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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薛瑄、吴与弼的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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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辩驳进一步反映了吕柟的理学特点。他认为论心、存心,就是“人于凡事皆当存一个心”,而存心不是离事而直求本心。前面引录他说宋儒“指行事为粗迹,不知何也”?就是批评陆学的。对于王阳明所谓良知是本体,“不假外求”的说法,吕柟认为此说“浑沦”不清。因为孟子提出“良知”,“便兼良能言之”,故所谓“致良知”,当是发其本能的意思,而要发其本能就需要下学功夫,功夫达到,“本体”即可获得。

    吕柟还批评王守仁的知即行、行即知的“知行合一”论,指出知不等于行,知行“自有先后,必先知而后行……圣贤亦未尝即知为行也”,“如何将知得亦为行乎?予所未晓也。”他强调,不仅知不等于行,且知行二者,行比知更重要。他说:“今世学者开口便‘一贯’,不知所谓‘一贯’是行上说?是言上说?学到‘一贯’地位多少工夫?今又只说‘明心’,谓可以照得天下之事,‘宇宙内事’,固与吾心相通。使不一一理会于心,何由致知?所谓不理会而知者,即所谓‘明心见性’是也,非禅而何?”认为以知代行,忽视行的下学功夫去“理会”,便是“明心见性”的禅悟。在他看来,即是“吾之知本是良知,然被私欲迷蔽了,必须闻见开拓,师友夹持而后可,虽生知如伏羲,亦必仰观俯察”。他这些对王学“致良知”“知行合一”的批评,均旨在强调人伦日用的下学功夫。

    显然,吕柟作为“关中之学”的集大成者,与其时的王门相反,认为上达就在下学中,功夫就是上达。这与王学不同。王学以知代行,而他认为知在行中,能行即能知,其极端则必然是以行代知。吕柟这种强调道德践履的理学特色,必然使其理学流于简单浅俗,故吕柟的传人,能株守师说者,多枯乏没有生气,以致后来与王学不能抗衡。而另一部分传人,或涉足于讲上达功夫的湛若水门庭,或以王学的观点质诸其师。尤其是张节竟讲起“静中养出端倪”,而郭郛竟自称“闭门只静坐,自是出风尘”之类,则已明显地越出吕柟的门墙。这说明“关中之学”开始分化,其学统已难以为继了。总之,以吕柟为代表的“关中之学”,作为一个以朱学为旗帜的学派来说,到了吕柟的传人,已是奄然息响,了无生气。

    必须指出,以吕柟为代表的“关中之学”,尽管重功夫、贵践履,但无论就这个学派本身和后来这个学派的思想分化来说,却始终没有把理学思想向前推进一步。因为他们虽然提出性气相即、气中有性的观点,吕柟甚至讲过“性从气中发出来”这类话,但他们是以性为前提的,因而颠倒了性与气二者的关系,不可能得出性从气出、性是气之性的结论。

    最后,还要提一下明、清时期的一些学者对“关中之学”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如明万历年间关中人冯从吾,把吕柟与宋代张载、清初李颙(二曲)的资料汇辑为《关学编》,统称为“关学”。其后,清代李元春又进一步增订《关学编》。接着,张骥又据此作《关学宗传》。经过这些人的搜集和论说,吕柟成了上承张载、下开李颙的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学者。显然,这是把三个人物,仅仅因为是同一关中地区,而不顾及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和思想传承关系,强行拼凑在一起的。这当然是不符历史实际的。即以吕柟的“关中之学”来说,其源出自山西人薛瑄,即刘宗周说的“关中之学皆自河东来”(《明儒学案·师说》) ,并非是上承张载,也并非是从张载的理学中演变过来的。因此,由宋至清这前后三个人物的思想,不存在张载以肯定形式、吕柟以否定形式、李颙以返归张载的肯定形式这样一个“正反合”的递传关系。所谓“关学”的始作俑者冯从吾,他所汇编的《关学编》,原不过是地志的性质,一如《金华丛书》《江西丛书》《岳麓丛书》之类。而李元春、张骥却从中牵率为承前启后的“宗传”关系,真可谓是好事者为之,殆无意义。

