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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黑死 罗拉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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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教社不复能常有。如果青出于蓝,英民族经教社长期的训育后,能产生自思自想的学生,教社诚亦可告无罪于英民族。新时代最有势力的文人,除了兰格兰一人外,其余如夫瓦沙,巧塞,及高厄都不是僧侣。威克里夫及其牛津门弟子虽为僧侣,然从教社的眼光看起来则俱为异端之徒,也不能算是教士。法律家,绅士,以及市乡方盛的中等阶级都没有像他们远祖的能安于故训而不作疑问。他们已在开始作独立的思想。虔敬的兰格兰告诉我们:

    我尝亲闻上等人在食桌上,

    谈及基督及其权力,谈吐一如僧侣,

    责备造成我们全体的圣父,

    并加苛刻之词于僧侣————

    说我们不应因亚当犯罪而代受其过。

    在宴乐时,而歌人又敛喉不唱之时,

    他们会说及关于三圣的一宗或两宗故事,

    并说出赤裸裸的理由来引柏拿德[14](Bernard)做见证,

    又用臆测的方法来证明其真谛。

    教社的不长进

    时代之需要教社中的改良及宗教上的发育,正不亚于需要社会及政治上的变动。可是国会制度及农奴解放尽管一日千里的进行,而宗教的改良则绝不可能。在英吉利的教社绝无自动改良的能力,因为它并不能自主。它不过是满布全世的组织的一部;这组织有极大的权力及威望,但它的中心远在外国,不特丝毫不知英吉利的需要,且有拒绝一切改良的决心。如果在英吉利的教社能随世俗人之开通及解放潮流而步步退让,则推铎尔时代暴烈的推翻可以不至发生。但川壅必溃,欲压弥涨。在14、15两世纪中教社竟拒绝任何让步,不作任何改良,且更使用暴力以铲除异端。如果当时曾有一反上述的政策;如果僧侣的特惠及所居不可侵犯之权曾有变通;如果教社的产业曾有比较公平的分配方法而使穷牧师亦稍得沾润;如果教侣可以如在萨克森时之娶妻;如果教皇不复以教社中的肥缺专赏私亲外人;如果教中执事不让出售赦免状及圣物及其他足以使世俗中较为高明之士,无论正派异端,一见而生反抗的迷信习惯继续存在;如果教社法院曾中止侦探世俗人的行为以为敲诈需索之用;又如果把罗拉特派(Lollardry)仅视为一种异教[15]而予以容忍,则英吉利将仅有历时数世纪之宗教进化,而不会有世所谓“宗教改革”之宗教革命。

    异己的诛除

    但是诛除[16]异己之义为中古耶教不可分离的一部。从中古的人看起来,立于教社之外而不奉教社的旨义,犹之立于国家之外而不奉国家的法律,两者是同样的不可思议的。所以宗教之有诛除犹之国家之有罚罪,两者都是当有而必有的。诛除之义在教社中已有千年悠长的历史,耶教近代的观念中所以幸得和这种旨义脱离者,乃是长期悲痛经验的效果;吃过苦后方知回头,在中古时期诛除异己尚为天经地义之事。懂了这层,我们方能以正确的眼光来判断自罗拉特派的兴起及铲除以来,我们祖宗在宗教之争中所采的行为及所取的态度。威克里夫的旨义如能幸而获得教社的赞同则已,如不能,则只有诛除;容忍之事实无可能的余地。我们不必因诸王及诸主教之力除罗拉特派而遽以为他们有劣根性,为恶人;此亦正如我们不能因法院诸官之把阿克的準判处死刑而遽谓他们是恶人。但我们也不必因诛除异己之习之由来甚久,在在中世,举世通行,而遽加赞同。它本身的错误不因历久通行而末减,而且它在后几世纪的影响亦坏得无以复加。我们居然能有一天把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冠冕堂皇的错误举而掷诸生活之外,则诚是人类进化的一件大成绩,而欧人尤可据以自得的一件大事。

    教社之坚持固有权利

    从同样的历史理由,我们可以懂得何以关于僧侣的特权教社亦拒绝给与世俗人以任何让步,何以在推铎尔时的乡绅阶级自动的占用教产以前,寺院及拥有捐资极多的僧侣拒绝重行分配什一税及捐资以使牧区穷牧师得以沾益较多。本有的好处本不是可以好端端的放弃的。自罗马帝国灭亡,世界入于黑暗时期以来,教社为和野蛮的,无法无天的世界竞存起见,不得不取积极的态度,故不恤利用开除教藉的机械及耶教世界统一教社的整个力量以防护僧侣所有的及所曾要求过的权利,以及僧侣会社所有曾经取得的产业;好像耶教的基础全赖于这些权利的保存似的。这种态度在早时本不足异。但时过境迁之后,因已成了习惯的一部之故,教社依然维持着这一种不应再予维持的态度。教社不愿在让步的立场上和国家协议。教社不愿自己改良自己。要把情形改变则国家非能克服教社不可。

