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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的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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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汤姆的一生中,有一次他差点死掉。死亡近在咫尺,以至于好几天里,他就像一个手里拿着球的小男孩般把自己的生命握在手中。只要一松手,它就会掉落。

    他告诉我这个故事的夜晚,我至今都记得非常清楚。我们去了现今芝加哥市威尔斯大街上的一个小地方吃饭,那里一半是酒馆,一半是餐馆。那是十月初的一个湿冷的晚上。芝加哥的十月和十一月通常是一年里最迷人的时光,但在那一年里,十月的第一个礼拜却寒冷多雨。我们这些生活在湖区工业城市的人都患有鼻炎,只要类似的天气持续一周,我们就会咳嗽、打喷嚏。汤姆和我去的那个温暖的小酒馆看上去温馨又舒适。我们喝了威士忌给身子驱寒,在吃完东西后,汤姆讲起了这个故事。

    我们落座的地方混入了某种气息,一种疲倦感。有时,所有芝加哥人都会对芝加哥无处不在的丑态感到厌倦,人人都萎靡不振。人们在大街上、在商店里、在家里,无不感到这种厌倦感。人们浑身瘫软,无数人似乎想从喉咙发出呐喊:“我们被埋在这无休止的嘈杂、肮脏和丑陋中。你为什么要把我们放在这里?没有安宁。我们总是匆匆忙忙,从一个地方奔向另一个地方,永无终点。我们数百万人生活在芝加哥广袤的西区,那里的街道都一样丑陋,永远向外延伸,从四面八方延伸到无边无界。我们累了,累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在这里,人类之母?”所有在大街上游走的躯体似乎都在诉说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芝加哥诗人卡尔·桑德堡会吟唱出有关这一切的诗歌。哦,届时他会让你感受到出自疲倦之人的疲倦之声。到那时,我们或许都会开始唱这首歌,并意识到一些我们早已遗忘的东西。

    不过,我太啰嗦了,还是回到汤姆和威尔斯街的餐厅吧。卡尔·桑德堡在一家报社工作,坐在桌前写着在芝加哥市威尔斯街上映的电影。

    餐馆里有两个人站在吧台边和酒保说话,但空气中有某种东西阻碍了友好交谈的可能性。酒保看上去就像人们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些著名将军————他就是那样的人————红脸膛,胃口很好,灰胡子。

    那两人面向他,脚架在栏杆上,就有关麦金利总统和他的朋友马克·汉纳的关系,陷入了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吵。究竟是马克·汉纳控制了麦金利,还是麦金利出于私利,利用了马克·汉纳。参与其中的人对这场讨论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他们不在乎。在那时候,全国的报纸和政治杂志总是在同一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我只能说,他们的对话填补了必须填补的空白。

    不管怎么说,这两人聊起这个话题,将之当成对生活表达厌倦和厌恶的工具。他们管麦金利和汉纳叫比尔和马克。

    “我跟你说,比尔是个圆滑的人。他把马克玩弄于股掌之间。”

    “比尔对他言听计从,真该死!马克吹响口哨,比尔就会跑过来,就像一只小狗。”

    疲惫的头脑抛出毫无意义的恶毒话和成见。其中有一个人还生起了闷气。“别那样看着我,我告诉你。我对朋友非常容忍,但绝忍不了这样的眼神。我可是个爱发脾气的人,有时还会动手。”

    酒保控制了局面。他试图换个话题。“谁能把那个菲茨西蒙斯[18]打倒?他们还要让那个澳大利亚人在这个国家神气多久?就没人能打得过他吗?”他情绪激动。

    我双手托腮坐着。“男人们吵吵嚷嚷!男人和女人在房子和公寓里争论不休!疲惫的人们从工厂回到芝加哥西区的家!孩子们焦急地哭!”

    汤姆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拍了拍桌子上的空杯子,他笑了。

    “瓢虫,瓢虫,为何游荡?