    第二节 刻苦奋励的吴与弼理学

    一、吴与弼的学行

    与薛瑄同时的吴与弼,也是明代前期的朱学人物。所不同者,薛瑄偏于下学,主道德实践;吴与弼则侧重于“寻向上工夫”,求“圣人之心精”。

    吴与弼(公元1391——1469年)字子傅,号康斋,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初习诗、赋、经制。年十九,赴南京省亲,得拜明代“三杨”之一的洗马杨溥为师。其时,在他父亲的任所,获读朱熹所编《伊洛渊源录》。自谓读后,“睹道统一脉之传,不觉心醉……于是思自奋励,窃慕向焉,而尽焚当时举子文字,誓必至乎圣贤而后已。……与弼迷途少改,实始于此文”(《康斋文集》卷十二《跋伊洛渊源录》) 。自此立志习理学,发奋读书。虽生活清贫,躬耕自食,但于理学笃志不改。至六十八岁,不顾年老,应诏赴京,然仅官以“谕德”,辅导太子读书,故谢辞未就。在返乡前,向英宗上“崇圣志”,“广圣学”等十事,内多以往“圣贤格言”。归途中,绕道至闽拜朱熹墓,“以申愿学之志”。后居家以读书授徒终老。其一生虽刻苦奋励,孜孜于理学,但其“节操”多遭人物议。究其原因,一是为权臣石亨作年谱序,颂其“盛德在天下”,又自称“门下士”,世谓其“自附匪党”;二是其弟私鬻祭田涉讼,吴以“褫冠蓬首,跪讼于庭”,有失道学体统;三是“求名太急”,不愿屈就太子师。其事在道学中,“一时名流尽哗”,“诟谇丛滋”,以至有人要“上告素王(孔子),正名讨罪,不得久窃虚名”。也许这些原因,再加上他在理学上“矜心作意”,不能恪守朱说,故卒后不得封谥,不得从祀孔庙。

    吴与弼的理学,“上无所传”,自学自得,“刻苦奋励,多从五更枕上汗流泪下得来”。其讲学授徒,多以禅语机锋的启发方式,促其自悟。

    先后从吴与弼受学者,有娄谅、胡居仁、罗伦、谢复、胡九韶、陈献章、周文、杨傑等。其弟子在其门下,分成两派。陈献章“得其静观涵养,遂开白沙之宗”;胡居仁、娄谅等“得其笃志力行,遂启余干之学”(《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〇《康斋文集》提要) 。其后,王阳明即从娄谅和陈白沙学生湛甘泉问学。

    吴与弼主“刻苦自立”,只求心得,“不事著述”,故其著作不多,仅有日常“学之所得”的《日录》一卷,体裁近似于语录,并不系统,但比较集中反映他的理学思想。章衮称《日录》为吴氏“一人之史,皆自言己事,非若他人以己意附成说,以成说附己意”(《明儒学案》卷一《祟仁学案·吴与弼传》) 。今有明末崇祯刻本《康斋文集》十二卷。清康熙年间将其《日录》汇入《广理学备考》,称《吴先生集》。

    二、吴与弼的“静观”修养论

    吴与弼的理学,主要是讲身心修养,并不重视天道自然,认为圣贤教人,就是修身,修身然后可以治国平天下。关于修养身心以及治学方法,多得自朱学,但也自有“体认”,而这种“体认”,又往往偏离朱学。其论人心也是如此。首先,吴与弼论“为学”说:

    圣贤教人,必先格物致知以明其心,诚意正心以修其身。修身以及家、而国而天下,不难矣。故君子之心必兢兢于日用常行之间,何者为天理而当存,何者为人欲而当去。(《康斋集》卷十《励志斋记》)

    他在《日录》中也讲到为学是“无非存天理去人欲”,“学圣贤者,舍是何以哉”?而为学的过程就是变化气质。其变化气质的方法,吴与弼说主要是“读圣贤书”,体会圣人遗言,以充实“吾心固有之仁义礼智”。但是,他在讲述朱熹这一观点时强调,人之所以为人,不同于禽兽,是因为人心本具仁义礼智四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备仁义礼智四端也”。因此就人来说,读书为学,主要是在于“反求吾心”。他在《劝学赠杨德全》一文中主要就是讲这个问题。他说:“欲异于物者,亦曰反求吾心之固有之仁义礼智而已,欲实四者于吾身,舍圣贤之书则无所致其力焉”(同上卷八) 。

