那些酒保整天调酒,自己却一杯都不喝,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已经很晚了,过了凌晨一点。斯卡拉住在综合医院的罪犯病房里。贝琳小姐尚未出现,不过警方预料一旦她听说斯卡拉住院,而且不会对她构成威胁,她迟早会露面。

    KLBL电台一开始的时候被蒙在鼓里,后来把消息封锁得很彻底。他们将在二十四小时内决定如何发布这个消息。

    中午时分的酒吧,几乎客满。过了一会儿,一位意大利裔的棕发女郎————大鼻子,眼神锐利————走过来说:“有位子了,这边请。”

    我想像着斯卡拉就坐在我对面。他那双黑眼睛里带着比痛苦还复杂的表情,他有事情要我去做。有一半的时间他想解释清楚到底是什么事,另一半时间他双手捂着肚子,一遍遍说:“别碰她。也许她爱那个家伙。”

    我离开酒吧,开车向北经过富兰克林街,再经过比奇伍德街,到达希瑟街。没有警察在那儿盯梢————他们就这么信得过她。

    我在下面那条街慢慢开,抬头遥望那道树丛茂密、洒满了月光的山坡路,她的房子从背后看,仿佛三层楼那么高。我可以看见支撑阳台的金属架,看起来好像离地面很高,正常人坐热气球才能够着。但她就是从那儿爬上去的,他总是挑最艰难的路走。

    他本来可以逃走,弄点钱,甚至买栋房子住下来。江湖上的人多得很,他们可不会去惹斯卡拉。但是他却选择回来,爬她的阳台,做她的罗密欧,结果肚子里装满子弹————而且还是被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下了毒手。世事永远都是这样。

    我绕过一道白得像月光似的弯道,停下车,走完剩下来的上坡路。我身上带了手电筒,但不用它我也看得见那扇门前没站人。我没有从前门进去,也许山上某处有个带夜视镜的偷窥狂正盯着我。

    我溜到房子和空车库之间的斜坡后面,找到一扇我够得到的窗户,用帽子包住枪,把玻璃打碎,几乎没发出声响。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只有蟋蟀和青蛙的叫声中断了几秒钟。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卧室,拉下百叶窗,拉上窗帘,然后才谨慎地用手电筒照了一圈。那一束光照到了一张乱糟糟的床,到处涂沫的采指纹粉,窗台上的烟头,以及地毯上的多处脚印。化妆台上摆了一套银绿色的梳妆用品,衣柜里有三个皮箱。里面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制式柜子,看起来很可疑。除了手电筒,我身上还带了不锈钢螺丝刀。我撬开了衣柜。

    里面的珠宝不值一千美元,或许连五百都不到,不过对一个混演艺圈的女人来说却意义重大。我把它们又放回原处。

    客厅里的窗户都紧闭着,室内弥漫着一股诡异的、令人很不舒服的、残忍的味道。警方已经关照过那瓶酒,给采指纹的人省了不少麻烦。我只好喝自己的。我在角落里捡了一张没滴到血的椅子坐下,喝了一口酒,然后在黑暗里等待。

    地下室或某处仿佛有个影子闪了一下,让我不禁又用酒润了润喉咙。五六个街区外有人走到屋外狂吼了一声,然后是摔门声。一片死寂。青蛙又开始叫,接着是蟋蟀,然后收音机上的时钟响起比所有声音加起来都响的声音。

    然后我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前窗上的月光已经不见了。一辆车在某处停下。谨慎的脚步声从夜色里传来,走到了前门。钥匙插进锁头里转动。

    在打开的门缝里,微弱的夜光衬着一个没戴帽子的脑袋。斜倾的山坡太过阴暗,显示不出别的轮廓。门咔嚓一声关上。

    脚步踩在地毯上。我早就把电灯开关拿在手里,用力一扯,室内立时一片光亮。

    那女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安静得很,只是用枪口对准我。

    我说:“嗨,贝拉。”

    为她等待是值得的。

    她不高,也不矮。有一双能走路也能跳舞的长腿。即使只在一盏灯的照耀下,她的头发也像夜里的一把火。她的眼角有带着笑意的皱纹,嘴角有时常微笑的痕迹。

    她的五官带着阴影,这样的光线角度让脸看起来更美更精致。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或许蓝得让人心跳,但我看不清。

    那把枪看来是点三二,但把手垂直,像毛瑟枪。

    过了一会儿,她非常轻柔地说:“我猜你是警察吧。”

    她的声音也好听,即使到现在,我还时常会想起。

    我说:“咱们坐下来聊聊,这里就我们两个。你以前喝过酒吗?”

    她没回答。她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枪,微微一笑,摇摇头。

    “你不会犯两次错,”我说,“尤其是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

    她把枪塞进大衣侧袋里,那是件宽松的阿尔斯特大衣,领口剪裁得像军装。

    “你是谁?”

    “一个私人侦探罢了。我叫卡尔马迪。想来一口吗?”

    我抬高酒瓶。它还没跟我的手长在一块儿,我得握住它。

    “我不喝酒。是谁雇你来的?”

