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陆象山与王安石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宗成法,皆不仅不说他狂妄,不说他以大言欺人,反而特别予以嘉许,称为卓伟。他似乎隐约以荆公为孔门中之狂者,在政治上足以复兴理想政治,抵制重现实政治的老氏。他对于荆公的批评或惋惜之处,只有一点,即认他学问思想上有所蔽,缺乏穷理格物的功夫。换句话说,他认为荆公法尧舜变法度的根本主张、理想或志趣是对的,问题只在于法尧舜的实际措施是否得当,新建立的法度本身是否合理而无弊病。所以他说:“惜哉,公之学不足以遂斯志,而卒以负斯志,不足以究斯义,而卒以蔽斯义也”(斯义指尧舜之道,斯志指法尧舜之志。)又说:“典礼爵刑,莫非天理,洪范九畴,帝实锡之。古所谓宪章法度典则者,皆此理也。公之所谓法度者,岂其然乎?”他认为荆公之行新法,恐有穷理未精,不免以己之意见为是,而未必尽契于天理。所谓未必契于天理,亦即未必尽合于人心之所同然的意思。

    以上所引皆出于《祠堂记》,他《语录》中有一段批评荆公的话,似比较更明透:“或问介甫比商鞅何如?先生云,商鞅是脚踏实地,他亦不问王霸,只要事成,却是先定规模。介甫慕尧舜三代之名,不曾踏得实处,故王不成,霸不就。本原皆因不要格物,模索形似,便以为尧舜三代,如是而已。所以学者先要穷理”(见《象山全集》三十五)。足见在象山眼里,荆公是一有高远理想的政治家,因为缺乏格物穷理功夫,所以理想未能实现(王不成),又因为不是商鞅式只图功成名就的实际政治家,所以霸也不就。又足见从象山对于荆公的批评里,他要指出两点教训:第一,法尧舜的理想政治是应该提倡的,不可因荆公之失败,而根本反对儒家法尧舜行仁政的王道理想,而陷于重私利的实际政治。第二,单是理想是不够的,必须格物穷理,辅之以学问,庶理想方可真正实现出来。从这里我们对于象山的学说,也可有一点新的了解。象山虽注重本心,注重理想,然而他仍与朱子一样地注重理、天理、学问、格物穷理。不过象山根本认为理不在心外,且比较在行事方面在实际生活方面(而较少在书本章句方面)去求学问,去格物穷理罢了。

    说到这里,我又想到朱子评论荆公的一段话了。朱子说:“新法之行,诸公实共谋之。虽明道先生不以为不是,盖那时是合变时节。”又云,“新法自荆公行之,有害,若明道行之,自不至恁地狼狈。”照这样说来,足见这里面,除了主张,理想外,还有一个“人”的问题。盖处理政治问题,知“人”,应付“人”,“人事处理得好”,实极关重要。荆公新法之失败,简言之,亦可谓“人事失调整”而已。但一个政治家人事处理得不好,大约不外两因:(一)性情方面先天的有缺陷,如刚愎任性等。(二)学问方面后天的缺乏格物穷理功夫。但性情方面的弱点,大部分亦可由学问和涵养矫正之。故象山惋惜荆公之欠缺格物明理功夫,不仅甚中肯綮,且亦寓有深意。

    其实,荆公自己对于他行新法的动机之纯,理想之正,办法之利,均颇有自信。于《上五事劄子》中,他说:“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则寇乱息而威势强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且于实行诸法成败的关键,他亦洞若观火。他再三着重地说:“窃恐希功幸赏之人,速求成效于年岁之间,则吾法堕矣。臣故曰三法者(指免役、保甲、市易三法),得其人缓而谋之,则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哪晓得他所约集合作以行新法的人,尽是些“希功幸赏迅求成效”的人,换言之,他厉行新法,实系“非其人急而成之”,其必不免于失败,恐怕也早在他的洞察之中。即就荆公本人而论,他也是一性急的人。他平日最缺乏雍容的度量和从容不迫的风度。以性急的人去担负须缓图的事业,似已包含有失败的内在矛盾。

    以上约略讨论象山对于荆公的人品和政治上的理想与事实的欣赏和批评。以后有机会将再来讨论荆公的学术思想之接近象山、启发象山的地方。

    (写于1945年)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