    瓢虫,瓢虫,从家飞走。”

    他嘟囔着。威士忌上来后,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对生活发表了一番怪异而真实的言论,他总会时不时冒出一些类似的言论。“我想让你注意一件事,”他开始讲,“你去看那些酒保————嗯,如果你去关注他们的话,就会发现那些酒保、伟大的将军、外交官、总统等人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只是碰巧想到了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都在玩同一个游戏。他们不得不花一生的时间来对付那些厌烦且不满的人,于是就掌握了扭转乾坤的诀窍,让它们从沉闷无聊转到另一个方向。这就是他们玩的把戏,他们都玩得大同小异。”

    我同情地笑了笑。现在,我在写我这位朋友时,从情感上来说,很难不歪曲他。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了,和他在一起时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闷感,他还会常常好几个小时讲起毫无意义的事情。他有时会说,只想成为一个无趣的商人简直是愚蠢可笑,还宣称他和我都是傻瓜。如他所说,我们若能更加警觉,更加狡猾一些,会对我俩都有好处。不过事实上,我们都是傻瓜,本应加入“芝加哥体育俱乐部”,打打高尔夫球,驾车出去转转,带几个爱打扮的年轻姑娘去公路旅店吃晚餐,随后回家,编几个荒唐故事安抚妻子,周日再去教堂,不停地聊起赚钱、女人和高尔夫,总之,好好享受我们的生活。有时,他几乎让我相信,他所描述的那些人都过着愉快而惬意的生活。

    有时,作为一个实体性的存在,他似乎也会在我的眼前完全瓦解。他那庞大的身躯变得有些松散和软弱。他不断说着话,却等于什么也没说。

    然后,当我认定他已经走上了我和周围所有人无疑都会走上的同一条路时————一条向丑陋以及无意义的枯燥生活屈服的路————某些事情发生了。他或许会像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漫无目的地聊上一整个长夜,然后在晚上我们分开的时候,在一张纸上草草写几笔,随后笨拙地把它塞进我的口袋里。我看着他那笨拙的身影沿着街道走去,随后走到一盏路灯前,读起了他写的东西。

    寥寥几笔写的是:“我很疲倦。我看上去可不是傻驴,却累得像一条狗,总想弄明白我是谁。”

    但是,说回在威尔斯街度过的那个晚上。威士忌酒端了上来,我们喝了几口,坐在那里面面相觑。他把手放在桌子上,合拢手指,摆出一个小杯子的形状,随后缓慢地、没精打采地摊开。“我曾经有过生活,就像那样,将生活握在手中。我本可以轻易地让它溜走。至于为什么没那么做,我却从未搞清楚。我无法去想为什么我的手指一直捧着,而没有松开,让生活溜走。”他说。如果说在几分钟前,此人还没有诚信而言,那么现在,他可谓诚信满满。

    他开始讲述他年轻时发生在那个黄昏和那个夜晚的故事。

    他当时年仅十八岁,还待在位于俄亥俄州东南部他父亲租的一座农场里。那是在他离开家出门闯荡前的秋天。我对他的过去多少了解一些。

    那是十月末,他和父亲正在地里挖土豆。我猜他们都穿着破鞋子,因为在汤姆讲述这个故事时,特意提到当时他们脚很冷,黑色的泥土钻进他们的鞋子里。

    那时天气很冷,汤姆身体不太好,心情也很苦闷。他和父亲一言不发,绝望地在地里干活。父亲个子很高,面色蜡黄,留着胡子,在我脑中,他总是停顿着的模样————他在农场里走动或在地里干活时,总会停下来,用手指不安地捋胡子。

    至于汤姆,他在人们印象中是个年轻有风度的人,他虽能向生活中更为美好的东西靠拢,却并不自知,而且显然也没有机会去满足这种感觉。

    汤姆身上有某种毛病,或许是冷中带点热的病。他在干活时,有时身体会像得了风寒般颤抖起来,几分钟后,他又会感到浑身发烫。这两人整个下午都在挖土豆,等到夜幕笼罩四野,他们开始捡土豆。一个将土豆收入篮子,随后将它们带到田垄的尽头,装入两蒲式耳的谷物袋里。

    汤姆的继母来到厨房门前,用她独有的苍白语调喊道:“吃晚饭了。”她的丈夫有点生气和焦躁。或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能感到儿子对他怀有深深的敌意。“知道了,”他回应道,“我们马上来,等我们把土豆捡起来。”他的语气像在发牢骚。“你别让菜凉了。”他喊道。

