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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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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娜·哈西,一个两百四十磅左右的中年女人,脸色灰黄,穿着一身定制的黑色外衣。眼睛像闪亮的黑色鞋扣,双颊柔软、苍白,好像同一颜色的黄油。她坐在黑色玻璃办公桌后面(这办公桌好像拿破仑的坟墓),抽着一根香烟,烟嘴差不多和卷起的雨伞一样长。她说:“我需要一个男人。”

    我看着她把烟灰磕到闪亮的桌面上,青烟在从敞开的窗户吹进的风中卷曲着,盘旋着。

    “我需要一个男人,他要足够帅气,能让一位高门第的女人上钩;他要足够强壮,能够和一台强劲的铲车过招。这个家伙,要经常出入酒吧,像弗雷德·艾伦 [1] 一样油嘴滑舌,甚至过之,头撞到啤酒运输车上却只当被歌舞女郎用法棍面包敲了一下。”

    “小菜一碟,”我说,“你不就要个扬基 [2] 球员,罗伯特·唐纳和帆船俱乐部的家伙吗!”

    “你或许就行,”安娜说,“干净利落点,二十块一天加上额外开销。我好多年没有替人拉线了,但这一桩是个例外。我的侦探买卖还比较顺利,不会引火烧身的。现在咱们看看葛莱蒂丝是多么喜欢你吧。”

    她倒过烟嘴,在一个黑色镀铬的大型通告器上按了一下,“拿一个空的烟灰缸进来,亲爱的。”

    我们等着。

    门开了,一个穿着比温莎公爵夫人还讲究的金发高个女郎漫步进来。

    她优雅地摇摇摆摆穿过房间,清理安娜的烟灰缸,拍拍她的胖脸颊,含情脉脉地瞥我一眼,又出去了。

    “我想她脸红了,”门关上后,安娜说,“我看你有两下子。”

    “她脸红————我还和达里儿·珊娜约好吃晚饭呢!别扯闲话了,到底怎么回事?”

    “去对付一个女孩,她有一双勾魂的眼睛,红头发,是一个赌徒诈赌的搭档,钩上了有钱人家的儿子。”

    “要我怎么对付她呢?”

    安娜叹了口气,“菲利普,这活儿有点儿狠。如果她有任何案底,你就挖出来,当面揭发她。如果没有,这是比较可能的,因为她出身于好人家,那你就自己看着办。你有主意了,对吗?”

    “我不记得我几时有过主意。什么赌徒?哪个有钱人?”

    “马蒂·艾斯特。”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却想起最近一个月生意很坏,我需要这笔钱。

    我又坐了下去。

    “当然你可能会惹上麻烦,”安娜说,“我从来没听过马蒂光天化日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人做掉,但他也不是吃素的。”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一天二十五块,如果我接这活儿,外加两百五保证金。”

    “我自己也要赚一点儿啊!”安娜嘀咕道。

    “行,外头有很多苦力。很高兴看到你健康快乐,再会了,安娜。”

    这回我站了起来。虽说我的命值不了多少钱,但终归还是值点儿的。马蒂·艾斯特是公认的狠角色,身后有不少帮手和保护伞。他的地盘在西好莱坞区的日落大道上。他一般不出手,不过只要他出手,肯定有人遭殃。

    “坐下,成交。”安娜哼了一声,“我是个可怜的破产的老女人,除了一身肥肉和奄奄的病体,一无所有,却还想维持这个高级侦探社。拿走我的最后一毛钱,然后嘲笑我吧!”

    “这女孩是谁?”我已经坐下了。

    “她叫哈丽叶·韩翠丝————真是个好名字 [3] 。住在米兰诺,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区,高档社区。一九三一年,父亲破产,打开办公室窗户跳楼自杀。母亲死了。妹妹在康涅狄格州的寄宿学校。可以从这里切入。”

    “这些是谁挖出来的?”

    “委托人拿到了一堆银行支票的复印件,都是他儿子给马蒂的,价值五万。这个儿子————是这老头收养的————不承认这些支票是他签的,跟天下所有的不肖子一样。所以我的委托人把支票复印件交给一个叫阿柏捷的鉴定,这家伙假装擅长这类事情。他说没问题,四处打听了一下,可是他实在太胖,做不动跑腿的事,跟我一样,现在他罢手了。”

    “那我可以找他谈谈吗?”

    “我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安娜点点头,晃动着多层的下巴。

    “这个委托人————有名字吗?”

    “小子,你太走运了。你可以见他本人————现在!”

    她又按了一下通告器的键,“请吉特先生进来,亲爱的。”

    “那个葛莱蒂丝,她有男朋友吗?”

    “你别打葛莱蒂丝的主意!”安娜几乎是对我尖叫,“她处理离婚案,一年替我赚进一万八千大洋。任何男人碰她一根汗毛,菲利普·马洛,就要被烧成灰。”

    “她哪天总要看上别人的。我为什么不能追她?”

    门打开,打断了我们的话。

    我没有在隔壁的接待室看到他,所以他刚才一定在私人办公室等。看起来他不喜欢那儿,他快步走进来,迅速关上门,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只八角形白金薄表,狠狠地看了一眼。他是那种身材高大、头发淡金色的类型,穿着条纹丝绒西装,款式时髦,标签上有一朵小小的粉红的玫瑰花苞。他有一张非常冷酷的脸,有点眼袋,嘴唇较厚。他拄着一根镀银柄的乌木手杖,戴着鞋罩。看起来起码六十多了,但我应该多猜了十岁。我不喜欢他。

    “哈西小姐,二十六分钟,”他冷冷地说,“我的时间很宝贵。就是因为我节省时间,所以才能赚很多钱。”

    安娜慢吞吞地说:“哎,我们正在设法替你省钱,”她也不喜欢他,“抱歉让你久等,吉特先生,但是你想见见我挑选的人,我得派人去找他来。”

    “他看起来不像我要的人,”吉特说,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以为应该是位绅士模样的————”

    “你不是《烟草路》 [4] 里的吉特,对吧?”我问他。

    他缓缓地走向我,手杖半举。冰冷的目光宛如利爪要把我撕裂,“你侮辱我……我————像我这种地位的人。”

    “少安毋躁。”安娜开口了。

    “少安什么,”我说,“这位老兄说我不是绅士。或许这就对了,对他这种地位的人————不知道他的地位是什么,管它是什么————可是像我这种地位的人可不随便听别人讲脏话,这不能随便说,除非不是故意的。”

    吉特先生身子僵直,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再次拿出怀表。“二十八分钟。年轻人,我道歉。我不是有意冒犯。”

    “好极了,”我说,“我就知道你不是《烟草路》里的吉特。”

    差点儿又把他惹毛了,不过他没有发作。他不清楚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既然是一伙的了,那我有一两个问题要问你,”我说,“你愿意给这个叫韩翠丝的女孩一些钱吗————当作分手费?”

