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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你不必担心,”斯宾说,“她已经死了。”

    他用一只又大又硬的手掌放在我胸膛上把我往公寓门里推。他的手一直没离开我胸部,眼睛却很快往我浴袍的口袋里兜了一圈,又兜回我脸上。等把我推进门内半英尺左右,他偏着头对后面说:“进来把门关上,矮子。”

    矮子进来把门关上,两只小眼睛闪着光。“装得还真像,”斯宾随意地说,“拿枪对着他,矮子。”

    矮子像道闪电似的把皮带上的枪套打开,掏出一把警用手枪。他舔舔嘴唇。“好小子,”他轻声说,“好小子。”他打开手铐套,把手铐拉出一半:“你怎么知道的,艾尔?”

    “知道什么?”斯宾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我,他小声对我说,“你想干什么?下楼去买份报纸?”

    “没错,”矮子说,“他就是凶手,没错!他从浴室窗口爬进来,换上这家主人的衣服。这家人出远门去了,你瞧瞧这房里的灰尘。一扇窗子都没开,里面闷得很。”

    斯宾说:“矮子是个讲究科学精神的警察,你别听他的。他总有搞错的一天。”

    我说:“他这么厉害,怎么还当警察呢?”

    矮子脸一红。斯宾说:“去把他的衣服找出来,矮子,还有他的枪。动作要快!我们要逮人,动作就得快!”

    “可是还没人叫你负责这个案子。”矮子说。

    “我能有什么损失?”

    “那我呢?搞不好我连这身衣服都保不住。”

    “冒个险吧,小子,隔壁那个笨蛋连鞋盒里的蛾子都抓不到。”

    矮子快步冲进卧室里。斯宾和我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但他已把手放了下来,贴着自己的身子。“别告诉我,”他懒洋洋地说,“让我猜就好。”

    我们听到矮子故意大声地翻箱倒柜,然后听到他像猎犬闻到一个老鼠洞似的叫了一声。矮子回到客厅里,右手拿着我的枪,左手握着我的皮夹。他用一条手帕拎着手枪的瞄准器。“这把枪开过火,”他说,“而且这个家伙不叫塔尔博特。”

    斯宾的头转都没转,脸上的表情也没变。他对我微微一笑,大嘴巴的嘴角微微动了动。

    “你别说。”他说,“你别说。”他用一只像铁铲般硬的手把我往后一推:“把衣服穿上,不用打领带了。有好多地方等着我们去拜访!”

    6.我把枪拿回来了

    我们走到外面走廊上,海伦·梅森的公寓里还有灯光,两个拿着篮子的男人站在门外抽烟,尸体那边传出争执的声音。

    我们经过走廊转角,开始往楼下走,一层接着一层,一直走到大厅。有五六个人睁大眼睛站在那儿,三个穿睡衣的女人,一个戴着绿色眼罩、有点像社会版主编的光头男子,另外两个人站在大厅角落的阴影里。另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在大门内溜达,低声吹着口哨。我们经过他身旁走了出去,他似乎毫不介意。门外的人行道上也挤了一堆人。

    斯宾说:“我们这个小城难得有这么热闹的晚上。”

    我们走到一辆没有贴警徽的黑色小轿车旁,斯宾钻到驾驶座,挥手叫我坐在他旁边,矮子上了后座。他早就把手枪放回枪套里了,但枪套并没有扣上,手就放在附近。

    斯宾突然加速,我的背撞上椅垫。我们在最近的一个街角两轮着地转了个弯往东行驶。转弯时可以看见对面有辆车顶上装了两个红色警笛的大黑车飞快开过来,只离我们半个街区。

    斯宾往窗外吐了一口痰,懒洋洋地说:“那是局长,他大概连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这回我们让他刮目相看。”

    后座的矮子很不高兴地说:“对!再让你停职三十天!”

    斯宾说:“少说废话,你说不定就能回刑事组。”

    “我宁愿吃土。”矮子说。

    斯宾疾驶过十条街后才把速度放慢。矮子说:“这不是回警察局的方向。”

    斯宾说:“你别傻了!”

    他让车子慢慢开,左转进入一条住宅区内安静黑暗的街道,路两旁种了松树,后面是有着方正小花园的方正小房子。他轻轻刹车,让车身滑到路肩上,把引擎关掉,然后一只手臂甩到椅背后,回过头去看那位穿制服的“好眼力”警察。

    “你以为杀掉那女人的真是这个家伙,矮子?”

    “他的枪开过火!”

    “把你口袋里那支大手电筒拿出来照照,看看他的后脑勺!”

    矮子喘着粗气,在后座里摸索了一阵子。一声拨弄金属开关的声音,一道由喇叭状大型手电筒发出的令人目眩的光打在我头上,我听到小个子贴在我后面的呼吸声。他伸出手按按我脑袋上的痛处,我叫了一声。手电筒熄了,街道的黑暗又扑进车内。

    矮子说:“他好像被揍晕过。”

    斯宾毫无表情地说:“那女人也被揍晕了,并不明显,不过事实摆在眼前。她先被敲昏,然后才被脱掉衣服,到处抓过,再挨了一枪。那些抓痕是为了让别人往那种事情上想。凶手是用浴巾包着枪射击她的。没有人听到枪声。是谁报的警,矮子?”

    “我哪知道啊?你进办公室以前大概两三分钟吧,有个男人打电话进来。瑞德那时候还在找那个摄影记者。接线员说是个声音很低的男人。”

    “好,矮子,如果是你干的,你怎么逃出去?”

    “大摇大摆走出去啊,”矮子说,“有什么问题?嘿!”他对我喊道:“你怎么走的?”

    我说:“这是我的小秘密。”

    斯宾平静地说:“你可不会从通风孔里爬出去,是不是,矮子?也不会砸破玻璃潜入隔壁公寓,假装是住在那里的主人吧?你更不会找警察来,还帮他们逮凶手吧?”

    “见鬼!”矮子说,“是这个家伙打的电话?我才不会这么做。”

    “凶手也不会这么做,”斯宾说,“最后那件事除外,那通电话是凶手打的。”

    “那些性变态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矮子说,“这个人也许是帮凶,另一个家伙想让他做替罪羊,就用木棒把他打晕了。”

    斯宾粗暴地笑道:“你好,性变态!”然后用一根像枪管这么硬的指头戳戳我的肋骨:“瞧瞧我们这两个笨蛋,坐在这儿,工作都快丢了。我们嘴皮子说破,而你知道所有真相,却什么都不说。我们连那女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她是我在万斯·康里德俱乐部酒吧里钓到的一个红发女人,”我说,“不,是她钓到我的。”

    “她没告诉你名字吗?”

    “没有,她什么都没讲。我扶她到外面透口气,她叫我带她离开那里,等我送她上我的车时,有人在后面敲了我一下。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公寓地板上,那女人已经死了。”

    斯宾说:“你去万斯·康里德俱乐部的酒吧干什么?”

    “去剪头发,”我说,“不然你还去酒吧干吗?这个红头发好像很紧张,又不知道在怕什么,她泼了一杯酒在大厅经理脸上,我觉得她有点可怜。”

    “我也觉得红头发有点可怜,”斯宾说,“这个敲昏你的人大概是头大象,可以把你扛上楼去。”

    我说:“你被人敲昏过吗?”

    “没有,”斯宾说,“你呢,矮子?”