    汤姆和父亲火急火燎地加速干活儿,仿佛在互相追赶,每当汤姆弯下腰抓起一把土豆时,脑袋就眩晕起来,他觉得自己说不定会摔倒。一种强烈的自尊心占据了他,他浑身充满了力气,下决心不让他父亲————即便效率低下,他干起活来有时也会又快又准————超过他。他们不停地捡土豆————那一刻这就是他俩的任务————要赶在天黑之前把所有土豆都捡起来,再把它们装进袋子。汤姆不相信他父亲比他强,无论他身体多糟,他能败给一个干什么都如此低效的一个人吗?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那一刻汤姆所思所感的实质。

    随后夜幕降临,活儿也干完了。装满土豆的袋子在田地末端靠着篱笆堆着。那是一个结霜的寒夜,月亮出来了,装满土豆的袋子看起来就像沿着篱笆站立着的一个个怪人,他们用苍老松垂的身体站着,就像汤姆的继母一样————身体凹陷,双眼无光————站在那里盯着这两个如此不协调的人看。

    两人走过田野,汤姆让父亲走在前面。他担心自己会摔倒,不想让父亲看到他身体的状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其中还有一点孩子气的自负。“他说不定还觉得可以把我累垮呢。”汤姆想。升起的月亮是一个悬挂远方的巨大黄球。它比他们走向的那所房子还要大,父亲的身影仿佛要径直穿过那轮明月的黄色脸庞似的。

    他们回到家后,父亲的其他孩子————他和那个女人生的,也就是说,他在第二段婚姻里生的————都站在那里。汤姆离开家之后,怎么也想不起这些孩子来,只记得他们总是灰头土脸的,穿着脏兮兮的破衣服,最小的那个,还是个婴儿,身体不是特别好,总在焦躁地哭个不停。

    父子俩走进房子之后,先前还在为推迟的晚饭埋怨母亲的孩子们渐渐安静下来。他们凭借孩子灵敏的直觉,意识到这对父子有些不太对劲。汤姆径直穿过小小的餐厅,打开门,走上通往卧室的楼梯。“你不吃晚饭了?”他父亲问道。这是几小时以来父子间蹦出的第一句话。

    “不吃了。”汤姆答完就走上了楼梯。在那一刻,他满脑子想的是:不能让家中任何人知道他生病了。父亲没有什么异议,任由他走上楼去。毫无疑问,他离开后,全家人都挺开心的。

    他上楼走进自己的房间,没脱衣服,只脱了破鞋子就爬上床,拉起被子躺下来。这是一床老旧的被子,不是特别干净。

    他脑袋清醒了一点,房子不大,楼下发生的一切他都能听清楚。此刻,全家人围坐在桌子旁,父亲在做“饭前祷告”,他总会这么做,有时,在别人都等着吃饭时,他会断断续续地祷告。

    汤姆在想,试着去想,这意味着什么,他父亲为什么要那样祷告?他在祈祷时,整个人似乎忘了世上的所有人。他与上帝独处,面对着上帝,而周围的所有人似乎都不存在。他对食物祷告了一会儿,随后用一种怪异的私密方式,就其他事情,多数时候是他自己受挫的愿望,与上帝交谈起来。

    他这一生都想成为一名卫理公会派的牧师,但由于他从未去学校或大学受过教育,所以也就未能受戒。他没有丝毫机会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那个人,但他依旧不停地在为此祈祷,并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似乎觉得尚有一丝机会,能让上帝感知到还需招募更多的卫理公会派的牧师,这样上帝就会突然离开审判的宝座,下凡来到卫理公会的管理会或其他什么名字的组织,对他们下令说:“你们这群人究竟在干什么?赶紧让这个人成为卫理公会派的牧师。别给我干蠢事。”

    汤姆躺在楼上的床上,聆听着父亲在楼下祈祷。在他小时候,亲生母亲尚未去世的那时候,他总是被迫在周日和父亲一起去教堂,参加周三晚上的祈祷会。他的父亲一直在祈祷,并假借祈祷的名义,向坐在边上的其他愁眉苦脸的男女布道,他则坐在边上聆听。无疑就在童年的那段时间里,他开始憎恨起他父亲来。那时有一个小乡村教会里的牧师,个子高高的,长得骨瘦如柴,尚未结婚,他有时会说,汤姆的父亲在祷告时是一个强者。

