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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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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鬼,下不利于民,这三者都得不到利益,就没有什么得到利益了。这就叫天贼。所以做这些事情的人,就是贼寇作乱的人,是强盗和窃贼,是不仁不义、不忠诚不宽惠、不慈爱不孝顺的人,所以天下会收集所有的坏名声来加给他们。这是什么缘故呢?那是因为违背了天意啊。

    25.6 故子墨子置立天之[1],以为仪法,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轮人以规,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圆之别矣。是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为仪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义远也。何以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义远也?今知氏大国之君宽者然曰[2]:“吾处大国而不攻小国,吾何以为大哉!”是以差论蚤牙之士[3],比列其舟车之卒[4],以攻罚无罪之国[5],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御其沟池[6],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牷,民之格者[7],则劲拔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8],丈夫以为仆圉胥靡[9],妇人以为舂酋[10]。则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义,以告四邻诸侯曰:“吾攻国覆军,杀将若干人矣。”其邻国之君亦不知此为不仁义也,有具其皮币,发其綛处[11],使人饗贺焉[12]。则夫好攻伐之君,有重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13],有书之竹帛,藏之府库。为人后子者[14],必且欲顺其先君之行,曰:“何不当发吾府库,视吾先君之法美[15]。”必不曰:文、武之为正者若此矣。曰:吾攻国覆军杀将若干人矣。则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其邻国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是以攻伐世世而不已者,此吾所谓大物则不知也。

    【注释】

    [1] 天之:当为“天志”(毕沅说)。

    [2] 此二句疑当为“今之为大国之君者宽然曰”(王焕镳说)。

    [3] 蚤:当为“爪”。

    [4] 卒:此字下疑脱“伍”字(俞樾说)。

    [5] 罚:当作“伐”(孙诒让说)。

    [6] 御:当为“抑”,堙(王引之说)。

    [7] 格:击,斗。

    [8] 操:当为“累”之误(王引之说)。系累,捆绑。

    [9] 胥靡:指刑徒之人。

    [10] 酋:这里指掌酒的奴婢。

    [11] 綛:为“縂”之形误。总处,指其收藏财物处(王焕镳说)。

    [12] 饗:当为“享”,献(孙诒让说)。

    [13] 有:同“又”。

    [14] 后子:后嗣之子,即嫡长子。

    [15] 美:当为“义”之误(王念孙说),“义”古与“仪”通。

    【译文】

    因此,墨子确立了天志,就把它作为准则,好比造车轮的人有圆规,木匠有矩尺。如今造车轮的人拿着圆规,木匠拿着矩尺,凭借这些知道方和圆的区别。所以墨子确立了天志,就把它作为准则,我因此而知道天下的士人君子偏离道义已经很远了。怎么知道天下的士人君子偏离道义已经很远了呢?如今大国的国君骄傲自得地说:“我处于大国的地位,如不去攻打小国,凭借什么成为大国呢?”因此挑选精兵强将,排列好战车和战船的队伍,去攻打没有罪过的国家。侵入他们的国境,收割他们的庄稼,砍倒他们的树木,摧毁他们的城墙并填平护城河,焚烧他们的祖庙,抢杀牲口,有反抗的百姓就斩杀掉,不反抗的就捆绑着带回来。男的就让他做仆夫苦役,妇女就让她做舂米、掌酒的奴婢。那些喜欢攻伐的国君,不知道这是不仁不义的行为,还告诉四周的诸侯说:“我攻打那个国家,消灭了他们的军队,杀掉了他们很多大将。”他邻国的国君,也不懂得这是不仁不义的行为,还准备好皮革钱币,打开他们的宝库,派人前去祝贺。那些喜欢攻伐的国君,就更不懂得这是不仁不义的行为了,反而写在竹帛上,藏在府库中。作为后代子孙,必定想要顺从他们先君的做法,说:“为什么不打开我的府库,看看我先君的义法呢?”必定不会说:文王、武王为政之道就是如此。一定会说:我攻打敌国、消灭军队、杀死很多大将。那么那些喜欢功伐的国君,不知道这是不仁不义的事情,他们邻国的国君,也不知道这是不仁不义的,所以功伐的事情世世代代不会停止,这就是我所说的不明白大道理。