    “一毛也休想,”他大叫起来,“凭什么?”

    “按风俗吧。如果她嫁给他,他又会得到什么呢?”

    “届时基金会每个月会给他一千块钱,这基金会是他母亲————我的亡妻设立的,”他低下头,“等到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很多钱。”

    “你不能怪人家女孩子想要啊!”我说,“又不是现在就要。那么马蒂·艾斯特呢?那边谈妥了吗?”

    他青筋暴露的手揉皱了灰色的手套,“这笔债不还,是笔赌债。”

    安娜疲倦地叹了口气,弹得桌上到处都是烟灰。

    “当然,”我说,“可是赌徒不会让别人赖债溜走。毕竟,如果你的儿子赢了,马蒂也会付钱给他。”

    “我对那没兴趣。”高瘦的老人冷淡地说。

    “好吧,但想想马蒂手上拿着五万块支票坐在那里,却不值一文,他晚上能睡着觉?”

    吉特先生这次似乎考虑周到了。“你是说他会动刀动枪?”他提问的语气甚至有些讨好。

    “很难说。他独家经营着一处地方,吸引了很多电影人,要顾虑自己的名誉。但他花天酒地,人头很熟,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虽然目前他还没有动手。何况马蒂不是防滑垫,他总会有行动的。”

    吉特先生又看了一眼怀表,一脸不悦,把表丢回背心口袋,“那些都是你的事,”他没好气地说,“检察官是我的朋友。如果这件事超出你们的能力范围————”

    “好啊,但您不是照样屈尊跑到这儿来找我们。即使检察官在你的背心口袋里————跟那只表一样。”

    他戴上帽子和一只手套,手杖轻轻敲一下鞋子边缘,走到门边,打开门。

    “我只问结果,我看结果付钱,”他冷冷地说,“我付钱爽快,有时候还很慷慨,虽然我被认为不是慷慨的人。我想我们彼此都很了解对方。”

    他甚至还眨了一下眼睛,走了出去。门轻轻地阖上了,挤压着闭门器橡皮圈中的空气。我看着安娜,咧嘴一笑。

    “他很可爱,对吧?”她说,“我要从他身上榨点油水,用来置办我的调酒器具。”

    我从她身上榨出二十块钱————当作开销。

    2

    我要找的阿柏捷是约翰·阿柏捷,他在日落大道靠近伊娃街的地方有间办公室。我在一间电话亭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声音很圆润,夹带着轻微的呼噜声,好像刚刚赢了吃派比赛的人发出的。

    “约翰·阿柏捷先生吗?”

    “嗯。”

    “我是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刚刚接手你原来鉴定的案子,客户吉特的。”

    “嗯?”

    “我可以过来和你谈谈吗————等我吃完午饭以后。”

    “嗯。”他挂上电话。我确定他不是个健谈的人。

    吃完午饭,我开车到那里去。地点在伊娃街东边,一栋老旧的两层建筑,前面的砖最近才刷了油漆。一层是商店和一家餐厅。建筑入口就是一条颇宽的楼梯,直通二楼。楼梯口的标牌上写着:“约翰·阿柏捷,二一二房间”。我上了楼,进入宽敞的走廊,这走廊和街道平行。在我右边,一个穿着工作服的人站在门口,他前额上绑着一面圆镜子,镜子推到靠后的位置,脸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他又走回办公室,把门关上。

    我往另一个方向走,走到走廊的一半,靠近日落大道那边的一扇门上写着:“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家侦探,请进”。门被毫不费力地打开了。小小的前厅没有窗户,有两张安乐椅,一些杂志,两具铬铁的烟灰架。两盏落地灯和一盏天花板灯都亮着。廉价但全新的厚地毯尽头有一扇门,上面写着:“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人专用”。

    我打开外面的门时,铃就响个不停,直到门关上才停止。但什么也没发生,等候室里没有人,里面的门没有打开。我走过去,靠近门板听————里面没有谈话的声音。敲敲门,也没人理睬。我试着拧动门把手,拧动了,于是开门进去。

    这个房间有两扇北向的窗户,紧紧关着,窗帘都拉到旁边,窗棂上有一层灰。里面有一张办公桌,两个公文箱,一块地毯,几面墙。左边另一扇门有玻璃,上面写着:“约翰·阿柏捷,实验室,私人专用”。

    我想我大概能记住这个名字。

    我所在的房间很小,好像对那只搁在桌边的胖手来说都嫌太小,那只手一动也不动,握着一支粗大的好像木匠用的铅笔。手腕无毛,像盘子一样光滑,紧扣的袖口不太干净,从套袖中露出来。套袖其余的部分在桌子边缘的地方看不见了。桌子高不过六英尺,所以他不可能是个子很高的人。从我站立的地方,只看到他的手和袖口。我悄悄地走回前厅,把门锁紧,不让人进来。然后关掉三盏灯回到私人办公室,走到桌子一端。

    他非常胖,没错,胖得离谱,比安娜还胖得多。他的脸看起来跟篮球一样大,即使这个时候,也呈现出令人愉快的粉红色。他跪在地上,硕大的脑袋靠在桌腿尖锐的角上,左手摊在地上,手下压着一张黄纸。手指完全摊开,指缝间露出黄纸。他看起来好像正用力撑着地板,但实际上并没有。撑住他身子的是脂肪。他的身体蜷缩着,撑在硕大的屁股上,厚重肥大的屁股就这样支撑着他,他跪着,稳稳地,一动不动。要扳倒他,恐怕得费尽两个大块头的力气。现在这么做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我还是做了。我花了点时间,抹抹脖子上的汗水,虽然那天天气不热。

    他的头发灰白,剪得很短,脖子堆积着皱褶,好像六角手风琴。他的脚很小,似乎胖子的脚通常都很小,这双胖脚套在一双锃亮的皮鞋里,它们斜靠在地毯上,紧紧挨着,整齐却令人不快。他穿的深色西装也需要洗了。我弯下腰,把手指探进他脖子无尽的肥肉里。他的动脉可能就在某处,但是我没摸到,不过也用不着了。在他臃肿的膝盖之间的地毯上,一摊污渍正在向外扩散,扩散……