    汤姆的脑中总想着某件事。也就是说,他看到了某种东西。有一天,他光着脚从田里回来,正独自走在一条林荫道上,突然看到————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他看到了什么————有个牧师正独自一人坐在林子里的一块木桩上。有某种东西出现了。汤姆身上生活美好的感觉受到了深深的冒犯。他在牧师没看到的情况下偷偷溜走了。

    此刻,他在父亲家昏暗无光的二楼,躺在床上,因寒意而瑟瑟发抖。楼下他的父亲在祈祷,他在祷告词中总会念叨一句话:“赐予我天赋,哦,上帝,赐予我无尽的天赋。”汤姆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赐予我能说会道的天赋和施展它的机会,怎么样?”

    汤姆的床脚处有一道门,通往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位于房子二楼的前部。他父亲和新娶的女人就在那里睡觉,其他三个小孩睡在旁边的小房间里。婴儿和爸妈一起睡。有时,一个人会冒出可怕的想法。婴儿的身体不是很好,总在哭。婴儿长大后很有可能会变得皮肤黄黄的,眼睛空洞无神,就像他母亲一样。假设……仅仅是假设……某个夜晚……某个人不自觉地这么想————假设父亲,要么母亲,突然之间,把身子压在了婴儿身上,将婴儿压扁,闷死……

    汤姆的思绪有些稍稍超出了他的掌控。他试图紧紧抓住某个东西————这是什么?这是否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这想法有点古怪。现在,他的父亲停止了祈祷,全家人在楼下吃起了晚餐。房间里一片寂静。他的家人们,即便那些脏兮兮、病恹恹的孩子们,也在吃饭时渐渐没了声音。这是件好事儿。有时,寂静无声是件好事儿。

    此刻,汤姆的思绪回到了林子里,他光着脚正走过林子,而那个男人,那个牧师,独自坐在木桩上。汤姆的父亲想要成为一名牧师,想要上帝任命他为一名牧师,想要上帝打破规则,撕毁事物惯常的秩序,不顾一切地任命他为牧师。而他,只不过是个在农场里讨生活的人,一个干什么都差不多敷衍了事的人,他一觉得自己要续弦,就马上找了个带着四个孩子、不会做饭、家务活儿干得马马虎虎的女人。

    汤姆的思绪进入无意识之中,又静静躺了好一会儿。或许他睡着了。

    他醒来之后————或者说意识重新清醒后————又传来了父亲祈祷的声音,汤姆原本以为“餐前祈祷”已经做完了。他躺在那里,聆听着。那个声音响亮且迫切,现在听起来似乎就在耳边。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沉默不语。孩子们都没有哭闹。

    此刻,传来了另一个声音,是楼下厨房的盘子发出的咯咯声,汤姆从床上坐起身来,往前用力探了探身子,透过开着的门往他父亲和他新妻子的房间望去。他的头脑完全清醒了。

    毕竟,晚餐已经吃过了,孩子们都要上床了,此刻楼下那个女人把三个大一点的孩子哄上床之后,正在厨房洗碗。汤姆父亲上了楼,正脱下衣服,换上一件脏兮兮的白色睡袍。随后,他来到屋子前面那扇打开的窗子前,跪下身子,又开始祈祷。

    汤姆油然而生一种阴郁的愤怒,他没有迟疑,默默下了床。他此刻不觉得自己病了,而是觉得充满力量。床脚放着一块马车上用的横木,一块圆圆的硬木,就像一根棒球棍,但两端逐渐变尖。横木的两端都挂着一个铁环。这块横木是他父亲留在这儿的,他总是把东西丢在意想不到的地方。他在儿子卧室放了这块横木,随后,再过一天,当他套马去耕地,要用到这块横木时,就得花上好几个小时不安地用手指捋胡子,四下寻找。

