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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吧,路易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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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莎,”电台里传出我妈妈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路易莎,”她说,“回家吧。我们已经有三年没看到你了,整整三年。路易莎,我保证一切都会好好的。我们都很想你。我们想你回来。回家吧,路易莎。”

    每年一到我离家出走的纪念日,电台总会响起我妈妈的声音,每一次我都会被吓到。一年到头,我又忘记了妈妈的声音,她哭诉的时候那么温柔,却那么陌生。我每年都听,我也读报纸上的报道:“路易莎·特瑟一年前失踪”。接着“一年”换成“两年”“三年”。我像盼望生日那样等待着六月二十日的到来。起初,我收着所有剪报,不过瞒着所有人。那些报纸的头版都登着我的照片,要是别人看到我把这些照片剪下来,肯定会起疑的。我现在躲着的地方叫钱德勒,离我的家乡很近,近到报纸肯定会大做文章。话说回来,钱德勒是我一开始就选定的地方,这个小城的规模足够我藏身。

    你知道的,我不是某天忽然心血来潮离家出走的。我早就知道自己迟早要离开这个家,我也做了周详的计划,这样真打算走的时候才能走成。这种事情只许一次成功,因为他们通常不可能让你再试一次。当时,万一出了什么差错,我肯定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傻帽,我的姐姐卡萝尔可不是那种会让人忘记丑事的人。我承认我是特意选在卡萝尔婚礼前一天出走的,而且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象卡萝尔发现她的婚礼没了我这个伴娘之后的表情。报纸上说婚礼如期进行,卡萝尔还跟一个记者说她的妹妹路易莎会希望婚礼不受影响。“她从没想过要毁掉我的仪式。”卡萝尔说,但她心里清楚得很,我就是成心要她吃不了兜着走。我很肯定,当他们发现我不见的时候,卡萝尔的第一反应是去清点结婚礼物,看看我有没有顺走什么。

    不管怎么说,虽然卡萝尔的婚礼出了一点儿小麻烦,但是我的计划很成功,事实上,一切比我预期的更顺利。家里的每个人都在忙里忙外,布置花卉、问礼服有没有送出来、打开装香槟的箱子、担心万一下雨要拿花园里的仪式怎么办。我呢,就光明正大地从前门走出去了。只有一瞬间,我被保罗看到了。保罗是我们家的隔壁邻居,卡萝尔讨厌他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讨厌我。我妈以前总是说,每次我做了什么让家族蒙羞的事情,保罗肯定是同谋。很长一段日子,他们都觉得是保罗帮助了我逃跑,就算他一再申明我那天下午怎样努力逃过他的视线都没用。报纸称呼他是“特瑟家的挚友”,我妈看到这提法肯定乐坏了。报纸还说他就我可能的出逃路线接受了警察的审讯。当然啦,他从没想到我会逃走。我把走之前跟我妈说的原话转达给他————我就是出去静静,屋子里太闹了;我就是去一趟市中心,很可能买个三明治吃,然后再看场电影。他纠缠了我一会儿,因为显然他想跟我一道去。我之前没计划要在街角搭公交车的,但因为保罗一直跟着我,一定要我等他把车开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旅店吃晚饭。我必须立马就走,所以就追着刚开走的公交车,把保罗丢在那里。这是整个计划中我唯一需要改变的部分。

    我一直乘到市中心才下车,尽管原本的计划是走路过去。事实上,搭车反而更好,因为车上没人会在乎我去自己家乡的市中心,这样我还可以搭更早的火车出城。我买的是往返票,这很重要,这样他们就会觉得我肯定会回来。他们就是这么想事情的:你做每件事情都有理由,因为我妈、我爸,还有卡萝尔做任何事都有理由,所以,如果我买了往返票,唯一的解释就是我打算回来。此外,假如他们觉得我会回来,他们不会很快就担惊受怕。这样的话,在他们开始找我之前,我就有更多的时间躲起来。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当天晚上卡萝尔就发现我失踪了。因为她晚上睡不着,到我房间去找阿司匹林,所以留给我找地方藏身的时间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充裕。