    英吉利教社之不能自动改良

    而且英吉利的教社,即使它有自行改良的用心,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它并不独立,它没有自主的会社生存。英吉利所有的行脚僧及大部的寺僧不隶属于英吉利的主教,而直属于罗马的教皇;他们只对他,而不对于英吉利教社,有矢忠及服从的义务。英吉利所用的宗教法即是罗马宗教法,英吉利的教社并没有更改的权力。宗教诉讼的最高上诉机关亦在罗马的教皇法院或教皇在英特设的法院,而不在英吉利教社所能指挥的法院。所以主教们实无整饬英吉利教社内部的权力。

    再者教椅中也没有能担负此种大任的主教。主教的委任出诸于国王及教皇卖买式的会商,所以他们大抵由国王的臣僚兼任————例如大兴大学各书院的尉坎的威廉(William of Wykeham),及供1381年的叛徒的牺牲的塞德布里大法官大主教。他们固是很好的,很有用的大员,但他们为国家服的务多于为教社服的务,————或照当时人所说,为凯撒所服的务多于为基督所服的务,————宗教的职务他们往往委托属员代行。所以要他们来改良国内的宗教生活诚是等于缘木求鱼。

    至于教皇所指派的教官则更不配负起上述的大任。伟大的人物如塔苏斯的狄奥多或兰格顿史梯芬之流,教皇不复派往统治英吉利教社。他的近代的伟臣在位在主教以次的高级僧侣中最为充斥;有许多且为外国人。他们留居外国,足迹不到英国。他们仅把英国视为财源之一种而已。

    当兼职及卖官鬻爵之风盛行于无论本国的或外国的高级僧侣中时,僧侣中的优秀分子几贫穷至成饿殍。在宗教改革以前的两世纪中牧区牧师要算教社中最良部分。他们的绝大多数皆穷困异常,因为什一之税由寺僧及高级僧侣专享其利,而他们不得染指。他们中也有十分闭塞者。但穷也好,闭塞也好,他们都能和他们的教众有密接的关系,而且不少的人也许都像巧塞[17]所摹述的穷牧师那样的开通有大志。

    教社之益不齿于人口

    教皇和后期不兰他基奈诸王的串同作弊(指委派僧侣及荐举教禄的享受者等等而言),对于教社有很坏的影响。国会对于这种作弊亦侧目而视。但在亨利八世翻脸以前,它仍继续存在。惟一有权可以改良教社的教皇则因欲藉种种的陋规弊政以图私利之故,虽英人,无论正派异端,疾恶如仇,仍我行我素。卖官鬻爵的主要中心即为教皇的宫廷。在14世纪时这宫廷屈居于紧靠法兰西边界的亚威农(Avignon),此时正为百年之战的前期,英人因恨法人之故,转而迁怒于和法人接近之教皇国,更因此而深恶教皇国及其他的一切设施。此后又有两教皇互争教社,彼此对峙的经过,这也不能增进英人对于教社的尊敬心。

    但中古关于教社及国家间关系的理论畅行一日,英吉利也一日没有补救的办法。它(英吉利)可以怨镑,但罗马或亚威农可置若罔闻。“英吉利的驴子”可以鸣叫,但他们仍须载重而趋。国会可以通过《预派禄俸享受者禁止法》及《助长教权者拘状法》,[18]但这些法律绝少执行,最多亦不过在国王和教皇间不断的争持交易中可以助国王一臂之力而已。然它们深可表示世俗人的舆论之倾向,且留为日后国王在国会中采取较有力的行动的先例。

    威克里夫

    威克里夫·约翰(John Wycliffe)生长于约克邑,为牛津大学的一个院长。他指示英吉利以一种补救往日痛苦的方法。他固否认教皇的权力者,他的否认且有理论的基础为后盾;这尤为前时代所未闻。他的“统治权论”(“theory of dominion”)倡为恶人所有的权力决不能来自上帝之说。他以为教皇的权力可溯源于罗马的诸凯撒,而不自基督或彼得得来。他本为一员学士,他的思想方法及发表意见的方法亦在在不能脱离后期中古哲学的微末奥妙;然而他居然能先知英国在他死后之100年至200年间的发展的主要途径;这诚为难能之事。在威克里夫的教训中,盎格立干教(Anglican),世俗派[19]及抗议教[20](Protestant)俱占显明的地位,而我国教社与国家间的关系最后亦凭这三种不同见解的适当调和而有所底定。