    读书的目的是“反求吾心”,自然要体现在读书的方法和功夫上。但是,他说读书为了“反求吾心”,这种“反求”并非是“直截”和顿悟,一蹴而得,而是要有个过程。这个过程是经过对吾心的涵养、磨洗、启发,如此“积功久之”,最后才能使吾心固有的东西发露出来,从而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所以,他在谈到读书的具体方法和功夫时,总是强调要结合日用酬酢,要有不间断的长期刻苦工夫,要“勿忘勿助”,自然而然,反对一读书、一冥目即可通透的顿悟。这是他所一再强调的,也是他谈论得比较多的方面,且多以亲身的体验立论。

    他强调说,在玩味、体验“圣人之道”中,即可浃洽于身心。因为就心来说,“心是活物,涵养不熟,不免摇动,只常常安顿在书上,庶几不为外物所胜”(《日录》) 。关于读书对心的涵养,他举例说,“观《近思录》,觉得精神收敛,身心检束,有歉然不敢少姿(疑‘恣’)之意,有悚然奋拔向前之志”,“贫困中事务纷至,兼以病疮,不免时有愤躁,徐整衣冠读书,便觉意思通畅。”“枕上思在京时,昼夜读书不间,而精神无恙”(同上) 。

    这种对心的涵养,是要有一个持久不断的过程,要“昼夜反复身心,然后知圣贤之心”(《康斋集》卷八《与章士言训导书》) 。这并非是躐等可取。他曾对他的学生胡九韶说:“专心循序熟读,勿忘勿助,优柔厌饫于其间,积久自然有得,不可强探向上。此味真难知之,正文公(朱熹)所谓虽淡而实腴也”(同上《与胡九韶书》) 。为此,他在《复曰让书》中,提醒学道者,要“读以千万言不计其功,磨以岁月而不期其效。优柔厌饫于其间,则日新之益,自有不期而然也”(同上卷八) 。总之,读书“须要打厓岁月方可”,“如此痛下工夫,三五年庶几可立些根本,可以向上”(同上《学规》) 。

    这里,他谈论的读书方法和修养方法,看起来似乎是属于朱学的思想。娄谅在为吴与弼作的《行状》中,就是这样认为的。其实,这并不合于朱熹的思想。因为吴与弼的读书方法和功夫,只是要以所谓“循序渐进”的方法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而朱熹是把读书作为格物穷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按他的说法,理在事事物物中,即所谓“天下之事莫不有理”,故格物穷理就是要在事物中“有以穷之”,以“知其所以然,与知其所当然……此穷理所以必在格物也。”因此“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朱子文集》卷十四《行宫便殿奏札二》) 。显然,“读书只是要见得许多道理”(《语类》卷三四) 。故读书也叫作“集义”,获得许多道理,即可浃洽于心,“涵养德性本原”。

    所谓读书是“涵养德性本原”,这又是吴与弼引述并着意发挥的一句话。但是,朱熹讲“涵养德性本原”,其意思是说,通过读书去掉私欲,以使“心静理明”,而不是吴与弼所说的读书是为了“反求吾心”,端发吾心固有之理。朱熹认为,心是“空豁豁地,更无一物”,是“虚底物”。心要能知,需要在事事物物中格得其理,不能直接从心中获得。所以,读书等为学功夫,是由外知到内知,向内充实,不是说读书是为了“反求”,径直发明“吾心”。他曾经批评以“读书类推反求”的说法,认为这是“却将他人说话(圣贤之言),来说自家底意思”,因而又不免以“自家私意”去牵率古人,其圣人之言也就成了吾心之注脚。这难免要滑向陆九渊所谓“六经注我”的轨辙。

    从吴与弼的读书论中,可以看出他的理学倾向与朱熹有所扞格。他在《浣斋记》中说:

    夫心,虚灵之府,神明之舍,妙古今而贯穹壤,主宰一身而根柢万事,本自莹彻昭融,何垢之有?然气禀拘而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欲为垢无穷,不假浣之之功,则神妙不测之体,几何不化于物哉?……于是退而求诸日用之间,从事乎主一无适,及整齐严肃之规,与夫利斧之喻,而日孜孜焉,廉隅辨而器宇宁,然后知敬义夹持,实洗心之要法。(《康斋集》卷十)