    矮子说他也从来没被敲昏过,声音极为不悦。

    “好,我告诉你们,”我说,“那就跟醉倒一样。或许我在车里就醒了,那家伙拿了一把枪,我不敢讲话。他可能拿着枪把我和那女人架到楼上,那女人可能认识他。等我进了公寓,他可以再揍我一拳,中间发生的事我可能就记不起来了。”

    “以前我听过这种讲法,”斯宾说,“可是我从来不相信。”

    “是真的,”我说,“一定是真的。因为我记不得了,而那个男人要是没有人帮他,绝不可能把我扛上来。”

    “我就可以,”斯宾说,“我连比你重的人都扛得动。”

    “好吧,”我说,“是他把我扛上去的,现在怎么办?”

    矮子说:“我不懂他那么大费周章是为什么?”

    “把人揍昏算什么大费周章?”斯宾说,“把枪和皮夹给我。”

    矮子犹豫了一下,把东西递过来。斯宾漫不经心地嗅嗅枪口,把它塞进口袋里————靠近我的那个口袋。他翻开皮夹,对着仪表灯看了看,然后也收了起来。他这才发动引擎,在街中间调了个头,很快驶回安古洛大道,在那儿往东转,停在一家有块红色霓虹灯招牌的酒铺前。即使已经那么晚了,那家的店门还是大开着。

    斯宾偏过头去说:“进去打电话给值班室,矮子。告诉警佐我们握有布莱顿街凶杀案的有力线索,现在要去逮捕嫌犯。叫他跟局长说他可以发脾气了。”

    矮子钻出车外,用力把门甩上,本来想说话,结果还是过街进了商店。

    斯宾突然往前开,才过一个街口就已经加速到四十迈。到了下条街,车的时速已达五十迈,他在巷子里转来转去,最后在一所学校前面的一棵胡椒树下停下来。

    他侧身拉手刹时,我抢回了枪。他干笑了一声,吐了一口痰到窗外。

    “好了,”他说,“我是故意放在那个口袋里的。我跟‘紫罗兰’麦基通过电话。那个小记者从洛杉矶打电话给我。他们找到梅森了,现在正在他公寓里忙活呢。”

    我靠上角落,离他远一点,把枪松松地架在膝头上。“我们现在不在湾城的管辖范围内了,警官,”我说,“麦基怎么说?”

    “他说是他让梅森去找你的,可是他不确定你们联络上了没有。那个公寓管理员————我没听清楚他叫什么名字————正准备把尸体丢到巷子里,结果被两个巡警撞上。麦基说如果你已经和梅森联络过,听了他那边的说词,一定会来这里惹麻烦,搞不好会被人揍晕,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死尸旁。”

    “我没有联络到梅森。”我说。

    我可以感觉到斯宾那两道黑色浓眉下的眼睛正盯着我瞧。“可是你已经到这里惹麻烦了。”他说。

    我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用仪表板上的打火器点燃,右手不离枪。我说:“我觉得你好像是故意赶来这里,根本没人派你负责这个案子,现在你还带着犯人越过市界。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惹了一身麻烦,除非我能破案。”

    “我也一样,”我说,“看来,我们最好联手把这三桩谋杀案给破了。”

    “三桩?”

    “没错,海伦·梅森,她老公,和奥斯恩大夫的老婆。三个人都有关联。”

    “我把矮子骗了,”斯宾冷静地说,“因为他是个小个子,局长特别偏爱小个子,矮子可以把过错推到我身上。我们从哪里开始下手?”

    “可以先去找一个在医生大楼实验室里上班的叫格雷勃的人。我猜测他在奥斯恩命案中做了假报告。万一警察局通缉你怎么办?”

    “他们都用洛杉矶的无线电广播,绝不可能用这种方式通缉自己的警察。”他身子往前倾,发动引擎。

    “你可以把皮夹还给我了,”我说,“我也好把这把枪收起来。”他粗鲁地大笑,把皮夹还给我。

    7.大下巴

    化验员住在第九大道,不是很好的住宅区。他的房子是一栋结构混乱的小平房,周围一大丛灰扑扑的水仙花,小路旁种了几株营养不良的植物,看起来像个辛苦了一辈子却毫无成就的人的工作成果。

    斯宾关上车灯,慢慢滑行到屋前,说:“要是需要帮忙就吹口哨。万一警察来了就溜到第十大道上,我会绕过去接你。不过我看他们是不会来的,今晚光是布莱顿街那个女人就够他们忙的了。”

    我站在安静的街上,朝左右望望,然后在朦胧的月色下过了街,顺着小径走到屋子前面。前门盖在一个突出来像个房间的棚子前面,和街道成直角。我按了门铃,听到屋内远处响起铃声。没有反应。我又按了两次,然后试试前门,是锁着的。

    我穿过走廊,绕到房子的北面,来到盖在后院里的车库前。车库的门上挂着一把弱不禁风的锁。我弯下去用小手电筒往门缝里照。可以看到车轮。我又走回前门,这次很用力地敲门。

    前面房间的窗子吱嘎叫了一阵,从顶端被往下拉了差不多一半。窗后的百叶窗跟着拉下来,一个黑影躲在帘后,用浓浊沙哑的声音问道:“谁?”

    “格雷勃先生?”

    “我是。”

    “我想跟你谈谈,事关紧要。”

    “我要睡觉,先生。明天再来。”

    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个医生会有的声音,倒像是我曾经在电话里听过的一个声音,好久以前,在坦尼森公寓大厦里面。

    我说:“好,那我去你实验室找你好了,格雷勃先生。方便告诉我地址吗?”

    那声音停了一阵,然后说:“你还不快滚,不然我出去揍你一拳!”

    “这怎么是谈生意的态度呢,格雷勃先生?”我说,“你真的不能花两分钟跟我谈谈,反正你都起来了。”

    “闭嘴。你会吵醒我老婆,她病了。再不走我出去……”

    “晚安,格雷勃先生。”我说。

    我退到朦胧月色下的人行道上。走到停在对面的黑车时,我说:“需要两个人进去。有个亡命之徒在屋子里,应该是我在电话里听过的那个叫大下巴的家伙。”

    “老天!就是杀死梅森的那个家伙?”斯宾挪到前座右边,把头伸出车窗,把一口痰吐在距离大概有八英尺远的消防栓上。我什么都没说。

    斯宾说:“如果这个大下巴就是莫斯·洛伦兹的话,那我认得他。我们可以闯进去,或许会找到有力的线索。”

    “就跟广播剧里的警察一样。”我说。

    “你怕不怕?”

    “我?”我说,“我当然怕。车库里停了车子,他可能把格雷勃扣在屋里,还没决定该怎么处置……”

    “如果真是洛伦兹,他根本没脑子作任何决定,”斯宾说,“那家伙只会做两件事,开枪和开车。”

    “还有拿铁棍打人。”我说,“我是说还有另一个可能,格雷勃可能没开车子出去,这个大下巴……”

    斯宾俯身上前去瞄仪表板上的钟:“我猜他八成溜了,不然早该回家了。大概听到风声,溜之大吉了。”

    “你到底进不进去?”我打断他的话,“有谁会向他通风报信?”

    “一开始收买他的人啊,如果他被收买了。”斯宾打开车门,钻出车外,站在那儿扫视街道。他打开外套,把腋下的枪套扣掰开。“或许我可以吓唬吓唬他,”他说,“你手上别拿任何东西,别插兜里。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我们再次穿过街心,走回步道,上了走廊。斯宾靠在门铃上。

    声音又从那扇半开的窗里起毛的暗绿色百叶窗后对我们咆哮。

    “什么事?”