    我猜到他们会发现我买了往返票,我没有蠢到会以为自己什么蛛丝马迹都不会留下。我的计划都是按照以下这个事实依据来设想的:那些被逮到的人都是因为他们做了某些怪异或引人注目的事情,而我的打算就是隐藏到一个他们永远看不见我的地方。我知道他们会查到那张往返票,因为在一个你从没离开过的小城,搭火车出城是不寻常的事情,但那也是我干的最后一件不寻常的事。我买票的时候想,往返票会带给我爸妈某种安慰,他们会觉得不管我在外面待多久,我至少还有张回家的车票。事实上,我确实没有很快就丢掉回程票,我之前一直把它收在钱包里,当它是护身符。

    我看了报纸上所有的报道。皮科克太太和我过去常常在早餐桌上读它们,在我们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然后我才出门去上班。

    “你怎么看罗克维尔城走失的那个小姑娘?”皮科克太太会问我。我会哭丧着脸摇摇头,说那姑娘肯定是脑子有病,离开这么有钱的人家;有时我会说我猜她或许根本没离开————可能是这家人把她关起来了,因为她是一个杀人狂。皮科克太太很喜欢听各种各样关于杀人狂的事情。

    有一次我拿起报纸,仔细地瞅瞅报上的照片。“你觉不觉得她看起来跟我有点儿像?”我问皮科克太太。皮科克太太靠着椅背,先看看我,再看看报上的照片,之后又看看我,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不像。要是你的头发长一点儿,卷一点儿,可能脸圆一点儿,这样会有点儿像。要是你看起来像个杀人狂,我肯定一开始就不会让你踏进我的家门。”

    “我觉得她的样子有点儿像我。”我说。

    “你快去上班吧,别胡思乱想。”皮科克太太对我说。

    当然啦,当我捏着往返票上火车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们过多久会追来。但我猜我没太担心,因为要是我太紧张,可能会犯下什么让计划前功尽弃的错误。我知道,一旦他们明白我不会回罗克维尔了,他们就会追到克雷恩,因为那是我往返火车票上印着的目的地,也是我们城里的火车能去的最大的城市,所以我在克雷恩连一天都没待满。我去了一家在打折清仓的百货公司,那样就能混入前来抢购的人群里,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在当时,我能逃到的最远的地方很可能就是克雷恩那家百货公司的底楼。我必须拨开人群,冲到卖打折雨衣的柜台,然后必须挤开柜台边拥着的人群,从一个丑八怪的手里抢到我要的那件雨衣。没关系,反正那个老家伙太胖了,买了也穿不了。她那么撕心裂肺地叫,你肯定会觉得她已经付过钱了。我的手里早就准备好了足够的零钱,六美元八十九美分。我把钱往售货小姐手里一塞,抓过雨衣和她准备放雨衣的购物袋,在被挤死之前从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

    那件雨衣值得花上六美元八十九美分。那一年,我一直穿它穿到冬天,一个纽扣都没掉。第二年春天,我把它忘在什么地方,然后不小心弄丢了。那件雨衣是茶色的,我在百货商场卫生间一换上它,就觉得它像我的“旧雨衣”。在那之前,我从没有过那样的雨衣,我妈听到了会晕过去。有件事情我觉得自己做得很漂亮:我出门时穿的是件轻型短外套,基本上可以算件夹克;我换上雨衣的时候当然把那件外套脱了。我只需把原来外套口袋里的东西挪到雨衣口袋里,再把那件外套装作无意地拿回柜台,往一大堆打折的夹克衫里一扔,就好像我刚才只是拿着试穿,结果还是决定不买。就我所知,根本没人注意到我。离开商店前,我看到一个女人拿起柜台上我的那件外套看了看。我应该告诉她,那件衣服只要三美元九十八美分。

    我用那种方式处理掉自己的旧外套真是一绝。那件外套当初是我妈选的,我很喜欢。它的价格不便宜,但也很容易被认出来,所以我必须换掉。我很肯定,要是我把它装进袋子,然后把袋子扔到河里或者垃圾车里,它迟早会被人发现。就算没有人看到是我扔的袋子,它也肯定会被发现,然后他们就知道我是在克雷恩换掉那身衣服的了。