    我跪在一旁,抓起拿着黄纸的胖手指。已经凉了,但还没有冰冷,柔软且有些发黏。纸是从便签本上撕下来的。如果上面有信息该多好,可是没有。上面只有些无意义的记号,不是文字,甚至也不是字母。他中弹后想写些什么————也许甚至正在写些什么————但只画出几道线。

    他倒下去时,仍然抓着纸,肥硕的手把纸压在地上,另一只手抓着大铅笔,躯干拄在臀部,死了。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家专用。可真他妈的私家。他只在电话上对我“嗯”了三声。

    现在他死了。

    我拿手帕把门把手擦干净,关上前厅的灯,出了外面的门,从外面把门锁上,离开走廊,离开这栋建筑,离开这个社区。据我所知,没人看见我离开————据我所知。

    3

    正如安娜告诉我的,米兰诺就在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区,几乎占了整个街区。我把车停靠在装饰颇为富丽的前庭中央,一路走到挂着浅蓝霓虹灯招牌的地下车库的入口。走下围了栏杆的缓坡,进入一个明亮的空间,里面车辆闪烁,空气清冷。一个整齐利落的棕色皮肤的黑人穿着一尘不染的蓝色袖口的工作服走出一间玻璃办公室,黑色头发像乐队指挥一样光滑。

    “忙吗?”我问他。

    “时忙时不忙。先生。”

    “我外面有辆车需要掸灰,大概值五块钱。”

    没奏效。他不吃这一套。胡桃色的眼睛变得深沉,眼光飘向远方。“先生,那可是有很多灰尘需要清理呢!请问还有其他事吗?”

    “一点点。哈丽叶·韩翠丝小姐的车在吗?”

    他往远处看去。他的目光沿着光亮的一排,停在一辆金丝雀黄的敞篷车上,车子看起来跟前院草皮上的厕所一样不起眼。

    “有,先生。车子在。”

    “我想知道她的公寓号码,和一条不需要经过大厅上去的路。我是私家侦探。”我给他看我的证件。他瞧了瞧,显然不感兴趣。

    他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先生,五块钱对做工的人是一笔很好的收入,但是让我冒失去饭碗的危险就少了些,大概不够从这里到芝加哥的车费。先生,我建议您还是省下您的五块钱,试试一般人出入的门径。”

    “你这家伙,真是不得了。你长大后得成什么样————缩头乌龟?”

    “我已经长大了,先生,我今年三十四岁,婚姻美满,有两个小孩。午安,先生。”

    他转过身去。我说:“好吧,再见。请原谅我酒气冲天,我刚从酒吧出来。”

    我走回缓坡,沿着街道来到我首先该去的地方。我应该早就知道五块钱和证件在米兰诺这种地方根本换不来什么。

    那个黑人可能正打电话给办公室。

    这幢建筑是座巨大的灰色水泥玩意儿,摩尔风格,前院挂着破旧的大灯笼,种着高大的椰枣树。入口在里面转角的地方,沿大理石阶梯而上,穿过一个加州风格、镶着碗盘碎片的马赛克拱门。

    一个门房替我打开门,我走进去。大厅还不如一个扬基球场那么大,地板铺着浅蓝色地毯,下面垫着橡皮海绵,软得叫我想躺下来打个滚。我漫步走到柜台前,一只手肘撑在柜台上。一个面色苍白,瘦瘦的,留着浓密八字胡的职员瞪着我。他把玩着胡子,目光越过我的肩膀落在我背后的阿里巴巴油罐上,那油罐大得可以装进一只老虎。

    “韩翠丝小姐在吗?”

    “我应该通报谁的名字呢?”

    “马蒂·艾斯特先生。”

    这一招也不比车库里的那一招灵。他左脚靠着什么。柜台末端,一扇蓝色镀金边的门敞开着,一个身材高大、头发淡黄的人走出来,背心沾满雪茄灰,漫不经心地靠在柜台末端,瞪着阿里巴巴油罐,好像在判断那到底是不是痰盂。

    职员扯大了嗓门:“你是马蒂·艾斯特先生?”

    “他派来的。”

    “那不是有些不同吗?先生,那你的名字呢————如果我可以问的话。”

    “你可以问,”我说,“我也可以不说。我奉命行事。抱歉这么不通融,虽然这么做很糟糕。”

    他不喜欢我的态度,或者说根本不喜欢我,“我恐怕不能替你通报,”他冷淡地说,“霍金斯先生,你看我该怎么办呢?”

    头发淡黄的人目光离开油罐,沿着柜台滑过来,一直到离我仅有一张纸牌的距离停下了。

    “什么事?葛哥利先生。”他打了个呵欠。

    “两个蠢货,”我说,“这事可能涉及你们的那位女士朋友。”

    霍金斯笑笑。“老兄,来我的办公室。我们看看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我跟着他走进他刚走出来的狗窝。里面只能容下一张长约五英寸的桌子,两把椅子,一个高可及膝的痰盂,一盒打开的雪茄。他屁股靠在桌上,客套地对我笑着。

    “出师不利,对吧,老兄?我是这里的保安。说吧。”

    “有时候,我觉得出师顺利,”我说,“有时候觉得像扯淡。”我拿出皮夹,让他看看证件,以及放在赛璐珞透明袋后面的执照复本。

    “同行?”他点点头,“你应该一来就找我。”

    “当然,只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我想见韩翠丝小姐,她不认识我,但我有些生意要和她谈,不吵不闹。”

    他往旁边站开一些,嘴角上叼着雪茄,看着我的右边眉毛。

    “什么大事?干吗去讨好楼下的黑人?你拿到开销的钱了吗?”

    “可能能拿到。”

    “我是好说话的人。”他说,“但我得保护客人。”

    “你的雪茄快抽完了。”我说,看到烟盒里有九十支左右的雪茄。我抽出两支,闻了闻,塞了一张折好的十元钞票在下面,又放回去。

    “有意思,”他说,“咱俩投缘。你要干什么吧?”