    “你好,莫斯。”斯宾说。

    “嗯?”

    “我是艾尔·斯宾,这件事跟我也有关系。”

    一片寂静。时间仿佛凝固。然后那个浓浊沙哑的声音说:“跟你一起的人是谁?”

    “从洛杉矶来的兄弟,自己人。”

    又是一片寂静。然后:“你想干什么?”

    “你一个人在里面?”

    “还有个娘儿们,她听不见你们。”

    “格雷勃呢?”

    “对啊,格雷勃呢?你到底想干什么,条子?快说清楚!”

    斯宾平静地回答他,就好像正坐在家里收音机旁的安乐椅里似的:“我们的老板是同一个人,莫斯。”

    “哈!”大下巴说。

    “他们在洛杉矶找到梅森的尸体了,那些大城市里的警察已经把他和奥斯恩老婆那件案子连在一起,我们得赶快行动。大老板跑到北边去制造不在场证明,我们呢?”

    那声音说:“胡扯!”可是他的语气里已经有一丝质疑。

    “看起来情势不妙啊,”斯宾说,“快点把门打开。你可以看见我们没拿家伙。”

    “等我走到门边,你们就有了。”大下巴说。

    “你没那么胆小吧。”斯宾不屑地说。

    百叶窗窸窣了一阵,似乎有只手刚放开它,窗格被拉了上去。我的手开始掏枪。

    斯宾咆哮道:“别蠢了!这家伙是我们的线索,不能伤他。”

    屋里传来模糊的脚步声,前门的锁转开,门打开,一个人影站在阴影里,手里拿了一把大型柯尔特自动手枪。大下巴的确是个贴切的外号,他那又大又宽的下巴从脸部突出来,活像火车头前的排障器。他的个子比斯宾还大,大多了。

    “有屁快放!”他一边说,一边往后退。

    斯宾两手空空,手掌朝外翻,左脚静静往前踏了一步,右腿突然抬起,朝大下巴的下体踢过去。

    等我们都把枪掏出来以后,大下巴还在挣扎,他的右手想扣扳机,把枪举高,但疼痛的感觉让他除了弯下腰去大叫之外,什么都做不了。那短暂的挣扎浪费了他宝贵的一秒钟,他既没开枪,也没叫出声来,却已经被我们撂倒了。斯宾敲在他脑袋上,我砸了他的右手腕。我本来想一拳打在他下巴上,那个下巴太吸引我了,可是他的右手腕靠枪最近。枪掉到地上,大下巴突然往我们身上一扑。我们接住他,他的鼻息湿热恶臭,气味扑到我们脸上,然后膝盖一软,他在下,我们在上,一起跌倒在门口地板上。

    斯宾喘了一口气挣扎着站起来,关上门。然后他把不断呻吟、陷入半昏迷状态的大下巴翻个身,把他的双手扳到身后,铐上手铐。

    我们穿过客厅,左边房间里有微弱的灯光,是桌上一座小台灯发出来的,灯罩上盖了一张报纸。斯宾把报纸掀起来,我们看到了床上的女人。他没杀她。她穿着廉价的薄睡衣,双眼睁得像铜铃,因为极度恐惧而陷入半疯狂状态。嘴巴、手腕、脚踝和膝盖都捆了胶布,耳朵里塞着厚棉花。一阵模糊的咕噜声从贴在她嘴巴外、宽两英寸的胶布后面传出来。斯宾把台灯压低一点,她的脸上有很多斑,头发是染的,黑发根都冒出来了,瘦骨嶙峋的脸显得一副苦命相。

    斯宾说:“我是警察,你是格雷勃太太吗?”

    那女人抽搐一下,很痛苦地盯着他。我把她耳朵里的棉花抽出来说:“再试试看。”

    “你是格雷勃太太吗?”

    她点点头。

    斯宾抓住贴在她嘴上的胶布的一头,她紧闭双眼,他用力一拉,然后立刻用手按在她嘴上。他弯腰站在那儿,左手拿着撕下来的胶带,冷漠的脸上仿佛不带一丝感情。

    “你能做到不尖叫吗?”他说。

    女人努力点点头,他把手拿开。“格雷勃人呢?”他问。

    他把她身上其余的胶布也撕开。

    她吞了吞口水,用一只涂了红指甲油的手扶住自己的额头,摇摇头:“不知道,他一直没回家。”

    “那个大猩猩进来的时候讲了什么?”

    “他什么都没讲,”她麻木地说,“门铃响后我去开门,他走进来一把抓住我,然后把我捆起来,问我丈夫在哪里,我说我不知道,他打了我几个耳光,可是后来他好像信了我的话。他问我丈夫为什么没把车开走,我说他从来都是走路上班,不开车。然后他就坐在角落里,既没动,也没讲话,连烟都没抽。”

    “他有没有用电话?”斯宾问。

    “没有。”

    “以前你有没有见过他?”

    “没有。”

    “快穿衣服,”斯宾说,“今晚你得到朋友家过夜。”

    她看着他,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扒扒头发。然后她张开嘴,斯宾的手按在她嘴上。

    “你别急,”他厉声说,“据我们所知,他没出什么事。就算真出了事,我看你心里也有数。”

    那女人把他的手推开,站起来绕到床旁一个五斗柜前,从柜里摸出一小瓶威士忌。她把瓶盖打开直接对着瓶口喝。“没错,”她的声音沙哑有力,“你能怎么办?每个大夫都需要打点,又赚不到几个钱。”她又喝了一口。

    斯宾说:“我可能会调换血样。”

    那女人毫无表情地瞪着他。他看看我,耸耸肩。“也许是致幻药,”他说,“没准是他的第二职业。生意大概也做得不大,瞧瞧他过的日子。”他很不屑地环顾房间:“快穿衣服吧!太太。”

    我们走出房间,把门关上。斯宾在大下巴旁边蹲下去。大下巴背部着地半躺在地上,张大嘴巴很有规律地发出呻吟声,既没有完全昏迷,头脑也不是很清楚。斯宾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很神秘,他看着手上的胶带,突然笑出声来,一巴掌把那段胶带贴在大下巴嘴上。

    “你说我们能劝他自己走路吗?”他问,“要叫我扛他,我可不乐意。”

    “不知道,”我说,“我心里也没底。要走去哪里?”

    “去山上有鸟叫的安静地方。”斯宾冷酷地说。

    我坐在汽车脚踏板上,膝头间夹着那支喇叭形的大手电筒。手电筒的光不是很亮,不过倒是把斯宾怎么对付大下巴照得清清楚楚。我们的头顶是一座蓄水池,池外的坡地一直延伸到下方的深谷里。半英里外的山顶上有两座别墅,都没开灯,只有月光打在墙上。山上很冷,但空气很清新,天上的星星像一粒粒抛光的铬块。笼罩在雾气里的湾城灯光仿佛远在天际,其实却只隔了十分钟车程。

    斯宾没穿外套,他把衬衫袖口卷起来,他的手腕和无毛的手臂在模糊的灯光下显得粗壮有力。他的外套就搁在他和大下巴中间的地上,枪套压在外套上,枪就在里面,枪柄朝向大下巴。外套摆得有点偏,因此在斯宾和大下巴中间,露出了碎石子地面。手枪在大下巴的右方,斯宾的左方。

    经过一阵只听得到喘息声的宁静,斯宾说:“再试试!”他语气轻松,好像在跟玩弹球的伙伴讲话。

    大下巴满脸是血,我看不见鲜红色,但我用手电筒照了一两次。他两只手都可以自由活动,被踢了一脚的痛苦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大概在苦海的尽头浮沉着。他沙哑地哼了一声,突然用左臀顶住斯宾,右膝跪倒,身子往前扑去抢那把枪。

    斯宾朝他的脸踢了一脚。

    大下巴往后跌倒在碎石地上,两手在脸上乱抓,凄厉的喊声从他指间射出来。斯宾走上前去踢他的脚踝。大下巴叫了一声。斯宾又退回他在外套和枪后的位置上。大下巴翻滚了几下,双膝跪地,摇着头。大颗深色的液体从他脸上滴到碎石地上。他弯着身子挣扎。

    斯宾说:“起来啊,你不是条硬汉吗?你有万斯·康里德在后面撑腰,又有组织在他后面撑腰,或许连安德斯局长都帮着你。我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警察,什么前途都没有。来啊,我们来玩玩!”