    在爱德华三世的末了几年,威克里夫因担任替国家申述反对教皇侵略的事由之故,首次和政客们发生接触起来。威克里夫之为宗教改革家此亦为首次的闻名。他对于“占有性”及“凯撒式”的僧侣之攻击不特博得人民的,尤其在伦敦的,赞助,且得干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诺森伯兰的拍息(Percy)及贵族武士党为有力的,虽则也为不得人心的,同盟。是时的贵族武士盖已在转教社的赃物的念头。日后极力反对他的行脚僧在先时亦为他的辩护者,因为他们向和英吉利教社的其他部分不睦,而且在理论上他们亦是主张穷困,主张取消一切的捐资的。他们中有些人觉得威克里夫可以和他们联合反抗有地的寺僧及主教。直到威克里夫否认圣餐酒食可化圣体血肉之说,并攻击他们的赞助者教皇的时候,这班行脚僧始和他处于仇敌的地位。

    1381的农人之变威克里夫于两方都不参加,故他的地位亦不因变端而受影响。惟一的变动即是大主教塞德布里的受戮,及刻特内(Courtenay)的继立。塞德布里的性情极和平,也没有诛除他的意思;但新大主教则为他的仇人,为人亦凶刻而有毅力,故积极诛除异己的时期也即开幕。同时威克里夫因否认酒食血肉化之说之故,干特的约翰,政客,及行脚僧亦和他分手。实则他的关于圣仪(Sacrament)的理论是很平和的,他的徒众在下一代中有更甚于此的理论,不过在当时他的立论已经算是十分激烈了。

    威克里夫在晚年时不特绝少辩论政治问题,且也不甚牢守学者生活。他从牛津终老于勒斯忒邑拉忒卫司(Lutterworth)的牧区长公馆(Rectory)。在此地他继续利用他自己或他同事写的短论以唤醒民众的思想,并转换他们的视线。不特他自己攻击,他更教导弟子去攻击,教皇,寺僧,行脚僧,及“凯撒式”的僧侣,以及多种流行当日的宗教习惯,如神像及遗物的崇拜,赦免状的出售,及为灵魂而举行的弥撒等等。他主张人人应直接和上帝发生关系,而不必有介乎中间之人,他说:“凡不获救之人必因他自己的过失而不获救;凡获救之人亦必因他自己的功德而获救。”

    英译圣经

    他要求有一用英语的礼拜。大半藉了他的牛津同志兼书记的拍维(Purvey)的经营,他出版了第一次全本英译的圣经,译文极博雅。译本之出不特在宗教史上,且在英文文学史上,亦为大事之一。威克里夫固和后日的抗议教徒不同,他固不把圣经当做他的教义的惟一来源,他的号召的惟一规律,但他的教义使他觉得有将圣书用近代英文广为流传的必要,因此诵读英文圣经成为他一派的特殊习惯。教社本可以特许状许可尼僧及富有的牧师使用通用语文本的圣经,但终15世纪之世,它依旧不许世俗人身怀英语的圣书,且藉此以入罗拉特派人于罪。

    牛津清校运动

    在差不多的时候威克里夫主义突然受一极大的打击。威克里夫主义原先本为一个牛津运动,大学,甚或他的职员,至少就好多的论说而言,大半都袒护威克里夫。牛津的寺僧及行脚僧虽今皆一致反对,然世俗的僧侣及肄业生仍多半偏袒。大主教刻特内忽然加入战团,他凭借了国王的协助,竟把大学的自由蹂躏无余,而将威克里夫主义者压迫或驱除净尽。这种到了亨利四世时又重演一次的清校运动摧残罗拉特派于鼎盛之时;此派之所以变成周游传布福音之徒,避官吏之耳目而专隐于穷民之中者,1382的大肃清亦有以使之。牛津在初起的两世纪本极自由,故成绩亦极多极好,自刻特内剥夺大学思想自由后,牛津竟有百余年的干枯生活,而于智识方面毫无建树。15世纪英吉利的智识及精神生活的枯燥固不只一因,但没有一个原因比这个更大。

    但正宗派的蹂躏牛津剑桥也有一种好果。书院可以隔离学生,书院可以免得学生传染异端,故设立书院的动机又增加了一种。[21]自尉坎的威廉到武尔塞(Wolsey)的一时期中英吉利特殊发达的书院制度更一日千里。亨利六世之设立国王的书院于剑桥,并附以宏伟的礼拜堂,是值得纪念的一件事,而且有促成剑桥和牛津争荣的形势。在宗教改革之时两校的有名竞争已显著的看得出来。