    我的那件轻型外套从没被人找到。他们找到的最后一条有关我的线索,是一个罗克维尔人在克雷恩火车站瞥见了我,她是通过我那件轻型外套认出我的。那之后我去了哪里,他们再也没能查出来。这里面一半是运气,一半是我的精心计划。两三天后,报纸还说我在克雷恩,人们以为他们在街上看到我了。有个进商店买衣服的姑娘还被警察抓了起来,一直到有人过来相认,她才被放出来。他们真的在寻人,不过他们找的是路易莎·特瑟,而从脱下我妈买给我的那件轻型外套时起,我就已经不是路易莎·特瑟了。

    我指望着一件事情:这个国家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个金头发、高五英尺四英寸、体重一百二十六磅的十九岁姑娘。要是有几千个这样的姑娘,那在她们当中,肯定有很多很多穿着宽松的茶色雨衣。那天,我离开百货公司后就在克雷恩的大街上数有多少人穿茶色雨衣。我在一个街区就和四个那样的人擦肩而过,所以觉得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之后,我像先前跟母亲说过的那样,把自己变得更加透明————我在一家小咖啡馆买了三明治,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一点儿都不着急,比起找个地方过夜,我觉得自己可以干脆睡在火车上。

    有意思的是,根本没有人留意我。那天有好几百号人看到我,在电影院里还有个水手过来跟我搭讪,但没有人真的看见我。要是我真的去酒店住,那么酒店前台可能会注意到我,或者如果我穿着那件便宜的雨衣跑进某家高档餐馆用餐,肯定很醒目。那一整天,我所做的就是其他和我衣装打扮相仿的姑娘所干的事情。唯一一个有可能记得我的人大概是火车站的售票员,因为穿着像我那样的旧雨衣的姑娘,通常不会在晚上十一点还去买车票,不过那一点我也早就想过了。我买了一张到阿米蒂维尔的车票,是什么原因让我选择这个六十英里之外的小城呢?因为阿米蒂维尔不是什么花哨的小城,不像我前不久偷偷逃离的那种地方;它有一所大学。我的雨衣很符合那座大学城朴素、休闲的气息。我跟自己说,我是个在家过完周末准备回学校的学生。火车在午夜之后抵达了阿米蒂维尔,我走出站台进到阿米蒂维尔火车站的时候仍然不招人注意,因为就在我在车站里喝咖啡打发时间的时候,七个————我扳着指头数过————穿着和我一样雨衣的姑娘进进出出,一点儿也不觉得那个时间点去乘火车有什么奇怪的。她们中有几个提着行李箱,我也很希望我能在克雷恩弄到一个行李箱。但是如果拎着行李箱,我会在电影院里被人注意到。而且回家过周末的大学生没有行李箱也不奇怪。她们家里有睡衣裤,有一大把干净的长袜子,她们就在那种便宜雨衣的口袋里塞一只牙刷就好了。所以我当时不担心没有行李箱,但我知道自己早晚得有一个。喝咖啡的时候,我打定主意不再扮演回家过周末的大学女生了,而是要成为出去度假的大学女生。那一路上,我都尽可能从我所扮演的角色的角度去想问题,而且毕竟我已经当过一段日子的大学女生了。我那时在想,此刻学校给我爸发出的那封加急信应该在路上了,那封信会告知他我为何已经不是大学生了。我猜那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决定出走是因为想到我爸收到信以后会做何反应。

    那封信的信息也登在报纸上。他们觉得大学的决定是我离家出走的原因。如果只有那个原因,我觉得我不会选择离开。我很早就想要离开,从记事起就这么想。我一直计划着,直到我确定它万无一失,而且最后果真如此。

    坐在阿米蒂维尔火车站里,我试着给自己找一个充分的理由,像我这样一个周末都基本不会回家的人,为什么要在周一深夜离开大学回家。我说过的,我老是试着从我扮演的角色的角度来想事情,而且我喜欢为做的事情找到充足的理由。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准备好问题的答案会有备无患。最终,我想到因为我姐姐明天要结婚,我必须周一回家去做她的伴娘。让我觉得有趣的是,我一点儿都不想因为任何悲伤的理由而回家,比如我妈生病了,或者我爸被车撞了,那样我就必须看起来伤心,而那样就会惹人注目。所以我决定因为姐姐的婚礼回家。我无所事事地在火车站里转悠,然后正好跟另一个正走出门的女孩擦身而过,她也穿着和我同款的雨衣,假如有人留意到这一刻,会觉得走出门的那个人是我。买票前,我先去了趟洗手间,从鞋帮里拿出另一张二十美元纸币。我从我爸的书桌抽屉里拿了近三百美元,基本上把它们都藏在鞋子里,因为我实在想不到更安全的地方。我的钱包里只放着手头需要用的钱。脚踩着一大沓纸币到处走确实不舒服,但是我的鞋子质量很好,是那种你不介意自己的外表时会穿的那种舒服的旧鞋子。我离开家之前还给鞋子换了新鞋带,所以可以把鞋带系紧。你看到了,我的计划特别周详,没有漏掉任何微小的细节。要是他们让我来策划姐姐的婚礼,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七手八脚、大呼小叫的场面。