    大下巴突然纵身朝枪套扑过去,他的手碰到了枪柄,但只是把枪扭了个方向。斯宾用脚跟狠命往他的手上一踹。大下巴大叫。斯宾往后跳开,疲惫地说:“你不是打不过我吧,宝贝?”

    我粗声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为什么不问他话呢?”

    “他不说,”斯宾说,“是条硬汉,不轻易说话。”

    “那干脆一枪毙了他算了。”

    “不可能。我不是那种警察。嘿,莫斯,这个家伙以为我是那种虐待狂的条子,喜欢拿根铁棒找个头来敲一敲,否则就会闹胀气肚子疼。你可不希望他有这种错觉吧,嗯?我们现在是公平比赛,你比我重二十磅,而且你看枪离谁比较近?”

    大下巴喃喃说:“就算我抢到了,你的同伴也会开枪打我。

    大下巴慢慢地站起来,好像在爬山一样。他摇晃了一阵,用手把脸上的血抹掉。我觉得头痛,开始反胃。

    大下巴突然踢起右腿,仿佛是一瞬间的事,可是斯宾却在空中抓住了那条腿往后退几步,向后一扯。他把那条腿拉紧,不服输的大家伙拼命晃另一条腿,想保持平衡。

    斯宾像跟朋友聊天似的说:“我用这招时管用,因为那时候你手里有枪,我没有,你想我一定不敢冒这个险。现在这种情况下,你想用这招就大错特错了。”

    他用两只手很快地把那只脚一扭,大下巴的躯体像弹入空中似的往旁边一翻,一侧肩膀和脸往地上一掼,斯宾并没有放手,还抓着那只脚。他继续往旁边扭。大下巴开始在地上打滚,发出野兽股的凄厉叫声,一半声音都埋在碎石砾里。斯宾手下突然用力一绞,大下巴尖叫一声,声音像一打床单一齐被扯裂似的。

    斯宾往前一跃,一脚踏在大下巴另一条腿的脚踝上,他用全身重量抵住手里抓住的那只脚,开始将大下巴的双腿劈开。大下巴又想喘气又想喊叫,结果只发出了老狗才会发出的吠声。

    斯宾说:“有些人做我现在做的事可以赚大钱,而不是赚个零头。我也应该去赚大钱啊。”

    大下巴大喊:“让我起来!我招!我招!”

    斯宾继续往外劈开大下巴的两条腿,大下巴突然一瘫,就像一头海象似的昏倒了,斯宾也跟着踉跄了一下,手里那条腿啪啦一声摔在地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擦自己的脸和双手。

    “没用!”他说,“喝了太多啤酒。表面上看起来挺壮的,大概是那个肥屁股老坐在车上的缘故。”

    “而且手里永远都握了枪。”我说。

    “一点没错,”斯宾说,“我们可不想伤了他的自尊心。”

    他走过去踢大下巴的肋骨。踢三下以后,大下巴哼了一声,原来空洞的眼皮也闪过一丝光。

    “起来,”斯宾说,“我不会再打你了。”

    大下巴站起来,他花了整整一分钟。他那已经不成形的嘴拼命想张大,我想起了另一个男人的嘴,我对他的怜悯心立时消失。他两手在空中抓了几下,想抓住可以支撑他的东西。

    斯宾说:“我的同伴说你手里一没枪就变成废物,我可不想见到像你这么壮的汉子变成废物。我的枪借你用吧。”他朝枪套轻轻一踢,枪套便滑出外套,滑到大下巴的脚旁。大下巴弯下肩膀去看,他的脖子已经弯不下去了。

    “我招!”他哼道。

    “没有人要你招啊,我要你用手把那把枪捡起来。别逼我再对你动粗,照我的话做。嗯,枪不是在你手里了吗?”

    大下巴摇摇晃晃地跪倒,一只手慢慢握上枪柄。斯宾看着他,动都没动。

    “这才是乖孩子。现在你有枪了,又是一条硬汉了。现在你可以再去干掉几个女人。把它抽出来。”

    大下巴非常缓慢地把枪从枪套里抽出来,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他跪在那儿,让枪在他两腿中间晃荡。

    “怎么啦,你不打算杀人了?”斯宾嘲笑他。

    大下巴扔下枪,开始哭泣。

    “嘿!”斯宾吼道,“把那把枪放回去,我喜欢枪干干净净的,我一向爱干净。”

    大下巴在地上摸了一阵子,抓住枪,慢慢把它插回皮枪套里。做完这件事,他已经把仅剩的一点力气都用光了,面朝下啪一声倒在枪套上。

    斯宾拉起他的一只臂膀,把他翻个身面朝上,然后把地上的枪套捡起来。他用手把枪柄擦干净,把枪套绑回胸前,再拿起外套,穿上身。

    “现在我们可以让他说个够,”他说,“我从不相信你可以让一个不愿开口的人开口说话。有没有烟?”

    我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抖了抖,把烟盒递过去。我打开手电筒,对准突出来的那根烟,照着他伸过来拿烟的手。

    “不用了。”他说。他摸出一根火柴把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我熄灭手电筒。斯宾俯瞰山下的大海、曲折的海岸线和点灯的码头,加了一句:“山上挺好的。”

    “太冷,”我说,“夏天也这么冷,我需要喝一杯。”

    “我也需要,”斯宾说,“可惜我喝了酒就没办法工作。”

    8.打针的人

    斯宾把车停在医生大楼前面,抬头看六楼亮着灯的那扇窗。整栋大楼的设计呈辐射状,因此每个办公室都有外凸的部分。

    “老天,”斯宾说,“他现在还在办公室里。那家伙八成根本不睡觉。你去瞧瞧前面那辆大黑车。”

    我下车走到大厅入口旁、占据了整栋建筑一侧的大药店前面,有一辆黑色的汽车规规矩矩地停在一个车位里,仿佛现在正当午时,而不是凌晨三点。汽车前面的牌照旁有个医生的标志————希波克拉底手杖上交缠的蛇。我打开手电筒往车里照,看到了行医执照上的名字,关掉手电筒,走回斯宾旁边。

    “没错,”我说,“你怎么知道那是他的窗口,而且平常夜里他都在干什么?”

    “他在准备针筒,”他说,“我观察了那家伙好一阵子,所以我知道。”

    “观察他,为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然后他回头看看后座,“你还好吧,兄弟?”