    25.7 所谓小物则知之者何若[1]?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所取之故[2]。而况有踰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3]?与角人之府库[4],窃人之金玉蚤絫者乎[5]?与踰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乎?而况有杀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人之为政也,自杀一不辜人者;踰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絫者;与踰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薑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罚此也,虽古之尧舜禹汤文武之为政,亦无以异此矣。

    【注释】

    [1] 小物:指小道理。

    [2] 已:同“以”。有所,当为“所有”(孙诒让说)。

    [3] 抯格:“抯”字疑衍。格,拘执(俞樾说)。

    [4] 角:穿。

    [5] 蚤絫:当为“布喿”,“喿”为“缲”之借字。布缲,即布帛(王引之说)。

    【译文】

    所谓小道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如今有这样的人,偷入别人的园地,窃取别人的瓜果蔬菜,上官抓获就惩罚他们,众人听说就非议他们,这是为什么呢?说:这是因为他不参与别人的劳动,却获得别人的劳动成果,不是他所有的东西而偷拿的缘故。何况还有越过别人的墙,抢走别人子女的人呢?还有凿穿别人的府库,偷走人家金玉和布帛的人呢?还有越过别人的栏圈,偷走别人牛马的人呢?还有杀害无辜之人的人呢?如今的王公大人处理政务,从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到越过别人的墙而抢走别人子女的人,凿穿别人的府库而偷走人家金玉和布帛的人,和越过别人的栏圈而偷走别人牛马的人,偷入别人园地而窃取别人瓜果蔬菜的人,王公大人都会加以重罚。即使是古时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处理政治,也和这没有什么差别。

    25.8 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1],此为杀一不辜人者,数千万矣;此为踰人之墙垣,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府库,窃人金玉蚤累者,数千万矣;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故子墨子言曰:是蕡我者[2],则岂有以异是蕡黑白、甘苦之辩者哉!今有人于此,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必曰吾目乱,不知黑白之别。今有人于此,能少尝之甘谓甘[3],多尝谓苦,必曰吾口乱,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杀人,其国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杀其邻国之人[4],因以为文义[5],此岂有异蕡白黑、甘苦之别者哉?

    【注释】

    [1] 凌:侵犯,欺凌。

    [2] 蕡:读为“棼”,与“纷”同(孙诒让说),纷乱,混淆。我:当为“义”。

    [3] 能:犹“而”(王引之说)。“能少”二字误倒,当作“少而”,文例与上同。

    [4] 此蚤越:疑当为“以斧钺”,指以斧钺之威来禁人杀人(王焕镳说)。

    [5] 为:通“谓”。文:当为“之”之误(孙诒让说)。

    【译文】

    如今天下的诸侯,都在准备相互侵犯、攻伐和兼并,这是杀死一个无辜人罪过的千万倍;这是越过人家的院墙,抢走人家的子女,以及凿穿别人的府库,偷走别人的金玉布帛罪过的千万倍;是越过别人家的栏圈,偷走别人的牛马,以及进入别人的园地,窃取瓜果蔬菜罪过的千万倍,而又自认为是“义”。所以墨子说:这些都混淆了“义”的含义。这和颠倒黑白、混淆甘苦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如今有这样的人,给他稍微展示一点黑,就称为黑,给他展示很多黑,就会称为白,他一定会说:是我的视觉错乱,不知道黑白的区别。如今有这样的人,给他尝一点甜就称为甜,给他尝很多甜就称为苦,他一定会说:是我的味觉混乱,不知道甜和苦的味道。如今王公大人处理政务,有人杀人,国家就会出面囚禁他,能用斧钺在邻国杀很多人,却称之为义,这难道和那些颠倒黑白、混淆甘苦的人有什么区别吗?