    我买了来钱德勒的车票,这是本州这一片区域里最大的城市,也是我这一路的终点。这是很好的藏身之所,因为来自罗克维尔的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否则都只是途经此地————要是他们在罗克维尔或克雷恩找不到像样的外科医生、牙齿矫正医生、心理医生,再或者好布料,他们会径直去真正的大城市,比如州府。钱德勒的规模刚好大到能藏身,没到罗克维尔人会觉得是大都市的地步。阿米蒂维尔火车站的售票员肯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见惯大学女生买票去钱德勒了,因为从收走钱到给我票的整个过程中,他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真有意思,他们肯定来钱德勒找过我,因为他们不可能错过任何我可能落脚的地方,但或许罗克维尔人从不相信有人会自愿去钱德勒,反正我从没有一刻觉得真有人到这里来找我。我的照片当然也登在钱德勒的报纸上,不过就我所知,从没有人多看过我一眼。我每天早上去上班,去商店买东西,和皮科克太太一起去看电影,夏天的时候还时常去海滩,从不担心会被认出来。我的行为举止和其他人一样,穿的衣服也和其他人一样,甚至我脑袋里想的也和其他人一样。这三年来,我唯一见过的来自罗克维尔的人是我妈的一个朋友,我知道她来钱德勒只是为了给她的贵宾犬配种。她的样子不像会留意任何人,最多只会留意其他贵宾犬。所以,就算我大大方方地走进她路过的那扇门,她也不会正眼看我。

    来钱德勒的火车上,除了我还有两个大学女生,或许她俩都是回家参加她们姐姐的婚礼的。她俩穿的都不是茶色雨衣,但其中一个穿了件蓝色的旧夹克,给人的感觉和旧雨衣差不多。火车刚驶离站台,我就睡着了。途中我醒过一次,迷迷糊糊地想我是在哪儿,又是在做什么?等我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意识到我真的在实施自己精心谋划的计划而且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时,我差点儿在所有人都在打瞌睡的车厢里笑出声来。很快我又睡着了,而且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火车抵达钱德勒的时候。

    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过程。前一天我刚吃过午饭就离开了家,后一天也是我姐姐大喜之日的早上七点,我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且我知道他们找不到我。我有一整天的时间在钱德勒安顿下来,所以我先在火车站附近的餐馆里吃早饭,然后就找地方住,再找工作。我做的头一件事是买行李箱,而且有意思的是,要是你在火车站附近买行李箱,人们不会留意到你。行李箱和火车站很搭,所以我就在那种什么都卖的小店里选了一只便宜的行李箱、几双长筒袜、几块手帕,还有一只走时钟。我把所有东西往行李箱里一塞,提着它离开。如果你不是特别紧张或者激动,那么做什么事都不难。

    后来,在皮科克太太和我一起读有关我失踪的新闻报道时,我问过她,她觉不觉得路易莎·特瑟有可能跑到钱德勒这么远的地方。她觉得不可能。

    “他们现在说她是被绑走的,”皮科克太太对我说,“我觉得那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绑架、谋杀,人们对被绑走的小姑娘做各种可怕的事情。”

    “但是报纸上说从没有过任何要赎金的条子。”

    “报纸虽然这么说,”皮科克太太冲我摇了摇头,“但我们怎么知道这家人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假如绑走她的是个杀人狂,他怎么会寄条子要赎金呢?像你这样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复杂,我跟你说。”

    “我为那姑娘感到抱歉。”我说。

    “说不清,”皮科克太太说,“没准儿是她自己愿意跟他走的呢。”

    到钱德勒的第一个早晨,我并不知道皮科克太太那天就会出现,这是迄今为止我遇上的最幸运的事情。吃早饭的时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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