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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假私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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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船山批评秦始皇说:“天假其私以济天下之大公”。他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立郡县,筑万里长城,种种伟绩,无非是出于私心为子孙打算。但是从全部历史过程来看,他却作了些为全中国全民族的公益有利的业绩,而他主观上所怀抱的私心却成了未能满足的幻梦,所以在王船山的眼里,那一世之雄、叱咤风云的秦始皇,也不过成了天道的工具,命运的玩物。小己的私心敌不住天道的公正;个人的小智,比不上宇宙的大智;独夫的武力,胜不过历史的命运。秦始皇的一切私心、私智、私力,皆被那无声无息、施无言之教的“天”,利用来作为“济天下之大公”的手段与工具。因此王船山这种说法,不仅可提供我们对于目前这亘古未有的世界大变局和对于这变局中戏剧式的世界史人物一个新的超脱的看法,而且实默契了黑格尔历史哲学中一个主要概念,并且也给我们一个很健全的宇宙观。

    王船山这句话中“天”这一概念,最为困难。在信仰宗教的人看来,天就是有人格有意志的上帝,在相信宿命论的人看来,天就是盲目的命运。我们还是采纳宋儒“天者理也”的说法,将船山所谓“天”解释作支配自然与人事的天理天道,也许较合他的本意。换成现代的名词,天就是指“宇宙法则”而言。宇宙法则就是黑格尔历史哲学中所谓理性。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世界的主宰,整个历史都是理性逐渐实现的历程。理性并不是空洞虚玄,并不仅是某一些人脑子里的幻想。理性主宰万物、作育万物、浸透万物、支配万物、利用万物,而为万物所不知。万物只是在那里不识不知,顺着理性的法则而生活。理性是理想的,它假现实以实现其理想。理性是无人格的,它假英雄豪杰的人格以实现它的目的。理性是无限圆满的,它假有限的不圆满的事物以达到其圆满。回到本题,理性是大公无私的,但是它假个体之私以济天下之大公。换言之,假私济公是天道,也即是理性的法则,理性这种假私济公的“伎俩”好像是有意作弄人,有意与那自私自利的人开玩笑,有意蒙骗那自私自利的“历史人物”,使他们怀着自私自利的目的,而去完成大公的事业。使得那些不可一世的霸主、暴君、独裁者,皆好似歌德浮士德剧中的魔鬼,“目的虽在作恶,而不禁创造了善。”黑格尔把这种假恶济善,假私济公的苦心与手段,叫做“理性的机巧”(中文也有译作理性的狡狯的)。而王船山在他的《读通鉴论》中评论秦始皇的生涯,恰好悟到了黑格尔所谓“理性的机巧”的道理,他不啻揭穿了秦始皇逞其私智,恰好上了“理性的机巧”的大当的秘密。岂只秦始皇?中外古今的历史人物继续上着同样的大当的人,何可胜数!

    历史上固然如此,自然界又何独不然。不过自然事物的“自私”,没有人事那样严重的道德意义罢了。试平心观察,自然界中那一物不是努力保存自己;那一物不是为自己而存在?一块石头,一枝花,一茎草,它也有它的个性,有它的内在目的,也在不断地努力保持它自己的生存。然而这些各自努力自保自为的自然事物,却形成了大自然的谐和。杜甫有两句诗说:“寂寂春将晚,欣欣物自私。”是的,在某意义下,自然万物,莫不自私。然而这自私、自为、自保的万物,却形成了欣欣向荣的春天。这不是象征了大自然也在作假私济公的勾当,弄假私济公的机巧,假个体事物之私,以济全部自然之大谐和吗?

    我们不必诅咒自私,我们要能静观出在整个宇宙法则的支配下,自私者有其不可逃避的命运。自私者终必陷于自戕,个人的自利,终必被全体的理性假之以济公,而结果自私的个人受全体的处罚,毫无所得,自私的企图,尽成泡影,这就是自私的命运。我们承认假公济私是最大的罪恶,但是我们要对之治以“假私济公”的宇宙大法。最繁荣的季节,是“欣欣物自私”的春天,最伟大的时代,也许是“欣欣人自私”的盛世,怎样成全个人的自私,而又所以促进社会进步,这样使为私与为公,相反而相成。这确需要一些能活用“假私济公”之天道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的手法。

    我们不能只是歌颂天道的大公无私,我们也不能只是崇拜那法天希天的圣人,有大公无私的仁德,我们须要识透理性的假私济公的机巧与法则,学习圣贤的假私济公的德量与权变。大公无私不过只是一完美邈远的理想,而假私济公才是切实有效的方法。试就浅近的事例来看:保寿险不是为自己的儿女打算吗?却可促进公共利益。储蓄不是为自己的经济打算吗?却可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可以说一切重大的现代化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不是建筑在纯公无私的道德理想上,而是建筑在假私济公的理性机巧上。无论在平时,在战时,无论治私事或治公事,不从调整公私的利益和假私济公方面用工夫,要想人绝对不自私,不仅失之“责人重以周”,甚且有一些违反本心,不近人情。

    假如为公即须牺牲个人利益,保持个人利益即须牺牲公众利益,试令人于两者之间加以选择,无疑地,最大多数人必将选择为私而牺牲公的途径。假如一个社会里公私的观念如此对立,公私的冲突如此严重,为私如此易,为公如此难,则这个社会安得不乱?但幸而事实与理论所昭示的却并不是公与私的根本对立与冲突,而是二者间的矛盾的统一。公私根本不相融,只是表面的看法,只是部分的褊狭的看法。若能加以深彻的观察,从全体的立脚点来看,即可见得公私之合一:(一)凡自私者不仅损害公众,于己终亦无利。(二)凡为公者不单造福公众,自己终亦得利。换言之,公私之利害完全共同。为私等于公私两损,为公等于公私两利。损公利己,利己损公,事实上理论上均不可能。(三)少数怀自私的动机,而其行为的结果间接有济于大公者,其私人终必受谴责,而社会国家乃能凭借其全体理性的力量,假私济公,化私为公。如贵族建筑园亭宫室以供私人娱乐,但贵族不久以荒淫而荡产,或以骄傲而失败,其园亭宫室被转化为公园,或公共娱乐场所,是即凭全体理性之力,转化个人之私,以济社会之公的实例。

    近代伦理思想上有了一大的转变,早已超出了中古僧侣式的灭人欲、存天理、绝私济公的道德信条,而趋向于一方面求人欲与天理的调合、求公与私的共济;而一方面又更进一步去设法假人欲以行天理,假自私以济大公。打一个比喻,中古时代的人,畏惧洪水猛兽,而现代的人则假洪水以作发电的动力,假猛兽以娱乐观众。情欲私心等,已不被视为可怕的洪水猛兽,而乃被认为可借以行天理济公众的材料。假如不能动员人类的欲望、情欲、利己心等,以作实现道德理想的工具与材料,则道德生活必然是空虚与贫乏,不是现代人所要求的充实丰富、洋溢着生命力的生活。

    中国儒家几千年来聚讼纷纭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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