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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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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个教区,而非教团。不过,就算是教区的概念————亦即,与世俗的、政治或经济团体有别的团体————亦未见之于中国及古代印度的宗教。同样的,希腊及其他古代的“氏族”(phratry),以及类似的祭典共同体亦非教区,而是政治或其他类型的组合,其共同体行为是在某个神祇的庇护之下。至于早期佛教的教区则仅意味着一个区域,所有暂时逗留于此区域里的游方僧人都得参加在此区举行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的佛会。

    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会与东方的基督教、近代的路德派、英国教会以及伊斯兰教,教区基本上是个消极的、教会的赋税单位及教士的管辖区。这些宗教的信徒,一般而言完全缺乏教团的特质。虽然东方基督教会以及西方的天主教会与路德派仍然保有少数残余的教团权利。另一方面,早期佛教的修道僧制度、早期伊斯兰教的武士制度、犹太教及早期基督教,也都有各种程度组织化状态的教团(细节稍后再论)。再者,信徒的某种实质影响力也可能会与规则化的地区性教团组织之欠缺结合起来,例如伊斯兰教————特别是什叶派————的信徒即拥有相当的权力,虽然并非受到法律保障;伊朗君主如果没有得到信徒的同意,通常是不会随意任命当地的教士的。

    另一方面,所有“教派”(就此一名词的专门意义而言)的特质在于,它的基础奠立在个别的地域性教团的封闭性组织之上。由此原则出发(早期以基督新教的“洗礼派”、“独立派”为代表,稍后则有“组合派”),经过不同的过渡阶段,最终导致“改革派教会”的典型的组织出现[5]。虽说改革派教会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组织,其成员身份仍然是建立在必须以契约方式加入某些特定教团的条件上。稍后我们会再详论由于这些分歧的状况所引发的一些问题。目前,我们只特别关注于由于真正的教团的宗教性之极具重要意义的发展所导致的一个结果:教团内部祭司阶层与信徒之间的关系,就宗教的实际效果而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当组织具有教团的独特性质后,祭司的强大权势地位即与他必须时时考虑到信徒的需求————以便维持及扩大教团的信徒————一事有所冲突。的确,不管哪一类型的祭司(就某个程度而言),都处于类似的情境。为了维持其自身的权力,祭司必须要能尽量满足信徒的需求。影响信徒而且祭司必须要设法控制的三种力量分别是:(1)预言,(2)信徒的传统主义,(3)信徒的知性主义。相对于这些力量,祭司经营本身的必然性与倾向,也会发挥与这些力量同样性质的作用。有关最后这个因素及其与预言的关系,我们得稍作补充说明。

    三 预言与祭司经营

    一般而言,不管是伦理型先知还是模范型先知,都是个俗众,他的权力地位也是奠基于俗世信徒上。所有的预言本质上皆蔑视祭司经营中巫术的成分,只是程度各有不同。佛陀及其他近似的人,以及以色列的先知都反对并抨击那些知识渊博的巫师与占卜者(以色列文献中也称这些人为“先知”),他们实际上也指责所有的巫术根本就是无用的。只有与永恒建立一种特殊的宗教性及有意义的关系,才可能得到救赎。自夸拥有巫术能力,在佛教徒看来是会万劫不复的;然而,不管印度或以色列的先知、基督教的使徒还是古代基督教传统,却也都没有否认一般非信徒中,巫术信仰之存在的事实。所有的先知,由于反对巫术,都必然会怀疑祭司的经营,虽然其程度与方式有所不同。以色列先知的神拒绝燔祭,而只要求他的诫命被遵从。只熟习于吠陀经典知识与祭仪,对于佛教徒的救赎毫无助益;古老的神酒献祭,在最早期祆教的偈语(Gâthâs)看来,是为阿胡拉·玛兹达(Ahura Mazda)所厌恶的[6]。