    一个像从毯子下面发出来的闷声从后座地板上传来。“他喜欢坐车,”斯宾说,“硬汉都喜欢坐车。好吧,我去把车停在巷子里,然后我们上去。”

    他没开车灯,绕过大楼,引擎声掩藏在月光朦胧的暗夜里。对街有一排高大的桉树,围着一个网球场,海草的味道从海边爬上来,弥漫在林荫道上。

    斯宾沿着大楼拐角走回来,我们一起朝锁着的大门走过去,敲了敲厚玻璃。大厅尽头有个青铜大信箱,再后面是部开着门的电梯,里面有灯光。一个老头儿从电梯里走出来,沿着过道走到门边,手拿一串钥匙瞅着我们。斯宾把他的警徽举高,老头儿眯着眼睛看了一阵,一言不发把门打开,又在我们进去后把门锁上。他沿着墙走回电梯,重新把凳子上的自制软垫拍拍整整,在嘴里用舌头刮刮假牙,然后说:“你们要做啥?”

    他有一张长长的灰脸,就算不说话,也会微微颤。他的裤脚起毛了,黑色鞋子的脚后跟也磨坏了。他穿的蓝色制服外套,就像把马厩罩在一匹马上那么合身。

    斯宾说:“奥斯恩大夫在楼上是吧?”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我可不想让你觉得奇怪,”斯宾说,“不然我会穿我的粉红丝袜。”

    “对!他在上面。”老头儿没好气地说。

    “你最后一次见到格雷勃是什么时候,就是四楼那个化验员?”

    “没看到。”

    “你什么时候来接班的?”

    “七点。”

    “好吧。我们去六楼。”

    老头儿咻一声关上门,慢慢地把我们往上送,又咻一声打开门,坐在那儿像尊浮木雕像。

    斯宾伸手过去把挂在老头儿脖子上的万用钥匙拿下来。

    “嘿,你不能这样。”老头子说。

    “谁说我不能?”

    老头子很生气地摇摇头,什么话都没说。

    “你多大年纪了,老头?”斯宾说。

    “快六十了。”

    “快六十个屁。你都七十好几了,怎么还拿得到电梯员执照?”

    老头儿一声不吭,假牙打了几个颤。

    “这样好多了,”斯宾说,“把你这张老嘴闭紧。下去吧,老爹。”

    我们步出电梯,电梯便安静地在密闭的通道里往下降。斯宾朝走道内看了一眼,甩甩挂在铁圈上的万用钥匙。“听着,”他说,“他的套房在尽头,有四个房间。前面办公室隔成两个接待室,彼此相通。再过去是一条很窄的走廊,就在这堵墙里面,然后是两个小房间,和医生的私人房间。懂吧?”

    “嗯,”我说,“你打算怎样,破门而入?”

    “自从他老婆死了以后,我观察了他很久。”

    “可惜你没注意到他办公室里的红发护上,”我说,“就是今晚死掉的那个。”

    他深邃的目光慢慢移向我,脸上面无表情。

    “没准儿我早就注意到了,”他说,“我要是有机会的话。”

    “见鬼,你说你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瞪着他说,“还要我告诉你。”

    他想了想:“她穿着白制服和光着身子死在床上的样子,实在不太一样。”

    “那是当然。”我还在盯着他瞧。

    “好了。现在你去敲医生的办公室门,就是倒数第三扇,趁着他出来应门,我溜进接待室,绕到后面,听听他有什么话说。”

    “听起来不错,”我说,“可是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穿过走道,两旁的门都用很厚的木材做成,接合严密,没有一扇透出灯光。我把耳朵贴上斯宾指的那扇门,里面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对守候在走廊尽头的斯宾点点头。他慢慢将万用钥匙插进钥匙孔,我用力敲门,眼角余光瞥见他钻了进去,门又立刻在他身后关上。我又敲了几下门。

    门突然打开,一个高个子站在距离我一英尺的地方,吊灯的光照在他淡沙色头发上。他穿着长袖衬衫,手里拿着一个扁扁的皮套子,瘦得像根竿儿。眉毛是暗褐色的,眼神中透露出不快,手漂亮而修长,指头方而不钝,手指甲剪得很短,精心打磨过。

    我说:“是奥斯恩大夫吗?”

    他点点头,喉结在精瘦的脖子上隐隐滑动。

    “这么晚来拜访实在不礼貌,”我说,“可是,要找你实在不容易。我是从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有个客户名叫梅森。”

    他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也可能是他习惯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的喉结又动了一下,手捏了捏握着的皮套子,他往下看了皮套一眼,仿佛有点困惑,然后往后退了一步。

    “我现在没时间跟你谈,”他说,“你明天再来。”

    “格雷勃也是这样说的。”

    他被吓了一跳。虽然他没有尖叫、跌倒或开始抽搐,但我知道他吓了一跳。“进来吧。”他低沉地说。

    等我进去后他便关上门。房里有张似乎是用黑玻璃做成的桌子,铬管弯成的椅子上铺着粗羊毛椅垫。通到隔壁房间的门半掩着,里面漆黑一片,但我可以看见铺在检查台上的白床单,和台底像是脚蹬状的东西。我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一条干净毛巾铺在黑玻璃桌面上,上面摆了差不多一打皮下注射器,都和针头分开。墙上有个电动消毒箱,里面大概也摆了一打针头和注射器。我走过去研究消毒箱,那个瘦得像竹竿的男人走到自己的桌子后面坐下。

    “好多针头。”我说完拉了一把椅子在他桌旁坐下。

    “你找我有什么事?”声音还是很低沉。

    “关于你太太的死,或许我可以帮上一点忙。”我说。

    “谢谢,”他平静地说,“什么样的忙?”

    “也许我可以告诉你是谁谋杀了她。”

    他的嘴咧成一个不自然、诡异的微笑,露出了几颗牙齿。然后他耸耸肩,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就跟和人谈天气的时候一样不带感情:“真是非常谢谢你,我还以为她是自杀的。法医和警方似乎也都这么认为,不过一名私人侦探当然……”

    “格雷勃就不这么认为。”我这个时候并不特别想讲实话,“那个把你太太的血样和真正一氧化碳中毒的血样调包的化验员。”

    他直视我,暗褐色眉毛下的眼睛深邃遥远。“你根本没见到格雷勃,”他的语气里几乎带着自嘲,“我刚好知道他今天中午去东部了,他父亲在俄亥俄州去世。”他站起来走到消毒箱前面,看看表,把开关关上。然后他坐回桌子后面,打开一只扁平的香烟盒,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再把盒子往我这边推。我也伸手拿了一根。我看着漆黑的房间,没有再发现别的东西。

    “那就怪了,”我说,“他太太不知道,大下巴也不知道。今晚他刚把她五花大绑在床上,自己坐在那儿等格雷勃回家好杀了他。”

    奥斯恩医生这时呆视着我。他在桌上到处摸,找火柴,然后打开旁边抽屉,拿出一把小型自动手枪,握在手里,用另一只手丢了一盒火柴过来。

    “你并不需要枪,”我说,“我们现在是在谈生意,我会让你明白谈生意是有好处的。”

    他把香烟从嘴里拿出来丢在桌上。“我不抽烟,”他说,“这只是所谓的应酬技巧。我很高兴听你说我并不需要枪,不过我宁愿拿着枪,也不希望到时候‘需要’它。现在告诉我,大下巴是谁?在我报警之前,你还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