    “告诉她我从马蒂·艾斯特那里来,她会见我。”

    “如果我能有点提成,这活儿就搞定。”

    “想都别想。我后面有大人物。”

    我伸手去拿回十元钞票,但他把我的手推开了,说:“我试试。”他拿起电话,说接八一四房间,然后开始哼歌,声音好像老牛生病了一般。他突然身子往前一探,脸上堆满甜蜜的笑容,声音也仿佛滴着蜜糖。

    “韩翠丝小姐吗?我是霍金斯,保安人员。霍金斯。对……霍金斯。当然了,您见过多少人呐,韩翠丝小姐。我办公室里有一个人想见您,要替艾斯特先生传话。没有你准许,我们不能让他上去,因为他不肯报上姓名……对,霍金斯,这里的保安,韩翠丝小姐。对,他说你不认识他,但是我看他没有问题……好,谢谢,韩翠丝小姐。立刻就让他上去。”

    他放下电话,轻轻拍着。

    “就差一些背景音乐了。”我说。

    “你可以上去了。”他仿佛还在梦中,漫不经心地伸手拿走雪茄盒里的钞票。“高级货色,”他轻声说,“每次想起那个女人,我就得出去散步,绕一大圈。走吧!”

    我们又走到大厅,霍金斯带我到电梯,打个手势叫我进去。

    电梯门关上时,我看见他走向出口,可能要去散步,一大圈。

    电梯内铺着地毯,有镜子和折射的光线,它好像温度计里的水银轻轻地往上升。门悄无声息地开了,我走在如苔藓般轻软的地毯上,来到写着八一四号的门前。我按了一下旁边的小巧门铃,里面响起叮当的声音,门打开了。

    她穿着外出的绿色毛呢洋装,一顶歪斜小帽像蝴蝶似的挂在耳朵上。两只眼睛分得很开,那之间正是思考的空间,眼珠是天青石的蓝色,头发暗红色,好像一团火,虽控制住了,但仍有危险。她太高了,所以显得不太可爱。她的妆容艳丽,恰到好处。她递给我一支加了三寸烟嘴的雪茄。她看起来并不冷酷,不过好像是万事通,并且还记得一些她认为日后可资利用的东西。

    她冷淡地看着我。“大褐眼,要传什么话呢?”

    “我得进来才行,我站着不会说话。”

    她冷冷地大笑,我闪过她的香烟末端,走进相当窄长的房间,里面有很多高档家具,很多窗户,很多布幔,很多各种各样的东西。屏风后面火光闪烁,一具瓦斯火炉上架着一根大木柴。温暖的火前有张漂亮的玫瑰色长沙发,前面铺着一块东方丝绒毯,旁边的小几上摆着威士忌和苏打水,冰块放在冰筒里,一切都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她说:“你最好喝一杯,你可能手里没有酒杯也不会说话。”

    我坐下来,拿过威士忌。这个女孩坐进一把深凹的椅子,交叉着双腿。我想到霍金斯说的散步绕圈子,现在可以稍稍理解他了。

    “所以你是从艾斯特那里来的人。”她说,并不喝酒。

    “没见过他。”

    “我也想到了。混混,你搞什么名堂?马蒂一定很高兴听说你怎么利用他的名头。”

    “我脚底在发抖了。那你为什么让我上来呢?”

    “好奇。我已经等你们这一票人等了一些时候,我从来不躲避麻烦。你是某类条子,对吗?”

    我点燃香烟,点点头。“私家侦探。我要提点小建议。”

    “提吧!”她打了个呵欠。

    “要你放掉小吉特,需要多少钱?”

    她又打了一个呵欠,“你真是太————提不起我的兴趣了,我都不想告诉你了。”

    “我胆小,别吓唬我。说实话,你要多少钱?或许这样问是一种冒犯?”

    她微笑了,她的笑容很美,牙齿很可爱,“我现在是坏女孩。我不用要求,他们就会把钱送上门来————还绑着丝带。”

    “老家伙态度强硬,他们说他很有钱 [5] 。”

    “水值不了多少钱的。”

    我点点头,又多喝了一点酒。上好的威士忌,事实上这酒很完美,“他的想法是你什么都得不到,只能得到羞辱和难堪,不过我看不是这样子。”

    “可是你替他工作。”

    “听起来很有趣,不是吗?可能有什么聪明的办法,但我现在还没想到。你要多少钱————或者你根本不要?”

    “五万块怎么样?”

    “五万给你,另外五万给马蒂?”

    她大笑起来,“等等,你应该知道马蒂不喜欢我参与他的事。我只是替自己着想罢了。”

    她重新交叉双腿。我在酒里又加了一块冰。

    “我想的是五百。”我说。

    “五百什么?”她大惑不解的样子。

    “元————不是劳斯莱斯。”

    她开心地大笑,“你真是笑掉我的大牙,我应该叫你下地狱。但我喜欢温暖的大褐眼,温暖的闪着金光的大褐眼!”

    “这你就别想了,我一个子儿都没有。”

    她笑着,把一根香烟夹在双唇间。我走过去为她点燃。她的眼睛抬起来,看着我,眼底有火星闪烁。

    “也许我已经有一个子儿了。”她轻声说。

    “大概正因为如此,他雇了一个肥仔————这样你就不能叫他跟你跳舞了。”

    “谁雇了肥仔?”

    “老吉特雇了一个肥仔叫阿柏捷,他在我之前办这件案子。你不知道吗?他今天下午被杀了。”

    我以轻松的语调说,想看看惊人的效果,但她没动,挑衅的笑容始终没有离开唇角,眼睛也没有变化,只是呼吸声显得有些沉重。

    “这件事一定和我有关吗?”她平静地问我。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谁杀了他。就在他办公室里,大约中午前后,或者稍微晚些。可能和吉特的案子根本无关,但发生得恰是时候————就在我接了案子之后,有机会和他说话之前。”

    她点点头,“原来如此。你认为马蒂会做出这种事。你当然也告诉警察了?”

    “当然没有。”

    “老兄,你在这儿可是浪费精力呢!”