    这里,吴与弼突出了心是“妙古今而贯穹壤,主宰一身而根柢万事”,这个心本来是“莹彻昭融”,是完满自足的,即他在另一处说的“吾心固有”,本具一切。这是他对心的看法。而因为这个心,被气禀所拘,蒙有尘垢,故要通过刻苦奋励的浣洗功夫,去其尘垢。这叫作“洗心”,亦称“磨镜”。他曾赋诗“十年磨一镜,渐觉尘境退”(同上卷一) 。而对心的“浣洗”功夫,包括向内的敬内功夫与日常的集义功夫。这个日常间的功夫,就包括前面所论述的读书方面。总之,他把程颐提出的“敬义夹持”,变成向内“洗心”,也就是明心的功夫,故他说“敬义夹持,实洗心之要法”。而心经过敬义两方面的“浣洗”,即可“莹彻昭融”,从而显现本心,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

    不难看出,吴与弼所论的心与朱说并不相同。朱熹论心,一般是指理与气相合而有的心,这个心“有指体而言”,“有指用而言”,故心与理、性、情之间,不能一概而论。朱熹这方面的具体论说,可见之于本书朱熹章。这里只就吴与弼论心时有关朱熹曾说过的“心者,身之所主也”以及心为“主宰”云云加以辨析。按朱熹所谓“主宰”,是指心的“发用”时,有“知觉”,“思虑”,“灵处”的能力而言。如他答张钦夫信中说:“人之一身,知觉运用,莫非此心之所为,则心者固所以主以一身也”(《文集》卷二四) 。他在《语类》卷十八也讲过,所谓心之知,能“六合之大,莫不在此。这个神明不测,至虚至灵”。正因为心是能知能觉,因此在论及为学的方法上,朱熹是主张先在身外要有“格物穷理”的下学之功,然后通过具有“知觉”之心,加以“思虑营为”而上达天理。这个时候的心,才可以说是得到“莹彻昭融”。这同吴与弼径直地对心“浣洗”,“磨镜”,反求“吾心”中固有的一切观点,显然有所不同。由此可见,吴与弼论心,接近陆九渊的“本心”说。其所谓“洗心”,也接近陆氏所谓此心“只自完养”之说:“人气禀清浊不同,只自完养,不逐物,即随清明。”“清明”即本心明彻发露。显然,吴与弼“体认”朱熹的“涵养性情”“涵养本原”,已非朱熹之本意,而是陆学的“涵养本心”了。

    由于吴与弼强调向内径求,主张在“思处”格物,因此在谈到为学修道的功夫时,他特别重视“平旦之气”的“静观”和“枕上”的“夜思”冥悟,故刘宗周称吴与弼之学,“多从五更枕上汗流泪下得来”。正是这种“静观”“夜思”的为学修道的功夫,成为其理学思想的最大特色。其后,他的门人陈献章、胡居仁,正是从这里衍变而为王守仁心学的“发端”。

    他所谓“静观”,是指在为学的功夫中,能于“静中”冥悟,获得“意思”,即在静悟中得到心中固有之理。在这方面,吴与弼是以亲身体验来谈的。例如,他说自己在一亭子憩息时,久之“见静中意思”。在耕作间歇卧田垅,其“静极如无人世”,这时能于“静中思绎其理,每有所得”。即便在路途中读《孟子》,对着“野花”“幽草”,“延伫久之,意思潇然”。有时在室中,“卧看康节(邵雍)诗,遂熟睡,方醒,意思甚佳”(以上俱见《日录》) 。

    吴与弼对他这套“静观”“夜思”的功夫,也用诗来表述,其意就更清楚。其诗云:

    夜思经世务,神倦方熟睡,晨朝气清爽,良心还炯然。(《康斋集》卷一《晓起即事》)

    雨滴空阶响,灯悬净璧明,掩书人独坐,性达正惺惺。(同上《夜坐》)

    静坐迢迢独觉时,寸心凝敛绝邪思,聪明睿知何处出?作圣之功信在斯。(同上卷二《梦觉作》)