    汤姆手里拿着这块横木,光脚轻轻走过开着的门,进入父亲的房间。“他想成为树林里的那个人————他一直以来就是那样祈祷的。”汤姆的脑中闪过一些念头————从一开始起,他脑中总会有许多专断独行的想法————嗯,你看,他想克服身上的无能和懒惰。

    他下定决心,要用横木杀了父亲。随后,他悄无声息地踩在地板上,右手紧握着那块横木。那个看起来病恹恹的婴儿已经放在房间的一张床上,此刻已经睡熟。婴儿的小脸从另一床脏兮兮的被子中探出来,清冷的月光泄入房间,落在床上,落在窗边地板上跪着的人身上。

    汤姆快穿过房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某个东西————他父亲那双光着的脚正从白色的睡袍底下伸出来。那对脚后跟,还有脚趾下红红的水泡被田里的泥染黑了,但脚心却不是黑的,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倒显露出一种泛黄的白色。

    汤姆蹑手蹑脚回到自己的房间,轻轻关上了两个房间之间的门。说到底,他并不想杀人。在他父亲看来,跪下向上帝祈祷前,没有必要洗净双脚,而汤姆自己在上楼就寝前也没有洗脚。

    此刻,他的双手颤抖起来,身子因寒战而不停晃动,但仍坐在床边试图思考。他还是个孩子时,和父母亲去教堂曾听过一个故事。一个人去参加宴会,在土路上长途跋涉之后到了宴会。有个女人用双手给他洗脚,还给那双脚抹上珍贵的膏药,又用头发将它们擦干。

    他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时还小,并不觉得其中有什么特别含义,但是现在……他坐在床边,表情怪异地笑起来。人们能否把自己的双手变成一个象征,来传达多年前那个女人的双手的意义呢?人们能不能把自己的双手变成一个谦卑仆人之手,去触碰某人肮脏的双脚和肮脏的身体呢?

    这是一个古怪的念头,是一整套让自己成为本性纯然正直的守护者的方式。当一个人病了之后,他对事物的理解就会产生些许偏差。在汤姆的房间里,有一个锡盆和一桶水,这桶水是他每天早上从房后打来的。他一直自己照顾自己,或许在那一刻,他在体内找到了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后来丢失了,或者只有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能重新拾回,那是一种配得上他年轻身体的感觉,像人们所说的,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一座庙宇。

    不管怎么说,他一定在童年的那个晚上有过类似的想法。而我永远也忘不了,在威尔斯大街,当他和我说起这个故事时,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某种幻觉。在那一刻,从那具笨重的躯体里似乎涌出了某种东西,某种年轻、坚硬、洁净、白色的东西。

    但我必须谨慎一点。或许还是顺着我的故事讲为好,就像他那样,简单将它呈现出来就好。

    不管怎么说,他从床上起了身,在这个极为杂乱且萎靡的家的二楼,站在房间当中脱去衣服。墙上的钩子挂着一条毛巾,但并不干净。

    但是,他碰巧有一件没破的睡衣,他取了出来,不顾一切地从睡衣上扯下一块布,用来当作毛巾。随后他站起身来,把锡盆放在脚边,用冰冷的水仔细洗了洗自己。

    他在威尔斯大街告诉我这则故事的那个晚上,无论我对他产生了怎样的幻觉,但他一定如我所描述的那样,无疑在童年的那个晚上成了某种年轻、坚硬、洁净、白色的东西。在那一刻,他的身体无疑就是一座庙宇。

    至于他将自己的生活握在自己手中这个事实————那是在他回到床上之后发生的事儿,他故事中的那个部分我确实不理解。也许在讲述的时候,他把这部分给搞混了,又或许是我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我记得他一直把手放在威尔斯街那家酒馆的桌上,不停地把手指张开又合上,就仿佛这样就能解释一切似的。不过,这个手势对我来说并不能解释什么,至少当时没有。你看到后,或许能够明白些什么。

    “我回到床上,”他说,“把自己的生活握在手中,试图决定是否要继续握下去。整晚上我都像那样握着它,我指的是我的生活。”他说。

    他显然是在解释一种观念,认为别人的生活是独立于他生活之外的东西,是无法去触碰、去玩弄的东西。很久以前,在他童年那个晚上,他究竟产生了多少这样的想法呢?又有多少想法是后知后觉感受到的呢?我不知道,人们会想当然地认为他肯定也不知道。