    “可不是吗?不过我们好好商量个价钱,最好低一些。因为不管警察怎么对我,等他们知道故事后————一旦他们知道,就够你和马蒂·艾斯特受的。”

    “这可像勒索了,”女孩冷冷地说,“我想可以这样说吧!别逼人太甚,大褐眼。还有,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菲利普·马洛。”

    “听好,菲利普,我也曾经在上流社会待过,我的家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老吉特毁了我父亲————全都理由正当,过程合法,然后跟碾碎蚂蚁窝一般毁掉别人————他毁了我全家,父亲自杀,母亲死了,我有个妹妹在东部上学,我不管钱是怎么来的,只要能照顾供养她。大概有一天,我也要“照顾”老吉特————即使我得嫁给他儿子,也在所不惜。”

    “继子,养子,”我说,“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老兄,横竖都能伤他伤得很厉害。这小子两年后会有很多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可以更狠————虽然他酒喝得太凶了。”

    “小姐,你不会在他面前说这些话的。”

    “是吗?条子,看看你背后。你应该清清耳屎了。”

    我站起来,快速转过身。他站在离我大约四英尺的地方。他从某一扇门里钻出来,无声地滑过地毯,我忙着卖弄聪明,没有注意到他。他块头很大,金头发,穿着粗纹的休闲套装,敞领衬衫里面系着丝巾。他满脸通红,眼睛明亮,但是不太聚焦。虽然时辰还早,他却已经有些醉了。

    “趁你还能走路之前,快滚,”他轻蔑地对我说,“我听到了。哈丽叶爱怎么说我都可以。我喜欢得很。滚!不然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女孩在我后面笑,我可不喜欢这个样子。我向金发大个儿跨近一步,他眼睛眨了一下。虽然他是个大块头,但应该很容易摆平。

    “揍他,宝贝!”女孩在我背后冷酷地说,“我最爱看这些硬汉跪在地上求饶。”

    我回头抛给她一个媚眼。那可是个错误。他可能暴怒了,但仍然能击中一面墙。我回头时,他揍了我一拳。那样挨揍很痛,他出手很重,打中了我的下颚底端。

    我往旁边趔趄了一下,想要叉开腿站稳,结果被丝毯绊倒。鼻子碰在某处,而头撞在一个坚硬的家具上。

    一时之间,我头昏脑涨,只见他红色的脸上一脸得意,对着我冷笑。我想我有些替他难过————即使在当时那种情况下。

    黑暗围拢过来,我昏了过去。

    4

    等我醒过来,房间对面窗外的光线折射进我的眼里。我后脑勺很痛,伸手一摸,有些黏腻。我缓缓地移动,好像一只猫溜进了陌生的屋子,我直起上身,去拿沙发尾端矮几上的威士忌。奇迹是我竟然没有把酒瓶打翻。跌倒时我的头撞上椅子弯爪似的脚,它比小吉特的拳头更厉害。我可以感觉下巴有块地方疼,但还不足以写在日记本上。

    我站起来,灌了一口威士忌,四处逡巡,没有什么好看的。房间内空无一人,充斥着沉默和上等香水的记忆————是那种几乎消失后才叫你想起的香水,好像树上最后一片叶子。头又痛了,我用手帕擦擦黏黏的地方,觉得不值得呼天抢地,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来,把酒瓶放在膝上,听着某处传来的车辆声,出奇的遥远。这是很好的房间,韩翠丝小姐是个好女孩。她只是结识了一些不好的人,但谁又不是呢?我不应该批评这类小事,于是我又喝了一口。瓶子里的液体现在少了很多,酒喝上去非常顺口,甚至感觉不到它滑过喉咙,不像我喝过的有些东西,差点烧掉你半边的扁桃体。我又喝了些。头疼好些了,感觉还好,想来一段意大利歌剧《丑角》的开场曲。没错,她是个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么她应该混得不错。我喜欢她,她很正点。我又喝了一些她的威士忌。

    酒瓶里还有一半酒,我轻轻地摇晃着,塞进风衣口袋里,随便扣上帽子,便离开了。我安全地抵达电梯,没有撞到走廊上的墙,飘然下楼,漫步走进大厅。

    霍金斯,那个公寓保安,还是靠在柜台末端,瞪着阿里巴巴油罐。那个职员还是抚弄着他那撇小小的八字胡。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霍金斯也对我笑笑,我也报以微笑,每个人都很正点。

    我走到前门,给门房两个铜板,飘下阶梯,沿着街道走到车子边。加州暮色迅速降临了,这是个美丽的夜晚。西天的金星像街灯一样明亮,像生活一样明亮,像韩翠丝小姐的眼睛一样明亮,像威士忌一样明亮。这可提醒了我,我把口袋里的酒瓶拿出来,谨慎地拍拍,拴紧软木塞,又收起来,回家以后还够喝上一回。

    回家途中,我闯了五次红灯,不过好运与我同在,没有人阻挡我。我把车停在差不多是在公寓前面的地方,靠在差不多是在街边的某个位置。我搭乘电梯到住的那层楼,开门时有些困难,靠拿出酒瓶解解困意。然后才拿出钥匙开门,进了屋,找到电灯开关。在累倒之前,又吃了一点药。然后去厨房,拿一些冰块和汽水,调一杯真正的酒。

    我觉得公寓里有股奇怪的味道————但一时想不出是什么————一种药味。我从来没有用过,出门前并没有。但是我心情太好,不想为这伤脑筋。我走向厨房,却只走到一半。

    他们向我冲过来,几乎肩并肩,从壁床旁边的穿衣室走出来————两个人————两支枪。高个儿狞笑着,帽子压得很低,盖住额头。他有一张楔形脸,下半部分尖得像一个点,好像颠倒过来的方块A的顶点。他的眼睛又暗又湿,鼻子没有一点血色,好像白蜡做的。他的枪是一把柯尔特乌斯曼,枪管很长,前端磨掉了。这一切表明他很自以为是。

    另一个混混长得有点像小狗,红发乱糟糟的,没戴帽子,水汪汪的眼睛空洞无物,蝙蝠一样的耳朵,小脚蹬着一双肮脏的白球鞋。手上的自动手枪对他来说好像太重了,但他好像很喜欢握着枪。他张着嘴,发出很大的喘息声,我原先闻到的味道正是他吐出的气息————薄荷味。

    “举起手来,混蛋。”他说。

    我把手举起来,没有其他的办法。

    小个儿绕到一旁,从旁边向我靠近,轻蔑地说:“说,我们逃不掉的。”

    “你们逃不掉的。”我说。

    高个儿依旧满不在乎地笑着,鼻子依旧看起来像白蜡做的。小个儿对着我的地毯啐了一口。“哈!”他走近来,斜着眼,用大枪扫了一下我的下巴。

    我闪了开来。平常在这种情况下,这是我不得不采取,而且喜欢采取的动作。但是这次我感觉有如神助,简直天下无敌,我整套拿下————连人带枪。我扼住小个儿的喉咙,用力把他拽倒,用肚子顶住他,一把扭翻他拿枪的小手,把枪击落到地上。太轻松了,除了他的口臭,一切都感觉太爽了。他的嘴里流出串串口水,咒骂着。

    高个儿冷眼旁观,没有开枪,没有移动。我想他的眼神看起来有些焦虑,不过我正忙着,没法确定。我把小混球按倒在地,抓起他的枪。我错了,我应该拔自己的枪才对。

    我把他推开,他滚到一张椅子边,倒下来,开始狂暴地踢椅子,高个儿大笑起来。

    “那里面没有撞针。”他说。

    “好,”我诚恳地告诉他,“我满肚子都是好威士忌,准备出门办事。别浪费我太多时间。你们想要什么?”