    因此,先知及其俗众信徒与祭司传统之代表间的紧张性是普遍存在的。先知是否能够成功地贯彻其使命,还是成为一个殉教者,端视权力斗争的结果而定。这种权力斗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以色列,是取决于国际形势。除了自己的家族外,琐罗亚斯德还须依赖贵族及君侯的支持,以对抗无名的反先知者;类似情况亦见于印度及穆罕默德的例子。另一方面,以色列的先知则依靠城市及乡村中产阶级的支持。所有先知都懂得如何充分利用由于他们的卡理斯玛————恰相对立于掌管例行性祭典的技术人员————所赢得的、在俗众之间的威信。新启示的神圣性与传统的神圣性相对抗;成败则视两方宣传工作的结果而定:祭司阶级可能要设法与此预言妥协、包容其教说,或者设法超越这一预言的教说,甚至清除此预言,否则即被消灭。

    * * *

    [1]祆教圣典Avesta中最古老、最重要的部分即教祖琐罗亚斯德本身的教说之十七偈颂(本为“歌”的意思)。巴索罗梅(Bartholomae)为古代波斯语词典(Altiranisches Wörterbuch, 1910)的作者,并独自译出琐罗亚斯德的偈颂(Die Gathas des Avesta, Zarathustras Versöpredigten, 1905)。————日注

    [2]优婆塞(Upāsakā)是佛教里以在家众身份(即非出家人)皈依佛教,并受五戒且亲三宝(佛、法、僧)者。————日注

    [3]公元前539年,波斯王居鲁士二世在征服巴比伦之后,采取宗教宽容政策。他不但释放以色列俘囚回归祖国,并准许他们再造耶路撒冷神殿。17年后,波斯王大流士更让以色列俘囚大规模返国,大约三分之一的流离的以色列人(4万人)重新踏上祖国土地,并于公元前515年完成耶路撒冷的第二神殿。到了阿塔薛西斯二世时,祭司的先知以斯拉被释返以色列,考究并再度编制犹太律法。以此,犹太教以一个具备了神殿与律法的宗教教团的形态存续下来。————日注

    [4]阿黑美尼德王朝是阿黑美尼德所建,与萨珊王朝有别的古波斯王朝。在居鲁士二世时建立起统一整个西南亚(除阿拉伯外)的大帝国(前550),至大流士王而达于鼎盛。尔后由于远征希腊遭受挫败而走向衰落,至大流士三世时被亚历山大大帝所歼灭(前330)。

    阿胡拉·玛兹达教普通作祆教的别名用,此处所说的阿胡拉·玛兹达教徒(Mazdasnanier)是指专只信奉祆教之善神阿胡拉·玛兹达(Ahura Mazda)的徒众。在阿黑美尼德王朝时代,祆教已成为一个具有严密宗教组织的教团,而一般人(包括阿胡拉·玛兹达信徒)已不成其为祆教徒。此处所说的文献是指大流士王的纪念碑上所写“此事有阿胡拉·玛兹达来援助我……”的语句。————日注

    [5]组合派(Congregationalists)亦称会众派,由罗伯特·布朗起始,于1580年与英国国教教会分离的一派。他们以教会应是基督徒自愿地与神相互立定契约所构成的团体为由,独立于国家之外。在清教徒革命之际,组合派是克伦威尔军队的核心,并且是反对长老派之妥协政策的活跃激进派。

    改革派教会广义而言是指基于宗教改革原则的基督新教教会,狭义来说则指欧洲的新教教会中,除路德派之外,像加尔文派那样的教会。不过,若是指后者而言,普通都用Reformed Churches这个复数型,而韦伯此处用的是单数型(die reformierte Kirche),或许指的是改革派长老教会(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也未可知。————日注

    [6]阿胡拉·玛兹达是祆教的主神。ahura是“主神”之意。mazda则意指“贤明、光亮”,象征光明与火。根据祆教圣典Avesta中的偈颂指出,世界之初有代表善恶两原理的两个神存在,亦即光明、生命、清净之神阿胡拉·玛兹达,与黑暗、死、不净之神阿利满,此善恶两神的斗争构成了宇宙的历史。不过,此战最终是由善神阿胡拉·玛兹达获胜,这时包含天上与地上的“神的王国”、“善的王国”建立起来,信奉者会被送往那儿与善神共度永远净福的生活。————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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