    “跟你说吧,”我说,“这就是我来的目的。你太太常在万斯的俱乐部赌博,把你用那些小针赚来的钱都输掉了,输得几乎跟赚得一样快。外面还谣传她和万斯·康里德有瓜葛,或许你并不介意,你每天晚上在外面忙活,也不是什么好丈夫。不过你可能很在乎那些钱,因为那都是你冒险赚来的,这个我们待会儿再说。

    “你太太死的那天晚上,她在万斯·康里德那儿发了狂,你被派去,在她胳膊上扎了一针,让她安静下来。万斯·康里德送她回家,你打电话给你办公室的护士,海伦·梅森————梅森的前妻,叫她去你家照顾你太太。稍晚梅森发现她死在车下,找到了你,你又去把警察局局长叫来。从此大家对这件案子噤若寒蝉。可是第一个到达命案现场的梅森却掌握了什么把柄。他先想兜售给你,但没成功,因为你虽然话不多,胆子却不小,而且你的好朋友安德斯局长,可能也告诉你那不能构成证据。于是梅森就去找万斯·康里德,他以为万一事情抖出来,让陪审团来审,迟早会牵扯出万斯·康里德的赌场,那他就很被动了,他的后台大老板们肯定会大发雷霆,把他的特权都收回去。

    “所以万斯·康里德很不喜欢这个主意,就派一个叫莫斯·洛伦兹的打手,也就是市长现在的司机,以前万斯·康里德的手下,被人称作‘大下巴’的那个人,去解决梅森。梅森的执照被吊销,人也被逐出湾城。不过他也是个有胆子的人,于是他跑到洛杉矶去租了间公寓。可惜公寓大厦管理员把他坑了,具体怎么坑的我不知道,反正洛杉矶的警察会查出来。总之,他出卖了梅森,今晚大下巴就进城把梅森给杀了。”

    我闭上嘴,看着那个瘦高男人,他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他的眼睛眨了几下,手里转着那把枪。办公室里一片沉寂,我专心听隔壁可能传出的声音,却什么也没听见。

    “梅森死了?”奥斯恩大夫缓缓问道,“你不会以为我跟那件事有关吧?”他的脸有些微微出汗。

    “我不知道啊,”我说,“格雷勃是你的软肋,有人叫他今天赶快离城,赶在梅森被宰之前,也许就是在中午。或许那个人还给了他钱,我看过他住的地方,不像是有额外收入的人住的。”

    奥斯恩大夫急切地说:“万斯·康里德,该死!他今天一大早打电话给我,叫我把格雷勃弄出城。是我给他钱叫他走的,可是……”他突然住口,好像在生自己的气,然后低头看那把枪。

    “可是你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我相信你,大夫,我真的相信。把枪放下好不好?

    “你说吧,”他紧张地说,“继续讲你的故事。”

    “好,”我说,“故事还长着呢。洛杉矶的警察已经找到梅森的尸体,不过他们明天才可能来这里,第一,现在已经太晚了,第二,他们把前因后果都搞懂后,就不会想破案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在洛杉矶辖区范围之内,我刚才提到的大陪审团喜欢到那儿去玩。他们先逮住莫斯·洛伦兹,莫斯会请求认罪减刑,去昆廷监狱住几年了事。这种案件一向这么安排,法律就这么回事儿。接下来说说我是怎么知道大下巴干的勾当的。是他亲口告诉我们的。有个朋友和我一起去格雷勃家,大下巴蹲在那儿,屋里一片漆黑,格雷勃太太被绑在床上。我们逮住大下巴,把他带到山上修理了一顿,他就招了。我实在替他可怜,谋杀了两个人,一毛钱都没拿到。”

    “两个人?”奥斯恩医生不解地问。

    “这个我待会儿再讲。现在你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吧。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告诉我是谁杀了你太太。好笑的是,我不会相信你。”

    “我的天!”他低声道,“我的天!”他拿枪指着我,我还来不及闪躲,他又把枪放下了。

    “我简直令人惊叹。”我说,“伟大的美国私人侦探,不计报酬。虽然梅森想雇我,但我根本没和他说上话。现在我来告诉你他拿什么勒索你,你太太是怎么被谋杀的,以及为什么杀她的不是你。全凭蛛丝马迹,就像维也纳警方。”

    他不觉得好笑。他紧闭双唇,叹了一口气,紧贴着瘦削头骨的淡沙色头发下的那张脸苍老灰白。

    “梅森用一只绿色的丝绒拖鞋勒索你。”我说,“鞋子是你太太在好莱坞弗斯科伊尔公司定做的,上面有她的客户号码。那只拖鞋是全新的,从来没穿过。他们替她做了两双一模一样的。这只鞋是梅森发现她的时候从她脚上拿下来的。你知道他在哪里找到她的吗?在车库的地上。她得从房子的侧门走过一段水泥路,才能到车库里,所以她不可能穿那只没有一丝磨损痕迹的鞋走过那段路。由此可知她是被谋杀的。帮她穿上拖鞋的那个人,拿了一只旧鞋,一只新鞋。梅森发现后,就把那只新拖鞋拿走了。当你叫他进门打电话报警时,你自己把旧拖鞋找出来替她穿上。你心里明白梅森偷了那只鞋。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告诉别人。”

    他的头往下低了半英寸,微微打了个寒战,但握着枪的手并没有抖。

    “她就是这样被谋杀的。格雷勃很危险,因为他可以证明她不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她被放在车底以前就已经死了。她死于吗啡过量。我承认这是我的猜测,不过绝对合理,因为唯独用这个办法杀掉她,才能逼你为凶手开脱。而且这个法子很简单,特别是如果凶手可以搞到吗啡,只要在你稍早注射的同一个地方,再注射一针足以致命的剂量就可以了。后来你回家发现她死了,就必须掩盖真相,因为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又不能让这件事曝光。你干的是买卖吗啡的营生。”

    他这时微笑起来。那笑容停在他的嘴角上,仿佛一间老房子天花板角落上的蜘蛛网,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在笑。“你让我很感兴趣,”他说,“我想我会杀了你,不过你让我很感兴趣。”

    我指指消毒箱:“好莱坞附近大概有两打像你这样的医生,专门给人扎针。他们每天晚上揣着装满皮下注射器的皮套跑来跑去,让那些醉鬼和嗑药虫暂时保持镇定。偶尔有病人会上瘾,那个时候麻烦就大了。如果你不去照料那些人,或许他们最后会被关进监狱或疯人院,从而丢掉工作,如果他们有工作的话,而且有些人还身居要职。不过你的工作很危险,因为随时都会碰到个眼红的人,叫联邦调查局来查你,他们一旦开始盘问你的病人,总会碰到一两个话多的。为了保护自己,部分吗啡你靠非法渠道进货,我想万斯·康里德在这方面大概帮了你的忙,所以你只能让他占你老婆的便宜,撒钱给他。”

    奥斯恩医生几乎很有礼貌地说:“你讲话不留余地。”

    “为什么要留余地?这不过是我们私下谈谈而已,我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梅森顺手牵羊的那只拖鞋可以吓唬人,但到了法庭上却一文不值,而且任何一个辩方律师都可以让像格雷勃那样的人哑口无言。不过说到你的行医执照,要保住它,那可要花大钱了。”

    “所以我最好现在给你一些钱,对吗?”他轻声问。

    “不用。留着钱替你自己买保险吧。还有一点,坦率地说,你承认是你杀了你太太吗?”