    罗拉特派的流传

    威克里夫派运动的智识根苗虽在牛津为官力所斩绝,但威克里夫的势力仍在国中有增无减;有人且说,(当然言之过甚),你所遇的两人中,其一即是罗拉特派的人。威克里夫的主义的一部分当然可得反对另一部分的人的同情。所以在亨利四世之时,众议院中各邑武士虽请求国王没收教社的世俗产业以减轻穷民负担的赋税,并以捐助新封的贵族及武士,————即日后亨利八世的政策,然他们对于《焚毙异端法》(De Heretico Comburendo)似乎没有反对。亨利四世及五世,因他们的继承权不甚可靠,故有待教社的竭力赞助之必要,而罗拉特派的运动遂为他们的野心的牺牲品,诛除亦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异端者受被焚的惨刑,更多的则因恐被焚而改悔。在15世纪的余年,所存的罗拉特派只能偷存于英吉利的市乡,而不敢声张。在亨利7、8两世,这本国产生的异端又复繁盛,正宗派恐惧之余,又为诛除之举,因是牺牲者亦极伙;但不久即和自路德(Luther)的德意志来的抗议教合而为一,声势浩大,不可复悔。但英吉利宗教改革的任何一方面,至少就其重要者而论,皆种源于本国。各方面都可溯之于威克里夫,有的且更可远溯古代。

    * * *

    [1] 见上第170——175页。

    [2] 此处直译似较相宜,故未用世俗旧译。

    [3] 译者按,薄伽邱(Boccaccio)为意大利的小说家,夫瓦沙为法史家。此处指英法意三国。

    [4] 译者按,Daniel Defoe著《大疫年的记事》(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

    [5] 译者按,此为H. W. C. Davis的England under the Normans and Angevins的末句。

    [6] 当时寺院田主或别的僧侣田主并无比世俗田主急于解放农奴的倾向。教社视解放为宗教产业的骗取(因农奴本为产业之一部),除非解放的手续出之于两方的协议。会社团体,如寺院等,常比各田主的个人为偏向守旧,虽则他们未必有任何高压更甚的政策。

    [7] 译者按,即一辨士可购的淡麦酒。

    [8] 即通称的市参事。

    [9] 见下第698页。

    [10] 译者按,此意盖谓1830年时农民既少援助,而绅士阶级又可为政府之助,在1381年则形势刚相反。

    [11] William S. Holdsworth,History of English Law,Ⅲ,505.

    [12] 译者按,此为英国昔日三种不同的管业法。自业者可以传诸子孙,主权最为完整。典产的乃向田主(旧日的采地主)租来,但期限往往甚长,或竟为终身的,田主亦不能轻易取消租契。副契业者介乎两者之间,田契的正本似已遗失,故有田者仅得副本。在实际上副契业和自业极可异同,但在法律则仍承认正本之存在(应在采地主处),而业田者亦不过是典业而已。

    [13] 译者按,杨格为18世纪下半叶英国提倡改良农业方法最力者。

    [14] 译者按,为法兰西11世纪的一个圣僧。

    [15] 本书中以邪教译paganism,异端译heresy,异教译dissent。译者自己亦虽满意,不过姑以示分别而已。

    [16] Persecution一字颇不易译,为适用上下文起见本书中也不能一致。

    [17] 译者按,巧塞的《牧师的故事》(The Parson’s Tale)中把穷牧师备极推崇。

    [18] 《预派禄俸享受者禁止法》(Statute of Provisors,1351)禁止教皇不待出缺而即派人为享受禄体者之候补人。惟此专限于英人所捐之教禄。参阅上第182页。《助长教权者拘状法》(Statutes of Praemunire,1353,1365,1393)设立机关以限止教皇侵略国王的权利。

    [19] 严格的说起来成克里夫尚不能说是伊拉斯莫斯主义者(“Erastian”)。剌什达尔(Dean Rashdall)在《全国名人词典》中替成克里夫做传时说:“他不是伊拉斯莫斯主义者。他虽则坚强的把世俗人及僧侣互相分别,他却又主张世俗人即为上帝的执事者(Priesthood),且他又说他只在责成教社的一部分(指世俗人)去清除其他一部分(指僧侣)所造成的罪孽。”他的确曾责成世俗人去改良教社,犹如推铎尔时人民之所为。这种办法有许多人即视为伊拉斯莫斯主义。他的理论有以国王立为教社的元首的倾向,虽然他并没有明说过。但他为力主个个世俗人应有自己的良知,应自视为上帝之执事人,所以“推铎尔”的解决办法决也不能满他的意。

    [20] 有时作新教。

    [21] 参阅上面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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