    “里面还是没有撞针,”蜡鼻子说,“试试看。我从来不让弗瑞斯基携带上膛的枪,他太冲动。老兄,你刚才那一手真漂亮。我不得不夸你。”

    弗瑞斯基坐在地板上,对着地毯又啐了一口,大笑起来。我端起大自动枪对着地板,扣了一下扳机,扳机硬硬的咔嚓一声,但感觉起来好像上了子弹似的。

    “我们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蜡鼻子说,“这一趟不会,也许下趟吧!谁知道呢?也许你是个识相的家伙。别插手小吉特的事,懂吗?”

    “不懂。”

    “你不肯听话?”

    “不听。谁是小吉特?”

    蜡鼻子不开心了,他轻轻晃了一下长长的点二二。“老兄,你应该好好修补一下你的记忆力,同时修理一下你的门。太容易进来了,弗瑞斯基一口气就吹开了。”

    “我知道。”我说。

    “把枪给我。”弗瑞斯基咆哮道。他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但这次他冲向他的同伙,不是我。

    “笨蛋,省省吧!”高个儿说,“我们只是传话,不要把他轰了,至少今天不要。”

    “都是你说的!”弗瑞斯基怒吼说,想把蜡鼻子手上的点二二抢走。蜡鼻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推到一边。这段插曲让我有时间把自动手枪换到左手,掏出我的鲁格。我把枪晃给蜡鼻子看,他点点头,但似乎并不在乎。

    “他没有父母,”他悲伤地说,“我只好让他跟我到处跑,不要理他,除非他咬你。我们该走了,你记住,别插手小吉特的事。”

    “你看到的是一把鲁格,”我说,“谁是小吉特?也许在你们走之前,我们可以请几个警察来坐坐?”

    他疲惫地笑笑。“先生,我带这把小口径枪,是因为我百发百中。如果你认为能够拿下我,尽管来吧!”

    “好吧!”我说,“你认识一个叫阿柏捷的家伙吗?”

    “我见过一堆这种家伙,”他说着,又挤出一个疲惫的笑容,“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老兄,再会了,乖乖的啊。”

    他慢慢走到门边,微微侧着身,这样可以随时盯着我,我也盯着他,以防万一谁先直接开枪,掂量开枪,或者看看喝了半肚子的好威士忌能否打中什么。我放他走,他看起来不像什么杀手,当然我也可能看错了。

    趁我不注意,小个子又向我冲过来,伸出爪子抢走了我左手上的自动手枪,跳到门边,对着地毯又啐了一口,溜掉了。蜡鼻子跟在他背后————长长的尖脸,白白的鼻子,尖尖的下巴,疲惫的表情。我不会忘记他的。

    他轻轻地关上门,我站在那里拿着枪发呆。我听到电梯上来又下去,然后停住。我仍然站在那里。马蒂不太可能雇两个那样的小丑来吓唬人。我想着这件事,但想不出所以然。我想起喝剩的半瓶威士忌,于是坐下来好好地享受了一番。

    一个半小时后,我觉得好多了,但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只觉得很困。

    电话铃把我吵醒了。我在椅子上睡着了,那是个很糟糕的错误,因为醒来时,头痛欲裂,两条毯子塞着我的嘴。不只脑后一个瘀伤,下巴还有一个瘀伤,两个都没有亚基马 [6] 苹果大,但是很痛。我觉得糟糕透顶,好像一条腿被截肢了。

    我爬到电话边,趴在旁边的椅子上答话。对方的声音好像凝结着冰块。

    “马洛先生吗?我是吉特先生。我们早上见过面。我想我恐怕对你太强硬了。”

    “我自己也有些强硬。你儿子捶了我的下巴。我是说你的继子,还是你的养子————管他是什么。”

    “他既是我的继子,也是我的养子。真的?”他听起来很感兴趣,“你在哪里见到他了?”

    “韩翠丝小姐的公寓。”

    “哦,原来如此。”冰块突然融化了,“很有趣。韩翠丝小姐怎么说呢?”

    “她很喜欢,她很喜欢他捶我下巴。”

    “原来如此。他为什么出手呢?”

    “她把他藏起来,他听到我们的一些谈话,但不喜欢那些话。”

    “原来如此。我想如果她肯合作的话,也许应该考虑————当然,不多————给她一些补偿。当然,我们得先得到保证才行。”

    “价钱是五万。”

    “恐怕不行————”

    “别开我玩笑了,”我怒声说,“五万块钱,五万。我说给她五百块————只是开玩笑。”

    “你好像用相当轻率的态度处理这整件事情,”他同样怒吼过来,“我不习惯那种事情,而且我也不喜欢。”

    我打个呵欠,我才不管对方怎么说。“听着,吉特先生,你去打听看看,我是上好的人选,而且专心工作。这件案子有些不寻常的发展。例如两个枪手跑进我的公寓要挟我,叫我别接吉特的案子。我不懂为什么事情会变得这么凶险。”

    “老天爷!”他似乎被吓到了,“我看你最好立刻来我家一趟,我们讨论一下。我会派车去接你。你能马上来吗?”