    “是的。”他说。简洁,利落,就像我问他有没有烟。

    “我知道你会这么回答,”我说,“但你不必这么做。你知道是谁杀了你太太,因为你太太在挥霍另一个人用来消遣的钱。她知道梅森知道的事,所以还想单独去敲万斯·康里德一笔。所以她也被杀了,就在昨天晚上,在布莱顿街,你现在不必再替她顶罪了。我看到你的照片挂在她墙上。‘献上我所有的爱,利兰。’我把它藏起来了。你无须再包庇她。海伦·梅森已经死了。”

    枪响的时候,我从椅子里摔了出去。这一次我估计错误,我以为他不会开枪打我,不过我心里一直对此有所怀疑。椅子翻倒,我四脚着地趴在地上,另一个房间里跟着传出枪声。

    斯宾从那扇门后走出来,右手拿着一把还在冒烟的枪。“天呀,好险的一枪。”他说完站在那儿咧嘴笑。

    我爬起来往桌子对面瞧,奥斯恩医生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左手握着右手,微微发抖,他手里没有枪。我沿着地板找,发现枪在桌脚旁边。

    “我没打中他,”斯宾说,“只是打掉了他的枪。”

    “好极了,”我说,“万一他只打中我的头怎么办?”

    斯宾直视我,嘴角的笑容不见了。“说句老实话,这是你逼他的,”他喊道,“那只绿拖鞋的事你瞒着我是什么意思?”

    “我当你的跟班当腻了,”我说,“我自己也想当当主角。”

    “有多少是真的?”

    “拖鞋在梅森手上,这里头大有文章。我的猜测应该都没错。”

    奥斯恩医生从椅子上慢慢站起来,斯宾猛然转身拿枪对着他。这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缓缓摇摇头,走到墙边靠着。

    “是我杀了她,”他有气无力地喃喃自语,“不是海伦杀的,是我杀的。叫警察。”

    斯宾的脸部肌肉抽动了一下,弯下腰把那支小手枪捡起来,丢进口袋里。他把自己的警用手枪塞回腋下,在桌后坐下,拉过电话。

    “等我升官当刑事组组长吧。”他懒洋洋地说。

    9.硬汉

    小个子警察局局长脚步轻快地赶来了,帽子挂在后脑勺上,两手插在薄薄的黑色外套口袋里。他的右手在口袋里握了一个东西,又大又重的东西。他身后跟了两个便衣,其中一个是威姆斯,那个跟踪我去阿泰尔街的肥脸大汉。那个被我们在安古洛大道甩掉的矮子,穿着制服跟在最后面。

    安德斯局长一进门就停住,不友好地对我笑着说:“听说你在我们小城里玩得很开心嘛。给他戴上手铐,威姆斯。”

    肥脸汉子从局长身后绕出来,从左边裤袋里掏出手铐,油腔滑调地对我说:“很高兴再见到你————看你脱裤子!”

    斯宾靠在房间门后的墙上,两片嘴皮子玩着一根火柴,不发一言地盯着大家。奥斯恩医生已经回到他的座位上,两手抱着头,盯着光滑的桌面、垫着皮下注射器的毛巾、黑色的小日程表、钢笔座和桌上其他的小玩意。他的脸像石头那样惨白,坐在那儿纹丝不动,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在呼吸。

    斯宾说:“你先别忙,局长。这个小伙子在洛杉矶有很多朋友,他们正在办梅森的谋杀案。还有那个记者,他的姐夫是警察,你不知道吧。”

    局长的下巴微微一抬。“等等,威姆斯。”局长转向斯宾,“你是说洛杉矶的人已经知道海伦·梅森被谋杀了?”

    奥斯恩医生的脸突然抬起来,憔悴干枯。然后他又把脸埋进双手里,这次修长的手指蒙住了整张脸。

    斯宾说:“我是说海伦·梅森,今晚————昨晚此时————在洛杉矶被杀害。莫斯·洛伦兹下的手。”

    局长一副要把两片薄嘴皮吸进嘴里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这名侦探和我一起抓住莫斯。当时他躲在一个名叫格雷勃的人的家里,就是那名处理奥斯恩命案的化验员。莫斯躲在那里,是因为有人想替奥斯恩命案翻案,这样市长就会觉得非同小可,然后捧把鲜花站出来发表演说————如果没人把格雷勃和梅森处理掉的话。梅森夫妇虽然离了婚,却仍同心协力,一起勒索万斯·康里德,所以就上了万斯·康里德的黑名单。”

    局长回过头对他的跟班说:“到外面走廊上去等!”

    我没见过的那个便衣打开门走出去,威姆斯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出去了。矮子正伸手去拉门,斯宾却说:“我要矮子留下,矮子是个正派警察,不像那两个最近跟在你屁股后面、专门受贿的人渣。”

    矮子放开门,往墙边一靠,偷笑着。局长的脸色通红。“谁派你去管命案了?”他吼道。

    “我派我自己去的,局长。电话打进局里一两分钟后,我正好人在那里,就跟瑞德一块儿去了。他还顺便带了矮子,矮子和我当时都已经交班了。”

    斯宾咧嘴笑笑,冷峻而慵懒,既不开心,也不得意,只是咧了咧嘴。

    局长突然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枪,足足有一英尺长,可是他好像握得很顺手。他紧张地问:“洛伦兹人呢?”

    “藏起来了,都替您处理好了。我不得不修理他一下,不过他都招了,对吧,侦探?”

    我说:“他哼了几声,像‘是’也像‘不是’,不过出声的时机都对。”

    “我就喜欢男人这个样子讲话,”斯宾说,“你实在不必费神去管刑事案件,局长。你手下那几个玩具兵,除了跑到单身女子公寓里吓唬娘儿们之外,什么也不会。现在,你只要把我的职位还给我,再派给我八个人,我就让你瞧瞧什么叫办刑事案。”

    局长低头看看他的大枪,再看看奥斯恩医生低垂的头。“所以是他杀了他老婆,”他轻声说,“我早知道有这个可能,但一直不敢相信。”

    “你现在也不必相信,”我说,“是海伦·梅森杀的。奥斯恩医生心里明白,他替她顶罪,然后你再包庇他。现在他仍然愿意替她顶罪。对某些人来说,爱情就有这么伟大的力量。你们的小城真了不起,局长,一个女人可以在这里谋杀别人,让她的朋友和警方合伙包庇她,然后再回过头来勒索那些帮她忙的人。”

    局长咬咬嘴唇,他的眼神不善,但他还在考虑————使劲考虑。“难怪她被干掉了,”他静静地说,“洛伦兹……”

    我说:“你再好好想想。洛伦兹并没有杀海伦·梅森。他说是他杀的,可是斯宾把他吓得完全崩溃了,你叫他承认刺杀了威廉·麦金莱 [5] 他都愿意。”

    斯宾从墙旁直起身子。他的两只手懒洋洋地插在外套口袋里,一直没拿出来。他两脚分开,站得很直,一绺黑发露出帽缘。

    “什么?”他几乎温柔地说,“你说什么?”