    “KLBL电台,为了不让你受史蒂夫·斯卡拉骚扰。”

    “原来他们知道了,”她说,“他们知道他的事。”

    我让那句话慢慢消散,没吭声。

    “有谁来过这里?”她尖声问,仍站在房间中央,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没戴帽子。

    “除了水管工,每个人都来过了。”我说,“跟平常一样,水管工人迟到了。”

    “原来你是那种人,”她的鼻子似乎微微往上翘了一点,“爱说无聊的笑话。”

    “不,”我说,“其实我不是。我只有在碰到非说不可的情况时才这样。斯卡拉又回来了一次,碰上麻烦,挨了枪子儿,然后被警方逮捕,现在人在医院里,情况很糟。”

    她没动:“有多糟?”

    “如果动手术,可能可以活命,不过机会并不大,不手术的话,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三颗子弹打进肠子里,一颗打进肝脏。”

    她终于动了,想坐下。“别坐那张,”我赶紧说,“坐这里。”

    她走到我旁边一张长椅上坐下。灯光在她眸子里跳着舞。我现在看清楚她的眼睛了。舞动的灯光,像灿烂的烟火。

    她说:“他为什么要回来?”

    “他觉得应该替你整理干净,把尸体移走。斯卡拉是个好人。”

    “你这样觉得?”

    “小姐,就算全世界都不这么想,我还是这么觉得。”

    “让我喝一口你的酒。”她说。

    我把酒瓶递给她,滑了一下。“老天,”我说,“你得多学学怎么拿酒瓶。”

    她朝通向卧室的侧门看了一眼,然后眼光再转回到我脸上。

    “已经送去停尸间了,”我说,“你可以进去看看。”

    她立刻站起来走进去,接着又立刻走出来。

    “史蒂夫有什么罪名?”她问,“如果他被救过来。”

    “今天早上他在中央大道杀了一个黑人。双方多少都算自卫,所以我不敢说。至于马瑞诺那个案子,应该不会判得太重。”

    “马瑞诺?”她说。

    “是啊,你知道他杀了马瑞诺吧。”

    “别傻了,”她说,“大卫·马瑞诺是我杀的。”

    “好吧,”我说,“可是史蒂夫不想让别人知道。”

    她瞪着我:“你是说史蒂夫专程赶回来顶罪?”

    “剧情就是这么演的。我想他本来是想回来把马瑞诺的尸体弄到沙漠里丢掉。谁知道一个女人来了————马瑞诺的太太。”

    “哼,”她声调呆板地说,“她以为我是他的情妇,油滑的蠢货。”

    “难道你不是?”我问。

    “这个问题你最好别再问了,”她说,“虽然我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班。”她又走出房间。

    皮箱被猛然抽出的声响传进客厅里,我跟着她走进卧室。她正在收拾细软,一副不紧不慢的模样。

    “去坐牢可不需要穿那些玩意儿。”我靠在门上对她说。

    她还是不理我,“我本来想逃到墨西哥,”她说,“然后去南美。我并不想杀死他。他对我动粗,想拿什么东西敲诈我,所以拿出了枪。然后我们俩又打了起来,枪走火了,之后我就跑了。”

    “和斯卡拉说的情节一样,只不过主角换成他,”我说,“妈的,你难道不是故意开枪打那个……”

    “不是你想的那样。”她说,“也不是警察想的那样。上次在德州偷钱,我被抓去达哈特监狱关了八个月,我不想再坐牢。而且马瑞诺的女人到处嚷嚷说是我去勾引他,到头来又腻了,把他甩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不会杀他惹祸上身。”

    “她有的是机会说话,”我低声说,“在我告诉警方她在斯卡拉身上射了四发子弹,还朝他脸上吐口水之后。”

    她打了个冷战,脸色突然发白。她不断把东西拿出皮箱,又把它们放进去。

    “你真的抢过钱?”

    她抬眼看我,然后垂下眼睑,轻声道:“嗯。”

    我走到她身边,“身上有没有瘀青或被扯破的衣裳可以呈给警方?”我问。

    “没有。”

    “可惜。”我说完便一把抓住她。

    她的眼睛里先是像要喷出火来,然后便冷得像块黑石头。我扯掉她的大衣,撕破她的内衣,用手指使劲掐她的手臂和脖子,用指关节用力抵着她的嘴,然后气喘吁吁放开她。她踉跄后退,但并没有摔倒。

    “我们得等这些瘀痕发黑发紫,”我说,“然后再去市区。”

    她开始大笑,然后走到镜子前面看着自己,又开始哭起来。

    “你给我出去,我要换衣服!”她大喊,“我会自首。只要能救史蒂夫,我一定会说实话。”

    “你闭嘴,换你的衣服吧!”我说。

    我走出房间,用力摔门。

    我连亲都没亲她一下。我本来可以亲的。我这么蹂躏她之后,她不会介意我再吻她。

    接下来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路上,先是各开各的车,然后她把车藏进我的车库里,再坐进我的车里。我们沿着海岸线往北,到马里布喝咖啡、吃三明治,然后继续往北开,在圣佛伦德北边的山脊路下吃早餐。

    她的脸看起来像是经历了整个艰苦赛季的棒球手套,下唇肿得像根香蕉,手臂和脖子上的瘀青烫得可以煎牛排了。

    天刚亮,我们抵达市政府。

    警察根本没想过要扣押或调查她。那些口供基本上是他们自己写的。她眼神空洞,心里想着别的事,只在上面签了名。然后有个在KLBL电台工作的男人和他太太来把她接走了。

    所以我没有开车送她去旅馆,她也没去看斯卡拉。他被注射了吗啡。

    他于当天下午两点三十分死亡。她握着他软绵绵的大手,可是他早已没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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