    不过,那一晚,他似乎好几个小时都在琢磨这个念头。他父亲的妻子上了楼,两个大点的孩子躺到了床上,之后房子里寂静无声,于是那个特定的时刻来临了,在这样的时刻里,他可以轻易地将属于他的生活握在手中,又放下,就好像在芝加哥威尔斯大街的酒馆里,他伸开并放在桌上的手一样。

    “我曾想过不这样做,”他说,“不去张开我的手,不去摊开我的手。我感觉不到生活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但确实有某种东西。我有一种感觉,当我浑身发冷,赤裸着身体清洗自己时,我曾有一种感觉。或许,某一天,我会再有想清洗自己的感觉。你懂我的意思————那天晚上,在月光下,我真的净化了自己。

    “于是我回到床上,把我的手掌合起来,就像这样,握成杯子状。我把自己的生活握在手中,每当我想张开手,让生活从我手中溜走时,我就会想起自己曾在月光下沐浴。

    “所以,我没有张开我的手掌。我把手像这样合在一起,握成个杯子状。”他说,随后又慢慢把手掌合在一起。

    二

    汤姆在芝加哥一家办公室里写了很多年的广告,我也在那里工作。他已人到中年,还未成家,而到了周日的晚上,他会坐在公寓里读书或草草弹几下钢琴。除去上班之外,他鲜有同伴,尽管他在青春期和刚步入成年的时候,日子过得比较坎坷,但他在幻想中,一直活在过去。

    他和我曾一度关系较为亲密,就这么时断时续松散地保持了几年关系。尽管我比他年轻许多,但我们总在一起喝个半醉。

    在他个人的经历中,总有像标签一样摆动着的末端从他身上泄露出来,在我认识的所有男女中,他给我的故事素材最多。他自己说过的话,不管出于记忆还是凭空捏造,却从未被完整地讲述过。它们是被拾起的碎片,像被风刮起抛向空中,随后又突然掉落下来。

    我们俩总会在傍晚去酒吧喝酒。在此期间,我们会聊工作,等汤姆醉意渐浓,就会戏谑地说起广告写作的重要性。他那些观点让我有点困惑。“我跟你说,在你现在所做的那些广告中,有许多是非常重要的。你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美国的家庭主妇会买明星牌洗衣皂,而不会买箭牌洗衣皂,这一点很重要。还有一件事————现在间接雇用你的那家肥皂厂老板有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儿。我见过她。她现在十九,很快就要从大学毕业了,如果她父亲能赚到很多钱,那就会大大影响她的生活。她将来会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可能就取决于你现在所写的广告是否成功。你在以一种隐晦的方式为她战斗。就像一个古老的骑士,你用你的长矛,或者说你的打字机,在为她效力。今天,我走过你的办公桌,看见你坐在那里挠着头,思忖着是应该写‘明星牌洗衣皂————最佳选择’,还是应该用略带俚语的口气说‘买明星牌————就对了’————这么说吧,我的心完全扑在你和那位从未谋面也永远不会见面的人身上。我和你说,我被打动了。”他打了个嗝,向前倾了倾身子,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告诉你,年轻人,”他微笑着补充道,“我想起了中世纪,想起了那些曾经到圣地去侍奉圣母的男女和孩子们。他们的薪水没你高。我跟你说,我们广告人的薪水太高了。如果我们光着脚,穿着破旧的斗篷、拿着手杖到处走,我们的职业会更有尊严。我们可以更有尊严地把乞丐的碗拿在手里,嗯!”