    我说:“海伦·梅森不是洛伦兹杀的,有几个理由。作案手法太复杂,他的脑袋应付不了,他顶多一枪毙了她,随便把尸体一扔。第二,他不知道格雷勃已经离城,是奥斯恩医生报的信,而奥斯恩医生又从万斯·康里德那儿听到风声,万斯早跑到北部去制造不在场证明了。如果洛伦兹连这些事都不知道,那他绝不可能知道海伦·梅森的事,尤其是海伦·梅森其实根本没找到万斯·康里德。她在烂醉的时候告诉我她想勒索万斯·康里德,这不会是假话。所以万斯·康里德不会蠢到在她自己的公寓里把她干掉,还派个长得那么显眼的打手去,万一邻居看到他怎么办?到洛杉矶把梅森干掉,那是另外一回事,那儿离家远得很。”

    局长紧张地说:“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就在洛杉矶啊。”

    “就法律上来说,是的,”我承认道,“但它的地理位置和客户分布,全在湾城市郊,属于湾城的一部分,而且这对控制湾城大有好处。”

    矮子说:“你怎么对局长这样说话。”

    “让他说,”局长说,“好久没人跟我说过这种话了。”

    我说:“问斯宾是谁杀了海伦·梅森。”

    斯宾厉声笑道:“对,当然是我杀的。”

    奥斯恩医生把捂住脸的双手拿开,慢慢转过头去看斯宾。他的脸就跟面无表情的壮汉警察一样死气沉沉。然后他伸手打开右边抽屉,矮子掏出枪来对着他说:“不要动,大夫!”

    奥斯恩医生耸耸肩,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用玻璃瓶塞塞住的广口瓶,他转开瓶塞,把瓶口送到鼻子下面。“这是嗅盐。”他呆呆地说。

    矮子松了一口气,把枪放回身侧。局长盯着我,咬自己的嘴唇。斯宾谁都不看,只一个劲儿地咧嘴笑。

    我说:“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你们都以为我在开玩笑,但我没有。他认识海伦,熟到可以送她一个镶了自己照片的烟盒的地步。我发现了那个烟盒。照片很小,用手工修过,不是很清楚,而我只见过斯宾一次。她告诉我那是个旧情人。后来我想到那张照片是谁,可是斯宾刻意隐瞒自己认识她的事实,而且今晚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实在不像个警察。他放我一马,陪我到处转,这并非出于好意。他是想在我被送到警察局审讯室之前,先查出我到底知道多少。他把洛伦兹吓得半死,并不是要洛伦兹说实话,而是要他说出自己希望他说的话,包括承认谋杀海伦·梅森,洛伦兹搞不好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是谁打电话到警察局报告那桩谋杀案?斯宾!案发后是谁不请自来,擅自去查案?斯宾!谁妒火中烧,把那个女人抓得遍体鳞伤,因为她为了另攀高枝甩了他?斯宾!谁的右手指甲里全是血迹和表皮组织,可以让化验警官忙上好一阵子?斯宾!你们可以仔细看看,我已经看过好几次了。”

    局长慢慢地把头转过去,好像装了一个转轴似的。他吹了声口哨,门打开,刚才那两个人又走进来。斯宾没有动,笑容还挂在他嘴角,像被刻上去似的没有任何含义,十分空洞,仿佛永远不会消失。

    他平静地说:“我还以为你是我兄弟。你有些想法还真疯狂,侦探。”

    局长厉声说:“没道理。如果她真是斯宾杀的,那斯宾就既是陷害你的人,又是替你解围的人,为什么?”

    我说:“听着,你可以查出斯宾是不是认得那个女的,两人关系有多亲密;你也可以查出今晚他人都在哪里,让他自己解释;你还可以查出他的指甲里是不是带有过量的血迹和皮肤组织,是不是那个女人的,是不是在他揍洛伦兹之前就留在指甲缝里的,况且他并没有抓伤洛伦兹。有这些证据就足够了,只差口供————但我相信这份口供你是绝对拿不到的。

    “至于陷害我,我猜当时斯宾跟踪那女人去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或者早就知道她打算去那里,所以自己也跟了去。他看到我跟她一起出来,把她扶进我车里,这让他抓狂。他把我敲昏,那女人怕他,不得不帮忙把我扛进她公寓里。这部分我不记得了,我也很希望自己还记得,但我忘了。他们把我弄上楼,吵了一架,斯宾把她打晕,然后杀了她。他一时想到个蠢主意,把现场布置成像强暴杀人的样子,好让我做替死鬼。然后他就跑了,先打电话报警,接着再来办案,正好碰到我走出隔壁公寓,抓住了我。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他知道我是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和小金凯德谈过,而且那个女人大概也告诉他我去找过万斯·康里德。他很容易就猜到我对奥斯恩的案子感兴趣。好!他就来个弄拙成巧,干脆跟我一起办案,一路上帮我的忙,套我的话,替自己再找一个更合适的替死鬼,把海伦·梅森的谋杀案推得一干二净。”

    斯宾平静地说:“待会儿我会好好修理这个家伙,局长。”

    局长说:“等等,你到底是怎么开始怀疑斯宾的?”

    “他指甲里的血迹和皮肤组织,还有他对付洛伦兹的残暴手段。而且那女人告诉我他是她的旧情人,他却刻意说不认得她。妈的我还需要什么?”

    斯宾说:“这个!”

    他用从奥斯恩医生手里夺来的小手枪从兜里开始射击。这种开枪方法需要经常练习,而警察没有这类训练。子弹从离我头顶一英寸的地方呼啸而过,我跌坐在地上。奥斯恩大夫很快站起来,抬起右手朝斯宾的脸挥过去————正好是他握着棕色广口瓶的那只手。无色的液体泼到斯宾的眼睛上,冒着烟流下他的脸。换了别人此刻一定会惨叫,但是斯宾只是用左手在空中一阵狂抓,藏在他口袋里的枪又响了三声,奥斯恩大夫往桌旁一瘫,倒在地板上。那把枪还在继续响。

    房间里其他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局长抄起大枪往斯宾身上开了两枪,其实一枪就够了。斯宾的身体在空中扭了一下,像个保险柜似的摔在地上。局长爬过去,跪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然后站起来绕过桌子,弯腰查看奥斯恩医生。

    “这个还活着,”他喊道,“快打电话,威姆斯!”

    肥脸大汉绕到桌子的另一头,把电话拉过来开始拨号。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硫酸味和肉被烧焦的味道,很难闻。此刻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小个子局长生气地看我一眼。

    “他不应该对你开枪,”他说,“你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们也不会让你这么做。”我什么都没说。威姆斯把电话放下,又看了奥斯恩大夫一眼。

    “我觉得他死了。”他站在桌子后面说。

    局长仍盯着我:“你运气不错,达尔马斯先生。我不知道你在赌什么,我希望你有足够的筹码。”

    “我现在满意了,”我说,“本来我很希望在我的客户被杀掉以前跟他汇报,但我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该死的是我喜欢斯宾,他是条真正的硬汉。”

    局长说:“你想知道什么是硬汉,改天来小城当警察局局长。”

    我说:“对。你最好叫人用手帕把斯宾的右手包起来,那里有你需要的证据。”

    从安古洛大道远处传来一阵警笛声。声音从紧闭的窗外传来,模糊不清,仿佛郊狼在山顶嚎叫。

    注释

    [1] 乔治·多尔西(George Dorsey,1868-1931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

    [2] 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美国著名报人、编辑。《纽约论坛报》的创办者。

    [3] 指范妮·布莱斯(Fanny Brice,1891——1951年),美国二十世纪和三十世纪五十年代极富影响力的喜剧演员,其经历后被改编为《滑稽女郎》。

    [4] 埃迪·达钦(Eddy Duchin,1909——1951年),美国著名钢琴家。

    [5] 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1843——1901年),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一九〇一年在布法罗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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