    在这几首诗中,说明人们所以要“静坐”“夜思”,是因为“静中”能“略无所挠”,使“寸心凝敛”“独觉”。可见,要得到“聪明睿知”,其功即在于斯。

    那么,他在“静观”“夜思”的“独觉”中,所获得的,或者说,所“思绎”到的是什么“意思”?他说,是“良心炯然”,即良心得以发露、显现。至此,其心也就感到“天地自阔,日月自长”,自有一番出尘脱俗的“气象”。此时的心体是“湛然虚明,平旦之气,略无所挠,绿荫清昼,薰风徐来,而山林闲寂,天地自阔,日月自长,邵子所谓‘心静才能知白日,眼明斯会识青天’,于斯可验”(《日录》) 。这也就是他在另一处所说的,其心能“与天地同流,往来相应”(同上) ,入于“从容无竞之境,游心于平澹不挠之乡”(同上) 。他用程颢的话说,在天地之间,“并无窒碍,大小咸快活”(同上) 。这就是吴与弼在“静中”,通过“反求”所获得的“意思”。他所企求的这种“吾心”,就是刘宗周所说的“寻孔、颜向上工夫”,得“圣人之心精”(《明儒学案·师说》) 。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作用,即人在排除了心理上的纷扰后所获得的宁静,有时会产生一种幻觉。而吴与弼则把这种幻觉加以夸大。

    还要指出,吴与弼所谓在“静中思绎其理”,在“静中”冥悟“意思”,显然是一种直觉的方法。但是,这种直觉,在他这里也还有一个思辨的过程,并非在刹那之间一省即悟,像禅宗那样一个“棒喝”即可顿悟的。首先,他承认“外物”的存在,因此在“静中思绎其理”,不是采取“绝物”,断绝思虑,而是采取“识物”的态度。在《日录》中,他说:“恶夫外物之逆,以害吾中,此非也”,而应当对“万有不齐”之物,“详审其理以应之”。在“详审”中认识到物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理,故“识物”也就是识得其理,以理“齐之”。所谓以理“齐之”,即认识万物本于一理,天下之物无不是理,而这个理又备于吾心。因此,经过这种“识物”的思辨过程之后,其心外之物就泯化于我,同一于我了。从而达到“中心洒然”(《日录》) ,无有“窒碍”。有时,吴与弼也把这种“识物”的思辨方法,说成是“物我两忘,唯知理而已”(同上) 。这是说,既不是我役于物,也不是物役于我,而是把物、我同一于理。而这个理又具于我心,故最后还是同一于“吾心”。不过,他所说的心,是经过刻苦功夫“浣洗”之后的“莹彻昭融”的心;他所谓“物我两忘”,其实质是把客观消融于主观。

    吴与弼这种向内的“静观”方法,同朱说并不尽同。当年朱熹就曾反对所谓静中悟理的说法,而主张动静结合、内外兼尽,不能一味地“说向里”。他在《语类》卷七六和《文集》答项平父、何叔京的信中,都一再强调这一点。而吴与弼以“吾心固有”为出发,以“静观”“静中思绎”的“反求”为方法,实是他在朱学中杂入陆九渊的理学思想。所以,清人称吴与弼的理学是“兼采朱陆之长”。所谓“兼采朱陆之长”,即取陆学上达的本心论,又取朱学读书等下学的渐进功夫。正因为吴与弼的理学重视本心,所以后来王学的殿军刘宗周从心学的立场上,称他的理学是“醇乎醇矣”。而对同一时期,偏重下学而不重视上达的薛瑄理学,则以“困于流俗”相讥。

    三、吴与弼的理学与王学的产生

    吴与弼在理学上求“静中意思”“寻向上工夫”的这种向内求心的倾向,到他的弟子就更加明显,以至成为王学的先声,对王学的产生起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说明这一点,有必要先看一看吴与弼之学的传衍情况。清四库馆臣于此曾有一段很扼要的介绍:

    与弼之学,实能兼采朱、陆之长,而刻苦自立。其及门陈献章得其静观涵养,遂开白沙之宗;胡居仁得其笃志力行,遂启余干之学。有明一代,两派递传,皆自与弼倡之,其功未可尽没也。(《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〇《康斋集》提要)