    25.9 故子墨子置天之以为仪法。非独子墨子以天之志为法也,于先王之书《大夏》之道之然[1]:“帝谓文王:予怀明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诰文王之以天志为法也[2],而顺帝之则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者,当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注释】

    [1] 《大夏》:即《大雅》。古时夏与雅字通。

    [2] 诰:当为“语”(毕沅说)。“也”字疑衍(孙诒让说)。

    【译文】

    因此墨子确立天志作为奉行的法则。并非只有墨子把天志作为法则,在先王之书《大雅》中也这样说:“上帝对文王说:我怀念明德之人,不大声说话来表现自己,不因为做了诸夏之长就去改变先王的法则。他对一切不识不知,只是顺应上天的法则。”这是在告诫文王应该以天志为法则,顺从上帝的法则。如今天下的士人君子,内心确实希望做仁义的事情,追求做高尚的士人,上希望符合圣王之道,下希望符合国家中百姓的利益,那么对于天志就不能不加以考察。天志,是义的准则。

    【评析】

    墨子是真正的智者和哲人,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所谓哲人,就是于世人习以为常的小事中看出不一样的东西,从一个小洞口翻出一个洞中天来。《天志》三篇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文章从人们所熟知的取人瓜果、窃人财物、抢人子女等小事中发掘出与大国诸侯攻人之城、取人之国、杀人之民等行为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人类总是明于小道理而分不清大是非。事实上,墨子“天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的感慨与庄子“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庄子·胠箧》)的观察视角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相较庄子那种天马行空般的哲学气质,墨子则显得更质朴、更理性,对理论的驾驭也更加熟练而沉稳。

    就本篇而言,墨子的主导思想是论证“天之志者,义之经也”。在论证天志的权威性与正义性的过程中,整篇文章显得非常冷静且富于逻辑性。文章首先指出人性都是自私而狭隘的,所谓“天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紧接着,墨子指出人类的自私与狭隘其实是与上天的意志背道而驰的,所以说:“今人皆处天下而事天,得罪于天,将无所以避逃之者矣。”那么,天的价值取向到底是什么呢?墨子的回答是:“天欲义而恶其不义者也。”墨子紧接着说,自己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义就是正义,只有正义才能引导人类社会走向理想的生活状态。然而正义不能仅仅局限于虚无缥缈的道德修养,而是需要贯彻到政治制度层面,这样才能够保证人类社会的有序发展。当然,在墨子看来,政治制度属于顶层设计,是一个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的设计流程与执行过程;而处于金字塔最顶端的并不是天子,而是天,所以说:“义自天出。”如果说追求人类社会和谐有序是所有有良知者的梦想,那么,“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欲为义者,则不可不顺天之意矣”。天意之所欲为义,正义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呢?墨子的回答当然是墨子式的:“兼爱天下之人。”至此,墨子的“天志”说终于图穷匕见,实现了与自己独树一帜的“兼爱”理论的成功对接。换句话说,“是天之意志,即墨子之意志也。”(方授楚《墨学源流》)

    总览《天志》三篇,几乎都是相同的逻辑结构,甚至用词、语气和语序也大同小异。这种现象似乎在暗示我们,《墨子》中的三篇《天志》其实都是墨子一次关于“天志”的谈话或讲学,后来被三个较为优秀的弟子记录下三个不同的版本。这一点在《尚贤》、《尚同》、《兼爱》、《非攻》等篇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这种弟子记录老师言论的习惯来自孔门弟子辑录《论语》的启发,但明显比《论语》有进步,已经是非常完整的学术论文形式了。这一点倒是和子思的《中庸》更具有可比性,因为《中庸》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单篇论文了。如果纯粹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看,《墨子》一书正好处于子思和孟子之间,是中国学术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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