    “可以,但我能自己开车。我————”

    “千万不要。我会派车和司机过去。他名叫乔治,你绝对可以信任他。他应该二十分钟之后赶到。”

    “好吧!这样我正好有时间吃晚餐,喝点酒。叫他把车停在肯漠街转角,面对富兰克林的方向。”说完,我就挂上电话。

    我洗完澡————水忽冷忽热————穿上干净的衣服,感觉不那么狼狈了。我喝了两杯,这回改喝小杯的,穿上轻便的风衣,下楼到街上。

    车子已经等在那里,就在半条街之外的街边上。它看起来崭新锃亮,好像新市场开张,两盏流线型的前灯,两盏琥珀色的雾灯挂在前面的挡泥板上,两盏侧灯跟普通的前灯一样大。我走到车旁停下,一个人从阴影中走出来,手腕一挥,潇洒地把香烟丢到背后。他高大、魁梧、黝黑,戴着一顶尖尖的帽子,穿着一件长款上衣,系着皮带,闪亮的绑腿和马裤镶边,好像俄国军官的制服。

    “马洛先生?”他戴着手套的手指碰碰帽尖。

    “我是。不用客气,别告诉我,这就是那个吉特老头的车子。”

    “其中的一辆。”清凉的声音叫人心神一爽。

    他打开后门,我上了车,陷入柔软的椅垫。乔治坐到方向盘前面,启动大轿车。车子离开街边,绕过角落,发出的声音像皮夹里的钞票摩擦一样微小。我们往西走,似乎随着车流前进,但是超过了所有车辆。车子穿过好莱坞的中心,一直往西,走下日落大道,沿着落日的光辉来到安静清凉的比弗利山,骑马专用道把大道分成两条。

    越过比弗利山,沿着山脚向上盘旋,我们看见远方大学建筑的灯火,向北舞动,直到贝沙湾。车子开始滑下狭窄的长街,那里高墙耸立,没有人行道和大门。豪宅巨院的灯火慷慨地照亮为时尚早的夜晚。四下悄然,没有动静。除了轮胎轻轻地在混凝土上发出的呼噜声外,没有别的声音。我们又往左转,我看见一个牌子写着卡维罗道。上到半路,乔治猛打方向盘,想左转进入两扇十二尺高的铁花门。接着事情发生了。

    就在铁门后面,一对灯突然闪烁起来,喇叭嘶鸣,引擎怒吼。一辆车对我们急速冲来。乔治手腕一挥,直起身子,把车煞住,摘下右手手套,一气呵成。

    车子开过来,车灯摇摆。“该死的醉鬼。”乔治头也没回地咒骂着。

    可能是醉鬼。开车的醉鬼会到各种地方去喝酒。可能是。我放低身子蹲在车上,从腋下掏出鲁格,伸手去抓门把。我把门打开一点,抓着车门,看着窗户外面。车灯打在我脸上,我闪开了,等光线过去,又抬起头。

    那辆车急速停下。门砰然打开,一个人跳出来,挥着一把枪大叫。我听过这声音,知道是谁。

    “举起手来,你们这些混蛋!”弗瑞斯基对我尖叫。

    乔治把左手放在方向盘上。我把车门再推开一些。街上的小个儿上蹿下跳,大呼小叫。他跳出来的那辆黑色小车除了引擎转动,没有别的声音。

    “打劫!”弗瑞斯基吆喝着,“滚出来,站成一排,狗娘养的!”

    我把门踢开,正要出去,鲁格就握在身旁。

    “你们自找的!”小个儿大叫。

    我猫下身————情况万分危急。他手上的枪吐火了,一定有人在里面放了撞针。我头后面的玻璃被击得粉碎。我眼角的余光看见————其实当时不应该会有任何余光的,乔治做了一个像涟漪一样优雅的动作,我举起鲁格,开始扣紧扳机,但身旁却响起一声枪响————是乔治开的枪。

    我没有开枪,现在不需要了。

    黑色轿车冲向前,暴怒地开下山去,狂吼着消失在远处。人行道中间的小个儿还在墙壁反射的光线下荒诞地抽搐着。

    他的脸上有种黑暗的东西在蔓延。他的枪沿着混凝土弹跳着。他的一双短腿交叉,一头栽到路旁,接着,突然不动了。

    乔治说:“哈!”闻闻左轮的枪口。

    “漂亮的枪法。”我走出车子,站在那儿看着小个儿————缩成一团,什么也不是了。在耀眼的车灯下,他那肮脏的白球鞋发出一点微光。

    乔治走出来站在我旁边。“兄弟,为什么认为是我开的枪?”

    “我没开枪。我刚才看见你从背后拔枪,很漂亮,比蜜糖还甜美。”

    “谢了,老兄。他们一定是来找杰罗先生的。我通常在这个时间从俱乐部载他回家,一身酒臭外加输了的赌债。”

    我们走到小个儿跟前,低头看着他,没有什么可看的。他只是一个个头小小的人,死了,脸部中弹,满脸鲜血。

    “把那些该死的灯关掉,”我怒吼说,“赶快离开这里吧!”

    “房子就在对面。”乔治不在乎的口气好像他刚刚射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老虎机里的铜板。

    “吉特父子跟这件事无关,如果你喜欢你的工作,应该知道这一点。咱们回我的公寓吧,重新开始。”

    “懂了。”他不悦地说,跳回大轿车里,把雾灯和侧灯关掉。我坐到他旁边的副驾驶座上。

    我们直接开出去,往山丘顶上爬。到了坡顶,我回头看破掉的窗子。车子最后面的地方有一扇小窗,没有防震,一大块玻璃不见了。他们如果找到能够与此吻合的玻璃的话,可以拿来当作证据。我想这不要紧,但也说不定。

    在山丘顶上,一辆大轿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向山下行驶。车里面的灯亮着,好像橱窗陈列似的,一对老夫妇直挺挺地坐着,仿佛在接受皇家敬礼。男人穿着晚宴服,戴着白色领巾和折叠帽。女人满身皮草,珠光宝气。

    乔治满不在乎地经过他们,加大油门,快速右转进入一条黑暗的街道。他慢条斯理地说:“那对赴宴的夫妇会吓得灵魂出窍,打赌他们不敢报警。”

    “是啊!我们回家去喝一杯吧。我从来都不喜欢杀人这档子事。”

    5

    我们坐着————杯子里有些韩翠丝小姐的威士忌————看着杯子后面的对方。乔治脱下帽子,相貌看来还不错,他的头上簇生着深褐色的头发,如同波浪一般,牙齿雪白洁净。他小口地啜着酒,同时叼着香烟。明亮的黑眼睛透出冷静的神采。

    “耶鲁?”

    “达特茅斯,如果这跟你相干的话。”

    “什么事都跟我相干。当下,大学教育值些什么?”

    “三餐好饭和一套制服。”他慢吞吞地说。

    “小吉特是什么样的人呢?”

    “金发大个儿,高尔夫球打得很好,觉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很吃得开,喝酒喝得很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呕吐在地毯上过。”

    “老吉特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可能给你一毛钱————如果他没有五分的话。”

    “啧啧啧,你说的可是你的老板。”

    乔治笑笑。“他小气得很,帽子捂得紧紧的,脱帽子的时候,头简直都会吱吱叫。我总是冒险,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是别人的司机。好酒。”

    我又调了一杯,用光了瓶子里的酒。我重新坐下来。

    “你认为那两个枪手是藏起来要杀杰罗先生的?”