    这从前面所述吴与弼的理学来看,清人称陈献章的“白沙之宗”与胡居仁的“余干之学”,俱得之吴与弼所传,是没有疑义的。其中陈献章的理学,另有专章论述,这里只就陈献章与吴与弼的学传关系做些说明。今从《康斋文集》中可以看到,吴与弼与陈献章的师生情谊很深。与弼卒后,陈献章为之刊布遗集。至于陈献章提出“为学须从静中养出个端倪来”,则明显的是本于吴与弼的为学须求“静中意思”、从“静中思绎其理”的观点。只不过陈献章把吴与弼这一思想,表述得更加贴切而已。从陈献章“静中养出端倪”这一提法,证明清人谓“白沙之宗”得之于吴与弼的“静观涵养”这一论断是正确的。然而,黄宗羲对吴与弼的“崇仁之学”有一个说法未必确切。他说:“白沙出其(吴与弼)门,然自叙所得,不关聘君(吴与弼),当为别派”(《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序》) 。认为陈献章虽出于吴门,但他自称其学所得,与吴与弼无关。黄氏说这是根据陈献章的“自叙”。其实这是他误解了陈献章的“自叙”。所谓“自叙”,是指陈献章《论学书》中《复赵提学》一文。文中说他自己在吴与弼门下受业,尚未得其旨,未能悟其师道,其后他回到白沙里,“静坐久之,反复体味,方见此心之体。”他说的在“静坐”中反复“体味”,才悟得“心之体”,其实,就是吴与弼早就提出来的观点。陈献章上文的意思,是说他对师传之道,悟之迟迟,而并没有说他的“所得”与乃师无关。至于刘宗周谓其学“归于自得”,是指他求道方法是“静坐得之”,与其师吴与弼“刻苦自立”方法一样,也是着重心内自思自悟的功夫。如果说,陈献章与吴与弼有的观点有所不同,那就是陈献章把吴与弼的“静观”,朝着内心冥悟方面推得更远,以至于有“通禅”之嫌,但这不能说是“别派”;毋宁说,这是对吴与弼理学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因此,清人说“白沙之学”得自吴与弼所传,则是说对了的。

    白沙之学又通过他的学生湛甘泉而与王阳明相切磋。故从明代的心学来说,“白沙开其端,至姚江(王阳明)而始大明”(同上卷十《姚江学案·序》) 。由白沙到阳明这一启发关系,已为明清以来的学者所承认,无须赘述。

    吴与弼的理学对王学的影响,不只是通过陈献章,而且还通过其门下的另一支“余干之学”。所谓“余干之学”,除胡居仁外,还有娄谅、罗伦等人,曾会聚于江西余干。他们在吴与弼的理学中,是“得其笃志力行”的。所谓“笃志力行”,并不是薛瑄所说的“恭行践履”的道德实践,而是指遵行吴与弼的“静观”“静中涵养”的方法,刻苦奋励,笃志不改。至其大端,与陈献章并无实质的区别。如胡居仁所著《居业录》,谓“主静独立”“静中有物”之类,黄宗羲称其所言“静中之涵养,尤为学者津梁。然斯言也,即白沙所谓静中养出端倪”(同上卷二《崇仁学案》本传) ,与白沙一样,都本于吴与弼的所谓“静中意思”“静中思绎其理”,都是向内求心,故清人谓胡居仁“其学以治心养性为本”,“以求放心为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二,《胡文敬公集》提要) 。因而在方法上,也具有禅悟的色彩。这点胡居仁自己也不讳言。他说,“与吾道相似者莫如禅学”,不过与禅学“所见不同”(《明史》本传) 。胡居仁的私淑魏校著《体仁说》,其旨为“天根之学”,主要是讲心的主宰,故称颂陆学是“坦然大道”。吴与弼的理学发展至此,真可以说是与陆学“打并一路”了。

    “余干之学”的另一重要人物娄谅,是吴与弼最得意的门生,吴称其所学“确实”,能入其“堂奥”,对他评价很高。就是这个娄谅,把乃师吴与弼的“洗心”“涵养此心”,申述为“以收放心为居敬之门,以何思何虑、勿忘勿助为居敬要旨”(《明儒学案》卷二《崇仁学案·本传》) 。娄谅之说,正如朱熹当年曾批评过的一种人,把学道功夫“更向里(心)说”了。难怪罗钦顺批评他“近禅”。也就是这位吴门高弟娄谅,王守仁曾登门向之问学,其师生之间是“深相契也”。在一些论著里,谓王守仁从娄谅习朱学。这个说法大体可信,但不确切。应该说,他从娄谅那里学的是被禅学化、心学化了的朱学,或者说,从他那里学的是吴与弼“兼采朱陆之长”的朱学。这在后面还要谈到。因此,就吴与弼门下的“余干之学”来说,其“姚江(阳明)之学,先生(娄谅)为发端也”(同上) 。不唯如此,“余干之学”还有一个叫夏尚朴的,先师事吴与弼,后又从学于娄谅,遗著有《夏东岩文集》。其说为“主敬之学”,谓“卓然竖起此心,便有天旋地转气象”(同上卷四《崇仁学案》本传) 。他讲的这一类话,真可谓深得陆学三昧。也因此,他能与王守仁契相切磋。