    此刻,他开怀大笑起来,但突然间,他又收起了笑容。汤姆的欢笑中总带着几分忧伤。

    我们出了酒馆,他有点踉跄地向前走着,即使他很清醒,腿却也不太稳。他身上并没有明显的生命力,他笨拙地晃动着身体,沉重的身体有时会撞到人行道上的行人。

    我们曾站在芝加哥市拉萨尔街和湖街之间的街角处,周围挤满了回家的人群,高架火车在我们头顶隆隆作响。风把一片片碎纸和一团团尘土风吹到我们脸上,灰尘也会落进我们的眼睛。我们神经质地笑起来。

    不管怎么说,对我们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我们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他又钻进了刚从那儿出来的酒馆,一会儿回来时口袋里就装着一瓶威士忌。

    “威士忌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嗯,但谁叫这里也是个可怕的城镇呢。人们在这里不能喝酒。酒属于开朗、欢笑的人群和地方。”在他看来,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城市里,酗酒是必须的。“你等着吧,”他说,“你等着瞧。总有一天改革家们会想尽办法把我们的威士忌拿走,那会怎样呢?你看,我们的身体会凹陷,变得就像生了太多孩子的老女人。我们的精神会全都垮掉,然后你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了。没有威士忌,没有人能站起来反对这一切丑陋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会变得像袋子一样空虚————我们会的————所有人都会那样。我们就像没人爱却生了一堆孩子的老女人。”

    我们穿过许多条街,来到一座桥上。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们在暮色中站了一会儿,在朦胧的光线中,河边紧挨着的那些大仓库和工厂开始变得奇形怪状。河流穿过由建筑物形成的峡谷,有几艘船在交会,有轨电车从远处的桥上驶过。它们就像深紫色天空映衬下移动着的星团。

    他不时喝着瓶里的威士忌,偶尔也请我喝上一口,但他常常会忽视我,自顾自地喝。他又喝了一口,轻轻对着酒瓶说:“小妈妈,我总是在你的怀里,嗯?你不能让我断奶,对吗?”

    他渐渐有了脾气。“那么,你为何要把我生在这里?当母亲的应该把孩子生在人能谋生的地方。这里不过是空有建筑的荒漠。”

    他又从酒瓶里喝了一口,在把酒瓶递给我之前,把它贴着脸颊放了一会儿。“威士忌酒瓶就像女性,”他说,“只要里面装着酒,人们就不愿与它分别,也不愿把它拿给朋友,这一点有点像邀请朋友认识你的妻子。我听说,在某些东方国家里,人们就会这么做————这是一个非常优雅的传统。或许那里的人比我们文明多了,而到那时,或许他们就会发现,女人有时也会喜欢这么做,对吧?”

    我想笑,但没笑出声来。现在,当我在书写我这位朋友时,我发现自己终归无法很好地把握他。或许因为在我的记述里,过分强调了他的悲伤。他身上总会呈现出那样的元素,不过他调整得很好,但在我对他的记述里,我却无法将它调整好。

    首先,他不是特别聪明,而我似乎在把他塑造成一个相当聪明的人。在我和他待在一起的许多个晚上,他都沉默不语,非常沉闷,一连好几个小时都无精打采,一边还说着办公室里的事儿。他曾说起一个又长又混乱的故事。他曾和公司的总裁一起去了底特律,两人去那儿拜访一个广告商。就当时他们说了些什么————那些“他说”和“我说”的内容————他做了一番冗长而乏味的讲述。

    又有一次,他曾说起他自己的一些经历,那是在他投身广告业之前,他曾做过报社的记者。他在芝加哥当地的一家报社————或许是《论坛报》————的编辑部里工作。人们渐渐习惯了他头脑中的小怪癖。他的脑子有时会毫无进展,随后就会有某种老生常谈的故事浮现出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记者来到报社办公室,他带来一则重要新闻,独家新闻。没有人相信这位记者说的故事。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说有一个凶手,全镇都在提防着这个人,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却把他抓了起来,还把他带到了报社。

    那个危险的凶手就坐在那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在一家酒馆里发现了他,并走上前去对他说:“你最好死了这条心吧。他们一定会抓到你的,如果你去自首,事态就会好很多。”

    随后,这个危险的凶手就决定去自首,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就陪他一起去,他俩没去警察局,而来到了报社。这真是一则轰动的独家新闻。再过一会儿,排版就要完成了,报纸就要拿去印刷了。截稿时间临近了,而这位初出茅庐的记者在屋里奔走相告。他不断指着那个凶手,那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文雅的人,个子矮矮的,长着一双蓝眼睛,正坐在板凳上等候。这个初出茅庐的记者几乎快要疯了。他手舞足蹈地喊道:“我告诉你们,坐在那里的人可是莫德克。别犯傻了,我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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