    “可不是吗?我通常那个时候开车送他回家,不过今天没有。他宿醉厉害,很晚才出门。你是侦探,应该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吗?”

    “谁告诉你我是侦探?”

    “除了侦探,没有人他妈的会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摇摇头,“嗯哼。我才问了你六个问题。你的老板十分信任你,他一定告诉你了。”

    黝黑的汉子点点头,微微一笑,啜着酒。“整个圈套很明显,”他说,“等车子开始转弯开进车道时,这些家伙就动手。不过我想他们没想要杀人,只是吓唬人而已,只是那小个儿是混蛋。”

    我看着乔治眉毛。这整齐的黑色眉毛,闪着一丝光泽,好像马鬃。

    “马蒂·艾斯特似乎不会找这样的助手。”

    “当然,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大家都这样以为,他才故意找这种帮手的。”

    “你很聪明,我们也许合得来。但是杀了那个小混混把事情弄糟了,你要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

    “好吧!如果他们找上你,发现你的枪和这件事有关联,如果到时你还有那把枪的话————你可能不会有了————我想可以说成企图持枪抢劫。只是有一点。”

    “哪一点?”乔治喝完第二杯,把杯子放在一边,又点燃一支香烟,微笑着。

    “在前座很难看清车辆————尤其在晚上,虽然亮那么多车灯,但可能只是个访客呢!”

    他耸耸肩,点点头。“但如果只是恐吓,效果也一样。因为整个家里很快会传开,老头会猜测这伙人是哪些路子————还有为什么。”

    “去你的,你真的很聪明。”我敬佩地说,接着电话铃响起来。

    是个英国管家的声音,发音非常简洁地道,问我是否就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吉特先生要和我说话。他立刻接过话筒,声音夹着厚厚的冰霜。

    “我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不慌不忙地接受命令啊!”他吼着,“还是我的那个司机没有————”

    “有啊,他来了,吉特先生”我说,“但我们碰上一些小麻烦。让乔治告诉你好了。”

    “年轻人,我要你办事情的时候————”

    “听好,吉特先生,我今天够辛苦了。你的儿子喂了我的下巴一拳,我跌倒撞破了头。等我挣扎回到家,半死不活时,又被两个凶巴巴的混混拿着家伙要挟,让我不要再管吉特的事。我尽了力,但我觉得有点虚弱,所以别吓我。”

    “年轻人————”

    “听着,”我诚恳地告诉他,“如果你要照自己的方法打这场球,就自己带球上篮吧!雇个接受命令的阿三,你还可以省下很多钱呢!我必须用我的方法做事。今天晚上,有条子来找你吗?”

    “条子?”他酸不溜丢的声音回响着,“你是说警察?”

    “一点没错————我是指警察。”

    “我为什么会看见警察?”他几乎吼了出来。

    “半个小时之前,你的大门前有一具死尸。死人,懂吗?个头很小。如果你看了心烦,可以把他扫起来放进畚箕里。”

    “我的天!你说的是真的?”

    “是。还有————他向我和乔治开了一枪。他认出了那辆车,一定是要整你儿子,吉特先生。”

    一阵带刺的沉默。“我想你说的是一个死人,”吉特先生的声音冰冷,“现在你却说他对你开枪。”

    “那是他还没有死的时候。乔治会说给你听的。乔治————”

    “你立刻给我过来!”他透过话筒对我吼道,“立刻,听到没?马上!”

    “乔治会说给你听的。”我轻轻地说,然后挂上电话。

    乔治冷冷地看着我,站起来,戴上帽子。“好吧!老兄。”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找些轻松的差事给你做做。”他往门口走去。

    “一定得照我的方式,就看他了。他自己做决定吧!”

    “疯子,”乔治回过头来,“省点力气吧!大侦探。你对我说什么都只是响错地方的噪音罢了。”

    他打开门,走出去,关上门。我呆坐在那里,握着电话,嘴巴张得老大,里面除了舌头和不好的滋味,什么也没有。

    我走到厨房,摇摇威士忌酒瓶,还是空的。我开了一瓶黑麦酒,吞了一口,是酸的。不知什么事情困扰着我。我有种感觉,在我办完这差事之前,它还会继续困扰我,而且越发厉害。

    他们一定和乔治只有一步之差。电梯下去停止后,几乎同时又往上升。沉重的脚步声沿着走廊越来越近。一个拳头击打在门上。我走过去,打开门。

    一个穿着褐色衣服,一个穿蓝色,块头都很大,很强壮,令人厌烦。

    穿褐色衣服的用满是雀斑的手把帽子往后一推,说:“菲利普·马洛?”

    “我就是。”

    他们结结实实地押着我走回房间,穿蓝衣服的关上门。穿褐色衣服的掏出警徽,让我看了一眼镀金和珐琅的光芒。

    “芬莱森,刑事警官,总局刑事组。这位是西伯德,我的搭档。我们是来办正事的,不开玩笑,听说你的枪法不赖。”

    西伯德脱掉帽子,用手掌拍拍灰白的头发,悄无声息地走向厨房。

    芬莱森坐在椅子边缘,用像冰块一样方正,像芥末一样焦黄的拇指指甲弹弹下巴。他比西伯德老些,但没有他帅,一脸猥琐,一个没有过多大出息的老警察的表情。

    我坐下来,说:“枪法不赖,什么意思?”

    “我是说杀人啰!”

    我点了一根香烟。西伯德走出厨房,走到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是有执照的私家侦探。”芬莱森低沉地说。

    “没错。”

    “拿来。”他伸出手。我把皮夹给他。他仔细翻了一遍,还给我,“有枪吗?”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要枪。西伯德从更衣室走出来。芬莱森嗅一嗅鲁格,打开弹匣,清除枪栓,拿着枪好让光线透进弹匣入口,照到枪把里面的枪栓尾。他看看枪管,眨眨眼。又把枪交给西伯德,后者重新演练了一遍同样的动作。

    “不会吧,”西伯德说,“枪膛干净,但又不是那么干净。一个小时之内没有清理过,有一些灰尘。”

    “没错。”

    芬莱森把掉在地毯上的子弹捡起,塞进弹匣,把弹匣合起归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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