    可以看出,吴与弼开创的“崇仁之学”,其传人分为陈献章的“白沙”一派和胡居仁、娄谅的“余干”一派,虽各有其特点,但都是传承和发挥吴与弼的理学思想。即使像陈献章在发挥吴与弼“静观涵养”的思想中,有“超悟”“通禅”的地方,但这不过是对吴与弼理学的进一步发展而已。其思想实质,并未越出吴门。我们知道,强调静观、静坐,在静中求所谓“意思”之类,这种冥悟方法,势必要滑入“禅悟”一路。在理学史上已有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何况,理学的产生,本来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产物,与禅学本来就有密切的关系。这是一。第二,吴与弼的理学,通过“白沙”“余干”这两个学派,对王学的产生,有“启明”和“发端”的影响;尽管王学的出现还有别的原因,但不能不承认这个影响的存在。我们仅从这个影响就可以看到王学的产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从而对王学的产生,得到某种合理的解释。否则,如果忽视这个影响的存在,则诚如黄宗羲所说:“微康斋,焉得后时(王学)之盛哉”(同上卷一《崇仁学案·序》) ?因此,黄宗羲在其亲撰的《明儒学案》中,以王学为中心,以吴与弼的“崇仁之学”为开篇第一卷。其编排胪列,正如清道光朝学者莫晋所说,“以大宗属姚江,而以崇仁为启明,以蕺山(刘宗周)为后劲”(《明儒学案序》) ,构成了明代心学的承传关系。宗羲这种编排,显然是从其思想的前后联系及其影响考虑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王学就是“崇仁之学”的传衍,只是说,吴与弼的理学对王学的产生是有影响的。

    必须指出,对王守仁有影响的“崇仁之学”,已不是本来面目的朱学,但也不是陆学,而是“兼采朱陆之长”的理学。就这点来说,从元代的朱陆合流,到明初宋濂的朱陆调和,到吴与弼的“兼采朱陆”,直至王守仁“范围朱学而进退之”。而王守仁在“进退”朱陆当中,又以陆学的本心论为主,兼取朱学的理欲、理气论,加以熔铸,脱胎成为“博大、精细”的王学体系。至此,就是所谓朱陆殊途而同归了。这样,自南宋朱、陆去世以后,朱、陆两家的支流余裔,出现了一股和会朱陆异同的新潮流,虽然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人物身上,表现形式各异,但这前后却贯串着一条值得注意的思想脉络。

    从这一情况来看,我们认为,王学的产生,并不是从明中期跨越将近三百年而“直承”南宋陆学的,而是与它所处的那个时期的思想有关。这不仅在前面所述的事实得到说明,而且从一般的道理来说,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形成,总是受到他那个时代距离较近的思想的启发和刺激而产生的。如果把王学说成是从明中期跨越近三百年而“直承”陆学,那么,这无异是把明代王学的产生,看成是孤立的偶然现象。这当然是说不通的,况且事实上也并非如此。

    这是就吴与弼的理学及其影响,而得出的结论。从这里可以看到吴与弼的理学,在理学史上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至于王学产生的整个情况及其理学内容,当有专章论述。

    如果再把吴与弼理学的这种情况,同薛瑄的理学联系起来,那么,可以看出,他们虽然本属宋学范围,但两家之学,旨趣不同,前途不同。吴与弼的“崇仁之学”成了王学的“启明”和“发端”;薛瑄的“河东之学”,到了“关中之学”,则已黯然无闻。这两家之学,尽管后来的命运不同,但都说明朱学到了明中期的王学出现以前,从其思想来说,已处于枯萎的状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以“进退”朱、陆而形成的王学,才得以抬头。而朱学虽然早已成为官学,但到了这个时候,已只是徒具形式。其被御定的程朱著作,也只是成了腐儒背诵的新章句,没有多少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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