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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治水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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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之,故兴工必须巨款。吾国古代每有力役,但须召集民人,无须予以金钱。故《书》《史》但称禹之治水,不闻唐、虞之人议及工艰费巨者,此其能成此等大工之最大原因也。西人但读《禹贡》,不知其时治水者,实合全国人之力,故疑禹为非常之人。若详考他书,则知其治水非徒恃一二人之功。观《史记》《书经》注疏即可知矣。

    《史记·夏本纪》:“禹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

    《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

    伪《孔传》:“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治洪水,辅成之,一州用三万人功。九州,二十七万庸。”孔颖达疏:“治水之时,所役人功,每州用十有二师,通计之,一州用三万人功,总计九州用二十七万庸。庸亦功也。州境既有阔狭,用功必有多少,例言三万人者,大都通率为然。惟言用三万人者,不知用功日数多少,治水四年乃毕[1],用功盖多矣,不知用几日也。”

    按孔氏以周法证夏事,谓一州用三万人。《尚书大传》则曰:“古者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注曰:“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据此,则当时每家出一人,助禹治水,即一州有四十三万二千人。九州之水,所用徒役,都三百八十八万八千人。虽未必同时并作,而经年累月,更番迭起,故能成此巨功也。

    禹之治水,不徒治大水也,并田间之畎浍而亦治之。

    《益稷》:“禹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伪《孔传》:“一畎之间,广尺,深尺,曰畎;方百里之间,广二寻,深二仞,曰浍。浚深之至川,亦入海。”

    孔子之称禹,不颂其治江河,而独颂其尽力沟洫。

    《论语·泰伯》:“子曰:禹吾无间然矣!……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盖畎浍沟洫之利,实较江河巨流为大。

    《日知录》(顾炎武):“夫子之称禹也,曰尽力乎沟洫。而禹自言,亦曰浚畎浍距川。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而不遗乎其小如此。古之通津巨渎,今日多为细流,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年年告病矣。”陈斌曰:“三代沟洫之利,其小者,民自为之也。其大者,官所为也。沟洫所起之土,即以为道路。所通之水,即以备旱潦。故沟洫者,万世之利也。试观甽田之法,一尺之甽,二尺之遂,即耕而即成者也。今苏、湖之田,九月种麦,必为田轮,两轮中间,深广二尺。其平阔之乡,万轮鳞接,整齐均一,弥月悉成。古之遂径,岂有异乎?设计其五年而为沟浍,则合八家之力,而先治一横沟。田首之步之为百八十丈者,家出三人,就地筑土,二日而毕矣。明年,以八十家之力治洫,广深三沟,其长十之,料工计日,三日而半,七日而毕矣。又明年,以八百家之力为浍,广深三洫,其长百沟,料工计日,一旬而半,三旬而毕矣。即以三旬之功,分责三岁,其就必矣。及功之俱成,民甽田以为利。一岁之中,家修其遂,众治其沟洫,官督民而浚其浍。有小水旱,可以无饥,十分之饥,可救其五。故曰万之利也。”

    使仅有九川距海,而无畎浍距川,则农田水利,仍无由兴,而治川之功,为虚费矣。然此义若再为西人言之,则必更惊禹之神奇,谓禹遍天下之沟洫而一一治之。不知禹之浚九川及浚畎浍,皆身为之倡,而人民相率效之。

    《淮南子·要略》:“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虆臿,以为民先。”

    虽其勤苦异于常人,

    《庄子·天下篇》:“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

    而以大多数之人民之功,悉归于禹,则未知事实之真相耳。

    治水之功,除水患,一也;利农业,二也;便交通,三也。观《禹贡》所载各州贡道:

    〔冀州〕夹右碣石,入于河。

    〔徐州〕浮于淮、泗,达于河。

    〔豫州〕浮于洛,达于河。

    〔兖州〕浮于济、漯,达于河。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

    〔梁州〕浮于潜,逾于沔,入于渭,乱于河。

    〔青州〕浮于汶,达于济。

    〔荆州〕浮于江、沱、潜、汉,逾于洛,至于南河。

    〔雍州〕浮于积石,至于龙门西河,会于渭汭。

    是各州之路,无不达于河,亦无不达于冀州帝都者。以政治言,则帝都与侯国消息灵通,居中驭外,故能构成一大帝国;以经济言,则九州物产,转输交易,生计自裕。故人民咸遂其生,而有“于变时雍”之美。犹之近世国家,开通铁道,而政治经济,咸呈极大之变化。《禹贡》所称治水之功效:

    九州攸同,四隩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锡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

    洵非虚语也!

    * * *

    [1] 治水年数,或曰十三年、或曰四年,盖以鲧之九年,合禹四年计之为十三年也。孔曰四年乃毕,是以为十三年中,应除鲧之九年也。然《史记》一曰禹抑洪水十三年,再曰居外十三年,皆指禹一身言,不兼计鲧之九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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